黛玉進賈府時多少歲


    《金陵十二釵》中,賈雨村眼見的第一個女子乃是副冊之首甄英蓮,早在她三歲時已經就她父親甄士隱的懷中見過麵;而他見到的第二個女子,便是正冊之首林黛玉了,且堂而皇之做了黛玉的啟蒙師父,且還教得不錯。


    但他隻教了一年,黛玉既因母喪而輟學。賈雨村路遇冷子興時,曾輕描淡寫提起黛玉的與眾不同,而冷子興也是第一次提起寶玉的種種奇事來,說他“如今長了七八歲,雖然淘氣異常,但其聰明乖覺處,百個不及他一個。”


    這番對話告訴我們,賈寶玉這年七八歲,那麽林黛玉小他一歲,正值六七歲,與賈雨村遊曆的時間“我自革職以來,這兩年遍曆名省”,及教授黛玉的時間“看看又是一載的光陰”,剛好相符。


    另外,通過甄英蓮的故事,也可以側麵厘清:


    在第一回裏英蓮出場時三歲,是個赤日炎炎的夏日午後,她抱在父親懷裏,見了賈雨村一麵;接著寫仲秋夜,甄士隱請賈雨村吃酒贈銀;接著是次年元宵節英蓮丟失,這一年,她四歲。


    甄士隱夫妻思女成疾,先後得病,偏又因三月十五廟裏炸供失火受了株連,致使家財散盡,隻得投靠到老丈人封肅家中。


    封肅欺負女婿是讀書人,共哄半賺,給了他些薄田朽屋度日。甄士隱勉強支持一二年,越發窮了下去,心灰意冷間捱滿三劫,到底唱著《好了歌》隨道人去了。這時,英蓮約有五六歲。


    等到賈雨村成了新知府,耀武揚威來討了嬌杏做妾時,封肅說甄士隱“今已出家一二年”了。英蓮已有七八歲。


    再下來,賈雨村“不上一年,便被上司尋一個空隙,作成一本”,將他奏了下來。那雨村不以為意,安頓了家小,自己擔風袖月,遊山玩水去了。不久,來至淮揚,托朋友之力謀得西席一職,教鹽政林如海的女兒黛玉讀書去了。這就又是一兩年過去,英蓮至少該有八九歲了。


    而黛玉的名字這才第一次出現,書裏明明白白說她年方五歲,也就是說英蓮比黛玉大了三四歲。


    從賈雨村的履曆行蹤來看,這道算術是說得過去的。


    但因書中有襲人“年紀本又比寶玉大兩歲”,又說襲人與寶釵、香菱同庚的話,所以很多紅學研究者在習慣上都認為寶釵比寶玉大兩歲,比黛玉大三歲。其實這是不確切的,因為甄士隱夢中聽聞絳珠草故事的時候,英蓮已經三歲,而寶黛兩個和石頭都還沒有下凡,所以甄英蓮理當比寶玉大三歲,比黛玉大四歲。既便她與寶釵同年,也應當比寶釵大個半年數月的。


    賈雨村隻教了黛玉一年,賈敏病逝,這年黛玉是六歲。賈雨村對冷子興說賈敏“上月亡故”,接下來便寫林如海令雨村護送女兒進京投靠賈府,“已擇了出月初二日小女入都。”也就是下月初。再接著便是“有日到了京都”,這“有日”再長,也長不過數月吧。


    換言之,黛玉進京這年,不過六歲多,而寶玉則是七八歲。


    但是為什麽有些專家卻說是十三歲呢?


    第三回末是造成歧誤的大關鍵,這回說的是黛玉入府,當晚為寶玉摔玉哭了一場後,緊接著下段就是:


    “次日早起來,省過賈母,因往王夫人處來,正值王夫人與熙鳳在一處拆金陵來的書信看,又有王夫人之兄嫂處遣了兩個媳婦來說話的。黛玉雖不知原委,探春等卻都曉得是議論金陵城中所居的薛家姨母之子姨表兄薛蟠,倚財仗勢,打死人命,現在應天府案下審理。如今母舅王子騰得了信息,故遣他家內的人來告訴這邊,意欲喚取進京之意。”


    這一回到這裏就完了。感覺上,寶釵進府的動意,跟黛玉進府隻差了一天,腳趕腳兒來的。這跟後來第二十回裏寶黛兩個拌嘴時,寶玉說的“親不間疏,先不僭後”的道理分明不符,寶玉因黛玉恨他“見了姐姐就忘了妹妹”,苦口勸說:“頭一件,咱們是姑舅姊妹,寶姐姐是兩姨姊妹,論親戚,他比你疏;第二件,你先來,咱們兩個一桌吃,一床睡,長的這麽大了,他是才來的,豈有個為他疏你的?”


    這段話分明說兩人一起過了好幾年,寶釵才進府的;而且用到了“一桌吃,一床睡”這樣的說法,也不會是十二三歲大孩子的所為。


    張愛玲在《紅樓夢魘》中曾猜測作者每回修改增刪原稿時,為了裝訂方便,總是盡量在每一回的開頭結尾處動筆,所以歧誤也都往往出在開頭結尾。


    從這第三回末看來,這個猜測十分可能——想來第三回黛玉進府後,原本還有更多情節,但在抄傳過程中遺失,於是修訂者便隨意寫了句“次日起來”胡亂接上,就此製造了一場三百年懸案。


    接下來就是第四回的《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蘆僧亂判葫蘆案》,文中說賈雨村授了應天府接的第一個案子,就是兩家爭買一婢。


    這兩家,是薛蟠與馮淵,這一婢,就是不幸的甄英蓮,在這一回裏,她無名無姓,隻是無主孤雛。但是門子卻明確地提到了她的年齡:


    “當日這英蓮,我們天天哄他頑耍,雖隔了七八年,如今十二三歲的光景,其模樣雖然出脫得齊整好些,然大概相貌,自是不改,熟人易認。況且他眉心中原有米粒大小的一點胭脂痣,從胎裏帶來的,所以我卻認得。”


    原來英蓮離家已有七八年,被賣時已有十二三歲了。而且要注意的是,這還不是指當下的時間,因為馮淵的家人稟告雨村說:“凶身主仆已皆逃走,無影無蹤,隻剩了幾個局外之人。小人告了一年的狀,竟無人作主。”換言之,雨村判案距離案發已經一年,英蓮現今該有十三四歲了,這離我們前麵推斷的時間,又過了三四年。


    也就是說,如果黛玉進京是六歲,那麽她比香菱小四歲,這年該有九歲或十歲了,中間三四年時間過去了。第三回末這句“次日早起來”之前,竟然失掉了近三四年的光陰。


    林黛玉這一覺睡得可真長。


    即便退一萬步講,賈雨村一進京就得了官,林黛玉十三歲進賈府的說法也不可能成立——因為賈雨村送了黛玉進府後才做成這個應天府尹,也才審理英蓮的案子,如果英蓮才十三四歲,黛玉又怎麽可能已經滿十三歲了呢?


    更何況,書中原文說:“這賈政最喜讀書人,禮賢下士,濟溺扶危,大有祖風,況又係妹丈致意,因此優待雨村,更又不同,便竭力從中協助,題奏之日,輕輕謀了一個複職候缺,不上兩個月,金陵應天府缺出,便謀補了此缺,拜辭了賈政,擇日到任去了。”


    這裏銜接得再緊湊,也還需要幾個月時間,況且賈雨村斷完了薛蟠的案子後,先要寫信給王子騰表功,之後王子騰才遣人來告訴這邊,意欲喚取薛家進京,而黛玉也才能聽到這個消息——這中間,又過去了不知多少時日,如何她隻不過進府一夜,“次日早起來”,就直接跨越時光,提前聽說了案子結果呢?


    即使從行文語氣上說,“次日早起來,省過賈母,因往王夫人處來”,如此輕車熟路,也不像是剛進府第二天的樣子。惟一的解釋就是:第三、四回之間黛玉進府後的描寫丟失了一大截,“次日起來”之後必定有更多的篇章,是我們今天無法見到的。


    那麽黛玉十三歲進府的說法是怎麽來的呢?


    這說法隻出現於己卯本和夢稿本兩個版本中,在第三回黛玉進賈府時,鳳姐一連串的問題中插入了一句“黛玉答道十三歲了”。但在己卯本中,這句話是被朱筆用【】符號刪去的。而以己卯本為母本的庚辰本已經沒了這句。可見三百年前已經有人看出其不合理處。


    其實真相不難分辨——在第二十二回關於寶釵的年齡有個非常明確的紀年。


    “誰想賈母自見寶釵來了,喜他穩重和平,正值他才過第一個生辰,便自己蠲資二十兩,喚了鳳姐來,交與他置酒戲。”


    ——點明是寶釵來京後的第一個生日,而且是及笄之年,也就是十五歲。雖然從行文看,中間又是可卿之死,又是建造大觀園,又是元妃省親,似乎過了不隻一年的樣子,但是這句話卻同第二十回裏寶玉勸黛玉時說的“他(寶釵)是才來的”相吻合。


    而且鳳姐同賈璉商量為寶釵過生日時,賈璉曾說過:“往年怎麽給林妹妹過的,如今也照依給薛妹妹過就是了。”這句話分明透露出,黛玉此前已經在賈府過過不隻一次生日了,所以才會有例。而寶釵才是第一個生日。所以兩個人進府的時間,不可能緊密相連,中間至少隔了幾年。


    寶釵生日後不久,元春就下令讓眾姑娘與寶玉搬進大觀園去住了。書中在引用寶玉所做的四時即事詩時,特地說明:“當時有一等勢利人,見榮府十二三歲的公子作的,錄出來各處稱頌。”


    寶玉比寶釵小了兩三歲的樣子,所以這時候是十二三歲,很合理。而且寶釵與香菱同庚,那麽寶釵進府時既然是十四歲,香菱自然也是十四歲。距之前門子見到香菱時說她“如今十二三歲了”,再加上馮家說的“告了一年的狀”,如今該是十三四歲,時間剛好符合。


    可見薛寶釵、甄英蓮是在十四歲時抵京的,所以次年才過了十五歲生日。但起程的時候要更早些,因為薛蟠是搶了香菱便上京的,馮家告了一年狀,賈雨村才上任,而薛家也才到京來。所以薛家在途中至少耽擱了一年多,寶釵有可能在路上已經過了一個生日,然後才到賈府的。甲戌本寫明薛蟠奪香菱時十五歲,又說比寶釵大兩歲,粗算是合理的。


    而黛玉比香菱小四歲,在寶釵進府時剛滿十歲,所以即便真是跟寶釵同年進府的,也不可能十三歲。


    《紅樓夢》的時間表是最令讀者頭疼的一個謎宮,前後矛盾處不計其數,有時很難對其較真兒,正如眾釵結社時所說:“連他們自己也不能細細分晰,不過是‘弟、兄、姊、妹’四個字隨便亂叫。”


    作者下筆時動轍一兩年過去,彈指春秋,難以細論;但是十三歲進府還是六歲進府,失誤如此之大,卻不可能是“筆誤”,而隻會是“失傳”了。


    賈赦、賈政為何不見林黛玉?


    關於林黛玉初進賈府時,賈赦、賈政兩位身為至親舅父卻都托辭不見,很多人都發文指摘,斥責賈府人情冷暖,世態炎涼,瞧不起黛玉這個孤女;並舉出薛家為例,說賈家對薛家的迎接有多熱絡重視,可見趨炎附勢,厚此薄彼。


    流傳甚廣的越劇電影《紅樓夢》裏,索性還給丫環加了段台詞,讓她們大聲議論說薛家進府時有多少箱籠家奩,不像那個林姑娘,赤手空拳地就進來了,真是寒酸。


    然而實情是怎麽樣的呢?


    書中說,黛玉進京那日,“棄舟登岸時,便有榮國府打發了轎子並拉行李的車輛久候了黛玉。”可見並無冷淡之意。而且進府之時,賈母與邢王二夫人都一早等在堂上,連丫環見了黛玉來都是“三四人爭著打起簾子”,搶著回話:“林姑娘到了。”可見賈母等待之殷。


    黛玉進來,賈母是被兩個人攙著離了座直迎上來的,不等黛玉行禮,已經將她一把摟在懷中,“心肝兒肉”的叫著大哭起來。賈母如此動情,絕非做作,也犯不著,這是一位老祖母想念外孫女兒的最正常反應。而賈府裏的人都是看著賈母眼睛眉毛行事的,賈母如此看重黛玉,王熙鳳固然使勁了渾身解數應酬討好,“親為捧茶捧果”,賈赦、賈政兩個做兒子的又怎麽會慢怠她呢?


    而且書中寫明,是賈母自下令“命兩個老嬤嬤帶了黛玉去見兩個母舅”的,赦、政二人就算看不上一個小姑娘,難道對母命也不給麵子嗎?


    當然不是這樣,從賈政對賈雨村的態度,我們已經可以確定這政公的為人:


    “進入神京,雨村先整了衣冠,帶了小童,拿著宗侄的名帖,至榮府的門前投了。彼時賈政已看了妹丈之書,即忙請入相會。見雨村相貌魁偉,言語不俗,且這賈政最喜讀書人,禮賢下士,濟弱扶危,大有祖風,況又係妹丈致意,因此優待雨村,更又不同。”


    說句不恭的大俗話:打狗還得看主人。賈政對賈雨村如此厚待,全是看在林如海麵上,愛屋及烏——“況又係妹丈致意,因此優待雨村”——賈政因看重妹丈,對其雇傭的家庭教師都這樣禮遇,且“即忙請入相會”,又怎麽會對其親生女兒、自己的親外甥女兒刻薄冷淡呢?


    更何況,林家五代列侯,林如海探花出身,又是欽定的巡鹽禦史,蘭台寺大夫,“雖係鍾鼎之家,亦是書香之族”,官銜比賈政高不說,還是個欽差,還輪不到賈赦、賈政瞧他不起呢。


    那麽賈赦、賈政到底為什麽不見黛玉呢?


    其實,為的是個“禮”字。


    鍾鼎之家行的是孔孟之道,在《孟子》語錄裏,連“嫂溺,援之以手”這樣顯而易見的事都要拿出來討論到底合不合禮法,還要聖賢孟子來拿主意,並特地解釋說:男女授受不親,但是嫂子掉水裏快淹死了,小叔子出手救她,是權宜之計。


    換言之,要是沒到生死關頭的大事,那麽“男女授受不親”就還是天條。


    古時大富之家,貴公子拜會朋友,先得拜會對方母親、妻子,但隻是口裏說著拜見,人卻往往隻到對方閣樓下行禮致意即回,並不須真的見麵。《水滸傳》裏武鬆麵見潘金蓮,一是因為武大家宅狹窄,小戶人家,講不起這些禮法;二則也是金蓮不尊重,存了心思要勾引小叔子。


    但那林黛玉是寫“敏”字都要減一筆的閨秀,深諳禮法,卻必會另一番行事了。這在曹雪芹的年代原是常識,所以作者隻是白描手法平平寫來,並不需額外加注;但是在清朝小說《歧路燈》裏,我們可以找到一段旁證,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這件事。


    書中說譚紹聞往堂兄譚紹衣府上拜訪,提出要與嫂嫂請安。譚紹衣道:


    “吾弟差矣。咱家南邊祖訓:從來男女雖至戚不得過通音問。姻親往來慶賀,男客相見極為款洽,而於內眷,不過說‘稟某太太安’而已。內邊不過使奉茶小廝稟道‘不敢當’,尊行輩,添上‘謝問’二字。雖叔嫂亦不過如此。從未有稱姨叫妗,小叔外甥,穿堂入舍者。”


    這便是大家之風了。


    同樣的,黛玉進賈府時,依禮先隨邢夫人去拜見賈赦,行“稟安”之禮;但賈赦命家人傳話說:“連日身上不好,見了姑娘倒彼此傷心,暫且不忍相見。”是為“謝問”。黛玉站著聽過,告辭回去,又要去拜見賈政。先是等在東耳房裏,王夫人卻命人傳話說“太太說,請林姑娘到那邊坐罷”,隻得往正房裏來。來了後,王夫人才說:“你舅舅今日齋戒去了,再見罷。”就此全了禮。


    這些場景閑閑道來,就像今人寫小說,兩人見麵問句“吃了嗎?”原是國人從前最常見的問候語,雖然在今天已經不大聽到了,可若誰寫了這情節,也不會故意解釋說:我其實並不關心他是不是真的吃了,隻不過禮貌上這樣問一句而已,是個俗禮兒。


    當然賈政去齋戒也可能是實情,因為下文接著說到寶玉:“今日因廟裏還願去了,尚未回來。”寶玉這時候才七八歲,不會是獨自出門,很可能父子倆是一道去的。


    現在我們再回頭來看薛家進府的情形:


    過了幾日,忽家人傳報:“姨太太帶了哥兒姐兒,合家進京,正在門外下車。”喜的王夫人忙帶了女媳人等,接出大廳,將薛姨媽等接了進去。姊妹們暮年相會,自不必說悲喜交集,泣笑敘闊一番。忙又引了拜見賈母,將人情土物各種酬獻了,合家俱廝見過,忙又治席接風。


    薛蟠已拜見過賈政,賈璉又引著拜見了賈赦,賈珍等。賈政便使人上來對王夫人說:“姨太太已有了春秋,外甥年輕不知世路,在外住著恐有人生事。咱們東北角上梨香院一所十來間房,白空閑著,打掃了,請姨太太和姐兒哥兒住了甚好。”王夫人未及留,賈母也就遣人來說“請姨太太就在這裏住下,大家親密些”等語……從此後,薛家母子就在梨香院住了。


    乍一看,賈家待薛家確似比接待黛玉時熱情多了。然而細看卻別有道理,一則黛玉隻是小女孩,賈母和邢、王二夫人俱是長輩,卻一早等候多時,可見隆重;而薛姨媽合宅來見,不過是親姐姐王夫人接了進去,然後才引著拜見賈母,分明親疏有別;第二,這裏寫得分明,拜見賈政、賈赦、賈珍的人乃是薛蟠,可沒說薛寶釵也跟著拜會了。


    須知赦、政二人乃是黛玉的舅舅,卻是薛蟠、寶釵的姨父,關係隔了一層,故而寶釵不便拜會男性長輩,隻有薛蟠被賈璉引著一人來拜。而黛玉與賈政雖是至親舅甥關係,亦有男女之別,故而在黛玉則非拜見不可,在賈政卻是能不見則不見為禮。


    所以賈母是命兩個老嬤嬤引著黛玉去拜見二舅父,可沒有指派賈璉去,因為賈璉與黛玉也仍然存在著“授受不親”的男女關係,而兩個老嬤嬤不過是陪著黛玉走一遭,明知道不可能見到赦政二人的。這就是個過場禮儀,賈府人人深知的。


    可記得第一回中,甄家丫鬟嬌杏在花園擷花,見到賈雨村看她,急忙回避?何況這是榮府之家,黛玉行為,自然禮數更加周到。


    後文賈府裏元宵猜燈謎,賈政特地備了酒席彩頭前來湊趣,這是一次闔家團圓宴,不須太過避諱,但賈政也隻與賈母、寶玉同席,釵、黛、湘等另置一席,這還是晚輩,跟自家女兒一樣;至於兒媳婦李紈與侄媳婦鳳姐因為已是人妻,則幹脆在裏麵另設一席,當賈政問及賈蘭時,還要婆子特地進裏屋同李紈傳話,李紈雖是站著回話,也仍然隔著屏。即便如此,釵黛等也都守禮緘默不言,因此賈政隻是略盤桓一會兒,賈母便攆他離去了。


    又有過中秋講笑話,賈母與賈赦、賈政等同席,姑娘們則在屏風後設席。賈母因覺得冷清,叫姑娘們一同共坐,也隻是叫過迎春、探春、惜春這幾位至親孫女兒來與赦、政同席,而並未叫黛玉、湘雲;直等賈赦、賈珍等都散了,才撤去屏風,兩席相並,禮數之嚴,一絲不苟。但是又為什麽沒人會猜疑賈母隻把迎春姐妹當孫女兒,卻懶見黛玉、湘雲呢?


    最明顯的一處照應,還在寶黛葬花讀西廂一節,兩人正收拾落花,襲人忙忙地來告訴:“那邊大老爺身上不好,姑娘們都過去請安。老太太叫打發你去呢。”於是寶玉匆匆去了,黛玉聽說眾姊妹都不在房,就有些悶悶的。


    “大老爺”自然是指賈赦,“姑娘們”則指迎、探、惜姐妹,這裏不會包括寶釵、黛玉,因為不是近親,須回避,所以不用去請安。這時候黛玉在賈府已經住久了,不比新來時要禮節周到,所以下人不會要她白走這一遭;但是迎探惜姐妹們卻是不能失禮的,所以還要勞動一番,其實見不見得到賈赦,也仍在未知之數呢。


    種種細節,寫足賈府規矩森嚴,即使親舅舅外甥女兒,亦有男女大妨,親疏有別,能不見則不見的。


    《紅樓夢》裏與男親戚不避嫌疑,“小叔外甥,穿堂入舍者”,惟有王熙鳳一人。故而賈璉抱怨她:“他防我象防賊的,隻許他同男人說話,不許我和女人說話,我和女人略近些,他就疑惑,他不論小叔子侄兒,大的小的,說說笑笑,就不怕我吃醋了。以後我也不許他見人!”平兒道:“他醋你使得,你醋他使不得。他原行的正走的正,你行動便有個壞心,連我也不放心,別說他了。”


    這是平兒在替熙鳳向賈璉分辯,也是向讀者解釋:鳳姐是當家人,見男親是不得已而為之,但她行的正走的正,不算違規。


    又如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龍禁尉王熙鳳協理寧國府》,賈珍來上房請鳳姐理事,人報:“大爺進來了。”唬的眾婆娘呼的一聲往後藏之不迭,獨鳳姐款款站了起來。


    在這一句中間,有朱筆旁批“素日行止可知”,這是說賈珍素日之不遵情禮,“把個寧國府都翻過個兒來了”。寧國府的禮節一向疏鬆,賈蓉與二尤調笑一場著重描寫。所以隻有賈珍這種又不尊禮節又是族長的人物才敢想去哪就去哪,也不管上房裏坐的是誰。因此才“唬的眾婆娘藏之不迭”,而王熙鳳因是管家,平素裏與本家爺們並不避諱,故而獨有她不躲不避,“款款站了起來”。這是一處反襯。


    但是這些女人中倘或有寶釵、黛玉、湘雲等,就非得“藏之不迭”不可。雖然聽起來好像不夠從容大方似的,但是姑娘家見到親戚大哥,不躲出去,還要“款款站了起來”,就很不合適。這同寶玉因深得賈母溺愛故自小在內幃廝混是兩回事。


    紅樓有很多謎,有一些是作者故意設陷,有一些是因遺失之憾,但也有一些,如這“謝問”之禮,則隻是因為古今禮數不同而已,今人大可不必胡亂猜疑,枉加解釋。


    寶黛初見的第一次流淚


    雖然絳珠仙子下凡是為了“還淚”,然而當真寶玉和黛玉見麵時,先哭的人卻是寶玉。


    這一點被很多紅迷忽略了,永遠記得黛玉多情善感,一次次地為寶玉而落淚,卻忘了一見黛玉即觸動傷心事的,卻是寶玉。


    這段描寫以退為進,層層皴染,非常好看:先是讓寶玉去廟裏還願,沒來得及參加黛玉的接風宴,隻通過王夫人的描述來形容其作派:“我不放心的最是一件:我有一個孽根禍胎,是這家裏的混世魔王,今日因廟裏還願去了,尚未回來,晚間你看見他便知了。你隻以後不要睬他,你這些姊妹都不敢沾惹他的。”又說,“他嘴裏一時甜言蜜語,一時有天無日,一時瘋瘋傻傻,隻休信他。”——這番話,倒有些像和尚的讖言:不見外姓人,不許聞哭聲。


    因有王夫人這番鋪墊,黛玉便誤信為真,當丫鬟笑著說“寶玉來了”時,黛玉還在腹誹:“這個寶玉,不知是怎麽個憊懶人物,懵懂頑童。”


    這段話後麵原本還有句“到不見那蠢物也罷了。”然而“蠢物”特指“石頭”,黛玉怎知如此稱呼?所以我認為這句原為批語,被抄寫者疏忽混入正文中了。


    接著書中用一大段溢美之詞細寫寶玉穿戴麵貌,不啻翩翩濁世佳公子,非但不是什麽“憊懶人物”,還極俊秀風流的,最重要的,是黛玉一見,便吃了一大驚,心下想道:“好生奇怪!到像在那裏見過般,何等眼熟到如此!”


    古往今來的一見鍾情,必先取決於心有靈犀,黛玉所思,正也是寶玉所想。不同的是,黛玉隻在心裏吃驚,寶玉卻是很肯定地說了出來:“這個妹妹我曾見過的。”被賈母質疑“胡說”後,自己大概也無法解釋,隻好說:“雖然未曾見過他,然我看著麵善,心裏就算是舊相認識的,今日隻作遠別重逢,未為不可。”


    三生石畔灌溉之恩,距此時已是七八年過去,更是前生之事,可不正是“遠別重逢”,又怎能不“吃一大驚”?


    寶玉視黛玉與眾不同,不僅因其美,因其才,因其弱,更因了這份親。


    於是他湊上去問人家讀什麽書,又問人家叫什麽名,再問表字。因黛玉說無字,寶玉便賣弄學問:“我送妹妹一個妙字,莫若‘顰顰’二字極妙。”


    少時讀這段隻覺有趣,並不以為有什麽大不得的特別之處。然而後來讀《禮記·曲禮》說:“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許嫁,笄而字。”


    驀然間再想起寶黛初見,寶玉贈字“顰顰”,忽覺雲垂海立,心驚意動。


    寶玉彼時隻有七八歲,自然絕想不到這句“笄而字”,然而“郎騎竹馬來,繞床弄青梅”,兩人的夙世姻緣,卻早在那一刻已經印證;更令人感慨的是,眾人也都未作異議,後來還跟著寶玉喚黛玉“顰兒”。不但寶釵、探春等跟著叫,連賈母派菜時,也會吩咐“這一碗筍和這一盤風醃果子狸給顰兒寶玉兩個吃去”。


    小小孩兒隨口的一句玩笑,居然大家都認了真,這就好比後來《大觀園試才題對額》,賈政命寶玉題名對聯,原本隻是考核他的功課才情,後來卻也當真鏨在石柱廊楣上,正式成為大觀園題名。


    可見紅樓竟無一廢語。


    寶玉見黛玉,問名又許字,這過程若合符契,很像是“六禮”中第二禮,即男方遣媒至女家詢問姓名生辰,之後便可以合八字了。


    接下來,寶玉又問了第三個問題:“可也有玉沒有?”黛玉答:“想來那玉是一件罕物,豈能人人有的。”


    這下子可捅了馬蜂窩,寶玉登時狂病發作,不但摔了玉,還大哭起來,滿麵淚痕地道:“什麽罕物,連人之高低不擇,還說通靈不通靈呢。我也不要這勞什子了!”又說:“家裏姐姐妹妹都沒有,單我有,我說沒趣,如今來了這麽一個神仙似的妹妹也沒有,可知這不是個好東西。”嚇得眾人搶之不迭。


    ——以此來看,寶玉對這“蠢物”並沒多重視,隻不過世人當它是“命根子”罷了。然在神瑛侍者眼中,石頭隻是石頭,不過“勞什子”而已。


    問了字,又鑒證過信物之後,就該“安床”了。


    賈母吩咐,將黛玉安置在碧紗櫥裏,讓寶玉出來跟自己住套間暖閣。寶玉不願意,隻想同黛玉親近些,央告說:“好祖宗,我就在碧紗櫥外的床上狠妥當,何必又出來鬧的老祖宗不得安靜。”


    彼時寶黛兩個都隻是七八歲小孩子,所以縱居一室,也無甚不妥,因此賈母想了想說:“也罷哩。”


    那什麽是“碧紗櫥”呢?


    通常指清代南方建築內屋中的隔斷,類似落地長窗,也有叫隔扇門或格門的。因為富貴人間常在格心上糊青、白二色絹紗,絹紗上畫畫、題詞,所以又叫“碧紗櫥”。


    簡單來說,就是臥室裏的隔間兒。紗格之內,隻有一張床和不大的空間供人起居坐臥,既加強了房屋的縱深感和層次感,也加強了“寢床”的私密感,其實是很科學的布局。


    比如書中第四十二回,賈珍等引著王太醫來給賈母把脈,賈母穿著一鬥珠的羊皮褂子端坐在榻上,“兩邊四個未留頭的小丫鬟都拿著蠅帚漱盂等物;又有五六個老嬤嬤雁翅擺在兩旁,碧紗櫥後隱隱約約有許多穿紅著綠戴寶簪珠的人。王太醫便不敢抬頭,忙上來請了安。”


    因為女眷不能輕易讓男人看見,所以外間隻有未留頭的小丫鬟和老嬤嬤,而小姐與有身份的大丫鬟如鴛鴦等,便站在碧紗櫥裏,既表示了對賈母的關心與陪伴,又不使自己拋頭露麵,真是絕佳的安排。


    如今黛玉睡在這碧紗櫥裏,寶玉就在紗格外設了張床,因此兩個人等於同室而居,而且還頗持續了一段日子,所以寶玉後來才會說“咱們兩個一桌吃,一床睡,長的這麽大了。”


    當晚,王嬤嬤與鸚哥陪侍黛玉在碧紗櫥內,李嬤嬤與襲人陪侍寶玉在外麵大床上。襲人卸了妝,就進來找黛玉說話,笑問:“姑娘怎麽還不安息?”


    鸚哥笑道:“林姑娘正在這裏傷心呢,自己淌眼抹淚的說:‘今兒才來,就惹出你家哥兒的狂病,倘或摔壞了那玉,豈不是因我之過!’因此便傷心,我好容易勸好了。”


    ——這才是林黛玉為寶玉流的第一滴眼淚。


    蒙府本在這一回末批道:


    “補不完的是離恨天,所餘之石豈非離恨石乎。而絳珠之淚偏不因離恨而落,為惜其石而落。可見惜其石必惜其人,其人不自惜,而知己能不千方百計為之惜乎?所以絳珠之淚至死不幹,萬苦不怨。所謂‘求仁得仁又何怨’,悲夫!”


    這段批語非常重要,因為它直接告訴了我們八十回後黛玉之死的真相:“至死不幹,萬苦不怨”。


    黛玉的死是不可更改的悲劇事實,但究竟為何而死,又會不會臨死前還咬牙切齒恨罵“寶玉你好”呢?這一段明確告訴我們:不可能!


    黛玉為還淚而來,一生之淚,都為了愛玉惜玉而落,並且是“千方百計為之惜”,所以黛玉之死,也隻會因為愛玉惜玉而死,絕不可能恨怨而終。


    以為黛玉小性子,認定她至死都會怨恨寶玉的人,是不知黛玉為何人,亦不知情為何物之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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