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農民是小私有者,從幾百代祖宗傳下來的,就是以戶為單位的單幹。他們夢寐以求的就是“三十畝地一頭牛,老婆孩子熱炕頭”。經過土地改革,農民們都有了自家的土地,他們精耕細作、省吃儉用,勞動熱情非常高漲。勤勞致富,過上好日子,這就是土改後農民的心願。農民作家趙樹理說農民隻有個體經濟的積極性,的確是真知灼見。
搞互助組,土地的所有權、經營權和產品的分配權仍然都掌握在自己手裏。也就是說,土地屬於自己,種什麽、怎麽種還是自己說了算,自己土地生產的糧食和其它農產品,除照章納稅外全歸自己。自己是主人,是“老板”。參加了互助組,組員們互相幫助、互通有無、取長補短,確實能夠解決勞動中遇到的困難,增加產量,對大家都有好處。因此,廣大農民都歡迎互助組。
初級社是“土地入股、統一經營”,雖然土地的所有權還歸農民自己,但是經營權和產品的分配權卻歸社幹部了。也就是說,種什麽,怎麽種,農產品怎麽分配等等,都是社幹部說了算。農民自己隻是每天上班,聽候幹部分派幹活,由“老板”變成了“打工的”。因此,大部分農民,尤其是土改後生活變富了的農民,對入社都抱著觀望態度:看入社後能增加收入,就入;否則就不入。積極入社的隻是極少數的兩種人。一種是土改後生活水平下降、賣掉一部或全部土地的農民,尤其是那些因為好吃懶做而變窮了的人。他們感到入社是絕處逢生,又遇到救命的“第二次土改”了,**、**真是大恩人;還有一種人,就是有些政治頭腦的精明人。他們看到“共產”是大勢所趨,這個社早晚得入,晚入不如早入。聽**的話、跟**走,當個辦社的積極分子,爭取當上社幹部。因此,他們寧可在經濟上吃點虧,也積極帶頭入社。像後當上**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的陳永貴,就是這類人的代表。關於他的發跡曆史後麵再向讀者詳細介紹。
**發動大辦農業社,中央把建社指標分配給省,省再派給地區,再派給縣,再派給鄉,這樣層層加碼下壓,誰敢怠慢。於是,鄉和村幹部隻好依靠兩種人當積極分子,用各種方法逼迫農民建社入社。
建社後,這些積極分子中的許多人當上了大大小小的社幹部。他們入社的積極性本來就不是什麽“社會主義積極性”,而是合夥平產的平均主義積極性。他們對先富起來的農民早就看著眼紅,盼著“第二次土改”,阿彌陀佛,終於盼來了。新社一成立,他們就鬧“平產均分”,揩中農的油:一是把土地的報酬定得低低的,有的地方規定土地和勞力的分紅比例是“一三七,二二八,三年歸大家”,即第一年三七開,第二年二八開,第三年取消土地分紅;二是規定耕畜、車輛、大型農具一律折價入社,有的地方把農民的菜園、山林等也折價入了社。作價又低,歸還年限又長,實際上是無償剝奪。中農們祖傳的十幾畝、幾十畝好地,全家幾年間起早貪黑、省吃儉用攢了幾個錢,買下的耕畜、車輛、農具,就這樣幾乎被無償剝奪去,豈能甘心情願?可是,逼迫你入社,不入又不行。於是,他們頭入社就賣牲畜、車輛。賣不掉,就宰殺掉吃肉,劈了當柴燒。入社後,見到他們平素瞧不起的好吃懶做的人,有的居然成了他們的“老板”,對他們頤指氣使,坐享其成,自己全家多年辛勤勞動的成果被共了產,如何能咽下這口氣?可是,大權在幹部手裏,階級鬥爭的緊箍正套在你的頭上,你有啥辦法?隻能消極怠工。也有被逼急了的,豁出去,就鬧著退社。貫徹總路線,強行征購過頭糧,逼迫農民搞入社大冒進,再加上水災,這些天災**一起壓在了農民頭上。農民生產消極,糧食減產,怨聲載道、啼饑號寒,他們用各種方式發泄不滿,進行反抗,引起了社會動蕩不安。僅浙江省的農村就發生了多起農民鬧退社、請願、騷動事件。1955年初春,農村的形勢已經非常緊張,春耕生產的準備工作已經受到嚴重影響。
1955年春季以來農村中出現的緊張情況,主要來自兩方麵的原因,一是糧食征購過多,一是農業合作化的步子過快。農民不僅被逼入社,還被逼賣糧。這樣雙管齊下,如何受得了!如何解決這個問題?主席和鄧子恢有著不同的思路。主席的主張是,在糧食問題上向農民讓步,減少征購數量,以緩和同農民的緊張關係,以便在農業合作化方麵加快步伐,增加農業生產,從根本上解決糧食問題。用主席的話說,以減少糧食征購換來個社會主義。主席始終認為,隻有實現農業合作化,才能增加農業生產。鄧子恢的看法不同,他主張在合作化問題上向農民讓步,以發揮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增加生產,解決糧食問題。他認為,造成農村緊張,當前最突出的因素是糧食問題,但最根本的因素還是合作化運動中的問題,出亂子主要是在合作化的急躁冒進方麵。從這時開始,主席同鄧子恢等在對農村形勢估計和農業合作化方針上,意見分歧加深。
鄧子恢對農民的心態和特點是非常了解的。因此,他一直主張合作化運動要照顧小農經濟的特點,要從小農經濟的現狀出發,穩步前進。他主張,辦農業社,必須具備一定的客觀條件:一是要有好的幹部,懂政策,會管理,公道,能幹;二是群眾的覺悟,即他們看到了合作社的優越性,自願的入社;三是要適合生產力的發展水平,能達到增產增收的目的。他主張,要辦好農業社,首先要搞好生產,讓每個社員的收入都要比沒入社時多;其次,要貫徹自願原則,要用增產增收的優越性吸引農民,決不可強迫命令;二要貫徹互利原則,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要搞好貧農和中農的團結,不能揩中農的油。他主張,寧可少些,也要好些,辦好一批,鞏固一批。決不能不顧客觀條件一哄而起,急躁冒進。
遺憾的是,鄧子恢的這些正確主張沒有被主席真正的重視和接受。當農村合作化矛盾激化、形勢緊張,需要“擦**”的時候,主席就請出鄧子恢;當形勢好轉時,主席就又急於求成,批判鄧子恢的穩步前進。
鄧子恢通過親自下去調查、派調查組、聽各地匯報等途徑,很快就掌握了農村的真實情況。他心急如焚,1955年元旦剛過,他就向主持中央日常工作的**、周恩來反映了農村的緊張形勢,獻計獻策解決農村危機。他建議合作化運動應該控製發展,著重做好整頓鞏固工作。中央很快采納了鄧子恢的建議。
1955年1月10日,**簽發了由農村工作部起草的、經政治局討論通過的《關於整頓和鞏固農業生產合作社的通知》。《通知》明確指出:當前的合作化運動,應基本上轉入控製發展,著重鞏固的階段。對那些準備不足、倉促鋪開的地方,例如河北和浙江個別縣份就有此種情況,……允許已有的社數和社員戶數作必要的、合理的減少。
1月15日,中央又發出《關於大力保護耕畜的緊急指示》。
2月,中央召開財經會議,決定調整糧食統購指標,要“進一步加強同占農村人口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新老中農的團結”,要對中農讓步。根據會議討論意見,形成《**中央、國務院關於迅速布置糧食購銷工作,安定農民生產情緒的緊急指示》,於3月3日發出。
搞互助組,土地的所有權、經營權和產品的分配權仍然都掌握在自己手裏。也就是說,土地屬於自己,種什麽、怎麽種還是自己說了算,自己土地生產的糧食和其它農產品,除照章納稅外全歸自己。自己是主人,是“老板”。參加了互助組,組員們互相幫助、互通有無、取長補短,確實能夠解決勞動中遇到的困難,增加產量,對大家都有好處。因此,廣大農民都歡迎互助組。
初級社是“土地入股、統一經營”,雖然土地的所有權還歸農民自己,但是經營權和產品的分配權卻歸社幹部了。也就是說,種什麽,怎麽種,農產品怎麽分配等等,都是社幹部說了算。農民自己隻是每天上班,聽候幹部分派幹活,由“老板”變成了“打工的”。因此,大部分農民,尤其是土改後生活變富了的農民,對入社都抱著觀望態度:看入社後能增加收入,就入;否則就不入。積極入社的隻是極少數的兩種人。一種是土改後生活水平下降、賣掉一部或全部土地的農民,尤其是那些因為好吃懶做而變窮了的人。他們感到入社是絕處逢生,又遇到救命的“第二次土改”了,**、**真是大恩人;還有一種人,就是有些政治頭腦的精明人。他們看到“共產”是大勢所趨,這個社早晚得入,晚入不如早入。聽**的話、跟**走,當個辦社的積極分子,爭取當上社幹部。因此,他們寧可在經濟上吃點虧,也積極帶頭入社。像後當上**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的陳永貴,就是這類人的代表。關於他的發跡曆史後麵再向讀者詳細介紹。
**發動大辦農業社,中央把建社指標分配給省,省再派給地區,再派給縣,再派給鄉,這樣層層加碼下壓,誰敢怠慢。於是,鄉和村幹部隻好依靠兩種人當積極分子,用各種方法逼迫農民建社入社。
建社後,這些積極分子中的許多人當上了大大小小的社幹部。他們入社的積極性本來就不是什麽“社會主義積極性”,而是合夥平產的平均主義積極性。他們對先富起來的農民早就看著眼紅,盼著“第二次土改”,阿彌陀佛,終於盼來了。新社一成立,他們就鬧“平產均分”,揩中農的油:一是把土地的報酬定得低低的,有的地方規定土地和勞力的分紅比例是“一三七,二二八,三年歸大家”,即第一年三七開,第二年二八開,第三年取消土地分紅;二是規定耕畜、車輛、大型農具一律折價入社,有的地方把農民的菜園、山林等也折價入了社。作價又低,歸還年限又長,實際上是無償剝奪。中農們祖傳的十幾畝、幾十畝好地,全家幾年間起早貪黑、省吃儉用攢了幾個錢,買下的耕畜、車輛、農具,就這樣幾乎被無償剝奪去,豈能甘心情願?可是,逼迫你入社,不入又不行。於是,他們頭入社就賣牲畜、車輛。賣不掉,就宰殺掉吃肉,劈了當柴燒。入社後,見到他們平素瞧不起的好吃懶做的人,有的居然成了他們的“老板”,對他們頤指氣使,坐享其成,自己全家多年辛勤勞動的成果被共了產,如何能咽下這口氣?可是,大權在幹部手裏,階級鬥爭的緊箍正套在你的頭上,你有啥辦法?隻能消極怠工。也有被逼急了的,豁出去,就鬧著退社。貫徹總路線,強行征購過頭糧,逼迫農民搞入社大冒進,再加上水災,這些天災**一起壓在了農民頭上。農民生產消極,糧食減產,怨聲載道、啼饑號寒,他們用各種方式發泄不滿,進行反抗,引起了社會動蕩不安。僅浙江省的農村就發生了多起農民鬧退社、請願、騷動事件。1955年初春,農村的形勢已經非常緊張,春耕生產的準備工作已經受到嚴重影響。
1955年春季以來農村中出現的緊張情況,主要來自兩方麵的原因,一是糧食征購過多,一是農業合作化的步子過快。農民不僅被逼入社,還被逼賣糧。這樣雙管齊下,如何受得了!如何解決這個問題?主席和鄧子恢有著不同的思路。主席的主張是,在糧食問題上向農民讓步,減少征購數量,以緩和同農民的緊張關係,以便在農業合作化方麵加快步伐,增加農業生產,從根本上解決糧食問題。用主席的話說,以減少糧食征購換來個社會主義。主席始終認為,隻有實現農業合作化,才能增加農業生產。鄧子恢的看法不同,他主張在合作化問題上向農民讓步,以發揮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增加生產,解決糧食問題。他認為,造成農村緊張,當前最突出的因素是糧食問題,但最根本的因素還是合作化運動中的問題,出亂子主要是在合作化的急躁冒進方麵。從這時開始,主席同鄧子恢等在對農村形勢估計和農業合作化方針上,意見分歧加深。
鄧子恢對農民的心態和特點是非常了解的。因此,他一直主張合作化運動要照顧小農經濟的特點,要從小農經濟的現狀出發,穩步前進。他主張,辦農業社,必須具備一定的客觀條件:一是要有好的幹部,懂政策,會管理,公道,能幹;二是群眾的覺悟,即他們看到了合作社的優越性,自願的入社;三是要適合生產力的發展水平,能達到增產增收的目的。他主張,要辦好農業社,首先要搞好生產,讓每個社員的收入都要比沒入社時多;其次,要貫徹自願原則,要用增產增收的優越性吸引農民,決不可強迫命令;二要貫徹互利原則,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要搞好貧農和中農的團結,不能揩中農的油。他主張,寧可少些,也要好些,辦好一批,鞏固一批。決不能不顧客觀條件一哄而起,急躁冒進。
遺憾的是,鄧子恢的這些正確主張沒有被主席真正的重視和接受。當農村合作化矛盾激化、形勢緊張,需要“擦**”的時候,主席就請出鄧子恢;當形勢好轉時,主席就又急於求成,批判鄧子恢的穩步前進。
鄧子恢通過親自下去調查、派調查組、聽各地匯報等途徑,很快就掌握了農村的真實情況。他心急如焚,1955年元旦剛過,他就向主持中央日常工作的**、周恩來反映了農村的緊張形勢,獻計獻策解決農村危機。他建議合作化運動應該控製發展,著重做好整頓鞏固工作。中央很快采納了鄧子恢的建議。
1955年1月10日,**簽發了由農村工作部起草的、經政治局討論通過的《關於整頓和鞏固農業生產合作社的通知》。《通知》明確指出:當前的合作化運動,應基本上轉入控製發展,著重鞏固的階段。對那些準備不足、倉促鋪開的地方,例如河北和浙江個別縣份就有此種情況,……允許已有的社數和社員戶數作必要的、合理的減少。
1月15日,中央又發出《關於大力保護耕畜的緊急指示》。
2月,中央召開財經會議,決定調整糧食統購指標,要“進一步加強同占農村人口百分之六十以上的新老中農的團結”,要對中農讓步。根據會議討論意見,形成《**中央、國務院關於迅速布置糧食購銷工作,安定農民生產情緒的緊急指示》,於3月3日發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