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的兩次談話,第一次比較係統地闡述了他的農業合作化思想,初步形成他指導中國農業合作化運動的一套理論、方針、政策。根據主席兩次談話精神,陳伯達起草了《**中央關於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決議》,第三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討論了決議草案。會後,在主席主持下,又作了修改。12月16日經**中央正式通過,在1954年1月9日公布。
這個決議把過渡時期總路線作為全部立論的依據。同第一個決議相比,這個決議有許多新的內容和特點,主要是:第一,第一個決議提出要保護農民的兩個積極性;這個決議卻說“個體經濟的積極性,表現出農民的自發趨向是資本主義。這就不可避免地在農村中產生了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這兩條發展道路的鬥爭。而由於農業經濟的恢複和逐步上漲,這兩條發展道路的鬥爭,就越來越帶著明顯的、不可忽視的性質。我們的政策是……,把農民的個體經濟的積極性引向互助合作的積極性的軌道上來,從而克服那種建立在個體經濟基礎上的資本主義自發勢力的傾向,逐步過渡到社會主義。”
第二,第一個決議重點在互助組,而這個決議重點在發展合作社。
第三,第一個決議強調“穩步前進”,而第二個決議則側重“積極領導”。
決議規定的全國農業社的發展指標是:到1954年秋,發展到三萬五千八百多個;到1957年,發展到八十萬個左右,參加農戶約占總農戶的20%。
主席的兩次談話和《決議》傳達後,那些搞急躁冒進的“左派”們彈冠相慶,奔走相告:**主張辦社要又多又快又大,鄧子恢糾我們糾錯啦!我們執行的是總路線,我們走的是社會主義道路,有**支持我們。於是,在總路線燈塔照耀下,以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兩條道路的鬥爭為綱,全國農村又掀起了大辦初級社的熱潮。農業社由1953年冬季的一萬四千個發展到1954年春的九萬多個,增加五倍多,超過決議計劃數的一倍半以上,參加的農戶達到170多萬戶。
在主席的督戰下,中央農村工作部在1954年4月2日至18日召開第二次全國農村工作會議,擬定了新的發展計劃:農業生產合作社一九五五年發展到30萬或35萬個;一九五七年(第一個五年計劃最後一年)達到130萬或150萬個,人社農戶占全國總農戶的35%左右;在一九六0年前後,在全國基本地區爭取實現基本上合作化。(這裏是指初級的農業合作化。)會後,中央農村工作部向**中央和主席寫了關於這次會議的情況報告。6月3日中央轉發這個報告。
緊接著,在1954年10月10日至30日,中央農村工作部又召開第四次互助合作會議,總結一年來農業合作化的工作,製定新的發展計劃。(.mianhuatang.info棉花糖小說網)
這時,全國又有新建的農業生產合作社12萬個。根據各地的要求,會議提出要在1955年春耕以前發展到60萬個農業生產合作社,就是說,把第二次全國農村工作會議上提出的發展指標翻了一番。到第一個五年計劃的最後一年即1957年,全國要有一半以上的農戶入社。這是個大發展的計劃,很快得到**中央批準。
1957年入社農戶的指標越改越高:由1月的占總農戶的20%左右到4月的35%左右,10月就改為50%以上。真可謂“突飛猛進”!
這次會議確定:“黨在農村的階級政策是:依靠貧農(包括全部原來是貧農的新中農在內,這樣的貧農占農村人口總數50%到70%),鞏固地團結中農,發展互助合作,由逐步限製到最後消滅富農剝削。”這是主席在審閱中央農村工作部關於第四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報告時,作了修改補充而確定下來的。以後,隨著農業合作化運動的深入,主席對農村階級作了更細致的分析,主要是把原來是貧農的新中農和原來的老中農,根據他們的經濟狀況,分為新上中農和新下中農,老上中農和老下中農,以新老下中農為依靠力量,新老上中農為團結對象。
第四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精神傳達下去以後,下邊的積極性更高了,農業生產合作社發展很快,到1954年的11月,又發展到21萬個。到1955年1月初,在短短兩個月時間內又辦起了38萬個新社,總數達到59萬多個。一年內翻了六番半!萬馬奔騰,一馬當先,浙江省的農業社由1953年底的3千8百個社,發展到1955年1月初的5萬3千多個,一年內翻14番,位居全國之冠。
農業社為什麽發展這樣快?一些人說,這是因為廣大農民蘊藏著極大的社會主義積極性,他們擁護總路線,願意走社會主義道路。鄧子恢不相信這種說法,他在一次報告中說:“你說他(上中農)願意入社,我就不大相信。因為他的生產水平比你高,你合作社辦了三四年,也不一定超過了他。要他參加合作社,和他平分,他就不幹。看大勢當然是中農的一個特點,但另一個特點是計較利害,他把利害算盤一打,覺得不夠,就不來了,就是來,也是被迫的。”
鄧子恢往浙江省和其它地方派了調查組,自己也親身下去考察,終於發現了農業社大發展的奧秘:原來是逼迫農民入社的結果。首先是政治壓力:凡不願入社的農民和不積極辦社的幹部,就是反對總路線,就是走資本主義道路。就要查一查你是否是漏劃的地主富農,是否是混入黨內的階級異己分子或蛻化變質分子。再就是經濟壓力:給單幹農民多派賣糧的任務,不入社就餓死你!例如,浙江省有些地委提出了“依靠貧農、鬥爭富農、帶動中農”的錯誤口號;有的縣召開全縣鬥爭富農大會,在會上宣布:走社會主義道路就入社,不入社,就跟被鬥的富農一個樣;在統購糧食時,給單幹戶的產量定得很高,賣糧的指標也就多。有些幹部開會說,你入了社,就可以把賣糧的指標降下來。農民怕多交糧,隻好入社。
調查還發現,這些強迫辦起的新社侵害中農利益嚴重,農民思想混亂,生產消極,生產力遭受破壞。浙江省有些縣規定耕牛、農具折價入社,作為股份基金。折價不僅低,歸還日期又長,有的規定60年還清。土地報酬也過低。許多中農害怕“共產”,就出賣、宰殺耕畜,砍樹毀林,不再向生產投資,鬧著退社,生產情緒低落。許多貧農誤認為入社就是“合夥平產”,入了社就向社裏預支款項,買口糧,於是中農的投資和國家的貸款大部分都“平產預支”了,沒有擴大再生產。因此,春耕開始後,凡強迫命令組織起來的新社,春耕生產準備工作很差,農民生產消極,不添置、修理農具,不向生產投資。目前,維持不下去的合作社約占10%;由於辦社條件不夠,加強領導也辦不好的,約占30%。辦社居全國之冠的浙江省孕育著鬧退社的危機。
這個決議把過渡時期總路線作為全部立論的依據。同第一個決議相比,這個決議有許多新的內容和特點,主要是:第一,第一個決議提出要保護農民的兩個積極性;這個決議卻說“個體經濟的積極性,表現出農民的自發趨向是資本主義。這就不可避免地在農村中產生了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這兩條發展道路的鬥爭。而由於農業經濟的恢複和逐步上漲,這兩條發展道路的鬥爭,就越來越帶著明顯的、不可忽視的性質。我們的政策是……,把農民的個體經濟的積極性引向互助合作的積極性的軌道上來,從而克服那種建立在個體經濟基礎上的資本主義自發勢力的傾向,逐步過渡到社會主義。”
第二,第一個決議重點在互助組,而這個決議重點在發展合作社。
第三,第一個決議強調“穩步前進”,而第二個決議則側重“積極領導”。
決議規定的全國農業社的發展指標是:到1954年秋,發展到三萬五千八百多個;到1957年,發展到八十萬個左右,參加農戶約占總農戶的20%。
主席的兩次談話和《決議》傳達後,那些搞急躁冒進的“左派”們彈冠相慶,奔走相告:**主張辦社要又多又快又大,鄧子恢糾我們糾錯啦!我們執行的是總路線,我們走的是社會主義道路,有**支持我們。於是,在總路線燈塔照耀下,以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兩條道路的鬥爭為綱,全國農村又掀起了大辦初級社的熱潮。農業社由1953年冬季的一萬四千個發展到1954年春的九萬多個,增加五倍多,超過決議計劃數的一倍半以上,參加的農戶達到170多萬戶。
在主席的督戰下,中央農村工作部在1954年4月2日至18日召開第二次全國農村工作會議,擬定了新的發展計劃:農業生產合作社一九五五年發展到30萬或35萬個;一九五七年(第一個五年計劃最後一年)達到130萬或150萬個,人社農戶占全國總農戶的35%左右;在一九六0年前後,在全國基本地區爭取實現基本上合作化。(這裏是指初級的農業合作化。)會後,中央農村工作部向**中央和主席寫了關於這次會議的情況報告。6月3日中央轉發這個報告。
緊接著,在1954年10月10日至30日,中央農村工作部又召開第四次互助合作會議,總結一年來農業合作化的工作,製定新的發展計劃。(.mianhuatang.info棉花糖小說網)
這時,全國又有新建的農業生產合作社12萬個。根據各地的要求,會議提出要在1955年春耕以前發展到60萬個農業生產合作社,就是說,把第二次全國農村工作會議上提出的發展指標翻了一番。到第一個五年計劃的最後一年即1957年,全國要有一半以上的農戶入社。這是個大發展的計劃,很快得到**中央批準。
1957年入社農戶的指標越改越高:由1月的占總農戶的20%左右到4月的35%左右,10月就改為50%以上。真可謂“突飛猛進”!
這次會議確定:“黨在農村的階級政策是:依靠貧農(包括全部原來是貧農的新中農在內,這樣的貧農占農村人口總數50%到70%),鞏固地團結中農,發展互助合作,由逐步限製到最後消滅富農剝削。”這是主席在審閱中央農村工作部關於第四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報告時,作了修改補充而確定下來的。以後,隨著農業合作化運動的深入,主席對農村階級作了更細致的分析,主要是把原來是貧農的新中農和原來的老中農,根據他們的經濟狀況,分為新上中農和新下中農,老上中農和老下中農,以新老下中農為依靠力量,新老上中農為團結對象。
第四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精神傳達下去以後,下邊的積極性更高了,農業生產合作社發展很快,到1954年的11月,又發展到21萬個。到1955年1月初,在短短兩個月時間內又辦起了38萬個新社,總數達到59萬多個。一年內翻了六番半!萬馬奔騰,一馬當先,浙江省的農業社由1953年底的3千8百個社,發展到1955年1月初的5萬3千多個,一年內翻14番,位居全國之冠。
農業社為什麽發展這樣快?一些人說,這是因為廣大農民蘊藏著極大的社會主義積極性,他們擁護總路線,願意走社會主義道路。鄧子恢不相信這種說法,他在一次報告中說:“你說他(上中農)願意入社,我就不大相信。因為他的生產水平比你高,你合作社辦了三四年,也不一定超過了他。要他參加合作社,和他平分,他就不幹。看大勢當然是中農的一個特點,但另一個特點是計較利害,他把利害算盤一打,覺得不夠,就不來了,就是來,也是被迫的。”
鄧子恢往浙江省和其它地方派了調查組,自己也親身下去考察,終於發現了農業社大發展的奧秘:原來是逼迫農民入社的結果。首先是政治壓力:凡不願入社的農民和不積極辦社的幹部,就是反對總路線,就是走資本主義道路。就要查一查你是否是漏劃的地主富農,是否是混入黨內的階級異己分子或蛻化變質分子。再就是經濟壓力:給單幹農民多派賣糧的任務,不入社就餓死你!例如,浙江省有些地委提出了“依靠貧農、鬥爭富農、帶動中農”的錯誤口號;有的縣召開全縣鬥爭富農大會,在會上宣布:走社會主義道路就入社,不入社,就跟被鬥的富農一個樣;在統購糧食時,給單幹戶的產量定得很高,賣糧的指標也就多。有些幹部開會說,你入了社,就可以把賣糧的指標降下來。農民怕多交糧,隻好入社。
調查還發現,這些強迫辦起的新社侵害中農利益嚴重,農民思想混亂,生產消極,生產力遭受破壞。浙江省有些縣規定耕牛、農具折價入社,作為股份基金。折價不僅低,歸還日期又長,有的規定60年還清。土地報酬也過低。許多中農害怕“共產”,就出賣、宰殺耕畜,砍樹毀林,不再向生產投資,鬧著退社,生產情緒低落。許多貧農誤認為入社就是“合夥平產”,入了社就向社裏預支款項,買口糧,於是中農的投資和國家的貸款大部分都“平產預支”了,沒有擴大再生產。因此,春耕開始後,凡強迫命令組織起來的新社,春耕生產準備工作很差,農民生產消極,不添置、修理農具,不向生產投資。目前,維持不下去的合作社約占10%;由於辦社條件不夠,加強領導也辦不好的,約占30%。辦社居全國之冠的浙江省孕育著鬧退社的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