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子恢為了搞好農業合作化,強調要掌握第一手材料,不能隻靠坐在辦公室看匯報材料。於是,他組織幾個調查組並親自率領調查組去農村搞調查研究。各個調查組匯報的情況比較集中地反映了一個問題:在落實貫徹《**中央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決議》的過程中,絕大多數幹部都存在著寧“左”勿右的思想,認為“左”是方法問題,右是立場問題。因此,在互助合作運動中出現了嚴重的侵害農民權益、急躁冒進的“左”的傾向。
鄧子恢立即向**中央和主席作了匯報,主要內容是:自去年冬季以來,互助合作運動中比較普遍存在著的主要錯誤傾向,是急躁冒進與對互助組、初級社是建立在私有基礎上的這一特點認識不足。其具體表現是:在新區,打擊單幹農民,侵犯中農利益,強迫成立互助組,滿足於形式主義;在老區,盲目追求高級形式,試辦初級社貪多貪大,將耕畜、農具變相地無償歸公,不根據生產發展的程度,而貪多貪快地增加公積金和公共財產,盲目強調增加社會主義因素。因而,在一些地方出現了耕畜落價、殺牛砍樹、大吃大喝、破壞生產的嚴重現象。此外,各大區提出的農業增產計劃與互助合作發展計劃也失之過高,這也容易助長下麵的急躁冒進情緒。
鄧子恢還向中央提出了建議:要廣泛深入地宣傳黨的保護農民私有財產的政策,克服幹部中的急於過渡到社會主義的思想,打消農民“怕歸公”的顧慮,安定農民的生產情緒。要把互助組、合作社(初級社)和集體農莊(高級社)三者的區別和聯係明確肯定下來,也要把改造小農經濟是一種長期的工作肯定下來,以澄清幹部和群眾的一些模糊認識。
與此同時,**中央也收到了中南局、華東局和華北局的報告,反映了合作化運動中的急躁冒進問題。
中南局的報告說:急躁冒進主要表現在不尊重農民的私人財產權。許多地方對耕畜采取折價入社的辦法,不僅作價太低,而且長期不償還,等於變相歸公,群眾稱之為“軟共產”;農民的存款,許多合作社不給利息,或者利息比銀行還低;不少合作社在農民土地入股時,菜園也入社,社員憑票從合作社領菜;發展生產的觀點不明確,平均主義嚴重;公益金用得多,消耗大,盲目搞基建,或買對生產沒有用的東西;貸款過多,生產成本高。等等。
華東局的報告說:在發展合作社中,一些地方存在著越多越好、越大越好的錯誤想法,因而違反了農民的自願,胡亂地多辦社、辦大社;盲目追求增加公共財產的現象很嚴重。這已引起群眾思想混亂,造成生產損失。有些地方一冬沒有人拾糞,場裏地裏的莊稼無人收拾;有些地方出現賣耕畜、砍樹、殺豬,大吃大喝等現象。
華北局農村部的報告說:華北地區互助合作運動的急躁冒進表現在三個方麵。一是在組織上貪快、貪大、貪多、貪高,違反自願互利原則;發展互助組,出現了追求百分比、強迫命令和打擊單幹戶的傾向;試辦合作社,控製不嚴,一轟而起,今春全區就由576個發展到3121個,翻了近五番半。二是經營管理上幹涉過多,不分大活小活,不分農忙農閑,盲目強調集體經營。三是忽視目前的互助合作是建立在個體經濟上的特點,任意侵犯農民的私有財產,侵犯中農利益,普遍壓低土地分紅比例,過早地進行耕畜、農具的折價歸公。
**中央見到中央農村工作部和各大區的報告後,十分重視,立即采取了斷然措施加以糾正。
3月8日,中央發出《關於縮減農業增產和互助合作發展的五年計劃數字給各大區的指示》,指出:許多突出的、嚴重的強迫命令的錯誤,屢糾屢犯,一個重大原因是,黨政機關布置任務時,對小農經濟的私有性、分散性這些本質的特點認識不足,不予照顧。我黨現在在農村中的主要危險傾向,就是許多同誌把分散的小農經濟混同於集體經濟。
3月14日,**中央批轉中南局《關於糾正試辦農業生產合作社中急躁傾向的報告》指出: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不能計劃過大、要求過高。要正確貫徹黨的農村政策,解除農民發展生產的疑慮。
3月16日,**中央發出由鄧子恢主持起草的《關於春耕生產給各級黨委的指示信》,再次批評了急躁冒進傾向,要求在組織互助組、合作社時,要從群眾的覺悟水平與切身體驗出發,從群眾的實際需要出發,從小農經濟的生產現狀出發,正確解決農民的個體利益與公共利益的結合問題,穩步地循序而進。
3月17日,**中央發出《關於布置農村工作應照顧小農經濟特點的指示》,要求廣大幹部在農村工作中,要時刻記住照顧小農經濟特點,要集中群眾的要求,因地製宜。不可強調自上而下布置任務,強求一致完成。
3月26日,由杜潤生代為起草了《人民日報》社論:《領導農業生產的關鍵所在》。社論指出:對農民來說,最要緊的問題,是他們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保護和發展的問題。沒有一個農民會相信,強迫他們和侵犯他們利益的互助組、合作社,能在將來滿足他們的利益。如果盲目擴大社會主義成分,將農民私有的生產資料變相地無償歸公,無限製地擴大公積金,取消或不合理地減少對土地和牲畜的報酬,盲目地從各方麵向私有製發動進攻,必然會嚇退農民,使互助組、合作社自身垮台。
當時,主席是同意以上觀點的,他親自將以上中央發布的四個文件和《**中央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一起匯編成冊,定名為《當前農村工作指南》。主席為它所寫的按語稱:這些文件提示了黨在當前階段指導農村工作時所務須掌握的理論認識和重要政策原則,以及群眾路線工作方法,各級黨委必須組織一切從事農村工作的人員,來一次認真的學習。
1953年4月3日至23日,鄧子恢受中央委托,主持召開了全國第一次農村工作會議,傳達了主席關於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長一些時間基本完成對農民的社會主義改造的意見,貫徹了中央糾正互助合作運動中急躁冒進的“左”的傾向的精神,布置了今後的任務。會議最後一天,他作了會議總結報告,闡述了當前農村政策,給農村的互助合作運動指明了健康發展的方向,提出了糾正急躁冒進的具體措施和安定農民情緒的具體方法。
鄧子恢立即向**中央和主席作了匯報,主要內容是:自去年冬季以來,互助合作運動中比較普遍存在著的主要錯誤傾向,是急躁冒進與對互助組、初級社是建立在私有基礎上的這一特點認識不足。其具體表現是:在新區,打擊單幹農民,侵犯中農利益,強迫成立互助組,滿足於形式主義;在老區,盲目追求高級形式,試辦初級社貪多貪大,將耕畜、農具變相地無償歸公,不根據生產發展的程度,而貪多貪快地增加公積金和公共財產,盲目強調增加社會主義因素。因而,在一些地方出現了耕畜落價、殺牛砍樹、大吃大喝、破壞生產的嚴重現象。此外,各大區提出的農業增產計劃與互助合作發展計劃也失之過高,這也容易助長下麵的急躁冒進情緒。
鄧子恢還向中央提出了建議:要廣泛深入地宣傳黨的保護農民私有財產的政策,克服幹部中的急於過渡到社會主義的思想,打消農民“怕歸公”的顧慮,安定農民的生產情緒。要把互助組、合作社(初級社)和集體農莊(高級社)三者的區別和聯係明確肯定下來,也要把改造小農經濟是一種長期的工作肯定下來,以澄清幹部和群眾的一些模糊認識。
與此同時,**中央也收到了中南局、華東局和華北局的報告,反映了合作化運動中的急躁冒進問題。
中南局的報告說:急躁冒進主要表現在不尊重農民的私人財產權。許多地方對耕畜采取折價入社的辦法,不僅作價太低,而且長期不償還,等於變相歸公,群眾稱之為“軟共產”;農民的存款,許多合作社不給利息,或者利息比銀行還低;不少合作社在農民土地入股時,菜園也入社,社員憑票從合作社領菜;發展生產的觀點不明確,平均主義嚴重;公益金用得多,消耗大,盲目搞基建,或買對生產沒有用的東西;貸款過多,生產成本高。等等。
華東局的報告說:在發展合作社中,一些地方存在著越多越好、越大越好的錯誤想法,因而違反了農民的自願,胡亂地多辦社、辦大社;盲目追求增加公共財產的現象很嚴重。這已引起群眾思想混亂,造成生產損失。有些地方一冬沒有人拾糞,場裏地裏的莊稼無人收拾;有些地方出現賣耕畜、砍樹、殺豬,大吃大喝等現象。
華北局農村部的報告說:華北地區互助合作運動的急躁冒進表現在三個方麵。一是在組織上貪快、貪大、貪多、貪高,違反自願互利原則;發展互助組,出現了追求百分比、強迫命令和打擊單幹戶的傾向;試辦合作社,控製不嚴,一轟而起,今春全區就由576個發展到3121個,翻了近五番半。二是經營管理上幹涉過多,不分大活小活,不分農忙農閑,盲目強調集體經營。三是忽視目前的互助合作是建立在個體經濟上的特點,任意侵犯農民的私有財產,侵犯中農利益,普遍壓低土地分紅比例,過早地進行耕畜、農具的折價歸公。
**中央見到中央農村工作部和各大區的報告後,十分重視,立即采取了斷然措施加以糾正。
3月8日,中央發出《關於縮減農業增產和互助合作發展的五年計劃數字給各大區的指示》,指出:許多突出的、嚴重的強迫命令的錯誤,屢糾屢犯,一個重大原因是,黨政機關布置任務時,對小農經濟的私有性、分散性這些本質的特點認識不足,不予照顧。我黨現在在農村中的主要危險傾向,就是許多同誌把分散的小農經濟混同於集體經濟。
3月14日,**中央批轉中南局《關於糾正試辦農業生產合作社中急躁傾向的報告》指出: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不能計劃過大、要求過高。要正確貫徹黨的農村政策,解除農民發展生產的疑慮。
3月16日,**中央發出由鄧子恢主持起草的《關於春耕生產給各級黨委的指示信》,再次批評了急躁冒進傾向,要求在組織互助組、合作社時,要從群眾的覺悟水平與切身體驗出發,從群眾的實際需要出發,從小農經濟的生產現狀出發,正確解決農民的個體利益與公共利益的結合問題,穩步地循序而進。
3月17日,**中央發出《關於布置農村工作應照顧小農經濟特點的指示》,要求廣大幹部在農村工作中,要時刻記住照顧小農經濟特點,要集中群眾的要求,因地製宜。不可強調自上而下布置任務,強求一致完成。
3月26日,由杜潤生代為起草了《人民日報》社論:《領導農業生產的關鍵所在》。社論指出:對農民來說,最要緊的問題,是他們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保護和發展的問題。沒有一個農民會相信,強迫他們和侵犯他們利益的互助組、合作社,能在將來滿足他們的利益。如果盲目擴大社會主義成分,將農民私有的生產資料變相地無償歸公,無限製地擴大公積金,取消或不合理地減少對土地和牲畜的報酬,盲目地從各方麵向私有製發動進攻,必然會嚇退農民,使互助組、合作社自身垮台。
當時,主席是同意以上觀點的,他親自將以上中央發布的四個文件和《**中央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一起匯編成冊,定名為《當前農村工作指南》。主席為它所寫的按語稱:這些文件提示了黨在當前階段指導農村工作時所務須掌握的理論認識和重要政策原則,以及群眾路線工作方法,各級黨委必須組織一切從事農村工作的人員,來一次認真的學習。
1953年4月3日至23日,鄧子恢受中央委托,主持召開了全國第一次農村工作會議,傳達了主席關於在十年到十五年,或者更長一些時間基本完成對農民的社會主義改造的意見,貫徹了中央糾正互助合作運動中急躁冒進的“左”的傾向的精神,布置了今後的任務。會議最後一天,他作了會議總結報告,闡述了當前農村政策,給農村的互助合作運動指明了健康發展的方向,提出了糾正急躁冒進的具體措施和安定農民情緒的具體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