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底,在主席建議下,**中央和各中央局、省市相繼成立了農村工作部。農村工作部的中心任務是,組織與領導廣大農民的互助合作運動,以便配合國家工業化的發展,逐步引導農民走向集體化的道路。這是主席為推動農業合作化運動,在組織方麵采取的一個重要措施。


    主席親自點將,任命鄧子恢為**中央農村工作部長,後又兼任政務院副總理,主管農林工作。


    鄧子恢,1896年生,福建省龍岩泉井村人。1913年入龍岩中學學習。五四運動中受到革命洗禮,創辦進步刊物《岩聲》,宣傳馬克思主義。1917年以優異成績獲取公費留學資格,去日本留學。回國後即在家鄉從事土地革命。1926年加入中國**。曆任**龍岩縣委宣傳部長、**閩西特委書記、閩西蘇維埃政府主席、閩西暴動副總指揮、第七軍第十九師第五十七團黨代表,領導了閩西農民起義和創建閩西革命根據地的鬥爭,是閩西紅軍和蘇區創建人之一。1931年到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工作,1932年成為中央工農民主政府委員兼財政部長,是主席主席的得力助手。1935年任閩西南軍政委員會副主席,領導三年遊擊戰爭。1938年任新四軍政治部主任,江北指揮部政治部主任,參加領導淮南抗日根據地的開辟工作。1941年皖南事變後,任新四軍政治部主任。1945年6月當選為**第七屆中央委員。曆任華中軍區政治委員、中原軍區兼中原野戰軍副政治委員、第四野戰軍兼華中軍區第二政治委員等職,參加領導華東、中原、中南地區的解放戰爭及淮海、渡江等戰役。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曆任**中央中南局第二書記,中南軍政委員會副主席等職,領導了中南地區的土改和各項民主改革運動。他對發動農民、指導農村工作具有非常豐富的經驗,被譽為“農民運動專家”。


    農村工作部成員選調的都是熟悉農村、有較高理論政策水平的精兵強將。主席的原秘書、**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陳伯達,農業部長廖魯言、陳正人、王觀瀾等為副部長,黨內知名的“秀才”杜潤生為秘書長。


    1953年1月17日,鄧子恢和杜潤生來到中南海向主席報到,受領任務。晚上7時,主席在住所豐澤園接見了他們。


    主席說:“我們不是談過上下兩篇文章嗎?上篇搞民主革命,下篇就是搞社會主義嘛。就農村來說,土改已經完成,結束了民主革命,現在就要作第二篇文章了。子恢同誌,這次調你來做農村‘統帥’,當第二篇文章的主筆。”


    鄧子恢急忙說:“主席是統帥,我一定當好主席的助手。主席寫文章,我保證把墨磨好。”


    主席笑了,接著說:“中央農村工作部的總任務,是在十年至十五年或更長時間內,實現農業集體化,即把農民組織起來,經過互助合作,過渡到集體農莊。當前的具體任務有兩項。”


    鄧子恢和杜潤生在筆記本上快速地記著。


    主席說:“第一個任務,是盡快恢複和發展農業生產。”他忽然話鋒一轉,問道:“目前農村的實際情況如何?”


    鄧子恢回答說:“總的情況還好。土改以後,農民生產積極性很高,生活也有所改善。但是,戰爭剛剛結束,農村還很貧苦,農民需要休養生息、發展生產。”


    杜潤生插話說:“當前農村的‘五多’,即任務多,會議集訓多,公文報告表冊多,組織多,積極分子兼職多很嚴重,農村基層幹部脫離群眾的官僚主義作風有所滋長,農民反映非常強烈。”主席專注地聽著。


    鄧子恢向主席建議:“農村的一切工作,應該照顧小農經濟的特點,應該多從小生產的私有性、分散性的特點來考慮問題和處理問題。”


    主席很讚賞這個意見,當即說:“你們農村工作部就從這個問題抓起,以安定民心,全力恢複和發展農業生產,支援國家即將全麵展開的大規模的經濟建設。”


    接著,主席布置第二項任務:“現在,中央已經有了一個文件,就是第一次互助合作會議的決議。你們要把這個決議很好地貫徹下去。在這個文件中,要求把開展互助合作當作新時期一項曆史任務。其中正式提出農民的兩個積極性,一個是個體經濟的積極性,一個是互助合作的積極性。你們農村工作部,要發揮互助合作的積極性,又必須保護個體經濟的積極性,不要挫傷它。


    鄧子恢和杜潤生快速地寫著。


    主席又交待第三項任務:“‘一五’計劃時期,即從現在起到1957年底,老區組織起來的農戶達到80%,其中加入合作社的占48%;新區組織起來的農戶占60%,其中加入合作社的占12%。”


    鄧子恢心中暗想:“這麽急怎麽行!”他來京前,中南局開了一次常委會,研究了當前農村形勢與任務。常委們一致認為:農民剛剛從土改中得到一點實惠,就馬上讓他們合作化,把他們分得的土地歸大堆,農民難以接受。但是,他沒有說出這些情況,隻是說:“中南地區的互助合作還沒有提到議事日程上來,全國的老區比如東北等地互助合作搞得很不錯,已經取得了一些經驗。我們需要有一個調查研究和學習的時間。”


    主席說:“要邊幹邊學,幹中學嘛!”


    臨別前,主席又一次問起:“農村的情況到底如何?”


    杜潤生回答:“土改後,農村成了小農經濟的天下。小農經濟是手工經濟,力量單薄,具有私有性、分散性等特點。必須積極領導農民走合作化道路,但是必須從小農經濟的特點出發。合作化不搞不行,太急了也不行。”


    鄧子恢試探地說:“河南提出了允許‘四個自由’的口號――”


    主席警覺地問:“唔?哪四個?”


    鄧子恢說:“就是土地出租自由、雇工自由、借貸自由和貿易自由。河南發了告示,讓農民放開手腳發展一個時期的個體經濟,看來農民很擁護,對發展農業生產、提高農村生產力的作用還較好。”


    主席冷著臉,沒有表態。


    杜潤生趕快轉換了話題,說:“對於新區,應該是生產壓倒一切。但現在的‘五多’實在是讓農民頭疼,影響農業生產。”


    主席說:“那好呀!你們農村工作部組建後,首先從解決‘五多’問題入手。”


    最後,鄧子恢向主席建議:“當前領導互助合作運動,因該從小農經濟的實際出發,采取穩步前進的方針。”這個建議得到了主席的首肯。


    報到回來,鄧子恢深感自己的責任重大。他不敢懈怠,很快的在北京萬壽路組建起農村工作部。為了工作方便,他由中南海搬到萬壽路機關大院居住。他首先向部下傳達了主席的指示,建立組織機構、規章製度,製定工作計劃……,農村工作部的工作很快的有條不紊的開展起來。


    1953年2月15日,**中央將《**中央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的決議(草案)》通過為正式決議,於3月26日在《人民日報》發表。決議進一步明確規定:目前發展互助合作運動的方針,是根據生產發展的需要和可能,穩步前進。決議特別指出:不顧農民自願和當前經濟條件,過早地企圖否定和限製農民的私有財產,實行絕對平均主義,或企圖興辦更高級的社會主義化的集體農莊,這種“左”的傾向,必然表現為超越實際可能的冒險主義。


    《決議》發表前,主席對決議又作了重要修改和補充:一是放寬了對試辦高級社的條件限製,將試辦少數社會主義性質的集體農莊需要“有機器條件”,改為“有適當經濟條件”;二是強調在發展農業互助合作中間,必須十分注意對單幹農民的政策問題;三是進一步強調農業生產是農村中壓倒一切的工作。


    這個《決議》,比較符合農村實際,深受廣大農村幹部和農民群眾的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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