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對嚴重的糧食危機,保障人民的最低生活,渡過難關,黨中央緊急製定政策,發出救災指示。
1960年5月15日,**中央發出在農村中開展“三反”運動的指示,決定在農村基層幹部中進行反貪汙、反浪費、反官僚主義教育活動,要求全國各級組織和全體幹部接到這個通知後,立即貫徹執行四項規定,其中第一條就是:“從中央委員起,凡到農村人民公社去檢查工作、了解情況的各級幹部,和參加現場會議的人員,必須一律到公共食堂同群眾一起吃飯。”
同一天,**中央發出關於農村勞動力安排的指示,重申了勞逸結合的方針,要求在農村實行平時工作8小時、學習2小時製度,農忙時即使延長工作時間,也必須保證睡眠8小時,吃飯休息4小時,不能少於這個時間。提出各地要將休息時間也和勞動時間一樣,作為任務來遵守,不得違犯,違犯者必須受到批評直至處分。也就在這一天,**中央還發出了關於做好糧食分配工作的指示,要求各級黨委一年抓三次農村生活的安排,即夏收、秋收時各抓一次,青黃不接以前抓一次,一點不能疏忽大意。安排糧食還必須與辦好公共食堂結合起來,幫助食堂種菜、養豬、做醬、做醋、醃鹹菜、曬幹菜等,使食堂能解決油鹽菜柴的供給。在一天之中發出三個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文件,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不多見的。
8月10日,**中央又發出《全黨動手,大辦農業,大辦糧食的指示》,提出要積極辦好公共食堂,堅持計劃用糧,反對秋收到手多吃多用,反對浪費;繼續實行口糧以人定量、指標到戶、糧食到堂、憑票吃飯、節約歸己的製度,獎勵社員節約糧食,還要求食堂種菜、養豬等等。
針對農作物大麵積受災、減產嚴重的情況,**中央於9月7日決定壓低農村和城市的口糧標準,要求淮河以南直至珠江流域的地區,維持平均每人全年原糧360斤,遭災的地方應更低些。在豐收的地方,在完成原定外調任務和支援災區而增加的糧食外調任務後,還有餘糧,口糧標準可以提高到380斤,但最多不能超過400斤。淮河以北的農村口糧標準,應壓低到每人每年原糧300斤左右,在東北等一些高寒地區可以適當高一點,而各省的重災區,則應壓到平均300斤以下。**中央還指示各地結合農村“三反”,杜絕社隊幹部和他們的家屬親戚營私舞弊,多吃偷吃糧食,切實保證農村每一個人都能吃到他們應得的一份口糧,取消社隊幹部小灶,幹部均在公共食堂入夥。
1960年10月16日,**中央轉發了全國財貿書記會議《關於堅決做好秋冬糧食工作的討論紀要》,這個紀要將**中央有關安排好人民生活、辦好公共食堂的指示,總結為“低標準”、“瓜菜代”、辦食堂、管糧食、勞逸結合五條方針,要求將“低標準”與“瓜菜代”有機結合起來,推行兩條腿走路的方針,在實行“低標準”的同時,大搞瓜菜和代食品。
1960年11月14日,**中央發出《關於立即開展大規模采集和製造代食品運動的緊急指示》。其中說:自從中央提出“低標準”和“瓜菜代”相結合的方針以來,各地區采集和製造代食品的工作已經廣泛地開展起來。目前秋去冬來,各地必須更大規模地發動群眾,抓時機,搶時間,迅速地將那些可以製成代食品的樹葉、草葉和野生植物盡可能采集起來,把那些可以製成代食品的秸稈和植物盡可能地保存下來,不要燒掉,並且有計劃、有步驟地製成各種代食品。指示要求各地“書記掛帥,全麵動員,全民動手,以食堂為主、工廠為輔,土法為主、洋法為輔。”
**中央還決定成立以周恩來為首,李富春、**、譚震林、習仲勳參加的“瓜菜代”領導小組,並設立了專門的辦公室。同時,各地也成立了相應的小組和辦公室。這年11月,還在西安召開了一次全國性的代食品會議。
1960年底,糧食緊張情況加劇,估計到第二年春青黃不接時,糧食情況將更加嚴重,總理同國務院其他領導同誌曾反複研究解決辦法。陳雲同誌提議,擠出一部分外匯進口糧食。吃進口糧,這在當時可是個禁區!總攬全局的總理權衡利弊得失,毅然決定進口糧食。在總理親自督促下,不到兩個月,從澳大利亞進口的第一船糧食就到了天津港。1961年3月,**中央召開的廣州會議決定,增加糧食進口。1961年至1965年,每年進口糧食500萬噸左右。這占我國糧食產量比重雖然很小,但在國家的糧食調度上卻起了重大作用:既可以減少產糧區的調出,又可以保證重災區的糧食供應,避免了京、津、滬、遼糧食脫銷的危險,還補充了部分國家庫存。
1961年,總理出差到東北,看到東北糧食困難,提出向蘇聯交涉,從遠東借20萬噸糧食,隨後從進口糧中歸還。這樣做了,使東北糧食困境及時得到緩解。
1960年5月15日,**中央發出在農村中開展“三反”運動的指示,決定在農村基層幹部中進行反貪汙、反浪費、反官僚主義教育活動,要求全國各級組織和全體幹部接到這個通知後,立即貫徹執行四項規定,其中第一條就是:“從中央委員起,凡到農村人民公社去檢查工作、了解情況的各級幹部,和參加現場會議的人員,必須一律到公共食堂同群眾一起吃飯。”
同一天,**中央發出關於農村勞動力安排的指示,重申了勞逸結合的方針,要求在農村實行平時工作8小時、學習2小時製度,農忙時即使延長工作時間,也必須保證睡眠8小時,吃飯休息4小時,不能少於這個時間。提出各地要將休息時間也和勞動時間一樣,作為任務來遵守,不得違犯,違犯者必須受到批評直至處分。也就在這一天,**中央還發出了關於做好糧食分配工作的指示,要求各級黨委一年抓三次農村生活的安排,即夏收、秋收時各抓一次,青黃不接以前抓一次,一點不能疏忽大意。安排糧食還必須與辦好公共食堂結合起來,幫助食堂種菜、養豬、做醬、做醋、醃鹹菜、曬幹菜等,使食堂能解決油鹽菜柴的供給。在一天之中發出三個關於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文件,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不多見的。
8月10日,**中央又發出《全黨動手,大辦農業,大辦糧食的指示》,提出要積極辦好公共食堂,堅持計劃用糧,反對秋收到手多吃多用,反對浪費;繼續實行口糧以人定量、指標到戶、糧食到堂、憑票吃飯、節約歸己的製度,獎勵社員節約糧食,還要求食堂種菜、養豬等等。
針對農作物大麵積受災、減產嚴重的情況,**中央於9月7日決定壓低農村和城市的口糧標準,要求淮河以南直至珠江流域的地區,維持平均每人全年原糧360斤,遭災的地方應更低些。在豐收的地方,在完成原定外調任務和支援災區而增加的糧食外調任務後,還有餘糧,口糧標準可以提高到380斤,但最多不能超過400斤。淮河以北的農村口糧標準,應壓低到每人每年原糧300斤左右,在東北等一些高寒地區可以適當高一點,而各省的重災區,則應壓到平均300斤以下。**中央還指示各地結合農村“三反”,杜絕社隊幹部和他們的家屬親戚營私舞弊,多吃偷吃糧食,切實保證農村每一個人都能吃到他們應得的一份口糧,取消社隊幹部小灶,幹部均在公共食堂入夥。
1960年10月16日,**中央轉發了全國財貿書記會議《關於堅決做好秋冬糧食工作的討論紀要》,這個紀要將**中央有關安排好人民生活、辦好公共食堂的指示,總結為“低標準”、“瓜菜代”、辦食堂、管糧食、勞逸結合五條方針,要求將“低標準”與“瓜菜代”有機結合起來,推行兩條腿走路的方針,在實行“低標準”的同時,大搞瓜菜和代食品。
1960年11月14日,**中央發出《關於立即開展大規模采集和製造代食品運動的緊急指示》。其中說:自從中央提出“低標準”和“瓜菜代”相結合的方針以來,各地區采集和製造代食品的工作已經廣泛地開展起來。目前秋去冬來,各地必須更大規模地發動群眾,抓時機,搶時間,迅速地將那些可以製成代食品的樹葉、草葉和野生植物盡可能采集起來,把那些可以製成代食品的秸稈和植物盡可能地保存下來,不要燒掉,並且有計劃、有步驟地製成各種代食品。指示要求各地“書記掛帥,全麵動員,全民動手,以食堂為主、工廠為輔,土法為主、洋法為輔。”
**中央還決定成立以周恩來為首,李富春、**、譚震林、習仲勳參加的“瓜菜代”領導小組,並設立了專門的辦公室。同時,各地也成立了相應的小組和辦公室。這年11月,還在西安召開了一次全國性的代食品會議。
1960年底,糧食緊張情況加劇,估計到第二年春青黃不接時,糧食情況將更加嚴重,總理同國務院其他領導同誌曾反複研究解決辦法。陳雲同誌提議,擠出一部分外匯進口糧食。吃進口糧,這在當時可是個禁區!總攬全局的總理權衡利弊得失,毅然決定進口糧食。在總理親自督促下,不到兩個月,從澳大利亞進口的第一船糧食就到了天津港。1961年3月,**中央召開的廣州會議決定,增加糧食進口。1961年至1965年,每年進口糧食500萬噸左右。這占我國糧食產量比重雖然很小,但在國家的糧食調度上卻起了重大作用:既可以減少產糧區的調出,又可以保證重災區的糧食供應,避免了京、津、滬、遼糧食脫銷的危險,還補充了部分國家庫存。
1961年,總理出差到東北,看到東北糧食困難,提出向蘇聯交涉,從遠東借20萬噸糧食,隨後從進口糧中歸還。這樣做了,使東北糧食困境及時得到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