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的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導致1958年冬和1959年春全國發生了饑荒,不少地方出現了浮腫病,有的地方餓死了人。嚴峻的糧食短缺,放寬了農村政策,提出人民公社也要實行包工包產責任製。1959年4月,主席給省、地、縣、社、隊、小隊六級幹部寫了一封信,要求:“包產一定要落實”。但是,主席允許的“包產”是有限度的,底線就是生產小隊,決不能包產到戶。
廣大農民對“出工一窩蜂、分配大平均”的管理製度早在高級社時就有意見,他們希望的是自己具有土地經營和產品分配的自主權。也就是種地自己說了算,不要幹部的瞎指揮,生產的農產品交足國家和集體的之後,剩下的全歸自己支配,不要幹部來卡自己的脖子。他們最希望包產到戶。
了解農民的幹部,包括一些中高級幹部,深知民意,認為隻有包產到戶,才能從根本上克服平均主義,才能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才是克服饑荒的最有效的政策。於是,很多地方在貫徹落實中央提出的“包工包產責任製”的政策時,越過了主席畫出的底線,搞起了包產到戶的試驗。1957年反右時遭到批判的包產到戶,在1959年的5、6、7月,“春風吹又生”了。
河南省新鄉是盛產糧棉的富庶地區,但在大躍進、人民公社運動的折騰下,生產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地委第一書記耿起昌於1959年5月,率先提出了“包工到戶,定產到田,個人負責,超產獎勵(獎勵70%90%)”的主張。他坦率地說:“農業合作化以後,我們把農民的勞動力拿過來了,農民不能自由勞動了;公社化以後,把生活吃飯也拿過來了,吃飯也不自由了。現在的集體生產和生活方式,對農民卡得過死,剝奪了農民自由,打亂了生產秩序,沒有生產責任製了,農民生產不積極。”他還主張,把50戶以上的生產隊都分開,重新丈量土地、立界碑,按戶包給家長,在家長的指導下幹活。並強調:“告訴社員,長期固定下來,可以今年、明年、幾年不變。”在他的主張下,新鄉地區60%以上的生產隊將土地分包到戶,出現了“父子田”、“夫妻田”、“姐妹田”,極大地提高了農民生產積極性。
**洛陽地委第二書記王智慧的觀點和耿起昌相同。1959年5月,他主張並推行“包工包產到戶,以產定工,產工一致,全獎全罰,三年不變。”具體做法是:將土地分散固定到戶,根據土地好壞確定包產指標,再確定所需要的工數。收獲後進行評產,超產多少獎勵多少,減產多少處罰多少。並規定:牲畜、農具、土地、勞動力固定到生產小組和戶使用,不經小組同意,生產隊不得調動。在王智慧的極力主張和堅持下,洛陽地區有800個生產組實行了包產到戶,100多個食堂散了夥。
除河南外,江蘇、湖南、湖北、陝西、甘肅等不少省都出現了包產到戶,有的地方竟直接把土地包給農戶經營。
不料,廬山會議風雲突變,全國開展了反右傾運動,包產到戶又遭到比1957年更加厲害的批判,包產到戶試驗不到百天,就被剿滅了。那些主張搞包產到戶的黨員幹部,都被打成“右傾機會主義分子”,搞包產到戶的基層幹部和農民,也遭到辯論、批判。
1959年8月22日,廬山會議剛剛結束,江蘇省委就向地、縣、公社黨委發出通知,說包產到戶的做法“都是右傾思想的表現”,它“從根本上取消了人民公社集體勞動這一基本的勞動形式,退到個體勞動的老路”,“實質上就是集體退到單幹”。規定:“凡是發現把全部農活包到戶,或者是包產到戶的地方,不論形式如何,名目怎樣,都應當立即批判,加以糾正。這種做法,既不必試行,更不能推廣。”“今後一律不提田間管理包到戶。”10月13日,中央批轉了這個文件,批示說:“把全部或者大部農活包工到戶或者包產到戶的作法,實際上是在農村中反對社會主義道路,而走資本主義道路的作法,凡有這種意見和活動的地方,都必須徹底地加以揭露和批判。”
1959年9月29日,河南省委向主席和中央報告說:河南省在反右傾鬥爭中,發現了以耿起昌、王智慧為代表的主張在人民公社內實行包工包產到戶,否認人民公社優越性的典型人的材料。“他們在整社和加強生產管理的掩護下,采取了對中央第二次鄭州會議的修正主義的作法,把包工包產到隊變為包工包產到戶。他們的這種手段,從破壞集體生產到否認人民公社三級所有製,從表麵看來來是生產管理方法上的鬥爭,實際上是兩條道路、兩種所有製的鬥爭”,“反映了人民公社化以後農村階級鬥爭的新特點。”耿起昌、王智慧已經墮落成“右傾機會主義分子”。
10月12日,中央批準了河南省委的報告,並批示:耿、王二人“想把‘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倒退為‘一小二私’的互助組或者單幹戶。這裏明顯暴露出,右傾機會主義分子反對人民公社的本心和實質,是根本反對農業合作化,反對走社會主義道路。這種思想直接反映的是一部分富裕中農的要求,但是歸根結底,最後是要走資本主義道路,是企圖使資本主義在農村複辟,實質上是反黨反人民的資產階級思想在黨內的反映。”“各級黨委應該找出一批典型材料,組織黨員幹部進行深入徹底地揭發和批判。”
9月29日,農業部黨組向主席和中央提出《關於廬山會議以來農村形勢的報告》,報告說,今年五、六、七月間,農村中曾經出現了一股右傾的邪氣、歪風,搞什麽“生產小隊基本所有製”、“包產到戶”,利用“小私有”、“小自由”,大搞私人副業,破壞集體經濟,以及吹掉部分供給製,吹散公共食堂等等。10月15日,**中央批轉這個報告時指出,這實際上是“猖狂的反對社會主義道路的逆流”,各地應徹底加以“揭發批判”;並要求立即掀起一個群眾性的超產運動的熱潮,使農業在特大旱澇蟲害的襲擊下,仍能實現大躍進。
9月30日,湖南省委向主席和中央報告,列舉了農村中出現的不少非議人民公社、主張包產到戶的言論。10月15日,中央在批轉這個報告時指出:“目前農村中正在進行著一場兩條道路的鬥爭,這場鬥爭是十年來農村中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兩條道路鬥爭的繼續,是一場很激烈很深刻的階級鬥爭。”“在農村中如果不把一部分富裕中農反黨反社會主義的猖狂進攻徹底粉碎,人民公社就不可能進一步鞏固,農業的繼續大躍進和貫徹執行黨的總路線也是不可能的。”
1959年11月1日,《人民日報》轉載《紅旗》雜誌評論員文章:《右傾機會主義是企圖為資本主義複辟開辟道路》;2日,發表評論員文章《揭穿包產到戶的真麵目》;12月4日,《光明日報》發表文章:《“包產到戶”是右傾機會主義分子在農村複辟資本主義的綱領》。這些文章對包產到戶進行了深刻、係統的批判,從政治理論上宣判了“包產到戶”的死刑。
1959年底,主席讀〈政治經濟學教科書〉談話時指出:“廬山會議以前,有些地方搞包產到戶,就是一部分富裕中農的私有觀念對人民公社的抵抗。”
主席和中央定調以後,地方自然要緊跟。各地紛紛找典型人和典型材料,並在報紙上聯係實際展開對包產到戶的猛烈批判,在反右傾運動中,對主張包產到戶的黨員幹部進行了殘酷的鬥爭。例如,河南省貫徹廬山會議精神的省委擴大會議後,原來進行的包工包產試點也被批為右傾。信陽地區的包工包產試點本來是地委農村工作部長延炳玉布置各縣搞的,現在不認賬了,把責任都推到下邊。為此將息縣、淮濱等數縣農工部長打成了右傾機會主義分子。光山縣委書記馬龍山曾讓副書記張福鴻到一個生產隊搞包產到戶試點,到反右傾時,馬不敢承擔責任,說是張自己搞的。張不服,堅持說是馬書記派他去搞的。馬龍山為了殺人滅口,就在縣委擴大會議上發動批鬥,將張福鴻活活打死,然後說張畏罪自殺,立即埋掉。
廣大農民所最擁護的,最符合農村實際的,最能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的人民公社的管理方式“包產到戶”,興起不到百日,就這樣在反右傾運動中被扼殺夭折了。
廣大農民對“出工一窩蜂、分配大平均”的管理製度早在高級社時就有意見,他們希望的是自己具有土地經營和產品分配的自主權。也就是種地自己說了算,不要幹部的瞎指揮,生產的農產品交足國家和集體的之後,剩下的全歸自己支配,不要幹部來卡自己的脖子。他們最希望包產到戶。
了解農民的幹部,包括一些中高級幹部,深知民意,認為隻有包產到戶,才能從根本上克服平均主義,才能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才是克服饑荒的最有效的政策。於是,很多地方在貫徹落實中央提出的“包工包產責任製”的政策時,越過了主席畫出的底線,搞起了包產到戶的試驗。1957年反右時遭到批判的包產到戶,在1959年的5、6、7月,“春風吹又生”了。
河南省新鄉是盛產糧棉的富庶地區,但在大躍進、人民公社運動的折騰下,生產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地委第一書記耿起昌於1959年5月,率先提出了“包工到戶,定產到田,個人負責,超產獎勵(獎勵70%90%)”的主張。他坦率地說:“農業合作化以後,我們把農民的勞動力拿過來了,農民不能自由勞動了;公社化以後,把生活吃飯也拿過來了,吃飯也不自由了。現在的集體生產和生活方式,對農民卡得過死,剝奪了農民自由,打亂了生產秩序,沒有生產責任製了,農民生產不積極。”他還主張,把50戶以上的生產隊都分開,重新丈量土地、立界碑,按戶包給家長,在家長的指導下幹活。並強調:“告訴社員,長期固定下來,可以今年、明年、幾年不變。”在他的主張下,新鄉地區60%以上的生產隊將土地分包到戶,出現了“父子田”、“夫妻田”、“姐妹田”,極大地提高了農民生產積極性。
**洛陽地委第二書記王智慧的觀點和耿起昌相同。1959年5月,他主張並推行“包工包產到戶,以產定工,產工一致,全獎全罰,三年不變。”具體做法是:將土地分散固定到戶,根據土地好壞確定包產指標,再確定所需要的工數。收獲後進行評產,超產多少獎勵多少,減產多少處罰多少。並規定:牲畜、農具、土地、勞動力固定到生產小組和戶使用,不經小組同意,生產隊不得調動。在王智慧的極力主張和堅持下,洛陽地區有800個生產組實行了包產到戶,100多個食堂散了夥。
除河南外,江蘇、湖南、湖北、陝西、甘肅等不少省都出現了包產到戶,有的地方竟直接把土地包給農戶經營。
不料,廬山會議風雲突變,全國開展了反右傾運動,包產到戶又遭到比1957年更加厲害的批判,包產到戶試驗不到百天,就被剿滅了。那些主張搞包產到戶的黨員幹部,都被打成“右傾機會主義分子”,搞包產到戶的基層幹部和農民,也遭到辯論、批判。
1959年8月22日,廬山會議剛剛結束,江蘇省委就向地、縣、公社黨委發出通知,說包產到戶的做法“都是右傾思想的表現”,它“從根本上取消了人民公社集體勞動這一基本的勞動形式,退到個體勞動的老路”,“實質上就是集體退到單幹”。規定:“凡是發現把全部農活包到戶,或者是包產到戶的地方,不論形式如何,名目怎樣,都應當立即批判,加以糾正。這種做法,既不必試行,更不能推廣。”“今後一律不提田間管理包到戶。”10月13日,中央批轉了這個文件,批示說:“把全部或者大部農活包工到戶或者包產到戶的作法,實際上是在農村中反對社會主義道路,而走資本主義道路的作法,凡有這種意見和活動的地方,都必須徹底地加以揭露和批判。”
1959年9月29日,河南省委向主席和中央報告說:河南省在反右傾鬥爭中,發現了以耿起昌、王智慧為代表的主張在人民公社內實行包工包產到戶,否認人民公社優越性的典型人的材料。“他們在整社和加強生產管理的掩護下,采取了對中央第二次鄭州會議的修正主義的作法,把包工包產到隊變為包工包產到戶。他們的這種手段,從破壞集體生產到否認人民公社三級所有製,從表麵看來來是生產管理方法上的鬥爭,實際上是兩條道路、兩種所有製的鬥爭”,“反映了人民公社化以後農村階級鬥爭的新特點。”耿起昌、王智慧已經墮落成“右傾機會主義分子”。
10月12日,中央批準了河南省委的報告,並批示:耿、王二人“想把‘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倒退為‘一小二私’的互助組或者單幹戶。這裏明顯暴露出,右傾機會主義分子反對人民公社的本心和實質,是根本反對農業合作化,反對走社會主義道路。這種思想直接反映的是一部分富裕中農的要求,但是歸根結底,最後是要走資本主義道路,是企圖使資本主義在農村複辟,實質上是反黨反人民的資產階級思想在黨內的反映。”“各級黨委應該找出一批典型材料,組織黨員幹部進行深入徹底地揭發和批判。”
9月29日,農業部黨組向主席和中央提出《關於廬山會議以來農村形勢的報告》,報告說,今年五、六、七月間,農村中曾經出現了一股右傾的邪氣、歪風,搞什麽“生產小隊基本所有製”、“包產到戶”,利用“小私有”、“小自由”,大搞私人副業,破壞集體經濟,以及吹掉部分供給製,吹散公共食堂等等。10月15日,**中央批轉這個報告時指出,這實際上是“猖狂的反對社會主義道路的逆流”,各地應徹底加以“揭發批判”;並要求立即掀起一個群眾性的超產運動的熱潮,使農業在特大旱澇蟲害的襲擊下,仍能實現大躍進。
9月30日,湖南省委向主席和中央報告,列舉了農村中出現的不少非議人民公社、主張包產到戶的言論。10月15日,中央在批轉這個報告時指出:“目前農村中正在進行著一場兩條道路的鬥爭,這場鬥爭是十年來農村中資本主義和社會主義兩條道路鬥爭的繼續,是一場很激烈很深刻的階級鬥爭。”“在農村中如果不把一部分富裕中農反黨反社會主義的猖狂進攻徹底粉碎,人民公社就不可能進一步鞏固,農業的繼續大躍進和貫徹執行黨的總路線也是不可能的。”
1959年11月1日,《人民日報》轉載《紅旗》雜誌評論員文章:《右傾機會主義是企圖為資本主義複辟開辟道路》;2日,發表評論員文章《揭穿包產到戶的真麵目》;12月4日,《光明日報》發表文章:《“包產到戶”是右傾機會主義分子在農村複辟資本主義的綱領》。這些文章對包產到戶進行了深刻、係統的批判,從政治理論上宣判了“包產到戶”的死刑。
1959年底,主席讀〈政治經濟學教科書〉談話時指出:“廬山會議以前,有些地方搞包產到戶,就是一部分富裕中農的私有觀念對人民公社的抵抗。”
主席和中央定調以後,地方自然要緊跟。各地紛紛找典型人和典型材料,並在報紙上聯係實際展開對包產到戶的猛烈批判,在反右傾運動中,對主張包產到戶的黨員幹部進行了殘酷的鬥爭。例如,河南省貫徹廬山會議精神的省委擴大會議後,原來進行的包工包產試點也被批為右傾。信陽地區的包工包產試點本來是地委農村工作部長延炳玉布置各縣搞的,現在不認賬了,把責任都推到下邊。為此將息縣、淮濱等數縣農工部長打成了右傾機會主義分子。光山縣委書記馬龍山曾讓副書記張福鴻到一個生產隊搞包產到戶試點,到反右傾時,馬不敢承擔責任,說是張自己搞的。張不服,堅持說是馬書記派他去搞的。馬龍山為了殺人滅口,就在縣委擴大會議上發動批鬥,將張福鴻活活打死,然後說張畏罪自殺,立即埋掉。
廣大農民所最擁護的,最符合農村實際的,最能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的人民公社的管理方式“包產到戶”,興起不到百日,就這樣在反右傾運動中被扼殺夭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