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秦始皇帝的政策
秦代以前的世界,是個封建之世;秦漢以後的世界,是個郡縣之世,其情形是迥然不同的:中國成一個統一的大國,實在是從秦朝起的。所以秦朝和中國,關係很大。郡縣之治,咱們現在看慣了,以為是當然的。然而在當時,實在是個創舉。咱們現在,且看秦始皇的措施如何。他的措施:
第一件,便是自稱皇帝,除去諡法。這件事,便在他初並天下這一年。他下了一個令,叫丞相、禦史等議帝號。他們議上去的,是“臣等謹與博士議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貴。臣等昧死上尊號,王為‘泰皇’,命為‘製’,令為‘詔’,天子自稱曰‘朕’”,他又叫他們去掉一個“泰”字,留了一個“皇”字,再加上一個“帝”字,就成了“皇帝”二字;其餘便都照博士所議。不多時,又下了一道旨道:“朕聞太古有號無諡;中古有號,死而以行為諡。如此,則是子議父,臣議君也,甚亡謂,朕弗取焉。自今以來,除諡法。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千萬世,傳之無窮。”
第二件,便是廢封建,置郡縣。這時候,天下初統一,人情習慣於封建,六國雖滅,自然有主張新封的。所以初並天下這一年,就有丞相綰(姓王)等奏請:“六國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無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始皇下其議,群臣皆以為便。獨有廷尉李斯說:“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製。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始皇也說:“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複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於是把天下分做三十六郡,置“守”、“尉”、“監”(守是一郡的長官,尉是幫守管理一郡的軍事的,監是中央政府派出去的禦史),中國郡縣的製度,到此才算確立。
第三件,便是收天下的兵器,把它們都聚到鹹陽銷毀了,鑄做“鍾”、“鋸”和十二個銅人(當時還是以銅為兵),每個有一千石重。
第四件,是統一天下的“度”、“量”、“衡”和行車的軌與文字(參看第一篇第十章第二節)。
第五件,是把天下的富豪遷徙到鹹陽來,一共有十二萬戶。
這都是初並天下這一年的事,後來又有“焚書”、“坑儒”兩件事。
“焚書”這件事,在公元前213年。它的原因,是始皇置酒鹹陽宮,博士七十人前為壽;有一個仆射周青臣,恭維始皇行郡縣製度的好處,又有個博士淳於越,說他麵諛,而且說郡縣製度,不及封建製度。始皇下其議。丞相李斯,便把淳於越駁斥一番,因而說:“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又說:“他們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因而就擬了一個“禁之”的辦法:是“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有敢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有欲學法令,以吏為師。”秦始皇許了他,燒書的事情,就實行起來了。
“坑儒”的事情,在焚書的第二年,是方士引出來的。當時講神仙的方士頗有勢力,秦始皇也被他惑了,便派什麽齊人徐巿,發童男女入海求三神山(蓬萊、方丈、瀛洲);又派什麽燕人盧生,去求羨門、高誓(仙人的名字),煉“不死之藥”。這些事情的無效,自然是無待於言的。偏是這一年,盧生又和什麽侯生私下談論始皇:說他“樂以刑殺為威”,“貪於權勢”,“未可為求仙藥”,因而逃去。始皇聽得,大怒,說:我燒書之後,召“文學”、“方術”之士甚多。召文學之士,要想他們“興太平”;召方術之士,要想靠他們“求奇藥”,很尊重賞賜他們。如今不但毫無效驗,而且做了許多“奸利”的事情,還要“誹謗”我。因而想到,說諸生在鹹陽的,有“惑亂黔首”的事情。就派個禦史去按問。諸生就互相告發,互相牽引,給他坑殺了四百六十多人。這幾件事情,其中第二、第四兩件,自然是時代所要求。第三件,後人都笑他的愚,然而這事也不過和現在“禁止軍火入口”、“不準私藏軍械”一樣,無甚可笑。第五件似乎暴虐些,然而這時候,各地方舊有的貴族、新生的富者階級,勢力很大,要是怕亂,所怕的就是這一班人(後來紛紛而起的,畢竟是六國的王族和將家占其多數;否則就是地方上的豪傑。並非真是“甕牖繩樞之子,甿隸之人,遷徙之徒”,可見地方上的特殊勢力,原是應當鏟除的)。漢高祖生平,是並不學秦朝的政策的。然而一定天下,也就“徙齊、楚大族於關中”,可見這也是時勢所要求,還沒甚可議之處。最專製的,便是第一件和“焚書”、“坑儒”兩件事。為什麽呢?“皇帝”是個空名,憑他去稱“皇”,稱“帝”,稱“王”,稱“皇帝”,似乎沒甚相幹。然而古人說:“天子者,爵也。”又說:“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可見天子雖尊,還不過是各階級中之一,並不和其餘的人截然相離。到秦始皇,便無論“命”、“令”、“自稱”,都要定出一個特別名詞來,天子之尊,真是“殊絕於人”了。“太古有號無諡”,自是當時風氣質樸,並不是天子有種權力,不許人家議論。到始皇,除去諡法,不許“子議父,臣議君”,才真是絕對的專製。焚書這件事,不但剝奪人家議論的權利,並且要剝奪人家議論的智識。——始皇和李斯,所做的事,大概是“變古”的,獨有這件事,是“複古”的。他們腦筋裏,還全是西周以前“學術官守,合而為一”的舊思想,務求做到那“政學一致”的地步。人人都要議論,而且都有學問去發議論,實在是看不慣的。“坑儒”的事情,雖然是方士引起來的,然而他坐諸生的罪名,是“惑亂黔首”,正和“焚書”是一樣的思想。這兩件事,都是“無道”到極點的。
以上所述的是秦始皇對內的政策;他的對外,還有兩件事情。
其一是叫蒙恬去斥逐匈奴,收取河南的地方(如今的河套),於公元前213年,修築長城,“起臨洮,迄遼東,延袤萬餘裏”(秦始皇這一道長城,是因著戰國時的舊址連接起來的,並不是一時造成。它所經的地方,是在如今河套和陰山山脈之北,東端在朝鮮境內,也並不是如今的長城)。
其二是發兵掠取南越的地方,把它置了南海(如今廣東佛山市的南海區)、桂林(如今廣西的桂林市)、象(在如今越南)三郡。又奪了勾踐的子孫的地方,把它置了閩中郡(如今的福建)。秦始皇的武功,有一部分人也頗恭維他。然而這也不過是時勢所造成(中國國力發達到這一步,自然有這結果),無甚稀奇。不過“北限長城,南逾五嶺”,中國疆域(本部十八省)的規模,卻是從此定下來的。後來無甚出入。
秦朝所以滅亡,由於秦始皇的奢侈和暴虐。他滅六國的時候,每破一國,便把他的宮室,畫了圖樣,在鹹陽仿造一所;後來又在渭南造了一所阿房宮。《史記》說它的壯麗是“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萬人,下可建五丈之旗”。又在驪山(在如今陝西西安市臨潼區)自營萬年吉地。單驪山和阿房宮兩處工程,就要役徒七十萬人。還要連年出去“巡遊”,“刻石頌德”——封泰山,禪梁父。又要治什麽“馳道”。他又自推“終始五德之傳”,說周得火德,秦得水德。水德之始,應當嚴刑峻法,“然後合五德之數”。秦國的刑法,本來是很野蠻的,再經秦始皇有意加嚴,自然是民無所措手足了。
秦代以前的世界,是個封建之世;秦漢以後的世界,是個郡縣之世,其情形是迥然不同的:中國成一個統一的大國,實在是從秦朝起的。所以秦朝和中國,關係很大。郡縣之治,咱們現在看慣了,以為是當然的。然而在當時,實在是個創舉。咱們現在,且看秦始皇的措施如何。他的措施:
第一件,便是自稱皇帝,除去諡法。這件事,便在他初並天下這一年。他下了一個令,叫丞相、禦史等議帝號。他們議上去的,是“臣等謹與博士議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貴。臣等昧死上尊號,王為‘泰皇’,命為‘製’,令為‘詔’,天子自稱曰‘朕’”,他又叫他們去掉一個“泰”字,留了一個“皇”字,再加上一個“帝”字,就成了“皇帝”二字;其餘便都照博士所議。不多時,又下了一道旨道:“朕聞太古有號無諡;中古有號,死而以行為諡。如此,則是子議父,臣議君也,甚亡謂,朕弗取焉。自今以來,除諡法。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千萬世,傳之無窮。”
第二件,便是廢封建,置郡縣。這時候,天下初統一,人情習慣於封建,六國雖滅,自然有主張新封的。所以初並天下這一年,就有丞相綰(姓王)等奏請:“六國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無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始皇下其議,群臣皆以為便。獨有廷尉李斯說:“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製。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始皇也說:“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複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於是把天下分做三十六郡,置“守”、“尉”、“監”(守是一郡的長官,尉是幫守管理一郡的軍事的,監是中央政府派出去的禦史),中國郡縣的製度,到此才算確立。
第三件,便是收天下的兵器,把它們都聚到鹹陽銷毀了,鑄做“鍾”、“鋸”和十二個銅人(當時還是以銅為兵),每個有一千石重。
第四件,是統一天下的“度”、“量”、“衡”和行車的軌與文字(參看第一篇第十章第二節)。
第五件,是把天下的富豪遷徙到鹹陽來,一共有十二萬戶。
這都是初並天下這一年的事,後來又有“焚書”、“坑儒”兩件事。
“焚書”這件事,在公元前213年。它的原因,是始皇置酒鹹陽宮,博士七十人前為壽;有一個仆射周青臣,恭維始皇行郡縣製度的好處,又有個博士淳於越,說他麵諛,而且說郡縣製度,不及封建製度。始皇下其議。丞相李斯,便把淳於越駁斥一番,因而說:“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又說:“他們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誇主以為名,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因而就擬了一個“禁之”的辦法:是“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有敢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有欲學法令,以吏為師。”秦始皇許了他,燒書的事情,就實行起來了。
“坑儒”的事情,在焚書的第二年,是方士引出來的。當時講神仙的方士頗有勢力,秦始皇也被他惑了,便派什麽齊人徐巿,發童男女入海求三神山(蓬萊、方丈、瀛洲);又派什麽燕人盧生,去求羨門、高誓(仙人的名字),煉“不死之藥”。這些事情的無效,自然是無待於言的。偏是這一年,盧生又和什麽侯生私下談論始皇:說他“樂以刑殺為威”,“貪於權勢”,“未可為求仙藥”,因而逃去。始皇聽得,大怒,說:我燒書之後,召“文學”、“方術”之士甚多。召文學之士,要想他們“興太平”;召方術之士,要想靠他們“求奇藥”,很尊重賞賜他們。如今不但毫無效驗,而且做了許多“奸利”的事情,還要“誹謗”我。因而想到,說諸生在鹹陽的,有“惑亂黔首”的事情。就派個禦史去按問。諸生就互相告發,互相牽引,給他坑殺了四百六十多人。這幾件事情,其中第二、第四兩件,自然是時代所要求。第三件,後人都笑他的愚,然而這事也不過和現在“禁止軍火入口”、“不準私藏軍械”一樣,無甚可笑。第五件似乎暴虐些,然而這時候,各地方舊有的貴族、新生的富者階級,勢力很大,要是怕亂,所怕的就是這一班人(後來紛紛而起的,畢竟是六國的王族和將家占其多數;否則就是地方上的豪傑。並非真是“甕牖繩樞之子,甿隸之人,遷徙之徒”,可見地方上的特殊勢力,原是應當鏟除的)。漢高祖生平,是並不學秦朝的政策的。然而一定天下,也就“徙齊、楚大族於關中”,可見這也是時勢所要求,還沒甚可議之處。最專製的,便是第一件和“焚書”、“坑儒”兩件事。為什麽呢?“皇帝”是個空名,憑他去稱“皇”,稱“帝”,稱“王”,稱“皇帝”,似乎沒甚相幹。然而古人說:“天子者,爵也。”又說:“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可見天子雖尊,還不過是各階級中之一,並不和其餘的人截然相離。到秦始皇,便無論“命”、“令”、“自稱”,都要定出一個特別名詞來,天子之尊,真是“殊絕於人”了。“太古有號無諡”,自是當時風氣質樸,並不是天子有種權力,不許人家議論。到始皇,除去諡法,不許“子議父,臣議君”,才真是絕對的專製。焚書這件事,不但剝奪人家議論的權利,並且要剝奪人家議論的智識。——始皇和李斯,所做的事,大概是“變古”的,獨有這件事,是“複古”的。他們腦筋裏,還全是西周以前“學術官守,合而為一”的舊思想,務求做到那“政學一致”的地步。人人都要議論,而且都有學問去發議論,實在是看不慣的。“坑儒”的事情,雖然是方士引起來的,然而他坐諸生的罪名,是“惑亂黔首”,正和“焚書”是一樣的思想。這兩件事,都是“無道”到極點的。
以上所述的是秦始皇對內的政策;他的對外,還有兩件事情。
其一是叫蒙恬去斥逐匈奴,收取河南的地方(如今的河套),於公元前213年,修築長城,“起臨洮,迄遼東,延袤萬餘裏”(秦始皇這一道長城,是因著戰國時的舊址連接起來的,並不是一時造成。它所經的地方,是在如今河套和陰山山脈之北,東端在朝鮮境內,也並不是如今的長城)。
其二是發兵掠取南越的地方,把它置了南海(如今廣東佛山市的南海區)、桂林(如今廣西的桂林市)、象(在如今越南)三郡。又奪了勾踐的子孫的地方,把它置了閩中郡(如今的福建)。秦始皇的武功,有一部分人也頗恭維他。然而這也不過是時勢所造成(中國國力發達到這一步,自然有這結果),無甚稀奇。不過“北限長城,南逾五嶺”,中國疆域(本部十八省)的規模,卻是從此定下來的。後來無甚出入。
秦朝所以滅亡,由於秦始皇的奢侈和暴虐。他滅六國的時候,每破一國,便把他的宮室,畫了圖樣,在鹹陽仿造一所;後來又在渭南造了一所阿房宮。《史記》說它的壯麗是“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萬人,下可建五丈之旗”。又在驪山(在如今陝西西安市臨潼區)自營萬年吉地。單驪山和阿房宮兩處工程,就要役徒七十萬人。還要連年出去“巡遊”,“刻石頌德”——封泰山,禪梁父。又要治什麽“馳道”。他又自推“終始五德之傳”,說周得火德,秦得水德。水德之始,應當嚴刑峻法,“然後合五德之數”。秦國的刑法,本來是很野蠻的,再經秦始皇有意加嚴,自然是民無所措手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