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羿的代夏和少康中興
“三王”就是“三代”,似乎應當算到東周之末;但是《孟子》已經說“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古人所說的“三王”、“三代”,大概專指夏殷西周。我如今也圖立名的方便,用個“三代時代”,來包括夏殷西周三朝,和五帝時代對舉。要講三王時代的事情,自然要從夏朝講起。然而禹的治水,已經編入五帝時代;啟伐有扈,第三章第三節,也已經略說;這件事情的詳細,是無可考見的;此外夏朝的事情,較為著名的,隻有“羿的代夏和少康中興”一件事。我們現在要講這件事,且請先看夏朝的世係圖(一、二、三、四等字,係表君位繼承;所用的線,是表血統上的統係)。
據下文看起來,這個圖,未必盡可靠;然而現在他無可據,隻得姑且照它。
羿的代夏和少康中興,是夏朝一件著名的事,卻又是一個考據問題。這件事,《史記》上隻有“帝太康失國。昆弟五人,須於洛汭,作五子之歌”十八個字,和《書序》相同,其餘一概不提。《偽古文尚書》說:“太康屍位以逸豫,滅厥德,黎民鹹貳。乃盤遊無度,畋於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窮後羿,因民弗忍,距於河。厥弟五人,禦其母以從,徯於洛之汭;五子鹹怨,述大禹之戒以作歌。”偽古文的不可信,無待於言;這一篇,尤其荒謬可笑。別的且勿論,各種書上都說太康兄弟五人,它卻說“厥弟五人”,那麽,連太康倒有六個了。羿的代夏,詳見於《左傳》襄公四年和哀公元年,咱們現在,且把它抄在下麵。
……昔有夏之方衰也:後羿自,遷於窮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修民事,而淫於原獸。棄武羅、伯因、熊髡、厖圉,而用寒浞(《杜注》:寒國,北海平壽縣東有寒亭,如今山東的濰坊市);寒浞,伯明氏之讒子弟也;伯明後寒棄之,夷羿收之;信而使之,以為己相。浞行媚於內,而施賂於外;愚弄其民,而虞羿於田;樹之詐慝,以取其國家。羿猶不悛;將歸自田,家眾殺而烹之(《孟子·離婁下篇》:逢蒙學射於羿,盡羿之道;思天下惟羿為愈己,於是殺羿),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諸,死於窮門。靡奔有鬲氏(《杜注》:今平原鬲縣。如今山東的德州市),浞因羿室,生澆及豷。恃其殘慝詐偽,而不德於民。使澆用師,滅斟灌及斟尋氏(《杜注》:二國,夏同姓諸侯;仲康之子後相所依。樂安,壽光縣東南有灌亭。如今山東的壽光縣。北海平壽縣東南有斟亭。如今山東的濰坊市)。處澆於過(《杜注》:東萊掖縣北有過鄉。如今山東的萊州市)。處豷於戈(《杜注》:戈,在宋鄭之間)。靡自有鬲氏收二國之燼,以滅浞而立少康;少康滅澆於過,後杼滅澆於戈;有窮由是遂亡,失人故也。昔周辛甲之為太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闕。於虞人之箴曰:芒芒禹跡,畫為九州。經啟九道;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德用不擾。在帝夷羿,冒於原獸;忘其國恤,而思其麀牡;武不可重,用不恢於夏家。獸臣司原,敢告仆夫……(襄四年魏絳告晉悼公的話)……昔有過澆,殺斟灌以伐斟鄩,滅夏後相;後緡方娠(《杜注》:後緡相妻),逃出自竇,歸於有仍(梁履繩《左通補釋》,《春秋經》桓五年,天王使仍叔之子來聘,《穀梁》經傳並作任叔,仍任聲相近,或是一地……
按《地理誌》,東平有任縣,蓋古仍國。如今河北邢台市。《杜注》:後緡,有仍氏女),生少康焉;為仍牧正;惎澆能,戒之。澆使椒求之(《杜注》:椒,澆臣);逃奔有虞(《杜注》:梁國有虞縣。如今河南的虞城縣),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於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諸綸(《杜注》:綸,虞邑);有田一成,有眾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謀;以收夏眾,撫其官職;使女艾諜澆(《杜注》:女艾,少康臣),使季杼誘豷(《杜注》:季杼,少康子後杼也)。遂滅過戈,複禹之績;祀夏配天,不失舊物……(哀元年伍員諫吳夫差的話)
以上都隻說羿的代夏,和少康中興;至於太康為什麽失國,始終沒有提及。我們再看:
《墨子·非樂》:子武觀曰:啟乃淫溢康樂,野於飲食,將將銘莧,莞馨以力,湛濁於酒,渝食於野,萬舞翼翼;彰聞於大,大用弗式。
《逸周書·嚐麥》:其在啟之五子,忘伯禹之命,假國無正,用胥興作亂。遂凶厥國。皇天哀禹,賜以彭壽,思正夏略。
《墨子》的話,不甚可解;然而“湛濁於酒,渝食於野,萬舞翼翼”十二個字,大概是說“飲食”、“作樂”的。“彰聞於大”的“大”字,惠棟說是“天”字之誤(見江聲《尚書集注音疏》),也大概不錯(其餘不必強解)。合著《墨子》和《逸周書》看起來,似乎夏之亡,由於沉湎於酒,又好飲食,又好音樂;其事起於啟,而亡國卻在他五個兒子手裏。“胥興作亂”四字,不知道是什麽事;彭壽是什麽人,也不可考(《竹書紀年》:“帝啟十一年,放王季子武觀於西河。十五年,武觀以西河叛,彭伯壽率師征西河,武觀來歸。”就是據著《逸周書》偽造的,惠氏以為可信,就差了。武觀就是五觀,據下文所考,確是五個人,不是一個人)。還有《楚辭》的《離騷》,有幾句,卻像總述這件事的始末的:
啟九辯與九歌兮,夏康娛以自縱;不顧難以圖後兮,五子用失乎家巷。羿淫遊以佚田兮,又好射夫封狐;固亂流其鮮終兮,浞又貪夫厥家。澆身被服強圉兮,縱欲而不忍;日康娛而自忘兮,厥首用夫顛隕。
五子就是武觀,為什麽呢?《楚語》,“啟有五觀”(《書·甘誓》疏引作“夏有觀扈”,看韋注,似乎《書疏》是錯的),韋昭注“啟子,太康昆弟也”;《漢書·古今人表》:“太康,啟子,昆弟五人,號五觀。”《潛夫論·五德誌》:“啟子太康仲康更立,兄弟五人,皆有昏德,不堪帝事,降在洛汭,是為五觀”,諸說皆同。“武”“五”是一聲之轉。那麽,為什麽要稱“觀”呢?《水經》巨洋水注:“國語曰:啟有五觀,謂之奸子。五觀,蓋其名也。所處之邑,其名曰觀。”《左傳》昭公元年:“夏有觀扈”,《杜注》:“觀國,今頓丘衛縣。”衛縣,就是如今山東的觀城縣(今觀城鎮)。然而依我看來,這話未必可信。為什麽呢?(一)觀城絕不能稱為洛汭,《書序》雖不可靠,然而這一篇卻和《史記》、《潛夫論》都相合的,沒有反對證據。不便就疑心它。(二)衛縣是後漢的衛國,前漢名為畔觀;杜預的注,似乎有點牽合。(三)古人注文用個“蓋”字,都是疑辭;酈道元說“蓋其名也”,可見也隻是推測,不敢決定。所以我說“夏有觀扈”的觀究竟在什麽地方沒有考據清楚,且不必把它來和太康兄弟五人牽合。然則太康兄弟五人,究竟在什麽地方呢?我說且算是在洛汭。為什麽要在洛汭呢?居洛汭之前又在何處呢?這個問題,卻不能有圓滿的解答;我且引證一個人的話,來做一個推測。
金鶚《禹都考》(《求古錄禮說》卷四):世言禹都安邑,其誤始於皇甫謐《帝王世紀》,酈道元澮水注因之;近洪氏頤煊,謂禹都陽城,不都安邑,足以證其謬矣;然其所考猶未詳也。鶚竊疑禹都有二;其始都在陽城,而其後乃都於晉陽。按《漢書·地理誌》,潁川郡陽翟,夏禹國。應劭曰:夏禹都也。臣瓚曰:《世本》言禹都陽城,《汲郡古文》亦雲居之,不居陽翟也。師古曰:陽翟本禹所受封耳,應瓚之說皆非。洪氏頤煊謂陽城亦屬潁川郡,與陽翟之地相近;或當曰禹所都陽城,本在陽翟,故《漢誌》雲。鶚考《史記·夏本紀》,禹避舜子於陽城,諸侯皆去商均朝禹,於是即天子位;知其遂都陽城,蓋即所避之處以為都也。趙岐《孟子》注,陽城在嵩山下;《括地誌》嵩山,在陽城縣西北二十三裏;則陽城在嵩山之南,今河南府登封縣是也。若陽翟,今在開封府禹州,其地各異。《漢書·地理誌》,於偃師曰:殷湯所都;於朝歌曰:紂所都,於故侯國皆曰國;今陽翟不曰夏禹所都,而曰夏禹國,可知禹不都陽翟矣……然《左傳》定公四年,祝佗謂唐叔,封於夏虛,啟以夏政;例以上文康叔封於殷虛,啟以商政,則禹之都即唐國也。唐國在晉陽:《漢書·地理誌》太原郡晉陽,故詩唐國,周成王滅唐,封弟叔虞。杜預注《左傳》雲:夏虛,大夏,今太原晉陽是也;本於《漢誌》,其說自確。《水經》雲:晉水出晉陽縣西縣壅山。酈道元注,縣,故唐國也;亦本《漢誌》。乃臣瓚以唐為河東永安,張守節以為在平陽;不知唐國有晉水,故燮父改唐曰晉;若永安去晉四百裏,平陽去晉七百裏,何以改唐曰晉乎?唐定在晉陽,今山西太原府是也。又鄭康成《詩譜》:魏國,虞舜夏禹所都之地。魏與唐相近,同在河北冀州;故哀公六年《左傳》引《夏書》雲:惟彼陶唐,帥彼天常,有此冀方;今失其行,亂其紀綱,乃滅而亡。服虔以為堯居冀州,虞夏因之;此皆禹都在河北之證也;但在晉陽,不在安邑;皇甫謐、酈道元以安邑為禹都,此為謬耳……
我以為古代的事情,都不過傳得一個大略;都邑之類亦然,不過大略知道在什麽地方;區區計較於數十百裏之間,實在是白費心血的,所以陽城到底在登封,還是在禹縣,這個問題,暫可不必較量。至於所論禹都晉陽一層,實在非常精確。禹都河北這一層,造偽書的人,也似乎知道的;不過知道得不甚精確;他腦筋裏,隻有一個“魏國夏禹所都”的觀念;見戰國時的魏,是都安邑,就以為安邑必是禹都;禹都既在安邑,就桀都也在安邑了;桀都既在安邑,就連鳴條也搬到河北去了;輾轉牽率,就鬧出絕大笑話(見下節)。然而禹都雖不在安邑,卻不害其為在晉陽;並且“惟彼陶唐……乃滅而亡”幾句《夏書》,怕確也是指太康亡國的;不過造偽書的人,不應當把兄弟五人改作“厥弟五人”;再把這幾句《夏書》硬栽在他口裏,算是他所作的歌罷了。這樣看來,太康似乎是本居晉陽,失了國,逃到洛汭的;當時還離河北不遠,到後來,才給寒浞等愈逼愈東,以至於滅亡。少康雖滅寒浞,曾否恢複河北卻是一個疑問;所以桀之都,又在河南了(見下節)。然則後羿又是從什麽地方來的呢?《左傳》說:“後羿自遷於窮石”;《淮南子·地形訓》:“弱水,出自窮石”,高誘注:“窮石,山名也。在張掖北,塞水也。”似乎太遠些。然而堯本都冀州,羿在堯手裏就是射官(見《淮南子》),是個西北之國,卻也不足為怪。難道羿是從西北塞外侵入的嗎(看春秋時候的情形,便知道如今的山西省,在古代強半是戎狄占據之地。又夏好音樂,羿好田獵,也似乎一個是久居開明地方的人,一個是從塞外侵入的)?這個實在證據不足,隻可存為一種推測罷了。
第二節 夏殷的興亡
夏朝從少康以後,無事可見。《史記》說:孔甲“好方鬼神,事淫亂,夏後氏德衰;諸侯畔之”。又說:“自孔甲以來,而諸侯多畔夏;桀不務德而武;傷百姓,百姓弗堪。乃召湯而囚之夏台,已而釋之;湯修德,諸侯皆歸湯;湯遂率兵以伐夏桀;桀走鳴條,遂放而死。”那麽,夏朝的衰弱,是從孔甲時候起,至桀而滅亡的。
《史記》記夏殷興亡的事:
自契至湯,八遷,湯始居亳,從先王居。湯征諸侯:葛伯不祀,湯始伐之……當是時:夏桀為虐政,淫荒;而諸侯昆吾氏為亂,湯乃興師;率諸侯;伊尹從湯;湯自把鉞,以伐昆吾;遂伐桀……於是湯曰:吾甚武,號曰武王。桀敗於有娀之虛;桀奔於鳴條;夏師敗績;湯遂伐三,俘厥寶玉……於是諸侯服,湯乃踐天子位。平定海內。湯歸至於泰卷陶,中作誥。既絀夏命,還亳。
這一段事情,須把它的地理考核清楚,才能知道當日戰爭的形勢。按上文所見的地名,是(一)亳,(二)葛,(三)昆吾,(四)有娀之虛,(五)鳴條,(六)三,(七)泰卷陶;除有之虛無可考外,其餘的,我都考核如下:
亳的說法,最為麻煩。據《書經正義》所引:
一)鄭玄雲:亳,今河南偃師縣有湯亭(《帝嚳厘沃序疏》)。
二)《漢書音義》:臣瓚者雲:湯居亳,今濟陰亳縣是也……(同上)
三)杜預雲:梁國蒙縣北有亳城(同上)。
四)皇甫謐雲:《孟子》稱湯居亳,與葛為鄰,葛伯不祀,湯使亳眾往為之耕。葛,即今梁國寧陵之葛鄉也;若湯居偃師,去寧陵八百餘裏,豈當使民為之耕乎?亳,今梁國穀熟縣是也(同上)。又《立政》“三亳阪尹”疏:皇甫謐以為三亳,三處之地,皆名為亳;蒙為北亳,穀熟為南亳,偃師為西亳。
五)鄭玄以三亳阪尹,共為一事;雲:湯舊都之民服文王者,分為三邑;其長居險,故言阪尹。蓋東成皋,南轅,西降穀也(江氏聲,《尚書集注音疏》說“降”是“函”之音轉,降穀,就是函穀)。
這所引諸說,《立政》和《帝嚳厘沃序》的《正義》,都說是不能定其是非。咱們當考核之初,有一件事,應當注意的,就是三亳是周初的事,不能和湯時的毫,並為一談。皇甫謐的錯誤,就出在這裏;他硬把周初的三毫,和商湯時候的亳,並為一談;就把蒙、穀熟區區地方,硬分做南北兩亳,去配偃師的西亳;這個,清朝的王鳴盛氏駁得他最痛快,他說(《尚書後案》卷六):
蓋薄縣者,漢本屬山陽郡,後漢又分其地置蒙、穀熟二縣,與薄並改屬梁國;晉又改薄為亳,且改屬濟陰;故臣瓚所謂湯都在濟陰亳縣者,即其所謂在山陽薄縣者也(按:《漢書·地理誌》,山陽郡薄縣下,“臣瓚曰:湯所都”。其“湯居亳今濟陰亳縣是也”,見於河南郡偃師縣下);亦即司馬彪所謂在梁國薄縣(按:《續漢書·郡國誌》,薄縣下“湯所都”);杜預所謂在蒙縣北亳城者也;而亦即皇甫謐所分屬於蒙、穀熟者也;本一說也,孔潁達《書詩疏》(按:《詩·商頌·玄鳥疏》),皆誤認為異說,其謬已甚……而皇甫謐巧於立說,又以一薄分為南北二亳,且欲兼存偃師舊說,以合《立政》三亳之文;不知《立政》三亳,鄭解謂遷亳之民而分為三;亳本一耳,安得有三;皇甫謐之謬如此……
這個說法,精核極了;但是王鳴盛是一生“佞鄭”的,他就一口斷定亳在偃師,而於皇甫謐去葛太遠,不便代耕之說,卻隻把“其說淺陋,更不足辨矣”九個字,輕輕撇過,這個卻也未足服人(皇甫謐的話,大概是信口開河,沒有一句可據的。但是這一駁,卻不能全說他無理)。
我說古人的“城名”和“國名”,是分不開的;“國名”自然不能隨時變換,所以新遷了一個都城,大概就把舊都城的名字,做它的名字(譬如晉國的新絳故絳)。商朝是隨便搬到什麽地方,都城都喚做亳的;所以“所謂亳的地方”,實在很多;但是當成湯時,考核得出來的,卻也剛剛有三處:
一)是如今陝西的商縣(今商州市)。這個是魏氏源《書古微》上說的(《湯誓序發微》)。他所舉最強的理由是(1)《書序》“湯始都亳,從先王居”,先王就是契(《周語》:“玄王勤商,十四世而興。”韋昭注:“玄王,契也。”據《史記》世係看起來,契到湯,恰好十四世。又《商頌毛傳》,也說玄王是契。偽孔傳說先王是帝嚳,實在大錯了的);契封於商(《書帝嚳厘沃序疏》:“鄭玄雲:契本封商國在太華之陽。”)。(2)《詩·商頌》疏引《雒子命》(《書緯》)“天乙在亳,東觀於洛”。《藝文類聚》引《尚書中候》,“天乙在亳,諸鄰國繈負歸德;東觀於洛,降三分沉壁”。亳一定在洛之西,才可說東觀。(3)《史記·六國表序》:“或曰:東方物所始生,西方物之成孰;夫作事者必於東南,收功實者常於西北;故禹興於西羌;湯起於亳;周之王也,以豐鎬伐殷;秦之帝,用雍州興;漢之興,自蜀漢。”看他所連類並舉的,就可以知道亳一定在雍州境內。
二)就是偃師,這個,班固(《漢書·地理誌》,河南郡偃師縣,“有屍鄉,湯所都”)、劉昭(《續漢書·郡國誌》,河南郡偃師縣注引《皇覽》,“有湯亭,有湯祠”。又“屍鄉,在縣西三十裏”)說法,都和鄭玄相同。依我看起來,還有一條證據:《孟子》:“伊尹耕於有莘之野。”《史記》:“伊尹欲幹湯而無由,乃為有莘氏媵臣。”有莘是周太姒的母家,在如今陝西合陽縣。《呂氏春秋·本味篇》:“有侁氏得嬰兒於空桑,後居伊水。命曰伊尹。”伊尹見湯的時候在有莘,後來居於伊水,就是湯始居商縣,後居偃師的旁證。
三)就是漢朝的薄縣,後來又分置蒙、穀熟的,地當今河南商丘、夏邑、永城三縣之境。這個班固於薄縣下,雖沒有說是湯所都;然而後文論宋地,說:“昔堯作遊成陽,舜漁雷澤,湯止於亳;故其民猶有先王遺風:重厚,多君子;好稼穡,惡衣食,以致畜藏。”王鳴盛硬說“止”字是“遊息”;然而古人說“某某之遺風”,都是指他久居之地,不是指他遊息之地(《漢書·地理誌》的本身,就處處是證據)。不能如此曲解;況且孟子的話,就是一個大證據;豈能袒護著鄭康成,反疑心孟子(孟子所用的,都是《書》說,是有傳授的,上章已經證明了)。
然則當湯的時候,既然有這三處可指為亳,湯到底是先住在哪一個亳,後來才遷居到哪兩個亳的呢?要解決這個問題,就得一考當時用兵的形勢。上文《史記》所舉湯用兵之地是:
葛(《漢書·地理誌》,陳留郡寧陵下,孟康曰:故葛伯國,今葛鄉是。如今河南的寧陵縣);
昆吾(昆吾有兩處:一是左昭十二年,“昔我皇祖伯父昆吾,舊許是宅”。是如今河南的許昌縣。一是哀十七年,“衛侯夢於北官,見人登昆吾之觀”。《注》:“衛有觀,在古昆吾之虛,今濮陽城中。”是如今直隸的濮陽縣。桀時的昆吾在舊許,見後);
鳴條(見第三章第一節);
三(《續漢書·郡國誌》,濟陰郡定陶,有三亭。如今山東的定陶縣);
泰卷陶(《書序》,湯歸自夏至於大坰。仲虺作誥。《史記索隱》:“……卷當為坰……解尚書者以大坰今定陶……舊本或旁記其地名,後人轉寫,遂衍斯字也。”又《左傳》定元年“仲虺居薛”,薛是如今山東的滕州市)。
又《詩·商頌》“韋顧既伐,昆吾夏桀”。則湯當伐桀之前還伐過韋顧兩國;韋在如今河南的滑縣(《左傳》注“東郡白馬縣有韋城”,《郡國誌》作韋鄉。《通典》:滑州韋城縣,古豕韋國),顧在如今山東的範縣(《郡縣誌》:顧城,在濮州範縣東二十八裏,夏之顧國)。
又桀的都城,《偽孔傳》說在安邑。《書序》:“伊尹相湯伐桀,升自陑。”它說:“湯升道從陑,出其不意;陑在河曲之南。”(《正義》:“蓋今潼關左右。”)“遂與桀戰於鳴條之野”。它說“地在安邑之西,桀逆拒湯”。皇甫謐就再連昆吾也拉到安邑來,說:“今安邑見有昆吾邑,鳴條亭”;然而昆吾所在,證據確鑿,苦於不能一筆抹殺,就說明“昆吾亦來安邑,欲以衛桀,故同日而亡”。如此信口開河,真乃千古笑柄。金氏鶚據《史記》吳起對魏武侯“夏桀之居:左河濟,右太華,伊闕在其南,羊腸在其北”。《國語》“幽王三年,西周三川地震,伯陽父曰:周將亡矣,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斷定桀之都在洛陽,韋注引禹都陽城,還不密合(《求古錄禮說》卷六《桀都安邑辨》)。我說:古人都邑所在,不過傳得個大略(見上節),陽城、洛陽,數十百裏之間,實在無從硬斷。《小戴記·緇衣》引尹吉(就是《尹誥》,書經篇名。序書的又把它喚做《鹹有一德》,見鄭注)“惟尹躬天見於西邑夏”。注:“天當為先字之誤……夏之邑,在毫西。”《正義》:“案《世本》及《汲塚古文》雲:禹都鹹陽……”鹹陽,是誤字,如今《漢書·地理誌》注引《世本》、《續漢書·郡國誌》引《汲塚古文》,正作陽城,“西邑夏”,似乎是對於東遷的夏而言之。《國語》史伯對鄭桓公曰:“昆吾為夏伯矣。”韋昭注:“祝融之孫陸終第三子,名樊,為己姓,封於昆吾。昆吾,衛是也。其後夏衰,昆吾為夏伯,遷於舊許。”據此,桀似乎是始都陽城,後遷舊許,同昆吾在一起的;所以同日而亡(《商頌鄭箋》)。
再看《逸周書·殷祝篇》:“湯將放桀於中野;士民聞湯在野,皆委貨,扶老攜幼奔,國中虛……桀與其屬五百人,南徙千裏,止於不齊;不齊士民,往奔湯於中野……桀與其屬五百人徙於魯,魯士民又奔湯……桀與其屬五百人去居南巢……”就可以知道桀的蹤跡,是步步往東南退的(《禦覽》八十三引《尚書大傳》略同)。
桀既然是往東退,湯自然是往東進;那麽,一定是先都商縣的亳,再都偃師的亳,再都鄰葛的亳的。不過,“既絀夏命還亳”的亳,卻無從斷定其在哪一處(因為他隨便到什麽地方,都把它喚做亳,所以不敢斷定這亳是滅桀以前最後所住的亳。何以知道他隨便到什麽地方,都把它喚做亳呢?據上文所考證,當湯的時候,就有三個亳,是一個證據;左襄二十年,“烏鳴於亳社”,是宋國的社,還喚做亳社。《史記·秦本紀》:“寧公二年……遣兵伐蕩社;三年,與亳戰,亳王奔戎,遂滅蕩社。”《集解》:“徐廣曰:蕩音湯,社,作杜。”《索隱》:“西戌之君,號曰亳王,蓋成湯之胤。其邑曰蕩社。徐廣雲:作湯杜,言湯邑在杜縣之界,故曰湯杜也。”《封禪書》:“於社,亳有三社主之祠。”《索隱》:“徐廣雲:京兆杜縣有亳亭,則社字誤,合作杜亳。”《說文》:亳,“京兆杜陵”。是湯之後在雍州的,所居的城,還喚做亳。是兩個證據。所以我隻說湯的時候,考得出的亳有三處。並不敢說湯的時候,亳隻有三處)。然而湯用兵的形勢,卻因此可以推定7。
湯初都於今商縣的亳,後來進取偃師;桀大約是這時候(或者不是)棄陽城,退到舊許;湯再進到現在河南的東境(鄰葛的亳);從此以後,伐葛,伐韋,伐顧,然後迥向南伐昆吾。伐昆吾,就是伐桀;桀是從中野、不齊、魯,步步東南退,最後逃到鳴條;湯以其間,又伐三。
鳴條是東夷之地;三、魯,也是和東夷逼近的(參看第六章第五節。中野、不齊無可考)。我們因此悟到:湯用兵的形勢,實在和周初相同;不過周朝滅紂,東征,伐淮夷,是武王、周公、成王三世相繼,湯卻是一個人幹的罷了(《孟子·滕文公篇》:“湯始征,自葛載,十一征而無敵於天下。”《趙注》:“載,始也……一說,言當作再字;再十一者,湯再征十一國;再十一,凡征二十二國也。”不論十一、二十二,總之湯用兵的次數很多)。
第三節 商朝的事實
以上商朝的帝係圖,是據的《史記》、《國語》“玄王勤商,十四世而興;帝甲亂之,七世而亡”,又薑氏告公子重耳,“商之享國三十一王”。《大戴禮·保傅篇》:“殷為天子,三十餘世,而周受之。”《少閑篇》:孔子告哀公“成湯卒崩,二十一世,乃有武丁即位;武丁卒崩,九世,乃有末孫紂即位”。都和《史記》世數相合。又《書經·無逸篇》述殷中宗高宗祖甲諸君享國的年數,似乎也還確實。
商朝一代,可考見的事情,分述如下:
其一是伊尹放太甲。《史記》上說:
湯崩,太子太丁,未立而卒。於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即位二年崩。立外丙之弟中壬……即位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太甲,成湯適長孫也……帝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訓》、《肆命》、《徂後》。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湯法,亂德;於是伊尹放之於桐宮三年。伊尹攝行政,當國以朝諸侯。帝太甲居桐宮三年,悔過,自責反善;於見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
這件事,本來沒有異說,偽古文《太甲》才說“王徂桐宮居憂”,又說“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歸於亳”;偽《傳》就說“湯以元年十一月崩,至此二十六月,三年服闋”;又解《書序》的“太甲元年”,作“湯沒而太甲立稱元年”;偽《伊訓》:“惟元祀,十有二月,乙醜,伊尹祠於先王”,作“湯崩逾月,太甲即位,奠殯而告”以就之;就把外丙中壬兩君革去,又把《史記》的“太甲既立三年”,“於是伊尹放之於桐宮三年”,兩個“三年”縮成一個三年了。這是不值得一辯的(但看上文商朝的世數,各書都與《史記》合,就知道絕不能略去外丙、中壬兩君)。商朝的“君位繼承”,大概是“兄終弟及”,而所謂“弟”者,以“同母”為限,所以《春秋繁露》(《三代改製質文篇》)說:“商質者主天,夏文者主地;主天者法商而王,故立嗣予子,篤母弟;主地法夏而王,故立嗣予孫,篤世子。”《公羊》何注(隱七年)說:“母弟,同母弟;母兄,同母兄……分別同母者,《春秋》變周之文,從殷之質;質家親親,明當厚異於群公子也。”《史記》:“自中丁以來,廢‘適’而更立‘諸弟子’;‘弟子’或爭,相代立。”“廢適”的“適”字,包括“弟”與“子”而言;和“諸弟子”的“諸”字一樣。以次當立的母弟,喚做“適弟”;同母的弟兄,以次都立盡了,似乎應當回轉來,立長兄的兒子;譬如,仲壬死了立太甲,沃丁死後立祖丁;這個也要包括於“適子”二字之中。至於伊尹“攝行政,當國,以朝諸侯”,自然是非常之舉,與所謂“古之人皆然”的“君薨,百官總己,以聽於塚宰三年”,無涉(《論語·憲問》,《小戴記·檀弓》。因為他在三年以外。桐宮,《史記集解》:“鄭玄曰:地名也,有王離宮焉。”趙岐《孟子》注〈《萬章上》〉也隻說“放之於桐邑”。《史記正義》:“《晉大康地記》雲:屍鄉南有亳阪,東有城,太甲所放處也。”閻若璩又說——《尚書古文疏證》——《續漢書·郡國誌》梁國虞縣有桐亭,虞是如今河南的虞城縣,離鄰葛的亳,隻有七十裏。才便於伊尹,既然攝政,又可往來訓誨。這兩說怕都是因亳而附會的,未必可據)。其二是殷朝的屢次遷都。據《史記》所記是:
仲丁遷於敖(《書序》作囂,《正義》李顒曰:囂,在陳留浚儀縣〈如今河南省城西北〉。皇甫謐雲:仲丁自亳遷囂,在河北也。或曰:今河南敖倉〈就是《括地誌》的說法〉,二說未知孰是。《史記正義》:“《括地誌》雲:滎陽故城,在鄭州榮澤縣西南十七裏,殷時敖地也。”)
河亶甲居相(《史記正義》:“《括地誌》雲:故殷城,在相州內黃縣東南十三裏。即河亶甲築都之所,故名殷城也。”)
祖乙遷於邢(《書序》作“祖乙圮於耿”,《正義》:“鄭玄雲:祖乙又去相居耿,而國為水所毀;於是修德以禦之,不複遷也……”又《正義》前文說皇甫謐“又以耿在河東,皮氏縣耿鄉是也”。《史記索隱》“邢近代本亦作耿,今河東皮氏縣有耿鄉”。《正義》:“《飛括地誌》雲:絳州龍門縣東南十二裏耿城縣。故耿國也。”)
帝盤庚之時,殷已都河北。盤庚渡河南,複居成都之故居……乃遂涉河南,治亳。(按:這個亳,就是偃師,見上節)
……武乙立,殷複去亳,徙河北。(這個河北,不能確定其在什麽地方。《史記·項羽本紀》:“乃與期洹水南殷虛上。”《集解》:“駰案應劭曰:洹水,在湯陰界,殷虛,故殷都也。瓚曰:洹水,在今安陽縣北,去朝歌殷都一百五十裏;然則此殷虛非朝歌也。”有人疑心這殷墟是武乙所遷,然亦無確據)
其中考得出理由的,隻有《書·盤庚序正義》引鄭玄雲:“祖乙居耿後,奢侈逾禮,土地迫近山川,嚐圮焉;至陽甲立,盤庚為之臣,乃謀徙居湯舊都。”又《序注》雲:“民居耿久,奢淫成俗,故不樂徙。”此外都無可考見。(《書·盤庚》:“盤庚遷於殷。”《正義》:“鄭玄雲:商家自徙此而號曰殷,鄭以此前未有殷名也。”“於今五邦”,《釋文》:“馬雲:五邦,謂商丘、亳、囂、相、耿也。”《正義》:“鄭、王皆雲:湯自商徙亳,數商、亳、囂、相、耿為五”)
其三是殷朝的興衰。據《史記》說是:
太甲)帝太甲修德,諸侯鹹歸殷,百姓以寧。
雍己)殷道衰,諸侯或不至。
大戊)殷複興,諸侯歸之。
河亶甲)殷複衰。
祖乙)殷複興。
陽甲)帝陽甲之時,殷複衰;自仲丁以來,廢適而更立諸弟子,弟子或爭,相代立,比九世亂,於是諸侯莫朝。
盤庚)殷道複興,諸侯來朝。
小辛)殷複衰。
武丁)武丁修政行德,天下鹹歡,殷道複興。
帝甲)淫亂,殷複衰。
帝乙)殷益衰。
大抵所謂興衰,以諸侯之朝不朝為標準。其中中衰的原因,隻有從中丁到陽甲,是由於內亂,可以考見,此外都無從稽考了。
第四節 商周的興亡
周朝的先世,便是大家所知道的後稷,《史記》上說:
周後稷,名棄,其母有邰氏女,曰薑嫄……帝堯聞之,舉棄為農師,天下得其利,有功。帝舜曰:棄,黎民始饑,爾後稷,播時百穀;封棄於邰(如今陝西的武功縣),號曰後稷。別姓姬氏。後稷之興,在陶唐虞夏之際,皆有令德。後稷卒,子不窋立,不窋末年,夏後氏政衰去稷不務,不窋以失其官,而奔戎狄之間。
這其間要注意的,便是“後稷卒,子不窋立”的後稷,是最後居稷官的,並不是“封棄於邰,號曰後稷”的後稷。不窋以後的世係,《史記》所載如下:
不窋——鞠——公劉——慶節——皇仆——差弗——毀隃——公非——高圉——亞圉——公叔祖類——古公亶父(追尊為大王)——季曆(是為公季,追尊為王季)——昌(是為西伯,西伯曰文王)
它所述的事跡是:
公劉雖在戎狄之間,複修後稷之業。務耕種,行地宜,自漆沮渡渭取材用;行者有資,居者有畜積,民賴其慶,百姓懷之,多徙而保歸焉。周道之興自此始……公劉卒,子慶節立,國於豳(如今陝西的彬縣)……古公亶父,複修後稷公劉之業。積德行義,國人皆戴之。熏育戎狄攻之……乃與私屬遂去豳,逾梁山,止於岐下(如今陝西的岐山縣)。豳人舉國扶老攜弱,盡複歸古公於岐下;及他旁國聞古公仁,亦多歸之。於是古公乃貶戎狄之俗,而營築城郭宮室,而邑別居之。作五官有司,民皆歌樂之,頌其德8。
大抵如今的陝西,在古代是戎狄的根據地(參看第六章第一節)。所以周之先世,屢為所迫逐。公劉、古公,都是其中能自強的令主。古公之後,更得王季、文王兩代相繼,周朝的基業,就此光大起來了。
文王和紂的交涉,《史記》所記如下:
崇侯虎譖西伯於殷紂……帝紂乃囚西伯於羑裏。閎夭之徒患之,乃求有莘氏美女,驪戎之文馬,有熊九駟,他奇怪物,因殷嬖臣費仲而獻之紂……乃赦西伯,賜之弓矢斧鉞,使西伯得征伐……西伯陰行善,諸侯皆來決平。於是虞芮之人有獄不能決,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讓畔,民俗皆讓長。虞芮之人未見西伯,皆慚,相謂曰:吾所爭,周人所恥,何往為,隻取辱耳。遂還,俱讓而去。諸侯聞之曰:西伯蓋受命之君(《郡縣誌》:“故虞城,在陝州平陸縣東北五十裏,虞山之上,古虞國。閑原,在平陸縣西六十五裏,即虞芮讓田之所”)。明年,伐犬戎(見第六章第一節);明年,伐密須(《漢書·地理誌》:安定郡陰密縣。《詩》:密人國。如今甘肅的靈台縣);明年,敗耆國(今《尚書》作黎,《釋文》:“尚書大傳作耆。”《說文》:黎邑,“殷諸侯國,在上黨東北”,如今山西的長子縣);明年伐邘(《集解》:“徐廣曰:在野王縣西北。”《正義》:“《括地誌》雲:故邘城,在懷州河內縣西北二十七裏”);明年,伐崇侯虎,而作豐邑,自歧下而徙都之(在如今陝西戶縣境內);明年,西伯崩。太子發立,是為武王。西伯蓋即位五十年……詩人道西伯,蓋受命之年,稱王而斷虞芮之訟,後七年而崩。諡為文王。改法度,製正朔矣。追尊古公為大王,公季為王季。
文王受命稱王的年代,和紂囚文王的年代期限,各書互有異同(《尚書大傳》“文王受命,一年斷虞芮之訟;二年伐邘;三年伐密須;四年伐犬夷;五年伐耆;六年伐崇;七年而崩。”又說:“得散宜生等獻寶而釋文王,文王出則克黎。”“伐崇則稱王。”見《詩·文王序》,《禮記·文王世子》,《左傳》襄三十一年疏。鄭康成說:入戊午蔀二十九年受命,明年改元,改元後六年而伐崇,居豐,稱王就在這一年。又有一說:以為文王再受命,入戊午蔀二十四年受洛書,二十九年受丹書,俱見《詩·文王序》疏。《左傳》昭十一年,衛北宮文子說:“紂囚文王七年。”《戰國·趙策》,魯仲連說:“拘之牖裏之庫百日”)。然而文王在紂的時候,必有“稱王改元”的事情是無可疑的。
武王伐紂的事情,《史記》上所載如下:
九年,武王上祭於畢,東觀兵,至於孟津。為文王木主,載以車中軍,武王自稱太子發,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專……是時諸侯不期而會孟津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還師。歸居二年,聞紂昏亂;暴虐滋甚……於是武王遍告諸侯曰:殷有重罪,不可以不畢伐。遂率戎車三百乘,虎賁三千人,甲士四萬五千人,以東伐紂。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孟津。諸侯鹹會……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於商郊牧野……諸侯兵會者,車四千乘。陳師牧野。帝紂聞武王來,亦發兵七十萬人距武王……紂兵皆崩,畔紂,紂走,反入,登於鹿台之上,蒙衣其珠玉,自燔於火而死。
以上所述,是武王伐紂的事實,然而周朝的功業,實在是到成王時候才大定的。《史記》上又說:
武王為殷初定,未集,乃使其弟管叔鮮、蔡叔度相祿父治殷……乃罷兵西歸……營周居於雒邑而後去……武王已克殷後二年……武王病。天下未集。群公懼,穆卜。周公乃祓齋,自為質欲代武王,武王有瘳,後而崩。大子誦代立,是為成王。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諸侯畔。周公乃攝行政當國。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與武庚作亂畔周,周公奉成王命伐誅武庚管叔,放蔡叔。以微子開代殷後,國於宋。頗收殷餘民,以封成王少弟封為衛康叔……初管蔡畔周,周公討之,三年而畢定……周公行政七年,成王長,周公反政成王,北麵就群臣之位。成王在豐,使召公複營洛邑,如武王之意。周公複卜申視,卒營築,居九鼎焉,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貢,道裏均……成王既遷殷遺民……東伐淮夷,殘奄,遷其君薄姑……興正禮樂,度製於是改,而民和睦,頌聲興。
據以上所述,可見得武王克紂之後,周朝的權力,僅及於洛邑。管、蔡和武庚同叛,這件事不入情理。大概“主少國疑”的時候,武庚想趁此“光複舊物”,管、蔡也要和周公爭奪權位,叛雖同時,卻是各有目的的;其曾否互相結合,卻無可考了。周公東征,是一場大戰(《孟子》“周公相武王,誅紂,伐奄,三年討其君,驅飛廉於海隅而戮之。滅國者五十,驅虎、豹、犀、象而遠之,天下大悅”)。他這戰爭,大概是和東夷的交涉(《說文》:“?,周公所誅?國,在魯。”又《書·費誓》:“徂茲淮夷,徐戎並興。”可見得這時候,東夷全畔。薄姑齊地,見《漢書·地理誌》),東方畢定之後,仍舊要營建洛邑;成王親政之後,還要去征淮夷、殘奄;可見得周初用兵的形勢,和夏商之際,實在是一樣的(周營洛邑,就和湯從商遷到偃師相同;其用兵東夷,和湯遷到鄰葛之亳以後,用兵的形勢相同。參看第二節。以上的年代,據《史記》,是文王受命後七年而崩;後二年——九年——武王觀兵孟津;又二年——十一年——克紂;後二年——十三年崩,周公攝政七年,而致政於成王。《漢書·律曆誌》載《三統曆》之說:是“文王受命九年而崩,再期在大祥而伐紂……還歸二年,乃遂伐紂克殷……自文王受命而至此十三年……後七歲而崩……凡武王即位十一年。周公攝政五年……後二歲,得周公七年,複子明辟之歲……”又周公攝政七年的年代,孔、鄭不同,見《禮記·明堂位》疏)。
又成王和周公的關係,《史記·魯周公世家》說:
……武王既崩,成王少,在繈褓之中,周公恐天下聞武王崩而畔,周公乃踐阼,代成王攝行政,當國。管叔及其群弟流言於國曰:周公將不利於成王。周公乃告太公望、召公奭曰:我之所以弗辟而攝行政者,恐天下畔周,無以告我先王大王、王季、文王……於是卒相成王,而使其子伯禽代就封於魯。管、蔡、武庚等果率淮夷而反。周公乃奉成王命,興師東伐……二年而畢定……周公歸報成王,乃為詩貽王,命之曰《鴟鴞》,王亦未敢訓周公……成王長,能聽政,於是周公乃還政於成王……初成王少時,病,周公乃自揃其蚤,沈之河,以祝於神,曰:王少,未有識,奸神命者乃旦也;亦藏其策於府。成王病有瘳。及成王用事,人或譖周公,周公奔楚。成王發府,見周公禱書,乃泣,反周公(《蒙恬列傳》載恬對使者的話,與此說相同)。周公在豐,病,將歿,曰:必葬我成周,以明吾不敢離成王。周公既卒,成王亦讓,葬周公於畢,從文王,以明予小子不敢臣周公也。周公卒後,秋,未獲,暴風雷雨,禾盡偃,大木盡拔,周國大恐。成王與大夫朝服以開金滕書。王乃得周公所自以為功代武王之說。二公及王乃問史,百執事;史,百執事曰:信,有,昔周公命我勿敢言。成王執書以泣,曰:自今後其無繆卜乎;昔周公勤勞王家,惟予幼人弗及知;今天動威,以彰周公之德,惟朕小子其迎,我國家禮亦宜之。王出郊,天乃雨,反風,禾盡起。二公命國人,凡大木所偃,盡起而築之,歲則大熟。
鄭康成注《尚書》,卻與此大異。他解“我之弗辟”句,“讀辟為避,以居東為避居”(《豳譜》和《鴟鴞·序疏》,又《尚書·金滕》釋文)。說“周公出處東國,待罪,以須君之察己”(《詩·七月序》疏)。又注“罪人斯得”,說:“罪人周公之屬黨,與知居攝者。周公出,皆奔。今二年,盡為成王所得……周公傷其屬黨無罪將死,恐其刑濫,又破其家,而不敢正言,故作《鴟鴞》之詩以貽王。”(《鴟鴞·序》)注“王亦未敢誚公”道:“成王非周公之意未解,今又為罪人言,欲讓之,推其恩親,故未敢。”(《鴟鴞·序疏》)注“秋大熟未獲”道:“秋,謂周公出二年之後明年秋也。”(《豳譜疏》)注“惟朕小子其新迎”道:“新迎,改先時之心,更自新以迎周公於東,與之歸,尊任之。”(《詩·東山序疏》)以為於是“明年迎周公而反,反則居攝之元年”(《禮記·明堂位疏》)。這兩種說法,自然以《史記》為準,為什麽呢?一者,《史記》和《尚書大傳》相合(《尚書大傳》說雷風之變,在周公死後,見《路史後紀》十,《通鑒前編》鹹王十一年,《漢書·梅福傳》注,《儒林傳》注,《後漢書·張奐傳》注引。又《白虎通·喪服篇》:“原天之意,子愛周公,與文武無異,故以王禮葬,使得郊祭。《尚書》曰:今天動威,以彰周公之德,下言禮亦宜之。”亦與《尚書大傳》同義)。二者,“避居東都,待罪以須君之察己”,不合情理。我想周公攝政,就在武王崩的明年,“一年救亂,二年克殷,三年殘奄”,一定如《史記》和《尚書大傳》所說(《尚書大傳》,見《禮記·明堂位》疏)。但鄭康成所讀古書,是極博的,他所說的話,也絕不會沒有來曆。我想這一段成王和周公衝突的曆史,一定在周公歸政之後。《左傳》昭公七年,公將適楚,“夢襄公祖,梓慎曰:……襄公之適楚也,夢周公祖而行……子服惠伯曰:……先君未嚐適楚,故周公祖以道之;襄公適楚矣,而祖以道君……”可見得周公奔楚,是實有的事(俞正燮《癸巳類稿·周公奔楚》義,引這一段事情,以證周公之奔楚,甚確。但以居東與奔楚並為一談,卻似非)。奔楚之後,不知道怎樣又跑了回來,回來之後,不知道怎樣死了。古人的迷信最重,活時候對人不起,到他死了之後,又去祭他求福,是不足怪的事(《漢書·匈奴列傳》:“貳師在匈奴歲餘,衛律害其寵,會母閼氏病,律飭胡巫言:先單於怒曰:胡故時祠兵,常言得貳師以社,今何故不用。於是收貳師。貳師罵曰:我死,必滅匈奴,遂屠貳師以祠。會連雨雪數月,畜產死,人民疫病,穀稼不熟,單於恐,為貳師立祠,室。”這件事,很可以推見野蠻時代的心理)。雷風示變,因而改葬周公,因而賜魯郊祭,事雖離奇,其情節未嚐不可推想而得。那麽,周公之“以功名終”,怕又是儒家改製所托了。
第五節 西周的事跡
西周的事情,《史記》所載如下:
成康之際,天下安寧,刑措四十餘年不用。
昭王之時,王道微缺。昭王南巡狩不返,卒於江上。其卒不赴告,諱之也。
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王道衰微。穆王閔文武之道缺,乃命伯(今《尚書》作伯)。申誡太仆國之政,作《命》,複寧。穆王將征大戎,祭公謀父諫……王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自是荒服者不至。諸侯有不睦者,甫侯言於王,作修刑辟……命曰《甫刑》。
懿王之時,王室遂衰,詩人作刺。
厲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榮夷公。大夫芮良夫諫……厲王不聽,卒以榮公為卿士,用事。王行暴虐侈傲,國人謗王。召公諫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其謗鮮矣;諸侯不朝,三十四年。王益嚴,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三年,乃相與畔,襲厲王,厲王出奔於彘(如今山西的霍州市)。厲王太子靜匿召公之家,國人聞之,乃圍之。召公曰:吾昔驟諫王,王不從,以及此難也;今殺王太子,王其以我為仇而懟怒乎……乃以其子代王太子,太子竟得脫。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號曰“共和”。共和十四年,厲王死於彘;大子靜長於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為王,是為宣王。宣王即位,二相輔之,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遺風,諸侯複宗周……三十九年,戰於千畝(《索隱》:“地名,在西河介休縣。”如今山西的介休市),王師敗績於薑氏之戎。
幽王嬖愛褒姒,褒姒生子伯服,幽王欲廢太子。太子母,申侯女而為後;後幽王得褒姒,愛之,欲廢申後,並去太子宜臼,以褒姒為後,以伯服為太子……幽王以虢射父為卿,用事,國人皆怨,石父為人佞巧,善諛好利,王用之,又廢申後去太子也。申侯怒,與繒、西夷、犬戎攻幽王……遂殺幽王驪山下,虜褒姒,盡取周賂而去。於是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為平王,以奉周祀。平王立,東遷於雒邑,避戎寇。
這其間可以研究的,有幾件事情。
其一,昭王南征不返的事:按《左傳》僖公四年,“昭王南征而不複”。《杜注》:“昭王……南巡守涉漢,船壞而溺。”《正義》:《呂氏春秋·季夏紀》雲:周昭王親將征荊蠻,辛餘靡長且多力,為王右。還反,涉漢,梁敗,王及祭公隕於漢中;辛餘靡振王北濟,反振祭公。高誘注引此傳雲:昭王之不複,君其問諸水濱,由此言之,昭王為沒於漢,辛餘靡焉得振王北濟也。振王為虛,誠如高誘之注,又稱梁敗,複非船壞。舊說皆言漢濱之人,以膠膠船,故得水而壞,昭王溺焉,不知本出何書。”又《史記·齊太公世家》(集解):“服虔曰:周昭王南巡狩,涉漢,未濟,船解而溺昭王……”《索隱》:“宋忠雲:昭王南伐楚,辛由靡為右。涉漢,中流而隕,由靡逐王,遂卒不複,周乃侯其後於西翟。”這件事的真相,固然無可考見;然而有可注意的兩端:第一,諸說都說是溺於漢,不說卒於江上。第二,《呂氏春秋》說“昭王親將征荊蠻”,宋忠也說“昭王南伐楚”。江漢可以互言,並沒有什麽稀奇,巡狩和征伐,以古人說話的不正確,也未必有什麽區別。然則這件事情,依情理推度起來,實在是戰敗而死的。然則這一戰究竟是敗給誰呢?《左傳》下文“昭王南征而不複,君其問諸水濱”。《杜注》:“昭王時漢非楚境,故不受罪。”依我看來,這句話實在弄錯了的。按《史記·楚世家》,說熊繹受封居丹陽。《漢書·地理誌》,說就是漢朝的丹陽縣。漢朝的丹陽縣,是如今安徽的當塗縣,未免離後來的郢都太遠。清朝宋翔鳳,有一篇《楚鬻熊居丹陽武王徙郢考》,根據《世本》(左桓二年《正義》引),說受封的是鬻熊,不是熊繹,這一層我還未敢十分相信;然而他考定當時的丹陽,是在丹水、析水入漢之處,實在精確不磨。他的原文道(見《過庭錄》卷四):
《史記·秦本紀》:惠文王後十三年,庶長章擊楚於丹陽。《楚世家》亦言與秦戰丹陽,秦大敗我軍,遂取漢中之郡。《屈原傳》作大破楚師於丹淅。《索隱》曰:丹淅,二水名也。謂於丹水之北。淅水之南。皆為縣名,在宏農,所謂丹陽淅是也。按《漢誌》:宏農郡丹水,水出上雒塚領山,東至析入鈞。密陽鄉,故商密也。浙即析縣,並在今河南南陽府內鄉縣境內。《水經》:丹水出京兆上洛縣西北塚領山,東南過其縣南,又過商縣南,又東南至於丹水縣,入於均。《酈注》:丹水通南陽郡。《左傳》哀公四年:楚左司馬使謂陰地之命大夫士蔑曰:晉楚有盟,好惡同之。不然,將通於少習以聽命者也。京相璠曰:楚通上洛要道也。《酈注》又雲:析水至於丹水,故丹水會均,有析口之稱。丹水又經丹水縣故城西南,縣有密陽鄉,古商密之地,昔楚申、息之師所戍也。春秋之三戶矣。杜預曰:縣北有三戶亭,丹水南有丹崖山,山悉赤壁,霞舉,若紅雲秀天,二岫更有殊觀。丹水又南徑南鄉縣故城東北,又東徑南鄉縣北,丹水徑流兩縣之間,曆於中之北,所謂商於者也;故張儀說楚絕齊,許以商於之地六百裏,謂以此矣。《呂氏春秋》曰:堯有丹水之戰,以服南蠻,即此水,又南合均水,謂之析口。是戰國丹陽,在商州之東,南陽之西,當丹水析水入漢之處,故亦名丹析。鬻子所封,正在於此。
據此看起來,當時的楚國,正在漢水流域。昭王這一役,一定是和楚國打仗而敗,渡漢溺死的。
其二,周朝的穆王,似乎是一個雄主:他作《命》,作《甫刑》,在內政上頗有功績,又能用兵於犬戎。雖然《國語》上載了祭公謀父一大篇諫辭(《史記》上也有的),下文又說“自是荒服者不至”,似乎他這一次的用兵,無善果而有惡果;然而古人這種迂腐的文字,和事勢未必適合。周朝曆代,都以犬戎為大患,穆王能用兵征伐,總算難得。又穆王遊行的事情,《史記·周本紀》不載,詳見於《列子》的《周穆王篇》和《穆天子傳》(《周書·束皙傳》,《周王遊行》五卷,說周穆王遊行天下之事,今謂之穆天子傳)。這兩部書,固然未必可信;然而《史記·秦本紀》、《趙世家》,都載穆王西遊的事;又《左傳》昭十二年,子革對楚靈王也說“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這件事,卻不是憑空捏造的:他當時能夠西遊,就可見得道路平靜,犬戎並不猖獗。其三,厲王出奔和共和行政的事。厲王出奔這件事的真相,也無可考見(不知道逐他的究竟是誰)。近來有人說,中國曆代的革命都是“暴民革命”,隻有這一次,卻是“市民革命”(《飲冰室文集·中國曆史上革命之研究》)。依我看來,這大約是王城裏頭人做的事情。共和行政有二說:一種便是《史記》所說的“召公、周公二相行政”。還有一說,是出在《汲塚紀年》(又不是如今的《竹書紀年》)和《魯連子》上的。說有個共伯,名和,攝行天子之事。這兩部都是偽書,《史記正義》已經把這種說法駁掉了,一翻閱就可明白。
其四,西周的盛衰,其原因有可推見的。周朝受封於陝西,本來是犬戎的根據地(參看第六章第一節)。曆代都和犬戎競爭,到大王、王季、文王,三代相繼,才得勝利,周朝立國的根據,到此才算確定。同時他的權力,向兩方麵發展:一種是出潼關,向如今的河洛一帶,後來渡孟津伐紂,營建東都,所走的都是這一條路。一種便是出武關,向漢水流域,所以韓嬰敘《周南》,說“其地在南郡、南陽之間”(《水經注》三十四)。現存的《詩序》,也說“文王之道,被乎南國,美化行乎江漢之域”(《漢廣序》。就周公奔楚,所走的也是這條路)。後來他權力退縮,受敵人的壓迫,也是從這兩方麵而來。昭王南征而不複,便是對於南方一條路權力的不振。宣王號稱中興,尚且敗績於薑戎,可見得戎狄的強盛。到幽王時候,東南一方麵的申(申國,如今河南的南陽市)和西方一方麵的犬戎相合,西周就此滅亡了。這種形勢,和前於此的商朝,後於此的秦朝,實在是一樣的,通觀前後自明。
“三王”就是“三代”,似乎應當算到東周之末;但是《孟子》已經說“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古人所說的“三王”、“三代”,大概專指夏殷西周。我如今也圖立名的方便,用個“三代時代”,來包括夏殷西周三朝,和五帝時代對舉。要講三王時代的事情,自然要從夏朝講起。然而禹的治水,已經編入五帝時代;啟伐有扈,第三章第三節,也已經略說;這件事情的詳細,是無可考見的;此外夏朝的事情,較為著名的,隻有“羿的代夏和少康中興”一件事。我們現在要講這件事,且請先看夏朝的世係圖(一、二、三、四等字,係表君位繼承;所用的線,是表血統上的統係)。
據下文看起來,這個圖,未必盡可靠;然而現在他無可據,隻得姑且照它。
羿的代夏和少康中興,是夏朝一件著名的事,卻又是一個考據問題。這件事,《史記》上隻有“帝太康失國。昆弟五人,須於洛汭,作五子之歌”十八個字,和《書序》相同,其餘一概不提。《偽古文尚書》說:“太康屍位以逸豫,滅厥德,黎民鹹貳。乃盤遊無度,畋於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窮後羿,因民弗忍,距於河。厥弟五人,禦其母以從,徯於洛之汭;五子鹹怨,述大禹之戒以作歌。”偽古文的不可信,無待於言;這一篇,尤其荒謬可笑。別的且勿論,各種書上都說太康兄弟五人,它卻說“厥弟五人”,那麽,連太康倒有六個了。羿的代夏,詳見於《左傳》襄公四年和哀公元年,咱們現在,且把它抄在下麵。
……昔有夏之方衰也:後羿自,遷於窮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修民事,而淫於原獸。棄武羅、伯因、熊髡、厖圉,而用寒浞(《杜注》:寒國,北海平壽縣東有寒亭,如今山東的濰坊市);寒浞,伯明氏之讒子弟也;伯明後寒棄之,夷羿收之;信而使之,以為己相。浞行媚於內,而施賂於外;愚弄其民,而虞羿於田;樹之詐慝,以取其國家。羿猶不悛;將歸自田,家眾殺而烹之(《孟子·離婁下篇》:逢蒙學射於羿,盡羿之道;思天下惟羿為愈己,於是殺羿),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諸,死於窮門。靡奔有鬲氏(《杜注》:今平原鬲縣。如今山東的德州市),浞因羿室,生澆及豷。恃其殘慝詐偽,而不德於民。使澆用師,滅斟灌及斟尋氏(《杜注》:二國,夏同姓諸侯;仲康之子後相所依。樂安,壽光縣東南有灌亭。如今山東的壽光縣。北海平壽縣東南有斟亭。如今山東的濰坊市)。處澆於過(《杜注》:東萊掖縣北有過鄉。如今山東的萊州市)。處豷於戈(《杜注》:戈,在宋鄭之間)。靡自有鬲氏收二國之燼,以滅浞而立少康;少康滅澆於過,後杼滅澆於戈;有窮由是遂亡,失人故也。昔周辛甲之為太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闕。於虞人之箴曰:芒芒禹跡,畫為九州。經啟九道;民有寢廟,獸有茂草,各有攸處,德用不擾。在帝夷羿,冒於原獸;忘其國恤,而思其麀牡;武不可重,用不恢於夏家。獸臣司原,敢告仆夫……(襄四年魏絳告晉悼公的話)……昔有過澆,殺斟灌以伐斟鄩,滅夏後相;後緡方娠(《杜注》:後緡相妻),逃出自竇,歸於有仍(梁履繩《左通補釋》,《春秋經》桓五年,天王使仍叔之子來聘,《穀梁》經傳並作任叔,仍任聲相近,或是一地……
按《地理誌》,東平有任縣,蓋古仍國。如今河北邢台市。《杜注》:後緡,有仍氏女),生少康焉;為仍牧正;惎澆能,戒之。澆使椒求之(《杜注》:椒,澆臣);逃奔有虞(《杜注》:梁國有虞縣。如今河南的虞城縣),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於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諸綸(《杜注》:綸,虞邑);有田一成,有眾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謀;以收夏眾,撫其官職;使女艾諜澆(《杜注》:女艾,少康臣),使季杼誘豷(《杜注》:季杼,少康子後杼也)。遂滅過戈,複禹之績;祀夏配天,不失舊物……(哀元年伍員諫吳夫差的話)
以上都隻說羿的代夏,和少康中興;至於太康為什麽失國,始終沒有提及。我們再看:
《墨子·非樂》:子武觀曰:啟乃淫溢康樂,野於飲食,將將銘莧,莞馨以力,湛濁於酒,渝食於野,萬舞翼翼;彰聞於大,大用弗式。
《逸周書·嚐麥》:其在啟之五子,忘伯禹之命,假國無正,用胥興作亂。遂凶厥國。皇天哀禹,賜以彭壽,思正夏略。
《墨子》的話,不甚可解;然而“湛濁於酒,渝食於野,萬舞翼翼”十二個字,大概是說“飲食”、“作樂”的。“彰聞於大”的“大”字,惠棟說是“天”字之誤(見江聲《尚書集注音疏》),也大概不錯(其餘不必強解)。合著《墨子》和《逸周書》看起來,似乎夏之亡,由於沉湎於酒,又好飲食,又好音樂;其事起於啟,而亡國卻在他五個兒子手裏。“胥興作亂”四字,不知道是什麽事;彭壽是什麽人,也不可考(《竹書紀年》:“帝啟十一年,放王季子武觀於西河。十五年,武觀以西河叛,彭伯壽率師征西河,武觀來歸。”就是據著《逸周書》偽造的,惠氏以為可信,就差了。武觀就是五觀,據下文所考,確是五個人,不是一個人)。還有《楚辭》的《離騷》,有幾句,卻像總述這件事的始末的:
啟九辯與九歌兮,夏康娛以自縱;不顧難以圖後兮,五子用失乎家巷。羿淫遊以佚田兮,又好射夫封狐;固亂流其鮮終兮,浞又貪夫厥家。澆身被服強圉兮,縱欲而不忍;日康娛而自忘兮,厥首用夫顛隕。
五子就是武觀,為什麽呢?《楚語》,“啟有五觀”(《書·甘誓》疏引作“夏有觀扈”,看韋注,似乎《書疏》是錯的),韋昭注“啟子,太康昆弟也”;《漢書·古今人表》:“太康,啟子,昆弟五人,號五觀。”《潛夫論·五德誌》:“啟子太康仲康更立,兄弟五人,皆有昏德,不堪帝事,降在洛汭,是為五觀”,諸說皆同。“武”“五”是一聲之轉。那麽,為什麽要稱“觀”呢?《水經》巨洋水注:“國語曰:啟有五觀,謂之奸子。五觀,蓋其名也。所處之邑,其名曰觀。”《左傳》昭公元年:“夏有觀扈”,《杜注》:“觀國,今頓丘衛縣。”衛縣,就是如今山東的觀城縣(今觀城鎮)。然而依我看來,這話未必可信。為什麽呢?(一)觀城絕不能稱為洛汭,《書序》雖不可靠,然而這一篇卻和《史記》、《潛夫論》都相合的,沒有反對證據。不便就疑心它。(二)衛縣是後漢的衛國,前漢名為畔觀;杜預的注,似乎有點牽合。(三)古人注文用個“蓋”字,都是疑辭;酈道元說“蓋其名也”,可見也隻是推測,不敢決定。所以我說“夏有觀扈”的觀究竟在什麽地方沒有考據清楚,且不必把它來和太康兄弟五人牽合。然則太康兄弟五人,究竟在什麽地方呢?我說且算是在洛汭。為什麽要在洛汭呢?居洛汭之前又在何處呢?這個問題,卻不能有圓滿的解答;我且引證一個人的話,來做一個推測。
金鶚《禹都考》(《求古錄禮說》卷四):世言禹都安邑,其誤始於皇甫謐《帝王世紀》,酈道元澮水注因之;近洪氏頤煊,謂禹都陽城,不都安邑,足以證其謬矣;然其所考猶未詳也。鶚竊疑禹都有二;其始都在陽城,而其後乃都於晉陽。按《漢書·地理誌》,潁川郡陽翟,夏禹國。應劭曰:夏禹都也。臣瓚曰:《世本》言禹都陽城,《汲郡古文》亦雲居之,不居陽翟也。師古曰:陽翟本禹所受封耳,應瓚之說皆非。洪氏頤煊謂陽城亦屬潁川郡,與陽翟之地相近;或當曰禹所都陽城,本在陽翟,故《漢誌》雲。鶚考《史記·夏本紀》,禹避舜子於陽城,諸侯皆去商均朝禹,於是即天子位;知其遂都陽城,蓋即所避之處以為都也。趙岐《孟子》注,陽城在嵩山下;《括地誌》嵩山,在陽城縣西北二十三裏;則陽城在嵩山之南,今河南府登封縣是也。若陽翟,今在開封府禹州,其地各異。《漢書·地理誌》,於偃師曰:殷湯所都;於朝歌曰:紂所都,於故侯國皆曰國;今陽翟不曰夏禹所都,而曰夏禹國,可知禹不都陽翟矣……然《左傳》定公四年,祝佗謂唐叔,封於夏虛,啟以夏政;例以上文康叔封於殷虛,啟以商政,則禹之都即唐國也。唐國在晉陽:《漢書·地理誌》太原郡晉陽,故詩唐國,周成王滅唐,封弟叔虞。杜預注《左傳》雲:夏虛,大夏,今太原晉陽是也;本於《漢誌》,其說自確。《水經》雲:晉水出晉陽縣西縣壅山。酈道元注,縣,故唐國也;亦本《漢誌》。乃臣瓚以唐為河東永安,張守節以為在平陽;不知唐國有晉水,故燮父改唐曰晉;若永安去晉四百裏,平陽去晉七百裏,何以改唐曰晉乎?唐定在晉陽,今山西太原府是也。又鄭康成《詩譜》:魏國,虞舜夏禹所都之地。魏與唐相近,同在河北冀州;故哀公六年《左傳》引《夏書》雲:惟彼陶唐,帥彼天常,有此冀方;今失其行,亂其紀綱,乃滅而亡。服虔以為堯居冀州,虞夏因之;此皆禹都在河北之證也;但在晉陽,不在安邑;皇甫謐、酈道元以安邑為禹都,此為謬耳……
我以為古代的事情,都不過傳得一個大略;都邑之類亦然,不過大略知道在什麽地方;區區計較於數十百裏之間,實在是白費心血的,所以陽城到底在登封,還是在禹縣,這個問題,暫可不必較量。至於所論禹都晉陽一層,實在非常精確。禹都河北這一層,造偽書的人,也似乎知道的;不過知道得不甚精確;他腦筋裏,隻有一個“魏國夏禹所都”的觀念;見戰國時的魏,是都安邑,就以為安邑必是禹都;禹都既在安邑,就桀都也在安邑了;桀都既在安邑,就連鳴條也搬到河北去了;輾轉牽率,就鬧出絕大笑話(見下節)。然而禹都雖不在安邑,卻不害其為在晉陽;並且“惟彼陶唐……乃滅而亡”幾句《夏書》,怕確也是指太康亡國的;不過造偽書的人,不應當把兄弟五人改作“厥弟五人”;再把這幾句《夏書》硬栽在他口裏,算是他所作的歌罷了。這樣看來,太康似乎是本居晉陽,失了國,逃到洛汭的;當時還離河北不遠,到後來,才給寒浞等愈逼愈東,以至於滅亡。少康雖滅寒浞,曾否恢複河北卻是一個疑問;所以桀之都,又在河南了(見下節)。然則後羿又是從什麽地方來的呢?《左傳》說:“後羿自遷於窮石”;《淮南子·地形訓》:“弱水,出自窮石”,高誘注:“窮石,山名也。在張掖北,塞水也。”似乎太遠些。然而堯本都冀州,羿在堯手裏就是射官(見《淮南子》),是個西北之國,卻也不足為怪。難道羿是從西北塞外侵入的嗎(看春秋時候的情形,便知道如今的山西省,在古代強半是戎狄占據之地。又夏好音樂,羿好田獵,也似乎一個是久居開明地方的人,一個是從塞外侵入的)?這個實在證據不足,隻可存為一種推測罷了。
第二節 夏殷的興亡
夏朝從少康以後,無事可見。《史記》說:孔甲“好方鬼神,事淫亂,夏後氏德衰;諸侯畔之”。又說:“自孔甲以來,而諸侯多畔夏;桀不務德而武;傷百姓,百姓弗堪。乃召湯而囚之夏台,已而釋之;湯修德,諸侯皆歸湯;湯遂率兵以伐夏桀;桀走鳴條,遂放而死。”那麽,夏朝的衰弱,是從孔甲時候起,至桀而滅亡的。
《史記》記夏殷興亡的事:
自契至湯,八遷,湯始居亳,從先王居。湯征諸侯:葛伯不祀,湯始伐之……當是時:夏桀為虐政,淫荒;而諸侯昆吾氏為亂,湯乃興師;率諸侯;伊尹從湯;湯自把鉞,以伐昆吾;遂伐桀……於是湯曰:吾甚武,號曰武王。桀敗於有娀之虛;桀奔於鳴條;夏師敗績;湯遂伐三,俘厥寶玉……於是諸侯服,湯乃踐天子位。平定海內。湯歸至於泰卷陶,中作誥。既絀夏命,還亳。
這一段事情,須把它的地理考核清楚,才能知道當日戰爭的形勢。按上文所見的地名,是(一)亳,(二)葛,(三)昆吾,(四)有娀之虛,(五)鳴條,(六)三,(七)泰卷陶;除有之虛無可考外,其餘的,我都考核如下:
亳的說法,最為麻煩。據《書經正義》所引:
一)鄭玄雲:亳,今河南偃師縣有湯亭(《帝嚳厘沃序疏》)。
二)《漢書音義》:臣瓚者雲:湯居亳,今濟陰亳縣是也……(同上)
三)杜預雲:梁國蒙縣北有亳城(同上)。
四)皇甫謐雲:《孟子》稱湯居亳,與葛為鄰,葛伯不祀,湯使亳眾往為之耕。葛,即今梁國寧陵之葛鄉也;若湯居偃師,去寧陵八百餘裏,豈當使民為之耕乎?亳,今梁國穀熟縣是也(同上)。又《立政》“三亳阪尹”疏:皇甫謐以為三亳,三處之地,皆名為亳;蒙為北亳,穀熟為南亳,偃師為西亳。
五)鄭玄以三亳阪尹,共為一事;雲:湯舊都之民服文王者,分為三邑;其長居險,故言阪尹。蓋東成皋,南轅,西降穀也(江氏聲,《尚書集注音疏》說“降”是“函”之音轉,降穀,就是函穀)。
這所引諸說,《立政》和《帝嚳厘沃序》的《正義》,都說是不能定其是非。咱們當考核之初,有一件事,應當注意的,就是三亳是周初的事,不能和湯時的毫,並為一談。皇甫謐的錯誤,就出在這裏;他硬把周初的三毫,和商湯時候的亳,並為一談;就把蒙、穀熟區區地方,硬分做南北兩亳,去配偃師的西亳;這個,清朝的王鳴盛氏駁得他最痛快,他說(《尚書後案》卷六):
蓋薄縣者,漢本屬山陽郡,後漢又分其地置蒙、穀熟二縣,與薄並改屬梁國;晉又改薄為亳,且改屬濟陰;故臣瓚所謂湯都在濟陰亳縣者,即其所謂在山陽薄縣者也(按:《漢書·地理誌》,山陽郡薄縣下,“臣瓚曰:湯所都”。其“湯居亳今濟陰亳縣是也”,見於河南郡偃師縣下);亦即司馬彪所謂在梁國薄縣(按:《續漢書·郡國誌》,薄縣下“湯所都”);杜預所謂在蒙縣北亳城者也;而亦即皇甫謐所分屬於蒙、穀熟者也;本一說也,孔潁達《書詩疏》(按:《詩·商頌·玄鳥疏》),皆誤認為異說,其謬已甚……而皇甫謐巧於立說,又以一薄分為南北二亳,且欲兼存偃師舊說,以合《立政》三亳之文;不知《立政》三亳,鄭解謂遷亳之民而分為三;亳本一耳,安得有三;皇甫謐之謬如此……
這個說法,精核極了;但是王鳴盛是一生“佞鄭”的,他就一口斷定亳在偃師,而於皇甫謐去葛太遠,不便代耕之說,卻隻把“其說淺陋,更不足辨矣”九個字,輕輕撇過,這個卻也未足服人(皇甫謐的話,大概是信口開河,沒有一句可據的。但是這一駁,卻不能全說他無理)。
我說古人的“城名”和“國名”,是分不開的;“國名”自然不能隨時變換,所以新遷了一個都城,大概就把舊都城的名字,做它的名字(譬如晉國的新絳故絳)。商朝是隨便搬到什麽地方,都城都喚做亳的;所以“所謂亳的地方”,實在很多;但是當成湯時,考核得出來的,卻也剛剛有三處:
一)是如今陝西的商縣(今商州市)。這個是魏氏源《書古微》上說的(《湯誓序發微》)。他所舉最強的理由是(1)《書序》“湯始都亳,從先王居”,先王就是契(《周語》:“玄王勤商,十四世而興。”韋昭注:“玄王,契也。”據《史記》世係看起來,契到湯,恰好十四世。又《商頌毛傳》,也說玄王是契。偽孔傳說先王是帝嚳,實在大錯了的);契封於商(《書帝嚳厘沃序疏》:“鄭玄雲:契本封商國在太華之陽。”)。(2)《詩·商頌》疏引《雒子命》(《書緯》)“天乙在亳,東觀於洛”。《藝文類聚》引《尚書中候》,“天乙在亳,諸鄰國繈負歸德;東觀於洛,降三分沉壁”。亳一定在洛之西,才可說東觀。(3)《史記·六國表序》:“或曰:東方物所始生,西方物之成孰;夫作事者必於東南,收功實者常於西北;故禹興於西羌;湯起於亳;周之王也,以豐鎬伐殷;秦之帝,用雍州興;漢之興,自蜀漢。”看他所連類並舉的,就可以知道亳一定在雍州境內。
二)就是偃師,這個,班固(《漢書·地理誌》,河南郡偃師縣,“有屍鄉,湯所都”)、劉昭(《續漢書·郡國誌》,河南郡偃師縣注引《皇覽》,“有湯亭,有湯祠”。又“屍鄉,在縣西三十裏”)說法,都和鄭玄相同。依我看起來,還有一條證據:《孟子》:“伊尹耕於有莘之野。”《史記》:“伊尹欲幹湯而無由,乃為有莘氏媵臣。”有莘是周太姒的母家,在如今陝西合陽縣。《呂氏春秋·本味篇》:“有侁氏得嬰兒於空桑,後居伊水。命曰伊尹。”伊尹見湯的時候在有莘,後來居於伊水,就是湯始居商縣,後居偃師的旁證。
三)就是漢朝的薄縣,後來又分置蒙、穀熟的,地當今河南商丘、夏邑、永城三縣之境。這個班固於薄縣下,雖沒有說是湯所都;然而後文論宋地,說:“昔堯作遊成陽,舜漁雷澤,湯止於亳;故其民猶有先王遺風:重厚,多君子;好稼穡,惡衣食,以致畜藏。”王鳴盛硬說“止”字是“遊息”;然而古人說“某某之遺風”,都是指他久居之地,不是指他遊息之地(《漢書·地理誌》的本身,就處處是證據)。不能如此曲解;況且孟子的話,就是一個大證據;豈能袒護著鄭康成,反疑心孟子(孟子所用的,都是《書》說,是有傳授的,上章已經證明了)。
然則當湯的時候,既然有這三處可指為亳,湯到底是先住在哪一個亳,後來才遷居到哪兩個亳的呢?要解決這個問題,就得一考當時用兵的形勢。上文《史記》所舉湯用兵之地是:
葛(《漢書·地理誌》,陳留郡寧陵下,孟康曰:故葛伯國,今葛鄉是。如今河南的寧陵縣);
昆吾(昆吾有兩處:一是左昭十二年,“昔我皇祖伯父昆吾,舊許是宅”。是如今河南的許昌縣。一是哀十七年,“衛侯夢於北官,見人登昆吾之觀”。《注》:“衛有觀,在古昆吾之虛,今濮陽城中。”是如今直隸的濮陽縣。桀時的昆吾在舊許,見後);
鳴條(見第三章第一節);
三(《續漢書·郡國誌》,濟陰郡定陶,有三亭。如今山東的定陶縣);
泰卷陶(《書序》,湯歸自夏至於大坰。仲虺作誥。《史記索隱》:“……卷當為坰……解尚書者以大坰今定陶……舊本或旁記其地名,後人轉寫,遂衍斯字也。”又《左傳》定元年“仲虺居薛”,薛是如今山東的滕州市)。
又《詩·商頌》“韋顧既伐,昆吾夏桀”。則湯當伐桀之前還伐過韋顧兩國;韋在如今河南的滑縣(《左傳》注“東郡白馬縣有韋城”,《郡國誌》作韋鄉。《通典》:滑州韋城縣,古豕韋國),顧在如今山東的範縣(《郡縣誌》:顧城,在濮州範縣東二十八裏,夏之顧國)。
又桀的都城,《偽孔傳》說在安邑。《書序》:“伊尹相湯伐桀,升自陑。”它說:“湯升道從陑,出其不意;陑在河曲之南。”(《正義》:“蓋今潼關左右。”)“遂與桀戰於鳴條之野”。它說“地在安邑之西,桀逆拒湯”。皇甫謐就再連昆吾也拉到安邑來,說:“今安邑見有昆吾邑,鳴條亭”;然而昆吾所在,證據確鑿,苦於不能一筆抹殺,就說明“昆吾亦來安邑,欲以衛桀,故同日而亡”。如此信口開河,真乃千古笑柄。金氏鶚據《史記》吳起對魏武侯“夏桀之居:左河濟,右太華,伊闕在其南,羊腸在其北”。《國語》“幽王三年,西周三川地震,伯陽父曰:周將亡矣,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斷定桀之都在洛陽,韋注引禹都陽城,還不密合(《求古錄禮說》卷六《桀都安邑辨》)。我說:古人都邑所在,不過傳得個大略(見上節),陽城、洛陽,數十百裏之間,實在無從硬斷。《小戴記·緇衣》引尹吉(就是《尹誥》,書經篇名。序書的又把它喚做《鹹有一德》,見鄭注)“惟尹躬天見於西邑夏”。注:“天當為先字之誤……夏之邑,在毫西。”《正義》:“案《世本》及《汲塚古文》雲:禹都鹹陽……”鹹陽,是誤字,如今《漢書·地理誌》注引《世本》、《續漢書·郡國誌》引《汲塚古文》,正作陽城,“西邑夏”,似乎是對於東遷的夏而言之。《國語》史伯對鄭桓公曰:“昆吾為夏伯矣。”韋昭注:“祝融之孫陸終第三子,名樊,為己姓,封於昆吾。昆吾,衛是也。其後夏衰,昆吾為夏伯,遷於舊許。”據此,桀似乎是始都陽城,後遷舊許,同昆吾在一起的;所以同日而亡(《商頌鄭箋》)。
再看《逸周書·殷祝篇》:“湯將放桀於中野;士民聞湯在野,皆委貨,扶老攜幼奔,國中虛……桀與其屬五百人,南徙千裏,止於不齊;不齊士民,往奔湯於中野……桀與其屬五百人徙於魯,魯士民又奔湯……桀與其屬五百人去居南巢……”就可以知道桀的蹤跡,是步步往東南退的(《禦覽》八十三引《尚書大傳》略同)。
桀既然是往東退,湯自然是往東進;那麽,一定是先都商縣的亳,再都偃師的亳,再都鄰葛的亳的。不過,“既絀夏命還亳”的亳,卻無從斷定其在哪一處(因為他隨便到什麽地方,都把它喚做亳,所以不敢斷定這亳是滅桀以前最後所住的亳。何以知道他隨便到什麽地方,都把它喚做亳呢?據上文所考證,當湯的時候,就有三個亳,是一個證據;左襄二十年,“烏鳴於亳社”,是宋國的社,還喚做亳社。《史記·秦本紀》:“寧公二年……遣兵伐蕩社;三年,與亳戰,亳王奔戎,遂滅蕩社。”《集解》:“徐廣曰:蕩音湯,社,作杜。”《索隱》:“西戌之君,號曰亳王,蓋成湯之胤。其邑曰蕩社。徐廣雲:作湯杜,言湯邑在杜縣之界,故曰湯杜也。”《封禪書》:“於社,亳有三社主之祠。”《索隱》:“徐廣雲:京兆杜縣有亳亭,則社字誤,合作杜亳。”《說文》:亳,“京兆杜陵”。是湯之後在雍州的,所居的城,還喚做亳。是兩個證據。所以我隻說湯的時候,考得出的亳有三處。並不敢說湯的時候,亳隻有三處)。然而湯用兵的形勢,卻因此可以推定7。
湯初都於今商縣的亳,後來進取偃師;桀大約是這時候(或者不是)棄陽城,退到舊許;湯再進到現在河南的東境(鄰葛的亳);從此以後,伐葛,伐韋,伐顧,然後迥向南伐昆吾。伐昆吾,就是伐桀;桀是從中野、不齊、魯,步步東南退,最後逃到鳴條;湯以其間,又伐三。
鳴條是東夷之地;三、魯,也是和東夷逼近的(參看第六章第五節。中野、不齊無可考)。我們因此悟到:湯用兵的形勢,實在和周初相同;不過周朝滅紂,東征,伐淮夷,是武王、周公、成王三世相繼,湯卻是一個人幹的罷了(《孟子·滕文公篇》:“湯始征,自葛載,十一征而無敵於天下。”《趙注》:“載,始也……一說,言當作再字;再十一者,湯再征十一國;再十一,凡征二十二國也。”不論十一、二十二,總之湯用兵的次數很多)。
第三節 商朝的事實
以上商朝的帝係圖,是據的《史記》、《國語》“玄王勤商,十四世而興;帝甲亂之,七世而亡”,又薑氏告公子重耳,“商之享國三十一王”。《大戴禮·保傅篇》:“殷為天子,三十餘世,而周受之。”《少閑篇》:孔子告哀公“成湯卒崩,二十一世,乃有武丁即位;武丁卒崩,九世,乃有末孫紂即位”。都和《史記》世數相合。又《書經·無逸篇》述殷中宗高宗祖甲諸君享國的年數,似乎也還確實。
商朝一代,可考見的事情,分述如下:
其一是伊尹放太甲。《史記》上說:
湯崩,太子太丁,未立而卒。於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即位二年崩。立外丙之弟中壬……即位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太甲,成湯適長孫也……帝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訓》、《肆命》、《徂後》。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湯法,亂德;於是伊尹放之於桐宮三年。伊尹攝行政,當國以朝諸侯。帝太甲居桐宮三年,悔過,自責反善;於見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
這件事,本來沒有異說,偽古文《太甲》才說“王徂桐宮居憂”,又說“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歸於亳”;偽《傳》就說“湯以元年十一月崩,至此二十六月,三年服闋”;又解《書序》的“太甲元年”,作“湯沒而太甲立稱元年”;偽《伊訓》:“惟元祀,十有二月,乙醜,伊尹祠於先王”,作“湯崩逾月,太甲即位,奠殯而告”以就之;就把外丙中壬兩君革去,又把《史記》的“太甲既立三年”,“於是伊尹放之於桐宮三年”,兩個“三年”縮成一個三年了。這是不值得一辯的(但看上文商朝的世數,各書都與《史記》合,就知道絕不能略去外丙、中壬兩君)。商朝的“君位繼承”,大概是“兄終弟及”,而所謂“弟”者,以“同母”為限,所以《春秋繁露》(《三代改製質文篇》)說:“商質者主天,夏文者主地;主天者法商而王,故立嗣予子,篤母弟;主地法夏而王,故立嗣予孫,篤世子。”《公羊》何注(隱七年)說:“母弟,同母弟;母兄,同母兄……分別同母者,《春秋》變周之文,從殷之質;質家親親,明當厚異於群公子也。”《史記》:“自中丁以來,廢‘適’而更立‘諸弟子’;‘弟子’或爭,相代立。”“廢適”的“適”字,包括“弟”與“子”而言;和“諸弟子”的“諸”字一樣。以次當立的母弟,喚做“適弟”;同母的弟兄,以次都立盡了,似乎應當回轉來,立長兄的兒子;譬如,仲壬死了立太甲,沃丁死後立祖丁;這個也要包括於“適子”二字之中。至於伊尹“攝行政,當國,以朝諸侯”,自然是非常之舉,與所謂“古之人皆然”的“君薨,百官總己,以聽於塚宰三年”,無涉(《論語·憲問》,《小戴記·檀弓》。因為他在三年以外。桐宮,《史記集解》:“鄭玄曰:地名也,有王離宮焉。”趙岐《孟子》注〈《萬章上》〉也隻說“放之於桐邑”。《史記正義》:“《晉大康地記》雲:屍鄉南有亳阪,東有城,太甲所放處也。”閻若璩又說——《尚書古文疏證》——《續漢書·郡國誌》梁國虞縣有桐亭,虞是如今河南的虞城縣,離鄰葛的亳,隻有七十裏。才便於伊尹,既然攝政,又可往來訓誨。這兩說怕都是因亳而附會的,未必可據)。其二是殷朝的屢次遷都。據《史記》所記是:
仲丁遷於敖(《書序》作囂,《正義》李顒曰:囂,在陳留浚儀縣〈如今河南省城西北〉。皇甫謐雲:仲丁自亳遷囂,在河北也。或曰:今河南敖倉〈就是《括地誌》的說法〉,二說未知孰是。《史記正義》:“《括地誌》雲:滎陽故城,在鄭州榮澤縣西南十七裏,殷時敖地也。”)
河亶甲居相(《史記正義》:“《括地誌》雲:故殷城,在相州內黃縣東南十三裏。即河亶甲築都之所,故名殷城也。”)
祖乙遷於邢(《書序》作“祖乙圮於耿”,《正義》:“鄭玄雲:祖乙又去相居耿,而國為水所毀;於是修德以禦之,不複遷也……”又《正義》前文說皇甫謐“又以耿在河東,皮氏縣耿鄉是也”。《史記索隱》“邢近代本亦作耿,今河東皮氏縣有耿鄉”。《正義》:“《飛括地誌》雲:絳州龍門縣東南十二裏耿城縣。故耿國也。”)
帝盤庚之時,殷已都河北。盤庚渡河南,複居成都之故居……乃遂涉河南,治亳。(按:這個亳,就是偃師,見上節)
……武乙立,殷複去亳,徙河北。(這個河北,不能確定其在什麽地方。《史記·項羽本紀》:“乃與期洹水南殷虛上。”《集解》:“駰案應劭曰:洹水,在湯陰界,殷虛,故殷都也。瓚曰:洹水,在今安陽縣北,去朝歌殷都一百五十裏;然則此殷虛非朝歌也。”有人疑心這殷墟是武乙所遷,然亦無確據)
其中考得出理由的,隻有《書·盤庚序正義》引鄭玄雲:“祖乙居耿後,奢侈逾禮,土地迫近山川,嚐圮焉;至陽甲立,盤庚為之臣,乃謀徙居湯舊都。”又《序注》雲:“民居耿久,奢淫成俗,故不樂徙。”此外都無可考見。(《書·盤庚》:“盤庚遷於殷。”《正義》:“鄭玄雲:商家自徙此而號曰殷,鄭以此前未有殷名也。”“於今五邦”,《釋文》:“馬雲:五邦,謂商丘、亳、囂、相、耿也。”《正義》:“鄭、王皆雲:湯自商徙亳,數商、亳、囂、相、耿為五”)
其三是殷朝的興衰。據《史記》說是:
太甲)帝太甲修德,諸侯鹹歸殷,百姓以寧。
雍己)殷道衰,諸侯或不至。
大戊)殷複興,諸侯歸之。
河亶甲)殷複衰。
祖乙)殷複興。
陽甲)帝陽甲之時,殷複衰;自仲丁以來,廢適而更立諸弟子,弟子或爭,相代立,比九世亂,於是諸侯莫朝。
盤庚)殷道複興,諸侯來朝。
小辛)殷複衰。
武丁)武丁修政行德,天下鹹歡,殷道複興。
帝甲)淫亂,殷複衰。
帝乙)殷益衰。
大抵所謂興衰,以諸侯之朝不朝為標準。其中中衰的原因,隻有從中丁到陽甲,是由於內亂,可以考見,此外都無從稽考了。
第四節 商周的興亡
周朝的先世,便是大家所知道的後稷,《史記》上說:
周後稷,名棄,其母有邰氏女,曰薑嫄……帝堯聞之,舉棄為農師,天下得其利,有功。帝舜曰:棄,黎民始饑,爾後稷,播時百穀;封棄於邰(如今陝西的武功縣),號曰後稷。別姓姬氏。後稷之興,在陶唐虞夏之際,皆有令德。後稷卒,子不窋立,不窋末年,夏後氏政衰去稷不務,不窋以失其官,而奔戎狄之間。
這其間要注意的,便是“後稷卒,子不窋立”的後稷,是最後居稷官的,並不是“封棄於邰,號曰後稷”的後稷。不窋以後的世係,《史記》所載如下:
不窋——鞠——公劉——慶節——皇仆——差弗——毀隃——公非——高圉——亞圉——公叔祖類——古公亶父(追尊為大王)——季曆(是為公季,追尊為王季)——昌(是為西伯,西伯曰文王)
它所述的事跡是:
公劉雖在戎狄之間,複修後稷之業。務耕種,行地宜,自漆沮渡渭取材用;行者有資,居者有畜積,民賴其慶,百姓懷之,多徙而保歸焉。周道之興自此始……公劉卒,子慶節立,國於豳(如今陝西的彬縣)……古公亶父,複修後稷公劉之業。積德行義,國人皆戴之。熏育戎狄攻之……乃與私屬遂去豳,逾梁山,止於岐下(如今陝西的岐山縣)。豳人舉國扶老攜弱,盡複歸古公於岐下;及他旁國聞古公仁,亦多歸之。於是古公乃貶戎狄之俗,而營築城郭宮室,而邑別居之。作五官有司,民皆歌樂之,頌其德8。
大抵如今的陝西,在古代是戎狄的根據地(參看第六章第一節)。所以周之先世,屢為所迫逐。公劉、古公,都是其中能自強的令主。古公之後,更得王季、文王兩代相繼,周朝的基業,就此光大起來了。
文王和紂的交涉,《史記》所記如下:
崇侯虎譖西伯於殷紂……帝紂乃囚西伯於羑裏。閎夭之徒患之,乃求有莘氏美女,驪戎之文馬,有熊九駟,他奇怪物,因殷嬖臣費仲而獻之紂……乃赦西伯,賜之弓矢斧鉞,使西伯得征伐……西伯陰行善,諸侯皆來決平。於是虞芮之人有獄不能決,乃如周。入界,耕者皆讓畔,民俗皆讓長。虞芮之人未見西伯,皆慚,相謂曰:吾所爭,周人所恥,何往為,隻取辱耳。遂還,俱讓而去。諸侯聞之曰:西伯蓋受命之君(《郡縣誌》:“故虞城,在陝州平陸縣東北五十裏,虞山之上,古虞國。閑原,在平陸縣西六十五裏,即虞芮讓田之所”)。明年,伐犬戎(見第六章第一節);明年,伐密須(《漢書·地理誌》:安定郡陰密縣。《詩》:密人國。如今甘肅的靈台縣);明年,敗耆國(今《尚書》作黎,《釋文》:“尚書大傳作耆。”《說文》:黎邑,“殷諸侯國,在上黨東北”,如今山西的長子縣);明年伐邘(《集解》:“徐廣曰:在野王縣西北。”《正義》:“《括地誌》雲:故邘城,在懷州河內縣西北二十七裏”);明年,伐崇侯虎,而作豐邑,自歧下而徙都之(在如今陝西戶縣境內);明年,西伯崩。太子發立,是為武王。西伯蓋即位五十年……詩人道西伯,蓋受命之年,稱王而斷虞芮之訟,後七年而崩。諡為文王。改法度,製正朔矣。追尊古公為大王,公季為王季。
文王受命稱王的年代,和紂囚文王的年代期限,各書互有異同(《尚書大傳》“文王受命,一年斷虞芮之訟;二年伐邘;三年伐密須;四年伐犬夷;五年伐耆;六年伐崇;七年而崩。”又說:“得散宜生等獻寶而釋文王,文王出則克黎。”“伐崇則稱王。”見《詩·文王序》,《禮記·文王世子》,《左傳》襄三十一年疏。鄭康成說:入戊午蔀二十九年受命,明年改元,改元後六年而伐崇,居豐,稱王就在這一年。又有一說:以為文王再受命,入戊午蔀二十四年受洛書,二十九年受丹書,俱見《詩·文王序》疏。《左傳》昭十一年,衛北宮文子說:“紂囚文王七年。”《戰國·趙策》,魯仲連說:“拘之牖裏之庫百日”)。然而文王在紂的時候,必有“稱王改元”的事情是無可疑的。
武王伐紂的事情,《史記》上所載如下:
九年,武王上祭於畢,東觀兵,至於孟津。為文王木主,載以車中軍,武王自稱太子發,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專……是時諸侯不期而會孟津者八百諸侯。諸侯皆曰:紂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還師。歸居二年,聞紂昏亂;暴虐滋甚……於是武王遍告諸侯曰:殷有重罪,不可以不畢伐。遂率戎車三百乘,虎賁三千人,甲士四萬五千人,以東伐紂。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孟津。諸侯鹹會……二月甲子昧爽,武王朝至於商郊牧野……諸侯兵會者,車四千乘。陳師牧野。帝紂聞武王來,亦發兵七十萬人距武王……紂兵皆崩,畔紂,紂走,反入,登於鹿台之上,蒙衣其珠玉,自燔於火而死。
以上所述,是武王伐紂的事實,然而周朝的功業,實在是到成王時候才大定的。《史記》上又說:
武王為殷初定,未集,乃使其弟管叔鮮、蔡叔度相祿父治殷……乃罷兵西歸……營周居於雒邑而後去……武王已克殷後二年……武王病。天下未集。群公懼,穆卜。周公乃祓齋,自為質欲代武王,武王有瘳,後而崩。大子誦代立,是為成王。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諸侯畔。周公乃攝行政當國。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與武庚作亂畔周,周公奉成王命伐誅武庚管叔,放蔡叔。以微子開代殷後,國於宋。頗收殷餘民,以封成王少弟封為衛康叔……初管蔡畔周,周公討之,三年而畢定……周公行政七年,成王長,周公反政成王,北麵就群臣之位。成王在豐,使召公複營洛邑,如武王之意。周公複卜申視,卒營築,居九鼎焉,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貢,道裏均……成王既遷殷遺民……東伐淮夷,殘奄,遷其君薄姑……興正禮樂,度製於是改,而民和睦,頌聲興。
據以上所述,可見得武王克紂之後,周朝的權力,僅及於洛邑。管、蔡和武庚同叛,這件事不入情理。大概“主少國疑”的時候,武庚想趁此“光複舊物”,管、蔡也要和周公爭奪權位,叛雖同時,卻是各有目的的;其曾否互相結合,卻無可考了。周公東征,是一場大戰(《孟子》“周公相武王,誅紂,伐奄,三年討其君,驅飛廉於海隅而戮之。滅國者五十,驅虎、豹、犀、象而遠之,天下大悅”)。他這戰爭,大概是和東夷的交涉(《說文》:“?,周公所誅?國,在魯。”又《書·費誓》:“徂茲淮夷,徐戎並興。”可見得這時候,東夷全畔。薄姑齊地,見《漢書·地理誌》),東方畢定之後,仍舊要營建洛邑;成王親政之後,還要去征淮夷、殘奄;可見得周初用兵的形勢,和夏商之際,實在是一樣的(周營洛邑,就和湯從商遷到偃師相同;其用兵東夷,和湯遷到鄰葛之亳以後,用兵的形勢相同。參看第二節。以上的年代,據《史記》,是文王受命後七年而崩;後二年——九年——武王觀兵孟津;又二年——十一年——克紂;後二年——十三年崩,周公攝政七年,而致政於成王。《漢書·律曆誌》載《三統曆》之說:是“文王受命九年而崩,再期在大祥而伐紂……還歸二年,乃遂伐紂克殷……自文王受命而至此十三年……後七歲而崩……凡武王即位十一年。周公攝政五年……後二歲,得周公七年,複子明辟之歲……”又周公攝政七年的年代,孔、鄭不同,見《禮記·明堂位》疏)。
又成王和周公的關係,《史記·魯周公世家》說:
……武王既崩,成王少,在繈褓之中,周公恐天下聞武王崩而畔,周公乃踐阼,代成王攝行政,當國。管叔及其群弟流言於國曰:周公將不利於成王。周公乃告太公望、召公奭曰:我之所以弗辟而攝行政者,恐天下畔周,無以告我先王大王、王季、文王……於是卒相成王,而使其子伯禽代就封於魯。管、蔡、武庚等果率淮夷而反。周公乃奉成王命,興師東伐……二年而畢定……周公歸報成王,乃為詩貽王,命之曰《鴟鴞》,王亦未敢訓周公……成王長,能聽政,於是周公乃還政於成王……初成王少時,病,周公乃自揃其蚤,沈之河,以祝於神,曰:王少,未有識,奸神命者乃旦也;亦藏其策於府。成王病有瘳。及成王用事,人或譖周公,周公奔楚。成王發府,見周公禱書,乃泣,反周公(《蒙恬列傳》載恬對使者的話,與此說相同)。周公在豐,病,將歿,曰:必葬我成周,以明吾不敢離成王。周公既卒,成王亦讓,葬周公於畢,從文王,以明予小子不敢臣周公也。周公卒後,秋,未獲,暴風雷雨,禾盡偃,大木盡拔,周國大恐。成王與大夫朝服以開金滕書。王乃得周公所自以為功代武王之說。二公及王乃問史,百執事;史,百執事曰:信,有,昔周公命我勿敢言。成王執書以泣,曰:自今後其無繆卜乎;昔周公勤勞王家,惟予幼人弗及知;今天動威,以彰周公之德,惟朕小子其迎,我國家禮亦宜之。王出郊,天乃雨,反風,禾盡起。二公命國人,凡大木所偃,盡起而築之,歲則大熟。
鄭康成注《尚書》,卻與此大異。他解“我之弗辟”句,“讀辟為避,以居東為避居”(《豳譜》和《鴟鴞·序疏》,又《尚書·金滕》釋文)。說“周公出處東國,待罪,以須君之察己”(《詩·七月序》疏)。又注“罪人斯得”,說:“罪人周公之屬黨,與知居攝者。周公出,皆奔。今二年,盡為成王所得……周公傷其屬黨無罪將死,恐其刑濫,又破其家,而不敢正言,故作《鴟鴞》之詩以貽王。”(《鴟鴞·序》)注“王亦未敢誚公”道:“成王非周公之意未解,今又為罪人言,欲讓之,推其恩親,故未敢。”(《鴟鴞·序疏》)注“秋大熟未獲”道:“秋,謂周公出二年之後明年秋也。”(《豳譜疏》)注“惟朕小子其新迎”道:“新迎,改先時之心,更自新以迎周公於東,與之歸,尊任之。”(《詩·東山序疏》)以為於是“明年迎周公而反,反則居攝之元年”(《禮記·明堂位疏》)。這兩種說法,自然以《史記》為準,為什麽呢?一者,《史記》和《尚書大傳》相合(《尚書大傳》說雷風之變,在周公死後,見《路史後紀》十,《通鑒前編》鹹王十一年,《漢書·梅福傳》注,《儒林傳》注,《後漢書·張奐傳》注引。又《白虎通·喪服篇》:“原天之意,子愛周公,與文武無異,故以王禮葬,使得郊祭。《尚書》曰:今天動威,以彰周公之德,下言禮亦宜之。”亦與《尚書大傳》同義)。二者,“避居東都,待罪以須君之察己”,不合情理。我想周公攝政,就在武王崩的明年,“一年救亂,二年克殷,三年殘奄”,一定如《史記》和《尚書大傳》所說(《尚書大傳》,見《禮記·明堂位》疏)。但鄭康成所讀古書,是極博的,他所說的話,也絕不會沒有來曆。我想這一段成王和周公衝突的曆史,一定在周公歸政之後。《左傳》昭公七年,公將適楚,“夢襄公祖,梓慎曰:……襄公之適楚也,夢周公祖而行……子服惠伯曰:……先君未嚐適楚,故周公祖以道之;襄公適楚矣,而祖以道君……”可見得周公奔楚,是實有的事(俞正燮《癸巳類稿·周公奔楚》義,引這一段事情,以證周公之奔楚,甚確。但以居東與奔楚並為一談,卻似非)。奔楚之後,不知道怎樣又跑了回來,回來之後,不知道怎樣死了。古人的迷信最重,活時候對人不起,到他死了之後,又去祭他求福,是不足怪的事(《漢書·匈奴列傳》:“貳師在匈奴歲餘,衛律害其寵,會母閼氏病,律飭胡巫言:先單於怒曰:胡故時祠兵,常言得貳師以社,今何故不用。於是收貳師。貳師罵曰:我死,必滅匈奴,遂屠貳師以祠。會連雨雪數月,畜產死,人民疫病,穀稼不熟,單於恐,為貳師立祠,室。”這件事,很可以推見野蠻時代的心理)。雷風示變,因而改葬周公,因而賜魯郊祭,事雖離奇,其情節未嚐不可推想而得。那麽,周公之“以功名終”,怕又是儒家改製所托了。
第五節 西周的事跡
西周的事情,《史記》所載如下:
成康之際,天下安寧,刑措四十餘年不用。
昭王之時,王道微缺。昭王南巡狩不返,卒於江上。其卒不赴告,諱之也。
穆王即位,春秋已五十矣。王道衰微。穆王閔文武之道缺,乃命伯(今《尚書》作伯)。申誡太仆國之政,作《命》,複寧。穆王將征大戎,祭公謀父諫……王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自是荒服者不至。諸侯有不睦者,甫侯言於王,作修刑辟……命曰《甫刑》。
懿王之時,王室遂衰,詩人作刺。
厲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榮夷公。大夫芮良夫諫……厲王不聽,卒以榮公為卿士,用事。王行暴虐侈傲,國人謗王。召公諫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其謗鮮矣;諸侯不朝,三十四年。王益嚴,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三年,乃相與畔,襲厲王,厲王出奔於彘(如今山西的霍州市)。厲王太子靜匿召公之家,國人聞之,乃圍之。召公曰:吾昔驟諫王,王不從,以及此難也;今殺王太子,王其以我為仇而懟怒乎……乃以其子代王太子,太子竟得脫。召公、周公二相行政,號曰“共和”。共和十四年,厲王死於彘;大子靜長於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為王,是為宣王。宣王即位,二相輔之,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遺風,諸侯複宗周……三十九年,戰於千畝(《索隱》:“地名,在西河介休縣。”如今山西的介休市),王師敗績於薑氏之戎。
幽王嬖愛褒姒,褒姒生子伯服,幽王欲廢太子。太子母,申侯女而為後;後幽王得褒姒,愛之,欲廢申後,並去太子宜臼,以褒姒為後,以伯服為太子……幽王以虢射父為卿,用事,國人皆怨,石父為人佞巧,善諛好利,王用之,又廢申後去太子也。申侯怒,與繒、西夷、犬戎攻幽王……遂殺幽王驪山下,虜褒姒,盡取周賂而去。於是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為平王,以奉周祀。平王立,東遷於雒邑,避戎寇。
這其間可以研究的,有幾件事情。
其一,昭王南征不返的事:按《左傳》僖公四年,“昭王南征而不複”。《杜注》:“昭王……南巡守涉漢,船壞而溺。”《正義》:《呂氏春秋·季夏紀》雲:周昭王親將征荊蠻,辛餘靡長且多力,為王右。還反,涉漢,梁敗,王及祭公隕於漢中;辛餘靡振王北濟,反振祭公。高誘注引此傳雲:昭王之不複,君其問諸水濱,由此言之,昭王為沒於漢,辛餘靡焉得振王北濟也。振王為虛,誠如高誘之注,又稱梁敗,複非船壞。舊說皆言漢濱之人,以膠膠船,故得水而壞,昭王溺焉,不知本出何書。”又《史記·齊太公世家》(集解):“服虔曰:周昭王南巡狩,涉漢,未濟,船解而溺昭王……”《索隱》:“宋忠雲:昭王南伐楚,辛由靡為右。涉漢,中流而隕,由靡逐王,遂卒不複,周乃侯其後於西翟。”這件事的真相,固然無可考見;然而有可注意的兩端:第一,諸說都說是溺於漢,不說卒於江上。第二,《呂氏春秋》說“昭王親將征荊蠻”,宋忠也說“昭王南伐楚”。江漢可以互言,並沒有什麽稀奇,巡狩和征伐,以古人說話的不正確,也未必有什麽區別。然則這件事情,依情理推度起來,實在是戰敗而死的。然則這一戰究竟是敗給誰呢?《左傳》下文“昭王南征而不複,君其問諸水濱”。《杜注》:“昭王時漢非楚境,故不受罪。”依我看來,這句話實在弄錯了的。按《史記·楚世家》,說熊繹受封居丹陽。《漢書·地理誌》,說就是漢朝的丹陽縣。漢朝的丹陽縣,是如今安徽的當塗縣,未免離後來的郢都太遠。清朝宋翔鳳,有一篇《楚鬻熊居丹陽武王徙郢考》,根據《世本》(左桓二年《正義》引),說受封的是鬻熊,不是熊繹,這一層我還未敢十分相信;然而他考定當時的丹陽,是在丹水、析水入漢之處,實在精確不磨。他的原文道(見《過庭錄》卷四):
《史記·秦本紀》:惠文王後十三年,庶長章擊楚於丹陽。《楚世家》亦言與秦戰丹陽,秦大敗我軍,遂取漢中之郡。《屈原傳》作大破楚師於丹淅。《索隱》曰:丹淅,二水名也。謂於丹水之北。淅水之南。皆為縣名,在宏農,所謂丹陽淅是也。按《漢誌》:宏農郡丹水,水出上雒塚領山,東至析入鈞。密陽鄉,故商密也。浙即析縣,並在今河南南陽府內鄉縣境內。《水經》:丹水出京兆上洛縣西北塚領山,東南過其縣南,又過商縣南,又東南至於丹水縣,入於均。《酈注》:丹水通南陽郡。《左傳》哀公四年:楚左司馬使謂陰地之命大夫士蔑曰:晉楚有盟,好惡同之。不然,將通於少習以聽命者也。京相璠曰:楚通上洛要道也。《酈注》又雲:析水至於丹水,故丹水會均,有析口之稱。丹水又經丹水縣故城西南,縣有密陽鄉,古商密之地,昔楚申、息之師所戍也。春秋之三戶矣。杜預曰:縣北有三戶亭,丹水南有丹崖山,山悉赤壁,霞舉,若紅雲秀天,二岫更有殊觀。丹水又南徑南鄉縣故城東北,又東徑南鄉縣北,丹水徑流兩縣之間,曆於中之北,所謂商於者也;故張儀說楚絕齊,許以商於之地六百裏,謂以此矣。《呂氏春秋》曰:堯有丹水之戰,以服南蠻,即此水,又南合均水,謂之析口。是戰國丹陽,在商州之東,南陽之西,當丹水析水入漢之處,故亦名丹析。鬻子所封,正在於此。
據此看起來,當時的楚國,正在漢水流域。昭王這一役,一定是和楚國打仗而敗,渡漢溺死的。
其二,周朝的穆王,似乎是一個雄主:他作《命》,作《甫刑》,在內政上頗有功績,又能用兵於犬戎。雖然《國語》上載了祭公謀父一大篇諫辭(《史記》上也有的),下文又說“自是荒服者不至”,似乎他這一次的用兵,無善果而有惡果;然而古人這種迂腐的文字,和事勢未必適合。周朝曆代,都以犬戎為大患,穆王能用兵征伐,總算難得。又穆王遊行的事情,《史記·周本紀》不載,詳見於《列子》的《周穆王篇》和《穆天子傳》(《周書·束皙傳》,《周王遊行》五卷,說周穆王遊行天下之事,今謂之穆天子傳)。這兩部書,固然未必可信;然而《史記·秦本紀》、《趙世家》,都載穆王西遊的事;又《左傳》昭十二年,子革對楚靈王也說“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這件事,卻不是憑空捏造的:他當時能夠西遊,就可見得道路平靜,犬戎並不猖獗。其三,厲王出奔和共和行政的事。厲王出奔這件事的真相,也無可考見(不知道逐他的究竟是誰)。近來有人說,中國曆代的革命都是“暴民革命”,隻有這一次,卻是“市民革命”(《飲冰室文集·中國曆史上革命之研究》)。依我看來,這大約是王城裏頭人做的事情。共和行政有二說:一種便是《史記》所說的“召公、周公二相行政”。還有一說,是出在《汲塚紀年》(又不是如今的《竹書紀年》)和《魯連子》上的。說有個共伯,名和,攝行天子之事。這兩部都是偽書,《史記正義》已經把這種說法駁掉了,一翻閱就可明白。
其四,西周的盛衰,其原因有可推見的。周朝受封於陝西,本來是犬戎的根據地(參看第六章第一節)。曆代都和犬戎競爭,到大王、王季、文王,三代相繼,才得勝利,周朝立國的根據,到此才算確定。同時他的權力,向兩方麵發展:一種是出潼關,向如今的河洛一帶,後來渡孟津伐紂,營建東都,所走的都是這一條路。一種便是出武關,向漢水流域,所以韓嬰敘《周南》,說“其地在南郡、南陽之間”(《水經注》三十四)。現存的《詩序》,也說“文王之道,被乎南國,美化行乎江漢之域”(《漢廣序》。就周公奔楚,所走的也是這條路)。後來他權力退縮,受敵人的壓迫,也是從這兩方麵而來。昭王南征而不複,便是對於南方一條路權力的不振。宣王號稱中興,尚且敗績於薑戎,可見得戎狄的強盛。到幽王時候,東南一方麵的申(申國,如今河南的南陽市)和西方一方麵的犬戎相合,西周就此滅亡了。這種形勢,和前於此的商朝,後於此的秦朝,實在是一樣的,通觀前後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