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儒家接著分成兩個主要的學派,真是喜人的巧合,這兩個學派竟是兄弟二人開創的。他們號稱“二程”。弟弟程頤(1033—1108)開創的學派,由朱熹(1130—12)完成,稱為“程朱學派”,或“理學”。哥哥程顥(1032—1085)開創的另一個學派,由陸九淵(1139—1193)繼續,王守仁(1473—1529)完成,稱為“陸王學派”,或“心學”。在“二程”的時代,還沒有充分認識這兩個學派不同的意義,但是到了朱熹和陸九淵,就開始了一場大論戰,一直繼續到今天。


    在以下幾章我們會看出,兩個學派爭論的主題,確實是一個帶有根本性的重要哲學問題。用西方哲學的術語來說,這個問題是,自然界的規律是不是人心(或宇宙的心)創製的。這曆來是柏拉圖式的實在論與康德式的觀念論爭論的主題,簡直可以說,形上學中爭論的就是這個主題。這個問題若是解決了,其他一切問題都迎刃而解。這一章我不打算詳細討論這個爭論的主題,隻是提示一下它在中國哲學史中的開端。


    程顥的“仁”的觀念


    程氏兄弟是今河南省人。程顥號明道先生,程頤號伊川先生。他們的父親是周敦頤的朋友、張載的表兄弟。所以他們年少時受過周敦頤的教誨,後來又常與張載進行討論。還有,他們住的離邵雍不遠,時常會見他。這五位哲學家的親密接觸,確實是中國哲學史上的佳話。


    程顥極其稱讚張載的《西銘》,因為《西銘》的中心思想是“萬物一體”,這也正是程顥哲學的主要觀念。在他看來,與萬物合一,是仁的主要特征。他說:“學者須先識仁。仁者渾然與物同體,義禮知信皆仁也。識得此理,以誠敬存之而已,不須防檢,不須窮索。……此道與物無對,大不足以名之,天地之用,皆我之用。孟子言萬物皆備於我,須反身而誠,乃為大樂。若反身未誠,則猶是二物,有對,以己合彼,終未有之,又安得樂?《訂頑》(即《西銘》。——引者注)意思乃備言此體,以此意存之,更有何事。‘必有事焉而勿正,心勿忘,勿助長’,未嚐致纖毫之力,此其存之之道。”(《河南程氏遺書》卷二上)


    在第七章,對於在以上引文中提到的孟子的那句話,做過充分的討論。“必有事焉”,“勿助長”,這是孟子養浩然之氣的方法,也是新儒家極其讚賞的方法。在程顥看來,人必須首先覺解他與萬物本來是合一的道理。然後,他需要做的一切,不過是把這個道理放在心中,做起事來誠實地聚精會神地遵循著這個道理。這樣的功夫積累多了,他就會真正感覺到他與萬物合一。所謂“以誠敬存之”,就是“必有事焉”。可是達到這個合一,又必須毫無人為的努力。在這個意義上,他一定“未嚐致纖毫之力”。


    程顥與孟子的不同,在於程顥比孟子更多地給予仁以形上學的解釋。《易傳》中有句話:“天地之大德曰生。”(《係辭傳下》)這裏的“生”字可以當“產生”講,也可以當“生命”講。在第十五章,把“生”字譯作“產生”,是因為這個意思最合《易傳》的原意。但是在程顥和其他新儒家看來,“生”的真正意義是“生命”。他們認為萬物都有對“生命”的傾向,就是這種傾向構成了天地的“仁”。


    中醫把麻痹叫做“不仁”。程顥說:“醫書言手足痿痹為‘不仁’,此言最善名狀。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莫非己也。認得為己,何所不至?若不有諸己,自不與己相幹,如手足不仁,氣已不貫,皆不屬己。”(《河南程氏遺書》卷二上)


    所以在程顥看來,從形上學上說,萬物之間有一種內在的聯係。孟子所說的“惻隱之心”、“不忍人之心”,都不過是我們與他物之間這種聯係的表現。可是往往發生這樣的情況,我們的“不忍人之心”被自私蒙蔽了,或者用新儒家的話說,被“私欲”,或簡言之“欲”,蒙蔽了。於是喪失了本來的合一。這時候必須做的,也隻是記起自己與萬物本來是合一的,並“以誠敬存之”而行動。用這種方法,本來的合一就會在適當的進程中恢複。這就是程顥哲學的一般觀念,後來陸九淵和王守仁詳細地發揮了。


    程朱的“理”的觀念的起源


    第八章已經講過,在先秦時代,公孫龍早已清楚地區分了共相和事物。他堅持說,即使世界上沒有本身是白的物,白(共相)也是白(共相)。看來公孫龍已經有一些柏拉圖式的觀念,即區分了兩個世界:永恒的,和有時間性的;可思的,與可感的。可是後來的哲學家,沒有發展這個觀念,名家的哲學也沒有成為中國思想的主流。相反,這個思想朝另一個方向發展了,過了一千多年,中國哲學家的注意力才再度轉到永恒觀念的問題上。這樣做的主要有兩個思想家,就是程頤、朱熹。


    不過程朱哲學並不是名家的繼續。他們並沒有注意公孫龍,也沒有注意第十九章講的新道家所討論的名理。他們直接從《易傳》發展出他們的“理”的觀念。我在第十五章已經指出,道家的“道”與《易傳》的道存在著區別。道家的“道”是統一的最初的“一”,由它生出宇宙的萬物。相反,《易傳》的道則是“多”,它們是支配宇宙萬物每個單獨範疇的原則。正是從這個概念,程朱推導出“理”的觀念。


    當然,直接刺激了程、朱的,還是張載和邵雍。前一章我們看到,張載用氣的聚散,解釋具體的特殊事物的生滅。氣聚,則萬物形成並出現。但是這個理論無法解釋,為什麽事物有不同的種類。假定一朵花和一匹葉都是氣之聚,那麽,為什麽花是花,葉是葉?我們還是感到茫然。正是在這裏,引起了程朱的“理”的觀念。程朱認為,我們所見的宇宙,不僅是氣的產物,也是理的產物。事物有不同的種類,是因為氣聚時遵循不同的理。花是花,因為氣聚時遵循花之理;葉是葉,因為氣聚時遵循葉之理。


    邵雍的圖,也有助於提出理的觀念。邵雍以為,他的圖所表示的就是個體事物生成變化的規律。這種規律不僅在畫圖之先,而且在個體事物存在之先。邵雍以為,伏羲畫卦之前,《易》早已存在。“二程”中有一位說:“堯夫(邵雍的號。——引者注)詩:‘……須信畫前原有易,自從刪後更無詩。’這個意思古原未有人道來。”(《河南程氏遺書》卷二上)這種理論與新實在論者的理論相同,後者以為,在有數學之前已有一個“數學”。


    程頤的“理”的觀念


    張載與邵雍的哲學聯合起來,就顯示出希臘哲學家所說的事物的“形式”與“質料”的區別。這個區別,程朱分得很清楚。程朱,正如柏拉圖、亞裏士多德,以為世界上的萬物,如果要存在,就一定要在某種材料中體現某種原理。有某物,必有此物之理。但是有某理,則可以有,也可以沒有相應的物。原理,即他們所說的“理”;材料,即他們所說的“氣”。朱熹所講的氣,比張載所講的氣,抽象得多。


    程頤也區別“形而上”與“形而下”。這兩個名詞,源出《易傳》:“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係辭傳上》)在程朱的係統中,這個區別相當於西方哲學中“抽象”與“具體”的區別。“理”是“形而上”的“道”,也可以說是“抽象”的;“器”,程朱指個體事物,是“形而下”的,也可以說是“具體”的。


    照程頤的說法,理是永恒的,不可能加減。他說:“這上頭更怎生說得存亡加減。是它元無少欠,百理具備。”(《河南程氏遺書》卷二上)又說:“百理具在平鋪放著。幾時道堯盡君道,添得些君道多;舜盡子道,添得些子道多。元來依舊。”程頤還將“形而上”的世界描寫為“衝漠無朕,萬象森然”。它“衝漠無朕”,因為其中沒有具體事物;它又“萬象森然”,因為其中充滿全部的理。全部的理都永恒地在那裏,無論實際世界有沒有它們的實例,也無論人是否知道它們,它們還是在那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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