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三個最大的人物是孔子、孟子、荀子。荀子的生卒年代不詳,可能是在公元前298年至前238年之間。


    荀子名況,又號荀卿,趙國(今河北省、山西省南部)人。《史記》的《孟子荀卿列傳》說他五十歲來到齊國,當時齊國稷下是很大的學術中心,他可能是稷下最後一位大思想家。《荀子》一書有三十二篇,其中很多是內容詳細而邏輯嚴密的論文,可能是荀子親筆所寫的。


    儒家之中,荀子思想,是孟子思想的對立麵。有人說孟子代表儒家的左翼,荀子代表儒家的右翼。這個說法,盡管很有道理,但是概括得過分簡單化了。孟子有左也有右:左就左在強調個人自由;右就右在重視超道德的價值,因而接近宗教。荀子有右也有左:右就右在強調社會控製;左就左在發揮了自然主義,因而直接反對任何宗教觀念。


    人的地位


    荀子最著名的是他的性惡學說。這與孟子的性善學說直接相反。表麵上看,似乎荀子低估了人,可是實際上恰好相反。荀子的哲學可以說是教養的哲學。他的總論點是,凡是善的、有價值的東西都是人努力的產物。價值來自文化,文化是人的創造。正是在這一點上,人在宇宙中與天、地有同等的重要性。正如荀子所說:“天有其時,地有其財,人有其治,夫是謂之能參。”(《荀子·天論》)


    孟子說:“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孟子·盡心上》)可見在孟子看來,聖人要成為聖人,必須“知天”。但是荀子則相反,認為:“唯聖人為不求知天。”(《天論》)


    荀子認為,宇宙的三種勢力:天、地、人,各有自己特殊的職責。“列星隨旋,日月遞照,四時代禦,陰陽大化,風雨博施,萬物各得其和以生。”(《天論》)這是天、地的職責。但是人的職責是,利用天地提供的東西,以創造自己的文化。荀子說:“大天而思之,孰與物畜而製之!”(《天論》)又說:“故錯(措)人而思天,則失萬物之情。”(《天論》)照荀子的說法,如果忽視人所能做的一切,就會忘記人的職責,如果敢於“思天”,就會冒充天履行天的職責。這就是“舍其所以參,而願其所參,則惑矣”(《天論》)。


    人性的學說


    人性也必須加以教養,因為照荀子所說,凡是沒有經過教養的東西不會是善的。荀子的論點是:“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荀子·性惡》)偽,就是人為。照他看來,“性者,本始材樸也;偽者,文理隆盛也。無性則偽之無所加;無偽則性不能自美”(《荀子·禮論》)。


    荀子的人性論雖然與孟子的剛好相反,可是他也同意:人人能夠成為聖人。孟子說:“人皆可以為堯舜。”荀子也承認:“塗之人可以為禹。”(《荀子·性惡》)這種一致,使得有些人認為這兩位儒家並無不同。事實上不然,盡管這一點表麵上相同,本質上大不相同。


    照孟子所說,仁、義、禮、智的“四端”是天生的,隻要充分發展這“四端”,人就成為聖人。但是照荀子所說,人不僅生來毫無善端,相反的倒是具有實際的惡端。在《性惡》篇中,荀子企圖證明,人生來就有求利求樂的欲望。但是他也肯定,除了惡端,人同時還有智能,可以使人向善。用他自己的話說:“塗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義、法、正之質,皆有可以能仁、義、法、正之具,然則其可以為禹,明矣。”(《性惡》)可見,孟子說“人皆可以為堯舜”,是因為人本來是善的;荀子論證“塗之人可以為禹”,是因為人本來是智的。


    道德的起源


    這就引起一個問題:既然如此,人在道德方麵如何能善?因為,每個人如果生來就是惡的,那麽,道德又起源於什麽呢?為了回答這個問題,荀子提出了兩個方麵的論證。


    第一個方麵,荀子指出,人們不可能沒有某種社會組織而生活。這是因為,人們要生活得好些,有必要合作互助。荀子說:“百技所成,所以養一人也。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離居不相待則窮。”(《荀子·富國》)還因為,人們需要聯合起來,才能製服其他動物。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一則多力,多力則強,強則勝物”(《荀子·王製》)。


    由於這兩種原因,人們一定要有社會組織。為了有社會組織,人們需要行為的規則。這就是“禮”。儒家一般都重視禮,荀子則特別強調禮。講到禮的起源,荀子說:“禮起於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製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荀子·禮論》)


    荀子還說:“欲惡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則必爭矣。”(《荀子·富國》)荀子在此指出的,正是人類的根本煩惱之一。如果人們所欲與所惡不是同一物,比方說,有人喜歡征服人,有人也就喜歡被人征服,那麽這兩種人之間當然沒有麻煩,可以十分和諧地一起生活。或是人人所欲之物極其充足,像可以自由呼吸的空氣一樣,當然也不會有麻煩。又或者人們可以孤立生活,各不相幹,問題也會簡單得多。可是世界並不是如此理想。人們必須一起生活,為了在一起生活而無爭,各人在滿足自己的欲望方麵必須接受一定的限製。禮的功能就是確定這種限製。有禮,才有道德。遵禮而行就是道德,違禮而行就是不道德。


    這是荀子所做的一個方麵的論證,以解釋道德上善的起源。這種論證完全是功利主義的,與墨子的論證很相似。


    荀子還提出了另一方麵的論證。他說:“人之所以為人者,非特以其二足而無毛也,以其有辨也。夫禽獸有父子而無父子之親,有牝牡而無男女之別。故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於分,分莫大於禮。”(《荀子·非相》)


    這裏荀子指出了何為自然何為人為的區別,也就是莊子所做的天與人的區別。禽獸有父子,有牝牡,這是自然。至於父子之親,男女之別,則不是自然,而是社會關係,是人為和文化的產物。它不是自然的產物,而是精神的創造。人應當有社會關係和禮,因為隻有它們才使人異於禽獸。從這個方麵的論證看來,人要有道德,並不是因為人無法避開它,而是因為人應當具備它。這方麵的論證又與孟子的論證更其相似。


    在儒家學說中,禮是一個內容豐富的綜合概念。它指禮節、禮儀,又指社會行為準則。但是在上述論證中,它還有第三種意義。在這種意義上,禮的功能就是調節。人要滿足欲望,有禮予以調節。但是在禮節、禮儀的意義上,禮有另一種功能,就是使人文雅。在這種意義上,禮使人的情感雅化、淨化。對於後者的解釋,荀子也做出了重大的貢獻。


    禮、樂的學說


    儒家以為,喪禮和祭禮(特別是祭祖宗)在禮中最為重要。喪禮、祭禮當時普遍流行,不免含有不少的迷信和神話。為了加以整頓,儒家對它們做出新的解釋,注入新的觀念,這見於《荀子》和《禮記》之中。


    儒家經典中,有兩部是專講禮的。一部是《儀禮》,是當時所行的各種典禮程序實錄。另一部是《禮記》,是儒家對這些典禮所做的解釋。我相信,《禮記》各篇大多數是荀子門人寫的。


    人心有兩方麵:理智的;情感的。親愛的人死了,理智上也知道死人就是死了,沒有理由相信靈魂不滅。如果隻按照理智的指示行動,也許就沒有喪禮的需要。但是人心的情感方麵,使人在親人死了的時候,還希望死人能複活,希望有個靈魂會繼續存在於另外一個世界。若按照這種幻想行事,就會以迷信為真實,否認理智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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