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開馬丁家後,除了繼續擔心“野狼”是否會采取報複措施和他會襲擊哪裏之外,我沒什麽可做的事了。於是,我回到酒店又睡了幾個小時;起來後,我決定出去走走。我覺得這會是一次漫長的散步。但我需要它。


    奇怪的感覺來了。我沿著百老匯大街往前走著,總覺得有人在跟蹤我。我不認為這是我的幻覺。我想盡辦法想看清楚那個人,但是,要麽就是他跟蹤的技術太高超了,要麽就是我


    的反間諜技術太差了。也許在華盛頓的話,就不會這樣了。對我來說,在倫敦想要發現什麽人不對勁,那是非常困難的——當然,除我自己之外。


    我在蘇格蘭場停了下來,他們還是沒有“野狼”的消息。而且,也沒有任何報複性活動的消息。至少在目標城市裏還沒有。暴風雨到來之前的寧靜?


    一個多小時後,我沿著白廳,走過唐寧街10號,來到特拉法爾加廣場,然後再從那裏原路返回,感覺好多了。在回酒店的路上,先前的那種恐懼感再度出現了——就好像有人在看著我,跟著我。是誰?我什麽人也沒看到。


    回到酒店房間後,我給孩子們打了個電話。然後,又給獨自一人住在第5大街上的奶奶打了電話。“我覺得非常寧靜,”她笑著。“但我不介意一大家子的人。我想念你們所有人。”


    “我也是,奶奶。”


    我穿著衣服就睡著了,直到電話鈴聲把我叫醒。我沒拉開窗簾,屋子裏一片漆黑。我看了看表——天啊——淩晨四點鍾。我想這回終於把我缺的覺都補回來了。


    “亞曆克斯。克羅斯,”我對電話說。


    “我是馬丁,亞曆克斯。我剛從家裏出來。他叫我們去議會大廈,在訪客入口外麵的人行道上碰麵。要我去接你嗎?”


    “不用了。我走著去更快。我們到那兒見吧。”這麽早在議會見麵?聽起來不太妙。


    大概5分鍾後,我又回到了街上,沿著維多利亞大街朝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趕去。我敢肯定“野狼”要采取行動了,而且這回傷亡會非常慘重。這會不會意味著四個目標城市即將遭到襲擊?如果是這樣,我不會感到吃驚。現在這個時候,無論發生什麽事,我都不會感到吃驚。


    “你好,亞曆克斯。我想也許能在這兒見到你。”


    一個男子從陰影裏走出來。我竟然沒注意到他躲在那個地方。精神太過於集中了,可能我還沒有醒透,真是有點兒疏忽了。


    他從陰影裏走出來,我也看到了他手裏的槍,正對著我的胸口。


    “其實,這會兒我應該離開英國了。可我還有一件事要做。殺了你。我想讓你親眼看著自己被我幹掉。就像這樣。我做夢都在想著這個時刻。也許你也是。”


    說話的人就是傑弗裏。謝弗。他看上去趾高氣揚、滿懷自信;而且他現在已經占據了上風。也許正是出於這個原因,我甚至都沒有考慮該采取什麽措施,我甚至都沒有猶豫。我撞向謝弗,等待著雷鳴般的槍聲。


    槍響了。可是他卻沒打中,至少我覺得沒有打中。我猜他那一槍打偏了。沒關係。我已經把謝弗逼到了牆邊。我看到了他眼中的驚訝與痛苦,這正是我所需要的動力。他的槍也在打鬥中掉到了一邊。


    我掄起拳頭打他的上腹部,大概是皮帶以下的部位,這可能是致命的一擊。我希望是。他的呻吟聲告訴我,他受傷了。但我還想再多打他幾拳,理由我有的是。我真想當街就宰了他。我又朝他的小腹上打了一拳,這拳讓我感覺到他已經沒有剛才那麽強硬了。然後,我又在那混蛋的太陽穴上狠狠地打了一拳。接下來的一拳打在了他的下巴上。他傷得很重,但還不至於倒下。


    “你就這點本事,克羅斯?該看看我的了。”他咆哮著。


    他掏出一把折疊小刀,我退後了一步——但我隨即意識到他已經受傷了,而這正是我的最佳時機。我又打出一拳,這拳落在了他的鼻子上。流血了!他還沒有倒下,衝我瘋狂地揮舞著手上的刀。他劃傷了我的胳臂,我意識到自己有多麽的瘋狂,沒有受傷或是被殺真是太幸運了。


    我終於有機會摸到了自己的槍,然後就從腰背後皮帶上的槍套裏掏出了槍。


    謝弗朝我衝了過來,我不知道他是否看到了我的槍。也許他覺得我在倫敦不會把槍帶在身上。


    “不!”我大叫著。時間隻允許我喊這麽一句。


    我朝他的胸口開了槍。他靠牆倒下,慢慢地滑到地上。


    他的臉上除了震驚的表情,什麽也沒有,也許他終於意識到自己也隻是個血肉之軀。“混蛋,克羅斯,”他低聲說,“混蛋。”


    我彎下腰對他說:“‘野狼’是誰?他在哪兒?”


    “見鬼去吧,”說完,他就死了,見鬼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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