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史,不堪回首......
為什麽不堪?是因為老百姓一路顛簸而來,命運之多艱,民生之疾苦。
難怪大夫屈原自己跳了江。也是因為統治階級太冷酷和自私,王道之無情。
我們可以看看他們統治者內部又是如何的呢?
從秦王嬴政立郡縣製度,和官吏製度以來,曆代爭奪皇位,內部子嗣殺戮不斷。
所有新皇的登基都意味著一群老臣的下野。
後宮妃嬪係皇帝的家室,皇帝傳承子孫的要地,所以“家規”不是一般的嚴苛。
我們透過晚清宮女何榮兒《宮女談往錄》的描述,打破了太監不能接觸“玉體”的說法,實際上“不許打臉”條例,明確寫到當時宮女刑罰中不許打臉,老太後讓隆裕主子打珍小主嘴巴,那是給珍小主最大的羞辱,連下等奴才都不如(皇後叫主子,妃子叫小主)。
這竟然隱含了掌嘴對後宮女人來說已經是最大羞辱,何況庭杖是指大臣,野史雜記說號衣庭杖珍妃,還說袒而杖之——把皇妃褲子褪下來露著屁股打板子。這一說法和老宮女說的內容實有抵觸。
後宮的慎刑司沒有這麽粗的廷杖,隻有毛竹板子。而且送去的都是有大錯的宮女和太監。
寫書的古人。一句話兩個蟲洞,還被人訛傳甚久,我也是醉了。
或許某些所謂的舊文化人,喜歡看這些另類故事......他才可以嘩眾取寵,寫這些非正能量的假故事來忽悠二師兄。
古來都有好男不看紅樓,淑女不看西廂記。因為全部是男盜女娼之說,蠅營狗苟的內容,看了隻能違法亂論,最多造成離婚率百分百,而江湖俠盜之書,曆來朝堂科考也不涉及,更不是正統私塾所允許看的內容。因為不可能有正氣彰顯,全數是劫掠殺戮,雞鳴狗盜。
但是看看如今文壇,給美女當保鏢,給女神當老師的裝逼文,層出不窮,因為大家愛看啊~!
其實我想說,你遇到這樣的事實有哪一件是真的?
寫書娛樂大家可以,但是不要反過來汙了你家祖墳。賺錢可以,有的錢卻賺不得。因為你的女人、女兒這樣被人爬院牆弄了,你作何感想?你會讓她看西廂記麽?
你的兒子如果萬一,成了花癡寶玉,後來搞得像陳冠希,世人皆知,你可能祖上都無限榮光。我說的,可能直白了,抱歉~!咋家換話題~!
話說,宮女的臉都不能打,這都是皇帝的財產,皇帝妃子的屁股還能光著打?這豈不是很逆天強大的作為?
號衣廷杖珍妃,我先前簡單的提到了,當時背景是因為北方京都十一月,北京城已經進入大冷天,宮女、妃子都是皮裘棉大衣裹身,而且皇妃的衣服一件可是稀罕得緊。會穿著挨打麽?
杖責時必須得脫下皇妃的皮袍子,剝去小襖子,脫掉棉褲子打屁股......這是可能的,說皇妃被奴才打屁股,還光著打,......即使是武則天複仇,杖責王皇後、蕭淑妃時也不敢是露體的做法。況且係故事還不是正傳,係武則天野史內容,這些內容還真有待證明。還經不起邏輯事實的推敲。
大清皇帝是講究體統的,賤民公開場合侮辱文人斯文的都要抓去責打,遑論小主子隨意的弄,這慈禧也是靠祖宗的家法才坐得穩當,她才不會越界。
而宮女平時處以的刑罰卻是與宮外常識顛倒,正是以杖責為常事。在該書何榮兒《宮女談往錄》裏,“腳上鞋兒四寸羅,朱唇輕點一櫻多”明確的寫到,清宮的宮女是嚴格要求化妝必須是樸素的,也就是素臉薄粉。塗點潤膚膏子可以,要弄得大紅大紫不行。
除去正月和萬壽節(十月)外,平常是不許穿紅和抹胭脂。那個宮裏的宮女誰要打扮得妖裏妖氣,說不定要挨竹板子。挨竹板子,疼是小事,丟人是大事。誰要是那個宮女不小心犯規了,負責這個宮女的小主會命人傳慎行司的人來監刑,讓執法的太監把衣服一扒,褲子全褪下來,一點情麵不留,露著白屁股(內廷的規矩,挨打,是要肉直接挨到板子的,不許墊中衣),趴在後宮大屋回廊的滴水屋簷下,一五一十地挨打,打死也不許出聲(跟太監挨打不同,太監挨打不脫中衣,要大聲求饒,打一板,喊一聲奴才不敢了......),後宮宮女都係八旗家族挺大的大姑娘,最小的都十七八歲的,翹著大屁股被人這樣抽打,臊也得臊死。
所以清朝後宮的宮女打扮都是淡妝淡抹,服裝素雅。
後來慈禧正是將珍妃等同於宮女,還進行了當眾杖責,褫衣廷杖,確實是事實的一筆,這也和其他史料說法相吻合,而那根正先生的《我所知道的末代皇後隆裕》更是轉述隆裕的說法。但是說法到此,不要亂添加故事情節為善。那根正先生懂不懂中國的刑罰,還有後宮的內情,這裏已經姑且不論了。皇後隆裕說杖責,他說成廷杖也算是口誤了。好在沒說杖斃。一個字也是死一個人的。後宮出來的宮女都說是杖責,並沒說宮女是光屁股挨庭杖吧?
至於史學工作者們後來推敲,恍然大悟,珍妃遭到廷杖後掉了孩子,並從此終身不孕,這都是清宮檔案絕不可能出現的情節,所以載灃應該是為慈禧回護,所謂太監不能接觸“玉體”的說法根本無法成立,由此史學界大多開始讚同,是慈禧指示親信太監崔玉貴推其珍妃落井的,而且那一口井口很小,也不是很深,如何淹死珍妃我不得而知。關於這一點,有三部書都曾經進行過比較詳細描述。
不過皇帝後宮都是刑求不斷,我們小老百姓還是敬而遠之。
遑論皇帝即使做錯了,他的麵子都是用板子打百姓的屁股撈回來的。
我來來看下麵一段文......
楊乃武和小白菜確係冤枉。他們原來所作“因奸謀毒”的有罪供述顯然均為虛假。於是,刑部上奏皇上,革去了劉錫彤知縣之職。其他相關審理官員,也各自因審理不利而遭受處罰。楊昌浚、胡瑞瀾、陳魯等皆被革職,劉錫彤則被從重處罰,發往黑龍江效力贖罪,且不準收贖。沈祥被判杖八十並徒刑二年,沈彩泉被判杖一百並流二千裏。楊乃武、小白菜冤屈被洗刷,但亦被處杖八十與杖一百。至此,案件審結,其時為光緒三年二月十六日,案件審理全過程曆時約四年。
這還是慈禧親手督辦的,把整個案子的受害人,楊乃武、小白菜冤屈被洗刷了之後,亦被處杖八十與杖一百。
是不是有點搞錯?
後來我才明白,這是有理三十板,無理板三十的世道。
因為他麽的行的是王道(王八之路)。
而且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下麵一個人物......
朱晦庵毒刑杖打嚴蕊。
其實嚴蕊的故事很多人知道了,我也不過多重複細節。
嚴蕊,表字幼芳,乃是個絕色的女子。琴棋書畫,歌舞管弦,無所不精,善能作詩詞。實乃才女,難得的藝伎。
台州太守唐與正,字仲友,少年高才,風流文彩。
宋時法律規定,官府有酒宴的話,都是召歌妓來承應,隻允許站在屋裏歌唱奉酒,不許私侍寢席(開房過夜是不行的)。
仲友見嚴蕊如此十全,事實可喜,雖然有眷顧之意,隻是為官家律法拘束,不敢胡為。
但是良辰佳節,或賓客席上,必定召他來侑酒。
同父也是中意嚴蕊,唐仲友喜歡此女,他豈能看不出來,但是改過來去收買藝伎趙娟未果,為了誣陷唐仲友,平息自己的怒氣,去朱晦庵處做了挑撥。朱晦庵本是有心來尋唐仲友不是的,來得急促。唐仲友出於不意,一時迎接不及,來得遲了些。晦庵信道是同父之言不差,果然為官如此輕薄,不把老父我放在心上!這點惱怒再消不得了。
當日下馬,就追取了唐太守印信,交付與郡丞,說:“知府不職,聽參。”就連嚴蕊也一同拿來收了監,要問她個與太守ox情狀。
朱晦庵的個人意識認為是仲友風流,必然和這風流女子有染。況且婦女柔脆,吃不得刑拷,不論有無,自然酷刑之下就得招承,便好參奏他罪名了。這藝伎不過是皮肉受點苦處就能放走。
誰知朱晦庵提審嚴蕊,此女苗條如弱柳般的身軀,卻是鐵石般的性子。隨你朝打暮罵,千棰百拷,隻是咬著牙說:“和官人在一起唱歌跳舞,吟詩鬥酒是有的,但是絕對沒有苟且之事。”
嚴蕊於是和蘇三一樣,羸弱的身子,在正堂上被一群衙差用大板子惡毒責打,鞭子抽滿背花,夾棍熬酷刑,拶子反複敲打......在關押囚室裏,還另外受盡了獄卒的諸多手段和苦楚,監禁了月餘。
到底此女終究隻是這樣的話。
朱晦庵也沒奈他何,隻得糊塗做了“不合蠱惑上官”,狠毒的又將她痛杖了一頓。
初始過堂拷問,打了嚴蕊四十板子為求招供,此刻是斷刑責,判了犯婦八十杖責。
之前說到蘇三挨打的時候,四十已經是酷刑難熬,此刻烈女裸身受刑杖,咬著牙不招認也是一種人品......
嚴蕊被抬到了監中,就連獄官也著實可憐他,分付獄中牢卒,不許難為,而且並無惡意的問她:“上司加你刑罰,不過是要你招認一下,你何不早招認了?這罪是有分限的。女人家犯淫,極重量刑不過是受點杖罪,況且已經杖斷過了,罪無重科之道理。何苦舍著身子,熬這等幾番的苦楚?”
嚴蕊雖然被酷刑死去活來數次,但是此刻依然咬著牙說道:“身為賤伎,縱是與太守為好,料想不會落得死罪,招認了,有何大害?但天下事,真則是真,假則是假,豈可自惜微軀,信口妄言,以汙土大夫!今日寧可置我死地,要我誣人,斷然不成的!”
為什麽不堪?是因為老百姓一路顛簸而來,命運之多艱,民生之疾苦。
難怪大夫屈原自己跳了江。也是因為統治階級太冷酷和自私,王道之無情。
我們可以看看他們統治者內部又是如何的呢?
從秦王嬴政立郡縣製度,和官吏製度以來,曆代爭奪皇位,內部子嗣殺戮不斷。
所有新皇的登基都意味著一群老臣的下野。
後宮妃嬪係皇帝的家室,皇帝傳承子孫的要地,所以“家規”不是一般的嚴苛。
我們透過晚清宮女何榮兒《宮女談往錄》的描述,打破了太監不能接觸“玉體”的說法,實際上“不許打臉”條例,明確寫到當時宮女刑罰中不許打臉,老太後讓隆裕主子打珍小主嘴巴,那是給珍小主最大的羞辱,連下等奴才都不如(皇後叫主子,妃子叫小主)。
這竟然隱含了掌嘴對後宮女人來說已經是最大羞辱,何況庭杖是指大臣,野史雜記說號衣庭杖珍妃,還說袒而杖之——把皇妃褲子褪下來露著屁股打板子。這一說法和老宮女說的內容實有抵觸。
後宮的慎刑司沒有這麽粗的廷杖,隻有毛竹板子。而且送去的都是有大錯的宮女和太監。
寫書的古人。一句話兩個蟲洞,還被人訛傳甚久,我也是醉了。
或許某些所謂的舊文化人,喜歡看這些另類故事......他才可以嘩眾取寵,寫這些非正能量的假故事來忽悠二師兄。
古來都有好男不看紅樓,淑女不看西廂記。因為全部是男盜女娼之說,蠅營狗苟的內容,看了隻能違法亂論,最多造成離婚率百分百,而江湖俠盜之書,曆來朝堂科考也不涉及,更不是正統私塾所允許看的內容。因為不可能有正氣彰顯,全數是劫掠殺戮,雞鳴狗盜。
但是看看如今文壇,給美女當保鏢,給女神當老師的裝逼文,層出不窮,因為大家愛看啊~!
其實我想說,你遇到這樣的事實有哪一件是真的?
寫書娛樂大家可以,但是不要反過來汙了你家祖墳。賺錢可以,有的錢卻賺不得。因為你的女人、女兒這樣被人爬院牆弄了,你作何感想?你會讓她看西廂記麽?
你的兒子如果萬一,成了花癡寶玉,後來搞得像陳冠希,世人皆知,你可能祖上都無限榮光。我說的,可能直白了,抱歉~!咋家換話題~!
話說,宮女的臉都不能打,這都是皇帝的財產,皇帝妃子的屁股還能光著打?這豈不是很逆天強大的作為?
號衣廷杖珍妃,我先前簡單的提到了,當時背景是因為北方京都十一月,北京城已經進入大冷天,宮女、妃子都是皮裘棉大衣裹身,而且皇妃的衣服一件可是稀罕得緊。會穿著挨打麽?
杖責時必須得脫下皇妃的皮袍子,剝去小襖子,脫掉棉褲子打屁股......這是可能的,說皇妃被奴才打屁股,還光著打,......即使是武則天複仇,杖責王皇後、蕭淑妃時也不敢是露體的做法。況且係故事還不是正傳,係武則天野史內容,這些內容還真有待證明。還經不起邏輯事實的推敲。
大清皇帝是講究體統的,賤民公開場合侮辱文人斯文的都要抓去責打,遑論小主子隨意的弄,這慈禧也是靠祖宗的家法才坐得穩當,她才不會越界。
而宮女平時處以的刑罰卻是與宮外常識顛倒,正是以杖責為常事。在該書何榮兒《宮女談往錄》裏,“腳上鞋兒四寸羅,朱唇輕點一櫻多”明確的寫到,清宮的宮女是嚴格要求化妝必須是樸素的,也就是素臉薄粉。塗點潤膚膏子可以,要弄得大紅大紫不行。
除去正月和萬壽節(十月)外,平常是不許穿紅和抹胭脂。那個宮裏的宮女誰要打扮得妖裏妖氣,說不定要挨竹板子。挨竹板子,疼是小事,丟人是大事。誰要是那個宮女不小心犯規了,負責這個宮女的小主會命人傳慎行司的人來監刑,讓執法的太監把衣服一扒,褲子全褪下來,一點情麵不留,露著白屁股(內廷的規矩,挨打,是要肉直接挨到板子的,不許墊中衣),趴在後宮大屋回廊的滴水屋簷下,一五一十地挨打,打死也不許出聲(跟太監挨打不同,太監挨打不脫中衣,要大聲求饒,打一板,喊一聲奴才不敢了......),後宮宮女都係八旗家族挺大的大姑娘,最小的都十七八歲的,翹著大屁股被人這樣抽打,臊也得臊死。
所以清朝後宮的宮女打扮都是淡妝淡抹,服裝素雅。
後來慈禧正是將珍妃等同於宮女,還進行了當眾杖責,褫衣廷杖,確實是事實的一筆,這也和其他史料說法相吻合,而那根正先生的《我所知道的末代皇後隆裕》更是轉述隆裕的說法。但是說法到此,不要亂添加故事情節為善。那根正先生懂不懂中國的刑罰,還有後宮的內情,這裏已經姑且不論了。皇後隆裕說杖責,他說成廷杖也算是口誤了。好在沒說杖斃。一個字也是死一個人的。後宮出來的宮女都說是杖責,並沒說宮女是光屁股挨庭杖吧?
至於史學工作者們後來推敲,恍然大悟,珍妃遭到廷杖後掉了孩子,並從此終身不孕,這都是清宮檔案絕不可能出現的情節,所以載灃應該是為慈禧回護,所謂太監不能接觸“玉體”的說法根本無法成立,由此史學界大多開始讚同,是慈禧指示親信太監崔玉貴推其珍妃落井的,而且那一口井口很小,也不是很深,如何淹死珍妃我不得而知。關於這一點,有三部書都曾經進行過比較詳細描述。
不過皇帝後宮都是刑求不斷,我們小老百姓還是敬而遠之。
遑論皇帝即使做錯了,他的麵子都是用板子打百姓的屁股撈回來的。
我來來看下麵一段文......
楊乃武和小白菜確係冤枉。他們原來所作“因奸謀毒”的有罪供述顯然均為虛假。於是,刑部上奏皇上,革去了劉錫彤知縣之職。其他相關審理官員,也各自因審理不利而遭受處罰。楊昌浚、胡瑞瀾、陳魯等皆被革職,劉錫彤則被從重處罰,發往黑龍江效力贖罪,且不準收贖。沈祥被判杖八十並徒刑二年,沈彩泉被判杖一百並流二千裏。楊乃武、小白菜冤屈被洗刷,但亦被處杖八十與杖一百。至此,案件審結,其時為光緒三年二月十六日,案件審理全過程曆時約四年。
這還是慈禧親手督辦的,把整個案子的受害人,楊乃武、小白菜冤屈被洗刷了之後,亦被處杖八十與杖一百。
是不是有點搞錯?
後來我才明白,這是有理三十板,無理板三十的世道。
因為他麽的行的是王道(王八之路)。
而且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下麵一個人物......
朱晦庵毒刑杖打嚴蕊。
其實嚴蕊的故事很多人知道了,我也不過多重複細節。
嚴蕊,表字幼芳,乃是個絕色的女子。琴棋書畫,歌舞管弦,無所不精,善能作詩詞。實乃才女,難得的藝伎。
台州太守唐與正,字仲友,少年高才,風流文彩。
宋時法律規定,官府有酒宴的話,都是召歌妓來承應,隻允許站在屋裏歌唱奉酒,不許私侍寢席(開房過夜是不行的)。
仲友見嚴蕊如此十全,事實可喜,雖然有眷顧之意,隻是為官家律法拘束,不敢胡為。
但是良辰佳節,或賓客席上,必定召他來侑酒。
同父也是中意嚴蕊,唐仲友喜歡此女,他豈能看不出來,但是改過來去收買藝伎趙娟未果,為了誣陷唐仲友,平息自己的怒氣,去朱晦庵處做了挑撥。朱晦庵本是有心來尋唐仲友不是的,來得急促。唐仲友出於不意,一時迎接不及,來得遲了些。晦庵信道是同父之言不差,果然為官如此輕薄,不把老父我放在心上!這點惱怒再消不得了。
當日下馬,就追取了唐太守印信,交付與郡丞,說:“知府不職,聽參。”就連嚴蕊也一同拿來收了監,要問她個與太守ox情狀。
朱晦庵的個人意識認為是仲友風流,必然和這風流女子有染。況且婦女柔脆,吃不得刑拷,不論有無,自然酷刑之下就得招承,便好參奏他罪名了。這藝伎不過是皮肉受點苦處就能放走。
誰知朱晦庵提審嚴蕊,此女苗條如弱柳般的身軀,卻是鐵石般的性子。隨你朝打暮罵,千棰百拷,隻是咬著牙說:“和官人在一起唱歌跳舞,吟詩鬥酒是有的,但是絕對沒有苟且之事。”
嚴蕊於是和蘇三一樣,羸弱的身子,在正堂上被一群衙差用大板子惡毒責打,鞭子抽滿背花,夾棍熬酷刑,拶子反複敲打......在關押囚室裏,還另外受盡了獄卒的諸多手段和苦楚,監禁了月餘。
到底此女終究隻是這樣的話。
朱晦庵也沒奈他何,隻得糊塗做了“不合蠱惑上官”,狠毒的又將她痛杖了一頓。
初始過堂拷問,打了嚴蕊四十板子為求招供,此刻是斷刑責,判了犯婦八十杖責。
之前說到蘇三挨打的時候,四十已經是酷刑難熬,此刻烈女裸身受刑杖,咬著牙不招認也是一種人品......
嚴蕊被抬到了監中,就連獄官也著實可憐他,分付獄中牢卒,不許難為,而且並無惡意的問她:“上司加你刑罰,不過是要你招認一下,你何不早招認了?這罪是有分限的。女人家犯淫,極重量刑不過是受點杖罪,況且已經杖斷過了,罪無重科之道理。何苦舍著身子,熬這等幾番的苦楚?”
嚴蕊雖然被酷刑死去活來數次,但是此刻依然咬著牙說道:“身為賤伎,縱是與太守為好,料想不會落得死罪,招認了,有何大害?但天下事,真則是真,假則是假,豈可自惜微軀,信口妄言,以汙土大夫!今日寧可置我死地,要我誣人,斷然不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