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一來,我就是個傷感的詩人,葉子落了,會蹲下去,細細的觀察其紋理。風吹起,覺得發絲都是涼意,連同走路都變作慢通通的。倘若,秋天是豐滿地或者圓滿的,那麽所有的豐滿必定的達到了頂級,下個季節就是涼意滲人了。
-------題記
(1)那個黃昏,變作了詩意的涼
記憶裏,12歲那年的秋天,太陽落在山坡上,遠遠地散發著刺目的晚落的光,半邊天都是紅彤彤的。不知道為什麽,我就站在那片荒原裏,又好似太熟悉那地方,荒原的旁邊,是一條山路,因為人走的多,已經稱得上是路了,踩得白晃晃的。
蓬蓬草就在那片刺目的光裏,又帶著薄意的紅彤彤地風裏,骨碌碌地在地上滾著,風一吹,一大片的一大片的跑著。我順著風走,蓬蓬草紮著腳踝,一起向前湧動著。那時候,忽然想,這些蓬蓬草裏也許還有生命的痕跡,例如螞蚱、放屁蟲、蝴蝶、蛾子等等半死的屍體,也許有活著的生命,就蹲下去,指尖觸碰到蓬蓬草,就哭了,覺得太輕了,紮手,覺得再一碰就碎了。那是12歲的年紀,遠處是青山,近旁還有人語聲,腳下是大片湧動的枯黃的蓬蓬草,它們綠色青春時,我見過,不起眼,沒事的時候還會擠它的葉子玩兒,可是眼下,它們的根已經被秋天截斷了,是的,這片枯黃已經沒有根了。
此後,我就密切的關注著這片荒原,從春天到秋天,可是依舊害怕秋天的到來。每一日都會沿著那條路走過去,看著那片荒原,而我最喜歡的卻是在春天乍暖還寒見到它們。那時候,雪還沒有化盡,太陽很暖,風拂麵,心是希望的陽,一片裸露出來濕漉漉的土地上,忽然冒出幾點綠意來,欣喜的要命,感覺它們又要回來了,但是又害怕起那個黃昏的到來,那片枯黃的湧動,變作詩意的涼。
(2)留著它,隻是為了歸屬
有那樣一段時間,父母決定賣掉老屋子,我的態度和情緒很激烈,嚴重的不同意。母親給我講了許多道理,我卻說,賣了它,我們從此就沒有根了,沒有根就沒有家了,是的,老屋子是我的家,我怕賣了它,落葉歸根時,我們都沒有了去處。哪怕,去往另外一個不是人間的地方,終究還是需要從一個根的地方出發,去哪裏作為中轉站,而不是匆匆的飄零四方。父母聽完後,覺得有道理,從此再也不提,賣老屋了。其實,我怕賣了它,就變作了蓬蓬草,那怕鋼筋水泥路,城市繁華喧囂給我再多的富貴亦或者前途,可是,在擁有這一切的時候,始終是不夠安然的,因為沒有了根,昔日的綠意青春終究會再一代代的路上散去。
17歲那年,圖書館裏,窗外的藍天白雲是那樣的清澈與純白,手裏是一本董竹君的《我的一個世紀》,書裏剛好寫到那一段,她那個晚上從窗子上跳出去,跑進黑夜裏,什麽都丟棄了,連同那雙青樓裏的鞋子也丟棄了,所有和青樓有染的衣服、珠寶一樣也沒有帶,就穿著月白的禮衣跑向了夏之時。14歲的她覺得這樣才算是對她自己人格的尊重,對過去的一種完全洗脫以及純白的跑向他,才算是佩得起他的。那時候的夏天,圖書館裏還很熱,坐在地上,從書裏抬頭時,已然是一種哭泣的表情了,書裏寫到她與丈夫離婚那段時,又是極為的隱晦,我想她倘若回一回頭,也許所有的故事又會改寫,始終,她也許還是愛他的,他也是愛她的,否則不可能在青樓裏救她,又答應她那些要求,即使就是給他生了四個女兒。17歲的年紀,大概還是純白的無一物,覺得做個董竹君那樣的女人,優雅倔強的行進,尊貴的離席才是最好。可是,多年後,忽然,明白,之所以,她有那樣不一樣的故事的傳奇,多半是因為她需要安全感,需要歸屬,需要一份尊重,不是因為不愛,而是因為她的自尊不允許她那樣一味的生活下去。她是洋車夫的女兒,後又不得已去了青樓,決定從此與他一生時,又提出那樣四條要求,足以說明她是自尊自立的,她的人生,早已經注定,無論怎樣走,都是為了歸屬,為了自我的歸屬。
我對王同學說,寫文這東西長在我的骨頭裏了,或許我一出生,它就盯著我了,我離不開它,它也沒法放棄我,我總覺得冥冥之中自有安排。是的,人活著,多單調啊,出生、童年、少年、青年、結婚、生子、養子、養孫,庸庸碌碌,忙碌一生,走向那個終點時,你又不明白為什麽要來這世上走一遭。
是的,我也不明白,為什麽我要來走一遭。有時候,天蒙蒙亮,從床上坐起來,莫名的哭泣,甚是委屈,委屈到覺得再也不能行一步路,看一步景,麵對任何一個人,一件事,可是,太陽升起來,又停止哭泣,繼續走路。深夜的時候,喝著大量的白開水,敲字的時候,也會傷感,總覺得寫的不好,就是不好,索性幾萬字的文也會放棄,然後一個人在半夜裏遊蕩,來回的走。王同學說,畢業就放棄了,寫什麽文呢,沒時間重要的是沒錢,寫了也沒錢,總覺得無望,好像隻有我在堅持。我沒法給他解釋什麽,隻是對他說,怕有一天,我死了,沒有人記得我,亦或者我活著要做點什麽,是為了我走了以後,有人能知道我活著的生活光景,或者就是留給後代,總之,應該留點什麽,否則和多數人一樣,庸庸碌碌一輩子,好像也沒有什麽意思,能做什麽呢,吃喝玩樂,最壞也就是賭錢、吸毒再走些歪門邪道的路來,或者一無所有去要飯了,好些的也就是安穩的度世,最好的是一世的繁華、奢靡,可是,人走茶涼,又剩下什麽?
留著吧,寫文的習慣留著吧,老屋子,留著吧,心裏那份純白也留著吧,隻是為了一份不確定又確定的歸屬。
(3)因為太熟悉,所以厭倦
有一天,很想離開這座生活了10多年的城市,離開這裏,這個想法時時刻刻的充斥在大腦。離開父母、離開親人、離開朋友、離開經常走的熟悉的每個路口,這樣才好,去一個新的地方,重新開始。
有時候,就想和陌生人聊天,我不認識他,他也不認識我,我們不見麵,這樣說一說心裏話,說一說所有的難過或者心底的事。很長一段時間,我會和一些陌生地網友聊天,是的,隻是聊天,沒有其他,甚至不在乎對方的回應,當然,有回應更好。我需要一個樹洞,告訴他我的事,那些不願意說的事。有時,也會碰到那樣幾個熱心的大叔大姐或者小年輕,他們樂意傾聽,然後給我建議,並且也會告訴我他們的事,我們不見麵,也不會搞些什麽曖昧或者其他齷齪的事,隻是說說話,因為都覺得,這個世界太虛假了,能不說人是非的人又太少了,能讓你真誠的笑一次的人都太少。
有些話,終究是不能和太親近的人說的,你怕說出了實話會傷到對方,也怕說的多了,萬一對方口風不緊,鬧得人盡皆知,多少會尷尬。有時候,親近的人,知道你所有的生活喜好,包括你刷牙的毛病、吃飯的需求或者你精神層麵的真正要求,可是,正因為如此,所以許多話反而不願意告訴他或者她。你覺得傾訴這樣的事,似乎真的不能找個太熟悉的人,太熟悉了,所以,你的真實樣子或許就是那樣真實的存在,無論你的角色認定成什麽樣,他認為的始終是他認識的你,但是,人生中總會碰到這樣那樣的事,你自己又好像是個多棱鏡,所以還是不願意打破這樣的他認識的你的界定。
為什麽要離開呢,因為太熟悉,所以厭倦了。就好像你頓頓都吃著土豆燒牛肉也會覺得反感,忽然告訴你郊區的薺薺菜可以采摘了,你也會跑個老遠去嚐鮮。你有沒有發現,因為太熟悉了,所以許多的熟悉聯係到了一片,最後它們成為一個整體,一點風吹草動,這些熟悉都知道了,好的故事自然是好的,壞的事,還是會因為熟悉而自己承受著,所以,太親近與熟悉都不是好事。
想要離開的時候,還要想著怎麽回來,倘若衣錦還鄉到也罷了,倘若淒淒慘慘,闖蕩結束回來以後與眾人一樣的走路生活,會不會又會厭倦。說白了,心靈還是沒有歸屬感。這座城市裏,有許多的人晚上都在加班努力賺錢,也有許多人燈紅酒綠,還有一些人按部就班,迷茫的就過了一輩子。
快餐的時代,似乎隻有錢才是歸屬,問他為什麽賺錢,他反問你,什麽是真什麽是假?
好像隻有錢了,隻有錢是真的,它什麽也不問,什麽也不說,更不會離開你。隻要你足夠用心,它可以管你吃喝拉撒睡,這是精神的救贖,好像和物質又沒了關聯,所以寧願累死我也要賺錢。聽完,覺得有幾分道理,是的,我們都不想像蓬蓬草那樣的結局,可是,想說的是,記得否,我說過它曾經綠意青春時是有根的,隻是到了秋天才沒有了根。
大人們說16歲以前都是神仙,16歲以後,都是由神仙變作了人,成年以後,你才知道什麽的人,什麽是做人與活人,於是就會說,活人真難。我後來總是問為什麽難呢,又想,能不難嗎?你不明白,上帝造物是為了什麽,你也不明白為什麽要來這世間,日日彷徨度日,倘若你生來隻是那種關注一件事的人且有天賦也就罷了,就不會去關注這些無味的必須經曆的事了,因為一件事足以吸引到你,就沒理由再去關注其他。倘若你生來便是平平,那麽長成什麽樣子似乎都不奇怪,因為心靈沒有歸屬,確切地說,因為周圍的事物多少有點浮躁,你沒有安全感,且生活又充斥著無奈與不容易,所以你害怕了,就說真難。
秋天真的來了,坐在那把老舊的椅子上,曬太陽,裹緊了鬥篷,涼意還是會滲進來。海棠的葉子落在箭頭,不敢睜開眼睛,椅子已經很老了,動一下,就吱吱呀呀的響。喝了兩杯淡酒,就昏睡了過去,夢裏,又回去了那片荒原,12歲的自己,稚嫩的臉龐,滿臉的淚珠子,遠處的田野,近處的人聲,房屋錯落,太陽下山,漫天的朝霞,炊煙嫋嫋,不能自已的將臉埋在膝蓋裏,不忍心或者害怕再見蓬蓬草枯黃的屍體湧動到無知的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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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那個黃昏,變作了詩意的涼
記憶裏,12歲那年的秋天,太陽落在山坡上,遠遠地散發著刺目的晚落的光,半邊天都是紅彤彤的。不知道為什麽,我就站在那片荒原裏,又好似太熟悉那地方,荒原的旁邊,是一條山路,因為人走的多,已經稱得上是路了,踩得白晃晃的。
蓬蓬草就在那片刺目的光裏,又帶著薄意的紅彤彤地風裏,骨碌碌地在地上滾著,風一吹,一大片的一大片的跑著。我順著風走,蓬蓬草紮著腳踝,一起向前湧動著。那時候,忽然想,這些蓬蓬草裏也許還有生命的痕跡,例如螞蚱、放屁蟲、蝴蝶、蛾子等等半死的屍體,也許有活著的生命,就蹲下去,指尖觸碰到蓬蓬草,就哭了,覺得太輕了,紮手,覺得再一碰就碎了。那是12歲的年紀,遠處是青山,近旁還有人語聲,腳下是大片湧動的枯黃的蓬蓬草,它們綠色青春時,我見過,不起眼,沒事的時候還會擠它的葉子玩兒,可是眼下,它們的根已經被秋天截斷了,是的,這片枯黃已經沒有根了。
此後,我就密切的關注著這片荒原,從春天到秋天,可是依舊害怕秋天的到來。每一日都會沿著那條路走過去,看著那片荒原,而我最喜歡的卻是在春天乍暖還寒見到它們。那時候,雪還沒有化盡,太陽很暖,風拂麵,心是希望的陽,一片裸露出來濕漉漉的土地上,忽然冒出幾點綠意來,欣喜的要命,感覺它們又要回來了,但是又害怕起那個黃昏的到來,那片枯黃的湧動,變作詩意的涼。
(2)留著它,隻是為了歸屬
有那樣一段時間,父母決定賣掉老屋子,我的態度和情緒很激烈,嚴重的不同意。母親給我講了許多道理,我卻說,賣了它,我們從此就沒有根了,沒有根就沒有家了,是的,老屋子是我的家,我怕賣了它,落葉歸根時,我們都沒有了去處。哪怕,去往另外一個不是人間的地方,終究還是需要從一個根的地方出發,去哪裏作為中轉站,而不是匆匆的飄零四方。父母聽完後,覺得有道理,從此再也不提,賣老屋了。其實,我怕賣了它,就變作了蓬蓬草,那怕鋼筋水泥路,城市繁華喧囂給我再多的富貴亦或者前途,可是,在擁有這一切的時候,始終是不夠安然的,因為沒有了根,昔日的綠意青春終究會再一代代的路上散去。
17歲那年,圖書館裏,窗外的藍天白雲是那樣的清澈與純白,手裏是一本董竹君的《我的一個世紀》,書裏剛好寫到那一段,她那個晚上從窗子上跳出去,跑進黑夜裏,什麽都丟棄了,連同那雙青樓裏的鞋子也丟棄了,所有和青樓有染的衣服、珠寶一樣也沒有帶,就穿著月白的禮衣跑向了夏之時。14歲的她覺得這樣才算是對她自己人格的尊重,對過去的一種完全洗脫以及純白的跑向他,才算是佩得起他的。那時候的夏天,圖書館裏還很熱,坐在地上,從書裏抬頭時,已然是一種哭泣的表情了,書裏寫到她與丈夫離婚那段時,又是極為的隱晦,我想她倘若回一回頭,也許所有的故事又會改寫,始終,她也許還是愛他的,他也是愛她的,否則不可能在青樓裏救她,又答應她那些要求,即使就是給他生了四個女兒。17歲的年紀,大概還是純白的無一物,覺得做個董竹君那樣的女人,優雅倔強的行進,尊貴的離席才是最好。可是,多年後,忽然,明白,之所以,她有那樣不一樣的故事的傳奇,多半是因為她需要安全感,需要歸屬,需要一份尊重,不是因為不愛,而是因為她的自尊不允許她那樣一味的生活下去。她是洋車夫的女兒,後又不得已去了青樓,決定從此與他一生時,又提出那樣四條要求,足以說明她是自尊自立的,她的人生,早已經注定,無論怎樣走,都是為了歸屬,為了自我的歸屬。
我對王同學說,寫文這東西長在我的骨頭裏了,或許我一出生,它就盯著我了,我離不開它,它也沒法放棄我,我總覺得冥冥之中自有安排。是的,人活著,多單調啊,出生、童年、少年、青年、結婚、生子、養子、養孫,庸庸碌碌,忙碌一生,走向那個終點時,你又不明白為什麽要來這世上走一遭。
是的,我也不明白,為什麽我要來走一遭。有時候,天蒙蒙亮,從床上坐起來,莫名的哭泣,甚是委屈,委屈到覺得再也不能行一步路,看一步景,麵對任何一個人,一件事,可是,太陽升起來,又停止哭泣,繼續走路。深夜的時候,喝著大量的白開水,敲字的時候,也會傷感,總覺得寫的不好,就是不好,索性幾萬字的文也會放棄,然後一個人在半夜裏遊蕩,來回的走。王同學說,畢業就放棄了,寫什麽文呢,沒時間重要的是沒錢,寫了也沒錢,總覺得無望,好像隻有我在堅持。我沒法給他解釋什麽,隻是對他說,怕有一天,我死了,沒有人記得我,亦或者我活著要做點什麽,是為了我走了以後,有人能知道我活著的生活光景,或者就是留給後代,總之,應該留點什麽,否則和多數人一樣,庸庸碌碌一輩子,好像也沒有什麽意思,能做什麽呢,吃喝玩樂,最壞也就是賭錢、吸毒再走些歪門邪道的路來,或者一無所有去要飯了,好些的也就是安穩的度世,最好的是一世的繁華、奢靡,可是,人走茶涼,又剩下什麽?
留著吧,寫文的習慣留著吧,老屋子,留著吧,心裏那份純白也留著吧,隻是為了一份不確定又確定的歸屬。
(3)因為太熟悉,所以厭倦
有一天,很想離開這座生活了10多年的城市,離開這裏,這個想法時時刻刻的充斥在大腦。離開父母、離開親人、離開朋友、離開經常走的熟悉的每個路口,這樣才好,去一個新的地方,重新開始。
有時候,就想和陌生人聊天,我不認識他,他也不認識我,我們不見麵,這樣說一說心裏話,說一說所有的難過或者心底的事。很長一段時間,我會和一些陌生地網友聊天,是的,隻是聊天,沒有其他,甚至不在乎對方的回應,當然,有回應更好。我需要一個樹洞,告訴他我的事,那些不願意說的事。有時,也會碰到那樣幾個熱心的大叔大姐或者小年輕,他們樂意傾聽,然後給我建議,並且也會告訴我他們的事,我們不見麵,也不會搞些什麽曖昧或者其他齷齪的事,隻是說說話,因為都覺得,這個世界太虛假了,能不說人是非的人又太少了,能讓你真誠的笑一次的人都太少。
有些話,終究是不能和太親近的人說的,你怕說出了實話會傷到對方,也怕說的多了,萬一對方口風不緊,鬧得人盡皆知,多少會尷尬。有時候,親近的人,知道你所有的生活喜好,包括你刷牙的毛病、吃飯的需求或者你精神層麵的真正要求,可是,正因為如此,所以許多話反而不願意告訴他或者她。你覺得傾訴這樣的事,似乎真的不能找個太熟悉的人,太熟悉了,所以,你的真實樣子或許就是那樣真實的存在,無論你的角色認定成什麽樣,他認為的始終是他認識的你,但是,人生中總會碰到這樣那樣的事,你自己又好像是個多棱鏡,所以還是不願意打破這樣的他認識的你的界定。
為什麽要離開呢,因為太熟悉,所以厭倦了。就好像你頓頓都吃著土豆燒牛肉也會覺得反感,忽然告訴你郊區的薺薺菜可以采摘了,你也會跑個老遠去嚐鮮。你有沒有發現,因為太熟悉了,所以許多的熟悉聯係到了一片,最後它們成為一個整體,一點風吹草動,這些熟悉都知道了,好的故事自然是好的,壞的事,還是會因為熟悉而自己承受著,所以,太親近與熟悉都不是好事。
想要離開的時候,還要想著怎麽回來,倘若衣錦還鄉到也罷了,倘若淒淒慘慘,闖蕩結束回來以後與眾人一樣的走路生活,會不會又會厭倦。說白了,心靈還是沒有歸屬感。這座城市裏,有許多的人晚上都在加班努力賺錢,也有許多人燈紅酒綠,還有一些人按部就班,迷茫的就過了一輩子。
快餐的時代,似乎隻有錢才是歸屬,問他為什麽賺錢,他反問你,什麽是真什麽是假?
好像隻有錢了,隻有錢是真的,它什麽也不問,什麽也不說,更不會離開你。隻要你足夠用心,它可以管你吃喝拉撒睡,這是精神的救贖,好像和物質又沒了關聯,所以寧願累死我也要賺錢。聽完,覺得有幾分道理,是的,我們都不想像蓬蓬草那樣的結局,可是,想說的是,記得否,我說過它曾經綠意青春時是有根的,隻是到了秋天才沒有了根。
大人們說16歲以前都是神仙,16歲以後,都是由神仙變作了人,成年以後,你才知道什麽的人,什麽是做人與活人,於是就會說,活人真難。我後來總是問為什麽難呢,又想,能不難嗎?你不明白,上帝造物是為了什麽,你也不明白為什麽要來這世間,日日彷徨度日,倘若你生來隻是那種關注一件事的人且有天賦也就罷了,就不會去關注這些無味的必須經曆的事了,因為一件事足以吸引到你,就沒理由再去關注其他。倘若你生來便是平平,那麽長成什麽樣子似乎都不奇怪,因為心靈沒有歸屬,確切地說,因為周圍的事物多少有點浮躁,你沒有安全感,且生活又充斥著無奈與不容易,所以你害怕了,就說真難。
秋天真的來了,坐在那把老舊的椅子上,曬太陽,裹緊了鬥篷,涼意還是會滲進來。海棠的葉子落在箭頭,不敢睜開眼睛,椅子已經很老了,動一下,就吱吱呀呀的響。喝了兩杯淡酒,就昏睡了過去,夢裏,又回去了那片荒原,12歲的自己,稚嫩的臉龐,滿臉的淚珠子,遠處的田野,近處的人聲,房屋錯落,太陽下山,漫天的朝霞,炊煙嫋嫋,不能自已的將臉埋在膝蓋裏,不忍心或者害怕再見蓬蓬草枯黃的屍體湧動到無知的遠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