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嘛呢?一大早處在這嚇人呢?”
一個不和諧的聲音打斷了我的思緒。
我長鬆一口氣,摸摸額前的冷汗,舔舔發幹的嘴唇。
隨著我的不斷聯想,我的邏輯越發混亂,因為我沒有足夠的學識支撐我的邏輯,我的思維還不夠成熟去解釋那個層麵的話題。
這或許不是一條死路,但絕對是一條耗時費力,且走不通的路,至少對於現在我的所見所聞來說。
我提出的問題絕非一時半會能想明白的。我目前的能力注定得不到一個具有說服性的答案。如果沒人打斷我……如果讓我一直想下去……我終將被自己的思緒束縛……得不到結果的同時……我也做不了任何其他的事……
我應該感激打斷我的人,但是那人一開口就是陰陽怪氣……根本感激不起來。
我鼓了鼓腮幫子,沒好氣的看向見我一時沉默,便抓住機會不斷調侃我的明奈。“我失蹤了怎麽久,為什麽沒來找我?我不是重點監視對象嗎?你的責任感去哪了?”
“被你吃了。”明奈毫不猶豫的回道。
這句話不應該是被狗吃了嗎?他的意思是……
看到我的表情明奈就知道我想到了什麽。
“我可什麽都沒說,你就怎麽急著對號入座,我也沒辦法。”見我要開口反駁,明奈見好就收,轉移了話題沒給我反駁的機會。“你這不是自己回來了嗎?何必浪費人力資源去找你?反正你莫名消失也不是一次兩次。我們要遵守我國戒奢崇儉的良好美德。所以消失怎麽久查到什麽了嗎?”
“我剛回來你也不關心一下我遇到什麽就壓榨我。你是人嗎?”我拍了拍桌子以示強調。
明奈眼睛都沒抬一下,平靜的說:“用你的話來說就是當最基礎的事物失而複得,人們不會高唱讚歌,也不會歡呼慶祝,隻會留下時間讓它麵對兵荒馬亂,這就是最大的慈善。”
我沒好氣的把navi給的資料扔給了明奈。雖然我不喜歡明奈,但畢竟他是執法人員,阿韋拉這件事得有人查。
想到這我眼神微閃,雖然我不確定我所見所聞的真假性,但是我最好做我覺得對的事,萬一是真的呢?後悔莫及可不是一個好的體驗。
我要努力做我認為正確的事。
這裏有個漏洞,而隻要有一個人能鑽這個漏洞就有可能有第二個,第三個……
這關係網在我的眼裏是不公正的象征,而這個不公正已經極大的影響了他人的權益。我不確定該怎麽處理。
我看向明奈。作為公正象征的執法人員,他應該知道該怎麽處理對嗎?
隨之明奈隻是隨便翻了幾眼,就將其扔到了一邊。“就這?我讓你查的是殺他的凶手不是他是誰。”
我們很難定義劃分什麽算合理的,正確的和被允許的那個界限,但當一樣東西越界時我們一般能清楚的意識到。
我不確定該怎麽處理不代表我感覺我到這有問題!
就這?什麽叫就這?
“阿韋拉是一個窮凶極惡卻逃脫於法律之外的人。作為法律人你對待司法漏洞的態度是就這?你有認真看嗎?!不想想該怎麽處理嗎?”我憤怒的表達了我的不解。
“這可不是我的工作。道格·拉森說過完成不可能的工作就意味著老板會把這項工作加進你的日常工作裏。你說過管自己不該管的事要麽自討苦吃,要麽增高他人對你的期望值。兩個都不是好事。”
“你的工作?”我有些懷疑我聽錯了。作為執法人員掃黑除惡不就是他的工作嗎?這麽沒有責任心的發言在情理之中,但感覺著實不應該。
“執法人員也是人,精力是有限的。我的工作是調查凶案。關係網及司法漏洞你應該找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明奈漠不關心的表達完自己的見解後,對我的反應發出了質疑。“哦,你不也應該漠不關己,高高掛起嗎?”
我曾經到底是個這麽樣的人啊?
“可是這是國家政策重點打擊的行為啊!”
“對啊。所以有專業團隊管。別在這裏進行道德綁架。這不是我負責的板塊……”明奈有些不耐煩了。
“你可是執法人員啊!作為社會主義的接班人你公正廉明的美好品德呢?”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不高興時,理性思維被拋擲腦後。很明顯明奈已經不耐煩了。他有自己的想法,我應該讓他主動願意改變他的想法,而不是嚐試辯駁他的認知。因為即使我辯贏了,他也不會改變他的行為。
更何況我質問的語氣和攻擊的態度已經讓他開始防備了。
明奈:“再說一遍,我也是人!精力有限。我是執法人員,這事很明顯是司法漏洞。先處理完自己的工作,別多管閑事,能保證效率,這才是不浪費國家資源。這才是廉明。”
我:“這是法治社會,應當公平公正!如果所有執法人員都像你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司法秩序會被特權階級玩壞的!”
“那你就去找該管這件事的人啊!”明奈停頓了一會。想起了我的狀況,意識到這不太現實。他無奈的歎口氣,稍為控製了一下自己的情緒。“聽著。什麽叫法治?法治是對於私權而言,隻要法律沒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權利。對於公權而言,隻要法律沒有授權的都是被禁止的。聽清楚嗎?
所以法律有要求我加班加點工作嗎?選擇要不要加班做額外的工作是我的個人權益。隻要法律沒有禁止,這就是我的權利。”
“但權利既包括法定權利,還包括道德權利。手握鐵證卻毫不作為,身為執法人員,社會生活能不能容忍這種行為?”其實我也無法理解為什麽我會如此生氣。他有他的道理,我是有點無理取鬧了。但是……但是總有一個聲音在告訴我他不該是這樣的……不該啊!
“可以!自保這不構成犯罪,不是嗎?”明奈回答的斬釘截鐵,但我卻覺得他言不由衷。
“可是他們犯罪呀。”我不可思議的開口。我不知道令我驚訝的是表麵上明奈不願管事的態度,還是……什麽更深的東西……那個一直在告訴我他不該如此的聲音。“有這麽大權利更改審判結果。很明顯是在司法機關中的人幹的。
你看看他們這是在幹什麽?完全把法治的定義翻過來了。對於私權而言,隻要法律沒允許的,就是被禁止的。對於公權而言,隻要法律沒有禁止的,就是我可以幹的。這還叫法治嗎?”
明奈麵上中帶著不耐煩以及冷漠,但他聲音中微弱的顫抖似乎在講述一個不同的故事。
“聽著,我很想管這件事情。但是他們的權益這麽大,我管了也不會有什麽用。為了保證公民的權益司法解釋特別規定,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的申訴權利應當依法保護。對其正當申訴不能不加分析的認為是不認罪悔改。
這條法令很重要,因為它保護了普通民眾的權益,但任何東西都有兩麵性。哪怕我能讓他們入獄,他們也有辦法繼續申訴。就像這鐵證如山的案件,也帶權益關係的博弈下,被扭曲的結果。
我完全沒有趟這渾水的必要。這關係網裏麵設計的權貴任何一個都可以輕易的對付我。我也是個人,想守護我在意的東西。我……無法再一次賭上一切了……”明奈頓了一下,好像意識自己說了些不該說的。
他話鋒一轉,再次變得冷漠。“更何況就算我成功了,有什麽好處?三敗俱傷?他們不會放過我的。他們也倒黴了。最後我們司法的公信力是不是也被打擊了?瘋子,這世界上不是一切都講道理的。符合邏輯的是少數。瘋狂的,魔幻的,比比皆是。”
一個不和諧的聲音打斷了我的思緒。
我長鬆一口氣,摸摸額前的冷汗,舔舔發幹的嘴唇。
隨著我的不斷聯想,我的邏輯越發混亂,因為我沒有足夠的學識支撐我的邏輯,我的思維還不夠成熟去解釋那個層麵的話題。
這或許不是一條死路,但絕對是一條耗時費力,且走不通的路,至少對於現在我的所見所聞來說。
我提出的問題絕非一時半會能想明白的。我目前的能力注定得不到一個具有說服性的答案。如果沒人打斷我……如果讓我一直想下去……我終將被自己的思緒束縛……得不到結果的同時……我也做不了任何其他的事……
我應該感激打斷我的人,但是那人一開口就是陰陽怪氣……根本感激不起來。
我鼓了鼓腮幫子,沒好氣的看向見我一時沉默,便抓住機會不斷調侃我的明奈。“我失蹤了怎麽久,為什麽沒來找我?我不是重點監視對象嗎?你的責任感去哪了?”
“被你吃了。”明奈毫不猶豫的回道。
這句話不應該是被狗吃了嗎?他的意思是……
看到我的表情明奈就知道我想到了什麽。
“我可什麽都沒說,你就怎麽急著對號入座,我也沒辦法。”見我要開口反駁,明奈見好就收,轉移了話題沒給我反駁的機會。“你這不是自己回來了嗎?何必浪費人力資源去找你?反正你莫名消失也不是一次兩次。我們要遵守我國戒奢崇儉的良好美德。所以消失怎麽久查到什麽了嗎?”
“我剛回來你也不關心一下我遇到什麽就壓榨我。你是人嗎?”我拍了拍桌子以示強調。
明奈眼睛都沒抬一下,平靜的說:“用你的話來說就是當最基礎的事物失而複得,人們不會高唱讚歌,也不會歡呼慶祝,隻會留下時間讓它麵對兵荒馬亂,這就是最大的慈善。”
我沒好氣的把navi給的資料扔給了明奈。雖然我不喜歡明奈,但畢竟他是執法人員,阿韋拉這件事得有人查。
想到這我眼神微閃,雖然我不確定我所見所聞的真假性,但是我最好做我覺得對的事,萬一是真的呢?後悔莫及可不是一個好的體驗。
我要努力做我認為正確的事。
這裏有個漏洞,而隻要有一個人能鑽這個漏洞就有可能有第二個,第三個……
這關係網在我的眼裏是不公正的象征,而這個不公正已經極大的影響了他人的權益。我不確定該怎麽處理。
我看向明奈。作為公正象征的執法人員,他應該知道該怎麽處理對嗎?
隨之明奈隻是隨便翻了幾眼,就將其扔到了一邊。“就這?我讓你查的是殺他的凶手不是他是誰。”
我們很難定義劃分什麽算合理的,正確的和被允許的那個界限,但當一樣東西越界時我們一般能清楚的意識到。
我不確定該怎麽處理不代表我感覺我到這有問題!
就這?什麽叫就這?
“阿韋拉是一個窮凶極惡卻逃脫於法律之外的人。作為法律人你對待司法漏洞的態度是就這?你有認真看嗎?!不想想該怎麽處理嗎?”我憤怒的表達了我的不解。
“這可不是我的工作。道格·拉森說過完成不可能的工作就意味著老板會把這項工作加進你的日常工作裏。你說過管自己不該管的事要麽自討苦吃,要麽增高他人對你的期望值。兩個都不是好事。”
“你的工作?”我有些懷疑我聽錯了。作為執法人員掃黑除惡不就是他的工作嗎?這麽沒有責任心的發言在情理之中,但感覺著實不應該。
“執法人員也是人,精力是有限的。我的工作是調查凶案。關係網及司法漏洞你應該找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明奈漠不關心的表達完自己的見解後,對我的反應發出了質疑。“哦,你不也應該漠不關己,高高掛起嗎?”
我曾經到底是個這麽樣的人啊?
“可是這是國家政策重點打擊的行為啊!”
“對啊。所以有專業團隊管。別在這裏進行道德綁架。這不是我負責的板塊……”明奈有些不耐煩了。
“你可是執法人員啊!作為社會主義的接班人你公正廉明的美好品德呢?”
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不高興時,理性思維被拋擲腦後。很明顯明奈已經不耐煩了。他有自己的想法,我應該讓他主動願意改變他的想法,而不是嚐試辯駁他的認知。因為即使我辯贏了,他也不會改變他的行為。
更何況我質問的語氣和攻擊的態度已經讓他開始防備了。
明奈:“再說一遍,我也是人!精力有限。我是執法人員,這事很明顯是司法漏洞。先處理完自己的工作,別多管閑事,能保證效率,這才是不浪費國家資源。這才是廉明。”
我:“這是法治社會,應當公平公正!如果所有執法人員都像你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司法秩序會被特權階級玩壞的!”
“那你就去找該管這件事的人啊!”明奈停頓了一會。想起了我的狀況,意識到這不太現實。他無奈的歎口氣,稍為控製了一下自己的情緒。“聽著。什麽叫法治?法治是對於私權而言,隻要法律沒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權利。對於公權而言,隻要法律沒有授權的都是被禁止的。聽清楚嗎?
所以法律有要求我加班加點工作嗎?選擇要不要加班做額外的工作是我的個人權益。隻要法律沒有禁止,這就是我的權利。”
“但權利既包括法定權利,還包括道德權利。手握鐵證卻毫不作為,身為執法人員,社會生活能不能容忍這種行為?”其實我也無法理解為什麽我會如此生氣。他有他的道理,我是有點無理取鬧了。但是……但是總有一個聲音在告訴我他不該是這樣的……不該啊!
“可以!自保這不構成犯罪,不是嗎?”明奈回答的斬釘截鐵,但我卻覺得他言不由衷。
“可是他們犯罪呀。”我不可思議的開口。我不知道令我驚訝的是表麵上明奈不願管事的態度,還是……什麽更深的東西……那個一直在告訴我他不該如此的聲音。“有這麽大權利更改審判結果。很明顯是在司法機關中的人幹的。
你看看他們這是在幹什麽?完全把法治的定義翻過來了。對於私權而言,隻要法律沒允許的,就是被禁止的。對於公權而言,隻要法律沒有禁止的,就是我可以幹的。這還叫法治嗎?”
明奈麵上中帶著不耐煩以及冷漠,但他聲音中微弱的顫抖似乎在講述一個不同的故事。
“聽著,我很想管這件事情。但是他們的權益這麽大,我管了也不會有什麽用。為了保證公民的權益司法解釋特別規定,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的申訴權利應當依法保護。對其正當申訴不能不加分析的認為是不認罪悔改。
這條法令很重要,因為它保護了普通民眾的權益,但任何東西都有兩麵性。哪怕我能讓他們入獄,他們也有辦法繼續申訴。就像這鐵證如山的案件,也帶權益關係的博弈下,被扭曲的結果。
我完全沒有趟這渾水的必要。這關係網裏麵設計的權貴任何一個都可以輕易的對付我。我也是個人,想守護我在意的東西。我……無法再一次賭上一切了……”明奈頓了一下,好像意識自己說了些不該說的。
他話鋒一轉,再次變得冷漠。“更何況就算我成功了,有什麽好處?三敗俱傷?他們不會放過我的。他們也倒黴了。最後我們司法的公信力是不是也被打擊了?瘋子,這世界上不是一切都講道理的。符合邏輯的是少數。瘋狂的,魔幻的,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