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頭電子鍾過了六點半,外麵暮色四合。程立覺得有點煩躁,下床推開窗點了一根煙,抽得有點急了,被嗆到,他咳嗽了幾聲,再抬眼卻看見沈尋站在花園裏。
人麵桃花相映紅。藍的是朦朧夜色,紅的是一樹嫣然,粉的是她俏生生一張嬌顏,點亮了這原本尋常的夜晚。
或許,她就是個迷了路的精靈,糊裏糊塗,才走到了他這裏。
“這位老板,天色已晚,借住一宿可以嗎?”她仰著頭,聲音清脆。
他在煙霧裏眯起眼,嘴角微彎。
“可以。”他答。
“那麻煩您下來開下門,我沒帶鑰匙。”
“笨蛋。”他低罵了一聲。下樓梯的時候,嘴角的弧度更彎了。
“我回局裏拿了下電腦和衣服,今天晚上要幫國際組的人做個采訪,還去超市買了些菜和水果。”
她換了鞋,拎起大包小包要往廚房跑,卻被他攔住了:“我來吧。”
塑料袋裏的東西都收拾完,冰箱幾乎都被塞滿了。
“我從來沒買過這麽多東西。”他有些無語。
“這才是家該有的樣子啊,”廚房暖黃色的燈光下,她笑吟吟地看著他,“你餓不餓,我做飯給你吃?”
他回想了下冰箱裏那堆食材:“我想吃酸辣土豆絲。”
“土豆絲可以,不過不能放辣,不利於傷口恢複。”她利落修正。
他點點頭,表示接受。
“好了,程立小朋友,請你到客廳看會兒動畫片,別在這兒給姐姐添亂。”她把他推出廚房,拉上門。
電視上正在演《貓和老鼠》,已經播了幾十年的動畫片。廚房亮堂堂的,漸漸傳來食物的香氣,纖細的身影在裏麵忙忙碌碌。
他忽然想起小時候,媽媽也是這樣準備著晚飯,他捧著一袋薯片,看著同樣的動畫片,笑成一個小傻子。那時他不知道世界上還有黑暗角落,有人會用生命維護現世安穩,而那樣的人會與他有血脈聯係。
——這才是家該有的樣子啊。
他耳畔響起她的聲音,嬌嬌柔柔的。
人間煙火,現實溫暖。這一刻,他也很想就這樣沉溺。不去想從前未解的噩夢,不去想未來還要麵對的血雨腥風,隻是手臂上隱隱作痛的傷口會時刻提醒他肩上背負的重擔。
吃完晚餐收拾完,沈尋問程立:“能不能借你的書房一用?我要幹點活。”
他點點頭,帶她上二樓的書房。房子是黑白灰的北歐現代風,書房更是極簡,除了一張書桌,就是一台cd機和音響,一排光碟架,以及牆上掛著的一幅畫。
沈尋走到那幅畫前,靜靜打量。畫的是一個小女孩站在街邊看著天空,天上飛過一輛汽車,汽車上的男人低頭看著她,色彩鮮豔夢幻。
“感覺很像夏加爾,”她開口,看到畫下方qm字母的署名,心中一動,“這是喬敏畫的?”
“嗯,她從小喜歡畫畫,去年我生日送了這幅給我。”程立答。
“她有點天分,”沈尋由衷誇獎,視線落在光碟架上,“《美麗中國》《地球脈動》……你居然收藏了這麽多紀錄片,有些我家也有。”
“是嗎?”程立答,“紀錄片可以讓心靈安靜。”
沈尋驀然看向他,眼中情緒湧動:“我媽媽說過同樣的話,她是紀錄片導演。”
“是她嗎?”程立抬手,指向一張光碟。
沈尋盯著那個熟悉的名字,鼻子微酸:“嗯。”
“自成風格,我很喜歡。”程立輕輕答。
“謝謝,”沈尋平複了情緒,抬手看了下表,“我要往巴黎打個采訪電話。”
程立點點頭,替她帶上房門。
等沈尋采訪完並整理好記錄,已經晚上九點半。她開門去倒水喝,聽到浴室裏有嘩嘩的水聲,大概是程立在洗澡。
她又回到書房,在椅子上躺了會兒,瞅見一旁的cd機,起身按了播放鍵。
熟悉又靜謐的旋律緩緩回蕩在房間裏,清亮虔誠的詠唱,讓她聽得入神。
是天使之翼合唱團libera的i vow to thee,my country.。
——我向你起誓,我的國。我要奉獻出我全然、完整、至臻的愛。這愛毫無疑問,這愛經得起考驗,這愛永不動搖,這愛不計代價,這愛永不屈服,直至最後的犧牲。
一曲終了,旋律又重複響起。原來是被設置了循環播放。沈尋忍不住揣測,程立是懷著什麽心情,把這首歌聽了一遍又一遍。
她想起她問他為什麽做警察,他那句輕描淡寫的“我願意”。
她想起她拿大麻的事和王小美開玩笑時,他生氣的樣子。
她想起今早他帶著傷審訊,燈光下有些疲憊的神色。
這個男人,完全不是他所表現的那麽淡漠,他的內心,比誰都要火熱。
心念一動,她起身開了房門,卻看見程立靠在樓梯口的牆邊,靜靜地抽煙,像是在門外已經站了一會兒。
他側首看向她:“上次聽這首歌,還是三個月前。”
“發生了什麽事?”沈尋問。
“隊裏一位老警察去世了,肝癌,一輩子就撲在緝毒這件事情上。我剛到這裏時,是他帶的我,就像我師傅一樣。”他抽了口煙,眸色深沉,“他40歲的時候,被毒販報複,老婆孩子都被撞死了。所有人都以為他會崩潰,但是他又兢兢業業地幹了十幾年。他跟我說,從他家人去世的那天起,他覺得自己也發生了某種變化,變成一個更好的警察。因為沒有了牽掛,所以少了猶豫,少了顧忌,永遠都衝在最前麵。麵對那些鎖著的、背後不知是什麽危險的門,麵對舉起的刀槍,他不再有絲毫退縮的念頭。”
“所以,你現在也是這樣嗎?總是不眠不休,拚命往前衝?”沈尋走到他麵前,抬頭看向他,“但是,活著很好啊。多活一天,就多一點可能。每個人都是肉身,會病、會死、會遭遇橫禍,會一覺睡過去再也醒不過來。五十年和十五年有什麽區別?關鍵在於,在遇到喜歡的人的時候,有沒有用力抓住他的手;在遇到喜歡做的事情時,有沒有全身心投入過,即使會失敗。”
那一瞬間,不知是不是她的錯覺,他黑色的眼眸裏起了波瀾。
她走得更近了一些,直到近得能伸出雙臂,毫不費力地抱住他。
“程隊,辛苦了,”她的聲音在他的胸口震動,“即使你等的人不會再回來,你也要努力好好活著。”
這世上男男女女那麽多,擁抱和親吻都太輕易。可能夠讓我們拿出一生去等待與守護的,少之又少。
這個夜晚,她很想沉溺在這個寬闊溫暖的懷抱裏,永不分離。但是,她還是鬆開了手,道了聲晚安。
而程立目送她離開的身影,久久未動。
第二天中午吃過飯,程立就打算回局裏。王小美看到他們同時到辦公室,恨不得衝上來問個究竟,但看到程立麵無表情的臉,又把滿肚子的疑問都吞了下去。
沈尋看著她和張子寧坐立難安的樣子,給她發了條微信:一、程隊傷口感染發燒,我照顧了下;二、什麽都沒有發生。
王小美把手機拿給張子寧看,二人都是一臉失望。
沈尋去完洗手間回來,才發現護手霜可能忘在程立家了。她琢磨著回去拿太麻煩,決定下班去趟市中心。
景清市的百貨商場有一些年頭了,好在東西還算全,她買到習慣用的牌子。出門的時候天色已晚,商場前麵在修地鐵,安插了一排藍色的圍欄,要打車得穿過小巷去馬路對麵。
地麵坑坑窪窪,因為下過一陣雨,有些地方格外泥濘。沈尋踮著腳小心翼翼地走,聽到包裏手機振動,拿起來看,是程立打過來的。
她正要接起來,一旁突然躥出一個人,一把奪過她的手機就跑。
“站住!還我手機!”她怔了一秒後,拔腿就追了上去。幸好她穿的是球鞋,平時也保持運動,那人個子矮腿短,一時也沒能甩開她。
就這樣追進另一條小巷,那人突然停了下來,轉身看向她。沈尋愣住——是個女孩子,正凶巴巴地瞪著她。
女孩子後麵還站著兩個高個子的女生,染著淺色頭發,塗著很深的眼影。
“把手機還給我。”沈尋冷冷開口。
其中一個高個子女生看著她:“就不給,你能把我們怎麽樣?”
“拿來,”沈尋伸出手,“你們要錢,我就給錢,但把手機給我留下。”
“程隊的女人挺厲害啊,”矮個子女生睨著她,舉起手機,“你這裏麵是有裸照還是什麽啊,這麽緊張。”
“我不是心疼手機,我裏麵有工作時拍的照片和記錄的東西,你們讓我上傳到雲裏就可以,手機拿去好了。”沈尋答。
“你有病吧,還上傳到雲,”那女孩大笑,“我們就是來教訓你的,賤女人,搶別人的男人!”
眼見她拿起手機要往地上砸,沈尋撲了過去,死死抓住手機,但旁邊兩個女孩上前拽住了她,一個拉她的衣服,一個抓她的頭發。她拚命掙紮,卻還是眼睜睜地看著手機被砸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那矮個女生似乎還不解氣,在屏幕上狠狠跺了幾腳。
沈尋見狀,眼睛都紅了,不管不顧地衝上前,推了她一把,把手機搶到手裏。
“神經病!”那女孩摔了個四腳朝天,爬起來就給了沈尋一個耳光,卻看見她驀地抬起眼,那目光像要殺人一樣。
“你讓喬敏給我滾出來。”沈尋吐出幾個字,幾乎咬牙切齒。
“你搶她男人還這麽理直氣壯啊!”一個高個子女生罵,“她犯不著出來見你,有我們給她出氣就夠了。”
“你告訴她,她這種垃圾行為,根本配不上程立。”沈尋冷冷出聲。
“你說誰垃圾?”拐彎處走出一個人,正是喬敏。
“說的就是你,垃圾。”沈尋冷笑。
“你……”喬敏剛揚起手,就看到沈尋身後的人,頓時僵在那裏,悻悻地放下手。
“你們在幹什麽?”程立走過來,看到沈尋臉上的紅印和淩亂的頭發,黑眸頓時一沉。
“我們就是教訓教訓她,仗著自己有點姿色、會寫點東西就跑到這兒來發浪,”矮個子女生瞅著沈尋,憤憤不平,“不就是投胎投得好嘛,嘚瑟。”
“沒想到你這麽嫉妒我啊,”沈尋看著喬敏,目光如刀,“你就隻會怪自己命不好?你以為我是錦衣玉食的大小姐,什麽苦都沒吃過?我告訴你,我在你遇到程立的年紀時,被變態綁架,關在地下室裏,不聽話就拿鞭子抽我,我媽為了找我出車禍死了,我整整看了一年的心理醫生,同時也發現我爸不是我以為的那個好丈夫、好男人。我會拚命搶我的手機,是因為那裏麵有我的工作成果。會寫點字?你以為當記者很輕鬆嗎?你們在酒吧鬼混的時候,我在熬夜寫稿;為了在群訪的時候搶到一個提問的機會,耳環都被扯掉;人們以為的光鮮人物,私下卻會對我動手動腳、張著臭嘴要上來摟摟抱抱;出差做調查,怕被人發現要翻圍牆,差點摔骨折;住三十塊錢一晚的旅館,老鼠都在床下跑;在國外遇到動亂,差點就沒命。”
“這世上每個人都不容易,但人都更關注自己的傷口,”她看著愣住的喬敏,指了指程立,“我喜歡他,是因為我覺得我有能力去喜歡他,我有能力去照顧他,替他分擔,是因為在欣賞他的同時,我也會因為這一份欣賞而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好。如果有一天,你喬敏也變得強大,歡迎你來和我競爭,而不是用這種幼稚的、不上台麵的做法。”
她說完轉身就走,夜色裏的背影單薄卻倔強。
喬敏瞅了一眼沉著臉的男人,上前囁嚅著開口:“程……”
“喬敏,我耐心有限,你適可而止。”程立的聲音裏透著寒意,森冷的目光讓人心生懼意。喬敏從沒見過他對自己有這麽大的怒氣,被驚得渾身一顫。
沈尋走到路口,聽到背後略帶低啞的嗓音:“我送你回去。”
“不用。”她淡聲拒絕,甚至沒有回頭看他。
“你這樣,我不放心。”程立眉心蹙起。
路燈下,她一身狼狽。衣服上都是泥汙,臉上的印痕更深了,長發也淩亂得不像話,連肩膀上都掉著幾根發絲,大概是剛才拉扯掉的。
“我這樣是拜您所賜,”她低頭看著碎裂的手機,“我的手機壁紙是我媽媽的照片,被她們踩了好幾腳。”
她語氣裏的委屈,讓程立的胸口一顫。
“我剛才講了那麽多,說得那麽好聽,”她自嘲一笑,“其實對你而言,我又比喬敏好得了多少。”
“許澤寧走的時候對我說,也許我喜歡你,隻是我老毛病犯了,一直想尋找新鮮刺激,想找一個讓我停留下來的理由。也許他是對的,”她的聲音裏透著疲憊,“程立,你這麽好,我不該喜歡你,也許我根本沒有能力喜歡你。”
眼前纖細的肩膀,在夜風中微微顫抖,像枝頭被雨打風吹的小小花朵,快要支撐不住。程立從未見過她這樣一蹶不振的模樣,仿佛被抽掉了生氣,脆弱、退縮。
他正要上前一步,卻見她揚起手,攔下一輛出租車,她拉開車門坐了進去,徑自離開。
夜還未深,這座邊城的街頭已經寥落。不遠處隻有一攤流動大排檔,丈夫在賣力炒菜,妻子一聲接一聲地吆喝,希望在收攤前多單生意,又不忘拿起並不幹淨的毛巾,替丈夫擦汗。
他竟然有些眼紅。
站在街頭,他抽完一支煙,迷霧升騰裏藏著一雙苦澀黑眸。
他想起她抱著他,語氣溫柔地說,程隊,辛苦了。
還有她說,程立,我喜歡你。程立,你這麽好,我不該喜歡你。
他不想承認,她離開時放棄的表情,像一把鈍刀子割在他心口,一抽一抽地疼。
手機振動,他接起來,那頭是劉征明:“程立,明天跟我去省廳開會。”
他應了一聲,掛掉電話,戴上頭盔。摩托車低沉的轟鳴劃過夜色,漸行漸遠。
北京的春天,仍帶著清冽的涼意。走出航站樓,迎麵而來的風吹亂了頭發,沈尋停下來紮了個馬尾,就看到李萌的車滑到眼前。車窗下沉,露出一張精致的麵孔,紅唇黑發,惹得一旁等車的人也紛紛注目。
“北京歡迎您。”李萌衝著她一笑,千嬌百媚。
沈尋拉上車門,把背包往後座一扔,找了個最舒服的姿勢靠在前座上。
“什麽情況啊,灰頭土臉的,”李萌邊踩油門邊瞥了她一眼,“知道的清楚你是出差采訪了,不知道的還以為你是淪落紅塵曆盡滄桑呢。”
“你說你一賣廣告的什麽時候學會咬文嚼字了?”沈尋輕嗤。
“賣廣告的怎麽了?”李萌被氣著了,“要沒我們努力工作,你工資誰發啊?哎,我說你這人犯什麽病啊,一回來就嗆我。哦,難不成是沒能拿下程隊,欲求不滿了?”
沈尋瞅了她一眼,沒說話。
“我跟你說,不要著急,來日方長,”李萌把飲料架上的奶茶遞給她,“你不是還要回去嘛,你先幫我把沃森ceo的專訪做了,我一路護送你回雲南都行。”
“專訪時間定了嗎?”沈尋問。
“明天晚上或者後天上午,具體時間他們今天會確認。人家ceo去年達沃斯論壇的時候對你印象非常好,點名要你采訪他。沃森去年給我們投兩百萬,今年有意向簽一個翻倍的框架,接下來全靠大姐你了。唉,五百強就是財大氣粗。”
“也不見得是靠我,他們今年的戰略重點定在中國,本來就有宣傳推廣的需求。”沈尋吸了口奶茶,慢條斯理地嚼珍珠,“你怎麽會想起來買奶茶?”
“關鍵我們也未必是唯一的選擇啊,所以周總一聽對方提你的名字,立馬讓我跟鄭老師提讓你回來援助。至於奶茶,”李萌揚起嘴角,“我估計你在追愛的過程中心裏苦,給你加點甜。”
“我謝謝你。”沈尋低頭,狠狠喝了一大口。
程立從省廳開完會回到景清,已經是下午五點多了。他先回了趟辦公室,看到沈尋桌上幹幹淨淨的,沒有電腦,也沒有她喝水的保溫杯。
“小美,她人呢?”他問。
“尋姐嗎?”王小美驚訝地看著他,“她早上就回北京了啊,你不知道?”
程立一怔,隨即黑眸微沉:“我知道,忘了。”
他走到自己辦公桌前坐下,攤開筆記本,開始梳理今天的會議內容。
二十分鍾過去,握著的筆還是停留在剛開始寫下的那行字。手邊是王小美沏上的茶,他慣喝的金駿眉,卻不知怎麽變得格外苦澀。
他麵無表情地看向外麵那張空無一物的桌子和那把空著的椅子。
窗外,開始淅淅瀝瀝下起了雨。從天亮下到天黑,從大雨如注到潤物無聲。
一盞台燈照亮小小角落,辦公室裏隻剩下他一個人。他斂住心神,專心對待手裏的檔案。
手機屏幕亮起,他心裏一動。拿起來看,是新聞app的整點推送。
門口傳來兩下敲擊聲,是劉征明。
“對了,今天一直開會忘記跟你說了,沈尋單位領導說有要緊的事需要她回去一趟,不確定還回不回來,不過我想你應該知道吧,”他在門邊打招呼,“還沒吃晚飯?”
“嗯,沒覺得餓,你先走吧。”程立抬眼看向他,語氣淡淡的。
劉征明點頭,臨走前囑咐了下:“當心身體,傷還沒好呢。”
程立放下手中的筆,從煙盒裏抽出一根煙,遞到唇邊,低頭點燃,深深吸了一口。
——也許我喜歡你,隻是我老毛病犯了,一直想尋找新鮮刺激,想找一個讓我停留下來的理由。
腦海中響起一道熟悉的聲音。
煙霧升騰,他眯起眼,瞅著手裏的卷宗,自嘲一笑。
這些嫌犯的名字裏應該再添一個——沈尋。
案情複雜,情節嚴重。也許,最終會成一樁懸案。
沈尋再回景清,已經是三天後。沃森那邊急著要把專訪發出來,她就幹脆留在北京,把這件事處理完才離開。
從機場到景清,需要將近一個半小時。不過幾天,高原熾烈的陽光,竟讓她有種久違的感覺。
車開到一半路程時,速度慢了下來,停停走走。
“堵車嗎?”她問司機。
“前麵收費站臨檢,估計是禁毒大隊收到什麽線報吧,”司機很有經驗地回答,瞅了下後視鏡,“排了這麽長的隊,真有運毒的,估計插翅難飛了。”
“哦,”沈尋輕應了一聲,轉而心念一動,從背包裏拿出相機,“師傅,我下來走一段,你到收費站再接我吧。”
“好吧。”司機雖然覺得有點奇怪,但還是同意了,還不忘叮囑,“姑娘,你不要亂拍啊,禁毒大隊那幫人規矩挺多的。”
“嗯,知道的。”她點頭一笑。
收費站已經不遠,沈尋走了七八十米,就看到收費崗亭旁一道挺拔高大的身影。
程立穿著黑色夾克,戴著墨鏡,英氣逼人。午後的陽光為他的側臉鑲上淡淡金邊。沈尋想起來,這令人眼熟的畫麵,大概出自年紀比她還要大的《壯誌淩雲》,二十多歲出頭的阿湯哥從戰機上下來,蛤蟆鏡下一張豪情萬丈傾國傾城的容顏。
她望著望著,嘴角忍不住綻放笑容,怎麽也收不住,像個傻子一樣,忘記矜持,忘記負氣。
他沒有看到她,轉頭和同事說話。
她舉起相機。
突然間,一記炸響綻開,像是哪個調皮孩子點了鞭炮。沈尋跟著手一抖,就聽見有人在喊:“是槍!”
又是一聲響,沈尋幾乎條件反射地同時按下快門,定格的圖像裏,年輕警察被子彈貫穿的肩頭綻放出血霧,融在陽光裏,灑出殘酷的豔色。
尖叫哭喊聲此起彼伏,長長的車隊,一時間退無可退,一輛輛車裏的人們亂作一團,生怕自己成為槍下無辜亡魂。
“退後,找掩護!”程立暴喝,抬手射擊壓住對方,一手迅速將傷員拉到警車後方。
江北靠在他旁邊,額頭上冒出一層汗:“特情沒說有槍。”
“你按住他的傷口,等救護車來。”程立把傷員交給他,起身繞到警車一側。
“老大,那兒有個孩子。”張子寧指了指一個方向。
離他們二十米遠的路邊,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站在那裏,像是嚇傻了,拚命地哭,他褲子還沒穿好,大概是剛才下車來撒尿。
“在對方射擊區,太危險了,”張子寧抹了把臉上的汗,“我去把他抱走。”
程立抬手按住他肩膀。
“我去。”他利落出聲。
他正要起身,對麵突然閃出一道白色的身影,衝向了那個孩子。那一瞬間,他的眸色驟然一沉,隨即低喝:“子寧,掩護!”
又是一陣綿密的槍聲。張子寧餘光瞥見那個抱孩子的人,也是臉色一變:“尋姐?”
隻見一發子彈就在她腳邊炸開,揚起塵土,張子寧的心幾乎跳到了嗓子眼,再看一旁的程立,他側顏緊繃,神色也是異常難看。
眼看沈尋帶著孩子連滾帶爬地躲到一輛車後麵,張子寧才呼出一口氣,但轉眼又差點被嚇得心跳停止。
隻見她向前探身,似乎想要往前夠剛才掉落的相機。
程立內心暗罵了一聲,黑眸緊緊盯著不遠處的女人,胸口急速起伏。
但她似乎不管不顧,一心要拿到那個該死的相機。
他咬牙,心裏測算了下距離,低聲吩咐:“子寧,掩護我。”
下一秒,他衝出掩護區域,飛奔向沈尋的方向,幾乎同時,子彈從他身側掠過,他拎起相機,就地打個滾,躲進車側麵,動作一氣嗬成。
張子寧看得心驚肉跳,握槍的手心滿是汗。
狙擊手這時已經到位,在警告無果的情況下利落扣動扳機。一記槍響,毒販車裏傳來一聲慘叫。半分鍾後,有兩個人舉著手下了車。張子寧和幾名警察迅速衝了上去,把他們壓在地上拷住。
離他們不遠的地方,沈尋看著眼前坐在地上的男人,說不出話來。男孩的媽媽來帶走孩子,連聲道謝,沈尋擺擺手,隻覺渾身發軟。危險解除,她才有些後怕,察覺自己整個人都在顫抖。
程立咬緊牙關,狠狠地盯著她,一雙黑眸裏起了紅霧,他臉上滿是汗和灰塵,讓他整個人更顯得野蠻和危險。
“沈尋,你真行,”他幾乎是從牙縫裏擠出字句,“你以為你是誰?英雄嗎?你是不想活了嗎?為了一個破相機,連命都不要了?”
“我離那孩子近……沒想太多。”她被他的怒氣嚇到,忐忑地開口。
“你腦子進水了嗎?我需要你多事?你知不知道你慢一秒,我就得給你收屍了?”程立胸口的火越燒越旺,“你不是滾回去了嗎?為什麽又回來?”
沈尋看著他,卻看到那雙黑眸裏,清清楚楚的驚慌和恐懼。
原來,他也會害怕嗎?他是在為她擔憂嗎?
這一霎,她滿心酸楚。
對不起,讓你擔心了。
她想開口,卻發不出聲音。有什麽哽在喉中,堵在心口。
見她不說話,他怒意更甚:“你給我滾!滾得越遠越好!別讓我再看到你!”
她卻笑了,水亮的眼眸裏映著他的身影。
沈尋身後,是藍天白雲,是遠處連綿的田野。人聲嘈雜,車隊又開始挪動,一旁的汽車也駛開。隻剩他們留在原地沒有動,仿佛電影畫麵裏亂世的一場久別重逢。
他不知道,原來她一個輕輕淺淺的笑,也可以令他驚心動魄。仿佛沉沉烏雲,被撕了一道口子,陽光一點點滲入,最後明媚得一塌糊塗。
“沈尋,”他喚她,聲音低啞,“你回來幹什麽呢?”
回到她的世界不好嗎?他已經不想再承受失去的痛苦。
“因為這裏有你。”她輕輕答。
我之所以尋覓遠方,是因為遠方有你。我之所以留在此地,是因為此地有你。平淡而漫長的歲月裏,總有什麽讓我們徘徊、困惑、疼痛、不知所措,原來,是遇到了愛。原來,是我遇到了你。
他看著她的眼,好深好黑。
看得她低下頭,望著他手裏的相機解釋:“這個相機是我爸送給我的,對不起,給你添麻煩了。”
她都不敢再看他,像隻犯了錯的小寵物,溫順可憐。
程立無聲地歎了口氣:“走吧。”
人麵桃花相映紅。藍的是朦朧夜色,紅的是一樹嫣然,粉的是她俏生生一張嬌顏,點亮了這原本尋常的夜晚。
或許,她就是個迷了路的精靈,糊裏糊塗,才走到了他這裏。
“這位老板,天色已晚,借住一宿可以嗎?”她仰著頭,聲音清脆。
他在煙霧裏眯起眼,嘴角微彎。
“可以。”他答。
“那麻煩您下來開下門,我沒帶鑰匙。”
“笨蛋。”他低罵了一聲。下樓梯的時候,嘴角的弧度更彎了。
“我回局裏拿了下電腦和衣服,今天晚上要幫國際組的人做個采訪,還去超市買了些菜和水果。”
她換了鞋,拎起大包小包要往廚房跑,卻被他攔住了:“我來吧。”
塑料袋裏的東西都收拾完,冰箱幾乎都被塞滿了。
“我從來沒買過這麽多東西。”他有些無語。
“這才是家該有的樣子啊,”廚房暖黃色的燈光下,她笑吟吟地看著他,“你餓不餓,我做飯給你吃?”
他回想了下冰箱裏那堆食材:“我想吃酸辣土豆絲。”
“土豆絲可以,不過不能放辣,不利於傷口恢複。”她利落修正。
他點點頭,表示接受。
“好了,程立小朋友,請你到客廳看會兒動畫片,別在這兒給姐姐添亂。”她把他推出廚房,拉上門。
電視上正在演《貓和老鼠》,已經播了幾十年的動畫片。廚房亮堂堂的,漸漸傳來食物的香氣,纖細的身影在裏麵忙忙碌碌。
他忽然想起小時候,媽媽也是這樣準備著晚飯,他捧著一袋薯片,看著同樣的動畫片,笑成一個小傻子。那時他不知道世界上還有黑暗角落,有人會用生命維護現世安穩,而那樣的人會與他有血脈聯係。
——這才是家該有的樣子啊。
他耳畔響起她的聲音,嬌嬌柔柔的。
人間煙火,現實溫暖。這一刻,他也很想就這樣沉溺。不去想從前未解的噩夢,不去想未來還要麵對的血雨腥風,隻是手臂上隱隱作痛的傷口會時刻提醒他肩上背負的重擔。
吃完晚餐收拾完,沈尋問程立:“能不能借你的書房一用?我要幹點活。”
他點點頭,帶她上二樓的書房。房子是黑白灰的北歐現代風,書房更是極簡,除了一張書桌,就是一台cd機和音響,一排光碟架,以及牆上掛著的一幅畫。
沈尋走到那幅畫前,靜靜打量。畫的是一個小女孩站在街邊看著天空,天上飛過一輛汽車,汽車上的男人低頭看著她,色彩鮮豔夢幻。
“感覺很像夏加爾,”她開口,看到畫下方qm字母的署名,心中一動,“這是喬敏畫的?”
“嗯,她從小喜歡畫畫,去年我生日送了這幅給我。”程立答。
“她有點天分,”沈尋由衷誇獎,視線落在光碟架上,“《美麗中國》《地球脈動》……你居然收藏了這麽多紀錄片,有些我家也有。”
“是嗎?”程立答,“紀錄片可以讓心靈安靜。”
沈尋驀然看向他,眼中情緒湧動:“我媽媽說過同樣的話,她是紀錄片導演。”
“是她嗎?”程立抬手,指向一張光碟。
沈尋盯著那個熟悉的名字,鼻子微酸:“嗯。”
“自成風格,我很喜歡。”程立輕輕答。
“謝謝,”沈尋平複了情緒,抬手看了下表,“我要往巴黎打個采訪電話。”
程立點點頭,替她帶上房門。
等沈尋采訪完並整理好記錄,已經晚上九點半。她開門去倒水喝,聽到浴室裏有嘩嘩的水聲,大概是程立在洗澡。
她又回到書房,在椅子上躺了會兒,瞅見一旁的cd機,起身按了播放鍵。
熟悉又靜謐的旋律緩緩回蕩在房間裏,清亮虔誠的詠唱,讓她聽得入神。
是天使之翼合唱團libera的i vow to thee,my country.。
——我向你起誓,我的國。我要奉獻出我全然、完整、至臻的愛。這愛毫無疑問,這愛經得起考驗,這愛永不動搖,這愛不計代價,這愛永不屈服,直至最後的犧牲。
一曲終了,旋律又重複響起。原來是被設置了循環播放。沈尋忍不住揣測,程立是懷著什麽心情,把這首歌聽了一遍又一遍。
她想起她問他為什麽做警察,他那句輕描淡寫的“我願意”。
她想起她拿大麻的事和王小美開玩笑時,他生氣的樣子。
她想起今早他帶著傷審訊,燈光下有些疲憊的神色。
這個男人,完全不是他所表現的那麽淡漠,他的內心,比誰都要火熱。
心念一動,她起身開了房門,卻看見程立靠在樓梯口的牆邊,靜靜地抽煙,像是在門外已經站了一會兒。
他側首看向她:“上次聽這首歌,還是三個月前。”
“發生了什麽事?”沈尋問。
“隊裏一位老警察去世了,肝癌,一輩子就撲在緝毒這件事情上。我剛到這裏時,是他帶的我,就像我師傅一樣。”他抽了口煙,眸色深沉,“他40歲的時候,被毒販報複,老婆孩子都被撞死了。所有人都以為他會崩潰,但是他又兢兢業業地幹了十幾年。他跟我說,從他家人去世的那天起,他覺得自己也發生了某種變化,變成一個更好的警察。因為沒有了牽掛,所以少了猶豫,少了顧忌,永遠都衝在最前麵。麵對那些鎖著的、背後不知是什麽危險的門,麵對舉起的刀槍,他不再有絲毫退縮的念頭。”
“所以,你現在也是這樣嗎?總是不眠不休,拚命往前衝?”沈尋走到他麵前,抬頭看向他,“但是,活著很好啊。多活一天,就多一點可能。每個人都是肉身,會病、會死、會遭遇橫禍,會一覺睡過去再也醒不過來。五十年和十五年有什麽區別?關鍵在於,在遇到喜歡的人的時候,有沒有用力抓住他的手;在遇到喜歡做的事情時,有沒有全身心投入過,即使會失敗。”
那一瞬間,不知是不是她的錯覺,他黑色的眼眸裏起了波瀾。
她走得更近了一些,直到近得能伸出雙臂,毫不費力地抱住他。
“程隊,辛苦了,”她的聲音在他的胸口震動,“即使你等的人不會再回來,你也要努力好好活著。”
這世上男男女女那麽多,擁抱和親吻都太輕易。可能夠讓我們拿出一生去等待與守護的,少之又少。
這個夜晚,她很想沉溺在這個寬闊溫暖的懷抱裏,永不分離。但是,她還是鬆開了手,道了聲晚安。
而程立目送她離開的身影,久久未動。
第二天中午吃過飯,程立就打算回局裏。王小美看到他們同時到辦公室,恨不得衝上來問個究竟,但看到程立麵無表情的臉,又把滿肚子的疑問都吞了下去。
沈尋看著她和張子寧坐立難安的樣子,給她發了條微信:一、程隊傷口感染發燒,我照顧了下;二、什麽都沒有發生。
王小美把手機拿給張子寧看,二人都是一臉失望。
沈尋去完洗手間回來,才發現護手霜可能忘在程立家了。她琢磨著回去拿太麻煩,決定下班去趟市中心。
景清市的百貨商場有一些年頭了,好在東西還算全,她買到習慣用的牌子。出門的時候天色已晚,商場前麵在修地鐵,安插了一排藍色的圍欄,要打車得穿過小巷去馬路對麵。
地麵坑坑窪窪,因為下過一陣雨,有些地方格外泥濘。沈尋踮著腳小心翼翼地走,聽到包裏手機振動,拿起來看,是程立打過來的。
她正要接起來,一旁突然躥出一個人,一把奪過她的手機就跑。
“站住!還我手機!”她怔了一秒後,拔腿就追了上去。幸好她穿的是球鞋,平時也保持運動,那人個子矮腿短,一時也沒能甩開她。
就這樣追進另一條小巷,那人突然停了下來,轉身看向她。沈尋愣住——是個女孩子,正凶巴巴地瞪著她。
女孩子後麵還站著兩個高個子的女生,染著淺色頭發,塗著很深的眼影。
“把手機還給我。”沈尋冷冷開口。
其中一個高個子女生看著她:“就不給,你能把我們怎麽樣?”
“拿來,”沈尋伸出手,“你們要錢,我就給錢,但把手機給我留下。”
“程隊的女人挺厲害啊,”矮個子女生睨著她,舉起手機,“你這裏麵是有裸照還是什麽啊,這麽緊張。”
“我不是心疼手機,我裏麵有工作時拍的照片和記錄的東西,你們讓我上傳到雲裏就可以,手機拿去好了。”沈尋答。
“你有病吧,還上傳到雲,”那女孩大笑,“我們就是來教訓你的,賤女人,搶別人的男人!”
眼見她拿起手機要往地上砸,沈尋撲了過去,死死抓住手機,但旁邊兩個女孩上前拽住了她,一個拉她的衣服,一個抓她的頭發。她拚命掙紮,卻還是眼睜睜地看著手機被砸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那矮個女生似乎還不解氣,在屏幕上狠狠跺了幾腳。
沈尋見狀,眼睛都紅了,不管不顧地衝上前,推了她一把,把手機搶到手裏。
“神經病!”那女孩摔了個四腳朝天,爬起來就給了沈尋一個耳光,卻看見她驀地抬起眼,那目光像要殺人一樣。
“你讓喬敏給我滾出來。”沈尋吐出幾個字,幾乎咬牙切齒。
“你搶她男人還這麽理直氣壯啊!”一個高個子女生罵,“她犯不著出來見你,有我們給她出氣就夠了。”
“你告訴她,她這種垃圾行為,根本配不上程立。”沈尋冷冷出聲。
“你說誰垃圾?”拐彎處走出一個人,正是喬敏。
“說的就是你,垃圾。”沈尋冷笑。
“你……”喬敏剛揚起手,就看到沈尋身後的人,頓時僵在那裏,悻悻地放下手。
“你們在幹什麽?”程立走過來,看到沈尋臉上的紅印和淩亂的頭發,黑眸頓時一沉。
“我們就是教訓教訓她,仗著自己有點姿色、會寫點東西就跑到這兒來發浪,”矮個子女生瞅著沈尋,憤憤不平,“不就是投胎投得好嘛,嘚瑟。”
“沒想到你這麽嫉妒我啊,”沈尋看著喬敏,目光如刀,“你就隻會怪自己命不好?你以為我是錦衣玉食的大小姐,什麽苦都沒吃過?我告訴你,我在你遇到程立的年紀時,被變態綁架,關在地下室裏,不聽話就拿鞭子抽我,我媽為了找我出車禍死了,我整整看了一年的心理醫生,同時也發現我爸不是我以為的那個好丈夫、好男人。我會拚命搶我的手機,是因為那裏麵有我的工作成果。會寫點字?你以為當記者很輕鬆嗎?你們在酒吧鬼混的時候,我在熬夜寫稿;為了在群訪的時候搶到一個提問的機會,耳環都被扯掉;人們以為的光鮮人物,私下卻會對我動手動腳、張著臭嘴要上來摟摟抱抱;出差做調查,怕被人發現要翻圍牆,差點摔骨折;住三十塊錢一晚的旅館,老鼠都在床下跑;在國外遇到動亂,差點就沒命。”
“這世上每個人都不容易,但人都更關注自己的傷口,”她看著愣住的喬敏,指了指程立,“我喜歡他,是因為我覺得我有能力去喜歡他,我有能力去照顧他,替他分擔,是因為在欣賞他的同時,我也會因為這一份欣賞而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好。如果有一天,你喬敏也變得強大,歡迎你來和我競爭,而不是用這種幼稚的、不上台麵的做法。”
她說完轉身就走,夜色裏的背影單薄卻倔強。
喬敏瞅了一眼沉著臉的男人,上前囁嚅著開口:“程……”
“喬敏,我耐心有限,你適可而止。”程立的聲音裏透著寒意,森冷的目光讓人心生懼意。喬敏從沒見過他對自己有這麽大的怒氣,被驚得渾身一顫。
沈尋走到路口,聽到背後略帶低啞的嗓音:“我送你回去。”
“不用。”她淡聲拒絕,甚至沒有回頭看他。
“你這樣,我不放心。”程立眉心蹙起。
路燈下,她一身狼狽。衣服上都是泥汙,臉上的印痕更深了,長發也淩亂得不像話,連肩膀上都掉著幾根發絲,大概是剛才拉扯掉的。
“我這樣是拜您所賜,”她低頭看著碎裂的手機,“我的手機壁紙是我媽媽的照片,被她們踩了好幾腳。”
她語氣裏的委屈,讓程立的胸口一顫。
“我剛才講了那麽多,說得那麽好聽,”她自嘲一笑,“其實對你而言,我又比喬敏好得了多少。”
“許澤寧走的時候對我說,也許我喜歡你,隻是我老毛病犯了,一直想尋找新鮮刺激,想找一個讓我停留下來的理由。也許他是對的,”她的聲音裏透著疲憊,“程立,你這麽好,我不該喜歡你,也許我根本沒有能力喜歡你。”
眼前纖細的肩膀,在夜風中微微顫抖,像枝頭被雨打風吹的小小花朵,快要支撐不住。程立從未見過她這樣一蹶不振的模樣,仿佛被抽掉了生氣,脆弱、退縮。
他正要上前一步,卻見她揚起手,攔下一輛出租車,她拉開車門坐了進去,徑自離開。
夜還未深,這座邊城的街頭已經寥落。不遠處隻有一攤流動大排檔,丈夫在賣力炒菜,妻子一聲接一聲地吆喝,希望在收攤前多單生意,又不忘拿起並不幹淨的毛巾,替丈夫擦汗。
他竟然有些眼紅。
站在街頭,他抽完一支煙,迷霧升騰裏藏著一雙苦澀黑眸。
他想起她抱著他,語氣溫柔地說,程隊,辛苦了。
還有她說,程立,我喜歡你。程立,你這麽好,我不該喜歡你。
他不想承認,她離開時放棄的表情,像一把鈍刀子割在他心口,一抽一抽地疼。
手機振動,他接起來,那頭是劉征明:“程立,明天跟我去省廳開會。”
他應了一聲,掛掉電話,戴上頭盔。摩托車低沉的轟鳴劃過夜色,漸行漸遠。
北京的春天,仍帶著清冽的涼意。走出航站樓,迎麵而來的風吹亂了頭發,沈尋停下來紮了個馬尾,就看到李萌的車滑到眼前。車窗下沉,露出一張精致的麵孔,紅唇黑發,惹得一旁等車的人也紛紛注目。
“北京歡迎您。”李萌衝著她一笑,千嬌百媚。
沈尋拉上車門,把背包往後座一扔,找了個最舒服的姿勢靠在前座上。
“什麽情況啊,灰頭土臉的,”李萌邊踩油門邊瞥了她一眼,“知道的清楚你是出差采訪了,不知道的還以為你是淪落紅塵曆盡滄桑呢。”
“你說你一賣廣告的什麽時候學會咬文嚼字了?”沈尋輕嗤。
“賣廣告的怎麽了?”李萌被氣著了,“要沒我們努力工作,你工資誰發啊?哎,我說你這人犯什麽病啊,一回來就嗆我。哦,難不成是沒能拿下程隊,欲求不滿了?”
沈尋瞅了她一眼,沒說話。
“我跟你說,不要著急,來日方長,”李萌把飲料架上的奶茶遞給她,“你不是還要回去嘛,你先幫我把沃森ceo的專訪做了,我一路護送你回雲南都行。”
“專訪時間定了嗎?”沈尋問。
“明天晚上或者後天上午,具體時間他們今天會確認。人家ceo去年達沃斯論壇的時候對你印象非常好,點名要你采訪他。沃森去年給我們投兩百萬,今年有意向簽一個翻倍的框架,接下來全靠大姐你了。唉,五百強就是財大氣粗。”
“也不見得是靠我,他們今年的戰略重點定在中國,本來就有宣傳推廣的需求。”沈尋吸了口奶茶,慢條斯理地嚼珍珠,“你怎麽會想起來買奶茶?”
“關鍵我們也未必是唯一的選擇啊,所以周總一聽對方提你的名字,立馬讓我跟鄭老師提讓你回來援助。至於奶茶,”李萌揚起嘴角,“我估計你在追愛的過程中心裏苦,給你加點甜。”
“我謝謝你。”沈尋低頭,狠狠喝了一大口。
程立從省廳開完會回到景清,已經是下午五點多了。他先回了趟辦公室,看到沈尋桌上幹幹淨淨的,沒有電腦,也沒有她喝水的保溫杯。
“小美,她人呢?”他問。
“尋姐嗎?”王小美驚訝地看著他,“她早上就回北京了啊,你不知道?”
程立一怔,隨即黑眸微沉:“我知道,忘了。”
他走到自己辦公桌前坐下,攤開筆記本,開始梳理今天的會議內容。
二十分鍾過去,握著的筆還是停留在剛開始寫下的那行字。手邊是王小美沏上的茶,他慣喝的金駿眉,卻不知怎麽變得格外苦澀。
他麵無表情地看向外麵那張空無一物的桌子和那把空著的椅子。
窗外,開始淅淅瀝瀝下起了雨。從天亮下到天黑,從大雨如注到潤物無聲。
一盞台燈照亮小小角落,辦公室裏隻剩下他一個人。他斂住心神,專心對待手裏的檔案。
手機屏幕亮起,他心裏一動。拿起來看,是新聞app的整點推送。
門口傳來兩下敲擊聲,是劉征明。
“對了,今天一直開會忘記跟你說了,沈尋單位領導說有要緊的事需要她回去一趟,不確定還回不回來,不過我想你應該知道吧,”他在門邊打招呼,“還沒吃晚飯?”
“嗯,沒覺得餓,你先走吧。”程立抬眼看向他,語氣淡淡的。
劉征明點頭,臨走前囑咐了下:“當心身體,傷還沒好呢。”
程立放下手中的筆,從煙盒裏抽出一根煙,遞到唇邊,低頭點燃,深深吸了一口。
——也許我喜歡你,隻是我老毛病犯了,一直想尋找新鮮刺激,想找一個讓我停留下來的理由。
腦海中響起一道熟悉的聲音。
煙霧升騰,他眯起眼,瞅著手裏的卷宗,自嘲一笑。
這些嫌犯的名字裏應該再添一個——沈尋。
案情複雜,情節嚴重。也許,最終會成一樁懸案。
沈尋再回景清,已經是三天後。沃森那邊急著要把專訪發出來,她就幹脆留在北京,把這件事處理完才離開。
從機場到景清,需要將近一個半小時。不過幾天,高原熾烈的陽光,竟讓她有種久違的感覺。
車開到一半路程時,速度慢了下來,停停走走。
“堵車嗎?”她問司機。
“前麵收費站臨檢,估計是禁毒大隊收到什麽線報吧,”司機很有經驗地回答,瞅了下後視鏡,“排了這麽長的隊,真有運毒的,估計插翅難飛了。”
“哦,”沈尋輕應了一聲,轉而心念一動,從背包裏拿出相機,“師傅,我下來走一段,你到收費站再接我吧。”
“好吧。”司機雖然覺得有點奇怪,但還是同意了,還不忘叮囑,“姑娘,你不要亂拍啊,禁毒大隊那幫人規矩挺多的。”
“嗯,知道的。”她點頭一笑。
收費站已經不遠,沈尋走了七八十米,就看到收費崗亭旁一道挺拔高大的身影。
程立穿著黑色夾克,戴著墨鏡,英氣逼人。午後的陽光為他的側臉鑲上淡淡金邊。沈尋想起來,這令人眼熟的畫麵,大概出自年紀比她還要大的《壯誌淩雲》,二十多歲出頭的阿湯哥從戰機上下來,蛤蟆鏡下一張豪情萬丈傾國傾城的容顏。
她望著望著,嘴角忍不住綻放笑容,怎麽也收不住,像個傻子一樣,忘記矜持,忘記負氣。
他沒有看到她,轉頭和同事說話。
她舉起相機。
突然間,一記炸響綻開,像是哪個調皮孩子點了鞭炮。沈尋跟著手一抖,就聽見有人在喊:“是槍!”
又是一聲響,沈尋幾乎條件反射地同時按下快門,定格的圖像裏,年輕警察被子彈貫穿的肩頭綻放出血霧,融在陽光裏,灑出殘酷的豔色。
尖叫哭喊聲此起彼伏,長長的車隊,一時間退無可退,一輛輛車裏的人們亂作一團,生怕自己成為槍下無辜亡魂。
“退後,找掩護!”程立暴喝,抬手射擊壓住對方,一手迅速將傷員拉到警車後方。
江北靠在他旁邊,額頭上冒出一層汗:“特情沒說有槍。”
“你按住他的傷口,等救護車來。”程立把傷員交給他,起身繞到警車一側。
“老大,那兒有個孩子。”張子寧指了指一個方向。
離他們二十米遠的路邊,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站在那裏,像是嚇傻了,拚命地哭,他褲子還沒穿好,大概是剛才下車來撒尿。
“在對方射擊區,太危險了,”張子寧抹了把臉上的汗,“我去把他抱走。”
程立抬手按住他肩膀。
“我去。”他利落出聲。
他正要起身,對麵突然閃出一道白色的身影,衝向了那個孩子。那一瞬間,他的眸色驟然一沉,隨即低喝:“子寧,掩護!”
又是一陣綿密的槍聲。張子寧餘光瞥見那個抱孩子的人,也是臉色一變:“尋姐?”
隻見一發子彈就在她腳邊炸開,揚起塵土,張子寧的心幾乎跳到了嗓子眼,再看一旁的程立,他側顏緊繃,神色也是異常難看。
眼看沈尋帶著孩子連滾帶爬地躲到一輛車後麵,張子寧才呼出一口氣,但轉眼又差點被嚇得心跳停止。
隻見她向前探身,似乎想要往前夠剛才掉落的相機。
程立內心暗罵了一聲,黑眸緊緊盯著不遠處的女人,胸口急速起伏。
但她似乎不管不顧,一心要拿到那個該死的相機。
他咬牙,心裏測算了下距離,低聲吩咐:“子寧,掩護我。”
下一秒,他衝出掩護區域,飛奔向沈尋的方向,幾乎同時,子彈從他身側掠過,他拎起相機,就地打個滾,躲進車側麵,動作一氣嗬成。
張子寧看得心驚肉跳,握槍的手心滿是汗。
狙擊手這時已經到位,在警告無果的情況下利落扣動扳機。一記槍響,毒販車裏傳來一聲慘叫。半分鍾後,有兩個人舉著手下了車。張子寧和幾名警察迅速衝了上去,把他們壓在地上拷住。
離他們不遠的地方,沈尋看著眼前坐在地上的男人,說不出話來。男孩的媽媽來帶走孩子,連聲道謝,沈尋擺擺手,隻覺渾身發軟。危險解除,她才有些後怕,察覺自己整個人都在顫抖。
程立咬緊牙關,狠狠地盯著她,一雙黑眸裏起了紅霧,他臉上滿是汗和灰塵,讓他整個人更顯得野蠻和危險。
“沈尋,你真行,”他幾乎是從牙縫裏擠出字句,“你以為你是誰?英雄嗎?你是不想活了嗎?為了一個破相機,連命都不要了?”
“我離那孩子近……沒想太多。”她被他的怒氣嚇到,忐忑地開口。
“你腦子進水了嗎?我需要你多事?你知不知道你慢一秒,我就得給你收屍了?”程立胸口的火越燒越旺,“你不是滾回去了嗎?為什麽又回來?”
沈尋看著他,卻看到那雙黑眸裏,清清楚楚的驚慌和恐懼。
原來,他也會害怕嗎?他是在為她擔憂嗎?
這一霎,她滿心酸楚。
對不起,讓你擔心了。
她想開口,卻發不出聲音。有什麽哽在喉中,堵在心口。
見她不說話,他怒意更甚:“你給我滾!滾得越遠越好!別讓我再看到你!”
她卻笑了,水亮的眼眸裏映著他的身影。
沈尋身後,是藍天白雲,是遠處連綿的田野。人聲嘈雜,車隊又開始挪動,一旁的汽車也駛開。隻剩他們留在原地沒有動,仿佛電影畫麵裏亂世的一場久別重逢。
他不知道,原來她一個輕輕淺淺的笑,也可以令他驚心動魄。仿佛沉沉烏雲,被撕了一道口子,陽光一點點滲入,最後明媚得一塌糊塗。
“沈尋,”他喚她,聲音低啞,“你回來幹什麽呢?”
回到她的世界不好嗎?他已經不想再承受失去的痛苦。
“因為這裏有你。”她輕輕答。
我之所以尋覓遠方,是因為遠方有你。我之所以留在此地,是因為此地有你。平淡而漫長的歲月裏,總有什麽讓我們徘徊、困惑、疼痛、不知所措,原來,是遇到了愛。原來,是我遇到了你。
他看著她的眼,好深好黑。
看得她低下頭,望著他手裏的相機解釋:“這個相機是我爸送給我的,對不起,給你添麻煩了。”
她都不敢再看他,像隻犯了錯的小寵物,溫順可憐。
程立無聲地歎了口氣:“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