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艾伯特·戈爾(al gore)呼籲禁止付錢購買任一種人體部位,並進一步推動相關法律的通過。在美國參議院的議員席上,他發表了著名的演說,其中引用了蒂特馬斯的這句話:“人體不應該隻是備用零件的集合體。”之後,參議院經過表決,通過了《國家器官移植法案》(national organ transnt act),明令禁止販賣人類器官與組織。此後,世界各國紛起效仿。到現在,除了少數幾個特別的國家外,販賣血液、購買腎髒、為領養而購買兒童,或死前販賣自己的骨骼等行為,在各國一律屬於非法行為。另外,世界各國還針對自願捐贈一事,設立了複雜的製度。人們在血液銀行捐血,簽署器官捐贈卡,在死後將身體遺贈給科學機構,這些全是免費的。理論上,以金錢交換人體部位的人,最終可能會落得坐牢的下場。法律規定得一清二楚,購買人體是錯誤的行為。


    隻可惜,在人體生意的利潤公平方麵,法律有其不足之處。這個由蒂特馬斯所勾勒且被世界各國廣泛采納的體製,有兩個致命的缺陷。第一,個人無法直接買賣人體,但醫生、護士、救護車司機、律師、管理人員等,全都能為自己提供的服務開出市場價格。患者或許沒有付錢買心髒,卻肯定支付了心髒移植的費用。實際上,心髒的成本轉移到了取得心髒的服務成本上。醫院與醫療機構更加傾向於從器官移植手術中獲利,有的甚至將收益分給股東。供應鏈裏的每一個人都賺了錢,隻有實際的捐贈者一毛錢也沒拿到。在明文禁止購買人體部位後,醫院基本上可以免費取得人體部位。


    站在顧客的角度來看,美國的器官移植生意與刮胡刀製造商吉列公司有名的經營模式很相似。吉列公司實際的剃刀把手費用微乎其微,但購買刀片的費用卻很昂貴。腎髒移植的情況也是如此。患者自然不能購買腎髒,但一個經過認證的二手腎髒,其移植費用卻將近50萬美元。


    在所有經濟體係中,免費供應原料隻會引誘人找到新的方法來加以利用。在美國,發生幾種絕對緊急情況時,就會需要可移植的人體部位,例如腎髒衰竭。這是一成不變的做法,一般也都不會有人對此產生質疑。有的候補期竟然長達五年,再次證明了器官嚴重供不應求的狀況。不過,事實可能並非如此。


    四十年來,美國的聯邦器官共享網絡(united organ sharingwork)一直都在提升可用的屍體捐贈者的數量,但卻始終趕不上患者對新器官的需求,候補名單隻能變得愈來愈長。因為當有更多的器官可用之後,醫生會把那些新進且先前認為不符資格的患者加入移植名單裏。隨著移植技術和醫療成效獲得持續改善,外科醫生跟著也發現捐贈者捐出的人類材料可幫助更多的患者。


    事實上,器官的需求量並非固定不變,隻是移植名單掩蓋了這個事實。名單的長度其實是受到可用器官整體供應量的影響,而需求量則是受到供應量的影響。好消息是,這種方式讓許多人得以延長生命。但是,擴張的潛力卻也是無限的,這表示我們不僅要關注器官可能所具備的有益用途,也務必要了解一點,即器官摘取體製有可能會變得規模很大,且更傾向於采取脅迫手段。


    打個比方,這就像世界各國對石油產品的需求是無限的。石油能源的創新,使得經濟、科技、社會方麵都突飛猛進,車輛的運用使得距離大幅縮短,夜晚有燈光,冬天有暖氣。不過,鑽探至耗盡這類產品,對人類而言可就不一定是件好事了。


    蒂特馬斯模式的第二個缺陷,在於他沒有對醫療隱私權的基本標準作出解釋。有關當局或許能夠在個別捐贈者的記錄中追查到捐贈者,但捐贈者的資料都是封緘起來,不受公眾監督的。捐血者的奉獻救了手術患者一命,但醫院以外的人根本不可能找出捐贈者的身份。血液被抹去了捐血者的身份,標注了條形碼,倒入密封的塑料袋裏。我們買的是包裝好的血液,不是人體的一部分。主流的醫療邏輯認為,若讓捐贈者與受贈者之間有了聯係,有可能會損及整個體製,甚至也許會讓人們不願再捐贈自身的組織。


    但如此一來,接受血液者就不會覺得自己欠了某位捐贈者的人情,而是會籠統地感激血液捐贈體製,尤其是感謝動手術的醫生。接受活體腎髒移植的患者,無論是活體捐贈或屍體捐贈,很少會知道是誰放棄了自己的一個腎髒。匿名雖是為了保護捐贈者的利益,卻也會讓供應鏈變得不透明。受贈者購買身體組織時,不用擔心身體組織最初究竟是如何取得的。這樣的醫療隱私權是煉金術的最後一道手續,讓人體部位得以變成商品。


    在市場上隱匿原料來源,通常都是個爛主意。人們說什麽也不會讓石油公司隱匿鑽油平台的地點,也不會允許石油公司隱匿其環保政策。若鑽油平台發生故障,導致數百萬桶石油流入海洋,人們會要求石油公司負責。透明度是資本主義最基本的安全保障。


    而站在犯罪企業家的角度來看,目前的器官摘取體製無疑是完美無比的,可讓他們不受限地徹底剝削。由於政策規定僅能捐贈身體組織,因此付錢購買身體組織屬於違法行徑,許多公司會像石油公司投資鑽油平台那樣,在移植器官的基礎機構上投入巨額的投資,而實際的原料價格往往貼近於零。同時,重視隱私權的漂亮說辭,又讓人無法得知人體與人體部位是經由何種途徑進入市場。匿名就表示器官買家在購買人體部位時,可以不用擔心來源,而且不會有人提出任何疑慮。捐贈機製把供應狀況隱匿於道德倫理的幕布後方,處理掉了道德倫理上的異議。匿名與捐贈是兩記重拳,使拿走利潤的中間人得以掌控整個供應鏈,購買器官就像開支票一樣容易。


    在某種程度上,本書調查了目前的組織摘取與人體采購體製所產生的問題。現今的人體交易市場,堪稱為史上規模最大、範圍最普遍、利潤最高的人體市場。蒂特馬斯的著作出版後四十年,全球化使人體市場的發展速度和複雜程度都令人眼花繚亂,這不是在指控批發製度,也不是在擁抱商業化。我們就活在人體市場裏,即使否認世上有基於人體組織而存在的經濟體製,人體市場還是不會這麽簡單就消失不見。無論我們喜不喜歡,世上最受尊敬的一些機構確實私下或公開買賣人體,而唯一的問題就在於他們是如何進行的。


    大體而言,我並未側重於人體市場裏每天進行的數百萬筆交易。因為假使沒有移植技術、獻血與領養計劃,人類無疑會麵臨更可怕的後果。但我們無需關注人們在人體市場購買後過著快樂生活的幸福故事,因為那種故事講的是世界對人體組織的需求。人體組織的運用方式並沒有那麽重要,更重要的是要了解人體組織如何進入市場。本書探究的是經濟等式的供應麵,若不了解供應麵,就永遠無法得知人體市場助長全球犯罪企業的速度究竟有多快。


    利他主義與隱私權之間的衝突,削弱了兩者原本想要保護的高貴理想。人體市場供應鏈裏的每一個環節,最終使人類變成了人肉。而負責買賣人體的掮客則扮演了屠夫的角色,他們把活人視為各個人體部位的集合體。


    一切是如何開始的


    2006年至2009年間,我住在印度金奈(chennai),這座繁榮的沿海大城市位於南印度,斯裏蘭卡北方數百英裏處。在此之前,我已經在印度待了幾年的時間,在遍地沙漠的拉賈斯坦邦(rajasthan)的大學研究民俗和語言,也就是在達蘭薩拉附近。我知道自己想在南亞待上更久的時間,但並不確定自己將來是否要當個新聞記者。


    我從威斯康星大學麥迪遜分校人類學研究所畢業後,馬上就開始了短暫的專業學術生涯,在印度教導美國學生一個學期。我負責的學生有十二位,我們行遍德裏、聖城瓦臘納西以及菩提迦耶(bodhgaya)這個朝聖中心。但在最後一站時,我的一位學生去世了,我和另一名負責人將屍體送回美國她的家人那裏。我有整整三天時間都陪伴在她的屍體旁,試圖延緩那無可避免的腐敗過程。那次是我最接近屍體的一段經驗,她的屍體冷卻變色之際,人之必死的肉體本質赤裸裸地呈現在我的麵前。


    她的死亡尤其讓我明白一點,每一具屍體都有一位利害關係人。她從人轉變成物體後,人們似乎紛紛露麵,要求取得她肉身可利用的部分。大多數時間,我都在跟警方、保險公司、殯儀業者、家屬和航空公司進行協商,討論如何將她的屍體帶回國下葬。


    雖然我當時並未意識到,但是這件事開啟了我對國際人體交易的認識。在某種程度上,由於發生了幾起我無法掌控的事件,才使我不得不麵對這個主題。本書的第一部分便會直接討論該起死亡事件,部分讀者可能會覺得內容令人不安,但這卻是無可避免的事。


    在我的學生去世後,我便覺得自己已經無法再繼續教書了。因此,我開始為《wired》與《mother jones》這兩家雜誌寫文章,也在我位於金奈的據點,給幾家電視頻道與廣播電台撰稿。我的報道內容涵蓋了南亞的腎髒交易商、骨骼小偷、血液海盜、兒童綁架者所采取的經營手法。之後,我行遍歐美各地,把最糟糕的情況記載下來。買家在購買人體部位前,必然會先有一連串的事件發生,可是在每一個案例中,買家大多不知道之前會有哪些事件發生,這點實在讓我感到詫異不已。


    我認為人體市場很特殊,與一般經濟體係不同,而這個想法始於我對印度人骨販子與腎髒小偷所進行的研究調查,而且這個概念涉及的不僅是被當做備用零件使用的人體。此外,不合時宜的利他主義與隱私權,也對喪葬業與領養產業造成嚴重的影響。一談到人體這個主題,供應鏈總是相同的,這真是怪異。


    我開始考慮將所有研究結果匯集成書之際,發現世上的不法人體市場比我想要涵蓋的還要多。美國境內有好幾起重大的太平間竊屍案,殯儀館會將家屬托付的遺體賣給人體組織供應公司,遭受褻瀆的屍體跟著就被大卸八塊,用於移植手術和肌腱更換,但本書並不提及這件事;有一些巡回世界各地的博物館展覽,據聞展覽的是死刑犯的塑化遺體,本書也略過了這件醜聞;有一份報告表示,英國有超過十萬的腦下垂體遭竊,用於製造人類生長荷爾蒙,本書也同樣隻有簡單提及;前一陣子,有報道指出,玻利維亞的一些連環殺手會把受害者的脂肪賣至歐洲美容公司,用於製造高檔市場的麵霜,本書也沒有提到這件事。


    隨著時間拉長,我的名單也跟著愈來愈長。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至2000年,以色列軍隊在搏鬥中殺死巴勒斯坦激進分子後,就會摘取屍體上的角膜。甚至在更早以前,19世紀初,歐洲地區幹製首級的市場景氣大好,造成南美洲境內的部落戰爭四起。想要詳盡涵蓋每一個人體市場,實在超出我的能力。


    因此,我隻希望本書能讓讀者站在新的角度來看待人體市場。若能看出這些市場之間的共同點,或許就能想出辦法,解決人體組織經濟體的問題。罪犯在經濟世界最黑暗的角落裏采取行動,但罪犯的存在全是因為我們的姑息所致。我碰到的那些掮客,幾乎是無所顧忌地用盡手段取得人體組織。他們隱匿了供應鏈,避免他人窺探打聽。而他們背後的驅動力,正是資本主義低買高賣的簡單真理。


    在多位貨主之間運輸組織與人體,往往有利可圖,但同時中間人卻也開啟了通往濫用的危險大門。唯一能擺脫他們的方法就是讓陽光照進去,讓整個供應鏈從頭到尾暴露在外。每一袋血液都要能追溯回原始捐贈者,每一個腎髒都要附注姓名,每一個代孕子宮都要能查出代孕母親的身份,而每一件領養案都要公開。本書各章分別探討不同的人體市場,並敘述了我所能找到的最重大、利潤最高或最令人不安的情況,讓讀者大略了解世界各地的各種人體市場。


    目前,通過供應鏈追蹤人體組織來源的權力,幾乎都是掌握在行政機關的手中。一般而言,這類機關往往資金不足,而且幾乎都會跟他們理應監督的醫院和掮客相互勾結。國際交易根本無人監管。本書所涵蓋的每一個市場,都在充分證明這類機關的失職。我們不該盲目相信他們會安全控管人體從部位轉變成商業產品的流程,我更主張交易紀錄應該公開,讓大眾知道。


    雖然徹底的透明化又會招致許多其他的問題,甚至有可能會減少人體的總供應量。以英國為例,有一項新方案規定捐卵者的記錄必須公開,這種做法幾乎終結了捐贈者供應卵子給不孕夫妻的現象。現在,英國婦女前往西班牙與塞浦路斯(cyprus)購買卵子。


    然而,采用透明化的做法後,那些不擇手段取得人體的掮客不再有機會插手了。如果買家能夠追蹤到原生家庭、寄送感謝函,再也不會有人因腎髒而遭人殺害或綁架;如果所有的領養案都是公開的,再也不會有兒童遭人綁架,與父母分離;血液賣家再也不會被鎖在房裏達數年之久,就隻是為了略微提高當地的血液供應量。


    現在該是停止忽視人體交易,開始擔起責任的時候了。


    第一章 人體煉金術


    有那麽短暫的一瞬間,埃米莉似乎毫無重量地懸在空中,她四肢的向上衝力即將屈服於地心引力。在她登上的最高點,物理現象會決定她的命運,不過她的身體仍是屬於她自己的。不一會兒,這次的撞擊就會立即引發一連串的事件,埃米莉這個人停止存在,她身體的命運將會落在別人的肩頭上。不過,此時此刻,在向上與向下之間的關鍵點,她是永恒不變的,或許甚至可以說是美麗的。她墜落之際,把她的頭發向後吹的風,力道開始強了起來。


    她撞擊在混凝土上,寺院的天井傳出回聲,不過,當時在淩晨3點仍清醒的少數幾位學生,並沒有作出反應。當晚早些時候,埃米莉還跟大家坐在一起,她沒說幾句話,接著就悄悄離開了。沒人會想到埃米莉不在場會跟天井的撞擊聲有關。在印度,這類吵鬧聲很平常,所以他們沒去查看,而她的屍體就靜靜躺在潮濕的青色月光裏。將近3000年前,這裏是佛陀的悟道之地,這些學生都覺得自己何其有幸能在此處冥想。為了向佛陀表達敬意,這座城市取名叫“菩提迦耶”,意思是“佛陀成道處”。過去10天以來,這些學生施行禁語,在金色佛陀像的前方靜坐冥想。嚴格禁止說話令他們心煩意亂。最後,當他們終於可以再度使用自己的舌頭時,便興奮地熬夜聊天,像是夏令營最後一天的孩子們。


    埃米莉死時,我在離她不過10米遠的地方,已經熟睡了一小時,我被白色蚊帳覆蓋著,安然夢見自己回到了家鄉妻子的身邊。接著,有人推了下我的肩膀,我睜開眼睛,看見一位來自紐約的蓄胡的學生。他驚慌失措地說:“埃米莉躺在地上,她沒呼吸了。”我憑直覺作出反應,馬上起身,穿上藍色牛仔褲和褪色的襯衫,衝到天井。


    史蒂芬妮——本課程的另一位負責人——把埃米莉的屍體滾到橙色的露營用睡墊上。埃米莉的右眼部分淤青,血液濡濕了她的頭發。因為驚嚇過度,史蒂芬妮顧不上跟我打招呼,她正在黑暗中努力想要讓埃米莉起死回生。她透過埃米莉的紅色亞麻襯衫,進行胸部按壓急救。醫療用品袋裏的東西散落在露水沾濕的草地上,地上淩亂散布著注射器和繃帶。史蒂芬妮每按一次埃米莉的胸骨,埃米莉嘴裏的血就隨之溢出。史蒂芬妮見這情景,嘴唇向上撅,表情扭曲。埃米莉仍舊沒有脈搏。


    現在,寺院裏的每一個人都趕了過來,聚集在現場。某位棕色長發、帶有澳洲腔的女人,一見血就跟著昏倒。同時我打了電話給人在美國的課程創辦人,告知壞消息。


    掛斷電話後,我開始記筆記,打算打電話給埃米莉的家人,此時三名學生把她抬進生鏽的救護車。那是寺院的救護車,用來給鄉間村民提供醫療服務,今晚卻用來載送她的屍體,穿越幹燥的農田和熙熙攘攘的軍事營地,駛向唯一的一家醫院。2006年3月12日淩晨4點26分,埃米莉抵達迦耶醫學院,到院已經死亡。


    上午10點26分,我有如老了一歲。她遺留在房外陽台上的日記,寫滿了比喻性的文字,那些文字讓我懷疑她是自殺的。10天的靜心冥想,加上造訪半個地球外的國家所帶來的文化衝擊,顯然並不適合她。不過,這跟接下來所要麵對的艱難任務相比,她的死因就顯得更無足輕重了。她家位於8500英裏外的新奧爾良,返家的頭幾段路程就是要穿越印度鄉間幹燥不毛的荒原。前一天晚上,聖城瓦臘納西的鐵路樞紐附近恰巧發生了火車意外,通往迦耶(gaya)的鐵路中斷,而當地機場也似乎沒興趣幫忙安排載運屍體。


    紅色的太陽從地平線升起之際,兩名警察出現了。他們穿著綠色卡其製服,髖部佩帶半自動手槍,蓄著翹八字胡。他們已經在醫院看過屍體了,現在是過來問話的。


    “她有仇家嗎?有沒有人嫉妒她?”警長米斯拉問道。他身高超過兩米,高大的體型引人注目,肩章上有兩顆銀星。他懷疑這是一起謀殺案。


    “就我所知,沒有。”我回答。他那懷疑的語氣讓我全身僵硬。


    “她的傷勢……”他停了一下,不確定自己的英文用語是否正確。“範圍很大。”


    我帶他去看她墜樓的地點,那裏有一堆醫療用品,還有急救用品殘餘的碎片,那些是我們努力救她未果所剩下的碎片。他在筆記本上寫了一些東西,沒有再繼續提問,反倒請我去醫院,他要我做一件事。


    數分鍾內,我坐上了警用越野車的後座,同行的還有米斯拉和三位年輕警衛。那些警衛不超過19歲,泰然自若地握著二戰時代的衝鋒槍。我們在路上顛簸行進的時候,一支銀色槍管的老舊衝鋒槍就指著我的肚子,我擔心那把槍隨時有可能走火,但是我什麽話也沒說。


    坐在副駕駛座的米斯拉轉過身來,露出微笑。他似乎很高興能幫助美國人,這件新鮮事打破了他那平淡無奇的警務工作。他問:“美國的警察是怎麽工作的?跟電視上一樣嗎?”


    我聳聳肩,我真的不知道。


    我看見另一台越野車在對向車道高速飛馳。隔著滿是塵土的擋風玻璃,我看到了一位棕發的白種女性身影,是史蒂芬妮。當兩輛越野車擦肩時,我和史蒂芬妮對望一眼,她看起來很累。


    數分鍾後,我們抵達人潮擁擠且道路坑坑洞洞的迦耶市區。雖然迦耶是比哈爾邦(bihar)的大城市,但是“開發”二字仍是遙遠的夢想。盡管中央政府已經盡了最大的努力,但封建製度仍是此地的治理原則。現在管控此城的,乃是大君時代治理者的後裔。布滿黑泥的大豬在街上漫步,在垃圾裏嗅聞翻找食物,還發出呼嚕聲,要行人別擋它們的路。有的大豬還在肉店旁邊,等人喂食。我們快速駛過時,屠夫把剝皮的羊頭切成兩半,把不要的碎片丟給店外的豬吃。一頭豬叼起一條丟出的腸子,像在吸一條意大利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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