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死路


    副督察手上的香煙逐漸變短,他吸完最後一口煙,把煙蒂彈到窗外,煙屁股落在鄰國的土壤上。他負責的這個警察局,是一棟外觀矮寬的混凝土建築,恰巧位於國界之上,甚至隻要穿越房間,就有可能身處鄰國的管轄範圍內。他花時間閱讀報紙,計算著自己和德裏之間那段超現實的距離。他在襯衫口袋裏找煙,但煙盒已空。他皺眉,望向桌子對麵,思索著我的要求。


    “所以,你想看骨骼啊。”


    我不確定他究竟是在問我,還是在陳述事實。坐在木頭凳子上的我移動了身體的重心,凳子一往前傾就嘎吱作響。我點了點頭。


    這兩周以來,我在西孟加拉邦(west bengal)境內仔細搜索,有人通報了“人骨工廠”的消息,因此我立刻前往調查。一百多年來,印度鄉間的墳墓陸續被人盜空,屍骸被賣到國外,作為解剖示範用的骨骼使用。最近,存在人骨貿易的地方大為增加,美國境內的每一間教室裏,那些人骨必定是來自印度的。雖然在1985年時,印度政府禁止人體器官出口,許多人骨販子因而被迫歇業。不過,仍有若幹人骨販子存在至今,他們被迫轉到地下。而且,正如人體市場的其他生意一樣,人骨貿易欣欣向榮。


    我好不容易來到印度和不丹的國界,將某位特別令人不快的解剖專家的供應鏈記錄下來,據說對方與西方國家的公司仍有聯係。雖然做這行的利潤很高,但是實際處理人骨的地方卻沒什麽好看的。那些位於隱秘地點的人骨工廠,其實隻不過是河岸邊用防水帆布搭建的小棚屋,源源不斷的無數屍體就在此處縮減到隻剩下最基本的部位。人骨販子雇用了盜墓人和自學成才的解剖專家,除去人骨上的肉,把人骨拋光得潔白發光,然後包裝出貨。


    當然,這門恐怖的生意並不受當地人與警察的歡迎,因此人骨販子都在大家看不到的地方工作,我花了整整三個禮拜的時間,才終於找到一條線索。


    當時某報紙刊登了一則短篇報道,說某個警察哨所在一次幸運的搜捕行動中,查獲了私藏的顱骨和骨頭。我心想,機會終於來了。於是經過長途跋涉,終於來到了印度邊境的賈爾岡過境處。雖然賈爾岡每天有數千名旅客過境,但這裏並不以好客聞名。


    “所以,你想看顱骨啊。”副督察假笑著,“沒問題。”


    他從辦公桌後起身,示意我隨他走到窗戶旁。玻璃窗上滿是塵垢,窗外可俯瞰印度這邊的國界。他指向隔壁那棟形狀矮寬的混凝土建築。“他們就在那裏設立工廠,三個房間裏都裝滿了骨頭。”在這個地點,交易商不用應付邊境警察,隻要把一袋袋的走私品從牆上拋過去,就能丟到鄰國去了。不過,把工廠設立在警察局旁邊,仍然是個拙劣的做法。


    “老實說,”他說,“這不是什麽大問題。我們原本還擔心那些人骨可能是謀殺案的受害者,因為印度好像沒有什麽具體的法律禁止盜墓,最後他們有可能會無罪釋放。”就算要以盜竊罪起訴他們,也會是個問題,畢竟那些骨頭的原擁有人現在都已經死了。


    逮捕行動過後,警方將那些骨頭登記為證據,以免屆時法院決定起訴審理。副督察的助理帶我來到一間遍布汙痕的牢房,那間牢房兼作偵訊室與贓物庫使用。他拉出六個尼龍編織而成的老舊水泥袋,其中一袋落在地板上,袋內的枯骨碰撞,發出響亮的聲音。他摸索了一會兒才打開結,拉出一層透明塑料布。


    第一個水泥袋裏裝滿腿骨,有泥土的味道。從腿骨上粘附的土塊可看出,它們已經被埋在地底下好長一段時間了。少數一些脛骨帶有鋸痕,工人切除了球形端,現在外觀好像長笛的吹口。接著副督察的助理把綁緊第二個袋子的那條棕色麻繩猛然一拉,一整袋顱骨露了出來。每一個顱骨被鋸成了好幾片,頭頂底下的部位已被去除並丟棄,隻剩下一百片左右的頭蓋骨。


    我仔細查看這些顱骨,不由地皺眉。這些不是我要找的顱骨,它們太過老舊,處理得也太過精心。符合標準的解剖示範用骨骼必須在短時間內製備完成,而且會以係統的方式,將骨頭清潔到實用的程度。骨骼一旦在土壤裏待得太久,有經驗的醫生就不可能會用它們作研究。此外,哪個醫生會不想目睹骨骼的其餘部分呢?看來我是找錯了人骨販子,偷竊這些骨頭的人規劃的生意路線是不一樣的,他們的營銷對象不是醫生,而是僧侶。


    不丹佛教的某些教派之所以獨具特色,就是因為其教義言明,要了解生命之有限,唯一之道就是在遺體旁長時間凝神沉思。因此,每一個家庭和虔誠的佛教徒都需要精心製備的人骨法器。最常見的,就是把脛骨雕刻成長笛,顱骨的頭蓋部分切割成法缽,所以才會有這幾袋脛骨和顱骨。


    又是一條死路,我已經習以為常,卻仍舊不由心生訝異,我從來沒想過,遭竊的人骨會有這麽多條販賣管道。我拍了幾張相片,感謝那些警察為我花費時間。我在路上花了一天半的時間,才來到此地,最終卻是白忙一場。


    我的司機發動引擎,駛離警察局的車道,車後揚起一團褐色塵土。我準備好麵對漫長顛簸的回程之路,還準備要體驗差點與對麵車流迎頭相撞的驚險。在如此貼近死亡之後,我突然有了一些想法。印度鄉間竟有兩組竊骨人馬爭奪屍體,實在令人難以置信。人體器官市場是否隻存在於國際貿易的邊陲地帶?究竟有多少種販賣人體的方法?


    如果在世界上如此偏遠的角落裏,都有人競相爭奪屍體,出口死人遺體,那麽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或許也會有人從遺體中獲利。也許,人體的每一個部位:小至骨頭、韌帶、角膜、心髒、血液,大至整具遺體,每天都有人拿來進行交易。


    我還不知道事實真相如何,這隻是我研究調查全球人體交易的開端。我計劃要踏遍印度、歐洲、非洲、美國各地,尋找合法與非法的人體部位交易產業。人肉市場,遠比我想象中的還要大。


    簡介 人與肉


    我的體重接近200磅,棕色頭發,藍色眼睛,牙齒齊全。就我所知,我的甲狀腺會輸送適當的荷爾蒙到全身總計約5600毫升的血液裏(包括動脈和靜脈)。我身高2米左右,所以有很長的股骨和脛骨,以及牢固的結締組織。我的兩個腎髒功能正常,心髒也以每分鍾87次的速度穩定跳動著。從上述因素算來,我大約價值25萬美元。


    我的血液可分離成血漿、紅細胞、血小板和凝血因子,以拯救手術台上患者的性命,或者阻止血友病患者的血液不受控製地流出;我那些連接關節的韌帶,可以從骨頭上刮下,移植到奧林匹克運動員受傷的膝蓋裏;我腦袋上的頭發可製成假發,或可還原成氨基酸,作為烘焙食品的發酵劑使用;我的骨骼可作為生物教室裏最引人注目的存在;我的主要器官,如心髒、肝髒、腎髒等,可以讓器官衰竭患者延長性命;我的角膜可切下,讓盲人恢複視力。而即使是在我死亡後,病理學醫生也可以取出我的精子,幫助婦女受孕,產下的嬰兒同樣有其價值。


    我是美國人,肉體可以高價賣出,但假使我出生在其他國家,價格可就低多了。醫生與掮客——無論是哪個國家——通過市場運送我的身體部位,光是提供這樣的服務,就能賺上一大筆錢,而且收入的金額遠超過身為賣家的我。原來,無論是在器官市場裏,還是在鞋子和電子產品市場裏,全球供需法則都有亙古不變的原則。


    技工能夠把老舊的汽車零件換成新品,替嘎吱作響的接合點上油,讓引擎再度運作;同樣的,外科醫生也可以把壞掉的器官換成新的,延長患者的生命。年複一年,技術藩籬愈來愈低,流程也愈來愈簡便。不過,人體跟機器有別,不會有一堆高質量的二手人體零件供人取用。於是,近年來有許多人嚐試製造人工心髒、腎髒和血液,但是跟真品比起來,實在沒什麽吸引力。人體實在是太過複雜精密,目前工廠或實驗室都還沒有能力克隆人體。這就表示,想要滿足人體部位需求,目前唯一的方法就是在活人和剛去世的死者當中,尋找原料來源。


    我們需要大量屍體,提供人體原料給醫學院,讓那些未來的醫生們能夠充分認識人體解剖學;領養機構把第三世界的數千名兒童送到第一世界,填補美國家庭裏的斷裂;製藥公司需要活人來測試下一代的超級藥物;美容產業每年要處理數百萬磅的人發,以應付消費者對新發型永不休止的渴望。說什麽熱帶島嶼穿草裙的食人族時代?不提也罷,當今人類對人肉的欲望程度才是史上最高的。


    但是,若決定人體可以在開放的市場上交易,就會產生奇怪的魔力。多數人直覺知道,人類的特別之處不隻是有肉體存在(小至賦予質量的原子和誇克,大至維係生存的複雜生理結構),還有那種隻有伴隨生命而來的存在感。在本書中,為了讓讀者理解我的文字,我假定人體是有靈魂的。靈魂離開後,人體就會變成一堆物質。


    雖然我們情願認為自己的身體是神聖的,不是市場上可以隨意翻找的貨品,但是人體部位的銷售活動其實很熱絡,每年器官交易額高達數十億美元。全球人口將近60億,供應量可說是相當充沛。就全球的供應量而言,有將近60億個備用腎髒(要是夠冷血無情的話,也可以說有120億個),還有將近600億公升的血液,角膜的數量也足以填滿一整座足球場。唯有一點會妨礙交易者賺取如此龐大的潛在利潤——交易者無權開采資源。


    以兒童領養市場為例,目前,若某個家庭決定要將國外的貧困兒童帶回國內養育,他們對孩子的身份其實隻有模糊的概念,因此在尋找心目中理想的嬰兒時,隻會根據可用的嬰兒市場,縮小期望範圍。他們會瀏覽國際領養機構發布的在線選單,閱讀報紙上對育幼院裏身心匱乏的兒童所作的報道,然後費盡心力決定哪些具體的特質會讓自己起了領養的念頭。


    當然了,那孩子將來某一刻就會成為家裏的一分子,不過實際上,要領養到孩子,就得涉及由中間人和腐敗的政府官僚所操控,且又往往黑幕重重的供應鏈。許多中間人和官僚看待兒童的態度,也隻比看待屍體要好上一些而已。唯有等到那個家庭把孩子帶入家裏後,那孩子才能從抽象的概念變成真正的人。


    不過,我們對這一主題所抱持的道德立場並不重要,因為人體毋庸置疑就是一種商品,令人不安的商品。人體作為產品時,並不是在工廠裏由穿著無菌衣的勞工組裝成的新品,而是像廢料市場裏的二手汽車那樣取得的。在你開支票取得人體組織以前,某個人必須把人體組織從一小個帶有人性的東西變成具有市場價值的商品。廢料的價值是以金錢計算,但人體不僅是以金錢計算,還要根據血統,根據獲救與失去的生命所具有的無可言喻的價值來計算其價格。購買人體就等於是擔負了人體來源的責任——在倫理道德方麵要承擔,在前任擁有者的生理史與基因史方麵也要承擔。這是一樁永遠都不會結束的交易。


    在法律上或者經濟上,有三種市場:白市、灰市、黑市。黑市所交易的是非法的商品和服務,例如走私槍械和毒品;而非法製造的dvd和未交稅的所得則屬於合法的灰色區域;白市就是每一樣合法與台麵上的東西所隸屬的領域,例如從街角的雜貨店所購買的食品雜貨,每年要盡職送交的所得稅等。這三種市場有一個共通點:交易品都有真實世界的價值,可輕鬆換算成金錢,金錢一經易手,交易就結束了。可是,人體市場卻不一樣,因為顧客能重獲生命與家庭關係,都要歸功於供應鏈。


    歡迎來到人體市場。


    人體市場所推出的是充滿矛盾的產品,社會對人體的忌諱,跟個人想要活得長久幸福的渴望是互相抵觸的。假使商品市場可以用簡單的數學來計算,那麽人體市場就是用微積分計算的,每一個等式都含有零和無窮大的數字。人體市場的存在,是因為供應者和買家都發生了可改變人生的重大事件。無論買家承不承認,接受了別人的肉體,歸根結底就等於是一生都對供應者有所虧欠。


    由於有了這一層關係,加上人們在處理人體時不喜歡采用營利主義的用語,因此所有的人體市場在交易期間都采用奇特的利他式語匯。人們不是賣出腎髒、血液、卵子,而是“捐贈”出去的。養父母不是在擴大家中人口,而是領養貧困的孩童。


    然而,盡管有這些聯結,人體和人體部位的金錢價值依舊非常牢固,而且赤貧地區成長迅速的人口,也是供應量接近無限的一部分原因。


    在埃及、印度、巴基斯坦、菲律賓,一整個村落都在賣器官、租子宮、簽字出讓死後的身體處置權的情形並不少見,當中包含被脅迫的交易,也有雙方都同意的交易。交易人體部位的中間人——通常是醫院與政府機構,但有時是最沒有道德的罪犯——會以盡可能低廉的價格買進,同時還向買家保證人體部位來源合乎道德。雖然采購過程有時令人厭惡,但是最終的銷售往往是合法的,而且其拯救人命的含蓄“道德”用途,往往也會讓這類交易獲得認可。至於犯罪行為,則用“利他主義”的理想掩蓋過去。


    在人體市場產生交易行為,使我們得要感激人體部位來源與最終結果之間的所有聯結,這點和我們人生中所從事的其他交易行為並不相同,其他交易很少會像購買他人身體部位那樣,立即會有道德示警紅旗舉起。至於要如何才算是“合乎道德的來源”,這是人體市場中每一位潛在受益者必須認真思考的問題。


    如果我們需要自己的身體方能存活,那麽身體的部位怎麽可以給別人呢?以活人捐贈器官為例,患者怎麽會有權獲得健康者的器官呢?需要符合哪些條件,才能把第三世界的孩童送到第一世界呢?人體交易無可避免有令人厭惡的社會副作用,亦即社會階層高的人可以取得階層低的人的人體部位,從來不是反過來。即使沒有犯罪因素在內,未受限製的利伯維爾場會有如吸血鬼,奪取貧民區裏窮困捐贈者的健康和氣力,把他們的人體部位送到有錢人那裏。


    支持人體交易不設限的人往往會說,願意販賣自身組織的人可以從交易中獲利,那筆錢應當能夠讓他們從貧困的深淵躍升,獲得較高的社會地位。畢竟,我們難道不是都能對自己的身體遭遇做出決定的嗎?其中的邏輯大概是這樣的,人體組織是社會安全網的最後一道防線,販賣人體組織可以當成是救生索,讓人脫離絕望的情境。可是,現實在於,販賣人體與人體部位的人很少能目睹自己的生活獲得改善,而且社會學家很早就知道改善生活不過是幻想。販賣身體部位無法獲得長期利益,隻會招來風險。


    隻有在一種情況下,社會地位的竄升速度才會跟人體部位一樣快,那就是一次賣出整個身體的時候,也就是嬰兒進入國際領養市場的時候。


    全球的孤兒多達數百萬,表麵上看來,領養可有限地解決這個重大的社會問題。兒童一律從危險的社會邊緣,進入經濟穩定且充滿關愛的家庭裏。然而,領養市場如同其他市場,也麵臨著短缺的壓力。西方國家——占了大多數的國際領養案——想要膚色較淺的嬰兒,這使得孤兒院偏心於某些種族。在美國國內,孤兒院成了一種不幸的透視鏡,可觀察到美國的種族政治現象。白人孤兒往往沒多久就會被熱切的家長領養,黑人孤兒則往往是在寄養家庭裏長大。


    在美國以外的國家,問題就更加嚴重了,而衡量其嚴重程度的標準並非種族地位,而是兒童的健康問題。因為在印度、薩摩亞、讚比亞、危地馬拉、羅馬尼亞、韓國等國,資源不足的孤兒院會令兒童的發育受到阻礙。在這些國家以及多數的第三世界國家,領養的經營模式跟香蕉市場很類似,這點聽來實在令人不快。如果兒童或香蕉存放得太久,在市場上的價值就不會太高。兒童在機構裏待的時間愈短,就愈有可能進入領養家庭,而孤兒院往往能從每一件國際領養案中,收取相當數額的領養費。當兒童通過領養來提高社會地位時,若庫存量與轉讓契據有過大的差異,就表示領養機構需要提高周轉率,或采用創新的方式在很短的時間內獲得兒童。而要解決這個問題,則有合法和非法的方式。


    截至20世紀70年代,全球各地都在嚐試人體部位的開放貿易。大家最先爭論的就是人體部位買賣是否合法,而最沒有爭論價值的就是血液的買賣。1901年,維也納科學家卡爾·蘭茨泰納(karlndsteiner)發現了四種血型的存在,終於開啟了安全輸血的時代。在那之前,接受輸血就像是在玩俄羅斯輪盤,有時會活下來,有時則會痛苦地死在手術台上。外科醫生搔著腦袋,既困惑又挫折,他們不知道不兼容的血型會凝結,導致患者死亡。蘭茨泰納發現血型時,適逢第一次世界大戰,人對人的直接輸血進行了數十萬次之多,戰場上的士兵得以幸存下來。


    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戰,血液銀行的貯藏量已經足以讓血液成為一大戰爭武器,讓士兵活下來打仗。抽血診所提供現金給願意提供血液的人,用來滿足激增的需求。血液隨時可用,有一個好處——醫生能夠施行比以前更大麵積的手術,失血不再是手術過程的阻礙。這樣的發展更帶領了整個醫學領域往前大步邁進。


    此外,這也表示獻血中心成了一門大生意。截止1956年,美國境內診所每年購買的血液量超過236500萬毫升;10年後,貯藏量達到283800萬毫升。獻血商店在各大城市外圍的貧民窟裏迅速竄起,普遍得就像是今日貧民窟裏的支票兌現商店和當鋪。在印度,多個全國工會聯盟與政府協商血液價格,不久之後,職業捐血人在印度次大陸各大城市的貿易量驟然增加。


    當時,血液的供應可救人性命,很少人會為了供應鏈的道德與否感到困擾。直到1970年,情況才有了變化。當時英國社會人類學家理查德·蒂特馬斯(richard titmuss)擔心人體市場會導致大家無法平等獲得先進的醫療,而蒂特馬斯對此議題所抱持的道德立場,則是受到自己的國家——英國——的影響。英國在“二戰”期間發起捐血活動,數百萬人無償捐贈自己的血液,為戰爭盡一份心力。即使是戰後,英國醫院所取得的血液也幾乎不用買,英國人認為捐血是愛國的表現,是應盡的義務。蒂特馬斯在《贈與關係》(the gift rtionship)一書中,曾比較美國的商業體係與英國的利他體係,並提出兩大論點。


    第一,蒂特馬斯證明了購買血液會導致血液供給裏的肝炎案例增加,導致醫院與血液銀行越來越傾向於采用脅迫手段,來增加人類血液的貯存量。購買血液不僅是危險的行為,也是剝削的行為。商業采血會導致國家尋求盡可能便宜的血液來源,開始要求囚犯捐贈血液,蒂特馬斯把這種情況比作蓄奴製的現代版。蒂特馬斯說,其他的人體組織市場也有可能會迅速出現同樣的剝削現象。


    第二,蒂特馬斯主張,解決問題的唯一方法就是創造出完全以利他捐贈為基礎的體製。他認為,血液捐贈體製不僅能拯救生命,還能為醫院創造利潤,此外,更可以營造共同體。他寫道:“作為社會一分子,為陌生人付出的人,自身(或其家庭)最終都能作為社會一分子獲益。”對蒂特馬斯而言,人體與人體部位應該僅能作為交換的禮物,你可以直接把它想成是血液社會主義。


    盡管有主張血液商業化的遊說團體極力反對,但是顯然,大家采納了蒂特馬斯的意見。於是美國通過法律,讓自願捐贈成為常規。付錢購買任何種類的血液,會被視為脅迫行為,且要被處以高額罰款(不過,應注意一點,並非所有血液都是生來平等的,血漿就是當中的例外,血漿比較容易在人體裏再生,一直以來也是美國境內許多人經常用來賺外快的方法),而這種趨勢擴及其他的人體組織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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