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張便條:“亞瑟——喝酒”(辦公室)和“亞瑟”(家裏)


    ·目擊者看到一輛淺藍色奔馳車,部分的車牌號nlp


    亞瑟·萊姆的汽車:


    ·淺藍色2004奔馳私家轎車,c級,新澤西駕照nlp 745,車主是亞瑟·萊姆  ·車門、後底部板上有血跡(與受害人的dna一致)


    ·沾著血跡的毛巾,與受害人的公寓裏的那套是一個係列(與受害人的dna一致)


    ·泥土的成分與克林頓州立公園的土質一致


    亞瑟·萊姆的住宅:


    ·埃奇蘆薈剃須啫喱,與原始犯罪現場發現的相關


    ·無脂,烤肉味品客薯片


    ·trugro化肥(車庫)


    ·帶有泥土的鐵鏟,與克林頓州立公園的土質類似(車庫)


    ·芝加哥刀具牌匕首,中等型號


    ·奧爾頓ez-walk的鞋印,10.5碼,鞋底與原始犯罪現場發現的類似  ·波士頓的威爾考克斯畫廊和卡梅爾的安德森·比林斯美術館發送的直郵廣告傳單,介紹哈維·普雷斯科特的畫展  ·護手牌乳膠手套,橡膠成分與原始犯罪現場發現的橡膠微粒類似(車庫)


    “嘿,萊姆,還真像是有罪呢!”薩克斯退後幾步,一手叉著腰說。


    “還使用預付費手機?還提到了‘亞瑟’。但是沒有他的住址和工作地址。這些是有婚外戀之嫌……還有別的細節嗎?”


    “沒有,隻有照片了。”


    “把照片粘起來。”他一邊吩咐,一邊瀏覽著示意圖。他為沒能親自勘查現場感到遺憾。更確切地說,是像他們經常做的那樣,由艾米莉亞·薩克斯代理,通過她攜帶的麥克風/頭戴式耳機或高清晰度攝像機聯係。乍一看這次犯罪現場調查工作似乎合格,但是並不出色。沒有非犯罪現場房間的照片。還有,那把匕首……他看到在床下發現的、沾著血跡的凶器的照片。一位警員拉起了床單防塵罩的一角,以便拍得更清晰些。如果放下防塵罩,是不是就看不到了?也就是說罪犯倉皇逃逸時忘了拿,這也在情理之中。還是罪犯有意留下來捏造證據?


    有一張照片拍的是地上的包裝紙。他仔細地察看著。顯然,普雷斯科特的那幅畫是有包裝的。


    “有點不對勁。”他低聲說。


    站在白色書寫板旁的薩克斯望了他一眼。


    “那幅畫。”他繼續說。


    “怎麽了?”


    “拉格朗日說有兩個動機。其一,亞瑟偷這幅畫隻是個幌子,他是想殺了愛麗絲,把她擺脫掉。”


    “對。”


    萊姆接著說:“可是,為了讓謀殺看上去像是入室搶劫後的附帶行為,一個聰明的罪犯不會從公寓裏偷走一樣可能和他有牽連的東西。別忘了,亞瑟自己也有過一幅普雷斯科特的畫,而且還收到過介紹那些畫的廣告郵件。”


    “你說得對,萊姆,可這沒什麽意義。”


    “又說什麽他很想得到那幅畫,可是買不起。他要是趁著畫的主人白天上班之機,入室盜竊後用車運走,遠比把她殺了來得容易,也要安全得多。”他堂兄的表現也讓他困惑不已,雖說這並不是他判斷一個人是否有罪的重要依據,“也許他真是無辜的,而不是裝出一副無辜的樣子。你剛才說‘真像是有罪’?不,是太像有罪了。”


    他暗想,我們假定他沒有殺人。如果不是他殺的,那推論就值得深思了,因為這不再像認錯了人那麽簡單;證據太相似了——他的車裏有她的血跡就是確證。不,假如亞瑟是無辜的,那栽贓他的人一定是費盡了心機。


    “我覺得他是被人陷害的。”


    “為什麽?”


    他沉吟:“我們先不考慮動機,現在的問題是怎樣殺的人。要回答這個問題,就要知道是誰幹的。慢慢地我們會知道是為什麽,但這不是我們要考慮的首要問題。我們假定一個名叫x先生的人殺了愛麗絲·桑德森,偷走了那幅畫,然後陷害了亞瑟。薩克斯,你說他怎樣才會得逞?”


    她的關節炎又犯了。她坐下來時,疼得直咧嘴。她沉思了片刻,然後說:“x跟蹤著亞瑟和愛麗絲。他知道他們都對藝術感興趣,就設法讓他們在畫廊見了麵,獲取了他們的身份信息。”


    “x知道她有一幅普雷斯科特的畫,他想要,可是買不起。”


    “沒錯。”薩克斯對著證據示意圖點點頭,“然後他潛入亞瑟家,看到他吃的品客薯片,用的埃奇蘆薈剃須膏、trugro化肥和芝加哥刀具,就偷了一些來捏造證據。他知道亞瑟穿什麽樣式的鞋,這樣就能留下鞋印。然後又用亞瑟的鐵鏟從州立公園挖了一些泥土……


    “我們再想想5月12日發生的事。x想方設法得知,亞瑟每個星期四都會早早下班,去一個荒涼的公園裏跑步,所以他沒有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明。他闖入受害人的公寓,殺了她,偷走了油畫,用投幣電話舉報說他聽到了慘叫聲,看到一名男子拿著畫上了車,看上去和亞瑟的車很像,還說出了部分車牌號。然後他前往遠在新澤西的亞瑟的家裏,留下了血跡、泥土、毛巾和鐵鏟。”


    電話響了,來電的是亞瑟的辯護律師。他把助理檢察官的解釋完全複述了一遍,聽起來他心煩意亂。他沒有提供任何有用的信息,倒是幾次勸他們說服亞瑟接受辯訴交易。他說:“他們會讓他翻不了身。你們幫幫他。我給他爭取15年。”


    “那會把他毀了的。”萊姆說。


    “要是判無期徒刑,那才是把他毀了呢。”


    萊姆冷冷地說了聲再見,就掛斷了電話。他繼續盯著證據板。


    這時一個念頭閃過。


    “萊姆,你在看什麽?”薩克斯看到他仰望著天花板。


    “我想也許他之前就幹過這樣的事。”


    “什麽意思?”


    “假設作案的目的或動機是偷那幅油畫,呃,這根本不是一次得手。這不是一幅雷諾阿的畫,賣個1000萬美元後,從此洗手不幹。整件事感覺像是冒險行為。凶手偶然發現了一個逃脫罪名的好方法,他會一直繼續下去,直到被人阻止。”


    “嗯,有道理。那麽我們應該看看有沒有其他盜畫的案子。”


    “不,他為什麽隻偷畫呢?可以是任何東西。但是要有一個共同點。”


    薩克斯皺起眉頭,然後說:“謀殺。”


    “完全正確。既然罪犯陷害了別人,他就不得不殺了受害人,不然會被認出來。給負責謀殺案的人打個電話,有必要的話就往家裏打。我們要尋找同樣的犯罪模式:一個潛藏的罪行,可能是盜竊案,受害者被殺,有很多間接證據。”


    “還有可能是被捏造的dna聯係。”


    “很好。”他說,一想到他們也許會有所突破,他就興奮起來,“如果他依法炮製的話,總會有個匿名的目擊者給911打電話,提供具體的確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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