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恩哈德·格羅斯曼。我可以幫你查到他的電話號碼。”
“不用了。”薩克斯說,“我有他的號碼。我以前和他共事過。他很講理的。我想他應該給你丈夫提供辯訴交易了吧?”
“嗯。我們的律師想接受辯訴交易,但是亞瑟拒絕了。他一直說這是個誤會,一切都會真相大白的。但是也不一定,對吧?就算是無辜的人也有可能坐牢,對嗎?”
萊姆想,對,確實。然後他說:“我們會打幾個電話問問的。”
她站起身,“當初我們聽任事態發展,你不知道我有多後悔。真是不能原諒。”說完,朱迪·萊姆徑直走到輪椅前,彎下腰,碰了碰他的臉頰,這讓他吃了一驚。萊姆聞到她身上因緊張而冒出的汗味和兩種不同的香氣,可能是香體噴霧和發膠的氣味。沒有香水味。她不像是愛灑香水的女人。“謝謝你,林肯。”她走到門口,又站住,回頭對他倆說,“我不在乎亞瑟和那個女人之間有沒有關係,隻要他不進監獄就行。”
“我會盡力的。我們一有實證就給你打電話。”
薩克斯送她出門。
她回來後,萊姆說:“我們先和律師交涉一下。”
“萊姆,我很抱歉。”看著他皺起了眉頭,她繼續說,“我是說,這件事會讓你很為難。”
“你說什麽?”
“想到自己的近親因謀殺罪被捕。”
萊姆聳了聳肩,這是他所能做的少數幾個動作之一,“泰德·邦迪是某人的兒子。可能也是個堂兄弟。”
“不管怎樣……”薩克斯拿起了電話聽筒。她最終找到了那位辯護律師,在他的代接電話服務站留了一條信息。萊姆想,這會兒他也不知道在哪個高爾夫球場的哪個球洞旁站著呢。
然後她和助理檢察官格羅斯曼取得了聯係。星期天他也沒休息,還在市區的辦公室裏。他隻知道凶手和刑事專家是同一個姓,卻沒想到兩人會有什麽關係。“嘿,林肯,我很抱歉,”他真誠地說,“但是我不得不說,這是一個好理由。我不是說空話蒙混你。要是有空子,我就給你說。但是沒有空子可鑽。一個陪審團要查出並揭露這件事。要是你能說服他進行申訴,你就是幫了他大忙了。也許我能把刑期縮短為12年。”
萊姆想,12年啊,還沒有假釋期。亞瑟會被毀了的。
“非常感謝。”薩克斯說。
助理檢察官補充說,他手上有個複雜的案子,明天開庭審理,不能再陪他們談話了。如果可以的話,本周內給他們回電話。
不過,他還是說出了受理此案的領頭警探的名字——博比·拉格朗日。
“我認識他。”薩克斯一邊說,一邊往他家裏打電話。她收到了他的語音郵件,但是她剛一撥他的手機,他立刻就接了。
“拉格朗日。”
聽到噝噝的風聲和水波拍打的響聲,她就知道在這個碧空如洗、溫暖宜人的日子裏,這位警探正在做什麽。
薩克斯道明了自己的身份。
“哦,是你。艾米莉亞,最近怎麽樣?我正在等一個告發人的電話。現在紅鉤區隨時都會出事兒。”
這麽說來,他不是在釣魚船上了。
“我可能很快就要掛電話了。”
“明白。我們用了揚聲器。”
“警探先生,我是林肯·萊姆。”
瞬間延遲。“噢,是你。”林肯·萊姆打來的電話總是能很快就贏得全部注意力。
萊姆解釋了一下他堂兄的事。
“你等等……‘萊姆’,我隻是覺得這個名字很有意思。我是說,不同尋常。可是沒把它和你聯係起來,他也從來沒有提過你,訊問的時候一次也沒說過。原來是你的堂兄。很抱歉,老兄。”
“警探先生,我不想幹預這個案子。但是我說過會打電話,查明事情的真相。助理檢察官已經知道了。我剛和他談過。”
“我覺得這次逮捕沒有錯。我處理謀殺案已經有五年了,除了巡警親眼目睹團體搶劫外,這是我所見過的最公正的抓捕。”
“事情的經過是怎樣的?亞瑟的妻子隻給我說了大概。”
他用警察敘述犯罪事實時所特有的絲毫不帶感情的冰冷口吻說:“你的堂兄提前下班後,去了一個女人的公寓。她叫愛麗絲·桑德森,就住在格林威治村。她也提前下了班。我們不能確定他在那兒呆了多久,但是6點左右,她被刺殺,一幅油畫也被偷走了。”
“據說是件珍品?”
“是,但也不像梵·高的畫那麽名貴。”
“畫家是誰?”
“名叫普雷斯科特。哦,對了,我們還發現了一些直銷郵件,就是廣告傳單,是幾個畫廊發給你堂兄的關於普雷斯科特的介紹。看上去不怎樣。”
“你再給我說說5月12日發生的事。”萊姆說。
“6點左右,有個目擊者聽到了慘叫聲,幾分鍾後看到一名男子拿著一幅畫出來,走向停在街上的一輛淺藍色奔馳車,匆匆逃離了現場。目擊者隻看清楚了車牌號的前三個字母,說不上來是哪個州的。但是我們在市區進行了徹底搜查。一點點縮小範圍,審查了幾個車主。其中一個就是你堂兄。我和搭檔一起去新澤西找他。按照慣例,還帶上了一名州警察。我們發現車的後門和後座上有血跡一樣的東西,車座下麵還有一塊血汙的毛巾,和受害人公寓裏的一套亞麻織物是一個係列。”
“dna檢測證實了嗎?”
“對,是她的血。”
“目擊者在一排人中把他認出來了嗎?”
“不,他打的是匿名電話,用的是投幣電話。他不願透露姓名,不想受到牽連。但是我們不需要目擊證人。犯罪現場有重要線索。他們在受害人家的入口通道處提取了一個鞋印,和你堂兄的鞋印吻合。還發現了一些可靠的痕跡。”
“同類證據?”
“對。剃須膏、零食碎屑、車庫裏的草坪肥料等等的痕跡,這些和受害人公寓裏的完全一致。”
萊姆沉思,不,並不一致。證據可以分成幾個類別。“個別”證據隻有唯一的來源,如dna和指紋。“同類”證據與相似的材料有一定的共通性,但是它們並不一定出自同一來源。比如地毯纖維。對犯罪現場的血跡做的dna檢測可能和罪犯的血完全“一致”。但是,現場的地毯纖維隻是與嫌疑犯家中發現的纖維“有關聯”,能讓陪審團由此推斷他當時在現場。
“你覺得他認不認識她?”
“他自稱不認識,但是我們發現了她寫的兩張便條。一張在辦公室,另一張在家裏。一張上寫著‘亞瑟——喝酒。’另一張上隻寫著‘亞瑟’,沒有別的內容。哦,對了,我們在她的電話簿上找到了他的名字。”
“有他的電話號碼?”萊姆皺起了眉頭。
“不用了。”薩克斯說,“我有他的號碼。我以前和他共事過。他很講理的。我想他應該給你丈夫提供辯訴交易了吧?”
“嗯。我們的律師想接受辯訴交易,但是亞瑟拒絕了。他一直說這是個誤會,一切都會真相大白的。但是也不一定,對吧?就算是無辜的人也有可能坐牢,對嗎?”
萊姆想,對,確實。然後他說:“我們會打幾個電話問問的。”
她站起身,“當初我們聽任事態發展,你不知道我有多後悔。真是不能原諒。”說完,朱迪·萊姆徑直走到輪椅前,彎下腰,碰了碰他的臉頰,這讓他吃了一驚。萊姆聞到她身上因緊張而冒出的汗味和兩種不同的香氣,可能是香體噴霧和發膠的氣味。沒有香水味。她不像是愛灑香水的女人。“謝謝你,林肯。”她走到門口,又站住,回頭對他倆說,“我不在乎亞瑟和那個女人之間有沒有關係,隻要他不進監獄就行。”
“我會盡力的。我們一有實證就給你打電話。”
薩克斯送她出門。
她回來後,萊姆說:“我們先和律師交涉一下。”
“萊姆,我很抱歉。”看著他皺起了眉頭,她繼續說,“我是說,這件事會讓你很為難。”
“你說什麽?”
“想到自己的近親因謀殺罪被捕。”
萊姆聳了聳肩,這是他所能做的少數幾個動作之一,“泰德·邦迪是某人的兒子。可能也是個堂兄弟。”
“不管怎樣……”薩克斯拿起了電話聽筒。她最終找到了那位辯護律師,在他的代接電話服務站留了一條信息。萊姆想,這會兒他也不知道在哪個高爾夫球場的哪個球洞旁站著呢。
然後她和助理檢察官格羅斯曼取得了聯係。星期天他也沒休息,還在市區的辦公室裏。他隻知道凶手和刑事專家是同一個姓,卻沒想到兩人會有什麽關係。“嘿,林肯,我很抱歉,”他真誠地說,“但是我不得不說,這是一個好理由。我不是說空話蒙混你。要是有空子,我就給你說。但是沒有空子可鑽。一個陪審團要查出並揭露這件事。要是你能說服他進行申訴,你就是幫了他大忙了。也許我能把刑期縮短為12年。”
萊姆想,12年啊,還沒有假釋期。亞瑟會被毀了的。
“非常感謝。”薩克斯說。
助理檢察官補充說,他手上有個複雜的案子,明天開庭審理,不能再陪他們談話了。如果可以的話,本周內給他們回電話。
不過,他還是說出了受理此案的領頭警探的名字——博比·拉格朗日。
“我認識他。”薩克斯一邊說,一邊往他家裏打電話。她收到了他的語音郵件,但是她剛一撥他的手機,他立刻就接了。
“拉格朗日。”
聽到噝噝的風聲和水波拍打的響聲,她就知道在這個碧空如洗、溫暖宜人的日子裏,這位警探正在做什麽。
薩克斯道明了自己的身份。
“哦,是你。艾米莉亞,最近怎麽樣?我正在等一個告發人的電話。現在紅鉤區隨時都會出事兒。”
這麽說來,他不是在釣魚船上了。
“我可能很快就要掛電話了。”
“明白。我們用了揚聲器。”
“警探先生,我是林肯·萊姆。”
瞬間延遲。“噢,是你。”林肯·萊姆打來的電話總是能很快就贏得全部注意力。
萊姆解釋了一下他堂兄的事。
“你等等……‘萊姆’,我隻是覺得這個名字很有意思。我是說,不同尋常。可是沒把它和你聯係起來,他也從來沒有提過你,訊問的時候一次也沒說過。原來是你的堂兄。很抱歉,老兄。”
“警探先生,我不想幹預這個案子。但是我說過會打電話,查明事情的真相。助理檢察官已經知道了。我剛和他談過。”
“我覺得這次逮捕沒有錯。我處理謀殺案已經有五年了,除了巡警親眼目睹團體搶劫外,這是我所見過的最公正的抓捕。”
“事情的經過是怎樣的?亞瑟的妻子隻給我說了大概。”
他用警察敘述犯罪事實時所特有的絲毫不帶感情的冰冷口吻說:“你的堂兄提前下班後,去了一個女人的公寓。她叫愛麗絲·桑德森,就住在格林威治村。她也提前下了班。我們不能確定他在那兒呆了多久,但是6點左右,她被刺殺,一幅油畫也被偷走了。”
“據說是件珍品?”
“是,但也不像梵·高的畫那麽名貴。”
“畫家是誰?”
“名叫普雷斯科特。哦,對了,我們還發現了一些直銷郵件,就是廣告傳單,是幾個畫廊發給你堂兄的關於普雷斯科特的介紹。看上去不怎樣。”
“你再給我說說5月12日發生的事。”萊姆說。
“6點左右,有個目擊者聽到了慘叫聲,幾分鍾後看到一名男子拿著一幅畫出來,走向停在街上的一輛淺藍色奔馳車,匆匆逃離了現場。目擊者隻看清楚了車牌號的前三個字母,說不上來是哪個州的。但是我們在市區進行了徹底搜查。一點點縮小範圍,審查了幾個車主。其中一個就是你堂兄。我和搭檔一起去新澤西找他。按照慣例,還帶上了一名州警察。我們發現車的後門和後座上有血跡一樣的東西,車座下麵還有一塊血汙的毛巾,和受害人公寓裏的一套亞麻織物是一個係列。”
“dna檢測證實了嗎?”
“對,是她的血。”
“目擊者在一排人中把他認出來了嗎?”
“不,他打的是匿名電話,用的是投幣電話。他不願透露姓名,不想受到牽連。但是我們不需要目擊證人。犯罪現場有重要線索。他們在受害人家的入口通道處提取了一個鞋印,和你堂兄的鞋印吻合。還發現了一些可靠的痕跡。”
“同類證據?”
“對。剃須膏、零食碎屑、車庫裏的草坪肥料等等的痕跡,這些和受害人公寓裏的完全一致。”
萊姆沉思,不,並不一致。證據可以分成幾個類別。“個別”證據隻有唯一的來源,如dna和指紋。“同類”證據與相似的材料有一定的共通性,但是它們並不一定出自同一來源。比如地毯纖維。對犯罪現場的血跡做的dna檢測可能和罪犯的血完全“一致”。但是,現場的地毯纖維隻是與嫌疑犯家中發現的纖維“有關聯”,能讓陪審團由此推斷他當時在現場。
“你覺得他認不認識她?”
“他自稱不認識,但是我們發現了她寫的兩張便條。一張在辦公室,另一張在家裏。一張上寫著‘亞瑟——喝酒。’另一張上隻寫著‘亞瑟’,沒有別的內容。哦,對了,我們在她的電話簿上找到了他的名字。”
“有他的電話號碼?”萊姆皺起了眉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