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現代文學研究中,有一個問題越來越醒目,即對於“中國現代文學”這一概念存在著各種不同的理解。筆者在北京大學中文係講授“中國現代文學史”課程時,曾組織學生進行討論,幾乎每個學生都有自己的觀點。在中國的通常語境裏,1840年以來的曆史被劃分成三大階段。18401919年是“近代”,19191949年是“現代”,1949年迄今是“當代”。以此為參照,那麽“中國現代文學”就是基本上對應著中國現代史的文學。目前學術界大多采用1917年到1949年的教學/研究框架。通常簡稱為“現代文學三十年”。但是,這樣使用“現代文學”概念越來越多地遇到各種複雜的問題。在國外的非漢語學術界,很難從語義上區別“近代”、“現代”和“當代”。比如日本就把“現代化”稱為“近代化”。在國內,一般情況下,“現代”和“當代”是同義詞,隻有專門學習過現代文學史和當代文學史的人才能區別這兩個概念。所以對現代文學的範疇問題發生越來越多的質疑。特別是21世紀的到來,使這個問題更加凸顯。當我們說“現代”的時候,不是指包括說話時的“現在”,而是指半個世紀以前。這已經給我們帶來了許多不便。因此我們有必要對這個範疇加以清理。
可是,當我們試圖清理“現代文學”這一概念的時候,就會發現問題的複雜性。其中最關鍵的問題是,“現代”這一概念具有多義性。它不僅僅是一個時間概念,同時也是一個價值概念。比如現在同是2004年,我們卻可以說歐洲比非洲“現代”,還可以說某件東西很“現代”。因此,對現代文學的理解不僅僅是時段上的差異,而且包括空間上的差異。
讓我們分別列舉並進行簡評。
從時間上說,首先存在一個“現代文學”的上限與下限的問題。
關於“現代文學”的上限,有很多不同的觀點。第一種是1919年,劃分點是“五四”運動。理由是文學與政治應該一致,“五四”運動使整個中國文化得到更新,中國文學的性質當然也發生了質變。這種觀點目前在中國現代文學研究界很少,但是學者以外的很多人都這樣認為,特別是中學語文課本就是這樣教的。筆者給一年級大學生上現代文學課時,第一天問他們現代文學什麽時候開始,他們全部說是1919年。這個觀點思路明確,缺點是過於簡單,因為實際上還是要去追溯1917年的文學革命和1915年的《新青年》。
第二種是1917年,劃分點是文學革命,理由是文學的獨立性,強調從文學自身的發展線索來判定時段。目前大學教學體製基本采用這個上限。但是這樣就等於說現代文學隻是新文學,它忽略了通俗文學的發展脈絡。
第三種是1911年或1912年,劃分點是辛亥革命與中華民國建立。理由是現代文學應該是現代民主國家的文學,推翻了皇帝,才真正有個人的精神空間。這也是把文學與政治相聯係。從通俗文學的發展來看,這個上限倒是一個分界點。但是從文學運動來看,這個年份的意義不是特別突出。
第四種是1898年,劃分點是戊戌變法,理由是思想變革是文學變革的內在動因。北京大學一些學者的“20世紀中國文學”概念,實際上就是以1898年為起點。謝冕先生主持的“百年文學總係”,挑選十幾個年份進行分寫作,第一本書就是1898年,謝冕先生親自寫的。1898年北京大學的前身京師大學堂成立,從現代教育史上可以說是一個開端。
第五種是1840年,劃分點是鴉片戰爭。理由是在古代與現代之間不存在獨立意義的“近代”。這實際是把近代文學合並到現代文學。近代文學是曆來教學的薄弱環節,也是近年來的研究熱點。
第六種是周作人等人的意見,認為現代文學是從明朝開始的,理由是個性解放、人的覺醒。這一觀點無法在教學上實現,隻能當作一種學術參考意見。
關於“現代文學”的下限,分歧倒不是很多。
第一種觀點是1949年。這既是正統的,也是大多數人的觀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使中國文學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曆史階段。但近年也出現了一些不同的看法,理由是從文學自身來看,1949年沒有什麽重大事件。
第二種觀點是1976年“文革”結束,從新時期以來是“當代文學”。這種觀點認為5070年代的文學基本是解放區文學的延續,應該屬於“現代文學”,文革以後才進入了所謂“翻天覆地”的曆史新階段。
第三種觀點是1942年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認為此前的文學是以五四精神為主導的,此後進入了以共產黨思想為核心的當代文學。
最後一種就是主張不分現代與當代,打破下限,籠統稱之為20世紀中國文學。這個主張影響很大,實際上許多學者都進行了跨越“現代”和“當代”的研究。但是這個主張也受到了一些學者的質疑,認為它忽略了許多應該得到重視的差別。20世紀中國文學實際上的階段性還是不能回避的。
從空間上講,“現代文學”的所指經曆了範圍上的多次變化。從50年代王瑤先生等開創這門學科始,“現代文學”長期指以無產階級為核心的、團結其他階級參加的新文學。所以各種版本的現代文學史著作中,革命文學占的比重最大,其他文學處於邊緣,或者是同路人,或者是受批判的對象。
新時期以後,觀念發生很大的變化,邊緣和中心開始對換。經過20年的演變,革命文學已經占比重很小,所謂“人性論”的和“具有永恒藝術價值”的文學得到重視。但基本框架還是新文學的框架,而且產生不少新的問題。比如忽略了現代文學史上重要的思想鬥爭,忽略了當年大眾的閱讀選擇,變成一種個別專家趣味等等。
關於現代文學應該不應該包括通俗文學,很早就有過不同意見。嚴家炎先生與唐弢先生就曾經爭論過。嚴家炎先生認為應該包括舊文學,包括舊體詩詞。唐弢先生則強調“現代”的價值意義,反對包括舊文學。但隨著學術界對“現代”這一概念理解的拓展,越來越多的人認為應該包括通俗文學。也就是說,在中國現代化的進程中,各種文學都發揮了不同的作用,它們是一個整體,而不是簡單的先進戰勝落後的關係。1998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再版了錢理群、吳福輝、溫儒敏的《中國現代文學三十年》,這本書在每個10年都專門設立了通俗文學一章。這表明了一個極大的變化。曠新年先生批評這個框架有不妥之處,但這已經是一個趨勢。2000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的新版現代文學史,也專章講授了通俗文學。
所以,目前關於“現代文學”這個概念,出現了許多課題。一是在中國20世紀產生了各種文學,如何對待。以某一種價值觀念進行取舍後,對不符合自己的標準的文學幹脆不講,恐怕是不妥的。比如有的當代文學教師不講文革文學,有的連十七年也不講。“空白處理”恐怕不是曆史研究的最佳方式。但是,另一方麵,也要注意不同文學的價值區分。張恨水與魯迅就是不好隨便比較的。要把這些問題研究清楚,我們就要回到文學史中去,仔細考察當時的文學生產、流通和接受的狀況,包括考察出版、報刊、文學教育和各種亞文學的狀況。這樣我們或許會盡快找到妥善處理“現代文學”這個概念的方法。
(發表於韓國漢學國際研討會)
可是,當我們試圖清理“現代文學”這一概念的時候,就會發現問題的複雜性。其中最關鍵的問題是,“現代”這一概念具有多義性。它不僅僅是一個時間概念,同時也是一個價值概念。比如現在同是2004年,我們卻可以說歐洲比非洲“現代”,還可以說某件東西很“現代”。因此,對現代文學的理解不僅僅是時段上的差異,而且包括空間上的差異。
讓我們分別列舉並進行簡評。
從時間上說,首先存在一個“現代文學”的上限與下限的問題。
關於“現代文學”的上限,有很多不同的觀點。第一種是1919年,劃分點是“五四”運動。理由是文學與政治應該一致,“五四”運動使整個中國文化得到更新,中國文學的性質當然也發生了質變。這種觀點目前在中國現代文學研究界很少,但是學者以外的很多人都這樣認為,特別是中學語文課本就是這樣教的。筆者給一年級大學生上現代文學課時,第一天問他們現代文學什麽時候開始,他們全部說是1919年。這個觀點思路明確,缺點是過於簡單,因為實際上還是要去追溯1917年的文學革命和1915年的《新青年》。
第二種是1917年,劃分點是文學革命,理由是文學的獨立性,強調從文學自身的發展線索來判定時段。目前大學教學體製基本采用這個上限。但是這樣就等於說現代文學隻是新文學,它忽略了通俗文學的發展脈絡。
第三種是1911年或1912年,劃分點是辛亥革命與中華民國建立。理由是現代文學應該是現代民主國家的文學,推翻了皇帝,才真正有個人的精神空間。這也是把文學與政治相聯係。從通俗文學的發展來看,這個上限倒是一個分界點。但是從文學運動來看,這個年份的意義不是特別突出。
第四種是1898年,劃分點是戊戌變法,理由是思想變革是文學變革的內在動因。北京大學一些學者的“20世紀中國文學”概念,實際上就是以1898年為起點。謝冕先生主持的“百年文學總係”,挑選十幾個年份進行分寫作,第一本書就是1898年,謝冕先生親自寫的。1898年北京大學的前身京師大學堂成立,從現代教育史上可以說是一個開端。
第五種是1840年,劃分點是鴉片戰爭。理由是在古代與現代之間不存在獨立意義的“近代”。這實際是把近代文學合並到現代文學。近代文學是曆來教學的薄弱環節,也是近年來的研究熱點。
第六種是周作人等人的意見,認為現代文學是從明朝開始的,理由是個性解放、人的覺醒。這一觀點無法在教學上實現,隻能當作一種學術參考意見。
關於“現代文學”的下限,分歧倒不是很多。
第一種觀點是1949年。這既是正統的,也是大多數人的觀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使中國文學進入了一個嶄新的曆史階段。但近年也出現了一些不同的看法,理由是從文學自身來看,1949年沒有什麽重大事件。
第二種觀點是1976年“文革”結束,從新時期以來是“當代文學”。這種觀點認為5070年代的文學基本是解放區文學的延續,應該屬於“現代文學”,文革以後才進入了所謂“翻天覆地”的曆史新階段。
第三種觀點是1942年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認為此前的文學是以五四精神為主導的,此後進入了以共產黨思想為核心的當代文學。
最後一種就是主張不分現代與當代,打破下限,籠統稱之為20世紀中國文學。這個主張影響很大,實際上許多學者都進行了跨越“現代”和“當代”的研究。但是這個主張也受到了一些學者的質疑,認為它忽略了許多應該得到重視的差別。20世紀中國文學實際上的階段性還是不能回避的。
從空間上講,“現代文學”的所指經曆了範圍上的多次變化。從50年代王瑤先生等開創這門學科始,“現代文學”長期指以無產階級為核心的、團結其他階級參加的新文學。所以各種版本的現代文學史著作中,革命文學占的比重最大,其他文學處於邊緣,或者是同路人,或者是受批判的對象。
新時期以後,觀念發生很大的變化,邊緣和中心開始對換。經過20年的演變,革命文學已經占比重很小,所謂“人性論”的和“具有永恒藝術價值”的文學得到重視。但基本框架還是新文學的框架,而且產生不少新的問題。比如忽略了現代文學史上重要的思想鬥爭,忽略了當年大眾的閱讀選擇,變成一種個別專家趣味等等。
關於現代文學應該不應該包括通俗文學,很早就有過不同意見。嚴家炎先生與唐弢先生就曾經爭論過。嚴家炎先生認為應該包括舊文學,包括舊體詩詞。唐弢先生則強調“現代”的價值意義,反對包括舊文學。但隨著學術界對“現代”這一概念理解的拓展,越來越多的人認為應該包括通俗文學。也就是說,在中國現代化的進程中,各種文學都發揮了不同的作用,它們是一個整體,而不是簡單的先進戰勝落後的關係。1998年,北京大學出版社再版了錢理群、吳福輝、溫儒敏的《中國現代文學三十年》,這本書在每個10年都專門設立了通俗文學一章。這表明了一個極大的變化。曠新年先生批評這個框架有不妥之處,但這已經是一個趨勢。2000年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的新版現代文學史,也專章講授了通俗文學。
所以,目前關於“現代文學”這個概念,出現了許多課題。一是在中國20世紀產生了各種文學,如何對待。以某一種價值觀念進行取舍後,對不符合自己的標準的文學幹脆不講,恐怕是不妥的。比如有的當代文學教師不講文革文學,有的連十七年也不講。“空白處理”恐怕不是曆史研究的最佳方式。但是,另一方麵,也要注意不同文學的價值區分。張恨水與魯迅就是不好隨便比較的。要把這些問題研究清楚,我們就要回到文學史中去,仔細考察當時的文學生產、流通和接受的狀況,包括考察出版、報刊、文學教育和各種亞文學的狀況。這樣我們或許會盡快找到妥善處理“現代文學”這個概念的方法。
(發表於韓國漢學國際研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