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正言順


    【原文】


    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1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2,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注釋】


    1奚:何,疑問詞。2中(zhong):得當。


    【譯文】


    子路說:“如果衛君等待老師您會治理國政、您將先做什麽呢?”孔子說“那一定是先正名分心吧!”子路說“老師的迂腐竟然到了這種程度!那名分有什麽可正的?”孔子說“好粗野啊!子由!君子對於他不了解的事情,就不應該發表意見。名分不正,說話就不順當;說話不順當,事情就辦不成;事情辦不成,禮樂製度就不能夠興起;禮樂製度不能夠興起,刑罰就不能夠得當;刑罰不得當,老百姓就無所適從。所以。君子有一個名分就一定要說出和它相應的話來。說出話來就一定要實行。君子對於自己說出來的話是一點也不馬虎的!


    【讀解】


    名與實的問題是一個深奧的邏輯問題,或者說是語言哲學方麵的問題,我們在這裏不加以討論。


    我們僅從實用政治學的角度來看名分與實際內容的相互關係。其實.這也是孔子原本的意思。


    這裏牽涉到的實際上是三個層次的概念:一、名分;二、在這個名分下所說的話;三、在這個名分下所做的事。按照孔子的觀點,如果你名分不正.說出來的話就沒有人聽;既然說出來的話沒有人聽,事情當然也就辦不成了。至於下麵繼續推論的“禮後不興”、刑罰不中”、“民無所措手足”等,實際上都是“事不成”的範疇。相反,如果你名分正,說出來的話就會有人聽了;既然說出來的話有人聽,事情也就可以辦成,禮樂、刑罰等等一係列問題也都迎刃而解了。所以,名分不僅僅是一個”名”的問題.而是有實在的內容。名不正所導致的,往往是實不正。尤其是在政治舞台上,名分更是舉足輕重:官位不僅僅是一個名稱.而是實權。不信、讓你去領導一個單位而不給作任何職務,你試試看!讓你去率領一支軍隊而不給作任何官街.你試試看!看你說話有沒有人聽、看你事情辦不辦得成。


    這就是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的道理。


    奔走列國,“累累如喪家之大”而不被任用的孔子對此由衷感歎,而粗心魯莽的子路哪裏能夠理解呢?所以、當聽說孔子一旦做官首先就要正名分時。子路竟然認為老師是太過迂腐了。


    其實,老師才是深知個中味。


    名正言順,事情才辦得成。


    如果你要從政做官、可千方不要忘了聖人的經驗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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