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原本不需要為學習而苦惱,凡是因為學習感到痛苦的孩子,都因為他遇到了不正確的引導。隻要觀念和方法改一改,孩子的學習就可以變得輕鬆愉快。


    1 讓孩子識字不難


    她在很短的時間裏突然認識那麽多字,實際上是個非常簡單而自然的過程,是一個量變到質變的必然結果。這個現象的發生,最終還是得益於教育,是家長有意無意間施行的一種正確教育方法收獲的成果。


    圓圓並不是那種兩三歲就能認識幾千字的“神童”,我也從沒刻意教過她認字,沒給她做過一張識字卡。但就在她過完六周歲生日,離上小學還有半年多的時間裏,她給了我們一個驚喜——突然間認識了那麽多字!


    她不再纏磨著要我給她講故事,小小的人,居然自己拿本書像模像樣地看起來,讀得津津有味。我拿一本新來的《米老鼠》雜誌讓她讀給我聽,她真的連猜帶蒙地讀了下來。我真誠地表揚了女兒,誇她讀得好。


    第一次體會到識字帶來的閱讀樂趣,她獨自看書的興趣越來越濃。通過閱讀,又認識了不少字,這樣一種良性循環,使圓圓的識字量陡增。以致幾個月後,到她上了小學一年級,閱讀語文課本對她來說已經是小菜一碟了。


    記得她第一天做小學生,從學校背回一書包課本。回到家,把新書一本本掏出來放到餐桌上,滿臉興奮之色。她爸爸找來一本舊掛曆給她一本本地包書皮,她就坐在爸爸旁邊,興趣盎然地把語文書從頭到尾讀了一遍。聽著她朗朗的讀書聲,我很欣慰地知道,小學生要麵對的“識字關”,女兒已在不知不覺中輕鬆邁過。


    圓圓在剛入小學時就能達到一個三年級孩子的識字量及閱讀水平,這看起來像個小小的“奇跡”,讓老師感歎,也讓我驚喜。但我心裏非常清楚,圓圓是個極為平常的孩子,她在很短的時間裏突然認識那麽多字,實際上是個非常簡單而自然的過程,是一個量變到質變的必然結果。這個現象的發生,最終還是得益於教育,是家長有意無意間施行的一種正確教育方法收獲的成果。


    我想在這裏把我的做法談一談,目的是讓更多的孩子像圓圓一樣,輕鬆識字,早識字。這不僅對於學前或小學識字階段的孩子有意義,也可能對他一生的學習都產生深遠的影響。


    我的做法談起來實際上非常簡單,就是從我第一次拿起一本書給她講故事時,就不“講”,而是“讀”。即不把故事內容轉化成口語或“兒語”,完全按書上文字,一字字給她讀。


    我想,對於白紙一樣純潔的孩子來說,任何詞匯於他都是全新的。我們認為“通俗”的或“不通俗”的,於他來說其實都一樣。“大灰狼悠閑地散步”和“大灰狼慢慢地走路”,在剛學說話的孩子聽來,並不覺得哪個更難理解。我們最初灌輸給他什麽,他就接受了什麽。有的家長給孩子講故事時,怕孩子聽不懂,把書麵語轉化成通俗的口語,這其實沒必要。正如一個從小講漢語的人麵對英語時會為難,而一個從小聽英語的孩子卻從不覺得聽英語是件困難的事一樣。所以千萬不要擔心,孩子天性中對任何事情都充滿好奇,給他“讀”或給他“講”,對他來說同樣有吸引力。


    我給圓圓講故事始於她一周歲前,不知最初給圓圓讀書時她聽懂沒有,但我每次給她讀書時,她都聽得如醉如癡,明亮的雙眸裏充滿愉悅的光澤。我給她買的書被我們一遍遍地讀著,每次我都一字字指著讀,到圓圓開始說話,就跟著咿咿呀呀地鸚鵡學舌,越來越能把媽媽給講的故事一句句地背出來,還經常自己裝模作樣地讀書。


    清楚地記得在圓圓一歲八個月時,爸爸的同事來串門,圓圓站在叔叔身邊給自己講故事,很投入地讀著《醜小鴨》。她用小手指著書上的字,一字字讀道:“小鴨孤零零的,無精打采地走到河邊……”她一頁頁地翻著,“讀”得基本上一字不差。叔叔見狀大為驚奇,以為她識字。我笑說:“哪裏,她把我給她讀的內容都背會了。”她當時肯定沒有文字的概念,估計她當時並不知道嘴裏的念念有詞和手指所指有什麽關係,隻是在機械地模仿媽媽講故事時的聲音和動作。


    就這樣,我一直以“讀”的方式給圓圓講故事,並注意聲情並茂。隨著她慢慢長大,我發現以“讀”代“講”絲毫不影響她的理解,還豐富了她的語言詞匯。她在說話間總是能找到恰當的詞語來表達,很少有小孩子那種想要表達卻不知如何說,或者詞不達意的困難。


    而且,在這個過程中,她開始認識一些字了,這使我確信了“讀書”的好處。於是又進一步,從由我指著一個字一個字地讀,改成由她指著我來讀。她指到哪,我讀到哪。逐漸地,圓圓理解了文字的作用,把故事與文字聯係到了一起。文字在她的眼裏一點也不空洞枯燥,文字是有內容的,文字就是故事,是有趣而生動的。


    同時,當我們帶她到公共場所時,總是不失時機地指給她一些文字看,比如在火車站我給她讀“禁止吸煙”,告訴她這裏人很多,空氣不好,這個牌子告訴大家不要在這裏吸煙;逛動物園時一起讀指示路牌,然後我們就找到了想要看的動物;進了百貨商場,先一起看購物導示牌,順利地直奔我們要去的樓層。


    天長日久,圓圓養成一種習慣,看到字就想讀出來。每次我帶她乘公共汽車時,她都會一路不停地讀著馬路兩旁看到的店鋪名和廣告牌,不認識的字就問我,我也總是興致勃勃地和她一起讀那些招牌,讀到一些有趣的店名,我們還會一起談論一下。


    沒統計過圓圓在什麽時候認識了多少字,憑印象,她在五歲以前認識的字都是零零散散的,不會自己看書,總是由我來給她講。五歲後,在很短的時間內——也許是某個偶然因素促成,比如說她要我給講故事,而我說沒時間,讓她先自己看吧,於是她開始自己看書了。對書中內容的強烈好奇,使她顧不上文字的生疏,囫圇吞棗看個大概,好奇心得到了滿足。我及時誇獎她識了那麽多字,會自己看書,再把她不認識的字給她讀一讀,這個故事就被她吸收了——她從完全個人的閱讀中獲得了極大的樂趣,自此有點一發不可收的勢頭,書越讀越多,字也越認越多。


    圓圓到小學二年級後,閱讀能力就相當於中學生的水平。當班裏絕大多數同學還在把主要精力用於學習生字的時候,她已開始一本接一本地讀長篇小說了。當然她也常常讀錯別字,以至於我們戲稱她為“白字大王”。我提醒她遇到不認識的字就問爸爸媽媽,她因為急於讀故事,不影響理解的字一般都不問我們,我們也不在意,隨她的便。事實上,讀得多了,許多“白字”問題自然就解決了。


    到圓圓十周歲小學畢業時,她已讀完了金庸全部的武俠小說,十四部共約三四十本;鄭淵潔係列童話故事數本;此外還有外國名著如《簡愛》《魯濱遜漂流記》及中國古典名著《紅樓夢》等,其他零散的兒童文學書籍以及各類報刊雜誌則不計其數。


    由於圓圓讀的書多,理解力好,所以其他各門功課也都很優秀,學習上始終很輕鬆。她讀完小學二年級,直接讀小學四年級,仍然是班裏成績最優秀的學生之一。她在班裏歲數最小,但她做事的成熟度及認識問題的水平,卻仿佛比實際年齡大幾歲。


    圓圓上小學四年級時,我給她買了一本繁體字豎排的兒童版《中國通史》,十六開本,約一寸厚。我們經常抽時間一起讀,因為繁體字她不認識,開始時還是我一字字指著給她讀。這本書讀到有一半時,繁體字於她基本上不再是問題,後半部分她就自己讀了。她現在看一些港台及海外出版的漢語資料,覺得很方便。


    在2008年召開的全國人大代表會議上,有一位代表提議應該讓小學生學習繁體字,多家媒體對這一提議進行了報道。這位代表的想法很好,但我憂慮的是,如果這一想法被貫徹到學校教學中,讓孩子們用現行的常規識字方法學繁體字,小學生真的要被累死了。


    現在小學生學業負擔重,除了由太多“課外班”帶來,更主要地,是不正確的教學方法所帶來的。孩子們學生字的途徑基本上限於課文,每個生字動輒寫十遍二十遍,孤立地去認去寫,這使孩子們付出了非常艱辛的勞動,卻得到很少的成就。寫簡化字尚且把孩子們愁得要命,寫繁體字……孩子們要知道了,肯定反對這個提議。


    繁體字不是不可以學,最重要的是怎樣輕鬆地學。


    在對圓圓的教育中,我深深地體會到,把學習生字融匯在日常生活中,建立在大量的閱讀基礎上,是非常有效的教育方法。不僅孩子學起來輕鬆,大人實際上也輕鬆,事半功倍。


    每當我看到有的家長洋洋得意地宣稱他尚處於學齡前的孩子認了多少字或多少英語單詞,而他的方法是就製作一大堆卡片或把英語單詞貼得家裏到處都是,我總是有些擔心,這樣行嗎?


    現在還有許多“早教機構”,他們所謂的“早教”其實就是讓孩子認識一些字或字母和單詞。學習的過程可能弄些花樣,有的是扮演“字母角色”,有的是一起大聲喊出某個音節,實質也是孤立地學字詞。我懷疑,這樣的課程,對孩子們有意義嗎?


    美國著名心理學家奧蘇貝爾(d.p.ausubel)在教育心理學中最重要的一個貢獻是提出“有意義學習”,這是一個和“機械學習”相對立的概念。他的重要論斷是:有意義學習才是有價值的。依據他的理論,無意義音節和配對形容詞隻能機械學習,因為這樣的材料不可能與人的認知結構中的任何已有觀念建立實質性聯係,這樣的學習完全是機械學習。所以是低效學習。[1]


    前幾天又從報紙上看到一個消息,說一個四歲的孩子能認得兩千漢字。原來,他的爺爺把字詞貼得家裏到處都是,每天讓孩子認。學外語的人都知道,如果孤立地背單詞,忘得很快,但如果把單詞放到語境中學習,效果就非常好。所以孩子如果認了好多字,卻不會專注地讀一本書的話,那是一件很不妙的事。把識字和閱讀割開了,可能早早地破壞孩子識字的興趣和自信心。


    學習過程中如果再加上炫耀,那是最壞的,恐怕隻是在製造一個漂亮的肥皂泡吧。


    盧梭說:“人們在煞費苦心地尋找教讀書寫字的最好辦法,有些人發明了單字拚讀卡和字卡,有些人把一個孩子的房間變成了印刷廠。真是可憐!”[2]


    和諧合理的方法往往是美的,也是有效的;壞方法則把原本簡單的事變得複雜、低效。我們在兒童教育中,要特別注意尋找好方法,不要想當然地用壞方法去教孩子。


    2 開“小賣部”


    如果把學習做成一顆酒心巧克力,孩子如何能不喜歡;如果把學習做成一顆牛黃解毒丸,孩子又如何能喜歡?


    我發現,和孩子玩“開小賣部”,是一項非常好的活動,通過這個遊戲教孩子學加減乘除,可以有效地促進孩子的數學運算能力,是一種真正寓教於樂的學習方法。


    圓圓四歲左右,我有一段時間教她學計算,開始采用的就是掰著手指頭做“2+3”等於幾這樣的方法。她開始還挺喜歡做,時間稍長就表現出厭倦了。我就想,有什麽方法讓孩子又能學計算,還有興趣呢?


    那時候社區超市還沒出現,各居民點一般都會有一兩家“小賣部”,圓圓很喜歡和我一起去小賣部買東西。我每次都讓她去告訴店主買什麽,並讓她把錢遞給店主。當時隻是為了讓她學會做事,學會自然地和人打交道。沒想到這讓她很小就對錢的作用有概念了。


    有一次圓圓和我從小店買東西出來,滿眼羨慕的神情說,她長大要開小賣部。我問為什麽,她說咱們買東西要花錢,開小賣部的人就不用花錢。我後來發現她和鄰居小朋友在一起玩開小賣部的遊戲,互相扮演店主和顧客,扮店主的人總是很有幾分得意。看來她滿心想做個小店主,由此我想到和她玩開小賣部的遊戲。


    圓圓做了掌櫃的,我和她爸爸當然就是顧客。我們拿一些東西給她在地下圍出一個“小店”,並擺上各種“貨物”,貨物有真的,有替代品(比如她最喜歡吃的雪糕就得找替代品),隻要她明白就行,然後我們輪流光顧她的小店。


    我們認真地瀏覽她的商品,選定要買什麽,問她多少錢,有時還要討價還價一下。付款時,一般情況下都是需要找一些零錢回來的,比如買一根筷子六角錢,我們一般會給她一元錢,這樣她就得找四角錢出來。


    開始時都是她自己定價,小孩定價,無論大小都是一個比較整、比較簡單的數字,比如一元、兩百元等。她一般不用一元四角或二百零三元這樣的定價來為難自己。


    玩過幾次後,我們就暗暗地把她往稍複雜些的計算上引。


    比如雪糕原來賣一元一支,我們就建議說,這幾天雪糕漲價了,每支一塊二了,你這裏要不要漲價啊,漲價可以每支多賺兩毛呢。然後我們給她兩元錢或五元錢,這樣她的計算就比較複雜了。


    圓圓開始時不喜歡這種有零頭的定價,這給她的計算帶來麻煩了。我就在帶她到外麵小賣部買東西時,讓她注意一下小賣部商品定價基本上都有零頭的事實,於是她的“價格”都變得有零頭了。


    開小賣部的計算難度上升時,過渡應自然,這樣會保持孩子的興趣。


    我們開始時一般都是玩一百元以內的加減法,稍後就給她一些建議,認為某個東西應該很貴,可以把價格定到三五百元。我印象中圓圓在四歲左右時,可心算五百以內的加減法,這基本上是通過“做生意”學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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