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蘭部署完畢,讓葉庭長將案卷送來他處。她要閱卷,為庭審作好準備。
法官庭前閱卷,盡管在法律界有人反對庭前閱卷,認為會產生先入為主的弊病,但並未規定不能這樣做。冠蘭感到這麽大的案子,不提前閱卷是不行。她要庭前了解案件全部情況,理清法律關係和確定審理方向,查明案件事實。
案卷堆在桌子上,近一尺高。冠蘭看得過細,整整兩天的時間泡在這個案子裏,看了兩遍不說,有的地方邊看還邊做記號。總體的感覺,這個案辦得不錯,就從起訴的證據和事實來看,起訴的罪名,無可非議,但從案卷來看,隱隱約約透著有兩個疑點,一個是乎在回避“涉黑”的問題?另一個是關於非法持有槍支是不是這支槍的問題?
疑點,不等到於事實。盡管自己後來在職讀法律研究生時,學過刑事偵查與物證技術學這門課,感覺此案深入偵查下去,疑點或許會浮出水麵,但所學的是基礎理論,所學的是分析方法,不等於是實際,疑點總歸是疑點。疑點的問題是不能退回檢察院,讓公安重新補充偵查的。因為,《刑事訴訟法》規定,隻要起訴書裏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的,就應當開庭審判。還有現在她作為審判法官開庭前是不能去看守所提訊被告人來核實證據的,因為這也是規定。用行話來說,這是“中國特色的控辯式審判”,通俗的講,這種庭審方式是指控方(檢察官)和辯方(被告人)的對抗,控辯雙方向法院舉證,同時法官在庭審中也可以行駛調查權。
這種方式在冠蘭看來這是中國法製史的一大進步,它擯棄了以往“糾問式”的審判,即開庭審理前提訊、核實證據,把事實調查解決在庭審前的傳統方式。它有效防止了法官先入為主和有罪推定,避免了庭審走過場,同時,簡化了庭前審查程序,縮短了開庭準備時間,提高了辦案效率。冠蘭對這種庭審方式還是讚同的。她認為通過這種控辯式的審判,法官可以在庭審中對可疑的證據調查,這樣對錯罪、漏罪能起到一個很好的防範作用。
她決定把自己的疑點放到開庭時去查實。
開庭的前幾天,冠蘭請檢察院的公訴人吳檢長,該案所有的辯護律師和訴訟代理人,合議庭成員,法警大隊大隊長等人了解並商量有關開庭審判問題。大家對合議庭組成人員和公訴人有沒有需要回避的問題,均表示沒有異議。對一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出庭作證,和兩個證人出庭作證的問題,也表示沒有異議。
冠蘭說:“由於犯罪嫌疑人較多,案情複雜,為了查清事實,庭審時,將可能會使用對質法訊問或詢問,控方和辯方有什麽意見?”吳檢長說:“好哇。”其他律師也點頭。
接著冠蘭又說:“一天的開庭時間顯然是不夠的,同時又由於提押,押解,換押,不僅法警壓力甚重,而且手續繁瑣,所以犯罪嫌疑人中午不送回看守所,放在法院留置室。我們中午也不休息了,吃完午飯接著開庭,你們看行不?”“行”,到會的一致同意。冠蘭說:“好,那就這麽定,中午宣布休庭後,一個小時後接著開庭。請大家準點入庭。當然午飯由法院準備,這事由葉庭長落實。一天審不完,兩天或者三天,大家要作好辛苦的打算。”
“啊,不會吧,冠院長,爭取一天審完行不?”有的律師問。
“看案情吧。”
“要爭取縮短審理時間,在辯論時,你們對那些與罪名無關緊要的枝末細節問題就不要糾纏了”吳檢長說。
“這個我們當然清楚。”有個律師回答。
葉庭長問:“所有人的盒飯,包不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盒飯?”
“包括。法院沒宣判之前他們還不是罪犯,就是宣判確定他們是罪犯,但總還是一個人。人嘛,就要保證他們不餓肚子。”
吳檢長說:“是喲,這在審判中體現的也是人文關懷。”
散會後,冠蘭對葉庭長和老羅說有空你們也看看案卷。開庭前,他們3人和書記員要在一起碰頭,擬個法庭審理提綱。
接著把葉庭長和法警大隊長留下,並請車副院長一起去看審判大廳的布置和留置室以及證人室的情況。
1號審判大廳的擺設格局未動,冠蘭要求葉庭長,一是在辯護席上多加些桌椅,因為辯護的人員較之以往要多。二是設證人作證席。三是設被害人發言席,兼宣讀附帶民事起訴狀席。四是將刑事附帶民事的原告和被害人安排在聽眾席前排就坐。之後,她和葉庭長又檢查了錄音錄像電視屏幕設備效果,沒有問題才離開。
留置室的安全是沒問題的,前不久進行了軟體包裝,窗戶也加固了防範網,冠蘭讓葉庭長在留置室也要配備飲用水。她交待法警夏大隊長,留置室是沒有衛生間的,而就近的衛生間裏麵的窗戶還沒裝封閉網,如犯罪嫌疑人要上衛生間解手,一定盯死看牢,以免發生逃脫的事件。
夏大隊長說“不會吧?這是二樓,離地麵3米多高,跳下去會摔斷腿的。”
“要預防萬一,各種假如都有可能,絕不能掉以輕心。”
“是,我會交待押解法警的。”
夏大隊長接著匯報了警力的配置情況:“全院17名法警全額上崗加上中院抽調的33名法警,共50名。38名法警二對一的押解19名犯罪嫌疑人,還有12名機動警員,其中1名指揮員還有2名機動法警自始至終跟隨押解。9名法警在審判大樓和審判大廳內外維持秩序:其中3名法警和保安人員在審判大樓前維持秩序,1名法警和保安人員一起在安檢通道驗票,2名法警的審判大廳門口驗票進出,3名法警維護審判大廳內審判秩序。”
冠蘭說:“總體上可行,隻是開庭審理時,審判大樓門前的3名法警回到審判大廳內維持秩序,其中明確一位是值庭警。審判大樓門前10米遠,明早拉警戒線,嚴禁閑雜人員靠近審判大樓。九點半開庭後,不再驗票安檢放人進入。另外,考慮到車副院長年齡較大,你夏大隊長是這次全程押解的總指揮,車副院長為這次審判大樓及審判大廳安保的總指揮。”
“是,照辦。”
“還有這個案子被告人中都是有暴力傾向的,出於安全的考慮,因此在押解包括整個庭審的過程中,一律不解開手銬,被告人中午吃飯也分三批次進行。
這個案子較大,也複雜,為防不測,我還考慮是否可以帶槍押解的問題。這樣吧,我來請示中院,有的事情我講得清楚。”
冠蘭打電話跟中院法警支隊隊長講明了案子的特殊性,請示了帶槍押解。
是否帶槍押解帶幾支槍押解的具體問題,屬審判中的秘密問題,恕筆者不能泄露。
市中院法警支隊長回複之後。
冠蘭對夏大隊長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夏大隊長幹脆利落的回答:“是,堅決按規定執行。”
法官庭前閱卷,盡管在法律界有人反對庭前閱卷,認為會產生先入為主的弊病,但並未規定不能這樣做。冠蘭感到這麽大的案子,不提前閱卷是不行。她要庭前了解案件全部情況,理清法律關係和確定審理方向,查明案件事實。
案卷堆在桌子上,近一尺高。冠蘭看得過細,整整兩天的時間泡在這個案子裏,看了兩遍不說,有的地方邊看還邊做記號。總體的感覺,這個案辦得不錯,就從起訴的證據和事實來看,起訴的罪名,無可非議,但從案卷來看,隱隱約約透著有兩個疑點,一個是乎在回避“涉黑”的問題?另一個是關於非法持有槍支是不是這支槍的問題?
疑點,不等到於事實。盡管自己後來在職讀法律研究生時,學過刑事偵查與物證技術學這門課,感覺此案深入偵查下去,疑點或許會浮出水麵,但所學的是基礎理論,所學的是分析方法,不等於是實際,疑點總歸是疑點。疑點的問題是不能退回檢察院,讓公安重新補充偵查的。因為,《刑事訴訟法》規定,隻要起訴書裏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的,就應當開庭審判。還有現在她作為審判法官開庭前是不能去看守所提訊被告人來核實證據的,因為這也是規定。用行話來說,這是“中國特色的控辯式審判”,通俗的講,這種庭審方式是指控方(檢察官)和辯方(被告人)的對抗,控辯雙方向法院舉證,同時法官在庭審中也可以行駛調查權。
這種方式在冠蘭看來這是中國法製史的一大進步,它擯棄了以往“糾問式”的審判,即開庭審理前提訊、核實證據,把事實調查解決在庭審前的傳統方式。它有效防止了法官先入為主和有罪推定,避免了庭審走過場,同時,簡化了庭前審查程序,縮短了開庭準備時間,提高了辦案效率。冠蘭對這種庭審方式還是讚同的。她認為通過這種控辯式的審判,法官可以在庭審中對可疑的證據調查,這樣對錯罪、漏罪能起到一個很好的防範作用。
她決定把自己的疑點放到開庭時去查實。
開庭的前幾天,冠蘭請檢察院的公訴人吳檢長,該案所有的辯護律師和訴訟代理人,合議庭成員,法警大隊大隊長等人了解並商量有關開庭審判問題。大家對合議庭組成人員和公訴人有沒有需要回避的問題,均表示沒有異議。對一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出庭作證,和兩個證人出庭作證的問題,也表示沒有異議。
冠蘭說:“由於犯罪嫌疑人較多,案情複雜,為了查清事實,庭審時,將可能會使用對質法訊問或詢問,控方和辯方有什麽意見?”吳檢長說:“好哇。”其他律師也點頭。
接著冠蘭又說:“一天的開庭時間顯然是不夠的,同時又由於提押,押解,換押,不僅法警壓力甚重,而且手續繁瑣,所以犯罪嫌疑人中午不送回看守所,放在法院留置室。我們中午也不休息了,吃完午飯接著開庭,你們看行不?”“行”,到會的一致同意。冠蘭說:“好,那就這麽定,中午宣布休庭後,一個小時後接著開庭。請大家準點入庭。當然午飯由法院準備,這事由葉庭長落實。一天審不完,兩天或者三天,大家要作好辛苦的打算。”
“啊,不會吧,冠院長,爭取一天審完行不?”有的律師問。
“看案情吧。”
“要爭取縮短審理時間,在辯論時,你們對那些與罪名無關緊要的枝末細節問題就不要糾纏了”吳檢長說。
“這個我們當然清楚。”有個律師回答。
葉庭長問:“所有人的盒飯,包不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盒飯?”
“包括。法院沒宣判之前他們還不是罪犯,就是宣判確定他們是罪犯,但總還是一個人。人嘛,就要保證他們不餓肚子。”
吳檢長說:“是喲,這在審判中體現的也是人文關懷。”
散會後,冠蘭對葉庭長和老羅說有空你們也看看案卷。開庭前,他們3人和書記員要在一起碰頭,擬個法庭審理提綱。
接著把葉庭長和法警大隊長留下,並請車副院長一起去看審判大廳的布置和留置室以及證人室的情況。
1號審判大廳的擺設格局未動,冠蘭要求葉庭長,一是在辯護席上多加些桌椅,因為辯護的人員較之以往要多。二是設證人作證席。三是設被害人發言席,兼宣讀附帶民事起訴狀席。四是將刑事附帶民事的原告和被害人安排在聽眾席前排就坐。之後,她和葉庭長又檢查了錄音錄像電視屏幕設備效果,沒有問題才離開。
留置室的安全是沒問題的,前不久進行了軟體包裝,窗戶也加固了防範網,冠蘭讓葉庭長在留置室也要配備飲用水。她交待法警夏大隊長,留置室是沒有衛生間的,而就近的衛生間裏麵的窗戶還沒裝封閉網,如犯罪嫌疑人要上衛生間解手,一定盯死看牢,以免發生逃脫的事件。
夏大隊長說“不會吧?這是二樓,離地麵3米多高,跳下去會摔斷腿的。”
“要預防萬一,各種假如都有可能,絕不能掉以輕心。”
“是,我會交待押解法警的。”
夏大隊長接著匯報了警力的配置情況:“全院17名法警全額上崗加上中院抽調的33名法警,共50名。38名法警二對一的押解19名犯罪嫌疑人,還有12名機動警員,其中1名指揮員還有2名機動法警自始至終跟隨押解。9名法警在審判大樓和審判大廳內外維持秩序:其中3名法警和保安人員在審判大樓前維持秩序,1名法警和保安人員一起在安檢通道驗票,2名法警的審判大廳門口驗票進出,3名法警維護審判大廳內審判秩序。”
冠蘭說:“總體上可行,隻是開庭審理時,審判大樓門前的3名法警回到審判大廳內維持秩序,其中明確一位是值庭警。審判大樓門前10米遠,明早拉警戒線,嚴禁閑雜人員靠近審判大樓。九點半開庭後,不再驗票安檢放人進入。另外,考慮到車副院長年齡較大,你夏大隊長是這次全程押解的總指揮,車副院長為這次審判大樓及審判大廳安保的總指揮。”
“是,照辦。”
“還有這個案子被告人中都是有暴力傾向的,出於安全的考慮,因此在押解包括整個庭審的過程中,一律不解開手銬,被告人中午吃飯也分三批次進行。
這個案子較大,也複雜,為防不測,我還考慮是否可以帶槍押解的問題。這樣吧,我來請示中院,有的事情我講得清楚。”
冠蘭打電話跟中院法警支隊隊長講明了案子的特殊性,請示了帶槍押解。
是否帶槍押解帶幾支槍押解的具體問題,屬審判中的秘密問題,恕筆者不能泄露。
市中院法警支隊長回複之後。
冠蘭對夏大隊長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夏大隊長幹脆利落的回答:“是,堅決按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