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的論述,讓林鎮平和林文卿都陷入了沉思,可以說感觸受益良多,一個半生商海沉浮,一個在曆練中也長了不少見識,一點撥,就透過過往經驗、經曆、眼界等,自己瞧出很多門門道道來。


    等回過神來,再次看向林默之時,林文卿眼神中多了幾分敬服,或者說敬畏可能更準確,一時間給林默介紹情況,姿態都多了幾分向大老板匯報的既視感。


    不過介紹讓林默暫時製止了,道:“我再順道提點兒題外話,林家的生意想在國外站穩腳跟,甚至隻是在一定程度上確保林家財產、生意等的安全,那都不是一件輕巧的事兒。


    所以為了立足,盡可能保障財產、生意這些安全,林家必須掌握一些足夠有用的東西,以此為倚仗和談條件的籌碼,而最符合這個條件的,就是技術、科研、專利等這些,林家在未來的核心,也是以這些為中心進行布局,我之前有提及過,現在再更細致談一下。


    以專利保障的技術、發明、科研體係,是歐美現代科學技術發展及保障自身利益的底層規則,既然是底層規則,就不可能輕易便肆無忌憚去侵犯、破壞,我們可以利用這個規則來保障自身利益。”


    林默停頓了下,林文卿抓住機會開口道:“洋人應該不會這麽守規矩吧?尤其林家現在的體量可不小,要想以此保障這份利益,至少要有等同價值的這些東西,但這麽大的利益又肯定會引來很多人的覬覦,想讓他們守規矩不觸碰,怕是不容易啊?”


    林默點頭,笑道:“你能這麽想,非常好!對他們就不該抱有什麽不切實際的美好幻想,甚至任何事兒,都要以最壞的情況去揣度考量。


    但沒有這些,他們照樣會覬覦你的錢財、生意,就像他們貪婪的往外侵略殖民一樣,隻不過錢多覬覦的是大勢力、大資本,錢少覬覦的是那些雞鳴狗盜之徒。


    隻有足夠的實力足夠的資本,你才會有更多應對手段,很明顯,與錢相比,這些東西更有價值,也比錢更加稀缺珍貴,是更好的談判籌碼和資本,所以林家才要將一部分甚至大部錢財轉換成這些東西。


    至於破壞規則,規則促進了科學技術發展不假,但同時也是先行者保障既得利益的規則,除非你在這上麵真正威脅到對方,而且威脅到的不是一個人一家公司,至少也要是一個重要行業甚至整個國家。


    這個咱們就別做美夢了,林家幾乎不可能做到這個程度,而且真的威脅到了,他們也不大可能徹底打破此規則。


    因為做為先行者,其手上握有的方方麵麵的專利、技術這些,那可是一個巨量數目,涉及利益更是天文數字,破壞規則就等於砸所有人飯碗,也包括其內部那些既得利益者們,他們都不可能容忍接受。


    當然了,上麵這些描述的,是徹底的破壞規則,通常至少是國家層麵動手或默許他人動手的洗劫行為,這是我們所無法抗衡的,所以我們要利用各種規則,拉高其這麽做的成本,以此保障自身利益,相較搶錢,搶這些的成本更大。


    至於個人、公司、勢力團夥這類,隻專門針對林家的搶奪行為,這種事大概率會發生,而且以林家外人身份,政府大概率會漠視並冷眼旁觀甚至偏幫對方,但這屬於競爭、對抗的範疇,也是需要手上這些籌碼發揮作用的時候。


    像是林家握有某個產業、行業很多價值不低的技術、專利,甚至是某樣某幾樣核心關鍵技術,然後與某家或某些公司合作,威脅損害了另一些人利益,這些人聯合糾集起來,想要搞倒或逼迫林家出讓這些技術專利之類。


    這個時候,跟林家合作的公司你不能冷眼旁觀吧?畢竟他們明麵是奔林家來,但實質上還不是想要搶你的生意,打擊打壓你。


    如果合作方無動於衷,甚至也想把你搞了,那就結束合作,終止技術、專利這些授權,直接轉頭找搞事那些人合作,還可以隻與一部人合作,以利相誘,從內部進行分化瓦解。


    畢竟林家妥協退讓甚至真的垮了,這些東西也不見得會落到他們手裏,都得到了也不見能競爭過別人,還不如跟林家合作,用這些來限製其他公司企業發展,還不行,還可以引入外部想插足這個行業的勢力進來。


    反正林家手握這些東西,隻要不是徹底打破相關規則,就意味著持有了限製、打壓競爭者的武器,其中的利益,會引來敵人貪婪者,也會引來想要吃到其中利益的合作者,構成既維護自身利益,也連帶維護保護了林家利益的利益鏈。


    除去上述情況,林家親自投資經營的行業,可以拿這些技術、專利等做為籌碼,同行業內規模靠前的企業、公司合作。


    互相授權技術、專利這些,甚至互相持股聯合在一塊兒,構成利益聯盟,以幾家的技術、專利等為磚,搭建技術、專利的壁壘,也可以叫城牆,把自已圍起保護起來,以此排斥後來者或想插足其中的外部勢力,進而共同謀取技術這些帶來的超額利潤。


    當然了,這麽搞,肯定也會讓人想從林家這裏打開突破口,進而插足進去,相應林家可以同時介入更多行業,與更多人綁定利益,讓想對林家下手的人,付出遠比插足那個行業更多利益。”


    林默仔細闡述一番,這個問題很關鍵,林默也擔心林家這邊哪裏領會錯了,導致最後出問題。


    林文卿想了想,繼續開口詢問道:“但按最後的方式去做,肯定也會引來更多的敵人對手,而且政府那邊是不可能過多傾向於我們,甚至我們發展到一定程度,還會迎來防備、打壓甚至出手打擊,專利這些辦法並不能解決這點,反而可能加重這點。”


    林默點頭,道:“這些也都沒說錯,但有利益就有爭鬥,你想得到利益,就別想著一團和氣的就將錢掙了,必然是要承擔下對應風險的。


    先說前一個問題,你插足獲取的利益越多,敵人對手自然是越多了,而且還會越強,我知道你的擔心,是怕他們勾連在一塊共同針對我們,但我想問,你是想對上一股強大的、利益統一的敵人?還是一堆利益訴求各不相同的敵人?


    很明顯,一夥心思、利益各異的人,明顯是更容易對付的!當然了,也可能會是同時招來兩者,但湊在一起的那群人,利益就跟大勢力一致?就會同對方聯手來針對林家?甚至可能他們敢不敢讓林家倒下都另說。


    能在林家發展到這程度,打上林家主意的大勢力,他們就能對抗得了?林家倒下,他們可能連吃點殘羹剩飯都輪不上,而侵吞了林家的大勢力,立馬就成了其新敵人。


    情況很可能演變成,攆走一頭老虎,結果放進來一支龐大獅群,獅群跟林家可不一樣,林家總歸是外來的,方方麵麵行事,所需顧忌掣肘處頗多,但獅群大概率是其內部之人,可沒有林家那麽多顧忌掣肘的。


    所謂內部人、自己人,其實才是威脅最大的,林家可能隻是讓他們半死不活,利益、生意受損而已罷了,但獅群卻可能將他們吃得骨頭碴子都不剩,那時候到底該幫誰都要打個問號。


    畢竟林家還找人合作、相互聯合,甚至於敵視方,林家可能還要留著他們,至少不會自己下死手,既避免把事做太絕,給林家引來麻煩,畢竟我們身份終究是外人,同時又是用他們製衡合作者,畢竟沒了敵人,合作者還會全意合作嗎?


    這些策略總結起來,其實就是盡量避免林家赤胳膊親自下場,林家下場必定更吃虧,而是讓利益勾連的那些內部人,甚至隻是暫時有了共同敵人的人頂在前麵,然後盡量維護這種關係的平衡,其實某種程度上,林家充當的角色與以前的孫善明很類似,都是利用自己人內部的齷齪齟齬,然後在內部相爭與交鋒中謀利。”


    說到這裏,林默不免有點兒唏噓,孫善明這類人能存在,並非沒有原因啊!若不加以強力控製,這些事肯定也會在林家一次次發生。


    對外能接受甚至自己提議用這種手段,但不代表林默接受在內部發生這種事,至少在某些方麵,林默想盡可能避免這種事,不說不發生不出現,至少不能任其蔓延開,甚至出現出現苗頭就打。


    “當然了,林家所用的手段肯定不止這些,其他就不多贅述了,握有的籌碼、資本,也肯定不止技術、專利這些,隻是這些價值高、更有用,所以需要以其為核心進行各種布局、謀劃。


    至於你所提及的後一個問題,這幾乎是無解的,除去用各種手段避免這種情況出現,那就是狡兔三窟、雞蛋不放一個籃子裏,隻將那些地方視為一個謀取利益的所在,容不下、呆不下去了,那就拍拍屁股走人。


    那裏不是家,也不會是家,在那邊謀劃布局,不過是為了利益,林家的資金,直接投進那邊的,也隻是其中一部分,其他的會用做其他布局謀劃。


    對專利這些的布局,也確實可能更早、更快引起對方警惕打壓,甚至繞過專利這些,用其他手段方式對林家下手,但還是那句話,這些東西價值高,哪怕如此也值得去布局。


    這東西除了是高價值籌碼外,也具備一定的全球通用、通行性,專利基本可以同時在各個國家、地區進行申請,隻要確保專利這些的歸屬還在林家手上,那就意味著林家最核心的資產、籌碼等並沒有損失。


    相比較可能會被直接抄沒、扣押、洗劫的錢財、股權等,以及搬不走的工廠、土地這類固定資產,這些可要保值安全太多了。


    而且底層規則就是底層規則,知識產權保護,底層邏輯就是保護創新創造,促進創新創造,隨人類社會發展,維護規則的力量,反而會愈發強大難以動搖,他們可能會侵權可能會無視,但隻為針對林家便嘴一張宣布林家手上這些東西無效是不大可能的。


    隻要未變無效,那便能拿著這些東西重新找其他人合作,沒人願意合作,那我賣出或授權呢?總不能還沒人要吧?隻要不公開否認規則,這其中就依舊包含巨大價值。


    總會有人動心的,甚至可能就是他們自己內部人,畢竟林家出局了,就又該到他們內鬥的時候了,這可會是重要籌碼,所以林家總歸會有變現途徑,至少保有挽回一部分損失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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