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周結束至今,林默在作訓場緊鑼密鼓的集訓,已經持續了將近一月,第二次針對行動二組隊員的魔鬼周即將開始,一些有工作有任務的隊員,也已陸續申請結束集訓離去。


    原本,林默還想再繼續多保持一段時間,但一件事,卻讓他不得不先暫時結束忙碌的訓練跟學習。


    特別行動組的駐地,同時也是看押抓獲日諜及相關人等的專用監牢,耗費不少時間,目前已經基本籌建完畢,特別行動組這邊接到了任務,秘密轉移相關人犯。


    他在特別行動組也有職責,雖隻是轉移人犯,但人數多,人犯身份敏感,必須確保全程高度保密,尤其不能讓日本人知悉看押地點,所以這是一次重大行動,他自然不能置身事外。


    同時,上麵還要求行動二組盡快組織對這些人犯進行一次梳理工作,尤其是對前期訊問口供的分辨整理,以及後後期訊問工作及人犯的一些安排等等,盡可能從這些人身上發掘出更多有價值的訊息。


    做為行動二組與特別行動組之間的關係紐帶,此項事宜的首次合作對接,具體是個什麽章程,關係雙方往後在人犯交接、轉運、訊問等等工作問題上的對接,這些都需要他居中協調商議妥當。


    最終,王明坤、許誌玉、王守飛三人跟林默和廖廷輝坐到一塊,研究討論起這個事,二組這邊的事宜被全權交由了林默拿主意。


    廖廷輝的話,他不僅是特別行動組總教官,同時也將兼任新落成監獄的獄長,他熟悉潛藏、滲透、偵察、襲擊破壞這些,算是半個專業對口。


    原本徐顧煜應該在場的,但情報二組那邊有些事務需要他處理跟出麵協調,那邊劃歸他後,還沒怎麽好好管過事呢!雖說這是他在放權,但也不能長時間一點不過問,不然人心裏得犯嘀咕,所以他隻能先緊著去那邊坐鎮幾天。


    “大家都不說話,那我就不客氣,先拋磚引玉,個人認為,此次的任務,還是需要定下一個固定的章程方案,類似事務將來可能會有不少。


    為確保信息口供的及時,新抓捕案犯,肯定要先在外麵進行看押審訊,等結案後再將案犯轉入監牢進一步挖掘,那交接轉運就得作為一項常規任務執行,一套行之有效的流程方案就必不可少。


    為保證監獄的保密問題,從人員出動、案犯接收、轉運手段路徑等等,都必須設計出一套行之有效保密方案。”


    林默也沒大包大攬,隻是把問題關健點了出來,其他的他也想聽聽幾人的意見,方便查缺補漏,這事後麵他不一定顧得上,盡量不留空子疏漏讓人有機可乘。


    “起點終點是監獄,隻要保密不出問題,人員出動、案犯運抵都能如常進行,定下一些流程、規章嚴格遵守就是。


    接收點就是處裏或安全屋,基本就是固定地點,我們能做的並不多,而且就算是隱秘的安全屋,也不能確保不會有人盯著。


    最麻煩的,就是中間轉運的這個過程,如果無法從其他渠道找到監獄,想要查探那些人,大概率會從轉運案犯入手進行跟蹤,轉運還可能有劫囚襲擊這類情況出現。”


    廖廷輝接過林默話茬,進行了一番補充剝析,把核心問題確定在了轉運過程之上。


    “能不能到時安排人跟進調查呢?既做到對跟蹤襲擊這些舉動的反製,說不定還能順手揪出隱藏的間諜這些。”


    許誌玉率先提出自己想法,但林默與廖廷輝幾乎同時搖頭,相視一眼,林默示意他先說。


    “可操作性太低,路程遠,而且還得經過城區人員密集之地,人少了無用,人多了每次必然都會搞得雞飛狗跳。


    而且對方又不傻,但凡見到情況不對,轉頭就會撤走,人海茫茫怎麽把人糾出來?就算運氣好,估計也是外圍的小魚小蝦,根本不值當。”


    林默點頭,繼續道:“而且你沒抓住重點,我們的首要目的是押送犯人、確保監獄的位置等訊息不暴露,這些才是考慮的出發點。


    為此,像是事先不確定準確交接時間,行進轉移路線隨時更改等等都是必要手段,若想以此為餌,那很多安排就要圍繞此展開,那不是舍本逐末嗎?


    而且搞出動靜太大,對方可能都無需露麵,你搞幾次,對方就已經通過各種渠道,查到他們需要的信息,往往布置越多越雜,傳遞流露出的情報信息往往越多。”


    “…沒錯…”廖延輝點頭接過話茬,道:“對方想要偵查到想要的情報訊息,手段很多,就算是跟蹤監視這類手法,也不是單純跟在屁股後麵尾隨。


    像是可以在一些關鍵道路、節點進行定點蹲守觀察,蹲到的可掌握行蹤去向,蹲不到的也可做為排除,一次不夠,就二次三次五次,被收集的訊息夠多,遲早暴露。


    更簡單的,那還有事後再一路追查詢問,可能隔幾個小時乃至幾日甚至更久,我們還能為此付出這麽多時間精力?所以此事最好隱秘低調進行,盡量不要引起過多的關注。”


    特別行動組三人點頭,王明坤想了想,道:“如果要確保隱秘低調,那就不能動用太多人手,押送路上的安全會是個問題,若案犯過多,還要分多個批次進行,這會增加泄密風險。”


    “…這確實是個問題…”林默點頭認可,又道:“不過有條件襲擊威脅到押運的,地點隻可能在交接移送地點周邊,範圍囊括得再廣點,也就是城區範圍內。


    因為我們完全可以每次都采取不同路線,甚至臨時變更調整,離交接點越遠,我們可選可變線路就越多,在對方有限的人手條件下,那時根本不具備埋伏襲擊的機會。


    未出城區前,我們還得走城門出城,出了城,隻要有路可供我們通行,那就可以撒了歡的走,所以真正會碰上危險的範圍,可以縮小到城區之內。


    但城區隻占轉運路程極小的一部分,而且人口密集,很難防範行蹤軌跡走漏,還不如幹脆點齊人手保證安全,出了城再考慮其他。”


    “…可以…好…”這條方案得到另外四人一致讚同,就此定下。


    “出了城,地方廣,路上人車少很難被尾隨跟蹤,還可以選擇走不同的路線,甚至多兜些圈子,或者搞個假目標誤導幹擾對方調查,不過次數較少還行,但多了也存在不小暴露風險。”


    廖廷輝提了一些出城後能采用的手段方式,但同樣存在之前王明坤提到的問題,人車少是難跟蹤,但他們的目標也明白,很容易引起注意。


    畢竟押送解運案犯,怎麽說也得有個小車隊,這在城外鄉野道路上可不常見,哪怕用假目標這些誤導幹擾,也不是長久之策。


    “拓寬思路嘛!又不是非得要全程走車,可以換走水路,用陸水陸的法子,或者說車船車,必要時還可以多換幾輪。


    水路船來船往,流動性很多,進行一番必要的偽裝遮掩,對方很難查到船隻去向,而且水路能讓我們有更廣兜繞圈子的空間,可以極大提高追查難度,再水陸互補上一番,查到的可能就極其微茫了。”


    “…這法子妙…”廖延輝立馬出聲應和,思索片刻,問道:“但船怎麽搞?總不能隨便弄條民船就來用吧?”


    “自然不行……”林默搖頭,道:“訓練開始前,我曾抽時間去過修船廠一趟,之前收繳被處裏留下準備自用的那些船,已經快修理改裝完成,跟處裏申請一條專船,讓修理廠稍加調整偽裝一番,就能有一條押運船可供使用。


    處裏應該不會拒絕,除去我們在此項任務中使用,這船也可用於到外地押解案犯人員這些,實用性很高,可以避使用公共船隻或臨時租調民船帶來的一係列問題。


    當然,那我們就得在這船身上多下點功夫,尤其像快速改變外形特征這類設計,另外,各類型民船路子也得預備一些,時不時的改用一二次,反正就是為對方各種偵查活動增添各種麻煩困難。”


    “那車是不是也能多花上點心思?”王守飛今天第一次開口表達了自己的想法。


    “這個可以有!”林默點頭,道:“城區可以弄幾輛或改裝幾輛囚車,盡量保證案犯安全,劫囚營救困難,但襲殺案犯滅口可要容易得多。


    另外,出城後也可以換乘經過其他改裝偽裝的車輛,減少車輛帶來的關注,或者是能快速調整車輛外觀的設計,讓追查更加困難。


    監獄這邊的車,也可以采用一些手段,減少降低對這些車輛的關注懷疑,這值得好好研究一番。”


    關鍵問題都基本被解決,剩下的就是完善其他的旁支末節,形成相應的方案章程,當然,還得再備有一兩套備用的應急的方案,出狀況問題時的處置方案等等,幾人也花了不少時間才親自弄來,這些東西的知情權限已經不能再往下了。


    幾人還要出去一遭,那就是到神秘的監獄去看一趟,那地方,幾人都是這兩天才接觸知曉到一些字麵信息,不親自去查看一趟,幾人都不怎麽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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