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鵬和耿成祥在後麵隔著一段距離問:“怎麽樣,有什麽結果了沒?”


    我點點頭說:“死亡時間已經確定了,在一點到兩點之間。死亡原因,因為還沒有對胃進行化驗,暫時不好說是不是中毒。但是憑借現場屍體上留下的痕跡來看,死者應該是活活被掏空內髒而亡的。死者體內所有的內髒器官,除了胃,都不見了,隨之不見的還有頸椎骨。從現場座椅的情況來看,死者當時身上是流了不少血,但是當凶手掏空內髒之後,把現場都給處理幹淨了,可見凶手是個極其心細膽大的人。”


    潘鵬點點頭,然後又問:“那麽這起案子的屍體跟被發現的煮屍分屍的屍體,有什麽共同與不同麽?”


    “不同點很明顯,那具屍體被煮熟了,分屍了,這具屍體沒有。但是兩具屍體都有個共同點,那就是內髒不見了。被煮熟的那具屍體,內髒應該是從脖頸處被掏走了,而這一具屍體則是整個臀部都被割掉了,從下麵把內髒給取走了。而且在這裏,還有個共同點,那就是胃都留下了。”


    “都留下了胃麽?凶手大概是什麽意思呢?”潘鵬自言自語的說。


    這時候王可拿著紫紅色的胃說:“這還不簡單麽,那個人肯定是嫌胃太髒了。因為人的胃,都是盛一些五穀雜糧,消化食物的地方,把胃取走,裏麵不都是惡心吧啦的東西,誰要它幹什麽。”


    我一聽王可這麽說,似乎有點道理的樣子。當然,這隻是我們的猜測,不過一個留下來的胃,應該是無足掛齒。


    “那在死者身上還有其他發現麽,比如凶手留下來的線索什麽的。”


    我搖了搖頭:“這個倒沒有,隻不過我在想,從現場的痕跡來看,凶手是直接把死者的臀部給割掉,然後取他裏麵的內髒。那麽,凶手是如何做到這一點的,難道說是把樊籬給迷暈?就算迷暈,麻醉,這麽疼痛的感覺,也會讓他醒來吧?”


    王可這時候在我旁邊說:“別忘了,樊籬的後脖頸處的頸椎骨是斷的,我想,如果不是掏空內髒是直接死亡原因的話,那裏應該是。”


    “這個簡單,確認一下就好!”


    如果把一個人的頸椎骨砸斷,而不是砸碎,這個需要的力量可不是那麽輕巧的。重物擊打脖頸處,皮膚上肯定會留下證據的!


    然後我重新的翻開那坨皮囊,果然在原來後脖頸處的皮膚,發現了一片烏黑的痕跡。


    從後麵,直接把一個人的脖頸還砸碎?這個人怎麽這麽凶殘,我感覺比秤砣男還暴力,雖然秤砣男已經被喬飛給解決了。


    耿成祥那邊立刻吩咐下去:“去把昨天和樊籬喝酒的那些人都叫到局裏,一個個審問,問出來樊籬最後是和誰接觸的!”


    幾個警察領命而去,然後我對潘鵬說:“鵬哥,這裏是地下停車場,一般都應該有監控的吧?咱們可以找這棟樓的物業看一下。”


    潘鵬點頭,然後我們就找到這家會所的物業,他們說地下車庫是有監控的,可是昨天傍晚的時候不知道怎麽壞了,他們就沒找人來修,準備今天白天再修的。


    聽到這有點貓膩,一直好好的監控怎麽會壞,而且凶手怎麽會這麽巧,偏偏趁著監控壞的時候做了案件呢?所以第一時間,我們把懷疑對象放在了會所昨天上班的人身上。同時耿成祥又派出去一撥人,去調查樊籬的社會關係,是否存在仇殺的可能。


    因為這種慘絕人寰的殺人手法,沒有深仇大恨,是做不出來的。


    上午的時間,我和王可對樊籬的屍體進行了深度的屍檢,結果跟我們推斷的一樣,死因就是後頸處的重擊,而死者體內的器官,能明顯的看出來是被硬扯著拉走的,可以想象凶手是一個心理很急的人。而樊籬的胃,裏麵已經沒有什麽東西了,隻剩沒有酸化的生前吃過的殘渣,我們化驗過後也並沒有發現異常。也就是說,屍體暫時的是沒有什麽價值了。


    中午吃飯的時候,潘鵬找到我們,皺著眉頭說:“看來這起案子是有點麻煩了。”


    “怎麽說?”


    “因為樊籬的屍體和煮屍分屍的屍體存在著太明顯的共同點,所以我們沒有理由去拒絕兩起案子有著共通性,何況樊籬根本就是煮屍分屍案重要的懷疑對象。但是今天上午經過資料的搜集,樊籬經商,這些年來在外麵並沒有得罪什麽人,本市更是沒有多少關係,以前的親戚朋友們,似乎也都好久不走動了。而且昨天和他一起吃喝玩樂的幾個老板都說,樊籬是在會所把他們幾個送走之後,才離開的。也就是說,那些老板走了之後,樊籬經曆了什麽,他們並不知道。”


    “這個簡單啊,完全可以問會所裏麵的服務員。”


    潘鵬說:“今天那邊的環境你也看到了,那個地下停車場雖然是在會所的下麵,但是入口卻並不在會所裏,而是出了會所旁邊的樓道裏有著下去的樓梯。所以會所裏麵的人我們也調查過了,在一點十二分樊籬他們退了包房出去的時候,他們並沒有再見到過樊籬。”


    這樣的話就蹊蹺了。


    不過我突然想到一點:“鵬哥,根據調查,樊籬當時喝酒喝的多麽?”


    潘鵬說:“這個我也有問過,包房的公主說,樊籬是請客,做東,所以喝了不少酒,出去的時候都有些飄。”


    “既然這樣,為什麽他還要去地下停車場開車呢?先不說最近酒駕查的嚴,喝了這麽多他應該很清醒的知道自己不行了,為什麽還非要去地下停車場開車?還有,他請的那些,都是老板,而且今天出來的時候我看了,會所的外麵有著很多可以停車的地方。既然是他請別的老板玩,為什麽自己把車聽到地下呢?這不符合常理吧?”


    潘鵬點點頭:“的確,來這種地方,大家都是喝完酒一起來的,開包房的時間也確實是在十點鍾左右,這個樊籬完全沒有必要把車停到地下停車場,跟他們分開啊……”


    “所以說鵬哥,咱們陷入了一個誤區,那輛車是不是樊籬的?”


    潘鵬聽到我這麽問,猛的一愣。是的,我們看到樊籬死在車上,下意識的就以為那是樊籬的車。如果那車不是樊籬的,又會是個什麽情況?


    潘鵬趕緊的拿出手機去告訴耿成祥讓他查車輛信息,而王可傻不拉唧的問我:“就算那輛車不是樊籬的,這又能說明什麽?”


    我解釋道:“幾個老板確認,在出了會所之後大家就分開了。但是分開後的樊籬去了哪裏呢?那輛車,直接關係到了一個很重要的邏輯問題,是樊籬自己走進去的車裏,還是被人強行的給塞進車裏。”


    “二者有什麽不同啊?”


    “王可,你平時看上去挺聰明的,怎麽這個問題繞不過來彎了呢?樊籬如果是主動上的車,調查車主信息就能找到車主和樊籬的關係,依此可以縮小凶手的排查圈子;如果樊籬不是主動上的車,比如是剛出會所準備走的時候被人給劫持走了,最後凶手把他殺了,給放進車裏,那這樣查車主的信息就能間接的查到車主和凶手之間的關係,懂?”


    王可白了我一眼:“說了這麽多,也就是說查車主信息有可能找到凶手的信息是咯?”


    “正解!”


    “那你還囉裏囉嗦那麽一大堆……”


    “拜托,一個是車主和樊籬的關係,一個是車主和凶手的關係,二者不一樣好不好?得,一看你的高數就不好!”


    王可瞪了我一眼,然後繼續吃飯。


    隻不過我在想一個問題。如果是前者,車主和樊籬認識,凶手也可能是熟人,這還好;如果樊籬和凶手壓根沒關係,凶手和車主的關係也並不甚大,這算不算是一場恐怖的事件?


    壓根不認識的情況下,把一個人這麽殘忍的給殺害,還對屍體進行了這種處理,多麽可怕!就好像我們的身邊哪一個陌生的麵孔,其實他就是個變態,是一個殺人不眨眼的劊子手,說不定什麽時候就露出了真麵目,把你直接的給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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