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所謂的胡適《多研究些問題,少談些主義》,在當時引發新文化運動中的一場大論戰,也不是事實,而是後來之人地炒作。


    對胡適的《多研究些問題,少談些主義》,確是有爭論的。


    他文章發表後,第一個回應的是藍公武,第二個回應的是李大釗。


    藍公武批評胡適“有幾分武斷”且“因噎廢食”,力挺“主義好像航海的羅盤針,或是燈台上的照海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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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9年7月24日,《國民公報》開始發表藍公武《問題與主義》一文,至7月31日刊載完畢。8月3日,《每周評論》第33號摘要發表了這篇文章。


    藍公武當時是梁啟超研究係(憲法研究會)的重要成員,1917年7月接任《國民公報》社長,在鼓吹研究係政治主張的同時,宣傳新思潮。


    藍公武文章從問題的性質、主義學說的性質、方法等方麵,比較係統地批評了胡適的觀點。談到問題的性質及其解決的方法,藍公武認為,“凡是構成一個問題,必定是社會生活上遇著了一種困難”,問題的性質很複雜,解決問題的方法自然不能一樣。要解決問題,“全靠與這問題有關係的人自動的起來解決”,所以,必須宣傳這個問題的意義和理論根據,引起人們反思而成為“問題”,才能接受我們提出的解決方法。


    關於主義的性質,藍公武認為,“主義是多數人共同行動的標準,或是對於某種問題的趨向或是態度”,並作了恰如其分的比喻,“主義好像航海的羅盤針,或是燈台上的照海燈”。他還說:“理想乃主義最重要部分”。怎樣認識方法和主義之間的關係?藍公武認為,主義與方法是目標與路徑的關係,實行主義可以有種種方法,有的方法甚至可能互相衝突。


    對胡適所講的“主義危險”,藍公武批評這一觀點“實是因果倒置”,因為“主義的自身並沒有什麽危險。所謂危險,都在貫徹主義的實行方法”,主義是否危險“全看選擇的精確不精確。擇術不精,才有危險”。那些所謂“主義危險”的論調,不過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橫豎我們是他們的眼中釘,有主義也罷,無主義也罷,總有一天拔了去他們才痛快”。他覺得最遺憾的事情,卻是因為自己還沒有“確立一種最信奉的主義”,所以不能“標明旗幟和他們短兵相接”。


    藍公武認為,問題與主義“不是相反而不能並立的東西”。他把問題、主義、方法三者聯係起來研究,提出“主義是方法的標準趨向和態度”,中心問題就是“解決方法的標準”,把它抽象出來推而廣之,就成了“主義”,並且主義和問題之間的關係因為不同的社會環境而不同,特別“在舊習慣所支配的社會”,“往往由他國輸入富於新理想的主義,開拓出一個改革的基礎來”。


    就胡適“空談外來主義無用”“偏向紙上的主義,有為無恥政客用來做害人的危險”等觀點,藍公武則認為,一方麵,鼓吹主義絕不是讀一二本小冊子隨便亂談、濫竽充數的,無恥政客騙不了人;另一方麵,在當今世界文化交通時代,排斥一切外來思想是極端錯誤的做法,簡單地“概括的以空談外來主義為無用,未免有幾分武斷”,如果過於注重“實際的問題”,而抹煞了“主義學理”的效果,“也有些因噎廢食的毛病”。


    所以,藍公武得出結論說:我們要解決種種問題就要研究種種主義,所以,“主義的研究和鼓吹,是解決問題的最重要的切實的第一步”。


    對藍公武的回應文章,胡適是仔細研讀了的,也引起了他對相關問題的思考,本打算在下一期《每周評論》行文,但被李大釗的一封來信打斷了。


    李大釗認為“恐怕必須有一個根本解決”,為此“惟有一麵認定我們的主義”“一麵宣傳我們的主義”。


    8月17日,《每周評論》第35號發表李大釗《再論問題與主義》一文。這是李大釗寫給胡適的一封信。二人在北大共事,也是好友。抬頭處,李大釗尊稱“適之先生”;落款處,注明“寄自昌黎五峰”。


    此時,李大釗因病在河北老家休養,正在昌黎五峰山避暑。離京之前,他就讀了胡適的文章,當時“發生了一些感想”,有些意見完全相同,有些稍有差異,經幾日思考,乃一一寫出。


    與藍公武尚未“確立一種最信奉的主義”不同,李大釗“標明”了馬克思主義“旗幟”,同胡適“短兵相接”,本著探討的態度,就“‘主義’與‘問題’”“假冒牌號的危險”“所謂過激主義”“根本解決”等問題作了回應。


    李大釗也主張認真研究實際問題,不應空談理論學說,而且胡適文章讓自己“覺悟”了,“承認我們最近發表的言論,偏於紙上空談的多,涉及實際問題的少,以後誓向實際的方麵去做”。但是,李大釗認為,問題和主義不能分離,宣傳、實行主義與研究、解決問題並不矛盾,而“是交相為用的”,“是並行不悖的”。這個問題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直接關係到如何實行和運用“主義”去解決“問題”。其中的邏輯關係是:要解決社會問題,“必須靠著社會上多數人共同的運動”,前提是要想辦法使該問題成為“社會上多數人共同的問題”,這就需要能夠解決該問題的人“先有一個共同趨向的理想、主義”。


    所以,“我們的社會運動,一方麵固然要研究實際問題,一方麵也要宣傳理想的主義”。要研究各種問題必須先研究各種主義,如此,社會問題才有解決的希望。如果把主義和問題隔開,社會問題和多數人“一點不生關係”,那就“永沒有解決的希望”,問題的研究也就失去了意義。李大釗反對胡適把“主義危險”和“空談主義”有害混為一談,認為這種危險並非主義本身帶來的,而是空談主義的人造成的。


    怎樣實行“主義”呢?李大釗認為,“大凡一個主義,都有理想與應用兩麵”,社會主義也是如此,“隻要把這個那個的主義,拿來作工具,用以為實際的運動,他會因時、因所、因事的性質情形生一種適應環境的變化”,所以,社會主義者要使社會主義在世界上發生影響,“必須要研究怎麽可以把他的理想盡量應用於環繞著他的實境”。


    對王揖唐和安福部“假冒牌號”談社會主義,李大釗認為這如同“新開荒的時候,有些雜草毒草,夾雜在善良的穀物花草裏長出”一樣,但在處理時不能良莠不分,“不能因為長了雜草毒草,就並善良的穀物花草一齊都收拾了”,更不能“因為安福派也來講社會主義,就停止了我們正義的宣傳”。正因為有人“假冒牌號”,我們更應該“本著主義作實際的運動”,一麵宣傳我們的主義,一麵研究解決種種問題的實用方法。


    盡管《新青年》《每周評論》同人很少談論布爾什維主義,而且有些同人很不滿意李大釗等對於布爾什維主義的態度,但李大釗並不因此而隱瞞自己的態度和立場,反而旗幟鮮明地聲明:“我可以自白,我是喜歡談談布爾什維主義的”,“布爾什維主義的流行,實在是世界文化上的一大變動。我們應該研究他,介紹他,把他的實象昭布在人類社會,不可一味聽信人家為他們造的謠言,就拿凶暴殘忍的話抹煞他們的一切”。對所謂“過激黨”“過激主義”等帽子,李大釗明確表示沒有閑工夫理會它,“惟有一麵認定我們的主義”,“一麵宣傳我們的主義”。


    胡適本打算寫“再論問題與主義”,因為李大釗來信在《每周評論》上發表,隻好推遲自己的文章。寫了《三論問題與主義》《四論問題與主義》,先後於1919年8月24日、31日在《每周評論》第36號、第37號發表。


    《三論問題與主義》一文,著重回應藍公武、李大釗的文章。胡適集中力量作了辯解,指出藍、李二人對自己的誤會,首先是“由於他們誤解我所用的‘具體’兩個字”,而“我認定主義起初都是一些具體的主張”“救時的具體主張”,這是他們之間“一個根本不同的地方”。胡適認為,藍公武的第二個誤會是把“‘抽象’兩個字解錯了”,他所攻擊的“抽象的主義”,乃是指那些“空空蕩蕩、沒有具體的內容的全稱名詞”和“抄襲成文的主義”,他自己始終“不但不曾反對理想,並且極力恭維理想”,批評藍、李“所辯護的主義,其實乃是些抽象名詞所代表的種種具體的主張”。胡適說,“主義本來都是具體問題的具體解決法”,但不能因為這點普遍性就認為主義“隻是一種抽象的理想”。當然,他和藍、李也有意見一致的地方,就是“要用主義學理作解決問題的工具和參考材料”。胡適說,他所指的“主義的危險”,是“有一班‘把耳朵當眼睛’的妄人”,耳聞“布爾什維主義”,不懂它的具體主張,“便大起恐慌”,宣稱捉拿“過激黨”,或者給人扣上“過激黨”的帽子。


    胡適批評藍公武把主義和實行方法區分開來的觀點,提出對實際的改革需要把主義和實行方法“合為一件事”。把兩者隔離開來,“分為兩件不相關的事”,是人類的“大毛病”、世界的“大禍根”,“目的熱”和“方法盲”是它的兩種病征。隻管提出“涵蓋力大”的主義,便是“目的熱”;不管實行的方法如何,便是“方法盲”。他批評李大釗運用主義為工具從事實際的運動並適應環境發生變化的觀點,“是一種不負責任的主義論”。


    怎麽克服人類迷信抽象名詞的弱點呢?在文章最後,胡適給出了答案:“多研究些具體的問題,少談些抽象的主義”。他強調,一切主義、學理都該研究,但隻能作為假設的見解、參考印證的材料、啟發心思的工具,不能當作天經地義的信條、金科玉律的宗教、停止思想的絕對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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