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在北大安頓好之後,即開始與母親商量辦理與江冬秀的婚事,胡適把婚禮的日子定在自己生日那一天,即農曆十一月十七日,1917年的那天公曆為12月30日。
江冬秀1890年(清光緒十六年庚寅)農曆十一月初八日生,也是安徽人,家住績溪縣北的旌德縣江村,與上莊相距約40裏。也是名門女兒。父名世賢,早逝。母呂氏,名賢英,亦係出名門,是旌德廟首呂探花的後裔。呂朝瑞探花是冬秀的曾外祖父,呂佩芳翰林是她的外祖父。江冬秀和胡適家本就有親戚關係。早在1904年,即胡適去上海進梅溪學堂的那年春天,便由胡母作主,訂下了他們兩人的終身大事。到1908年秋天,江家辦了嫁妝,胡家備了新房,寫信叫胡適回家成親。胡適因家道中落,店業破產,自己學業未成,難於養家活口,故“力阻之”。
後來去美國留學,婚事一拖就拖了十幾年。
他們這樁婚事,也曾經發生過一點波折。江冬秀雖係名門女兒,但因父親早逝,舊家庭重男輕女,僅隨胞兄在私塾讀了一兩年書。後多荒疏,識字無多,又從小纏足,完全是一位舊式鄉村女子。她與自稱“新人物”,且在學人中小有名氣的胡適,在一些人看來,本就有差距。到胡適放洋留學,得了洋功名,村裏更是紛紛傳言,說胡適在外國娶了親,生了孩子,要與江冬秀解除婚約。胡適的母親起初並不相信,但傳說多了,也難免疑心憂慮,便去請胡適幼時好友胡近仁代寫家書,叫兒子勿違母命。
其實,說胡適在外國娶親之事,也並非是完全的無中生有。
1914年6月,在美國紐約州康乃爾大學的胡適結識了艾迪絲?克利福德?韋蓮司。在此後48年的歲月中,胡適因受韋蓮司的影響而獲益甚多,其生平事跡也因有了與韋蓮司的交往而顯得更加豐富多彩。
韋蓮司是一位奇女子。是康奈爾大學一位地質學教授的女兒,曾一個人住在紐約,學習現代藝術。她留短發,穿著簡單隨意,是個典型的“波希米亞”先鋒派藝術家,走在紐約街頭,常招來行人批評的目光。她不但在外表上不拘傳統,在精神上也特立獨行。她冰雪聰明又興趣廣泛,即使在美國的“新女性”中也很突出。
兩人結識時,韋蓮司還是康奈爾大學的學生。為了造訪韋蓮司,胡適進了女生宿舍,這是他上大學四年來的頭一遭。
胡適為自己進女生宿舍找的理由是,這樣有助於他性格的發展。“十年之中,未嚐與賢婦人交際……吾十年之進境,蓋全偏於智識一方麵,而與感情一方麵幾全行忘卻,幾成一冷血之世故中人……”他認為自己“但有機警之才,而無溫和之氣,更無論溫柔兒女之情”,然後他決定“與有教育之女子交際,得其陶冶之益,減吾孤冷之性……”於是胡適在當天晚上第一次拜訪了女生宿舍,自視為曆史性的第一步。
胡適一開始還對自己說是在尋求兩性間“純粹而高尚的”友誼,可不久胡適就發覺他與韋蓮司的感情日益親密。他們的關係最終帶給胡適的是人格上的深刻變化。
韋蓮司後來搬到紐約,胡適去那裏拜訪過她幾次。此後他也轉學到紐約的哥倫比亞大學,能夠離韋蓮司近一些,也應是因素之一。一旦在同一城市,兩人就有了更多的時間在一起。
從韋蓮司的寓所俯瞰哈德遜河,參觀博物館、畫廊,在月光下的林子裏漫步……可以設想一下,一個中國青年男子和一個“另類”的美國青年女子並肩走在紐約街頭,一定令不少行人驚訝搖頭。
兩人有很多共同的話題:文學、藝術、東西方哲學、倫理,時局、戰爭與和平。
胡適非常享受他們之間的談話,日記裏充滿著對韋蓮司的讚美,如:“女士見地之高,誠非尋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餘所見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識力,魄力,熱誠於一身者惟一人耳。”在另一處,胡適坦率地承認韋蓮司對他的影響:“吾早就需要一位‘舵手’,他能指明方向,使吾沿著正確之航線前進。然而,迄今為止,除足下之外,還沒有人能給予吾如此之幫助,而這正是吾之所極需的。”
1915年上半年胡適寫了幾首情詩,都是中文的,無疑是在抒發對韋蓮司的愛意。
韋蓮司在給胡適的信中也以她“高格調的方式”承認他們之間的關係包含著“性吸引”。
但是她認為“最高層次的人”生活的真正意義是“精神性的而不是物質性的”,因此她要胡適和她自己看重“性吸引”“本來的價值,自覺地拋開它的實用性”,要超越它而專注於“親近的、激發思想交流的欲望”。
在一封信中韋蓮司把他們的關係定義為“兩個最高類型的人”之間“精神上的”交往,說這一關係不應以世俗標準來判斷,而隻能從“思想的範疇”來理解。
兩人真心地相愛,是徜徉於自己創造的世界中的一對戀人,把藝術、文學和詩編織進自己的戀情之中。對胡適和韋蓮司這兩個“最高類型”的人來說,墜入情網肯定要觸動“自我”(self)的最深層次。用胡適自己的話說,他給韋蓮司的信裏有他真實的自我。
胡適與韋蓮司的交往在1915年上半年左右達到了頂峰,這時候的胡適開始猛烈抨擊美國社會對男女青年行為的束縛。
他在一則日記中寫道:“蓋此邦號稱自由耳,其社會風尚宗教禮俗,則守舊之習極深,其故家大族尤甚。”
他還拿美國與俄國進行比較,認為俄國青年享有比美國更多的自由。他從俄國小說中讀到,俄國的青年男女可以在一起做各種事情,包括從事革命事業,彼此平等相待,不懷任何邪想。
他認為這才是真正的自由,是美國保守的“老媼”所不能理解的。從胡適1916年初寫的一封信看,這裏的“老媼”,應該是指的是韋蓮司的母親韋蓮司夫人。那是封給韋蓮斯夫人的回信。信很長,流露出來的情緒有些憤憤然,這在性格平和的胡適是不尋常的。
從胡適的回信來看,韋蓮司夫人的信很可能夾雜著焦慮,口氣也許有點傷人。或許她已經意識到女兒和胡適之間不尋常的關係,並為之感到不安。她在批評美國年輕女子做事“不合習俗”時,所指應該是自己的女兒,借機間接表明她不讚成女兒與一個“東方人”之間的友誼。種族的差異很可能是韋蓮司夫人認為的“不合習俗”之處。
胡適與韋蓮司夫人的關係總體上似乎是很好的,但是至少有時候她對胡適與自己女兒的密切關係感到不安,不願意讓他們在沒有旁人在場的情況下單獨在一起。
在對華人抱有強烈偏見的美國社會,這個問題甚至對韋蓮司和胡適來說也是一個難以逾越的障礙。
胡適在回國前重訪了伊薩卡,也許就是為了與韋蓮司道別。在她那裏胡適檢讀了幾年來寫給她的信,感慨地說道:“吾此兩年中之思想感情之變遷多具於此百餘書中,他處決不能得此真我之真相也。”這話將他們之間的關係說得不能再明白了。這裏隻需指出,由於與韋蓮司的關係,使胡適向“現代人”的轉化比他同時代的其他中國留學生都更為徹底和深刻。
此時,胡適與韋蓮司的感情已不複熱烈。這個變化發生在1916年的某個時刻。韋蓮司夫人的信可能是使之冷卻的一個原因,但韋蓮司自己邁不出最後的一步可能更為關鍵。她的遲疑早在1915年2月給胡適的信中就表露了。胡適顯然接受了韋蓮司劃定的界限。他在1915年5月末的一則日記中寫道,他與韋蓮司都同意集中精力於學習。這意味著他們將從一度徜徉的浪漫之旅中折返。
胡適約束自己對韋蓮司的感情並最終在中國完婚的原因是複雜的,但最重要的原因,是出於對母親的孝順。胡母23歲起守寡,一手把胡適撫養成人。胡適在美國留學期間經常帶著愛、敬意和負疚的心情想起母親。他非常明白,如果毀棄婚約將會給母親帶來巨大打擊,因此最終決定順從。像魯迅一樣,胡適也是“為了母親”結婚的。
顯而易見,反抗一個專製的父親或一群親戚,像顧維鈞和趙元任分別做的那樣,比在感情和道義上違背母親要容易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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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胡適眾多的美國朋友之中,交誼維持五十年,並對他的思想有過重大影響的人並不多。韋蓮司是這少數人中,最重要的一個。
兩人的友誼一直維持到1962年胡適逝世。在胡適去世之後,韋蓮司繼續與胡夫人江冬秀保持聯係,並整理胡適寫給她的英文書信,在1965年將信件寄贈胡適紀念館。
中國傳統愛情故事的極致表現和最圓滿境界,都體現在“有情人終成眷屬”的這一句話上。“成眷屬”成了中國愛情故事在結局上悲喜劇的最後判斷。從《孔雀東南飛》,到《西廂記》,到《三言》中的著名短篇故事,如《賣油郎獨占花魁》,《杜十娘怒沉百寶箱》等,以至於《紅樓夢》無一不是圍繞著這個主題。
在這樣傳統下成長起來的男男女女,都有一個根深蒂固的愛情觀:愛情最後歸宿必定是婚姻。否則,便是愛情的悲劇,如梁山泊與祝英台。
韋蓮司與胡適的戀愛故事卻完全不在中國人的這個老套之中,他們在“有情人終成眷屬”的模式之外,別立了“雖不成眷屬,而一往情深”的模式。
從1937年10月26日韋蓮司寫給胡適的信中,可以得知,胡適是韋蓮司畢生惟一想嫁的男人,但她也清楚地知道,這個惟一想嫁的男人,永遠成不了她的丈夫。然而,這個事實絲毫無礙於她對胡適終其一生的情誼。
韋蓮司終身不嫁,在胡適和韋蓮司50年的交往中,我們隻見深情,而沒有恩義的牽絆。在現有的材料中,我們看不到韋蓮司有“誤我一生”之類怨歎,尤其是她晚年善待江冬秀,而在整理胡適書信上,更是做到了“死而後已”。
回看韋蓮司的一生,其實也隻有一個“情”字能在時間的流裏,閃爍著悸人的光彩。這光彩所回映的也許隻是初凝眸的一刹那,也許是一次午夜的傾談,一抹共賞的夕陽,山道上的一個黃昏,水邊的一個午後……
江冬秀1890年(清光緒十六年庚寅)農曆十一月初八日生,也是安徽人,家住績溪縣北的旌德縣江村,與上莊相距約40裏。也是名門女兒。父名世賢,早逝。母呂氏,名賢英,亦係出名門,是旌德廟首呂探花的後裔。呂朝瑞探花是冬秀的曾外祖父,呂佩芳翰林是她的外祖父。江冬秀和胡適家本就有親戚關係。早在1904年,即胡適去上海進梅溪學堂的那年春天,便由胡母作主,訂下了他們兩人的終身大事。到1908年秋天,江家辦了嫁妝,胡家備了新房,寫信叫胡適回家成親。胡適因家道中落,店業破產,自己學業未成,難於養家活口,故“力阻之”。
後來去美國留學,婚事一拖就拖了十幾年。
他們這樁婚事,也曾經發生過一點波折。江冬秀雖係名門女兒,但因父親早逝,舊家庭重男輕女,僅隨胞兄在私塾讀了一兩年書。後多荒疏,識字無多,又從小纏足,完全是一位舊式鄉村女子。她與自稱“新人物”,且在學人中小有名氣的胡適,在一些人看來,本就有差距。到胡適放洋留學,得了洋功名,村裏更是紛紛傳言,說胡適在外國娶了親,生了孩子,要與江冬秀解除婚約。胡適的母親起初並不相信,但傳說多了,也難免疑心憂慮,便去請胡適幼時好友胡近仁代寫家書,叫兒子勿違母命。
其實,說胡適在外國娶親之事,也並非是完全的無中生有。
1914年6月,在美國紐約州康乃爾大學的胡適結識了艾迪絲?克利福德?韋蓮司。在此後48年的歲月中,胡適因受韋蓮司的影響而獲益甚多,其生平事跡也因有了與韋蓮司的交往而顯得更加豐富多彩。
韋蓮司是一位奇女子。是康奈爾大學一位地質學教授的女兒,曾一個人住在紐約,學習現代藝術。她留短發,穿著簡單隨意,是個典型的“波希米亞”先鋒派藝術家,走在紐約街頭,常招來行人批評的目光。她不但在外表上不拘傳統,在精神上也特立獨行。她冰雪聰明又興趣廣泛,即使在美國的“新女性”中也很突出。
兩人結識時,韋蓮司還是康奈爾大學的學生。為了造訪韋蓮司,胡適進了女生宿舍,這是他上大學四年來的頭一遭。
胡適為自己進女生宿舍找的理由是,這樣有助於他性格的發展。“十年之中,未嚐與賢婦人交際……吾十年之進境,蓋全偏於智識一方麵,而與感情一方麵幾全行忘卻,幾成一冷血之世故中人……”他認為自己“但有機警之才,而無溫和之氣,更無論溫柔兒女之情”,然後他決定“與有教育之女子交際,得其陶冶之益,減吾孤冷之性……”於是胡適在當天晚上第一次拜訪了女生宿舍,自視為曆史性的第一步。
胡適一開始還對自己說是在尋求兩性間“純粹而高尚的”友誼,可不久胡適就發覺他與韋蓮司的感情日益親密。他們的關係最終帶給胡適的是人格上的深刻變化。
韋蓮司後來搬到紐約,胡適去那裏拜訪過她幾次。此後他也轉學到紐約的哥倫比亞大學,能夠離韋蓮司近一些,也應是因素之一。一旦在同一城市,兩人就有了更多的時間在一起。
從韋蓮司的寓所俯瞰哈德遜河,參觀博物館、畫廊,在月光下的林子裏漫步……可以設想一下,一個中國青年男子和一個“另類”的美國青年女子並肩走在紐約街頭,一定令不少行人驚訝搖頭。
兩人有很多共同的話題:文學、藝術、東西方哲學、倫理,時局、戰爭與和平。
胡適非常享受他們之間的談話,日記裏充滿著對韋蓮司的讚美,如:“女士見地之高,誠非尋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餘所見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識力,魄力,熱誠於一身者惟一人耳。”在另一處,胡適坦率地承認韋蓮司對他的影響:“吾早就需要一位‘舵手’,他能指明方向,使吾沿著正確之航線前進。然而,迄今為止,除足下之外,還沒有人能給予吾如此之幫助,而這正是吾之所極需的。”
1915年上半年胡適寫了幾首情詩,都是中文的,無疑是在抒發對韋蓮司的愛意。
韋蓮司在給胡適的信中也以她“高格調的方式”承認他們之間的關係包含著“性吸引”。
但是她認為“最高層次的人”生活的真正意義是“精神性的而不是物質性的”,因此她要胡適和她自己看重“性吸引”“本來的價值,自覺地拋開它的實用性”,要超越它而專注於“親近的、激發思想交流的欲望”。
在一封信中韋蓮司把他們的關係定義為“兩個最高類型的人”之間“精神上的”交往,說這一關係不應以世俗標準來判斷,而隻能從“思想的範疇”來理解。
兩人真心地相愛,是徜徉於自己創造的世界中的一對戀人,把藝術、文學和詩編織進自己的戀情之中。對胡適和韋蓮司這兩個“最高類型”的人來說,墜入情網肯定要觸動“自我”(self)的最深層次。用胡適自己的話說,他給韋蓮司的信裏有他真實的自我。
胡適與韋蓮司的交往在1915年上半年左右達到了頂峰,這時候的胡適開始猛烈抨擊美國社會對男女青年行為的束縛。
他在一則日記中寫道:“蓋此邦號稱自由耳,其社會風尚宗教禮俗,則守舊之習極深,其故家大族尤甚。”
他還拿美國與俄國進行比較,認為俄國青年享有比美國更多的自由。他從俄國小說中讀到,俄國的青年男女可以在一起做各種事情,包括從事革命事業,彼此平等相待,不懷任何邪想。
他認為這才是真正的自由,是美國保守的“老媼”所不能理解的。從胡適1916年初寫的一封信看,這裏的“老媼”,應該是指的是韋蓮司的母親韋蓮司夫人。那是封給韋蓮斯夫人的回信。信很長,流露出來的情緒有些憤憤然,這在性格平和的胡適是不尋常的。
從胡適的回信來看,韋蓮司夫人的信很可能夾雜著焦慮,口氣也許有點傷人。或許她已經意識到女兒和胡適之間不尋常的關係,並為之感到不安。她在批評美國年輕女子做事“不合習俗”時,所指應該是自己的女兒,借機間接表明她不讚成女兒與一個“東方人”之間的友誼。種族的差異很可能是韋蓮司夫人認為的“不合習俗”之處。
胡適與韋蓮司夫人的關係總體上似乎是很好的,但是至少有時候她對胡適與自己女兒的密切關係感到不安,不願意讓他們在沒有旁人在場的情況下單獨在一起。
在對華人抱有強烈偏見的美國社會,這個問題甚至對韋蓮司和胡適來說也是一個難以逾越的障礙。
胡適在回國前重訪了伊薩卡,也許就是為了與韋蓮司道別。在她那裏胡適檢讀了幾年來寫給她的信,感慨地說道:“吾此兩年中之思想感情之變遷多具於此百餘書中,他處決不能得此真我之真相也。”這話將他們之間的關係說得不能再明白了。這裏隻需指出,由於與韋蓮司的關係,使胡適向“現代人”的轉化比他同時代的其他中國留學生都更為徹底和深刻。
此時,胡適與韋蓮司的感情已不複熱烈。這個變化發生在1916年的某個時刻。韋蓮司夫人的信可能是使之冷卻的一個原因,但韋蓮司自己邁不出最後的一步可能更為關鍵。她的遲疑早在1915年2月給胡適的信中就表露了。胡適顯然接受了韋蓮司劃定的界限。他在1915年5月末的一則日記中寫道,他與韋蓮司都同意集中精力於學習。這意味著他們將從一度徜徉的浪漫之旅中折返。
胡適約束自己對韋蓮司的感情並最終在中國完婚的原因是複雜的,但最重要的原因,是出於對母親的孝順。胡母23歲起守寡,一手把胡適撫養成人。胡適在美國留學期間經常帶著愛、敬意和負疚的心情想起母親。他非常明白,如果毀棄婚約將會給母親帶來巨大打擊,因此最終決定順從。像魯迅一樣,胡適也是“為了母親”結婚的。
顯而易見,反抗一個專製的父親或一群親戚,像顧維鈞和趙元任分別做的那樣,比在感情和道義上違背母親要容易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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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的友誼一直維持到1962年胡適逝世。在胡適去世之後,韋蓮司繼續與胡夫人江冬秀保持聯係,並整理胡適寫給她的英文書信,在1965年將信件寄贈胡適紀念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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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傳統下成長起來的男男女女,都有一個根深蒂固的愛情觀:愛情最後歸宿必定是婚姻。否則,便是愛情的悲劇,如梁山泊與祝英台。
韋蓮司與胡適的戀愛故事卻完全不在中國人的這個老套之中,他們在“有情人終成眷屬”的模式之外,別立了“雖不成眷屬,而一往情深”的模式。
從1937年10月26日韋蓮司寫給胡適的信中,可以得知,胡適是韋蓮司畢生惟一想嫁的男人,但她也清楚地知道,這個惟一想嫁的男人,永遠成不了她的丈夫。然而,這個事實絲毫無礙於她對胡適終其一生的情誼。
韋蓮司終身不嫁,在胡適和韋蓮司50年的交往中,我們隻見深情,而沒有恩義的牽絆。在現有的材料中,我們看不到韋蓮司有“誤我一生”之類怨歎,尤其是她晚年善待江冬秀,而在整理胡適書信上,更是做到了“死而後已”。
回看韋蓮司的一生,其實也隻有一個“情”字能在時間的流裏,閃爍著悸人的光彩。這光彩所回映的也許隻是初凝眸的一刹那,也許是一次午夜的傾談,一抹共賞的夕陽,山道上的一個黃昏,水邊的一個午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