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樹錚抵庫倫後立即發現,陳毅處理外蒙撤治案時根本未抓到要領,向上匯報情況也信口開河。
他於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給北京政.府的電報就直率地指出:“陳使言過其實,急切功名,而心思不能沉細;自覺明於萬裏,其實蔽於目前。其人真實何如,樹錚不敢斷言,惟心目中見為如此,故實不敢盡情信任……”
所謂將在外,國務院雖有明確指示,不許他過問蒙事,似乎他的責任隻是戍邊。他根本不理會國務院的意見,自行把外蒙撤治案抓到自己手裏。因為他已看清楚,把此事交給糊塗蟲陳毅隻能是誤國誤民。
十三日他給北京政.府的電報中便明白說出他的決定:“……然敢斷言,經年累月,亦非渠(陳)所能了。蓋渠判事不切,物欲蔽之,初步已蹈荊棘,糾纏不清,此時若樹錚撒手不管,則立即中止耳。如此中止,聽取國家損威失重,非樹錚所忍出也。……鈞電誌在撤治,請坐待撤治可也。前電言定否隻在三五日內,現布置已定,不煩一兵一矢,一發而中,幸之幸也。發而不中,樹錚箝口結舌,息影南歸,靜俟陳使辦結之日,敬領溺職之罪耳。”
在這期間,他不隻是強奪了陳毅的交涉權,同時他也對外蒙統治者哲布尊丹巴發動攻勢。
他給北京政.府的電報敘述各情甚詳:“昨晚活佛派人請燕,伊柬不如禮,當經拒出。另派蒙總理兼內務長巴特瑪王來請,亦經嚴詞麵數活佛之非,婉詞深慰巴王之老而多勞,並告以活佛多病,死期不遠,囑其為黃教自愛,渠深領感而去。然其人頗具邱壑,亦頗諳外邦情勢,撤治事,多向此人身上加工,定可得手。語之陳使,極以為然。陳使即囑向喇嘛一派示威,樹錚言邊事與兵事通,不外恩威並用四字,而用恩用威,先後彼此,頗費斟酌。
“以撫蒙而論,蒙性多猜,威則不易近,故必先恩以結之:恐其久而易視也,然後威以折之。蒙無實力,必悚而就範;再待以恩,以結其心,則不思勾結外援,乃永無反側矣。武侯擒縱遺法,可師其意,而稍變通之,以策久遠,非僅今日計也,陳使亦以為然。此非空言所能了,必時時留意,事事經心,乃得緩緩入手耳。樹錚能否自行其言,仍盼廟算樞謀,隨時督誨,俾獲成效。謹用陳明,伏祈核察。製樹錚。元(十三)”
徐樹錚使出他的混身解數,給“總理”兼內務長巴特瑪多爾濟施加壓力。
據十一月十四日他給北京政.府的電報中詳載:“活佛前最重要者四人,一總理兼內務長巴特瑪多爾濟,一大沙畢商卓特巴,一繃楚克,一棍布,均最高之喇嘛,活佛惟其所左右,王公皆側目而視。王公之讚允撤治,名為情殷內向,實與喇嘛爭權,事成權歸王公,政.府無大便利。陳使前擬六十三條,雖不適用,確曾煞費經營,而喇嘛從中牽掣,活佛雖大開會議,皆喇嘛令王公分謗之策。蓋會議時,活佛並不質詢可否,但問汝輩不以為然耶!則王公什人而九高聲應諾而散會矣。陳使雖欲速定,而明知喇嘛為祟,無術製之。又過聽王公之請,益忤喇嘛不敢相近,牽掣愈力。此樹錚所謂‘聽信陳使自辦,即經年累月亦不得定’也。
“樹錚察知此情,擒賊應先擒王,王公可暫從冷淡,一意向喇嘛市好,俾知依附,然後濟以恩威,期遂吾計。本意與陳使協同妥辦,奈每與晤談,稍及喇嘛,渠即苦口向樹錚代王公求情,一若樹錚與王公有深仇大恨不能相容也者,故前電有‘不敢盡情信任’之說也。自嚴諭岱青王繃楚克後,迭向喇嘛中人日加灌溉。又深知巴特瑪因前充商卓特巴為活佛所奪,又年輕者皆封親王,而伊隻有王銜,心中亦多不平。且現任總理,手執政柄,其人又頗諳外事,可諭以利害,故專意結之以信,感之以情。每於大議場中,當眾極與謙下,尊以老輩,譽以清操,諷以活佛多病,可接其任。看操之日,示以軍規之嚴,軍容之肅,兵士放假觀劇,苦樂與共,俱知軍心之固,期可入我彀中。
“連攜與談,皆謂現公與喇嘛相持不下,非黃教之福,宜勸活佛立功自固,勿久執迷。其實活佛應否,全惟此四人是視。而四人之中,巴年最長,位最高,活佛信任較薄,故屬其盡力以自托於中央,樹錚亦許以全力相輔,巴甚感戴。數往謁佛,往來三數日,佛仍推宕不應,托詞非待會議,既聲言外交有關。昨晚遂與勒限,謂外交有中央政.府在,會議無可待,活佛向來辦事不待會議,今不能獨待,我隻責求活佛與執事兩人意見,他有異言,我自當之。執事如此高年,不憚奔走,以謀黃教之安,而活佛罪惡已極,尚不肯發一言,徒令喇嘛假威福以禍王公,王公不平即久,必思報複,爭亂相尋,則黃教已矣!黃教去,蒙古必如散沙,則外蒙已矣!是執事有愛外蒙愛黃教之心,而活佛持之以釀亂也。
“外蒙為國家領土,我為外蒙長官,有彈壓地麵之責,不能坐視。請往告活佛,明日速應則已,不應當即拿解入京,聽政.府發落。巴又稍以俄人及蒙兵為言,意在謂如是必致驚恐地方。樹錚謂即有驚恐,是昏佛使然,非我之咎。然執事至此,尚為此言,意令傾佩,真黃教之主也。渠許再往麵佛力勸,更略談其不平之事。樹錚許以事定後,王銜立可冊真,並其弟皆與雙俸。渠更約明晚再見。今晨獨坐默念,萬一佛再不應,安能經行拿解?當即坐罪彼四人,責以不能善輔活佛,姑作拘禁之狀以恐之,再圖別策,庶剛柔相濟,而不損國家之威。
“正自籌酌,巴忽匆匆而來,握手告語雲:昨晚別後,連夜麵佛,痛陳利害,繼之以泣,佛感悟,遂允撤治。惟言陳使偏袒王公,所擬條件,決不願用。又前三音諾顏之死,佛之野子襲封,出自陳使指使,而彼今輒舉之以為佛罪。加汗增入京,佛曾專函令謁大總統,請撤換陳使,故今日之事,佛不願其與聞,亦不願他喇嘛王公預其事,但由樹錚與彼換交商定條件,具呈政.府可矣等語,並縷舉活佛懇代維持往事數件。樹錚以機不可失,遂許以今夜偕其謁佛麵商,決不令佛有失體麵,或喇嘛王公有何不均。巴稱謝而去。臨行又堅請守密,深盼定後再告他人雲雲。俟議定後,詳電馳報。”
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是決定關鍵的一天,陳毅和車林交涉了十個多月而終歸破裂的撤治問題,竟在這一天解決了。其間如何急轉直下,可以從徐樹錚給北京政.府的三通電報中看出。
徐電一:“北京西北邊署。○密。抄呈大總統、國務院、段督辦、各部鈞鑒:寒(十四)日到巴特瑪寓所議商條件,因仍為去喇嘛權利,樹錚堅持欲定條例非簡略不可,詳細辦法可另訂辦事章程,或不定條例,但由佛率眾具請撤治,一切辦法統待另商,或派人隨樹錚入京詳定。渠狡展良久,逼之去謁佛。樹錚尋又嚴詞誥諭,謂禍蒙之罪,不在佛而在喇嘛。寬限一日,夜晚須解決,否則拿解者不止一佛,執事雖老,亦當隨行。渠情狀極畏懼,大約一二日內,可見定奪矣。製樹錚。刪(十五)”
徐電二:“北京西北邊署。○密。抄呈大總統、國務院、段督辦、各部鈞鑒:刪電計達,今日巴特瑪召集喇嘛王公全體會議,議定先由活佛蓋印,率眾具呈自請撤治;一切條件辦法,概從另定。飭人來求,今晚不必再逼,日內定即辦妥。樹錚允以不逼,但仍須從速辦結,由活佛派大員隨樹錚入京,覲謁大總統致賀雲雲。恐其夜長夢多,故必嚴促其速定也。僅此報呈,伏祈察核。製樹錚。刪二”
徐電三:“北京西北邊署。○密。抄呈大總統、國務院、段督辦、各部均簽:
刪二陳報蒙員會議情形,並求樹錚今晚不必往逼,係都護派人來告,謂蒙員托其轉達。電發後,有人詢巴特瑪何以會議未散,匆匆先歸?答雲:昨徐公限定晚六時晤麵,故早歸待之。樹錚即往晤,始悉所定辦法稍有不同,都護是傳聞之辭。活佛簽名蓋印,向無此例;由官府各部長簽名蓋印,聲敘會議公決,活佛允準,請為代陳政.府。查清室遜政,亦由太後諭內閣與民國大員交接,並非帝後自須具名。夜郎雖小,帝製自娛,佛不具名,亦於外無嫌,慨然允之,並致昨晚魯莽歉意。其公文旦夕即定也。僅此陳明,伏乞察核。製樹錚。刪三”
兩天後,外蒙古自治政.府準備了兩份自願取消自治呈文送給都護使和籌邊使,請求代轉呈北京政.府。
外蒙自治政.府請求撤消自治的呈文:“外蒙自前清康熙以來,即隸屬於中國,喁喁向化,二百餘年。上自王公,下至庶民,均各安居無事。自道光年間,變更舊製,有拂蒙情,遂生嫌怨。迨至前清末年,行政官吏穢汙,眾心形益怒怨,當斯之時,外人乘隙煽惑,遂肇獨之舉。嗣經協定修約,外蒙自治告成,中國空獲主權之名,而外蒙官府喪失利權。迄今自治數載,未見完全效果,追念既往之事,今人誠有可歎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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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俄國內亂無秩,亂黨侵境,俄人既無統一之政.府,自無保護條約之能力,現已不能管轄其屬地,而布裏雅特等任意勾結土匪,結黨糾夥,迭次派人到庫,催逼歸從,擬行統一全蒙,獨立為國,種種煽惑,形甚迫切。攘奪中國宗主權,破壞外蒙自治權,於本外蒙有害無利,本官府洞悉此情。該布匪等以為我不服從之故,將行出兵侵疆,有恐嚇強從之勢。且唐努烏梁海向係外萱所屬區域,始則俄之白黨,強行侵占,拒擊我中蒙官軍,繼而紅黨複進,以致無法辦理。
“外蒙人民生計,向來最稱薄弱,財款支絀,無力整頓,槍乏兵弱,極為困艱。中央政.府雖經擔任種種困難,兼負保護之責,乃振興事業,尚未實行。現值內政外交處於危險已達極點,以故本官府窺知現時情況,召集王公喇嘛等屢開會議,討諭前途利害安危問題,冀期進行。鹹謂近來中蒙感情敦篤,日益親密,嫌怨悉泯,同心同意,計圖人民久安之途,均各情願取消自治,仍複前清舊製。凡於紮薩克之權,仍行直接中央,權限劃一,所有平治內政,防禦外患,均賴中央竭力扶救。當將議決情形,轉報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汗時,業經讚成。
“惟期中國關於外蒙內部權限,均照蒙地情形持平議定,則於將來振興事務及一切規則,並於中央政.府統一權,兩無抵觸,自與蒙情相合,人民萬世慶安。於外族共和,共享幸福,是我外蒙官民共所期禱者也。再前訂中蒙俄三方條約,及俄蒙商務專條,並中俄聲明文件,原為外蒙自治而訂也,今既自己情願取消自治,前訂條件當然概無效力。其俄人在蒙營商事宜,將來俄新政.府成立後,應由中央政.府負責另行議訂,以篤邦誼而挽利權。”
十一月二十二日,徐世昌豪邁地以大總統身份發布明令,接受外蒙自治官府的請求。
令雲:“核閱來呈,情詞懇摯,具見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汗及王公喇嘛等,深明五族一家之義,同心愛國,出自至誠。應即俯如所請,以順蒙情。所有外蒙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汗應受之尊崇,與四盟沙畢等應享之利益,一如舊製,中央並當優為待遇,俾其享共和之福,垂於無窮,本大總統有厚望焉。此令!”
由於徐樹錚超人的才能和靈活的應變能力,當然更是因為“五萬大軍”的強大威懾力。他僅在庫倫住了二十二天(10月29日到達庫倫,11月21日驅車回京),即成功地使蒙古自動撤銷自治。
當然也有“不識時務”的。對於那些有“反”心的,徐樹錚的策略是請他們“喝茶”,在外蒙古門哥托草原擺下“鴻門宴”,殺一儆百。誰都知道,這小徐殺起人來從來是不眨眼的。
有一支“膽大包天” 軍隊,一開始居然叫囂要與徐樹錚的大軍一戰,這支軍隊,就是外蒙古武裝中的雇傭兵,一支由俄國顧問蛻變成的白俄匪徒。不過,他們隻是虛張聲勢,還沒和徐軍交手,就作鳥獸散。
這也就是說,我們那位都護使陳毅,用了那麽多的時間,花費了那麽大的努力,沒有辦成的事。徐樹錚僅用了二十二天,不但把事情辦成,而且結果要好得不知要強多少倍。
人們不能不驚歎這位小徐的雄才大略,無論如何,這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不管幹什麽都能幹出名堂。所謂不能流芳萬世,也必能遺臭萬年。像徐這樣的人,如果能把他的才智,用在幹好事上,譬如此次治理蒙務,實是國家民族之幸。當然,這樣的人幹起壞事來,也更可怕。
徐樹錚這一次的愛國之舉,得到報界高度稱讚,稱他為“中國決心要不惜一切代價保衛外蒙失土的兩個愛國者”之一(另一人是孫中山)。
他於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給北京政.府的電報就直率地指出:“陳使言過其實,急切功名,而心思不能沉細;自覺明於萬裏,其實蔽於目前。其人真實何如,樹錚不敢斷言,惟心目中見為如此,故實不敢盡情信任……”
所謂將在外,國務院雖有明確指示,不許他過問蒙事,似乎他的責任隻是戍邊。他根本不理會國務院的意見,自行把外蒙撤治案抓到自己手裏。因為他已看清楚,把此事交給糊塗蟲陳毅隻能是誤國誤民。
十三日他給北京政.府的電報中便明白說出他的決定:“……然敢斷言,經年累月,亦非渠(陳)所能了。蓋渠判事不切,物欲蔽之,初步已蹈荊棘,糾纏不清,此時若樹錚撒手不管,則立即中止耳。如此中止,聽取國家損威失重,非樹錚所忍出也。……鈞電誌在撤治,請坐待撤治可也。前電言定否隻在三五日內,現布置已定,不煩一兵一矢,一發而中,幸之幸也。發而不中,樹錚箝口結舌,息影南歸,靜俟陳使辦結之日,敬領溺職之罪耳。”
在這期間,他不隻是強奪了陳毅的交涉權,同時他也對外蒙統治者哲布尊丹巴發動攻勢。
他給北京政.府的電報敘述各情甚詳:“昨晚活佛派人請燕,伊柬不如禮,當經拒出。另派蒙總理兼內務長巴特瑪王來請,亦經嚴詞麵數活佛之非,婉詞深慰巴王之老而多勞,並告以活佛多病,死期不遠,囑其為黃教自愛,渠深領感而去。然其人頗具邱壑,亦頗諳外邦情勢,撤治事,多向此人身上加工,定可得手。語之陳使,極以為然。陳使即囑向喇嘛一派示威,樹錚言邊事與兵事通,不外恩威並用四字,而用恩用威,先後彼此,頗費斟酌。
“以撫蒙而論,蒙性多猜,威則不易近,故必先恩以結之:恐其久而易視也,然後威以折之。蒙無實力,必悚而就範;再待以恩,以結其心,則不思勾結外援,乃永無反側矣。武侯擒縱遺法,可師其意,而稍變通之,以策久遠,非僅今日計也,陳使亦以為然。此非空言所能了,必時時留意,事事經心,乃得緩緩入手耳。樹錚能否自行其言,仍盼廟算樞謀,隨時督誨,俾獲成效。謹用陳明,伏祈核察。製樹錚。元(十三)”
徐樹錚使出他的混身解數,給“總理”兼內務長巴特瑪多爾濟施加壓力。
據十一月十四日他給北京政.府的電報中詳載:“活佛前最重要者四人,一總理兼內務長巴特瑪多爾濟,一大沙畢商卓特巴,一繃楚克,一棍布,均最高之喇嘛,活佛惟其所左右,王公皆側目而視。王公之讚允撤治,名為情殷內向,實與喇嘛爭權,事成權歸王公,政.府無大便利。陳使前擬六十三條,雖不適用,確曾煞費經營,而喇嘛從中牽掣,活佛雖大開會議,皆喇嘛令王公分謗之策。蓋會議時,活佛並不質詢可否,但問汝輩不以為然耶!則王公什人而九高聲應諾而散會矣。陳使雖欲速定,而明知喇嘛為祟,無術製之。又過聽王公之請,益忤喇嘛不敢相近,牽掣愈力。此樹錚所謂‘聽信陳使自辦,即經年累月亦不得定’也。
“樹錚察知此情,擒賊應先擒王,王公可暫從冷淡,一意向喇嘛市好,俾知依附,然後濟以恩威,期遂吾計。本意與陳使協同妥辦,奈每與晤談,稍及喇嘛,渠即苦口向樹錚代王公求情,一若樹錚與王公有深仇大恨不能相容也者,故前電有‘不敢盡情信任’之說也。自嚴諭岱青王繃楚克後,迭向喇嘛中人日加灌溉。又深知巴特瑪因前充商卓特巴為活佛所奪,又年輕者皆封親王,而伊隻有王銜,心中亦多不平。且現任總理,手執政柄,其人又頗諳外事,可諭以利害,故專意結之以信,感之以情。每於大議場中,當眾極與謙下,尊以老輩,譽以清操,諷以活佛多病,可接其任。看操之日,示以軍規之嚴,軍容之肅,兵士放假觀劇,苦樂與共,俱知軍心之固,期可入我彀中。
“連攜與談,皆謂現公與喇嘛相持不下,非黃教之福,宜勸活佛立功自固,勿久執迷。其實活佛應否,全惟此四人是視。而四人之中,巴年最長,位最高,活佛信任較薄,故屬其盡力以自托於中央,樹錚亦許以全力相輔,巴甚感戴。數往謁佛,往來三數日,佛仍推宕不應,托詞非待會議,既聲言外交有關。昨晚遂與勒限,謂外交有中央政.府在,會議無可待,活佛向來辦事不待會議,今不能獨待,我隻責求活佛與執事兩人意見,他有異言,我自當之。執事如此高年,不憚奔走,以謀黃教之安,而活佛罪惡已極,尚不肯發一言,徒令喇嘛假威福以禍王公,王公不平即久,必思報複,爭亂相尋,則黃教已矣!黃教去,蒙古必如散沙,則外蒙已矣!是執事有愛外蒙愛黃教之心,而活佛持之以釀亂也。
“外蒙為國家領土,我為外蒙長官,有彈壓地麵之責,不能坐視。請往告活佛,明日速應則已,不應當即拿解入京,聽政.府發落。巴又稍以俄人及蒙兵為言,意在謂如是必致驚恐地方。樹錚謂即有驚恐,是昏佛使然,非我之咎。然執事至此,尚為此言,意令傾佩,真黃教之主也。渠許再往麵佛力勸,更略談其不平之事。樹錚許以事定後,王銜立可冊真,並其弟皆與雙俸。渠更約明晚再見。今晨獨坐默念,萬一佛再不應,安能經行拿解?當即坐罪彼四人,責以不能善輔活佛,姑作拘禁之狀以恐之,再圖別策,庶剛柔相濟,而不損國家之威。
“正自籌酌,巴忽匆匆而來,握手告語雲:昨晚別後,連夜麵佛,痛陳利害,繼之以泣,佛感悟,遂允撤治。惟言陳使偏袒王公,所擬條件,決不願用。又前三音諾顏之死,佛之野子襲封,出自陳使指使,而彼今輒舉之以為佛罪。加汗增入京,佛曾專函令謁大總統,請撤換陳使,故今日之事,佛不願其與聞,亦不願他喇嘛王公預其事,但由樹錚與彼換交商定條件,具呈政.府可矣等語,並縷舉活佛懇代維持往事數件。樹錚以機不可失,遂許以今夜偕其謁佛麵商,決不令佛有失體麵,或喇嘛王公有何不均。巴稱謝而去。臨行又堅請守密,深盼定後再告他人雲雲。俟議定後,詳電馳報。”
一九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是決定關鍵的一天,陳毅和車林交涉了十個多月而終歸破裂的撤治問題,竟在這一天解決了。其間如何急轉直下,可以從徐樹錚給北京政.府的三通電報中看出。
徐電一:“北京西北邊署。○密。抄呈大總統、國務院、段督辦、各部鈞鑒:寒(十四)日到巴特瑪寓所議商條件,因仍為去喇嘛權利,樹錚堅持欲定條例非簡略不可,詳細辦法可另訂辦事章程,或不定條例,但由佛率眾具請撤治,一切辦法統待另商,或派人隨樹錚入京詳定。渠狡展良久,逼之去謁佛。樹錚尋又嚴詞誥諭,謂禍蒙之罪,不在佛而在喇嘛。寬限一日,夜晚須解決,否則拿解者不止一佛,執事雖老,亦當隨行。渠情狀極畏懼,大約一二日內,可見定奪矣。製樹錚。刪(十五)”
徐電二:“北京西北邊署。○密。抄呈大總統、國務院、段督辦、各部鈞鑒:刪電計達,今日巴特瑪召集喇嘛王公全體會議,議定先由活佛蓋印,率眾具呈自請撤治;一切條件辦法,概從另定。飭人來求,今晚不必再逼,日內定即辦妥。樹錚允以不逼,但仍須從速辦結,由活佛派大員隨樹錚入京,覲謁大總統致賀雲雲。恐其夜長夢多,故必嚴促其速定也。僅此報呈,伏祈察核。製樹錚。刪二”
徐電三:“北京西北邊署。○密。抄呈大總統、國務院、段督辦、各部均簽:
刪二陳報蒙員會議情形,並求樹錚今晚不必往逼,係都護派人來告,謂蒙員托其轉達。電發後,有人詢巴特瑪何以會議未散,匆匆先歸?答雲:昨徐公限定晚六時晤麵,故早歸待之。樹錚即往晤,始悉所定辦法稍有不同,都護是傳聞之辭。活佛簽名蓋印,向無此例;由官府各部長簽名蓋印,聲敘會議公決,活佛允準,請為代陳政.府。查清室遜政,亦由太後諭內閣與民國大員交接,並非帝後自須具名。夜郎雖小,帝製自娛,佛不具名,亦於外無嫌,慨然允之,並致昨晚魯莽歉意。其公文旦夕即定也。僅此陳明,伏乞察核。製樹錚。刪三”
兩天後,外蒙古自治政.府準備了兩份自願取消自治呈文送給都護使和籌邊使,請求代轉呈北京政.府。
外蒙自治政.府請求撤消自治的呈文:“外蒙自前清康熙以來,即隸屬於中國,喁喁向化,二百餘年。上自王公,下至庶民,均各安居無事。自道光年間,變更舊製,有拂蒙情,遂生嫌怨。迨至前清末年,行政官吏穢汙,眾心形益怒怨,當斯之時,外人乘隙煽惑,遂肇獨之舉。嗣經協定修約,外蒙自治告成,中國空獲主權之名,而外蒙官府喪失利權。迄今自治數載,未見完全效果,追念既往之事,今人誠有可歎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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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俄國內亂無秩,亂黨侵境,俄人既無統一之政.府,自無保護條約之能力,現已不能管轄其屬地,而布裏雅特等任意勾結土匪,結黨糾夥,迭次派人到庫,催逼歸從,擬行統一全蒙,獨立為國,種種煽惑,形甚迫切。攘奪中國宗主權,破壞外蒙自治權,於本外蒙有害無利,本官府洞悉此情。該布匪等以為我不服從之故,將行出兵侵疆,有恐嚇強從之勢。且唐努烏梁海向係外萱所屬區域,始則俄之白黨,強行侵占,拒擊我中蒙官軍,繼而紅黨複進,以致無法辦理。
“外蒙人民生計,向來最稱薄弱,財款支絀,無力整頓,槍乏兵弱,極為困艱。中央政.府雖經擔任種種困難,兼負保護之責,乃振興事業,尚未實行。現值內政外交處於危險已達極點,以故本官府窺知現時情況,召集王公喇嘛等屢開會議,討諭前途利害安危問題,冀期進行。鹹謂近來中蒙感情敦篤,日益親密,嫌怨悉泯,同心同意,計圖人民久安之途,均各情願取消自治,仍複前清舊製。凡於紮薩克之權,仍行直接中央,權限劃一,所有平治內政,防禦外患,均賴中央竭力扶救。當將議決情形,轉報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汗時,業經讚成。
“惟期中國關於外蒙內部權限,均照蒙地情形持平議定,則於將來振興事務及一切規則,並於中央政.府統一權,兩無抵觸,自與蒙情相合,人民萬世慶安。於外族共和,共享幸福,是我外蒙官民共所期禱者也。再前訂中蒙俄三方條約,及俄蒙商務專條,並中俄聲明文件,原為外蒙自治而訂也,今既自己情願取消自治,前訂條件當然概無效力。其俄人在蒙營商事宜,將來俄新政.府成立後,應由中央政.府負責另行議訂,以篤邦誼而挽利權。”
十一月二十二日,徐世昌豪邁地以大總統身份發布明令,接受外蒙自治官府的請求。
令雲:“核閱來呈,情詞懇摯,具見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汗及王公喇嘛等,深明五族一家之義,同心愛國,出自至誠。應即俯如所請,以順蒙情。所有外蒙博克多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汗應受之尊崇,與四盟沙畢等應享之利益,一如舊製,中央並當優為待遇,俾其享共和之福,垂於無窮,本大總統有厚望焉。此令!”
由於徐樹錚超人的才能和靈活的應變能力,當然更是因為“五萬大軍”的強大威懾力。他僅在庫倫住了二十二天(10月29日到達庫倫,11月21日驅車回京),即成功地使蒙古自動撤銷自治。
當然也有“不識時務”的。對於那些有“反”心的,徐樹錚的策略是請他們“喝茶”,在外蒙古門哥托草原擺下“鴻門宴”,殺一儆百。誰都知道,這小徐殺起人來從來是不眨眼的。
有一支“膽大包天” 軍隊,一開始居然叫囂要與徐樹錚的大軍一戰,這支軍隊,就是外蒙古武裝中的雇傭兵,一支由俄國顧問蛻變成的白俄匪徒。不過,他們隻是虛張聲勢,還沒和徐軍交手,就作鳥獸散。
這也就是說,我們那位都護使陳毅,用了那麽多的時間,花費了那麽大的努力,沒有辦成的事。徐樹錚僅用了二十二天,不但把事情辦成,而且結果要好得不知要強多少倍。
人們不能不驚歎這位小徐的雄才大略,無論如何,這是個不可多得的人才,不管幹什麽都能幹出名堂。所謂不能流芳萬世,也必能遺臭萬年。像徐這樣的人,如果能把他的才智,用在幹好事上,譬如此次治理蒙務,實是國家民族之幸。當然,這樣的人幹起壞事來,也更可怕。
徐樹錚這一次的愛國之舉,得到報界高度稱讚,稱他為“中國決心要不惜一切代價保衛外蒙失土的兩個愛國者”之一(另一人是孫中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