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曜安排好了蔡邕與王允之後,對鍾繇與田豐也進行了召見。


    他對於鍾繇的重視,就像曹操、袁紹一樣,是作為台相來培養的。


    所以簡單與其聊了幾句之後,便任命其為豫章郡治下的一個代理縣令,讓他去配合王允推行授田政策。


    而田豐的話,劉曜是讓其進入了軍方係統,成為一名營一級的代理長史。


    以上蔡邕是直接兼任國史侍郎,是正職。


    王允就任的豫章郡郡守也是正職,鍾繇的縣令和田豐的長史都是代理。


    劉曜之所以如此安排,並非是輕視寒門出身的田豐,或者對鍾繇有偏見。


    而是他必須堅守一直以來自己定下的規矩,所有原先是白身,或者沒有擔任過同級別官職的人,一上來隻能從副職開始幹,任期內政績良好,方可轉為正職,否則隻能說拜拜。


    鍾繇與田豐雖是代理縣令、代理長史,但他們上麵卻沒有正職縣令與長史。


    其實等於是有代理的名,卻掌握著正職的實權。


    去年劉曜舉兵,委任眾將領,也皆是副職。


    等他稱王之後,原先眾人的副職大都轉為正職,而且是官方承認帶有合法性的職務!


    劉曜舉兵之初,隻是打著義旗,屬於地方勢力,沒有正統的合法性。


    等他與劉寵、劉虞簽訂停戰協議之後,三人之間互相承認對方的王爵,便等於三人的王國皆是有合法性的王國。


    後來他用創立帝國時報,將停戰協議傳遍天下,便是由此告訴天下人,三個王國朝廷是合法的。


    蔡邕、王允等人的官職任命,可不是憑劉曜一句話就完事,還需要走一個任命的流程。


    兩漢時期,皇帝下的命令叫“製詔”,並不叫聖旨,也沒有“奉天承運皇帝,詔曰”的話。


    製詔屬於正式的命令,屬於製度、規矩、規定、要求。


    當時諸侯王與官府發布的命令,都稱為“令”。


    至於“諭”,則是相當於“告訴”的意思,比如曉諭群臣,就是告訴群臣的意思。


    東漢文獻《獨斷》記載:“漢天子正號曰皇帝,自稱曰朕,臣民稱之曰陛下,其言曰製詔。”


    當然了,兩漢皇帝的命令,細分下來的話,其實共有四種。


    一是策書,一般用於封授諸侯王、三公


    二是戒書,也叫戒敕,通常用於告誡刺史、太守及三邊營官。


    以上兩者,皆用於特定場合。


    三是製書,四是詔書。


    製書一般以“製詔某官”起首,後麵緊跟皇帝的命令之辭。


    而且,製書還分為兩類。


    一類是麵向全國發布的,另一類是下達給特定的官僚機構。


    麵向全國發布的製書,一般以“製詔禦史”或“製詔丞相禦史”為起首,其功能是立法、布政、宣布高官貴族的任免和封除。


    至於下達給特定官僚機構的製書,則通常以“製詔某具體命令的職官”為起首。


    詔書主要由臣民章奏、“製曰”、皇帝批複這三者複合構成。


    相較於詔書,製書更能體現皇帝“令由君出”、“言出法隨”的威嚴,所以兩漢皇帝更喜歡用製書。


    製、詔廣泛應用與日常行政之中,所以皇帝的命令通常叫“製詔”便是出自這個原因。


    劉曜不是皇帝,他下的命令還不能叫“製詔”,冠冕堂皇一點最多叫“王之詔令”或“王之命令”,按照兩漢的禮製應該叫“令”。


    稱王之後,他雖然頒布過不少“王之詔令”,但每一個王令都是經過一套標準的程序之後,才能下發的。


    首先,掛在光祿寺框架下的通政署少卿,需要依照劉曜的意思,起草一份文書。


    若是發布詔令、冊封之類,則加蓋楚王行璽。


    若是征召大臣、調兵遣將,則加蓋楚王信璽。


    若是策拜外藩、祭祀天地鬼神,則加蓋楚王寶璽。這一條其實是天子行璽的功能,劉曜還不是天子,隻好刻一個楚王寶璽。


    通政少卿起草好文書,劉曜蓋好王璽之後,下一步是由通政少卿安排通政使,將此文書送去相台。


    相台輪值的台相需要檢查此文書之中是否有錯字或漏洞,若有需要立即上報劉曜,若沒有則加蓋“相台首相印”,然後將此文書交還給通政使。


    接下來,通政使需要拿著此文書,去找禦史台。


    禦史台輪值的禦史大夫或禦史中丞、禦史丞必須檢查此文書之內容,是否與製定的法律有衝突,若有需要立即上報劉曜,若沒有則加蓋“公法天下印”。


    到了這一步,加蓋了楚王印璽、相台首相印、公法天下印的文書,才能變成具有法律效益的王令!


    然後,通政使需要將此王令轉交給專門負責頒布王令的禮部禮官,uu看書 .uuanshu.co 禮官收到王令後,還要抄錄一份留作存檔。


    若是王令內容明確說了需要立即執行,那禮官就必須去找相關部門或涉及到的人,直接宣讀王令,執行王令。


    若是王令行文之中寫有日期,通常情況下是下一次朝議或大朝會的日期,那麽該禮官就需要將王令收好,在下一個朝議之時,按照劉曜的示意進行宣讀。


    這種加蓋了三個印章的王令,由於非常正式和隆重,故而劉曜下麵的官員口語習慣稱之為“大王詔書”。


    “大王詔書”目前並不常見,從劉曜稱王到現在,也就頒布那麽十幾份而已,都是非常大的政策。


    例如生產隊與合作社、編戶齊民授田、太學分院建立等製度的執行與推廣。


    其詔書的內容基本上是劉曜和眾臣工商議過的東西,加蓋了王璽之後,再加蓋相台與禦史台的印章,看似屬於走一個流程。


    其實是劉曜借此機會,增加相台與禦史台執掌的“印”的威信。


    按他的計劃,未來稱帝之後,在天下士人數量突破五十萬,占到全國人口百分之一的時候,正式的皇帝聖旨,還需要加蓋諫議台的“代國民言印”才有合法性!


    除此之外,更多的王令,都是劉曜先與眾臣工商議一番,深思熟慮之後,命通政署少卿程昱起草,然後加蓋他的王璽,逢朝議之時直接讓程昱在適當的時候進行宣讀,命令各部門配合執行。


    類似這種王令,劉曜下麵的官員口語習慣稱之為“大王令”。


    比如對於蔡邕、王允、鍾繇、田豐四人的任命,便是常見的大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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