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曜在頒布招賢募將令之後,下一步便是整軍。


    目前永昌郡有兩萬兵力,益州郡有三萬兵力,交州七郡有三萬兵力,安南地區有一萬兵力。


    這九萬兵力,主要由郡縣兵和保安隊、捉奴隊、鏢師、家丁所組成。


    劉曜之前用各種形式隱藏自己的武裝力量,如今要進行大規模的軍事行動,必須要將這些武裝力量整合起來,進行統一的改編。


    他經過深思熟慮之後,決定從編製、軍事製度、組織框架三個方麵來著手。


    首先是百姓軍的編製,劉曜若想實現對軍隊的如臂指揮,就必須將治下九郡一區境內的郡縣兵、保安隊、捉奴隊、鏢師、家丁進行整合。


    不管以前是郡縣兵序列成員,還是保安隊等其他武裝組織序列成員,全部強製性編入百姓軍。


    各地鏢局鏢師、家丁整編入百姓軍後,原先的鏢局、家丁建製保留,但人員數量減半,空缺的人員再另行招募。


    保留捉奴隊的建製,但更名為捉奴營,人員數量不變,因成員被編入百姓軍,空出來的人員另行招募。


    取消各地郡縣兵、保安隊的建製,成立郡、縣兩級警尉府,分別歸屬郡守、縣令直管,專門負責地方治安緝捕。


    警尉副手為警正,負責執法緝拿,滿編三人。


    警正助手為區警,每警正之下最多三位區警。


    區警助手為警員,乃是最底層的執法人員,每位區警之下最多二十名警員。


    如此,每個縣城或郡治所之城,會保留滿編一百八十人的治安力量,對付小偷盜賊足夠了。


    各鄉設遊徼所,掌握治安緝捕,對口縣警尉府。


    遊徼副手為典吏,負責執法緝拿,每鄉最多兩位。


    典吏助手為從警,每典吏之下最多兩位從警。


    從警助理為輔警,最底層的執法人員,每位從警之下最多五名輔警。


    如此,每個鄉會保留滿編二十人的治安力量,對付鄉中的地痞流氓也夠用了。


    在軍隊建製方麵,劉曜打算在東漢軍製基礎上做一些調整。


    五人為伍,設伍長一名。


    兩伍為什,設什長一名。


    三什為排,設排長、排副、排參謀、排長史各一名。


    三排為隊,設隊長、隊副、隊參謀、隊長史各一名。


    各隊級軍官皆有兩名近身侍衛,隊級軍事單位滿編為一百人。


    三隊為屯,設屯長、屯副、屯參謀、屯長史各一名。


    各屯級軍官皆有四名近身侍衛,屯級軍事單位滿編為三百人。


    三屯為曲,設曲長、曲副、曲參謀、曲長史各一名。


    各曲級軍官皆有六名近身侍衛,曲級軍事單位滿編為一千人。


    三曲為營,設營長、營副、營參謀長、營長史各一名。


    各營級軍官皆有八名近身侍衛,營級軍事單位滿編為三千人。


    三營為師,設師長、師副、師參謀長、師長史各一名。


    各師級軍官皆有十名近身侍衛,師級軍事單位滿編為一萬人,“加強師”滿編人數視具體情況而定。


    兩至三師合為一軍,設軍長、軍副、軍參謀長、軍長史各一名。


    各軍級軍官皆有十六名近身侍衛,軍級軍事單位滿編最高封頂為三萬人。


    劉曜不打算在未來設立“加強軍”,他認為若幹軍合為一軍團即可。


    目前他麾下已存的九萬戰兵,可整編成三個軍級軍事單位,而他本人則擔任軍團長的職務!


    舉旗後征募的新兵,可以統一編入新兵營,安排到各師之中,把師變成“加強師”。


    至於特殊兵種組建的營,比如騎兵營,其軍官配置與普通營類似。


    但全營人數編製少則五百,多則五千,視具體情況而定。


    在軍事製度方麵,劉曜決定增加長史參謀製,以及十五等軍功爵製度。


    軍師多謀,軍隊主官善斷。


    參謀是為所屬軍隊主官提供信息、出謀劃策、配合主官工作的職務。


    參謀獨立提出建議,主官不為參謀左右,主官職權與參謀職權是主導與從屬關係。


    至於長史,則等於“監軍”!


    劉曜設置的長史職務,隸屬於其直屬上級軍隊長史,在同級軍官領導下進行工作,專門負責後勤保障與士兵的思想教育。


    在政治方麵,長史隻服從上級隨軍長史和政治機構,不服從同級軍隊長官。


    在軍事方麵,長史隻服從上級軍事指揮官、隨軍長史和軍事機構,同樣不服從同級的軍隊長官。


    比如,營長史與營長,兩者平級。


    營長史沒有統兵作戰的權力,專門負責一營後勤和全營士兵思想教育,按照上級指令進行工作。uu看書 .uanshu.om


    營長無權調動營長史,也無權幹涉營長史的工作。


    營長的職責就是在營參謀長的配合下,統兵作戰,排兵布陣,完成上級下達的軍事任務。


    若是營長有意謀反,首先要考慮手握糧草大權的營長史會不會跟他一條心,還要考慮下麵的士兵會不會聽他的。


    這樣,謀反的成功率會降低。


    劉曜設隨軍長史製度,是為了保證他對軍隊的絕對領導,破壞古代“兵為將有”的英雄崇拜。


    十五等軍功爵製度與秦朝二十級軍功爵位製類似,但又不同。


    此製度是劉曜當年在太學讀書期間,苦心專研而創立的各種政治、軍事製度當中的一種。


    秦朝軍功爵製的根本,其核心是按照軍功等級賜對應的爵位,而不同爵位賞賜的土地數量和歲俸也不同,根本上是分配土地的一種製度。


    當時是“生而有種”的年代,老百姓都是封建領主的私人物品,沒有自己的土地。


    所以,在那時候,老百姓支持秦軍功爵位製,是為了憑借軍功爵祿製度取屬於自己的土地,從“黔首”上升成為“自耕農”。


    就那時而言,這個製度可以提高軍隊戰鬥力,調整和緩和社會關係。


    劉曜創立的十五等軍功爵製度,同樣是按照軍功高低來賜爵賜田。


    但所賜爵位是個人終身所有,無法傳給子孫繼承,且土地、別墅、仆人也和賜爵一樣隻有個人終身使用權,所有權仍歸“大地主”劉曜本人所有。


    劉曜一統天下後,這個所有權會歸國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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