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衝著田川七左衛門曾經不斷輸送人力、物資供應國姓爺,幫著國姓爺維持組織海上貿易命脈,朱勁鬆就願意給鄭江輔一個機會。
至於說鄭江輔會不會是表麵上心向大明,實際上心向倭國,朱勁鬆卻是一點兒也不擔心。
傻賊鷹說過一句名言:落後不一定挨打,那是因為我今天還不想打你。
打從德川家康上台開始,德川幕府治下的倭國就一直奉行閉關鎖國的政策,雖然保留了長崎做為對外的港口,也能把大清的蟎州八旗打出屎來,但是跟朱勁鬆版的大明朝廷比起來,倭國的總體實力隻能用兩個字來形容。
拉胯。
千百號人互毆,放在大明就隻能算是規模大一點兒的鄉間百姓械鬥,擱在倭國那就是國戰級別。
幾千門火炮再加上幾萬枝燧發槍,擱在大明可能還不夠裝備一個軍,放在倭國幾乎就是其所有能夠動用的火器裝備。
更別說戰艦、後勤、補給、兵員補充等方麵。
說白了吧,要是換成明治維新之後的倭國,興許還能蹦躂幾下,現在的倭國,連在大明跟前蹦躂的資格都沒有。
打發走了鄭江輔之後,朱勁鬆又把曾誠等一眾大佬都召進了臨時行宮。
大清和棒子捆一起還不夠矮矬子打,棒子們上趕著要認爹求救,倭國方麵想要弄個不征之國的江湖地位,而被德川家齊委派來出使的鄭江輔,卻又恨不得賣了倭國,完美的演繹了什麽叫做身在倭國心在明。
這些亂七八糟的破事兒趕到一起,也實在是夠讓人頭疼的。
等人到齊,朱勁鬆便開門見山的說道:“交趾和緬甸、暹羅那邊剛剛消停了一些,現在朝鮮跟倭國又搞出來這麽一堆爛攤子,大家夥兒都有什麽看法?”
曾誠等一眾大佬們互相對視一眼,都從對方的眼神中看出了蛋疼二字。
按照常理來說,接受朝鮮內附也好,還是給倭國一個不征之國的虛名也罷,其實對於大明來說都沒有什麽影響,反而更加彰顯大明爸爸的江湖地位。
擱在曆史上任何一個時期,這都是“萬國來朝”的證明,是要被寫進史書裏大吹特吹的。
但是換個角度想,接受朝鮮的內附,就意味著要失去大量的勞工,收下倭國當外藩,再給他們一個不征之國的名分,終究還是沒有直接統治外加勞務派遣來得香。
別的不說,就說交趾和緬甸、暹羅等地,現在已經安排出去四個布政使外加近百個知府、知州以及好幾百個知縣,順便還完成了上百萬的勞務派遣名額,極大的加快了大明公路、鐵路的建設速度。
那麽問題來了。
錢呢?
接受朝鮮內附看似簡單,實際上肯定得有不少花錢的地方,比如說朝鮮那邊要重置各地府縣衙門,修建道路,興建社學,跟漢地十八省之間互相遷移百姓,等等亂七八糟的事情,隨便哪一個都堪稱是無底洞。
像倭國,那就更加麻煩了。
直接打,一時半會兒的還不太好找理由,畢竟人家倭國幹的是大清和朝鮮,而朝鮮又沒有完成內附的流程,從法理的角度來說,人家朝鮮現在還是大清的屬國,跟大明沒什麽關係。
不打,終究還是舍不得那些勞工。
一眾大佬們沉默了半晌後,劉懷文才吧嗒著旱煙鍋子說道:“往交趾和緬甸、暹羅那邊兒遷移百姓,花了大概一個億,打仗的軍費支出五千萬,合計約一千五百萬兩白銀。所以,國庫現在是真的緊張,可不是微臣不肯拿出錢來。”
聽到劉懷文這麽一說,在場的一眾大佬們都忍不住翻了個白眼。
大明的國庫,其實就跟他劉懷文的貓一樣。
劉懷文的貓永遠處於有或者沒有的狀態,大明的國庫也永遠都處在空虛或者不空虛之間。
別看現在劉懷文口口聲聲的說著國庫沒錢,要是換成大清帶著他一眾馬仔跑來攻打大明,估計就屬他劉懷文叫的最歡,聲音最大,口氣最硬。
所以,劉懷文的這番話就跟屁話一樣,說了也等於沒說。
曾誠瞥了劉懷文一眼,說道:“要是按照劉堂官這般說法,那最好是能用倭國的錢來辦朝鮮的事兒,這樣兒一來,不光能解決朝鮮的問題,同時還能解決倭國的一部分問題,最關鍵的是還能替國庫省錢。”
而隨著曾誠的話音落下,朱勁鬆卻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說道:“倒也不是不行。”
被朱勁鬆這麽一說,在場的一眾大佬們可就頭疼了。
曾誠的說法有沒有毛病?
當然沒有毛病。
誰都知道花別人家的錢不用心疼,若是能花著別人家的錢,同時還辦著自己家的事兒,那簡直就是再好不過。
問題是人家倭國就辣麽傻?
朱勁鬆卻是一邊努力回想,一邊慢慢說道:“倭國既然想要一個不征之國的虛名,朕給他便是了,不過,既然倭國是我大明的不征之國,那就等於倭國承認是我大明的屬國。”
“因此,倭國便有三年一貢之義務,我大明也有權力在倭國四島駐軍,倭國小朝廷須得接受我大明的指導和管理,大明百姓到了倭國,自然也就是上國百姓。”
朱勁鬆越說越高興,曾誠等一眾大佬們卻是越聽越迷糊,越聽越蛋疼。
倭國既然想求一個不征之國的名分,那倭國朝廷和幕府肯定要承認倭國是大明的屬國才行,這一點並沒有什麽好說的。
像朝貢那就更不用說了,這本來就是屬國應盡的義務,若是表現的好,三年一貢改成一年一貢也不是不行,若是表現的不好,三年一貢也有可能改成五年一貢以為懲罰,這些都是看大明皇帝的心情而定。
反倒是後麵那三條,多少就有些讓人頭疼。
後三條當中,隻有最後一條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別說是去了倭國,就算是去了法蘭西或者英格蘭,大明百姓那也是理所當然的人上人,普通的大明百姓享受的是他們貴族的待遇,區區一個倭國,那都是委屈了大明百姓!
反而是前麵那兩條,比如說大明有權力在倭國四島駐軍,倭國小朝廷須得接受大明的指導和管理,這才是真正讓人頭疼的地方。
從洪武年間到崇禎年間,大明就一有沒有在外藩駐紮軍隊的習慣,除了棒子之外。
然而在棒子那邊駐軍,主要是倭國和當時的建虜有事兒沒事兒就想打棒子,而棒子們又實在是太不經打,動不動就哭著喊著找爸爸,所以大明才會在棒子那邊駐紮一些軍隊。
還有指導外藩的官府,那就更沒人願意了——擱在大明官員的眼裏,外藩那都是鳥不拉屎的窮鄉僻壤,根本就沒有多少油水可撈不說,還得為了外藩的破事兒費心勞力,根本就沒人願意去。
再說了,就算大明的官老爺們大發慈悲,願意跑到那些窮鄉僻壤去送溫暖,可是人家倭奴能願意?
請稱外藩,不是請稱孫子——雖然在表章上麵要稱呼朱勁鬆為“大明爺爺皇帝陛下”,要把倭國之主放到孫子的位置上。
然而朱勁鬆卻是越想越通透,說話的語速也越來越快:“第一,倭國國主稱其稱王而不許稱皇,不得大明冊封,不得麵南稱孤。”
“第二,東海艦隊下設一支瀛州水師,以倭國九州島以為瀛州水師駐地,一應軍費由倭國承擔,倭國不許再設水師。”
“第三,倭國既獻上九州島以為大明瀛州水師駐地,則該島永為大明所有,大明將設九州島總督一職,與布政使平級,島上行大明律,並且駐紮一師,不得大明允許,倭人不許擅自出入九州島。”
“第四,大明九州島總督,亦為倭國朝廷及德川幕府之政治、財政、軍事顧問,倭國朝廷及幕府之政,未得九州島總督之允,不得施行。”
“第五,倭國沿海港灣、島嶼不得租借或割讓給他國,倭國礦山由大明與倭國共同設立的公司專營,倭國不得私自開采,亦不許他國之人開采。”
“第六,凡我大明,有自由通往倭國之自由貿易權與居住權,倭國有保護我大明百姓安全之責,凡我大明百姓與倭人有糾紛爭鬥,適用大明律而不用倭法,凡倭國各地方官府,皆無權逮捕處置我大明百姓,無論民、刑之訴訟,凡事涉大明百姓者,一應歸九州總督處置,倭國可派員旁聽,如有異議,可向大明朝廷申訴。”
“第七,未盡之事宜,最終解釋權歸於大明所有。”
“嗯,姑且稱之為《明日友好七條》吧。”
朱勁鬆把這七條說完,曾誠和其他一眾大佬們的臉色就黑成了鍋底。
這種狗屁條件,陛下您是怎麽想出來的?用腦子?
問題是這七個條件,隨便哪一個都不像是用腦子想出來的!
這種喪師辱國的條約,誰敢簽?
反正大明上上下下就沒有一個人敢簽。
這可是要被寫進史書,被後人唾罵千秋萬載的!
斟酌了一番後,曾誠覺得還是得勸勸朱勁鬆,畢竟這是對待外藩,條約不能這麽兒戲:“啟奏陛下,臣以為陛下所提之七條,倭奴未必會應,畢竟前宋之鑒不遠,倭奴何敢割其九州島?”
朱勁鬆心道有什麽不能簽的?不就是一份破條約嘛。
對比小鬼子們搞出來的二十一條什麽的,朕提出來的這七條簡直可以稱得上是良心條約了。
再說了,倭奴想不簽下這份《明日友好七條》也行,隻要他們能懟得過大明的三支艦隊就行。
要是懟不過大明水師,還想不簽這份《明日友好七條》,那朱勁鬆也隻能表示遺憾,順便再讓大明的北海艦隊、東海艦隊外加南海艦隊到倭國那邊晃悠一圈,順便再給《明日友好七條》再加上幾條。
想了想,朱勁鬆又道:“這樣兒,朕也不是不通人情嘛,總是有些好處許給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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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許倭國女子來大明,凡會漢語者,無論嫁人或者務工,與我大明女子相同。”
“第二,日本男子來大明務工,凡開山、開礦等一應不涉及我大明機密事之活計,皆許。”
“第三,朝貢之期,改三年一貢為兩年一貢,也算是朕體恤倭國了。”
“還有,凡其男女,工錢皆與日本之幕府結算,免得這些人在大明攢不下銀子。”
曾誠已經懶得吐槽了。
對於倭奴來說,這三條裏麵也就隻有第三條算是個表麵優待,實際上,這三條當中的哪一條不是絕戶計?
您老人家這是欺負倭奴不識數還是欺負人家不識字?
讓懂漢語的日本女子來大明?嫁人或者務工與大明女子一般?問題是除了繡娘一類的女工活計,還有啥是招女子的?
有,青樓倒是招,可是這日本女子的身子不就毀了?以後還怎麽嫁人?
至於說嫁人,這個就更可笑了。
如果說日本女人跑來大明後都嫁了人不回去,那日本還有多少女人?
還有那些日本男子,到時候開山開礦都允許他們幹,可是您老人家看看現在幹這種活兒的都是些什麽人?
基本上一水的昆侖奴啊,大明百姓幹的都是那些沒有危險還能賺到錢的活計好嗎!
還有那改三年一貢為兩年一貢,這就更坑人了!
要是擱在大清,這種待遇確實算得上是優待,畢竟那些外藩拿兩塊破石頭就能換回一大堆的金銀珠寶,可是擱在大明,那就是屬國進貢十顆東珠,換回大明一斤茶葉。
要是哄得大明高興了,興許還能再加上半匹絲綢啥的。
但是朱勁鬆顯然不這麽認為。
自己提出的這些條件過分嗎?他們能有什麽不同意的?
後世的傻賊鷹不也在關島駐軍來著?
朱勁鬆覺得自己可比傻賊鷹要好多了,起碼大明的軍隊對於軍紀抓的很嚴,不會像傻賊鷹家的大兵一樣亂來。
眼見朱勁鬆心意已決,事情就此成為了定局,曾誠也隻得無奈的躬身應下:“敢問陛下,此行當以何人為使?”
至於說鄭江輔會不會是表麵上心向大明,實際上心向倭國,朱勁鬆卻是一點兒也不擔心。
傻賊鷹說過一句名言:落後不一定挨打,那是因為我今天還不想打你。
打從德川家康上台開始,德川幕府治下的倭國就一直奉行閉關鎖國的政策,雖然保留了長崎做為對外的港口,也能把大清的蟎州八旗打出屎來,但是跟朱勁鬆版的大明朝廷比起來,倭國的總體實力隻能用兩個字來形容。
拉胯。
千百號人互毆,放在大明就隻能算是規模大一點兒的鄉間百姓械鬥,擱在倭國那就是國戰級別。
幾千門火炮再加上幾萬枝燧發槍,擱在大明可能還不夠裝備一個軍,放在倭國幾乎就是其所有能夠動用的火器裝備。
更別說戰艦、後勤、補給、兵員補充等方麵。
說白了吧,要是換成明治維新之後的倭國,興許還能蹦躂幾下,現在的倭國,連在大明跟前蹦躂的資格都沒有。
打發走了鄭江輔之後,朱勁鬆又把曾誠等一眾大佬都召進了臨時行宮。
大清和棒子捆一起還不夠矮矬子打,棒子們上趕著要認爹求救,倭國方麵想要弄個不征之國的江湖地位,而被德川家齊委派來出使的鄭江輔,卻又恨不得賣了倭國,完美的演繹了什麽叫做身在倭國心在明。
這些亂七八糟的破事兒趕到一起,也實在是夠讓人頭疼的。
等人到齊,朱勁鬆便開門見山的說道:“交趾和緬甸、暹羅那邊剛剛消停了一些,現在朝鮮跟倭國又搞出來這麽一堆爛攤子,大家夥兒都有什麽看法?”
曾誠等一眾大佬們互相對視一眼,都從對方的眼神中看出了蛋疼二字。
按照常理來說,接受朝鮮內附也好,還是給倭國一個不征之國的虛名也罷,其實對於大明來說都沒有什麽影響,反而更加彰顯大明爸爸的江湖地位。
擱在曆史上任何一個時期,這都是“萬國來朝”的證明,是要被寫進史書裏大吹特吹的。
但是換個角度想,接受朝鮮的內附,就意味著要失去大量的勞工,收下倭國當外藩,再給他們一個不征之國的名分,終究還是沒有直接統治外加勞務派遣來得香。
別的不說,就說交趾和緬甸、暹羅等地,現在已經安排出去四個布政使外加近百個知府、知州以及好幾百個知縣,順便還完成了上百萬的勞務派遣名額,極大的加快了大明公路、鐵路的建設速度。
那麽問題來了。
錢呢?
接受朝鮮內附看似簡單,實際上肯定得有不少花錢的地方,比如說朝鮮那邊要重置各地府縣衙門,修建道路,興建社學,跟漢地十八省之間互相遷移百姓,等等亂七八糟的事情,隨便哪一個都堪稱是無底洞。
像倭國,那就更加麻煩了。
直接打,一時半會兒的還不太好找理由,畢竟人家倭國幹的是大清和朝鮮,而朝鮮又沒有完成內附的流程,從法理的角度來說,人家朝鮮現在還是大清的屬國,跟大明沒什麽關係。
不打,終究還是舍不得那些勞工。
一眾大佬們沉默了半晌後,劉懷文才吧嗒著旱煙鍋子說道:“往交趾和緬甸、暹羅那邊兒遷移百姓,花了大概一個億,打仗的軍費支出五千萬,合計約一千五百萬兩白銀。所以,國庫現在是真的緊張,可不是微臣不肯拿出錢來。”
聽到劉懷文這麽一說,在場的一眾大佬們都忍不住翻了個白眼。
大明的國庫,其實就跟他劉懷文的貓一樣。
劉懷文的貓永遠處於有或者沒有的狀態,大明的國庫也永遠都處在空虛或者不空虛之間。
別看現在劉懷文口口聲聲的說著國庫沒錢,要是換成大清帶著他一眾馬仔跑來攻打大明,估計就屬他劉懷文叫的最歡,聲音最大,口氣最硬。
所以,劉懷文的這番話就跟屁話一樣,說了也等於沒說。
曾誠瞥了劉懷文一眼,說道:“要是按照劉堂官這般說法,那最好是能用倭國的錢來辦朝鮮的事兒,這樣兒一來,不光能解決朝鮮的問題,同時還能解決倭國的一部分問題,最關鍵的是還能替國庫省錢。”
而隨著曾誠的話音落下,朱勁鬆卻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說道:“倒也不是不行。”
被朱勁鬆這麽一說,在場的一眾大佬們可就頭疼了。
曾誠的說法有沒有毛病?
當然沒有毛病。
誰都知道花別人家的錢不用心疼,若是能花著別人家的錢,同時還辦著自己家的事兒,那簡直就是再好不過。
問題是人家倭國就辣麽傻?
朱勁鬆卻是一邊努力回想,一邊慢慢說道:“倭國既然想要一個不征之國的虛名,朕給他便是了,不過,既然倭國是我大明的不征之國,那就等於倭國承認是我大明的屬國。”
“因此,倭國便有三年一貢之義務,我大明也有權力在倭國四島駐軍,倭國小朝廷須得接受我大明的指導和管理,大明百姓到了倭國,自然也就是上國百姓。”
朱勁鬆越說越高興,曾誠等一眾大佬們卻是越聽越迷糊,越聽越蛋疼。
倭國既然想求一個不征之國的名分,那倭國朝廷和幕府肯定要承認倭國是大明的屬國才行,這一點並沒有什麽好說的。
像朝貢那就更不用說了,這本來就是屬國應盡的義務,若是表現的好,三年一貢改成一年一貢也不是不行,若是表現的不好,三年一貢也有可能改成五年一貢以為懲罰,這些都是看大明皇帝的心情而定。
反倒是後麵那三條,多少就有些讓人頭疼。
後三條當中,隻有最後一條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別說是去了倭國,就算是去了法蘭西或者英格蘭,大明百姓那也是理所當然的人上人,普通的大明百姓享受的是他們貴族的待遇,區區一個倭國,那都是委屈了大明百姓!
反而是前麵那兩條,比如說大明有權力在倭國四島駐軍,倭國小朝廷須得接受大明的指導和管理,這才是真正讓人頭疼的地方。
從洪武年間到崇禎年間,大明就一有沒有在外藩駐紮軍隊的習慣,除了棒子之外。
然而在棒子那邊駐軍,主要是倭國和當時的建虜有事兒沒事兒就想打棒子,而棒子們又實在是太不經打,動不動就哭著喊著找爸爸,所以大明才會在棒子那邊駐紮一些軍隊。
還有指導外藩的官府,那就更沒人願意了——擱在大明官員的眼裏,外藩那都是鳥不拉屎的窮鄉僻壤,根本就沒有多少油水可撈不說,還得為了外藩的破事兒費心勞力,根本就沒人願意去。
再說了,就算大明的官老爺們大發慈悲,願意跑到那些窮鄉僻壤去送溫暖,可是人家倭奴能願意?
請稱外藩,不是請稱孫子——雖然在表章上麵要稱呼朱勁鬆為“大明爺爺皇帝陛下”,要把倭國之主放到孫子的位置上。
然而朱勁鬆卻是越想越通透,說話的語速也越來越快:“第一,倭國國主稱其稱王而不許稱皇,不得大明冊封,不得麵南稱孤。”
“第二,東海艦隊下設一支瀛州水師,以倭國九州島以為瀛州水師駐地,一應軍費由倭國承擔,倭國不許再設水師。”
“第三,倭國既獻上九州島以為大明瀛州水師駐地,則該島永為大明所有,大明將設九州島總督一職,與布政使平級,島上行大明律,並且駐紮一師,不得大明允許,倭人不許擅自出入九州島。”
“第四,大明九州島總督,亦為倭國朝廷及德川幕府之政治、財政、軍事顧問,倭國朝廷及幕府之政,未得九州島總督之允,不得施行。”
“第五,倭國沿海港灣、島嶼不得租借或割讓給他國,倭國礦山由大明與倭國共同設立的公司專營,倭國不得私自開采,亦不許他國之人開采。”
“第六,凡我大明,有自由通往倭國之自由貿易權與居住權,倭國有保護我大明百姓安全之責,凡我大明百姓與倭人有糾紛爭鬥,適用大明律而不用倭法,凡倭國各地方官府,皆無權逮捕處置我大明百姓,無論民、刑之訴訟,凡事涉大明百姓者,一應歸九州總督處置,倭國可派員旁聽,如有異議,可向大明朝廷申訴。”
“第七,未盡之事宜,最終解釋權歸於大明所有。”
“嗯,姑且稱之為《明日友好七條》吧。”
朱勁鬆把這七條說完,曾誠和其他一眾大佬們的臉色就黑成了鍋底。
這種狗屁條件,陛下您是怎麽想出來的?用腦子?
問題是這七個條件,隨便哪一個都不像是用腦子想出來的!
這種喪師辱國的條約,誰敢簽?
反正大明上上下下就沒有一個人敢簽。
這可是要被寫進史書,被後人唾罵千秋萬載的!
斟酌了一番後,曾誠覺得還是得勸勸朱勁鬆,畢竟這是對待外藩,條約不能這麽兒戲:“啟奏陛下,臣以為陛下所提之七條,倭奴未必會應,畢竟前宋之鑒不遠,倭奴何敢割其九州島?”
朱勁鬆心道有什麽不能簽的?不就是一份破條約嘛。
對比小鬼子們搞出來的二十一條什麽的,朕提出來的這七條簡直可以稱得上是良心條約了。
再說了,倭奴想不簽下這份《明日友好七條》也行,隻要他們能懟得過大明的三支艦隊就行。
要是懟不過大明水師,還想不簽這份《明日友好七條》,那朱勁鬆也隻能表示遺憾,順便再讓大明的北海艦隊、東海艦隊外加南海艦隊到倭國那邊晃悠一圈,順便再給《明日友好七條》再加上幾條。
想了想,朱勁鬆又道:“這樣兒,朕也不是不通人情嘛,總是有些好處許給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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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本男子來大明務工,凡開山、開礦等一應不涉及我大明機密事之活計,皆許。”
“第三,朝貢之期,改三年一貢為兩年一貢,也算是朕體恤倭國了。”
“還有,凡其男女,工錢皆與日本之幕府結算,免得這些人在大明攢不下銀子。”
曾誠已經懶得吐槽了。
對於倭奴來說,這三條裏麵也就隻有第三條算是個表麵優待,實際上,這三條當中的哪一條不是絕戶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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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懂漢語的日本女子來大明?嫁人或者務工與大明女子一般?問題是除了繡娘一類的女工活計,還有啥是招女子的?
有,青樓倒是招,可是這日本女子的身子不就毀了?以後還怎麽嫁人?
至於說嫁人,這個就更可笑了。
如果說日本女人跑來大明後都嫁了人不回去,那日本還有多少女人?
還有那些日本男子,到時候開山開礦都允許他們幹,可是您老人家看看現在幹這種活兒的都是些什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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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那改三年一貢為兩年一貢,這就更坑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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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哄得大明高興了,興許還能再加上半匹絲綢啥的。
但是朱勁鬆顯然不這麽認為。
自己提出的這些條件過分嗎?他們能有什麽不同意的?
後世的傻賊鷹不也在關島駐軍來著?
朱勁鬆覺得自己可比傻賊鷹要好多了,起碼大明的軍隊對於軍紀抓的很嚴,不會像傻賊鷹家的大兵一樣亂來。
眼見朱勁鬆心意已決,事情就此成為了定局,曾誠也隻得無奈的躬身應下:“敢問陛下,此行當以何人為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