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進入現代,新墨家開始為墨家翻案,提出了許多新的觀點,古小龍借新墨家意在引出墨家傳人。mianhuatang.info[棉花糖小說網]求點擊求打賞求訂閱求月票!


    第九十四篇尋找墨家之新墨家


    古小龍此舉,引出了一個大家都不太知曉的學派,這就是新墨家,所謂新墨家:是新近出現的一個學術派別,宗旨是,以複興墨學為職責,以對墨家文本的現代解釋為途徑,尋求回應現代問題的文化資源。《哲學動態》上發表的一篇名為《新墨學如何可能?》可以看作是現代新墨家的宣言書。墨家的反對親疏血緣、要求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公正廉潔、強調人力反對天命、強調經濟節省反對鋪張浪費等,都對今天的國家有著巨大的現實意義。現代新墨家是新近出現的一個學術派別。他們以複興墨學為職責,以對墨家文本的現代解釋為途徑,尋求回應現代問題的文化資源。


    古典墨家略述:c國春秋戰國時期百家爭鳴的主要派別之一,產生於戰國初期。韓非子曾說:“世之顯學,儒墨也。”可見墨家全盛時期的江湖地位不比儒家低。古典墨家學派有前後期之分,前期思想主要涉及社會政治、倫理、認識論問題;後期墨家則在邏輯學方麵有重要貢獻。古典墨家在墨子在世時期是一個自由的學術團體,墨家學者之間經常相互辯論,甚至有學生公開質疑墨子的某些學說。墨子在世時期,墨家社團的運作類似於現代的政黨。其成員到各國為官必須推行墨家主張。而成員出仕所得俸祿後。往往自願向團體捐獻其中一部分,作為社團的公共資金。墨子逝世之後,“墨離為三”,墨家分裂為三篇:第一派戴劍行俠,兼愛非攻讚誅。由於前期古典墨家經常參與非攻行動,維護國際和平,所以後期古典墨家這一派繼承非攻墨守傳統,形成了獨特的民間自衛武裝“墨家軍”。紀律嚴明,其首領稱“巨子”,依據原始的民主製禪讓製產生,須行墨家之義。墨家被統治者鎮壓後,墨家軍解體,成員流落民間,成為“墨家遊俠”,在漢武帝打擊民間遊俠勢力後,漸漸淡出曆史;第二派出仕從政,救民水火。這一派希望通過參政的方式來實現墨家的主張,當時秦國發出“求賢令”。墨者入秦者眾,秦墨為秦國富強做出了重大貢獻,甚至有後世的學者研究認為秦國富強非商鞅之為實乃墨者之功。但自秦國統治者重用法家之後,這一派墨者與暴秦決裂,遭到秦國統治者的鎮壓;第三派,就是“墨辯”,他們繼承墨家學術傳統,研究科學與自然,發展墨家思想與理論,捍衛墨家思想主張,在認識論,邏輯學,自然科學方麵做出了不朽的成績,但是秦朝焚燒百家書,漢朝罷黜百家之後,這一派墨家學者也消失在曆史長河之中。


    現代新墨家的起源:“現代新墨家”的正式提出,可以追溯到幾年前《哲學動態》上發表的一篇名為《新墨學如何可能?》的文章。這篇以康德式發問為題並發表在中國哲學界頭麵刊物上的文章,可以看作是現代新墨家的宣言書。如果“新墨學”的說法可以成立的話,那麽“現代新墨家”的說法也就是順理成章的了。之所以加上“現代”二字,是與近代墨學的短暫“複興”相區別。新墨家在這份宣言書**同聲明:“目前新儒學的研究正全麵展開,新道家的研究亦初見端緒,惟獨墨學思想的創發尚少有人問津。而傳統學術中,過於偏向儒學、新儒學、道家思想、佛家思想的研究,這也許是因為墨學在先秦以後的中國文化的發展中缺乏軸心地位,未能得到封建政治的重視與強化,曾一度中絕。但文化的發展與傳承的斷裂並不意味其價值的長久失落,墨學在上一世紀末的第一次‘複興’便是一個明證。那麽墨學能否再次複興而走上‘顯學’的地位呢?對此,我們深信不疑!”


    複興墨家思想文化的重大現實意義:墨家學說之所以能在儒家之後異軍突起,甚至讓荀子都感歎“禮樂滅息,聖人隱伏,墨術行”的感慨,就是因為墨家學說提出了一些儒家學說沒有提出,也無法提出的社會改良學說和整治方案,如王天下、正諸侯、尚賢能、等貴賤,以天誌主義和宗教信仰為基礎的兼愛和平等思想,以功利主義和現實主義的認識為基礎而提出的“法”、“術”思想,引起了當時上自君主下到庶民的廣泛關注和強烈興趣,尤其是墨家反對貪得無厭的掠奪兼並戰爭,鄙視窮奢極欲的享樂生活,更是反映了下層民眾的心聲。在西漢“獨尊儒術”、曆代宗法**王朝的文化集權、新中國建國後的極左思潮影響下,墨家思想二千年來倍受冷遇,這與墨家思想的價值是極其不符的。在當今中國社會貧富差距越來越大,普通百姓生活水平徘徊不前,既得利益者窮奢極欲的現實下,複興墨家思想,更是與國家建立和諧社會的宏偉藍圖不謀而合。墨家的反對親疏血緣、要求法律麵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公正廉潔、強調人力反對天命、強調經濟節省反對鋪張浪費等,都對今天的中國有著巨大的現實意義。


    任何學說都必須與時俱進。其實,古典墨家學說並非一個靜態的結果,而是一個不斷日新進步的過程。後期墨學不斷改正前期墨學,是一個顯而易見的現象。甚至墨子一些早期主張,後來墨家分裂之後三派中有一派也在修正,進一步完善了。比如尚同學說,前期墨家的“尚同”說,強調“尚同而不下比”。但《經上》:“君臣萌(氓),通約也”;《經說上》:“君,以若民者也。”君臣民三者之間有通約。一方麵君可以約束臣民。一方麵君又需要順從(若)人民的意誌;這是對於“尚同”學說的一個有進步意義的創新。新墨家之所以還是墨家。是因為他們的基本信仰與認知論甚至思維方式行為風格與古典墨家學派有強烈的繼承性。比如說“以天為法”的基本信仰,可知而不可全知的認識論,注重三表法的思維方式,提倡兼愛非攻的行為風格,新墨家與古典墨家之間並沒有本質差別。那麽新墨家到底新在哪?墨家學派何以能獲得新生?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一個比較公認的答案。


    古典墨家學派為何不直接奪取國家政權來推行自己的理念?有人指責古典墨家學派的失敗,說當時墨家力量那麽強大,何不直接奪取某個國家的政權來推行自己的理念呢?一個有趣的提問說“墨家為什麽不早早的發起工人階級的革命”呢?在曆史上。墨家沒有進暴力革命(墨子並不反對暴力革命,而是不以暴力革命為社會進步的常態)。好像他們很樂意在野,而對奪取政權不感興趣。如果仔細觀察,我們會發現,墨子總是批評這批評那,好像對什麽都不滿意,甚至稱讚誅暴王(非攻下)。墨子在言論上是非常激進的,但在行為上,墨子卻非常謹慎,墨家學派的軍事行動僅僅是“非攻”而已。可見墨子的社會進步方案中。是剔除激進的狂熱行動的。武力隻能用來維護底線,而不是為了建設天堂。概括一下:墨子的社會進步方案是“激烈的批評。溫和的改良”。


    墨家功利主義:“利”和“義”——墨家是重利的,墨家的孝是利親,忠是利民。“忠,利君也;孝,利親也;功,利民也。”連“義”的定義也是:“義,利也。”儒家的孔丘和孟軻把“利”和“義”完全對立起來,提倡去“利”存“義”。墨家則說“義,利也”。這就把義和利統一起來。墨家對功利的論述是圍繞“義”與“利”這樣一對中國傳統倫理的重要範疇展開的。其中的利字所指即為功利,涵蓋了利己、利人、利天下三方麵的含義。獲取功利是墨家所追求的最大目標,也是他們判斷是非言行的唯一標準。墨子從人們趨利避害的本性角度,為人們求利動機的合理性進行了辯護,但墨子又強調利己的實現存在於利人之中,所以要實踐兼愛,“以兼相愛,交相利之法”來取代“別相惡,交相賊”,從而達到“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可見,他所追求的利,最根本的還是天下之利。用這樣的方式使得義利合一:義就是利,主張貴義重利,把利視為義的內容、目的。關於道德評價的根據問題,墨子認為應“合其誌功而觀焉”,把動機和效果結合起來考察。關於處理爭議評價真理的根據問題,墨子認為還是要看實踐中的事功與結果。墨家強調不光要有好的目的,更要有好的結果。由於墨家的功利主義,使得墨家學術是一個開放式的學術體係,而不是一個封閉的理論體係。


    一.平等兼愛的天賦人權思想。“人無幼長貴賤,皆天之臣也。”(《墨子?法儀》)。在墨子那裏,人生來平等,這是上蒼賦予人的一種不可被剝奪的權利。所以墨子批評孔子的“仁”存在親疏厚薄之別,從而提出“兼愛”,主張無差別的人道主義原則,以解放平民。《墨子?經說上》指出:“仁,愛己者,非為用己也,非若愛馬。”——墨子肯定人的尊嚴、權利、價值,認為人不是手段而是目的。


    墨子珍惜國民的生命權。“天欲其生而惡其死”說的是生命神聖。墨子告誡執政者:“今天下之國,粒食之民,殺一不辜者,必有一不祥。mianhuatang.info[棉花糖小說網]”並且以暴王桀、紂、幽、厲被“天下之庶民屬而毀之”作為執政者之警醒。(參見《墨子?天誌下》)。


    墨子在《非樂上》中批評當政者無視民眾生存權與休息權,他指出民有三患:“饑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勞者不得息”。


    墨子重視勞動者私有財產權,在他看來不管是物質活動“耕稼樹藝”、“紡績織紝”,還是政治活動“聽獄刑政”、“治官府”、“斂關市”。都是勞動。都應該“賴其力者生”。辛勤勞動獲取勞動成果。他強烈譴責那種“不與其勞,獲其實”的不仁不義之舉,認為應該“不賴其力者不生”。


    墨子極力為平民的政治人權呐喊,他的《尚賢上》中要求:“雖在農與工肆之人,有能則舉


    之”。參與政治的權利,是人人平等的,他說:“尊尚賢而任使能,不黨父兄。不偏貴富,不嬖顏色……”(《尚賢中》)


    二.民主選舉的社會契約思想。墨子說:“古者,天之始生民,未有正長也,百姓為人。”(《墨子?尚同下》)。無國家權力,隻有百姓的自然權利。那麽,為何後來產生了各級政府官員呢?


    墨子在《尚同上》闡述了民主選舉產生政府的觀點:由於原來的無政府狀態“天下之亂,若禽獸然。”所以人們“選天下之賢可者,立以為天子。”“又選擇天下之賢可者,置立之以為三公。”“立諸侯國君。”“又選擇其國之賢可者。置立之以為正長”——從天子到三公,從諸侯到正長。政府各級官員莫不是經民主選舉產生。


    《墨子?經上》明確指出:“君、臣、萌(民),通約也。”也就是說,人們在選舉產生政府的時候,是有一個社會契約的。墨子在《尚同中》闡述了這個社會契約:(1)人們選舉產生了政府,就將部分自然權利讓渡給了政府,政府有權力“發政於天下”、“製為五刑”、“將以運役天下淫暴而一同其義也”。(2)建國設都,設立天子諸侯,不是讓他驕奢淫逸的;而輔之以卿大夫師長,也不是叫他們放縱逸樂的,乃是讓他們分授職責,按公平之天道治理國家。執政者有義務“為萬民興利除害,富貴貧寡,安危治亂。”


    墨子批評當時的執政者違背了這個社會契約,說“方今之時之以正長,則本與古者異矣”。


    王公大人將父兄左右寵幸都任命為行政長官,“非正以治民”,導致社會混亂,民眾不肯與上麵協調一致,責任在執政者。(參見《尚同中》)。


    三.非攻讚誅的共和革命思想。墨子認為,“官無常貴,而民無終賤,有能則舉之,無能則下之。”(《尚賢上》)。他反對等級製度,反對儒家所說的“天命”。他指出,儒家所言的“天命”是“天下之大害也”(〈非命上〉)。“命者,暴王所作,窮人所術(述),非仁者所之言也。”(〈非儒下〉)。


    在墨子那裏,行“義政”,不行“力政”,是執政者的一種義務。行“義政”的,人們“故舉天下美名加之,謂之聖王”;行“力政”的,人們“故舉天下惡名加之,謂之暴王。”(《墨子?天誌上》)。


    暴王當道,墨子主張共和革命。墨子“非攻”而讚“誅”,嚴格區分了戰爭的性質:一方麵,墨子把大國攻小國、強國攻弱國的戰爭,叫做“攻”,對此強烈反對,認為“今天下無大小國,皆天之邑也。”維護多元化;另一方麵,墨子把民眾討伐暴虐害民之**君主的戰爭,稱之為“誅”,大加讚賞,實際上賦予共和革命以合法性。(參見《墨子?非攻下》)。


    平等兼愛邏輯發展之下的“義政”,是共和政治、利民政治。因為曆史局限,墨子沒有提出權力製衡,但強調公平競爭、平等博弈。墨子注重對少數派、弱者權利的保護,“強不執弱,眾不劫寡,富不侮貧,貴不敖賤,詐不欺愚。”(《墨子?兼愛中》)。“強”“弱”,“眾”“寡”,“富”“貧”,“貴”“賤”,“詐”“愚”,這些對立的雙方,在墨子看來都是正常社會合法的客觀存在,應該有一個遊戲規則任其共和相處。墨子雖然主張“尚賢”“尚同”,但把這一切建立在平等競爭之上,是講究共和的,他認為:“江河之水,非一源之水也;千鎰之裘,非一狐之白也。”指出“兼王之道”應該不辭意見相左的賢人。


    四.立法為公的依法治國思想。墨子是中國第一個主張依法治國的思想家。在《墨子?法儀》中,墨子以工匠依規矩畫方圓推而廣之,批評當時的執政者:“今大者治天下。其次治大國。而無法度。此不若百工,辯也。”他主張“天下從事者,不可以無法儀。”


    關於“法”的形式,墨子認為有憲法(憲)、刑法(刑)、軍法(誓)。他在《非命》中指出:(1)“所以出國家,布施百姓者,憲也。”(2)“所以聽獄製罪者,刑也。”(3)“所以整設師旅,進退師徒者。誓也。”


    關於立法問題,墨子眼光獨到而睿智,在《墨子?法儀》中提出了如下兩點:(1)法不是維護暴政的工具。“法不仁,不可以為法。”聯係墨子對“仁”的闡述,可見墨子認為立法的目的是為了保障人的尊嚴、價值、權利。(2)法不是人治之法。究竟由誰來立法?考慮到人性現實的弱點,墨子認為“天下之為君者眾,而仁者寡,若皆法其君,此法不仁也。”父母、學者、君王,都是不可靠的。不能由他們來任意立法。


    立法的根本依據究竟是什麽?《墨子?法儀》與《墨子?天誌》中集中闡述了“莫若法天”的道理。綜合起來,墨子認為:(1)“天之行廣而無私”(《墨子?法儀》)——指出了第一個重要的立法原則:立法為公。(2)“今天下無大小國。皆天之邑也。人無幼長貴賤,皆天之臣也。”(《墨子?法儀》)——又指出第二個重要的立法原則:法律麵前人人平等。(3)“順天意者,義政也。反天意者,力政也。”(《墨子?天誌下》)——指出了第二個重要的立法原則:以法治官,以行義政。


    《墨子?天誌下》中有言“天子有善,天能賞之;天子有過,天能罰之。”墨子“以天之誌為法”,可謂用心良苦。當他講“天之愛百姓也”,講“順天之意何若?曰兼愛天下之人。”講“置立天之,以為儀法。吾以此知天下之士君子之去義遠也。”的時候,憲政之道呼之欲出。


    難怪墨子自負地說“我有天誌,譬若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天誌上》)。墨子之言穿越兩千四百餘載時空,依然震耳發饋。


    五.公開議政的言論自由思想。墨子尚賢尚同,但在《尚同上》明確指出“上有過則規諫之”,可見墨子並不主張言論鉗製政策。


    墨子甚至主張公開議論朝政,認為言論自由對國家有益:“君必有弗弗之臣,上必有詻詻之下。分議者延延,而支苟者詻詻,焉可以長生保國。”(《墨子?親士》)。


    難能可貴的是,墨子將言論自由提升到法律的高度,認為法律不可損害言論自由這一基本人權。他將“君脩法討臣,臣懾而不敢拂。”(《墨子?七患》)視為國家之大患,極力反對。


    六.平民結社的政治實踐思想。與其他諸子百家不同的是,墨家團體不僅是一個學術流派,也是一個平民政治社團,有嚴格的組織紀律。墨子推薦弟子去作官,日後若有違墨家主張,就要被召回。墨家子弟做官的俸祿,一部分要分給墨家團體使用。


    墨家政治社團為了宣傳實現自己的政治主張奔走天下,醫國療世,到政治黑暗混亂的國家宣傳尚賢尚同之理;到貧窮的國家宣傳節用節葬之道;到沉迷於聲色的國家宣傳非樂非命;到尚武侵淩的國家宣傳兼愛非攻;……。墨子經常帶領墨家團體參與政治軍事活動,幫助小國抵禦大國侵略。由此看來,墨子在實際上主張平民結社自由。《淮南子—泰族訓》記載:“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刀,死不旋踵。”他們平時食“藜霍之羹”,穿“短褐之衣”,足登麻或木製的“歧矯”,是一群深為戰亂所苦、決心在艱苦的生活方式和嚴密的準宗教團體中實現人生價值的“遊士”。這個團體的首領稱之為“矩子”,所有的墨家成員都要服從“矩子”的指揮。墨子死後,這個團體仍然存在了一段很長的時間。


    七.為國為民的任士俠義思想。金庸先生說:“俠之大者,為國為民。”是符合墨家任俠觀的。


    墨家分為上、中、下三門,所以《墨子》書上的文章都分“上中下”三種。譬如《尚賢上》《尚賢中》《尚賢下》。不同的篇章為不同的子弟所學習。“上”是指政治家;“下”是指純粹的專家學者;“中”是指篤信墨學的苦修者。以自苦為極。損己利人,完全不同於社會的價值標準,為了所有正“義”的事大聲疾呼,嫉惡如仇。中國俠義文化的源頭是墨家。


    春秋戰國,社會激蕩。許多國士變為遊俠,良莠不齊,於是墨家在其經典著作中研究並闡述了任俠精神,加以引導。《墨子?經上》指出:“任(俠)。士損己而益所為也。”就是自苦為極,損己利人。《墨子?經說上》又指出:“任,為身之所惡,以成人之所急。”俠的行為方式就是行俠仗義,除暴安良,懲惡揚善,全然不顧自己的私利。


    俠的精神是“義”。在古代,任俠也被稱為“義士”。墨子貴義,《經說上》闡述道:“義,誌以天下為芬。而能能利之,不必用。”把為天下百姓謀利當作分內之事。有很高的本領,但不一定要求被任用。


    在天下失義的情況下,俠義彌足珍貴。墨子自身也參照俠義行事,《墨子?貴義》記錄:墨子看望老朋友,朋友對墨子說:“現在天下沒有人行義了,你何必獨自苦行為義,不如就此停止吧。”墨子回答:“有個人生養了十個兒子,隻有一個耕種,其他九個閑著,這一個耕種的不能不更加努力啊。為什麽呢?因為吃飯的人多而耕種的人少。現在天下沒有人行義,您應該勉勵我行義,為什麽還勸阻我呢?”


    每民族危難、大惡當道之時,江湖門派林立、俠義精神橫出。對於俠義的期盼與熱情,儼然成為中國黎民唯一願意真正寄托的希望。


    現代任俠義士,必承墨家“天誌”,繼共和革命之偉業,破“暴王力政”之不仁,造民主憲政之大義。譚嗣同是身體力行墨學的先行者,“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昆侖”。惟此墨家強誌,可救我中華兒女於馬教之戕害,驅逐庸俗唯物主義之幽靈。


    八.民富國儉的強本節用思想。墨子認為富足能解放人性,而貧窮饑謹會使人性異化。《七患》言:“時年歲善,則民仁且良;時年歲凶,則民吝且惡。”在墨子看來,所謂的行“義政”,要使國民富足,“欲其富而惡其貧”(《墨子?天誌下》)。


    墨子要求執政者“興天下之利”,這裏所說的“利”,主要指使民“富庶”。如何做到這一點呢?墨子提出要增產節約“強本節用”,建設節約型社會。“因其國家,去其無用之費”指的是開發本國資源,再加上節儉。


    重要的是,墨子認為國儉才能民富,“強本節用”首要在於反對國家官員的鋪張浪費。他的《節用》《節葬》《非樂》都把矛頭直接對準當時的天子國君,《辭過》篇中也激烈批評“當今之主”“暴奪、民衣食之財”造成“富貴者奢侈,孤寡者凍餒”。可以說墨子是中國曆史上第一個提出反**理論的思想家。我們不得不說,墨子的這個節約型社會,比今天文山會海上講下宣的那一套要高明的多。


    九.強調邏輯的科學理性思想。墨子做過工匠,長於機械製造,是中國第一位崇尚科學理性的啟蒙大師。他的科學精神集中體現在“墨經”、“墨辯”之中。


    “墨經”,包括《經上》、《經下》、《經說上》、《經說下》共180多條,是墨家科學思想的精華,包含了政治、經濟、哲學、教育、邏輯學、語言學、數學、光學、力學等方麵的知識,在中國和世界學術史上皆享有聲譽。他2000多年前在數學、物理學方麵的貢獻可比於古代希臘許多學者的貢獻。墨子論述“力,重之謂下”,他是引力學說的最早發現者。


    “墨辯”,包括《大取》、《小取》,是墨家邏輯學理論和體係的大綱,也是第一個中國古代較為完整的邏輯學體係。在中國邏輯史上第一次提出了“辯”、“類”、“故”等邏輯概念。論述了“辯”的作用、立“辯”的方法、辯者應遵守的原則,並提出了“辟”“侔”“援”“推”四種論辯方式的邏輯要求與常見邏輯錯誤。墨子的“辯”建立在知類(即知事物之類)、明故(即明了根據、理由)基礎之上,屬於邏輯類推或論證的範疇。


    十.借鑒創新的實用主義思想。墨子提倡以古為鑒。“言必三表”,首先是“有本之者”:“上本之於古者聖王之事”,指的是借鑒古代的經驗得失。但墨子並不迷信古代,而是認為古代好的才讚揚提倡,古代不好的地方就應該去創新,他說“吾以為古之善者則述之,今之善者則作之”(《墨子?耕柱》)。以善為本,從善如流。


    這個“善”是什麽呢?墨子“言必三表”的另外“兩表”說的很明白。“有原之者”:“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實”,指的是倚重民聲。“有用之者”:“廢以為刑政,觀其中國家百姓人民之利”,指的是可否為民眾帶來實際利益。(參見《非命上》)


    由此看來,墨子是一個實用主義者,而且還是一個以民眾言論與利益判斷是非利害的實用主義者。


    墨子再世,一定不會先聲奪人:“我們不學西方那一套三權兩黨”,他一定會聽民之聲、觀民之利。(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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