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九靈
我的女朋友是九叔傳人 作者:甜瓜苦花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那阿一,紅須道人那個家夥倒是用了九靈元聖,這個妖怪我聽說過,那可是很厲害的妖怪。聽說能秒殺大聖?”
炳叔此時這話倒是讓祝守一沒想到的。
基本上祝守一對於炳叔其實也有一定的了解了。
炳叔沒有看過原著,是喜歡看這類的電視劇,對於營銷號這方麵也沒少看過,是有一定的了解。
但這理解肯定是歪的。
祝守一覺得可以說結論了,九靈元聖算是實力很強的妖怪,但是麵對大聖爺,還確實差點火候。
這點祝守一覺得可以詳細講講。
那麽就說說這九靈元聖吧。
九靈元聖,是出場於西遊原著八十九回和九十回的妖怪,原是太乙救苦天尊坐下九頭獅子。趁看管獅奴吃了太上老君的輪回瓊漿沉睡之時,私下凡間,在竹節山九曲盤桓洞落草為妖三年,被當地的獅妖黃獅精、狻猊、摶象獅、白澤、伏狸、猱獅、雪獅奉為祖翁。
後其幹孫黃獅精因為竊走孫悟空,八戒沙僧的隨身兵器與取經團結下仇恨,九靈元聖為孫子出頭與取經人開戰,被孫悟空請來太乙救苦天尊收服,黃獅精等也被殺死剝皮吃肉。
作為西遊記中一個比較特殊的妖怪,九靈元聖一直以來備受爭議,下麵我來複述一下關於九靈一些常見的觀點:
網上的觀點無非都是第一,九靈元聖不殺生,是個有道德的妖怪,其孫兒黃獅精受其熏陶,也非常的有教養,與人類秋毫無犯,忠厚老實,是西遊中極其少數的善良妖精,黃獅精被孫悟空殺死實為西遊記一大冤案。
第二九靈元聖的戰鬥力極其強大,團滅取經團,一招製服孫悟空,另孫悟空不敢對抗,落荒而逃,其幹孫黃獅精都能與孫悟空,八戒,沙僧聯手打上半日,可以說,九靈元聖已經超出了孫悟空所在層次,是站在西遊巔峰的論外角色。
第三,根據其主太乙救苦天尊的說法,九靈乃久修得道的真靈,修為深厚。又能掐會算,對唐僧肉毫無興趣。九靈還被稱為祖翁,是西遊記少數能稱祖的角色,實力強大,堪稱西遊妖祖,與地仙之祖之流平齊,甚至不能用妖來形容,因為以九靈的修為和道德,根本就不能說是妖怪,而是一位有德修士。
是不是真的這麽厲害?
下麵祝守一就這些點抒發一下意見,
首先是關於九靈元聖有沒有道德這件事上。
九靈元聖有沒有道德,其中一個關鍵在於黃獅精有沒有道德,因為九靈元聖是給黃獅精出頭而與取經團開戰,黃獅精的性質決定九靈此舉的正當性。
更大的關鍵點在於作者的立場,因為西遊記是作者寫的,人物的善惡都在作者一念之間,作者想把九靈元聖塑造成什麽類型的角色,對我們的理解起決定性的作用。
先看作者對以九靈為首的這窩獅子的評價簡單翻譯成四個字:死有餘辜
而在網上,黃獅精簡直成了善良的化身,正義的使者,含冤的竇娥
究竟是同情心泛濫的網民錯了,還是作者,古人錯了?
要知道黃獅精到底無不無辜,作者究竟是褒是貶,弄清楚作者的意圖是非常重要的,從上麵我們可以很清楚的了解到:
作者認為黃獅精是該死的,是貶。
那麽作者究竟褒了什麽,貶了什麽?
西遊記中,作者的隱喻和文章中心思想一般藏在三個地方:
一:回目
二:詩詞
三:下一回的開篇,比如盤絲洞過去之後,下一劫難獅駝嶺篇的開頭就是對七情迷本一事的總結,作者常把上一篇來不及寫的隱喻放在下段故事開頭作承上啟下作用。
竹節七獅這一難的回目是:
【黃獅精虛設釘耙宴金木土計鬧豹頭山
師獅授受同歸一盜道纏禪靜九靈】
其中前者主要敘事,很好理解,重點在後者,這是什麽意思呢?
七獅象征人的雜念,喜怒憂思,所以要掃群思,靜九靈,同時也有“好為人師”的含義。
它們並不是作者拿來批判的白蓮花,而是作者行文“心生,種種魔生”裏的心魔之一。作者對九靈一幹的態度是明確的貶,對掃除獅妖的取經人是明確的褒,可以說,作者想表達的是一個正義戰勝邪惡的故事,孫悟空等人是正義的一邊,九靈,黃獅精等是邪惡的一邊,涇渭分明。
有人說,黃獅精與人類秋毫無犯,隻不過是偷了點東西,孫悟空就把他抄家,小妖打死。人家報複也是情有可原,最後卻落得個剝皮吃肉的下場,不要說情理不通,就算按法律也罪不至死吧?
那麽,黃獅精究竟犯了什麽罪?孫悟空對七獅的處置能不能說是量刑過重,黃獅精罪不至死?
先說盜竊,在西遊記中,偷竊財物的還有一個類似的妖怪黑熊精,祝守一就拿他來做個例子,說說黃獅精偷竊的性質。
這兩個人都是偷盜,誰的性質更惡劣?答:黃獅精更惡劣。
為什麽?因為這兩人的動機不同,黑熊精進觀音院的初始目的是救火,動機是善,黃獅精進王府則是偷盜,動機是惡。
根據《大明律?賊盜》
【夜無故入人家】
“凡夜無故入人家內者、杖八十。主家登時殺死者、勿論。其已就拘執、而擅殺傷者、減殺傷罪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
黃獅精是無故進人家,當杖八十,且當場打死勿論,私刑打死也可從輕處理,黑熊精則有故入人家,雖然同樣偷盜,但黑熊精的性質就輕於黃獅精。
偷盜被打死,是不是太過狠毒?是不是濫用私刑?
根據大明律,偷盜禦用物品者,必處死,竊賊與從犯基本同罪,黃獅精惡意入王府偷竊王師隨身兵器,按作者當時的法律認知來說,是妥妥的死罪,相比之下,黑熊精比黃獅精的犯罪情節輕,且動機出於向佛之心,仍然吃盡了苦頭,黃獅精著實不冤。
即使隻在盜竊上,黃獅精的行為也足夠構成死罪了,更何況,黃獅精的罪名,並不止這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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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黃獅精的行為在法律上屬於嚴重犯罪,那麽九靈元聖包庇黃獅精,報複取經團的行為就不能說是情理之中,是失德的一方,我們再來看看麵對犯了死罪的黃獅精,九靈元聖如果真是一個有道德的高人,那麽他就應該為孫兒偷盜感到不齒。
如果說剛才九靈可能還不知道是偷東西的話,那現在黃獅精已經明確告訴九靈元聖了,這東西是從王府內偷來的,自己是偷東西挨揍的!黃獅精偷了王府的東西,非但不慚愧,還大張旗鼓請祖爺爺赴宴,挨了揍還請爺爺抓對方報仇,可見黃獅精即缺乏道德法律意識,也沒有從祖爺爺那裏學習到什麽教養。
假如黃獅精的行為還可以用少不更事來洗白,那麽九靈元聖此話於情於理於法都已經是喪心病狂了,我們要知道,這時候他們還不知道孫悟空師兄弟三個抄了黃獅精的家,僅僅是黃獅精偷了東西,挨了頓揍,且沒死沒傷,黃獅精在還不明情況的時候就要九靈元聖出頭抓取經人出氣,就是種二世祖般的低素質表現,如果九靈元聖跟黃獅精一般計較,本身就已經道德有虧,然而,九靈元聖還不滿於此,竟然還要把玉華州太子抓來,一同處置,這已經不是用一句護犢子,就可以掩蓋的問題。
就算這些獅子以前沒有擾民,那麽現在他們攻擊人類城市,也已經站到了人類的對立麵。
九靈元聖偷襲綁架了取經團,玉華州王父子,驚擾了玉華州居民和文武官員,對唐僧師徒,王父子,玉華州居民的生命財產都造成了嚴重威脅,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情節特別嚴重。以人類的眼光來看,給九靈元聖一幹人定個謀反之罪,並不算扣帽子吧?
有人說,黃獅精等一幹人被打死,無非,僅僅就是因為他們是妖怪,所以他們再善良,再怎麽罪不至死也要死,一是因為他們是妖怪,二是因為他們打擾了取經大業,這就是西遊的殘酷性和對社會的諷刺。
但是從上麵我們可以看到,即使用人類的標準來衡量他們,以作者所處時代背景,九靈元聖與黃獅精等妖所犯的也是標準的滅門之罪,所以黃獅精等七獅被殺死吃肉,並不算孫悟空量刑過重,而是完全符合法律標準的。故黃獅精之死屬於咎由自取,指揮黃獅精襲城,綁架王子和唐王禦弟的九靈元聖的下場也沒有什麽值得同情。
現在在法律上,九靈黃獅是否冤枉的話題我們已經有了結果,就再說說情理上的問題。
對於黃獅精最終被剝皮吃肉的結果,很多人是報以同情的,認為孫悟空此舉太過殘忍,有失一個出家人的本分。黃獅精畢竟是西遊記極少數的善良妖怪(或者說相對善良),孫悟空為什麽不能放他一馬,另其改正?所以玉華州這個篇幅,是孫悟空的黑點,孫悟空太過殘忍,不通情理。
我們先從頭看看這起事件:
當兵器被偷走之後,孫悟空第一反應是懷疑妖怪,這是因為隻有妖怪才有作案的動機和條件。
但是孫悟空也沒有第一時間發難,而是在經過實地調查之後,確認事實以後才開打。
結果是孫悟空打絕了小妖,放跑了黃獅精,孫悟空為什麽要這麽做呢?
孫悟空慈悲得起,但是玉華州慈悲不起,因為作案的,是一個力量層次遠超玉華州居民的妖怪,一旦這妖怪有心作惡,那麽對於玉華州來說是不可想象的災難性後果!
而現在:
這妖怪確實造成了犯罪事實
這是一個凡人無力抗衡的強大妖怪,對玉華州居民的生命安全有極大隱患
這妖怪疑似有前科(前月裏得了個美人),道德意識淡薄(請祖翁欣賞偷來的寶物,這同時還是家教的問題)
按照人類的法律看,這妖精犯的已經是死罪。
請問,換你是孫悟空,你覺得怎麽做合適?
但是,孫悟空也不是沒有給黃獅精機會,孫悟空放黃獅精一馬,其目的是為了引蛇出洞,拉出九靈元聖來,一網打盡,免生後患。
但是從另一個角度說,這也是給了黃獅精一個機會,因為孫悟空並不知道九靈元聖所居何處,如果黃獅精是個有廉恥或者老實怕事的妖精,就此逃走,不回來報複,那麽孫悟空也隻能就此罷休(所以“且斷他歸路”)。
現在九靈元聖已經知道了孫悟空的神通廣大和暴躁性格,假如九靈元聖有道德和智慧其中一樣的話,他都應該知道不惹孫悟空,然而,九靈元聖非但沒有作罷,還選擇了最惡劣的一條路,襲城,綁架王子,不殺你殺誰?
孫悟空給黃獅精的第二次機會:
這兩次身外身威力是不是有明顯的不同呢?為什麽孫悟空不第一次就用千百個小行者,直接打死黃獅精?
因為是為了八戒的性命著想,孫悟空這次決定讓步了,如果九靈元聖選擇這時候罷休,那麽也有皆大歡喜的可能。
但是,九靈元聖是怎麽做的呢?
九靈元聖沒有按照既定計劃交還八戒,而是反過來讓孫子纏住孫悟空,自己去偷襲凡人。
為什麽這樣做?【證道本夾批:一馬不換兩驢,豬乃能抵二獅耶?】
可能是因為九靈覺得人質不夠分量,顯得被動,又丟了麵子,所以想來個釜底抽薪,把對麵一鍋端。這種行為極大的激怒了孫悟空,所以“變出千百個小行者,將黃獅精打死”,抓了雪獅,揉獅,狻猊、白澤,伏狸、摶象作為人質,以牙還牙,是先有九靈元聖的狠,後有孫悟空的絕。
現在我們看看這兩次分身,第一次“拿住狻猊、白澤,走了伏狸、摶象”,唯獨漏過黃獅,第二次“將黃獅精打死”,唯獨打死黃獅,這就是孫悟空的態度轉變造成的,正所謂:事不過三。所以:行者吩咐各官:“將打死那黃獅精剝了皮,六個活獅精,牢牢拴鎖。。
黃獅精為貪念盜取神兵,為嗔念襲擊人類城市,為癡念夥同祖翁綁架凡人,其一再挑戰孫悟空的忍耐力,才落得被打死剝皮的下場,黃獅精有此下場,九靈元聖這個庸師難辭其咎,孫悟空打死黃獅精,入情入理。
那麽祝守一覺得,在道德上,這位九靈元聖就已經不入流了。
炳叔此時這話倒是讓祝守一沒想到的。
基本上祝守一對於炳叔其實也有一定的了解了。
炳叔沒有看過原著,是喜歡看這類的電視劇,對於營銷號這方麵也沒少看過,是有一定的了解。
但這理解肯定是歪的。
祝守一覺得可以說結論了,九靈元聖算是實力很強的妖怪,但是麵對大聖爺,還確實差點火候。
這點祝守一覺得可以詳細講講。
那麽就說說這九靈元聖吧。
九靈元聖,是出場於西遊原著八十九回和九十回的妖怪,原是太乙救苦天尊坐下九頭獅子。趁看管獅奴吃了太上老君的輪回瓊漿沉睡之時,私下凡間,在竹節山九曲盤桓洞落草為妖三年,被當地的獅妖黃獅精、狻猊、摶象獅、白澤、伏狸、猱獅、雪獅奉為祖翁。
後其幹孫黃獅精因為竊走孫悟空,八戒沙僧的隨身兵器與取經團結下仇恨,九靈元聖為孫子出頭與取經人開戰,被孫悟空請來太乙救苦天尊收服,黃獅精等也被殺死剝皮吃肉。
作為西遊記中一個比較特殊的妖怪,九靈元聖一直以來備受爭議,下麵我來複述一下關於九靈一些常見的觀點:
網上的觀點無非都是第一,九靈元聖不殺生,是個有道德的妖怪,其孫兒黃獅精受其熏陶,也非常的有教養,與人類秋毫無犯,忠厚老實,是西遊中極其少數的善良妖精,黃獅精被孫悟空殺死實為西遊記一大冤案。
第二九靈元聖的戰鬥力極其強大,團滅取經團,一招製服孫悟空,另孫悟空不敢對抗,落荒而逃,其幹孫黃獅精都能與孫悟空,八戒,沙僧聯手打上半日,可以說,九靈元聖已經超出了孫悟空所在層次,是站在西遊巔峰的論外角色。
第三,根據其主太乙救苦天尊的說法,九靈乃久修得道的真靈,修為深厚。又能掐會算,對唐僧肉毫無興趣。九靈還被稱為祖翁,是西遊記少數能稱祖的角色,實力強大,堪稱西遊妖祖,與地仙之祖之流平齊,甚至不能用妖來形容,因為以九靈的修為和道德,根本就不能說是妖怪,而是一位有德修士。
是不是真的這麽厲害?
下麵祝守一就這些點抒發一下意見,
首先是關於九靈元聖有沒有道德這件事上。
九靈元聖有沒有道德,其中一個關鍵在於黃獅精有沒有道德,因為九靈元聖是給黃獅精出頭而與取經團開戰,黃獅精的性質決定九靈此舉的正當性。
更大的關鍵點在於作者的立場,因為西遊記是作者寫的,人物的善惡都在作者一念之間,作者想把九靈元聖塑造成什麽類型的角色,對我們的理解起決定性的作用。
先看作者對以九靈為首的這窩獅子的評價簡單翻譯成四個字:死有餘辜
而在網上,黃獅精簡直成了善良的化身,正義的使者,含冤的竇娥
究竟是同情心泛濫的網民錯了,還是作者,古人錯了?
要知道黃獅精到底無不無辜,作者究竟是褒是貶,弄清楚作者的意圖是非常重要的,從上麵我們可以很清楚的了解到:
作者認為黃獅精是該死的,是貶。
那麽作者究竟褒了什麽,貶了什麽?
西遊記中,作者的隱喻和文章中心思想一般藏在三個地方:
一:回目
二:詩詞
三:下一回的開篇,比如盤絲洞過去之後,下一劫難獅駝嶺篇的開頭就是對七情迷本一事的總結,作者常把上一篇來不及寫的隱喻放在下段故事開頭作承上啟下作用。
竹節七獅這一難的回目是:
【黃獅精虛設釘耙宴金木土計鬧豹頭山
師獅授受同歸一盜道纏禪靜九靈】
其中前者主要敘事,很好理解,重點在後者,這是什麽意思呢?
七獅象征人的雜念,喜怒憂思,所以要掃群思,靜九靈,同時也有“好為人師”的含義。
它們並不是作者拿來批判的白蓮花,而是作者行文“心生,種種魔生”裏的心魔之一。作者對九靈一幹的態度是明確的貶,對掃除獅妖的取經人是明確的褒,可以說,作者想表達的是一個正義戰勝邪惡的故事,孫悟空等人是正義的一邊,九靈,黃獅精等是邪惡的一邊,涇渭分明。
有人說,黃獅精與人類秋毫無犯,隻不過是偷了點東西,孫悟空就把他抄家,小妖打死。人家報複也是情有可原,最後卻落得個剝皮吃肉的下場,不要說情理不通,就算按法律也罪不至死吧?
那麽,黃獅精究竟犯了什麽罪?孫悟空對七獅的處置能不能說是量刑過重,黃獅精罪不至死?
先說盜竊,在西遊記中,偷竊財物的還有一個類似的妖怪黑熊精,祝守一就拿他來做個例子,說說黃獅精偷竊的性質。
這兩個人都是偷盜,誰的性質更惡劣?答:黃獅精更惡劣。
為什麽?因為這兩人的動機不同,黑熊精進觀音院的初始目的是救火,動機是善,黃獅精進王府則是偷盜,動機是惡。
根據《大明律?賊盜》
【夜無故入人家】
“凡夜無故入人家內者、杖八十。主家登時殺死者、勿論。其已就拘執、而擅殺傷者、減殺傷罪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
黃獅精是無故進人家,當杖八十,且當場打死勿論,私刑打死也可從輕處理,黑熊精則有故入人家,雖然同樣偷盜,但黑熊精的性質就輕於黃獅精。
偷盜被打死,是不是太過狠毒?是不是濫用私刑?
根據大明律,偷盜禦用物品者,必處死,竊賊與從犯基本同罪,黃獅精惡意入王府偷竊王師隨身兵器,按作者當時的法律認知來說,是妥妥的死罪,相比之下,黑熊精比黃獅精的犯罪情節輕,且動機出於向佛之心,仍然吃盡了苦頭,黃獅精著實不冤。
即使隻在盜竊上,黃獅精的行為也足夠構成死罪了,更何況,黃獅精的罪名,並不止這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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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黃獅精的行為在法律上屬於嚴重犯罪,那麽九靈元聖包庇黃獅精,報複取經團的行為就不能說是情理之中,是失德的一方,我們再來看看麵對犯了死罪的黃獅精,九靈元聖如果真是一個有道德的高人,那麽他就應該為孫兒偷盜感到不齒。
如果說剛才九靈可能還不知道是偷東西的話,那現在黃獅精已經明確告訴九靈元聖了,這東西是從王府內偷來的,自己是偷東西挨揍的!黃獅精偷了王府的東西,非但不慚愧,還大張旗鼓請祖爺爺赴宴,挨了揍還請爺爺抓對方報仇,可見黃獅精即缺乏道德法律意識,也沒有從祖爺爺那裏學習到什麽教養。
假如黃獅精的行為還可以用少不更事來洗白,那麽九靈元聖此話於情於理於法都已經是喪心病狂了,我們要知道,這時候他們還不知道孫悟空師兄弟三個抄了黃獅精的家,僅僅是黃獅精偷了東西,挨了頓揍,且沒死沒傷,黃獅精在還不明情況的時候就要九靈元聖出頭抓取經人出氣,就是種二世祖般的低素質表現,如果九靈元聖跟黃獅精一般計較,本身就已經道德有虧,然而,九靈元聖還不滿於此,竟然還要把玉華州太子抓來,一同處置,這已經不是用一句護犢子,就可以掩蓋的問題。
就算這些獅子以前沒有擾民,那麽現在他們攻擊人類城市,也已經站到了人類的對立麵。
九靈元聖偷襲綁架了取經團,玉華州王父子,驚擾了玉華州居民和文武官員,對唐僧師徒,王父子,玉華州居民的生命財產都造成了嚴重威脅,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情節特別嚴重。以人類的眼光來看,給九靈元聖一幹人定個謀反之罪,並不算扣帽子吧?
有人說,黃獅精等一幹人被打死,無非,僅僅就是因為他們是妖怪,所以他們再善良,再怎麽罪不至死也要死,一是因為他們是妖怪,二是因為他們打擾了取經大業,這就是西遊的殘酷性和對社會的諷刺。
但是從上麵我們可以看到,即使用人類的標準來衡量他們,以作者所處時代背景,九靈元聖與黃獅精等妖所犯的也是標準的滅門之罪,所以黃獅精等七獅被殺死吃肉,並不算孫悟空量刑過重,而是完全符合法律標準的。故黃獅精之死屬於咎由自取,指揮黃獅精襲城,綁架王子和唐王禦弟的九靈元聖的下場也沒有什麽值得同情。
現在在法律上,九靈黃獅是否冤枉的話題我們已經有了結果,就再說說情理上的問題。
對於黃獅精最終被剝皮吃肉的結果,很多人是報以同情的,認為孫悟空此舉太過殘忍,有失一個出家人的本分。黃獅精畢竟是西遊記極少數的善良妖怪(或者說相對善良),孫悟空為什麽不能放他一馬,另其改正?所以玉華州這個篇幅,是孫悟空的黑點,孫悟空太過殘忍,不通情理。
我們先從頭看看這起事件:
當兵器被偷走之後,孫悟空第一反應是懷疑妖怪,這是因為隻有妖怪才有作案的動機和條件。
但是孫悟空也沒有第一時間發難,而是在經過實地調查之後,確認事實以後才開打。
結果是孫悟空打絕了小妖,放跑了黃獅精,孫悟空為什麽要這麽做呢?
孫悟空慈悲得起,但是玉華州慈悲不起,因為作案的,是一個力量層次遠超玉華州居民的妖怪,一旦這妖怪有心作惡,那麽對於玉華州來說是不可想象的災難性後果!
而現在:
這妖怪確實造成了犯罪事實
這是一個凡人無力抗衡的強大妖怪,對玉華州居民的生命安全有極大隱患
這妖怪疑似有前科(前月裏得了個美人),道德意識淡薄(請祖翁欣賞偷來的寶物,這同時還是家教的問題)
按照人類的法律看,這妖精犯的已經是死罪。
請問,換你是孫悟空,你覺得怎麽做合適?
但是,孫悟空也不是沒有給黃獅精機會,孫悟空放黃獅精一馬,其目的是為了引蛇出洞,拉出九靈元聖來,一網打盡,免生後患。
但是從另一個角度說,這也是給了黃獅精一個機會,因為孫悟空並不知道九靈元聖所居何處,如果黃獅精是個有廉恥或者老實怕事的妖精,就此逃走,不回來報複,那麽孫悟空也隻能就此罷休(所以“且斷他歸路”)。
現在九靈元聖已經知道了孫悟空的神通廣大和暴躁性格,假如九靈元聖有道德和智慧其中一樣的話,他都應該知道不惹孫悟空,然而,九靈元聖非但沒有作罷,還選擇了最惡劣的一條路,襲城,綁架王子,不殺你殺誰?
孫悟空給黃獅精的第二次機會:
這兩次身外身威力是不是有明顯的不同呢?為什麽孫悟空不第一次就用千百個小行者,直接打死黃獅精?
因為是為了八戒的性命著想,孫悟空這次決定讓步了,如果九靈元聖選擇這時候罷休,那麽也有皆大歡喜的可能。
但是,九靈元聖是怎麽做的呢?
九靈元聖沒有按照既定計劃交還八戒,而是反過來讓孫子纏住孫悟空,自己去偷襲凡人。
為什麽這樣做?【證道本夾批:一馬不換兩驢,豬乃能抵二獅耶?】
可能是因為九靈覺得人質不夠分量,顯得被動,又丟了麵子,所以想來個釜底抽薪,把對麵一鍋端。這種行為極大的激怒了孫悟空,所以“變出千百個小行者,將黃獅精打死”,抓了雪獅,揉獅,狻猊、白澤,伏狸、摶象作為人質,以牙還牙,是先有九靈元聖的狠,後有孫悟空的絕。
現在我們看看這兩次分身,第一次“拿住狻猊、白澤,走了伏狸、摶象”,唯獨漏過黃獅,第二次“將黃獅精打死”,唯獨打死黃獅,這就是孫悟空的態度轉變造成的,正所謂:事不過三。所以:行者吩咐各官:“將打死那黃獅精剝了皮,六個活獅精,牢牢拴鎖。。
黃獅精為貪念盜取神兵,為嗔念襲擊人類城市,為癡念夥同祖翁綁架凡人,其一再挑戰孫悟空的忍耐力,才落得被打死剝皮的下場,黃獅精有此下場,九靈元聖這個庸師難辭其咎,孫悟空打死黃獅精,入情入理。
那麽祝守一覺得,在道德上,這位九靈元聖就已經不入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