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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版唐穿指南:那家女子真沒教養,竟然坐椅子!
今天俺們繼續出門逛街的話題。
穿越成皇親貴胄世家子弟的您,在春和景明的晴朗日子裏,騎著駿馬,帶著仆從,在長安城裏上門拜訪親友。到人家門前,叫看門的閽者通報進去,不一會兒主人迎出來啦,彼此長揖禮畢,入門進堂,分賓主坐定——
且慢,主人雖然滿口的“請坐請坐”,您舉目四望,偌大一間堂屋裏,椅子在哪兒呢?
如果您穿到了安史之亂前的初盛唐時代,十有八九,擦得鋥亮的木地板上,隻放著幾座扁扁矮矮的架空方型台子,台麵上鋪著席子褥子,這就是請您坐上去的“榻”了。假如您去拜訪的主人,家道比較清寒,或者是複古愛好者,那可能連坐榻都沒有,地板上丟幾方坐席,請吧。
沒奈何,咬咬牙,(在自家奴仆的幫助下)您脫了鞋子,穿著襪子上堂,走到坐榻或者坐席前,再謙讓一番,雙膝跪下,屁股壓住自己小腿肚和腳踝,正襟危坐——哎喲,真難受。
這種跪坐、跽坐、正襟危坐的方式,是最隆重端莊的坐姿。正式場合裏,您要在尊長麵前坐著,那隻能這麽自虐。您的尊長上司要是有心整您,就可以一邊嘮嘮叨叨訓話,一邊命令您保持正坐姿態,眼看著您腿部肌肉壓迫血管造成腰膝酸麻頭昏目眩,過一會兒栽倒一次,過一會兒又栽倒一次,直到暈過去完事兒。
如果想避免這種慘痛經曆,您最好趕緊跟麵前的主人套近乎。奉承話說足了,在您跪暈過去之前,主人親切地提議,咱們熟不拘禮,都鬆散鬆散吧(喵的老子也坐得好累了啊)。
於是雙方改換坐姿,把雙腿從身下抽出來,在身前盤成一團,是為“胡坐”或“趺坐”,就象佛教裏眾位大菩薩像的那種坐姿。對於大部分古人來說,盤腿打坐已經是一種比較輕鬆舒適的姿態了,這麽著在坐榻或者地上呆幾個時辰,鴨梨不大。
可惜您不是個真古人,您是剛穿過去的、坐慣了椅子的現代人。
跟主人又禮貌交談了一會兒,您的尊臀硌痛了,腰也酸軟了,整個人止不住地往下萎。主人看在眼裏,一拍手,叫下人給您送個憑幾上來。
憑幾是什麽東西呢?
您眼看著主人家奴仆送上來一具象小板凳似的木製品,上麵窄窄的一條木板,下麵兩條腿或者三條腿,可能是個通體直方的家夥,也可能呈半圓弧型正好能圍住您的腰。奴仆把這東西放在您的坐榻或坐席上,注意,是在您身前。您往前一趴,手臂擱上去,全身重量都倚在這種“憑幾”上——哎呀,真是舒服。
在中古跪坐時代,人們的身體重心都是習慣往前壓的,所以“憑幾”一般都是放在身前。當然,如果您往前趴累了,想換個重心斜歪著,而主人又不介意,您也可以把憑幾挪到身側斜靠著。唐代還有一種布做的、類似於現代抱枕的“隱囊”,也是可以用來斜倚著,隻不過那個就更私密更不嚴肅,一般初次見麵的主人家是不會拿出來待客的。
如果您跟主人談得更加融洽了,相見恨晚傾蓋如故,時不時拊掌大笑甚至開始稱兄道弟,您就可以趁他不注意悄悄挪動雙腿,垂下坐榻邊,或者一腿蜷著一腿垂著,象某些人坐椅子似的。這種在榻邊垂足而坐的姿態,是一種很親熱、很放鬆休閑的身體語言,主人可能由此會覺得“咱們已經不是外人了”,也可能會認為你這小子好生無禮竟敢冒犯我——您就賭rp吧。
聊天聊到了飯點,主人表示要留您共同進餐。
按照禮貌的傳統的方式呢,您兩位在室內用餐,主人家會在各人的坐榻前放置一個比榻稍高一點點的小長方桌“食案”,酒菜主食按人分成份,依次往各人麵前食案上擺放自己那一份吃食。大手筆的富貴人家,還會請門客們來陪著用餐,命家養的伎人在餐廳中央奏樂歌舞,讓客人一邊享受物質文明一邊享受精神文明。
不過在這個睛朗的飄散著花草香氣的春日裏,主人興致勃勃地提議:咱們拉上幾個朋友,到戶外去野餐吧。
簡單點的話,就在主人家後花園裏擺上一桌酒食,賞花作樂;要更時尚更小資一點,那咱們去城裏最大的野生自然公園曲江池,甚至出長安城到郊外的渭水之濱、終南山腳。春天裏,這些個野餐熱點地區,到處可見各貴家的圍起來的行障帷幕,裏麵全是出來親近自然的貴族男女們。
如果一行人裏有女眷,那麽挑選好野餐地點以後,奴婢們就要動手,用圍幕把這塊地方圍起來,或者圍三麵,留一麵對著河水花樹以便欣賞風景。如果全是灑脫**的郎君們,圍幕這種氣悶的東西,幹脆去掉算了。
當然,不用圍幕的後果是,可能招來一堆鄉人乞丐密集圍觀……
不用理他們,人全到了,酒食也準備好了,咱坐下開宴吧……嗯,坐……坐哪兒?
同樣,如果主人家是個率性簡約的複古愛好者,那席子毯子一鋪,各人座位就劃定了。或者再高級點兒,給每人發一具“胡**”,也就是俺們現代還在普遍使用的“馬紮子”,各人坐著小馬紮,麵前擺上食案,一邊看風景聊天一邊各吃各飯。
在唐代以前,郊遊群眾都是這麽過來的,但是入唐以後,西風東漸,群眾們覺得這種“各吃各飯”的分食製不夠熱鬧歡樂。於是,唐代最流行的飯局變成了這樣子:
當中擺一張很大很大的高足食案,跟俺們現在的餐桌基本無區別了,大家的飯菜全擺在桌上。桌邊放置三幾條又寬又長又大的坐具,您按傳統規矩叫“榻”也行,作者俺覺得直接叫“大板凳”最是直觀形象。入席以後,客人們圍坐在桌邊板凳上,那些守禮節的可以盤腿打坐,灑脫放誕的垂腿而坐,又不守禮又不敢灑脫的盤一腿垂一腿……總之大家是聚在一起,共同吃桌上那些盤盤碗碗裏的飯菜,由“分食製”變成了“合食製”,並且延續到今天。
以上說的是在外麵做客吃飯的情景。您跟狐朋狗友們玩了一天,晚上喝得醉醺醺回家,家裏娘子滿臉笑容地迎上來慰問:郎君辛苦了,是跪鐵板席還是跪胡**還是跪坐墩,自己選吧……
嗯,關於坐具,唐代前期大戶人家內室裏,除了坐榻、坐**、坐席以外,還有一種現代常見的坐墩,或瓷或木,圓桶狀或月牙狀都有,算是最早出現的高足坐具。家中婦女平時在榻、**、席上坐著的時候,都是盤腿的,隻有在使用這種坐墩時,才能垂下雙腿舒展活血。
不過呢,習俗的力量是強大的。由晚唐至兩宋,即使高桌靠背椅已經廣泛普及,社會禮製仍然普遍認為,最端莊規矩的坐姿,還是最難受的跪坐法,其次是盤腿胡坐,再次才是顯露出腿部線條的垂足坐。特別是對於受禮製要求苛刻的婦女們來說,在外人麵前垂足坐椅子,是一種家教不好的表現(凸--凸)。
總之,唐代是一個由坐榻、坐席、低案等矮足家具,向桌子、椅子等高足家具過渡的時代。前期還是以榻、**、案等低矮家具為主,長腿靠背的椅子,基本上您看不到。後期接近五代十國的時候,帶靠背的椅子和高腿桌子,才算在全社會普及了,但即使到那時,甚至到兩宋明清,供人盤腿坐的“榻”也沒有絕跡,還在社會各個階層裏廣泛地使用著——現在紅木家具市場上大熱的“羅漢**”,就是一種供人盤腿趺坐的“榻”。
所以呢,某些古裝電視劇裏,無論漢唐三國哪個朝代,一律桌椅板凳亂飛,固然是胡編亂造;但某些號稱“紀錄片風格”的正劇複古複得過了頭,貞觀開元年代的皇宮裏還在坐地席睡地墊,那也是一種誤導。矮足家具雖然矮,那也是“家具”對不,有材料有架構的純天然木料環保工藝純手工打造。咱祖上不象鬼子棒子那麽窮,從皇宮到民間一色榻榻米解決睡臥╮(╯_╰)╭
本篇附圖:唐人郊遊野餐壁畫
本文主要參考書&深度了解推薦:《從莫高窟壁畫看唐五代敦煌人的坐具和飲食坐姿》高啟安著
鹿版唐穿指南:誅九族?拉出去剮了?您老這是玩“激情判刑”呢?
今天俺們來玩一次難度比較高的穿越。
您凝神靜氣,心意合一,兩眼一閉,“biu”一聲穿過去了。睜開眼,發現身處一座大堂之內,麵前地下跪著幾個五花大綁的人,兩邊立著虎視眈眈的衙役們,堂上除了您自己,還坐著幾位道貌岸然的高官,正在一起聽人陳述案情。
您算是反應快、適應力強,很快就懂了,您好死不死地穿到了正在審案子的唐代刑部官員身上。
沒辦法,趕緊看案卷,弄清楚是個啥事吧。這一看不要緊,正在審理的居然是樁謀反案!
愛國忠君的您,看著案卷裏記錄的犯人種種無法無天欺君罔上的惡行惡狀,熱血上湧,怒火衝天,拍案大罵:“娘希匹!豈有此理!把主犯都拉出去給我活剮了!誅他九族!一個活口都不許留!”
這話一出口,就見堂上所有人都用打量珍禽異獸的目光看著您,您(穿越上身的那位)帶來的仆從趕緊跑出去請醫生,主審官厚道地宣布先休庭一陣子,三司要合議。
幾位官員轉入後堂,可能有那性子直率的,過來劈頭問您:
“公欲反邪?”
暈,咱這不是一起在審謀反案嗎?怎麽變成我要謀反了?
那位說了,您不想謀反當皇帝,那“誅九族”“拉出去剮了”的話是怎麽出口的?咱們是公務員,審案判刑要按法律條文來行事,厚厚幾大卷《永徽律疏》(後世稱為《唐律疏議》)裏,哪有“誅九族”?哪有“活剮”?這種法外濫刑,就算是天子一時氣急了下令實施,咱們做臣子的也應該勸諫攔著才對,您今天是失心瘋了,在公眾場合裏大嚷這個?
您要是夠聰明的話,這時候最好回答——對對,俺一時迷糊犯了心恙,需要回家休息——熬夜惡補唐代法律去(〒﹏〒)
高難度穿越很考驗人吧,哈哈?
其實呢,唐代的刑罰種類倒並不複雜,說多了也就五種,說少了隻有三種:打屁股、流放加苦役、殺頭。
打屁股,最少打十下,最多打一百下,中間分成十等。打十下、二十下……至五十下,叫“笞刑”,打六十下到一百下,叫“杖刑”。不準再打多,再打多叫……“鞭屍”……也不準打非整數,沒人肯動手給犯人“笞三十七”“杖六十六”。
貶為奴婢去做苦役,叫“徒刑”,往往跟“流刑(流放遠地)”並用。徒刑也分五等,即做苦役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
“流刑”分三等,即流放二千裏、二千五百裏、三千裏。
“死刑”隻有兩種:絞刑,用繩子把人勒死,因為可以留個全屍,是較輕的一種死刑;斬刑,砍掉頭,是較重的死刑。
唐代合法的刑罰,隻有以上這些。除此之外,那什麽夾手指啦,割耳朵啦,砍手砍腳啦,剝皮碎剮啦,綁台上燒死,沉水裏溺斃,被三炮捧殺……一律屬於法外的“私刑”,您在正式的朝廷文件裏是看不到這些的。
什麽,您問啥?——知道不能剮人了,但為啥也不能誅九族?這不是很古老的刑罰嗎?
咳,唐以前的刑罰,作者俺沒研究過,唐代的種種非法私刑,咱也暫時先不論,隻說《唐律疏議》上規定的合法刑罰,最嚴重的十惡之首“謀反”,處刑也不過是:正犯斬首,正犯的父親和成年兒子絞死,“三族”之內的親屬受牽連沒收財產或流放,僅此而已。
您說您腦子有點亂了?唉唉,咱們來看個具體的案例吧,比如您手上這宗案卷,就可以是一樁涉刑很廣泛的罪案。
這樁謀反案的揭破起因,是長安城萬年縣永寧坊裏兩個地痞打架,被路過的片兒警(武侯)逮到,扭送見官。
當然了,**打架這種小事,根本不會驚動您所在的刑部、大理寺等中央司法機關過問,甚至京兆尹(長安市市長)、萬年縣令(長安市萬年區區長)很可能也懶得理,由萬年縣的“法曹參軍”(負責司法事務的區長助理)王五審一下:兩人都隻輕微見血,沒大傷,但**張阿三打架時抄了板磚,杖六十;**李四奴是空手打的,沒用凶器,笞四十,各人打一頓屁股完事。
張阿三一拐一拐回家,想到自己比李四奴多挨了二十板子,氣恨難平,於是隔天又找到王參軍告發:“李四奴那小子不是好人,幾天前我見他夜裏跟別人一起往他家搬財物來著,不是偷來的就是搶來的。”
既然有人告發,縣裏也不好不理,派些城管協勤(唐代管這些人叫“**人”o_o)去李四奴家搜查一下。其實誰也沒當回事兒,就算在李家搜出了一些贓物,隻要不值五匹絹的錢,那也不過是再把李四奴打一頓而已。
沒料想,**人們回來了,一個個氣色不正,口眼歪斜。王五見狀笑問:“看來李四奴這小子還真偷了不少東西啊?比五匹絹還多?那就得徒一年了哈。他去做苦役倒也沒啥,就是“徒”以上的刑罰得縣官甚至京兆尹來審理,還得送大理寺去判決,忒麻煩。李四奴這小子真該死。”
**人們你望望我,我望望你,有人悶聲說:“嗯,他偷的東西比五匹絹值錢,值錢得多。”
王參軍皺眉了:“不是吧,偷一尺絹杖六十,多偷一匹加杖十下……偷夠五匹絹徒一年,偷十匹徒一年半,十五匹徒二年……偷夠三十匹絹就要流放二千裏,偷五十匹絹流三千裏加二年苦役,這是竊盜罪的最高判刑了。李四奴他到底偷了多少東西啊?”
**人說:“他偷了件龍袍。”
“………………”
案件上報給萬年縣令,縣令上報京兆尹,京兆尹上報大理寺。事關重大,大理寺又上報宰相奏明天子,指定刑部、禦史台各派官員,會同大理寺官員進行“三司會審”。您穿越上身的這位刑部侍郎某,這才參與到案件中來。
一邊偵查一邊審理,李四奴受拷不過(“這殺材真沒用,打二十板子就招了,最多可以打三次總共二百板呢!”大理寺官員來某評論),全盤供出同夥數人,其中一人是貴官邵祿柔的家奴,負責看守邵家倉庫。龍袍,還有其他財物,都是從邵家偷出來的。
李四奴一夥的竊盜案至此審理清楚,下一步偵訊重點轉為邵祿柔私造龍袍謀反案。在那之前,咱們先把李四奴一案涉及的各色人等處分清楚。
主犯李四奴等數人,盜竊偽龍袍及金銀器若幹,價值超過五十匹絹,每人都流放三千裏加苦役二年。同時,從他們的家產中罰沒相當於贓物兩倍價值的財物;
李四奴藏匿贓物,本來還另有處罰,因上述竊盜罪處罰已經達到上限,不再加刑;
永寧坊坊內出了一名盜賊,本坊裏正(街道辦事處主任)應笞五十,因三十日內破案捕獲盜賊,裏正免罰;
首告人張阿三可以得賞錢,李四奴等人被罰沒的相當於雙倍贓物的財產裏,扣除贓物那一份,剩下一份,分給張阿三和出力捉盜的**人們作為賞錢。
張阿三歡天喜地叩頭領賞走人,李四奴痛哭流涕收拾東西去服刑,下麵可以審理邵祿柔私造龍袍案了。
本來呢,這個邵某如果隻是自己縫了一件龍袍甚至是偷了龍袍玩cos,倒也不能算“謀反”,“盜乘輿服禦物罪”的處刑隻是流放二千五百裏。但是隨著偵查的深入,發現這人不僅造了龍袍,還造了冠冕、禮器、車輦、兵器、鎧甲……私養了一堆馬匹武士謀臣,做好了行刺皇帝改朝換代的謀劃,聯絡了京外封疆大吏,畫好了軍事行動地圖……
簡單說,不把這人定性為謀反的話,作者俺誓不罷休……於是三司會審的官員們量刑上奏,皇帝批複“宜依”,按照唐律,處刑如下:
正犯邵祿柔砍腦殼,沒說的。他的父親和兒子(第一等親族)按律要絞死,他的母親、女兒、妻妾、媳婦、祖孫、兄弟、姐妹(第二等親族)、奴婢都應該罰沒為官奴婢,他的家產也應該罰沒為官產。
但是具體細分起來,還有很多種情況。比如主犯有三個兒子邵大、邵二、邵三,其中邵大邵二都已經年滿十六歲,那就得絞死,而邵三還不到十五歲,可以免死,降一等罰為官奴婢;
主犯的母親邵古氏年齡超過六十歲了,可以免罰,領走屬於自己的一份家產另立門戶過日子去。父親邵歸克就比較慘,男人要滿八十歲才能免罰,他不到年齡……如果遇上了一個心軟的執法者,肯給邵歸克的身體狀況出具“篤疾(最高級別的老病殘廢)”證明,那也可以免罰拿家產走人。
主犯有兩個女兒,大女兒已經定婚,收了聘禮約書,那就算夫家的人了,可以免罰,從入官的家產裏領回本屬自己的一份嫁妝,嫁人去吧;小女兒還沒許嫁,真不幸,隻能沒入掖庭去做官婢了。
此外,主犯邵祿柔的伯妗、叔嬸、侄兒侄女(第三等親族)按律也要被流放三千裏。邵的伯父就申訴了,說他家和主犯已經分家,不**共財了,那麽好,你人要流放,但你家的財產可以不沒收入官,你自己帶走。
唐代最嚴酷的“合法刑罰”,就是這樣的了。
您可能覺得不過癮……沒關係,在合法刑罰之外,非法的私刑濫刑也一直在社會各階層存在著,隻是隨著時代風氣不同,輕重程度有所區分而已。
比如,曆朝曆代的皇帝,就沒有哪個敢拍胸脯保證朕我一輩子奉公守法從來不動私刑的;各級官吏在審案子的時候,也難免會多打幾板子逼出口供來,萬一碰上周興來俊臣這種酷吏,那犯人隻能自怨命苦但求速死;一般的貴族甚至平民,對自家奴婢動用私刑也不算罕見。
私刑呢,在唐代是一種無法絕跡、但始終被批評指責的行為。唐律裏有種種條文,限製官員、主人濫用私刑,一旦違法要承擔責任被判刑。對皇帝的濫刑行為,雖然沒有什麽有效的監督控製辦法,但大臣和史官們議論這事時,也大多持否定態度,有些人就直接衝著皇帝噴唾沫星子去了。
您要想對此加深理解,俺建議您調整好坐標,精確穿越到貞觀元年某月日的太極宮裏,大概能親眼看到一對正在為公刑私刑吵架的君臣。
暴跳如雷的李二:“我已經詔告天下,敢偽造簡曆來應聘求官的人一律砍死,喵的這好不容易抓了個典型出來,結果你竟然隻判他流放!你特麽的這是當麵打我臉啊???”
翻白眼的戴胄:“您老人家要是抓住那個偽造人以後當場用私刑砍死他,俺也木法;現在您既然把這人交給俺們司法機關審判了,俺們當然要按國家法律量刑——都跟您老人家似的玩激情判罰,這國家要成什麽樣了?”
李二:“……好吧,打臉就打臉好了……反正俺也已經被打成肉包子臉了t_t”
本篇附圖:新疆吐魯番出土唐代判決書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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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穿指南:單身上街者,必是穿越女,捉來杖六十
前幾次,俺們講的都是一些穿越成唐代男性的情形,這回來說說穿越成唐朝mm以後,要注意些啥。
一道白光閃過,您睜開雙眼,發現自己身處華宅敞屋內。攬鏡自照,身材豐腴,麵如滿月,頭上梳了高髻,頰邊貼著花靨,胸前微露雪膚——好一個標準的唐朝美人,趕緊上街去秀秀自己吧。
翻箱倒櫃,找出大把綾羅綢緞,給自己穿上一條高腰紅黑間色裙,小團花對襟窄袖襦,外罩錦繡半臂衫,再搭上一道細長的泥金帔巾,腳下雲頭緞鞋,渾身上下光鮮亮麗碧彩閃灼,正是謀殺男人眼球、與當朝皇帝太子英雄豪傑墜入情網淒美絕戀的必需裝備。
趁別人不注意,邁步開走,溜出家門上大街。聽說全長安的官二代富二代都愛到西市那邊繁榮第三產業?那咱逛西市去“巧遇”好了。
沿著大街道旁的樹蔭下行走,果見路人紛紛投來驚訝目光,回頭率高達100%。心中暗自得意,前世人們都說我胖,可從來沒享受過這種待遇,穿越到唐朝真是個正確的選擇啊哼哼……
一曲“菊花殘,滿地傷”還沒哼完,前方街角處,轉出來兩個帶長刀、裹襆頭穿圓領袍的男子,一把抓住您,不由分說推推搡搡帶到長安縣縣衙裏。法曹參軍坐地問案,瞪起眼睛上下打量你一番,開口:
“這小娘子,姓甚名誰,家住何坊?可是為賊人劫走逃還?”
“不是。”姐自個兒樂意上街逛逛,礙你啥事了?
“那是誰家的逃婢?”
“也不是。”姐好好一個大活人,咋又成婢女了?不幹!
參軍拍案冷笑:“又是個穿越過來的!最煩你們這種沒技術的雷母了!來人啊,先帶下去杖六十!”
劈裏啪啦的板子聲中,您一邊哭爹喊娘,一邊迷糊氣憤:姐不過是上街走走而已,又沒裸奔,青天白日的這是犯了什麽法啦!唐朝果然是個野蠻的垃圾朝代!以後姐隻穿清朝,再也不來漢唐了!
阿彌佗佛,善哉善哉。看在您這一念之仁上,作者俺跟您念叨念叨吧,為啥長安的地方治安係統工作人員看到您孤身在外,就斷定您不是被劫走的貴婦,就是逃亡婢女,或者是……穿越者╮( ̄▽ ̄)╭
首先呢,是您這一身光鮮亮麗的穿戴惹的禍。
剛才招搖過市的時候,可能您也注意到了,其實街上單身行走的婦女也有不少。挑水的,賣菜的,推小車運貨的,坊裏店鋪櫃上還有賣酒姬、售餅婦、女裁縫、開旅館的老板娘……總之要靠自己雙手勞動掙飯吃的中下層婦女,在外麵拋頭露麵毫不稀奇,坊丁武侯也不會搭理她們(除非是有**價值的美女……)。
但是呢,中下階層的勞動婦女,平常可沒有戴著金銀珠玉、穿著綾羅綢緞在外麵幹活的。
唐代女性的服裝款式,上下階層差距倒不大,中唐以前,從農婦到後妃,常服都以高腰裙和短襦上裝為主。可是款式差不多,麵料和顏色卻差得很多——按照朝廷頒布的正式命令,貴重的綾紗錦緞、大紅大紫的顏色、金銀珠玉首飾,隻有高級官員家婦女才能穿著,平民男女隻能穿粗布、麻布,顏色則隻能用淺黃、青、黑等等。
當然,也有例外情況,比如勞動人民家裏婚娶的時候,可以允許比照官員們穿些紅綠錦袍什麽的。每年上元節、清明節、千秋節……朝廷鼓勵百姓出遊狂歡,大家也會把壓箱底的好衣裳拿出來穿上。但是在這兩種情況下,平民婦女要麽得讓家裏的男人護送出門,要麽是一群女人結伴出遊,沒見誰自己一個人出門辦喜事去的。
您說啥?姐家裏有錢,姐就愛平時穿名牌上街?好好,要說這唐朝倒也不是沒這號人,象一些富商家裏的女人,或者是特殊職業的女性,雖然社會地位不高,倒真是傻有錢傻有錢,裹著綾羅珠玉在外麵造一點也不心疼。但人家坊丁武侯們就問了,這位娘子啊,既然有錢穿錦繡,怎麽連個婢女侍兒都不帶?——可見出門非奸即盜,絕對不是正經人。
穿得起名牌未必雇得起保姆啊——您這是現代人思維。在唐代,那是買奴用婢很簡單,穿華服上街卻不容易。
唐代蓄奴成風,別說達官貴人了,城鄉的中等平民人家,經濟基礎還過得去的,家裏也普遍都有一兩個男奴女婢使喚。而且當時人還特別愛買異族奴婢,象中亞的胡姬啦,朝鮮半島的新羅婢啦,南亞東非的昆侖奴啦,在人市上都很搶手,帶著出門倍兒有麵子……咳,扯遠了。
上麵說到,如果您穿越成勞動階層婦女(從目前的穿越信息反饋統計似乎概率挺小?),自己一個人出門還行。如果穿越到大戶人家,按當時人們普遍承認(雖然經常不遵行)的禮教來說,您作為女性就不該在外拋頭露麵。被無關男子看到容貌身形,是一種很跌份兒的事。
其實別說出門去給陌生男子看,就算您好端端地呆在自己家裏,有不認識的男性客人來了,隻要不是您幾代內的血親,按理說您都不應該跟這種“外男”麵對麵廝見。bh如武則天,帝位都要拿到手裏了,她跟男性大臣商量政務還得習慣性地在中間垂一道簾子;李林甫同誌思想觀念開放,找幾個青年才俊來家,讓女兒們自己選婿(很受社會輿論嘲笑的一種“家風不正”表現),李家女兒也不敢當麵驗貨,躲在窗戶後麵偷窺一下就算了。
哈哈,您覺得上當了?都說唐朝觀念開放、婦女地位高,這麽看來跟別的封建朝代也沒區別嘛!咳……怎麽說呢,封建禮教這個東西,在唐代還是人人皆知、大家表麵上都承認“應該”遵守的。俺們大唐子民也是聖人教化下的文明種族,又不是邊陲野蠻人……至於社會上經常出現的不遵禮教的種種現象,嗯,應該批評,很不象話,看看就算,最好別學,學了也別出來現眼,要現眼你自己現眼別拉上我,隻此一次,下不為例,俺隻是心血來潮一時好玩嘛哈哈哈……
總之,唐人對於禮教還是很有概念的,也有很多家風嚴謹的世族高門確實身體力行著這些禮教家法。所謂的“自由開放”的社會風氣,隻是在一定程度上,大家都對這些輕微違反禮教的行為睜一眼閉一眼,不那麽認真追究而已。
舉例來說,貴族婦女必須要出門上街的時候,比如娘家父母病了或者弟妹要結婚了,得回去幫父母一把。那麽按規矩,您帶著婢女坐二輪車裏或者人力轎子裏,放下簾子不讓外人看見,丈夫帶家奴騎馬在外麵,一路護送您回娘家,到日子再去接回來。
您說這簡直悶死人了,唐朝女人真能都守這規矩嗎?咳嗽……不守規矩的也挺多,從唐朝建立開始,就有很多貴族婦女,甚至是妃嬪宮女,不坐車而騎馬外出的……不過人家也很少公然露著大臉象您那麽當街亂跑,好歹也有點遮蔽。
武德貞觀年代,宮人貴婦外出騎馬,要戴一種寬簷的帽子,帽簷上垂下長長長長的罩紗(這玩意叫“冪籬”),把全身都遮住,號稱可以防路人偷窺(效果咋樣可以自己想像,欲擒故縱什麽的……)
後來到唐高宗時代,罩紗縮短到頸部(改稱“帷帽”),隻遮臉,身材就可以露外麵隨便讓人觀賞了。再到玄宗時代,連麵紗都省了,美女們華服濃妝騎馬馳騁,讓老夫子一邊掉眼球一邊搖頭大歎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其實最讓正統儒家人士吐血的,還不是婦女們不帶遮掩地豔妝出行,而是……後來她們幹脆女扮男裝,穿上了自家老公兄弟的靴袍,出門魚目混珠掃街敗家。
不過要嚴重提醒您注意的是,上麵所說的戴罩紗出門也好,女扮男裝也好,無論什麽情況下,除非您想跟人私奔或者合夥做案,否則貴族婦女出門,沒有不帶侍婢家奴的。
至於跟著女主人出門的婢女,裝束上有什麽要求呢?如果這婢女是那種地位低賤、連普通平民都不如的賤民,那就談不上“被看到有**份”什麽的,直接穿平日的衣服騎馬或者坐在車轅上都可以。如果是主人的**婢,衣著華麗,自重身份,不想隨便被外人看到,那最好也戴個什麽紗,或者跟女主人的裝束保持同類。
有一個比較好玩的現象是,考古發掘成果顯示,從唐初開始,後妃、公主、貴婦們的侍女,經常有穿男裝的形象出現。這些男裝侍女,很可能是為了在內室與外庭之間傳遞消息方便而作如此裝扮,也就是奉女主人的命令,走出二門去向男主人及其男性朋友傳些話什麽的。一般來說,男性客人不會把這些侍女誤認為男仆(唐代男人除了宦官天閹都是留胡子的),但是似乎賓主雙方都認為侍女穿上男裝在外麵走動,更容易讓人接受,可算是對“男女授受不親”的禮教要求的一種變相尊重。
所以,最後總結,如果您穿越成了唐朝的貴族女性,想出門逛個街——
最好讓家裏的男性親屬陪您出門;如果男人們都沒空,那您至少得帶上一組奴婢,前呼後擁著出門,替您驅趕看熱鬧的無聊人等,顯示娘子我是有身份有地位的貴人,坊丁武侯們死開,別攔著我!
坐車最穩妥,嫌悶可以坐轎子,掀開轎簾一路看風景;最流行最有範兒的交通方式還是騎馬,馬要肥肥壯壯的,鬃毛尾巴梳成整整齊齊的五花三絡,配一副金鞍玉轡,馬前叫個昆侖奴牽著疆繩,一路慢走。
騎在馬上的您是戴冪籬還是戴帷帽還是什麽都不戴還是幹脆穿男裝,要看您降落時代的時尚,跟著大眾流行趨勢走比較安全。您的貼身侍婢梳個雙鬟穿青衣也行,穿男裝穿胡服也行,另乘一匹馬跟在您身邊。
路上看到帥哥眉目傳情,您可以悄悄囑咐侍婢,過去打聽一下,跟帥哥訂個約會。月黑風高,牆頭馬上,別忘了先架好梯子,再把自己老公或者老爹灌醉。唐人一般脾氣比較火爆,打起來容易出人命。就算不出人命,被坊裏武侯發覺了,一頓揪到官裏去……《唐律》:“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收拾東西吧,兩年苦役刑期歡迎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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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穿指南:“郎君啊,老夫能請你跳個舞嗎?”
人人都道穿越好,古人弱智易騙倒,梯田火藥隨手搞,十字針法也誇巧,沁園春雪驚四座,踢踏舞娘惹**。東風破罷發如雪,帝王將相桌下找,麻將雙扣新娛樂,天上人間做**。真穿過去再一看——井底之蛙惹人笑!
穿越是個技術活兒,真的,古人才不象某些人想象得那麽嚴肅呆板枯燥無趣。在古代當一個貴族人家的子弟,需要練級的技能灰常多,別的不說,您就穿到唐朝去參加一場宴會試試,那一個接一個才藝展示環節就能把您打擊得抓狂崩潰掉。
您不信?那咱們今天就去赴一回宴。
請客的主人是一位德高望重的三品以上大官,您呢,這次穿越質量比較高,穿成了郡王國公級人物。仆從如雲地進了人家正堂,一番揖讓以後入席,高居貴客位,環顧滿室賓朋,頗有傲視群雄感。
為了表示重視,主人除了自己養的家妓以外,特意又請了一位九城聞名的藝妓娘子來陪客。這名妓滿頭珠翠,光豔照人地坐在您身邊侑酒,香風陣陣襲來,弄得您意馬心猿的,一心想顯擺顯擺自己這個穿越者的能耐。
開宴的儀式、送上桌的食物酒水,咱留著以後慢慢再八卦哈,反正這些都跟您關係不大,您默默圍觀隨大流就行。
但是當鼓樂齊奏,主人準備的藝伎們開始演奏、唱歌、跳舞,這時候您就不好再埋頭苦吃一言不發了。忝為身份高貴的主要客人,您怎麽也得對主人家精心準備的文藝節目評論幾句啊,否則就太失禮了。
看堂上正在領舞的美人,梳九騎仙髻,穿孔雀翠衣,佩七寶瓔珞,垂手旋轉,嫣然縱送,舞女們斜曳裙裾,如花似雲。隨著曲調節奏加快,她們的舞步也漸趨激昂熱烈,曲終四弦一聲戛然而止,軟舞如鸞鳳收翅般結尾。
堂上席前一片喝彩叫好聲,您也頻頻點頭,稱讚:“這孔雀舞跳得不錯嘛,快趕上楊麗萍了……”
主人的臉色頓時一滯,您身邊的名妓娘子團扇捂嘴而笑,附耳低語:“郎君糊塗了,這是霓裳羽衣舞。”
“…………”
好吧,這也不能怪您,畢竟在您麵前領舞的不是楊玉環mm,也沒有一個姓安的大胖子猛烈敲鼓驚破舞曲。宴會場地太簡陋,連個打唱詞、介紹節目名字和內容的電子屏幕都沒有,怎麽能怨您這個穿越者孤陋寡聞嘛╮( ̄▽ ̄)╭
室外又傳來鼓樂聲,下一曲樂舞是在正堂外麵台階下的空地上進行的。
128位俊男披甲持戟,執纛健步,交錯屈伸,首尾回互,往來刺擊,像戰陣之形。一邊的伴奏樂隊吹篳篥、擂大鼓,聲震百裏,凜然竦動。伎人們邊舞邊放聲高唱,聲韻慷慨:“四海皇風被……千年德水清……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
雄渾壯烈的聲勢激蕩下,堂上賓客們紛紛起立,您也坐不住了,跟著站起來,嘀咕一句:“怎麽整得跟升國旗奏國歌似的……”
“郎君又忘了,此乃太宗文皇帝禦製《秦王破陣樂》,”名妓歎氣,“郎君不可妄言,當心坐罪‘大不敬’”。
“…………”
“啊哈哈,這個舞我終於認識了,這是舞獅子,五頭獅子一起跳!”
“郎君,這是立部伎裏的《太平樂》……”
“這個在小毯子上轉圈轉圈一直轉圈的,是新疆舞吧?”
“那是胡旋……新疆是什麽?”
“這是舞劍,總沒錯了吧?周瑜當年就舞過嗬嗬!”
“這是公孫大娘劍器渾脫……”
………………
咳,其實呢,不認得這些在唐朝最負盛名、人盡皆知的樂舞,還不算多大的麻煩,最多惹得旁邊席上的客人側目而視,背後嘲笑您是“田舍漢”啥的。畢竟這是由專業半專業的伎人們表演的舞蹈,您隻負責圍觀、評論、回帖就行。
真正讓您丟臉,甚至可能帶來更嚴重後果的事,還在後麵。
歌舞助興,賓主談笑,宴會氣氛越來越熱烈了。白胡子一大把的主人顫巍巍起身,拿一隻鎏金仕女狩獵紋八瓣銀杯,案邊的婢女立刻往杯中倒滿酒,主人擎著杯子就衝您過來了:
“郎君啊,你我這是第三日歡宴了,君可滿飲此杯,再為老夫歌一曲否?”
您也慌忙站起來,舉起自己的酒杯,正不知說啥好,身後的名妓提點:
“主人勸郎君酒,郎君不辭,但請主人先歌?”
主人撫著胡子嗬嗬一笑,舉杯就唱,毫不扭捏:
“前日君家飲,昨日王家宴。今日過我廬,三日三會麵。當歌聊自放,對酒交相勸。為我盡一杯,與君發三願——”
唱到這裏,主人舉杯相邀,您還算見機得快,趕緊把自己的杯中酒喝完,耳邊才聽到主人繼續唱:
“……一願世清平,二願身強健。三願臨老頭,數與君相見!”
一曲歌畢,滿堂喝彩。主人笑眯眯地端著杯子站在您麵前,看樣子沒有回席的意思,顯然這個勸酒程序還沒走完。您這就發呆了,心裏暗罵:酒都喝完了,死老頭子你不回去還等啥……
名妓之所以為名妓,就是因為她在這種場合反應快、會調和氣氛不讓賓主難堪。就見她帔巾一拂,嬌俏笑問:“郎君怎地還不回敬主人?莫非主人奉上的佳釀太過新烈,郎君入口即醉了麽?”
原來是要我回敬他——您在滿堂笑聲中恍然大悟,連忙向主人敬酒,主人舉杯回應:
“勸我酒,我不辭;請君歌,歌莫遲!”
對啦,人家勸你喝酒都是唱著歌噠,您好意思就這麽幹巴巴的說兩句“吃好喝好啊”就完了?唱歌吧你!問題是這種場合,這種氣氛,又有主人家珠玉在前,您好意思開口吼啥“菊花殘,滿地傷”?還是唱“不該嗅到她的美擦掉一切陪你睡”?或者“愛情不過是一種普通的玩意一點也不稀奇”?
(要我說您還不如唱“五星紅旗迎風飄揚”算了……)
咳,正經給您出個主意,您呢,摘下自己身上比較貴重的東西,金銀玉佩啥的,偷偷塞給身後的名妓,求她出麵再給您解一次圍。她八成會再讓您喝一大杯酒,然後替您唱一曲回敬主人:
“春日宴,綠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陳三願:一願郎君千歲,二願妾身常健,三願如同梁上燕,歲歲長相見!”
呼,擦汗,這一場算是應付過去了——可別覺得完事了,下麵還有更坑爹的活計。
主人依次唱歌敬酒,客人們也紛紛回敬,歌聲此起彼伏,跟堂上堂下的奏樂舞姿交融在一起,氣氛歡樂熱烈到了極點。突然之間,隻見主人席上……
哎喲喂,年紀一大把的白胡子主人,這老不修的家夥,真是喝過頭了,他他他他他他居然把酒席一推,站起來紮手扭腿的開開開開開始——跳舞!
神馬風氣!神馬態度!神馬世道!貴人大官的威嚴儀態到哪裏去了喲!高門士族的端莊舉止到哪裏去了喲!尼瑪你以為自己是那些樂戶賤民啊,還下場跳舞!要不要哥給你丟幾個賞錢啊有木有!有木有!有木有!
代表著真理正義的您,內心十萬頭神獸奔騰呼哮而過,義憤填膺地左右扭頭,希望在眾多賓客臉上找到跟您靈犀相通的嘲笑鄙視表情,卻見別人都津津有味地欣賞著主人的舞姿,不時擊節喝彩,竟然似乎好象都覺得這是一種天經地義、理所應當的行為?
沒錯,一直到唐代,有身份的貴族高官,在宴會上當眾唱歌跳舞,還都是一種很正常很風雅很有品位的活動,根本不會有人因此而嘲笑他們。其實別說是貴族高官了,當年李靖滅dt厥的時候,李淵李世民父子開party慶賀,已經當了幾年皇帝的李二同學就在席上當眾天魔亂舞,太上皇老李給彈琵琶伴奏,大臣們一個接一個地敬酒起舞。同樣的場麵,十幾年後在新太子李治剛得長子的時候,又重演了一遍,當爺爺的李二跑到兒子的東宮去帶頭跳舞==||||
好吧,愛跳就跳,反正丟臉的不是哥——您注視著主人扭身揚臂、袍袖甩動、旋轉騰踏、招手遙送……哎哎,這是啥意思?為什麽他越轉離哥越近了?直衝著過來啦?這是轉暈了頭還是啥?他他他他他又想幹嘛?救命啊——哥要逃席——
晚啦,老實站起來接招吧,主人這是在向您“打令”呢。
誒誒,至於的嘛,您也不用哭啊……您問“打令”又是啥?這個呢,其實是唐人的一種通俗性叫法,在唐以前它被文雅地稱為“以舞相屬”,存在時間很長很長啦。
主人在酒席上先起舞,舞到客人身邊,示意邀請客人來舞。客人起身,跟主人一起左轉右轉手舞足蹈一番,再去邀請下一個客人起身來舞……如果主人熱情的話,一直要把宴會上所有客人都邀請一遍才肯罷休。
您說您不會,不肯跟主人一起跳舞?還是讓名妓娘子替您跳的好?作者俺鄭重勸說您,不要拿這個架子,這會被視為對主人的嚴重侮辱,後果可能會很慘痛。不信的話,回頭您去狗哥度嬸一下,田玢拒絕灌夫邀舞以後有何感想,蔡邕不肯跟王智跳舞的下場是什麽,陶謙跟張盤舞步配合不好的杯具……總之,您不跳是不行噠,硬著頭皮上吧。
順著主人的手勢邁步,一步,兩步,轉圈……再轉……繼續轉……主人退後了,現在您可以獨舞啦。
誒,您不要傻站在當地好吧。實在不會,跟著俺的口令來,俺教您一種最簡單的舞姿。
把礙事的外衣脫了,**上身,往頭上綁個紅帶子係緊頭發,跟著俺喊出聲:
“一二三”——拍肩膀——“一二三”——拍胸口——“一二三”——拍胳膊——“一二三”——拍腰背——“一二三”——拍大腿——“一二三”——拍腰背——
幹啥幹啥?說俺在耍您玩?>_<作者俺要生氣了!這可是從南北朝起就大大流行於民間的“拍張舞”,擅長此舞的高手,一邊拍身體還能一邊往空中扔刀子,五六把刀子隨接隨拋隨拍隨舞,厲害著呢!象您這種初出茅廬的新手,咱還是安全第一,先練徒手,不用刀刃了。
咦咦,您一邊聽一邊倒是按次序拍各部位啊,怎麽光顧著拍胸啦?“一二三”——拍胸膛——“啪啪啪”——拍胸膛——“吼吼吼”——拍胸膛……大哥您知道您這叫啥舞不?——這叫“返祖現象”~ ̄▽ ̄~
結尾的幾段嘮叨:
其實您呐,今天是運氣不好,趕上了主人特別高興,一場宴會觀賞歌舞、邀歌請舞樣樣俱全。唐代不是每場宴會都必須讓主人客人親自下場歌舞的,有的隻讓唱歌,有的隻讓跳舞,有的宴會客人就可以端坐不動,欣賞專業歌舞伎表演就行。碰上特別窮的主人請客,每人一碗白水蔬菜湯,別的啥也沒有。
唐代(和唐以前)貴族男子在公眾場所跳交誼舞很常見,貴族婦女一般不會在公眾麵前跳舞(以歌舞技能上位的一些半職業性質的妃妾除外),也沒有看到過貴族男女混合伴舞的記載。
那麽在非公眾場合,比如貴婦們自己的聚會裏,沒有外男在場,這些女人會不會唱歌跳舞呢?作者俺覺得八成會,因為當時貴族家庭對小孩子(男女都包括)進行歌舞方麵的教育,還是挺普遍的現象。有個資料記載說武女皇慶壽的時候,她一堆幾歲的孫兒孫女們紛紛在朝堂上跳舞祝壽。
上麵說的是矜持的貴族們在舞技方麵的表現,平民呢,受拘束更少,公開跳舞的時候更多。唐代民間流行一種“踏歌”,對啦,就是“李白乘舟將欲行,忽聞岸上踏歌聲”的“踏歌”。一般是一群男男女女手臂相挽,有節奏地整齊跺踏地麵,邊踏邊唱歌,氣氛非常熱烈,高興的時候能從傍晚一直唱到第二天早晨。
至於以歌舞謀生的職業伎人們,就不多說了,無論哪種活動儀式上都能見到他(她)們的身影。
本篇參考資料&深度閱讀推薦:《中國古代宴飲禮儀》呂建文編著
本篇附圖:敦煌壁畫中的嫁娶宴舞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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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版唐穿指南:那家女子真沒教養,竟然坐椅子!
今天俺們繼續出門逛街的話題。
穿越成皇親貴胄世家子弟的您,在春和景明的晴朗日子裏,騎著駿馬,帶著仆從,在長安城裏上門拜訪親友。到人家門前,叫看門的閽者通報進去,不一會兒主人迎出來啦,彼此長揖禮畢,入門進堂,分賓主坐定——
且慢,主人雖然滿口的“請坐請坐”,您舉目四望,偌大一間堂屋裏,椅子在哪兒呢?
如果您穿到了安史之亂前的初盛唐時代,十有八九,擦得鋥亮的木地板上,隻放著幾座扁扁矮矮的架空方型台子,台麵上鋪著席子褥子,這就是請您坐上去的“榻”了。假如您去拜訪的主人,家道比較清寒,或者是複古愛好者,那可能連坐榻都沒有,地板上丟幾方坐席,請吧。
沒奈何,咬咬牙,(在自家奴仆的幫助下)您脫了鞋子,穿著襪子上堂,走到坐榻或者坐席前,再謙讓一番,雙膝跪下,屁股壓住自己小腿肚和腳踝,正襟危坐——哎喲,真難受。
這種跪坐、跽坐、正襟危坐的方式,是最隆重端莊的坐姿。正式場合裏,您要在尊長麵前坐著,那隻能這麽自虐。您的尊長上司要是有心整您,就可以一邊嘮嘮叨叨訓話,一邊命令您保持正坐姿態,眼看著您腿部肌肉壓迫血管造成腰膝酸麻頭昏目眩,過一會兒栽倒一次,過一會兒又栽倒一次,直到暈過去完事兒。
如果想避免這種慘痛經曆,您最好趕緊跟麵前的主人套近乎。奉承話說足了,在您跪暈過去之前,主人親切地提議,咱們熟不拘禮,都鬆散鬆散吧(喵的老子也坐得好累了啊)。
於是雙方改換坐姿,把雙腿從身下抽出來,在身前盤成一團,是為“胡坐”或“趺坐”,就象佛教裏眾位大菩薩像的那種坐姿。對於大部分古人來說,盤腿打坐已經是一種比較輕鬆舒適的姿態了,這麽著在坐榻或者地上呆幾個時辰,鴨梨不大。
可惜您不是個真古人,您是剛穿過去的、坐慣了椅子的現代人。
跟主人又禮貌交談了一會兒,您的尊臀硌痛了,腰也酸軟了,整個人止不住地往下萎。主人看在眼裏,一拍手,叫下人給您送個憑幾上來。
憑幾是什麽東西呢?
您眼看著主人家奴仆送上來一具象小板凳似的木製品,上麵窄窄的一條木板,下麵兩條腿或者三條腿,可能是個通體直方的家夥,也可能呈半圓弧型正好能圍住您的腰。奴仆把這東西放在您的坐榻或坐席上,注意,是在您身前。您往前一趴,手臂擱上去,全身重量都倚在這種“憑幾”上——哎呀,真是舒服。
在中古跪坐時代,人們的身體重心都是習慣往前壓的,所以“憑幾”一般都是放在身前。當然,如果您往前趴累了,想換個重心斜歪著,而主人又不介意,您也可以把憑幾挪到身側斜靠著。唐代還有一種布做的、類似於現代抱枕的“隱囊”,也是可以用來斜倚著,隻不過那個就更私密更不嚴肅,一般初次見麵的主人家是不會拿出來待客的。
如果您跟主人談得更加融洽了,相見恨晚傾蓋如故,時不時拊掌大笑甚至開始稱兄道弟,您就可以趁他不注意悄悄挪動雙腿,垂下坐榻邊,或者一腿蜷著一腿垂著,象某些人坐椅子似的。這種在榻邊垂足而坐的姿態,是一種很親熱、很放鬆休閑的身體語言,主人可能由此會覺得“咱們已經不是外人了”,也可能會認為你這小子好生無禮竟敢冒犯我——您就賭rp吧。
聊天聊到了飯點,主人表示要留您共同進餐。
按照禮貌的傳統的方式呢,您兩位在室內用餐,主人家會在各人的坐榻前放置一個比榻稍高一點點的小長方桌“食案”,酒菜主食按人分成份,依次往各人麵前食案上擺放自己那一份吃食。大手筆的富貴人家,還會請門客們來陪著用餐,命家養的伎人在餐廳中央奏樂歌舞,讓客人一邊享受物質文明一邊享受精神文明。
不過在這個睛朗的飄散著花草香氣的春日裏,主人興致勃勃地提議:咱們拉上幾個朋友,到戶外去野餐吧。
簡單點的話,就在主人家後花園裏擺上一桌酒食,賞花作樂;要更時尚更小資一點,那咱們去城裏最大的野生自然公園曲江池,甚至出長安城到郊外的渭水之濱、終南山腳。春天裏,這些個野餐熱點地區,到處可見各貴家的圍起來的行障帷幕,裏麵全是出來親近自然的貴族男女們。
如果一行人裏有女眷,那麽挑選好野餐地點以後,奴婢們就要動手,用圍幕把這塊地方圍起來,或者圍三麵,留一麵對著河水花樹以便欣賞風景。如果全是灑脫**的郎君們,圍幕這種氣悶的東西,幹脆去掉算了。
當然,不用圍幕的後果是,可能招來一堆鄉人乞丐密集圍觀……
不用理他們,人全到了,酒食也準備好了,咱坐下開宴吧……嗯,坐……坐哪兒?
同樣,如果主人家是個率性簡約的複古愛好者,那席子毯子一鋪,各人座位就劃定了。或者再高級點兒,給每人發一具“胡**”,也就是俺們現代還在普遍使用的“馬紮子”,各人坐著小馬紮,麵前擺上食案,一邊看風景聊天一邊各吃各飯。
在唐代以前,郊遊群眾都是這麽過來的,但是入唐以後,西風東漸,群眾們覺得這種“各吃各飯”的分食製不夠熱鬧歡樂。於是,唐代最流行的飯局變成了這樣子:
當中擺一張很大很大的高足食案,跟俺們現在的餐桌基本無區別了,大家的飯菜全擺在桌上。桌邊放置三幾條又寬又長又大的坐具,您按傳統規矩叫“榻”也行,作者俺覺得直接叫“大板凳”最是直觀形象。入席以後,客人們圍坐在桌邊板凳上,那些守禮節的可以盤腿打坐,灑脫放誕的垂腿而坐,又不守禮又不敢灑脫的盤一腿垂一腿……總之大家是聚在一起,共同吃桌上那些盤盤碗碗裏的飯菜,由“分食製”變成了“合食製”,並且延續到今天。
以上說的是在外麵做客吃飯的情景。您跟狐朋狗友們玩了一天,晚上喝得醉醺醺回家,家裏娘子滿臉笑容地迎上來慰問:郎君辛苦了,是跪鐵板席還是跪胡**還是跪坐墩,自己選吧……
嗯,關於坐具,唐代前期大戶人家內室裏,除了坐榻、坐**、坐席以外,還有一種現代常見的坐墩,或瓷或木,圓桶狀或月牙狀都有,算是最早出現的高足坐具。家中婦女平時在榻、**、席上坐著的時候,都是盤腿的,隻有在使用這種坐墩時,才能垂下雙腿舒展活血。
不過呢,習俗的力量是強大的。由晚唐至兩宋,即使高桌靠背椅已經廣泛普及,社會禮製仍然普遍認為,最端莊規矩的坐姿,還是最難受的跪坐法,其次是盤腿胡坐,再次才是顯露出腿部線條的垂足坐。特別是對於受禮製要求苛刻的婦女們來說,在外人麵前垂足坐椅子,是一種家教不好的表現(凸--凸)。
總之,唐代是一個由坐榻、坐席、低案等矮足家具,向桌子、椅子等高足家具過渡的時代。前期還是以榻、**、案等低矮家具為主,長腿靠背的椅子,基本上您看不到。後期接近五代十國的時候,帶靠背的椅子和高腿桌子,才算在全社會普及了,但即使到那時,甚至到兩宋明清,供人盤腿坐的“榻”也沒有絕跡,還在社會各個階層裏廣泛地使用著——現在紅木家具市場上大熱的“羅漢**”,就是一種供人盤腿趺坐的“榻”。
所以呢,某些古裝電視劇裏,無論漢唐三國哪個朝代,一律桌椅板凳亂飛,固然是胡編亂造;但某些號稱“紀錄片風格”的正劇複古複得過了頭,貞觀開元年代的皇宮裏還在坐地席睡地墊,那也是一種誤導。矮足家具雖然矮,那也是“家具”對不,有材料有架構的純天然木料環保工藝純手工打造。咱祖上不象鬼子棒子那麽窮,從皇宮到民間一色榻榻米解決睡臥╮(╯_╰)╭
本篇附圖:唐人郊遊野餐壁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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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版唐穿指南:誅九族?拉出去剮了?您老這是玩“激情判刑”呢?
今天俺們來玩一次難度比較高的穿越。
您凝神靜氣,心意合一,兩眼一閉,“biu”一聲穿過去了。睜開眼,發現身處一座大堂之內,麵前地下跪著幾個五花大綁的人,兩邊立著虎視眈眈的衙役們,堂上除了您自己,還坐著幾位道貌岸然的高官,正在一起聽人陳述案情。
您算是反應快、適應力強,很快就懂了,您好死不死地穿到了正在審案子的唐代刑部官員身上。
沒辦法,趕緊看案卷,弄清楚是個啥事吧。這一看不要緊,正在審理的居然是樁謀反案!
愛國忠君的您,看著案卷裏記錄的犯人種種無法無天欺君罔上的惡行惡狀,熱血上湧,怒火衝天,拍案大罵:“娘希匹!豈有此理!把主犯都拉出去給我活剮了!誅他九族!一個活口都不許留!”
這話一出口,就見堂上所有人都用打量珍禽異獸的目光看著您,您(穿越上身的那位)帶來的仆從趕緊跑出去請醫生,主審官厚道地宣布先休庭一陣子,三司要合議。
幾位官員轉入後堂,可能有那性子直率的,過來劈頭問您:
“公欲反邪?”
暈,咱這不是一起在審謀反案嗎?怎麽變成我要謀反了?
那位說了,您不想謀反當皇帝,那“誅九族”“拉出去剮了”的話是怎麽出口的?咱們是公務員,審案判刑要按法律條文來行事,厚厚幾大卷《永徽律疏》(後世稱為《唐律疏議》)裏,哪有“誅九族”?哪有“活剮”?這種法外濫刑,就算是天子一時氣急了下令實施,咱們做臣子的也應該勸諫攔著才對,您今天是失心瘋了,在公眾場合裏大嚷這個?
您要是夠聰明的話,這時候最好回答——對對,俺一時迷糊犯了心恙,需要回家休息——熬夜惡補唐代法律去(〒﹏〒)
高難度穿越很考驗人吧,哈哈?
其實呢,唐代的刑罰種類倒並不複雜,說多了也就五種,說少了隻有三種:打屁股、流放加苦役、殺頭。
打屁股,最少打十下,最多打一百下,中間分成十等。打十下、二十下……至五十下,叫“笞刑”,打六十下到一百下,叫“杖刑”。不準再打多,再打多叫……“鞭屍”……也不準打非整數,沒人肯動手給犯人“笞三十七”“杖六十六”。
貶為奴婢去做苦役,叫“徒刑”,往往跟“流刑(流放遠地)”並用。徒刑也分五等,即做苦役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
“流刑”分三等,即流放二千裏、二千五百裏、三千裏。
“死刑”隻有兩種:絞刑,用繩子把人勒死,因為可以留個全屍,是較輕的一種死刑;斬刑,砍掉頭,是較重的死刑。
唐代合法的刑罰,隻有以上這些。除此之外,那什麽夾手指啦,割耳朵啦,砍手砍腳啦,剝皮碎剮啦,綁台上燒死,沉水裏溺斃,被三炮捧殺……一律屬於法外的“私刑”,您在正式的朝廷文件裏是看不到這些的。
什麽,您問啥?——知道不能剮人了,但為啥也不能誅九族?這不是很古老的刑罰嗎?
咳,唐以前的刑罰,作者俺沒研究過,唐代的種種非法私刑,咱也暫時先不論,隻說《唐律疏議》上規定的合法刑罰,最嚴重的十惡之首“謀反”,處刑也不過是:正犯斬首,正犯的父親和成年兒子絞死,“三族”之內的親屬受牽連沒收財產或流放,僅此而已。
您說您腦子有點亂了?唉唉,咱們來看個具體的案例吧,比如您手上這宗案卷,就可以是一樁涉刑很廣泛的罪案。
這樁謀反案的揭破起因,是長安城萬年縣永寧坊裏兩個地痞打架,被路過的片兒警(武侯)逮到,扭送見官。
當然了,**打架這種小事,根本不會驚動您所在的刑部、大理寺等中央司法機關過問,甚至京兆尹(長安市市長)、萬年縣令(長安市萬年區區長)很可能也懶得理,由萬年縣的“法曹參軍”(負責司法事務的區長助理)王五審一下:兩人都隻輕微見血,沒大傷,但**張阿三打架時抄了板磚,杖六十;**李四奴是空手打的,沒用凶器,笞四十,各人打一頓屁股完事。
張阿三一拐一拐回家,想到自己比李四奴多挨了二十板子,氣恨難平,於是隔天又找到王參軍告發:“李四奴那小子不是好人,幾天前我見他夜裏跟別人一起往他家搬財物來著,不是偷來的就是搶來的。”
既然有人告發,縣裏也不好不理,派些城管協勤(唐代管這些人叫“**人”o_o)去李四奴家搜查一下。其實誰也沒當回事兒,就算在李家搜出了一些贓物,隻要不值五匹絹的錢,那也不過是再把李四奴打一頓而已。
沒料想,**人們回來了,一個個氣色不正,口眼歪斜。王五見狀笑問:“看來李四奴這小子還真偷了不少東西啊?比五匹絹還多?那就得徒一年了哈。他去做苦役倒也沒啥,就是“徒”以上的刑罰得縣官甚至京兆尹來審理,還得送大理寺去判決,忒麻煩。李四奴這小子真該死。”
**人們你望望我,我望望你,有人悶聲說:“嗯,他偷的東西比五匹絹值錢,值錢得多。”
王參軍皺眉了:“不是吧,偷一尺絹杖六十,多偷一匹加杖十下……偷夠五匹絹徒一年,偷十匹徒一年半,十五匹徒二年……偷夠三十匹絹就要流放二千裏,偷五十匹絹流三千裏加二年苦役,這是竊盜罪的最高判刑了。李四奴他到底偷了多少東西啊?”
**人說:“他偷了件龍袍。”
“………………”
案件上報給萬年縣令,縣令上報京兆尹,京兆尹上報大理寺。事關重大,大理寺又上報宰相奏明天子,指定刑部、禦史台各派官員,會同大理寺官員進行“三司會審”。您穿越上身的這位刑部侍郎某,這才參與到案件中來。
一邊偵查一邊審理,李四奴受拷不過(“這殺材真沒用,打二十板子就招了,最多可以打三次總共二百板呢!”大理寺官員來某評論),全盤供出同夥數人,其中一人是貴官邵祿柔的家奴,負責看守邵家倉庫。龍袍,還有其他財物,都是從邵家偷出來的。
李四奴一夥的竊盜案至此審理清楚,下一步偵訊重點轉為邵祿柔私造龍袍謀反案。在那之前,咱們先把李四奴一案涉及的各色人等處分清楚。
主犯李四奴等數人,盜竊偽龍袍及金銀器若幹,價值超過五十匹絹,每人都流放三千裏加苦役二年。同時,從他們的家產中罰沒相當於贓物兩倍價值的財物;
李四奴藏匿贓物,本來還另有處罰,因上述竊盜罪處罰已經達到上限,不再加刑;
永寧坊坊內出了一名盜賊,本坊裏正(街道辦事處主任)應笞五十,因三十日內破案捕獲盜賊,裏正免罰;
首告人張阿三可以得賞錢,李四奴等人被罰沒的相當於雙倍贓物的財產裏,扣除贓物那一份,剩下一份,分給張阿三和出力捉盜的**人們作為賞錢。
張阿三歡天喜地叩頭領賞走人,李四奴痛哭流涕收拾東西去服刑,下麵可以審理邵祿柔私造龍袍案了。
本來呢,這個邵某如果隻是自己縫了一件龍袍甚至是偷了龍袍玩cos,倒也不能算“謀反”,“盜乘輿服禦物罪”的處刑隻是流放二千五百裏。但是隨著偵查的深入,發現這人不僅造了龍袍,還造了冠冕、禮器、車輦、兵器、鎧甲……私養了一堆馬匹武士謀臣,做好了行刺皇帝改朝換代的謀劃,聯絡了京外封疆大吏,畫好了軍事行動地圖……
簡單說,不把這人定性為謀反的話,作者俺誓不罷休……於是三司會審的官員們量刑上奏,皇帝批複“宜依”,按照唐律,處刑如下:
正犯邵祿柔砍腦殼,沒說的。他的父親和兒子(第一等親族)按律要絞死,他的母親、女兒、妻妾、媳婦、祖孫、兄弟、姐妹(第二等親族)、奴婢都應該罰沒為官奴婢,他的家產也應該罰沒為官產。
但是具體細分起來,還有很多種情況。比如主犯有三個兒子邵大、邵二、邵三,其中邵大邵二都已經年滿十六歲,那就得絞死,而邵三還不到十五歲,可以免死,降一等罰為官奴婢;
主犯的母親邵古氏年齡超過六十歲了,可以免罰,領走屬於自己的一份家產另立門戶過日子去。父親邵歸克就比較慘,男人要滿八十歲才能免罰,他不到年齡……如果遇上了一個心軟的執法者,肯給邵歸克的身體狀況出具“篤疾(最高級別的老病殘廢)”證明,那也可以免罰拿家產走人。
主犯有兩個女兒,大女兒已經定婚,收了聘禮約書,那就算夫家的人了,可以免罰,從入官的家產裏領回本屬自己的一份嫁妝,嫁人去吧;小女兒還沒許嫁,真不幸,隻能沒入掖庭去做官婢了。
此外,主犯邵祿柔的伯妗、叔嬸、侄兒侄女(第三等親族)按律也要被流放三千裏。邵的伯父就申訴了,說他家和主犯已經分家,不**共財了,那麽好,你人要流放,但你家的財產可以不沒收入官,你自己帶走。
唐代最嚴酷的“合法刑罰”,就是這樣的了。
您可能覺得不過癮……沒關係,在合法刑罰之外,非法的私刑濫刑也一直在社會各階層存在著,隻是隨著時代風氣不同,輕重程度有所區分而已。
比如,曆朝曆代的皇帝,就沒有哪個敢拍胸脯保證朕我一輩子奉公守法從來不動私刑的;各級官吏在審案子的時候,也難免會多打幾板子逼出口供來,萬一碰上周興來俊臣這種酷吏,那犯人隻能自怨命苦但求速死;一般的貴族甚至平民,對自家奴婢動用私刑也不算罕見。
私刑呢,在唐代是一種無法絕跡、但始終被批評指責的行為。唐律裏有種種條文,限製官員、主人濫用私刑,一旦違法要承擔責任被判刑。對皇帝的濫刑行為,雖然沒有什麽有效的監督控製辦法,但大臣和史官們議論這事時,也大多持否定態度,有些人就直接衝著皇帝噴唾沫星子去了。
您要想對此加深理解,俺建議您調整好坐標,精確穿越到貞觀元年某月日的太極宮裏,大概能親眼看到一對正在為公刑私刑吵架的君臣。
暴跳如雷的李二:“我已經詔告天下,敢偽造簡曆來應聘求官的人一律砍死,喵的這好不容易抓了個典型出來,結果你竟然隻判他流放!你特麽的這是當麵打我臉啊???”
翻白眼的戴胄:“您老人家要是抓住那個偽造人以後當場用私刑砍死他,俺也木法;現在您既然把這人交給俺們司法機關審判了,俺們當然要按國家法律量刑——都跟您老人家似的玩激情判罰,這國家要成什麽樣了?”
李二:“……好吧,打臉就打臉好了……反正俺也已經被打成肉包子臉了t_t”
本篇附圖:新疆吐魯番出土唐代判決書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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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穿指南:單身上街者,必是穿越女,捉來杖六十
前幾次,俺們講的都是一些穿越成唐代男性的情形,這回來說說穿越成唐朝mm以後,要注意些啥。
一道白光閃過,您睜開雙眼,發現自己身處華宅敞屋內。攬鏡自照,身材豐腴,麵如滿月,頭上梳了高髻,頰邊貼著花靨,胸前微露雪膚——好一個標準的唐朝美人,趕緊上街去秀秀自己吧。
翻箱倒櫃,找出大把綾羅綢緞,給自己穿上一條高腰紅黑間色裙,小團花對襟窄袖襦,外罩錦繡半臂衫,再搭上一道細長的泥金帔巾,腳下雲頭緞鞋,渾身上下光鮮亮麗碧彩閃灼,正是謀殺男人眼球、與當朝皇帝太子英雄豪傑墜入情網淒美絕戀的必需裝備。
趁別人不注意,邁步開走,溜出家門上大街。聽說全長安的官二代富二代都愛到西市那邊繁榮第三產業?那咱逛西市去“巧遇”好了。
沿著大街道旁的樹蔭下行走,果見路人紛紛投來驚訝目光,回頭率高達100%。心中暗自得意,前世人們都說我胖,可從來沒享受過這種待遇,穿越到唐朝真是個正確的選擇啊哼哼……
一曲“菊花殘,滿地傷”還沒哼完,前方街角處,轉出來兩個帶長刀、裹襆頭穿圓領袍的男子,一把抓住您,不由分說推推搡搡帶到長安縣縣衙裏。法曹參軍坐地問案,瞪起眼睛上下打量你一番,開口:
“這小娘子,姓甚名誰,家住何坊?可是為賊人劫走逃還?”
“不是。”姐自個兒樂意上街逛逛,礙你啥事了?
“那是誰家的逃婢?”
“也不是。”姐好好一個大活人,咋又成婢女了?不幹!
參軍拍案冷笑:“又是個穿越過來的!最煩你們這種沒技術的雷母了!來人啊,先帶下去杖六十!”
劈裏啪啦的板子聲中,您一邊哭爹喊娘,一邊迷糊氣憤:姐不過是上街走走而已,又沒裸奔,青天白日的這是犯了什麽法啦!唐朝果然是個野蠻的垃圾朝代!以後姐隻穿清朝,再也不來漢唐了!
阿彌佗佛,善哉善哉。看在您這一念之仁上,作者俺跟您念叨念叨吧,為啥長安的地方治安係統工作人員看到您孤身在外,就斷定您不是被劫走的貴婦,就是逃亡婢女,或者是……穿越者╮( ̄▽ ̄)╭
首先呢,是您這一身光鮮亮麗的穿戴惹的禍。
剛才招搖過市的時候,可能您也注意到了,其實街上單身行走的婦女也有不少。挑水的,賣菜的,推小車運貨的,坊裏店鋪櫃上還有賣酒姬、售餅婦、女裁縫、開旅館的老板娘……總之要靠自己雙手勞動掙飯吃的中下層婦女,在外麵拋頭露麵毫不稀奇,坊丁武侯也不會搭理她們(除非是有**價值的美女……)。
但是呢,中下階層的勞動婦女,平常可沒有戴著金銀珠玉、穿著綾羅綢緞在外麵幹活的。
唐代女性的服裝款式,上下階層差距倒不大,中唐以前,從農婦到後妃,常服都以高腰裙和短襦上裝為主。可是款式差不多,麵料和顏色卻差得很多——按照朝廷頒布的正式命令,貴重的綾紗錦緞、大紅大紫的顏色、金銀珠玉首飾,隻有高級官員家婦女才能穿著,平民男女隻能穿粗布、麻布,顏色則隻能用淺黃、青、黑等等。
當然,也有例外情況,比如勞動人民家裏婚娶的時候,可以允許比照官員們穿些紅綠錦袍什麽的。每年上元節、清明節、千秋節……朝廷鼓勵百姓出遊狂歡,大家也會把壓箱底的好衣裳拿出來穿上。但是在這兩種情況下,平民婦女要麽得讓家裏的男人護送出門,要麽是一群女人結伴出遊,沒見誰自己一個人出門辦喜事去的。
您說啥?姐家裏有錢,姐就愛平時穿名牌上街?好好,要說這唐朝倒也不是沒這號人,象一些富商家裏的女人,或者是特殊職業的女性,雖然社會地位不高,倒真是傻有錢傻有錢,裹著綾羅珠玉在外麵造一點也不心疼。但人家坊丁武侯們就問了,這位娘子啊,既然有錢穿錦繡,怎麽連個婢女侍兒都不帶?——可見出門非奸即盜,絕對不是正經人。
穿得起名牌未必雇得起保姆啊——您這是現代人思維。在唐代,那是買奴用婢很簡單,穿華服上街卻不容易。
唐代蓄奴成風,別說達官貴人了,城鄉的中等平民人家,經濟基礎還過得去的,家裏也普遍都有一兩個男奴女婢使喚。而且當時人還特別愛買異族奴婢,象中亞的胡姬啦,朝鮮半島的新羅婢啦,南亞東非的昆侖奴啦,在人市上都很搶手,帶著出門倍兒有麵子……咳,扯遠了。
上麵說到,如果您穿越成勞動階層婦女(從目前的穿越信息反饋統計似乎概率挺小?),自己一個人出門還行。如果穿越到大戶人家,按當時人們普遍承認(雖然經常不遵行)的禮教來說,您作為女性就不該在外拋頭露麵。被無關男子看到容貌身形,是一種很跌份兒的事。
其實別說出門去給陌生男子看,就算您好端端地呆在自己家裏,有不認識的男性客人來了,隻要不是您幾代內的血親,按理說您都不應該跟這種“外男”麵對麵廝見。bh如武則天,帝位都要拿到手裏了,她跟男性大臣商量政務還得習慣性地在中間垂一道簾子;李林甫同誌思想觀念開放,找幾個青年才俊來家,讓女兒們自己選婿(很受社會輿論嘲笑的一種“家風不正”表現),李家女兒也不敢當麵驗貨,躲在窗戶後麵偷窺一下就算了。
哈哈,您覺得上當了?都說唐朝觀念開放、婦女地位高,這麽看來跟別的封建朝代也沒區別嘛!咳……怎麽說呢,封建禮教這個東西,在唐代還是人人皆知、大家表麵上都承認“應該”遵守的。俺們大唐子民也是聖人教化下的文明種族,又不是邊陲野蠻人……至於社會上經常出現的不遵禮教的種種現象,嗯,應該批評,很不象話,看看就算,最好別學,學了也別出來現眼,要現眼你自己現眼別拉上我,隻此一次,下不為例,俺隻是心血來潮一時好玩嘛哈哈哈……
總之,唐人對於禮教還是很有概念的,也有很多家風嚴謹的世族高門確實身體力行著這些禮教家法。所謂的“自由開放”的社會風氣,隻是在一定程度上,大家都對這些輕微違反禮教的行為睜一眼閉一眼,不那麽認真追究而已。
舉例來說,貴族婦女必須要出門上街的時候,比如娘家父母病了或者弟妹要結婚了,得回去幫父母一把。那麽按規矩,您帶著婢女坐二輪車裏或者人力轎子裏,放下簾子不讓外人看見,丈夫帶家奴騎馬在外麵,一路護送您回娘家,到日子再去接回來。
您說這簡直悶死人了,唐朝女人真能都守這規矩嗎?咳嗽……不守規矩的也挺多,從唐朝建立開始,就有很多貴族婦女,甚至是妃嬪宮女,不坐車而騎馬外出的……不過人家也很少公然露著大臉象您那麽當街亂跑,好歹也有點遮蔽。
武德貞觀年代,宮人貴婦外出騎馬,要戴一種寬簷的帽子,帽簷上垂下長長長長的罩紗(這玩意叫“冪籬”),把全身都遮住,號稱可以防路人偷窺(效果咋樣可以自己想像,欲擒故縱什麽的……)
後來到唐高宗時代,罩紗縮短到頸部(改稱“帷帽”),隻遮臉,身材就可以露外麵隨便讓人觀賞了。再到玄宗時代,連麵紗都省了,美女們華服濃妝騎馬馳騁,讓老夫子一邊掉眼球一邊搖頭大歎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其實最讓正統儒家人士吐血的,還不是婦女們不帶遮掩地豔妝出行,而是……後來她們幹脆女扮男裝,穿上了自家老公兄弟的靴袍,出門魚目混珠掃街敗家。
不過要嚴重提醒您注意的是,上麵所說的戴罩紗出門也好,女扮男裝也好,無論什麽情況下,除非您想跟人私奔或者合夥做案,否則貴族婦女出門,沒有不帶侍婢家奴的。
至於跟著女主人出門的婢女,裝束上有什麽要求呢?如果這婢女是那種地位低賤、連普通平民都不如的賤民,那就談不上“被看到有**份”什麽的,直接穿平日的衣服騎馬或者坐在車轅上都可以。如果是主人的**婢,衣著華麗,自重身份,不想隨便被外人看到,那最好也戴個什麽紗,或者跟女主人的裝束保持同類。
有一個比較好玩的現象是,考古發掘成果顯示,從唐初開始,後妃、公主、貴婦們的侍女,經常有穿男裝的形象出現。這些男裝侍女,很可能是為了在內室與外庭之間傳遞消息方便而作如此裝扮,也就是奉女主人的命令,走出二門去向男主人及其男性朋友傳些話什麽的。一般來說,男性客人不會把這些侍女誤認為男仆(唐代男人除了宦官天閹都是留胡子的),但是似乎賓主雙方都認為侍女穿上男裝在外麵走動,更容易讓人接受,可算是對“男女授受不親”的禮教要求的一種變相尊重。
所以,最後總結,如果您穿越成了唐朝的貴族女性,想出門逛個街——
最好讓家裏的男性親屬陪您出門;如果男人們都沒空,那您至少得帶上一組奴婢,前呼後擁著出門,替您驅趕看熱鬧的無聊人等,顯示娘子我是有身份有地位的貴人,坊丁武侯們死開,別攔著我!
坐車最穩妥,嫌悶可以坐轎子,掀開轎簾一路看風景;最流行最有範兒的交通方式還是騎馬,馬要肥肥壯壯的,鬃毛尾巴梳成整整齊齊的五花三絡,配一副金鞍玉轡,馬前叫個昆侖奴牽著疆繩,一路慢走。
騎在馬上的您是戴冪籬還是戴帷帽還是什麽都不戴還是幹脆穿男裝,要看您降落時代的時尚,跟著大眾流行趨勢走比較安全。您的貼身侍婢梳個雙鬟穿青衣也行,穿男裝穿胡服也行,另乘一匹馬跟在您身邊。
路上看到帥哥眉目傳情,您可以悄悄囑咐侍婢,過去打聽一下,跟帥哥訂個約會。月黑風高,牆頭馬上,別忘了先架好梯子,再把自己老公或者老爹灌醉。唐人一般脾氣比較火爆,打起來容易出人命。就算不出人命,被坊裏武侯發覺了,一頓揪到官裏去……《唐律》:“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收拾東西吧,兩年苦役刑期歡迎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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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穿指南:“郎君啊,老夫能請你跳個舞嗎?”
人人都道穿越好,古人弱智易騙倒,梯田火藥隨手搞,十字針法也誇巧,沁園春雪驚四座,踢踏舞娘惹**。東風破罷發如雪,帝王將相桌下找,麻將雙扣新娛樂,天上人間做**。真穿過去再一看——井底之蛙惹人笑!
穿越是個技術活兒,真的,古人才不象某些人想象得那麽嚴肅呆板枯燥無趣。在古代當一個貴族人家的子弟,需要練級的技能灰常多,別的不說,您就穿到唐朝去參加一場宴會試試,那一個接一個才藝展示環節就能把您打擊得抓狂崩潰掉。
您不信?那咱們今天就去赴一回宴。
請客的主人是一位德高望重的三品以上大官,您呢,這次穿越質量比較高,穿成了郡王國公級人物。仆從如雲地進了人家正堂,一番揖讓以後入席,高居貴客位,環顧滿室賓朋,頗有傲視群雄感。
為了表示重視,主人除了自己養的家妓以外,特意又請了一位九城聞名的藝妓娘子來陪客。這名妓滿頭珠翠,光豔照人地坐在您身邊侑酒,香風陣陣襲來,弄得您意馬心猿的,一心想顯擺顯擺自己這個穿越者的能耐。
開宴的儀式、送上桌的食物酒水,咱留著以後慢慢再八卦哈,反正這些都跟您關係不大,您默默圍觀隨大流就行。
但是當鼓樂齊奏,主人準備的藝伎們開始演奏、唱歌、跳舞,這時候您就不好再埋頭苦吃一言不發了。忝為身份高貴的主要客人,您怎麽也得對主人家精心準備的文藝節目評論幾句啊,否則就太失禮了。
看堂上正在領舞的美人,梳九騎仙髻,穿孔雀翠衣,佩七寶瓔珞,垂手旋轉,嫣然縱送,舞女們斜曳裙裾,如花似雲。隨著曲調節奏加快,她們的舞步也漸趨激昂熱烈,曲終四弦一聲戛然而止,軟舞如鸞鳳收翅般結尾。
堂上席前一片喝彩叫好聲,您也頻頻點頭,稱讚:“這孔雀舞跳得不錯嘛,快趕上楊麗萍了……”
主人的臉色頓時一滯,您身邊的名妓娘子團扇捂嘴而笑,附耳低語:“郎君糊塗了,這是霓裳羽衣舞。”
“…………”
好吧,這也不能怪您,畢竟在您麵前領舞的不是楊玉環mm,也沒有一個姓安的大胖子猛烈敲鼓驚破舞曲。宴會場地太簡陋,連個打唱詞、介紹節目名字和內容的電子屏幕都沒有,怎麽能怨您這個穿越者孤陋寡聞嘛╮( ̄▽ ̄)╭
室外又傳來鼓樂聲,下一曲樂舞是在正堂外麵台階下的空地上進行的。
128位俊男披甲持戟,執纛健步,交錯屈伸,首尾回互,往來刺擊,像戰陣之形。一邊的伴奏樂隊吹篳篥、擂大鼓,聲震百裏,凜然竦動。伎人們邊舞邊放聲高唱,聲韻慷慨:“四海皇風被……千年德水清……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
雄渾壯烈的聲勢激蕩下,堂上賓客們紛紛起立,您也坐不住了,跟著站起來,嘀咕一句:“怎麽整得跟升國旗奏國歌似的……”
“郎君又忘了,此乃太宗文皇帝禦製《秦王破陣樂》,”名妓歎氣,“郎君不可妄言,當心坐罪‘大不敬’”。
“…………”
“啊哈哈,這個舞我終於認識了,這是舞獅子,五頭獅子一起跳!”
“郎君,這是立部伎裏的《太平樂》……”
“這個在小毯子上轉圈轉圈一直轉圈的,是新疆舞吧?”
“那是胡旋……新疆是什麽?”
“這是舞劍,總沒錯了吧?周瑜當年就舞過嗬嗬!”
“這是公孫大娘劍器渾脫……”
………………
咳,其實呢,不認得這些在唐朝最負盛名、人盡皆知的樂舞,還不算多大的麻煩,最多惹得旁邊席上的客人側目而視,背後嘲笑您是“田舍漢”啥的。畢竟這是由專業半專業的伎人們表演的舞蹈,您隻負責圍觀、評論、回帖就行。
真正讓您丟臉,甚至可能帶來更嚴重後果的事,還在後麵。
歌舞助興,賓主談笑,宴會氣氛越來越熱烈了。白胡子一大把的主人顫巍巍起身,拿一隻鎏金仕女狩獵紋八瓣銀杯,案邊的婢女立刻往杯中倒滿酒,主人擎著杯子就衝您過來了:
“郎君啊,你我這是第三日歡宴了,君可滿飲此杯,再為老夫歌一曲否?”
您也慌忙站起來,舉起自己的酒杯,正不知說啥好,身後的名妓提點:
“主人勸郎君酒,郎君不辭,但請主人先歌?”
主人撫著胡子嗬嗬一笑,舉杯就唱,毫不扭捏:
“前日君家飲,昨日王家宴。今日過我廬,三日三會麵。當歌聊自放,對酒交相勸。為我盡一杯,與君發三願——”
唱到這裏,主人舉杯相邀,您還算見機得快,趕緊把自己的杯中酒喝完,耳邊才聽到主人繼續唱:
“……一願世清平,二願身強健。三願臨老頭,數與君相見!”
一曲歌畢,滿堂喝彩。主人笑眯眯地端著杯子站在您麵前,看樣子沒有回席的意思,顯然這個勸酒程序還沒走完。您這就發呆了,心裏暗罵:酒都喝完了,死老頭子你不回去還等啥……
名妓之所以為名妓,就是因為她在這種場合反應快、會調和氣氛不讓賓主難堪。就見她帔巾一拂,嬌俏笑問:“郎君怎地還不回敬主人?莫非主人奉上的佳釀太過新烈,郎君入口即醉了麽?”
原來是要我回敬他——您在滿堂笑聲中恍然大悟,連忙向主人敬酒,主人舉杯回應:
“勸我酒,我不辭;請君歌,歌莫遲!”
對啦,人家勸你喝酒都是唱著歌噠,您好意思就這麽幹巴巴的說兩句“吃好喝好啊”就完了?唱歌吧你!問題是這種場合,這種氣氛,又有主人家珠玉在前,您好意思開口吼啥“菊花殘,滿地傷”?還是唱“不該嗅到她的美擦掉一切陪你睡”?或者“愛情不過是一種普通的玩意一點也不稀奇”?
(要我說您還不如唱“五星紅旗迎風飄揚”算了……)
咳,正經給您出個主意,您呢,摘下自己身上比較貴重的東西,金銀玉佩啥的,偷偷塞給身後的名妓,求她出麵再給您解一次圍。她八成會再讓您喝一大杯酒,然後替您唱一曲回敬主人:
“春日宴,綠酒一杯歌一遍,再拜陳三願:一願郎君千歲,二願妾身常健,三願如同梁上燕,歲歲長相見!”
呼,擦汗,這一場算是應付過去了——可別覺得完事了,下麵還有更坑爹的活計。
主人依次唱歌敬酒,客人們也紛紛回敬,歌聲此起彼伏,跟堂上堂下的奏樂舞姿交融在一起,氣氛歡樂熱烈到了極點。突然之間,隻見主人席上……
哎喲喂,年紀一大把的白胡子主人,這老不修的家夥,真是喝過頭了,他他他他他他居然把酒席一推,站起來紮手扭腿的開開開開開始——跳舞!
神馬風氣!神馬態度!神馬世道!貴人大官的威嚴儀態到哪裏去了喲!高門士族的端莊舉止到哪裏去了喲!尼瑪你以為自己是那些樂戶賤民啊,還下場跳舞!要不要哥給你丟幾個賞錢啊有木有!有木有!有木有!
代表著真理正義的您,內心十萬頭神獸奔騰呼哮而過,義憤填膺地左右扭頭,希望在眾多賓客臉上找到跟您靈犀相通的嘲笑鄙視表情,卻見別人都津津有味地欣賞著主人的舞姿,不時擊節喝彩,竟然似乎好象都覺得這是一種天經地義、理所應當的行為?
沒錯,一直到唐代,有身份的貴族高官,在宴會上當眾唱歌跳舞,還都是一種很正常很風雅很有品位的活動,根本不會有人因此而嘲笑他們。其實別說是貴族高官了,當年李靖滅dt厥的時候,李淵李世民父子開party慶賀,已經當了幾年皇帝的李二同學就在席上當眾天魔亂舞,太上皇老李給彈琵琶伴奏,大臣們一個接一個地敬酒起舞。同樣的場麵,十幾年後在新太子李治剛得長子的時候,又重演了一遍,當爺爺的李二跑到兒子的東宮去帶頭跳舞==||||
好吧,愛跳就跳,反正丟臉的不是哥——您注視著主人扭身揚臂、袍袖甩動、旋轉騰踏、招手遙送……哎哎,這是啥意思?為什麽他越轉離哥越近了?直衝著過來啦?這是轉暈了頭還是啥?他他他他他又想幹嘛?救命啊——哥要逃席——
晚啦,老實站起來接招吧,主人這是在向您“打令”呢。
誒誒,至於的嘛,您也不用哭啊……您問“打令”又是啥?這個呢,其實是唐人的一種通俗性叫法,在唐以前它被文雅地稱為“以舞相屬”,存在時間很長很長啦。
主人在酒席上先起舞,舞到客人身邊,示意邀請客人來舞。客人起身,跟主人一起左轉右轉手舞足蹈一番,再去邀請下一個客人起身來舞……如果主人熱情的話,一直要把宴會上所有客人都邀請一遍才肯罷休。
您說您不會,不肯跟主人一起跳舞?還是讓名妓娘子替您跳的好?作者俺鄭重勸說您,不要拿這個架子,這會被視為對主人的嚴重侮辱,後果可能會很慘痛。不信的話,回頭您去狗哥度嬸一下,田玢拒絕灌夫邀舞以後有何感想,蔡邕不肯跟王智跳舞的下場是什麽,陶謙跟張盤舞步配合不好的杯具……總之,您不跳是不行噠,硬著頭皮上吧。
順著主人的手勢邁步,一步,兩步,轉圈……再轉……繼續轉……主人退後了,現在您可以獨舞啦。
誒,您不要傻站在當地好吧。實在不會,跟著俺的口令來,俺教您一種最簡單的舞姿。
把礙事的外衣脫了,**上身,往頭上綁個紅帶子係緊頭發,跟著俺喊出聲:
“一二三”——拍肩膀——“一二三”——拍胸口——“一二三”——拍胳膊——“一二三”——拍腰背——“一二三”——拍大腿——“一二三”——拍腰背——
幹啥幹啥?說俺在耍您玩?>_<作者俺要生氣了!這可是從南北朝起就大大流行於民間的“拍張舞”,擅長此舞的高手,一邊拍身體還能一邊往空中扔刀子,五六把刀子隨接隨拋隨拍隨舞,厲害著呢!象您這種初出茅廬的新手,咱還是安全第一,先練徒手,不用刀刃了。
咦咦,您一邊聽一邊倒是按次序拍各部位啊,怎麽光顧著拍胸啦?“一二三”——拍胸膛——“啪啪啪”——拍胸膛——“吼吼吼”——拍胸膛……大哥您知道您這叫啥舞不?——這叫“返祖現象”~ ̄▽ ̄~
結尾的幾段嘮叨:
其實您呐,今天是運氣不好,趕上了主人特別高興,一場宴會觀賞歌舞、邀歌請舞樣樣俱全。唐代不是每場宴會都必須讓主人客人親自下場歌舞的,有的隻讓唱歌,有的隻讓跳舞,有的宴會客人就可以端坐不動,欣賞專業歌舞伎表演就行。碰上特別窮的主人請客,每人一碗白水蔬菜湯,別的啥也沒有。
唐代(和唐以前)貴族男子在公眾場所跳交誼舞很常見,貴族婦女一般不會在公眾麵前跳舞(以歌舞技能上位的一些半職業性質的妃妾除外),也沒有看到過貴族男女混合伴舞的記載。
那麽在非公眾場合,比如貴婦們自己的聚會裏,沒有外男在場,這些女人會不會唱歌跳舞呢?作者俺覺得八成會,因為當時貴族家庭對小孩子(男女都包括)進行歌舞方麵的教育,還是挺普遍的現象。有個資料記載說武女皇慶壽的時候,她一堆幾歲的孫兒孫女們紛紛在朝堂上跳舞祝壽。
上麵說的是矜持的貴族們在舞技方麵的表現,平民呢,受拘束更少,公開跳舞的時候更多。唐代民間流行一種“踏歌”,對啦,就是“李白乘舟將欲行,忽聞岸上踏歌聲”的“踏歌”。一般是一群男男女女手臂相挽,有節奏地整齊跺踏地麵,邊踏邊唱歌,氣氛非常熱烈,高興的時候能從傍晚一直唱到第二天早晨。
至於以歌舞謀生的職業伎人們,就不多說了,無論哪種活動儀式上都能見到他(她)們的身影。
本篇參考資料&深度閱讀推薦:《中國古代宴飲禮儀》呂建文編著
本篇附圖:敦煌壁畫中的嫁娶宴舞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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