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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醫院,田中良讓協警小劉開車,直接回到了陳水生被咬傷的案發現場。
這是一棟紅色三層的洋房。
下頭有個院子,有個小籠子養了幾隻雞,還有小菜地。
咬傷陳水生的狗,已經被送到動物收容所。
這家居民應該是很有追求的,是從大城市來這裏過田園生活的。
田中良又和他們做了一份筆錄調查,這家人表示醫藥費什麽的該怎麽賠,會全力配合,沒有異議。
這件事應當和他們無關。
田中良心想,這應當就是定義為一起單純意外的狗咬傷案件。
那麽淩晨三點半,陳水生為什麽會來這家人這裏呢?
難道是偷東西?盜竊?
好像也不太可能。
而後田中良走出屋子,在屋子外的地上,他忽然蹲下身。
現在是早上八點,陽光升起,照在地上,也照在了一點一點的血跡上。
這些血跡是呈現點狀的,像四周擴散的,有齒輪毛邊的,屬於“滴落式血跡”。
他叫來協警小劉。
這些血跡很有可能是陳水生的,這是在他還沒有被狗咬前留下的。
那麽,在沒有被狗咬前,他很有可能就已經受傷了,被襲擊了,他逃到了這裏。
他一直走,血就一直滴下,就變成了“滴落式血跡”。
田中良和小劉,順著這血跡跟蹤搜尋,走得很緩慢。
因為血跡不是太清晰,而且斷斷續續,並且在某些牆邊,伴有一小片如同塗滿擦拭的血跡,這也叫“擦拭狀血跡”。
說明在當時,陳水生是知道自己頭上有傷,有伸手去摸頭試圖止血,然後手上有血,把血擦在牆上。
他們順著血跡慢慢找了有三個小時,大約走了七八百米,竟然到了盤山公路。
而後,在盤山公路的一處急轉彎處的山下,發現了一輛摩托車,這應該是陳水生的摩托車。
為什麽摩托車會在山下?
田中良觀察此處,這應該是事故的多發地段。
有沒有一種可能,陳水生騎著摩托車路過這裏的時候,由於是深夜,沒注意,從山上摔了下去,後腦與石頭接觸,撞出血了。
然後他就躺在了山下。
過了一會兒醒了,先給老婆打了個電話,然後爬起來,爬上山。
一路朝回家的方向走,路過那個有杜高犬的家,糊裏糊塗走了進去。
狗以為有賊闖入,所以衝上去咬了陳水生。
這應該是一個很合理,且有可能的推測。
如果事情真的如此,那就是定義成意外。
摩托車在盤山公路邊,下方大約十米的位置,有一個比較陡的坡。
田中良慢慢地下了坡,從口袋裏拿出手套戴上,輕輕掰開一些樹葉雜草,檢查著這個摩托車。
這輛摩托車暴露在正麵的位置比較幹淨,他將摩托車小心地立起,在摩托車的另一麵,就有很多刮痕。
這不太可能啊?
田中良心想,如果車是從公路上飛下來的,有一個騰空的過程,再墜落。
摩托車肯定會是撞得亂七八糟的,至少會有幾處變形,不會是這樣完整的吧?
同時,他又想起在他與醫生交談的時候,醫生說陳水生的身體都是被狗咬傷的痕跡。
如果陳水生是由於路黑,意外從山上掉下去的,也是有個騰空再落地的過程。
陳水生身上應該會有一些骨折,或者擦傷的痕跡。
除非——
田中良抬起頭,看著這摩托車與公路之間的十米高的坡。
坡上的一些石頭和壓壞的樹枝,以此來判斷,摩托車是從什麽位置上落下來。
而後他衝上山,和協警小劉在某個方位處仔細搜查。
果然很快就發現了,在盤旋公路邊的一小段路上,有一攤血跡。
這個血跡,呈現出既不是“滴落式血跡”,也並非“擦拭式血跡”。
血跡比較發散,地上有一小灘,在公路邊的石墩處有一小片血點,就像是被濺起來似的,稱之為“噴濺式血跡”。
這種“噴濺式血跡”,是由於受到外力,例如刀和棍子敲打,而讓受害者自身的血液噴出。
由於噴得很快且突然,血跡會呈現出擴散噴濺。
就如同是一支吸滿墨水的鋼筆被重重一捏,一甩,噴了出來。
血跡是人體傷亡的必然產物。
通過血跡,可以確定作案性質,也還原了案發現場。
在這座山上,在這個沒有攝像頭的山上,田中良就是這樣一直走來走去。
不斷地假設推測,而確定了一種較為可能的案發真相——
昨天夜裏,陳水生將摩托車不知道什麽原因停在這裏。
而後,後腦被人從後麵,用磚頭或者棍子偷襲了!
陳水生昏迷在地上,那個襲擊者又在他的頭上敲了六七下。
然後,襲擊者把陳水生和摩托車,從公路上推下山坡。
由於陳水生當時是昏迷著滾下去的,所以身上除了擦傷以外,並沒有其他嚴重的傷痕。
而摩托車也是保持著一側與地麵的石塊摩擦著“滑”下去的。
這個襲擊者,應該是想製造成陳水生由於車禍遇害的現場。
隻是襲擊者並沒想到,陳水生居然沒死。
田中良得出結論——
這起案件並非意外,有行凶者!
“如果定義是謀殺,那案件我們就不再管了,要交給刑偵隊去查。”協警小劉說。
“嗯。”
田中良思索了一下,是可以這麽做,畢竟刑偵隊這方麵的經驗豐富。
“但這也可能不是謀殺。”
“不是謀殺?”小劉一愣。
“我說的是,可能並非有預謀的殺人。”田中良解釋。
“有可能就是個賊,從半路看到陳水生經過,然後跳出來打劫,結果從後麵給了陳水生兩棍,給重了,以為陳水生死了,就慌裏慌張地把陳水生和摩托車扔下山,造成車禍的假象而後逃逸。”
“這不是也是犯罪行凶嗎?”
“這就難以定性了,它的主體可能就是一起搶劫案,如果是搶劫案,由我們派出所查更穩妥。”
“因為我們比刑偵隊更了解這邊的情況。而且現在陳水生並未死亡,事情並不明確。”
“那現在應該怎麽辦?”小劉抓了抓頭。
不知道為什麽,田中良突然就很想去追查這個案子。
因為這應該就是他在職期間的最後一個案件。
不過還是要按照規矩來。uu看書.ukansh
於是他讓小劉將此事通報刑偵隊,他看了看手表,目前距離案發已經過去12小時,還剩60小時。
破案的關鍵,就在黃金72小時內。
咦?
他看著這條公路,忽然又想到了一件事。
這條公路在昨天是有車路過的,那輛載滿嫖客的小貨車開過,時間也差不多吻台。
那輛車上有沒有行車記錄儀?
會不會拍到什麽?
他趕回派出所,果然從小貨車上發現了行車記錄儀。
觀察後並無所獲。
不過在提審其中一個“嫖客羅某”的時候,卻得到了一個重要線索。
出了醫院,田中良讓協警小劉開車,直接回到了陳水生被咬傷的案發現場。
這是一棟紅色三層的洋房。
下頭有個院子,有個小籠子養了幾隻雞,還有小菜地。
咬傷陳水生的狗,已經被送到動物收容所。
這家居民應該是很有追求的,是從大城市來這裏過田園生活的。
田中良又和他們做了一份筆錄調查,這家人表示醫藥費什麽的該怎麽賠,會全力配合,沒有異議。
這件事應當和他們無關。
田中良心想,這應當就是定義為一起單純意外的狗咬傷案件。
那麽淩晨三點半,陳水生為什麽會來這家人這裏呢?
難道是偷東西?盜竊?
好像也不太可能。
而後田中良走出屋子,在屋子外的地上,他忽然蹲下身。
現在是早上八點,陽光升起,照在地上,也照在了一點一點的血跡上。
這些血跡是呈現點狀的,像四周擴散的,有齒輪毛邊的,屬於“滴落式血跡”。
他叫來協警小劉。
這些血跡很有可能是陳水生的,這是在他還沒有被狗咬前留下的。
那麽,在沒有被狗咬前,他很有可能就已經受傷了,被襲擊了,他逃到了這裏。
他一直走,血就一直滴下,就變成了“滴落式血跡”。
田中良和小劉,順著這血跡跟蹤搜尋,走得很緩慢。
因為血跡不是太清晰,而且斷斷續續,並且在某些牆邊,伴有一小片如同塗滿擦拭的血跡,這也叫“擦拭狀血跡”。
說明在當時,陳水生是知道自己頭上有傷,有伸手去摸頭試圖止血,然後手上有血,把血擦在牆上。
他們順著血跡慢慢找了有三個小時,大約走了七八百米,竟然到了盤山公路。
而後,在盤山公路的一處急轉彎處的山下,發現了一輛摩托車,這應該是陳水生的摩托車。
為什麽摩托車會在山下?
田中良觀察此處,這應該是事故的多發地段。
有沒有一種可能,陳水生騎著摩托車路過這裏的時候,由於是深夜,沒注意,從山上摔了下去,後腦與石頭接觸,撞出血了。
然後他就躺在了山下。
過了一會兒醒了,先給老婆打了個電話,然後爬起來,爬上山。
一路朝回家的方向走,路過那個有杜高犬的家,糊裏糊塗走了進去。
狗以為有賊闖入,所以衝上去咬了陳水生。
這應該是一個很合理,且有可能的推測。
如果事情真的如此,那就是定義成意外。
摩托車在盤山公路邊,下方大約十米的位置,有一個比較陡的坡。
田中良慢慢地下了坡,從口袋裏拿出手套戴上,輕輕掰開一些樹葉雜草,檢查著這個摩托車。
這輛摩托車暴露在正麵的位置比較幹淨,他將摩托車小心地立起,在摩托車的另一麵,就有很多刮痕。
這不太可能啊?
田中良心想,如果車是從公路上飛下來的,有一個騰空的過程,再墜落。
摩托車肯定會是撞得亂七八糟的,至少會有幾處變形,不會是這樣完整的吧?
同時,他又想起在他與醫生交談的時候,醫生說陳水生的身體都是被狗咬傷的痕跡。
如果陳水生是由於路黑,意外從山上掉下去的,也是有個騰空再落地的過程。
陳水生身上應該會有一些骨折,或者擦傷的痕跡。
除非——
田中良抬起頭,看著這摩托車與公路之間的十米高的坡。
坡上的一些石頭和壓壞的樹枝,以此來判斷,摩托車是從什麽位置上落下來。
而後他衝上山,和協警小劉在某個方位處仔細搜查。
果然很快就發現了,在盤旋公路邊的一小段路上,有一攤血跡。
這個血跡,呈現出既不是“滴落式血跡”,也並非“擦拭式血跡”。
血跡比較發散,地上有一小灘,在公路邊的石墩處有一小片血點,就像是被濺起來似的,稱之為“噴濺式血跡”。
這種“噴濺式血跡”,是由於受到外力,例如刀和棍子敲打,而讓受害者自身的血液噴出。
由於噴得很快且突然,血跡會呈現出擴散噴濺。
就如同是一支吸滿墨水的鋼筆被重重一捏,一甩,噴了出來。
血跡是人體傷亡的必然產物。
通過血跡,可以確定作案性質,也還原了案發現場。
在這座山上,在這個沒有攝像頭的山上,田中良就是這樣一直走來走去。
不斷地假設推測,而確定了一種較為可能的案發真相——
昨天夜裏,陳水生將摩托車不知道什麽原因停在這裏。
而後,後腦被人從後麵,用磚頭或者棍子偷襲了!
陳水生昏迷在地上,那個襲擊者又在他的頭上敲了六七下。
然後,襲擊者把陳水生和摩托車,從公路上推下山坡。
由於陳水生當時是昏迷著滾下去的,所以身上除了擦傷以外,並沒有其他嚴重的傷痕。
而摩托車也是保持著一側與地麵的石塊摩擦著“滑”下去的。
這個襲擊者,應該是想製造成陳水生由於車禍遇害的現場。
隻是襲擊者並沒想到,陳水生居然沒死。
田中良得出結論——
這起案件並非意外,有行凶者!
“如果定義是謀殺,那案件我們就不再管了,要交給刑偵隊去查。”協警小劉說。
“嗯。”
田中良思索了一下,是可以這麽做,畢竟刑偵隊這方麵的經驗豐富。
“但這也可能不是謀殺。”
“不是謀殺?”小劉一愣。
“我說的是,可能並非有預謀的殺人。”田中良解釋。
“有可能就是個賊,從半路看到陳水生經過,然後跳出來打劫,結果從後麵給了陳水生兩棍,給重了,以為陳水生死了,就慌裏慌張地把陳水生和摩托車扔下山,造成車禍的假象而後逃逸。”
“這不是也是犯罪行凶嗎?”
“這就難以定性了,它的主體可能就是一起搶劫案,如果是搶劫案,由我們派出所查更穩妥。”
“因為我們比刑偵隊更了解這邊的情況。而且現在陳水生並未死亡,事情並不明確。”
“那現在應該怎麽辦?”小劉抓了抓頭。
不知道為什麽,田中良突然就很想去追查這個案子。
因為這應該就是他在職期間的最後一個案件。
不過還是要按照規矩來。uu看書.ukansh
於是他讓小劉將此事通報刑偵隊,他看了看手表,目前距離案發已經過去12小時,還剩60小時。
破案的關鍵,就在黃金72小時內。
咦?
他看著這條公路,忽然又想到了一件事。
這條公路在昨天是有車路過的,那輛載滿嫖客的小貨車開過,時間也差不多吻台。
那輛車上有沒有行車記錄儀?
會不會拍到什麽?
他趕回派出所,果然從小貨車上發現了行車記錄儀。
觀察後並無所獲。
不過在提審其中一個“嫖客羅某”的時候,卻得到了一個重要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