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朱元璋因惱怒而扭曲的臉,朱允炆心裏很明白此時老朱的感受。因為整個事情過程就像一場荒誕的鬧劇,不過這樣的鬧劇就算是放在他所生活過的後世,也不算多見。
嘉定縣百姓沈顯受到欺壓,和鄰居周官一起,把禍害本地百姓的裏長顧匡捆綁起來,準備送往京城。正要出時,當地德高望重的老人曹貴出來給他們講和,沈顯收下十五貫銀鈔、一匹綢緞和一些銀釵、銀鐲後,當場把顧匡給放了。
這本來是一個十分完美的結局,惡霸痛思己過,百姓良善大度。恩怨情仇,一筆勾銷。而德高望重的老人曹貴也是功德圓滿,為自己人生旅途的最後時光添上了得意一筆。
可是偏偏有個枷鎖緊緊的卡在眾人的心裏,這副枷鎖就是《大誥續編》裏的“互相知丁”。皇帝詔令:百姓們要互相知丁。市井村鎮中的老百姓對自己的鄰居,一定要做到“互知業務”,也就是知道他們平日裏從事何種職業;還要做到知道鄰居家裏幾口人,幾個人從事農業,幾個人讀書,幾個人從事手工業或者商業;對於讀他的老師是誰,在哪裏上學;給別人做老師的,也必須知道他所教的學生都是誰。
顧匡回家之後,思前想後,膽戰心驚,覺得在彼此監視、滿地密探的當時,事情終究還是會敗露。最後,他決定化被動為主動,去京城自,覺得這樣也許可以逃過一死。曹貴得到這個消息,心中思量:“我是勸和人,必然也會有連累。”於是決定與顧匡一同去自。周官隨後得到消息,也表示願意同行。四人當中,沈顯最後得知消息。聽說三人已經出,沈顯星夜追趕,終於在淳化鎮趕上。沈顯提出也一同去自。mianhuatang.info[棉花糖小說網]
事情要是按照這樣的展,如果四人能夠同時來到京師向皇上自的話,想必也是一個比較不錯的結局,朱元璋要是得到這種結果,想來不但不會怪罪於四人,反而會覺得自己治下之民明法懂禮,在帝王的個人喜好之下,能獲得賞賜也不一定。
萬萬沒有想到,事情竟然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也許是顧、周、曹三人在同往京師自的路上惺惺相惜,也許是同病相憐,也許是對事情的始作俑者沈顯起了怨恨之意……。這一切誰能猜的到呢?
在淳化鎮當沈顯趕上他們要一起自時。顧匡、周官、曹貴三人卻設計將他綁了起來。決定把“罪魁禍”沈顯當作“害民豪強”押往京城。
沈顯自知若是被這樣送到京師衙門,在本地裏長顧匡、長者曹貴和鄰居周官共同指正下,將會百口莫辯。但是又逃脫不得,隻好暫時虛與委蛇。四個人進了京城後,在押解“害民豪強”的狀紙剛剛遞送上去的節骨眼兒上,沈顯趁著三人防備之心大減,借口如廁的機會跑掉了。
但是通政司卻受到朱元璋的授意,讓他們從將“害民豪強”押到衙門裏去受審,無奈之餘,於是出現了客棧的那一幕,隻得又將真正的“害民豪強”,即裏長顧匡綁了起來送往通政司。
昨日接到的狀紙還未暖熱,原本是良民的顧匡,現在卻跪在堂下,成了“害民豪強”,所以吳公達在審問時出驚訝的“咦”聲。問周、曹二人:“你們不是解送嘉定欺壓百姓、橫行鄉裏的沈顯上京嗎?為甚此刻卻變成了嘉定裏長顧匡?”
而朱允炆之所以知情,原因很簡單,沈顯被人構陷,雖然逃脫,但是思前想後都覺得自己不能幸免於難。就算是萬幸中能洗脫被構陷的罪名,卻是有私相授受之責在先,也是不能脫罪。
在京師中又不識路途,驚惶之間到了玄武湖畔,麵對浩瀚的湖水,覺得萬念俱灰,投湖自盡卻被皇太孫的座船遇上救起。朱允炆本來還以為可以上演一出好戲,誰知道卻是正趕上看到老朱那吃癟的惱羞成怒。
事情其實一旦說破就十分的簡單,朱元璋在得到皇太孫的內情提供後,待到將顧匡、周官、曹貴三人提到後堂,還未施展出什麽天子威嚴,心裏承受能力本來就不強的周官,看到事情不妙,皇上居然也知曉此事,於是就來個竹筒倒豆子,將事情的前因後果說了個清楚明白。
在朱元璋盤問人犯的時間,朱允炆趁機找楊傑惡補了一下所謂的“互相知丁”。因為這個名詞在這個案子中起到的作用是至關重要的,要不是知丁法的威懾,想來這幾個人也不會傻到前來自的地步,由此可見其的關鍵。
楊傑解釋說,皇上按照古聖賢的分類,老百姓可以從事士、農、工、商四種生計。在聖人們的教導下,老百姓謹守這四業,所以天下太平康樂。因為朱元璋認為,不在“四業”範圍之內的謀生者,沒有不違法犯罪的。
“知丁法”起初的目的,就是為了抓出那些不務四業的害群之馬,也就是那些遊手好閑所謂的“逸夫”,羅織詞訟,勾結胥吏,弄權官府,實在是社會的毒瘤。
“知丁法”推廣開來之後,百姓們把自己了解的鄰裏情況上報裏甲,裏甲再把情況向縣衙報告,如此向上一級級地備案,那些“逸夫”就無處遁形了。
知丁法規定,一裏之間,百戶之內還有“逸夫”,裏甲坐視,鄰裏親戚不抓,任憑這些“逸夫”遊蕩在公門、市井之中,為非作歹,被官府抓住的話,“逸夫”處死,裏甲和四鄰全家流放邊疆!
對於不同職業的百姓,還有更具體的規定:如果你是農民,沒有特別申請的“路引”,每日裏不得離開自家方圓一裏。早上何時出門耕作,晚上何時回來,都必須讓鄰居知曉。
如果你是工匠,出遠門做工,則必須在路引上標明目的地;在本地做工,則要讓鄰居知道你的具體所在。歸來或早或遲,也要說與鄰居知道。
經商者,本錢有多有少,貨物有輕有重,所行有遠有近,走水路還是走陸路,這些都要詳細注明在“路引”當中。歸來的大致期限,鄰裏務必知曉。若一年沒有消息,兩年未曾歸來,鄰裏必須去其家中調查原因。如此,一旦對方借經商之名,在外胡作非為,鄰裏就不必承擔連帶責任。
甚至如果商人們的路引雖未過期,但身邊卻未帶任何貨物,裏甲村店必須將其當作“逸夫”、“遊食者”捉拿送官,重則殺身,輕則流放邊疆。若裏甲店主不抓,而被其他人抓住,與“逸夫”同罪!
朱允炆聽到後頓時覺得毛骨悚然,朱元璋對老百姓們日常生活的細節性幹涉,幾乎已經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這種做法,曾經在以往的蘇聯盛行過一段時間,而在某個特定的時間段,中華大地上也有過類似的行為,但是距此已經是近七百年之後的事情了。
老朱此舉,可謂眼光前的很,很顯然,若嚴格執行朱元璋的想法,隻可能得到一個互相監視、遍地特務的社會,不過這個社會極其缺乏活力,因為百姓們都被牢牢地捆綁在了各自的職業當中。
經過穿越回大明兩年餘的時間熏陶,朱允炆知道這是儒家治國理念的一貫原則,就是以損害社會活力為代價來換取社會的安定,而對當時的生產力落後,對於治理一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的農業國家來說,這幾乎是唯一的辦法。
心裏不免感觸良多,稍微感歎了一會,馬上回內堂看老朱的處理結果,誰知道當聽到朱元璋那蒼老的聲音讓他進去時,內堂之中已經沒有了犯人和通政司人的蹤影。隻有老態龍鍾的朱元璋和德陽二人一坐一立。
內堂之上一片寂靜,看到孫兒的疑惑,朱元璋說:“那幾個刁民說話,一會兒一套,實在是太奸詐了,誰也捉摸不透他們心裏的詭計,朕已經命令將其全部梟示眾!”
早就知道是這樣的結果,朱允炆對於老朱的做事方法已經是見怪不怪了。要是這幾個人能逃得性命,那才是最令人感到奇怪的。
默默地走到朱元璋的麵前,跪下行個禮,然後說道:“皇祖父請息怒,孫兒覺得,此事是他們咎由自取,萬千大明子民還是遵紀守法,聽從皇祖父詔令的。”
“不!”朱元璋否定道:“也許是朕錯了,可是朕真的想不透,為什麽朕給這些刁民天大的權利,他們偏偏要用在旁門左道上呢?”
“如果真的是朕錯了,但是朕該怎麽做,才能算是對呢?”朱元璋喃喃自語,朱允炆心裏惻然,以一介農夫,出身草莽,能做到這樣的地步已經是不錯了,關於治國之道,古往今來,不知道有多少飽學之士提出見解,一直到了朱允炆後世中的二十一世紀,依然是一個未知之數,更何況落後了七百年的洪武大明呢?
嘉定縣百姓沈顯受到欺壓,和鄰居周官一起,把禍害本地百姓的裏長顧匡捆綁起來,準備送往京城。正要出時,當地德高望重的老人曹貴出來給他們講和,沈顯收下十五貫銀鈔、一匹綢緞和一些銀釵、銀鐲後,當場把顧匡給放了。
這本來是一個十分完美的結局,惡霸痛思己過,百姓良善大度。恩怨情仇,一筆勾銷。而德高望重的老人曹貴也是功德圓滿,為自己人生旅途的最後時光添上了得意一筆。
可是偏偏有個枷鎖緊緊的卡在眾人的心裏,這副枷鎖就是《大誥續編》裏的“互相知丁”。皇帝詔令:百姓們要互相知丁。市井村鎮中的老百姓對自己的鄰居,一定要做到“互知業務”,也就是知道他們平日裏從事何種職業;還要做到知道鄰居家裏幾口人,幾個人從事農業,幾個人讀書,幾個人從事手工業或者商業;對於讀他的老師是誰,在哪裏上學;給別人做老師的,也必須知道他所教的學生都是誰。
顧匡回家之後,思前想後,膽戰心驚,覺得在彼此監視、滿地密探的當時,事情終究還是會敗露。最後,他決定化被動為主動,去京城自,覺得這樣也許可以逃過一死。曹貴得到這個消息,心中思量:“我是勸和人,必然也會有連累。”於是決定與顧匡一同去自。周官隨後得到消息,也表示願意同行。四人當中,沈顯最後得知消息。聽說三人已經出,沈顯星夜追趕,終於在淳化鎮趕上。沈顯提出也一同去自。mianhuatang.info[棉花糖小說網]
事情要是按照這樣的展,如果四人能夠同時來到京師向皇上自的話,想必也是一個比較不錯的結局,朱元璋要是得到這種結果,想來不但不會怪罪於四人,反而會覺得自己治下之民明法懂禮,在帝王的個人喜好之下,能獲得賞賜也不一定。
萬萬沒有想到,事情竟然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也許是顧、周、曹三人在同往京師自的路上惺惺相惜,也許是同病相憐,也許是對事情的始作俑者沈顯起了怨恨之意……。這一切誰能猜的到呢?
在淳化鎮當沈顯趕上他們要一起自時。顧匡、周官、曹貴三人卻設計將他綁了起來。決定把“罪魁禍”沈顯當作“害民豪強”押往京城。
沈顯自知若是被這樣送到京師衙門,在本地裏長顧匡、長者曹貴和鄰居周官共同指正下,將會百口莫辯。但是又逃脫不得,隻好暫時虛與委蛇。四個人進了京城後,在押解“害民豪強”的狀紙剛剛遞送上去的節骨眼兒上,沈顯趁著三人防備之心大減,借口如廁的機會跑掉了。
但是通政司卻受到朱元璋的授意,讓他們從將“害民豪強”押到衙門裏去受審,無奈之餘,於是出現了客棧的那一幕,隻得又將真正的“害民豪強”,即裏長顧匡綁了起來送往通政司。
昨日接到的狀紙還未暖熱,原本是良民的顧匡,現在卻跪在堂下,成了“害民豪強”,所以吳公達在審問時出驚訝的“咦”聲。問周、曹二人:“你們不是解送嘉定欺壓百姓、橫行鄉裏的沈顯上京嗎?為甚此刻卻變成了嘉定裏長顧匡?”
而朱允炆之所以知情,原因很簡單,沈顯被人構陷,雖然逃脫,但是思前想後都覺得自己不能幸免於難。就算是萬幸中能洗脫被構陷的罪名,卻是有私相授受之責在先,也是不能脫罪。
在京師中又不識路途,驚惶之間到了玄武湖畔,麵對浩瀚的湖水,覺得萬念俱灰,投湖自盡卻被皇太孫的座船遇上救起。朱允炆本來還以為可以上演一出好戲,誰知道卻是正趕上看到老朱那吃癟的惱羞成怒。
事情其實一旦說破就十分的簡單,朱元璋在得到皇太孫的內情提供後,待到將顧匡、周官、曹貴三人提到後堂,還未施展出什麽天子威嚴,心裏承受能力本來就不強的周官,看到事情不妙,皇上居然也知曉此事,於是就來個竹筒倒豆子,將事情的前因後果說了個清楚明白。
在朱元璋盤問人犯的時間,朱允炆趁機找楊傑惡補了一下所謂的“互相知丁”。因為這個名詞在這個案子中起到的作用是至關重要的,要不是知丁法的威懾,想來這幾個人也不會傻到前來自的地步,由此可見其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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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丁法”起初的目的,就是為了抓出那些不務四業的害群之馬,也就是那些遊手好閑所謂的“逸夫”,羅織詞訟,勾結胥吏,弄權官府,實在是社會的毒瘤。
“知丁法”推廣開來之後,百姓們把自己了解的鄰裏情況上報裏甲,裏甲再把情況向縣衙報告,如此向上一級級地備案,那些“逸夫”就無處遁形了。
知丁法規定,一裏之間,百戶之內還有“逸夫”,裏甲坐視,鄰裏親戚不抓,任憑這些“逸夫”遊蕩在公門、市井之中,為非作歹,被官府抓住的話,“逸夫”處死,裏甲和四鄰全家流放邊疆!
對於不同職業的百姓,還有更具體的規定:如果你是農民,沒有特別申請的“路引”,每日裏不得離開自家方圓一裏。早上何時出門耕作,晚上何時回來,都必須讓鄰居知曉。
如果你是工匠,出遠門做工,則必須在路引上標明目的地;在本地做工,則要讓鄰居知道你的具體所在。歸來或早或遲,也要說與鄰居知道。
經商者,本錢有多有少,貨物有輕有重,所行有遠有近,走水路還是走陸路,這些都要詳細注明在“路引”當中。歸來的大致期限,鄰裏務必知曉。若一年沒有消息,兩年未曾歸來,鄰裏必須去其家中調查原因。如此,一旦對方借經商之名,在外胡作非為,鄰裏就不必承擔連帶責任。
甚至如果商人們的路引雖未過期,但身邊卻未帶任何貨物,裏甲村店必須將其當作“逸夫”、“遊食者”捉拿送官,重則殺身,輕則流放邊疆。若裏甲店主不抓,而被其他人抓住,與“逸夫”同罪!
朱允炆聽到後頓時覺得毛骨悚然,朱元璋對老百姓們日常生活的細節性幹涉,幾乎已經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這種做法,曾經在以往的蘇聯盛行過一段時間,而在某個特定的時間段,中華大地上也有過類似的行為,但是距此已經是近七百年之後的事情了。
老朱此舉,可謂眼光前的很,很顯然,若嚴格執行朱元璋的想法,隻可能得到一個互相監視、遍地特務的社會,不過這個社會極其缺乏活力,因為百姓們都被牢牢地捆綁在了各自的職業當中。
經過穿越回大明兩年餘的時間熏陶,朱允炆知道這是儒家治國理念的一貫原則,就是以損害社會活力為代價來換取社會的安定,而對當時的生產力落後,對於治理一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的農業國家來說,這幾乎是唯一的辦法。
心裏不免感觸良多,稍微感歎了一會,馬上回內堂看老朱的處理結果,誰知道當聽到朱元璋那蒼老的聲音讓他進去時,內堂之中已經沒有了犯人和通政司人的蹤影。隻有老態龍鍾的朱元璋和德陽二人一坐一立。
內堂之上一片寂靜,看到孫兒的疑惑,朱元璋說:“那幾個刁民說話,一會兒一套,實在是太奸詐了,誰也捉摸不透他們心裏的詭計,朕已經命令將其全部梟示眾!”
早就知道是這樣的結果,朱允炆對於老朱的做事方法已經是見怪不怪了。要是這幾個人能逃得性命,那才是最令人感到奇怪的。
默默地走到朱元璋的麵前,跪下行個禮,然後說道:“皇祖父請息怒,孫兒覺得,此事是他們咎由自取,萬千大明子民還是遵紀守法,聽從皇祖父詔令的。”
“不!”朱元璋否定道:“也許是朕錯了,可是朕真的想不透,為什麽朕給這些刁民天大的權利,他們偏偏要用在旁門左道上呢?”
“如果真的是朕錯了,但是朕該怎麽做,才能算是對呢?”朱元璋喃喃自語,朱允炆心裏惻然,以一介農夫,出身草莽,能做到這樣的地步已經是不錯了,關於治國之道,古往今來,不知道有多少飽學之士提出見解,一直到了朱允炆後世中的二十一世紀,依然是一個未知之數,更何況落後了七百年的洪武大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