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國初的父親,同時也是木紅的老公,他是不太讚成兒子捧著公家的“鐵飯碗”,卻“不務正業”,去從事什麽生意。


    羅國初根本就不曉得其父的真實“家底”。失去父親的奧援,他想做生意,所有的本錢都隻能自己想辦法,從父親那兒得不到哪怕一丁點的資助。


    羅國初尚未完成金錢方麵的原始積累。


    他想“做生意”,隻能采取一些有點權.力的人士,經常使用的“空手套白狼”伎倆。


    比如說,他負責3個“開發區”建設,信息比較靈通,可以在很短時間內,知道有好幾位“生產隊長”收購了本村村民的“回建地”。羅國初就可以從他們手裏大量拿地。


    如今已經是法.治的社會,就算有權者,也不可能強.奪老百姓的土地。生產隊長之所以可以用最便宜的價格拿地,其來有自。


    最初的根源,就在於羅國初負責的3個“開發區”,用地統統來自於同一個大村——“永上村”。


    這條村子“座落”在國道邊上,或者更準確來說,國道恰好從這“永上村”穿過去。如此一來,這“永上村”的交通就變得十分便利。國道兩旁的土地,迅速升值。


    而羅國初主持興建的3個“開發區”,就緊挨著國道兩邊規劃。


    “永上村”的土地,成了鎮上“招商引資”的最大利.器。差不多有大半個村子被征.收了,以興建“開發區”的名義進行征.收。


    鎮.政.府出麵征的地,當時的補償方案,征“永上村”農民的一畝地,隻補償幾千塊的小錢。


    有些農民家裏人口多,當年又趕上了分田地,一家子就有5、6畝田地。


    如此一來,這人家的5、6畝地被征收後,差不多能得到4萬塊左右的“征.地補償”。


    這幾萬塊,在那個“萬元戶”都值得炫耀的年代,真可以稱之為一筆“巨款”。


    不過呢,農民賴地生存的土地,大麵積的征.收掉,僅僅每畝地補償幾千塊(相當於現在的幾萬錢)。


    即使如此,僅僅是“貨幣補償”,仍然無法給予被征地農民“安全感”。


    沒了土地,農民們對於未來,就仿佛看不到榮景,看不到希望。非常茫然。


    甚至產生一種子孫後代恐怕會“無家可歸”的恐懼感。


    這種情況下,所謂的“回建地”就應運而生。


    所謂“回建地”,針對的是田地受征收的那些農民。通行作法,就是除了“貨幣補償”之外,每征農民一畝地,可以得到40平方的“回建地”。“回建地”用來蓋新房子,那是最經濟實惠了。


    普通的農民,都會分配到田地。但全家人擁有的田地,無非就是1畝多不到2畝(以家庭為一單位來計算)。


    但“永上村”有一戶人家,家裏被征的田地有6畝左右。按照一畝征收地,補償40平“回建地皮”的規矩,6畝地,可以換取240平方米的“回建地”。


    那個年代,“永上村”的許多村民都拿到了“回建地”,但他們見識短,不懂得珍惜這些“回建地”——他們覺得自己一畝多的田地都“賣”掉了,還留著這“狹窄”的“回建地”,有啥意義?!


    因此,許多得到了“回建地”的村民,一聽說村裏的“生產隊長”在收購村民不要的“回建地”,並且按照“平方”來收購,而非按照“畝”來收購。


    具體而言,每100平方,生產隊長願意以5000塊的“高價”收購。


    不錯!確實是高價了。


    鎮上征“永上村”的田地建“開發區”,無非就是1畝地才補償5000塊。1畝就是666平方。


    如今“生產村長”居然願以5000塊購置100平方的價格,大量收購“回建地”。


    這“回建地”的私人購買價格,就相當於6.5倍的“公家”補償標準了呢。


    於是許多“眼皮淺”的農民,很樂意把手裏有的“回建地”賣給生產村長,自以為大賺(村民沒有其它渠道,借助“生產隊長”之手,這是他們唯一可以將回建地“變現”的渠道了)。


    孰不知,“生產隊長”們跟羅國初混熟以後,就是受羅國初的鼓動,一段時期內,不斷收購“回建地”。


    羅國初給“生產隊長”的收購價,是1萬塊錢,購買100平方的“回建地”。


    生產隊長5千塊“購入”,能以1萬塊的價格出售,從中就吃一半的“差價”。


    羅國初積極的聯係村民,大肆收購“回建地”。


    有多少“回建地”,他都有“肚量”吃下的感覺。


    羅國初大批量的收購,非常“給力”。“生產隊長”負責“回建地”的貨源,等於早早就聯係好了“買家”了,轉個手,就“一本一利”啊。“生產隊長”也自我感覺良好,自認為大賺。


    到了羅國初的層麵呢,他也聯係了不少的買家。羅國初以8萬左右100平方“回建地”的價格,陸續的出售了很多塊的“回建地”。


    羅國初吃的“差價”更多。


    1萬塊錢就從“生產隊長”手裏收購100平方。再以每100平方8萬塊左右的價格,出售給一些不缺錢的家夥。


    羅國初也自認為大賺特賺。


    就這樣,羅國初不斷以“高價”出售地皮,同時以“低價”收購“回建地”。他可不會白白囤積太多的“貨源”,搞得自己資金壓力過大。


    正因為覺得有7倍的利潤,已經高得不得了,羅國初從“生產隊長”手裏拿到的“回建地”,他是一塊也沒留,統統都出手掉了。


    在羅國初的小圈子裏,要找買家並非太難(前提當然是你的這些地皮,足夠便宜。足夠吸引人)。


    孰不知,隨著“帝都”不斷刷新記錄的房地產價格,“回建地”價格,也“水漲船高”。


    很快就發展到,論每個平方來計價了。


    其實之前100平方賣7萬多8萬,以平方來計算,那就是800塊每平的售價。


    考慮到價格相當便宜,就以7萬每塊地皮,作為“噱頭”,給人一種非常劃算,占了大便宜的感覺。


    後來“帝都”的地價,一年一變樣,總價都要以幾十萬,百來萬的來計算了。因此,出售方就不再說“總價”,開始隻說“單價”了。


    “回建地皮”的單價,從700每平方,一直漲一直漲,很快漲到了1500塊每平;一年後突破2000塊每平;三年後突破3000塊每平;五年後突破4000塊每平方……十年後突破了9000塊每平……


    注意!


    這還是在那些“回建地”根本沒辦有“土地證”的情況之下。


    也就是說,有證的土地,價格比這個起碼要翻倍。


    之前羅國初拿地的價格,以100平方每塊地皮的價格計,扣除給“生產隊長”的1萬塊“成本價”,他可以每塊地皮淨賺6萬到7萬。


    羅國初在3個“開發區”內,聯係了多位“生產隊長”,幫他“掃貨”,拚命的拿“回建房”(統統按照1萬元每塊地皮來計價)。


    多人幫忙“掃貨”拿地,羅國初本身則打公家工,沒什麽積蓄,他幹脆八方舉債,來進行“開發區”的地皮炒賣。


    羅國初前前後後在3個“開發區”,總共拿了120塊地皮。他就舉債120多萬。


    而每塊地皮他的利潤在6萬左右,這些“回建地”的生意,他邊囤地邊出售,最終獲利700萬以上。


    這基本上,還是在地價700塊每平方的時候出手了。當時的利潤隻有這點。


    後來地價瘋漲,直接每塊地皮的利潤都突破了100萬(每平方米1萬以上),120塊地啊,那總利潤都在1億以上了。


    羅國初看到這樣一個市場行情,真是腸子都悔青了。


    房地產這東東,一開始就不該“炒短線”的,而應該“炒長線”——就算“炒長線”資金壓力太大,那也完全可以賣掉一小部分,長期持有大部分。


    或者,咬牙堅持個十年再出手。因為十年後,地價已經突破了1萬塊每平了(“回建地”的價格)。這時候賣,直接就可以1億多到手。


    有這1億多在手,投資其它什麽生意不行?


    這原始的做生意的本錢有了,再涉足其它生意領域,就容易入手多了。


    羅國初偏偏隻有幾百萬利潤之際,就“迫不及待”的出手了。等於早出手好幾年,隻賺到了後來地價暴漲之時,幾塊地皮的利潤而已。


    看看後來地價的漲勢,這麽快就突破1萬塊每平方了,著實令人追悔莫及!


    雖然達到1萬塊每平方以後,價格增長的幅度,開始大大放緩了,估計要“平穩運行”一段時期。但在1萬塊的價格時出手,利潤也極其可觀。可惜他沒有耐心等到那個時間點。


    羅國初不止一次在心裏歎息:如果自己有“未卜先知”的本領就好了——其它不提,就是“預知”未來幾年的“帝都”房地產價格走勢即可(其實這已經是梁騰重生後的基本功能配置。在羅國初那兒,卻成為了奢求)。


    可惜,梁騰盡管有“重生者”的眼光,但他如今重生的年代,早已經過了當初拿地價格最便宜的年代。現在再去拿那些“回建地”,未來當然還有相當的利潤空間,但已經遠遠比不上最初的暴.利年代了。進入了“微利”年代(在富人看來)。


    梁騰就有點看不上“回建地”的批發采購生意了。


    因此,悔青了腸子的,仍然首推羅國初。


    尤其是,當初他使盡了人脈手段賺到的幾百萬,他本身其實沒得怎麽花使。


    羅國初熱衷於“炒地皮”,幾百萬陸續到手之後,他又拿去投資老家的地皮了。


    他在老家炒地皮,胃口變大了,已經不滿足於“小打小鬧”,每拿一處地塊,起碼20畝以上的麵積“起跳”。


    手裏才掌握了幾百萬的投資資金,就想著幾十畝幾十畝的拿地,不甘於隻購置一處地產。可想而知,羅國初購地時,“貪圖便宜”那是擺第一位的。


    然而,貪麵積多貪便宜的結果,就是隻能大肆收購一些手續不齊全的土地。


    更有甚者,有熟人知道羅國初在盲目追求著低價的土地,就聯合一些農村的無賴騙子,偽造一些證明材料——比如由村裏開具的,本村有近300畝山地都屬於“村民某某某”的證明材料。


    村裏掌管著紅印的村幹部,早都被那些無賴收賣了,要開這種“證明材料”,要多少有多少。


    而村裏的山地,不屬於國有.土地,根本就沒辦法在相關部門“備案”,無法辦理相關的產權證。


    羅國初隻能通過“協議出售”方式,來跟“村民某某某”進行交易。


    往往這種交易方式,不受法律保護。當對方有心要坑騙你時,羅國初就算想通過“打官司”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切身利益,那也辦不到。


    羅國初購買的那些老家的土地中,就屬那300畝的“三無土地”,占用他的資金最多,直接花了他550萬。


    他為啥如此熱衷的購買這種手續不齊全的地塊呢?還是看中了這300畝地便宜啊。


    試問,550萬就能購買300畝地,相當於每畝的地價還不到2萬塊啊!要知道他在“開發區”拿地,也得7萬多每畝了。


    羅國初被“低價”刺.激著,頭腦發熱,把他賺到的錢基本上都投入到這宗300畝的地塊了。


    至於其它20畝以上的地塊,uu看書ww.ukanhu.m羅國初也拿了5處,但都隻是繳納了2成的超低首付款。而這300畝因為實在太便宜了,對方要求必須全款。羅國初才一次性.給完550萬。


    結果呢?


    550萬一分錢都追不回來了,羅國初才曉得自己遇到了騙子。


    但有什麽辦法呢?被騙就是被騙!那300畝地都不屬於那些“騙子”的,真正的300畝山地主人,壓根沒有出售這些山地的打算(就算“正主”願意出售,羅國初也沒錢買了。原來積累的幾百萬都被騙走了。)


    更可悲的是,其它5宗20畝以上的地塊,倒是真的土地所有人在出售給羅國初。算是正當交易。但前麵說過,羅國初僅僅繳納了2成的首付。剩下的大額尾款,他無力支付了。


    結果,你不繼續支付“尾款”,人家土地所有者,當然按照“協議”收回了土地了。並且連之前羅國初打的2成首付款,也不予返還。


    那些老家的大宗土地,在未來數年間,隨著地價的上漲,也“水漲船高”。


    但這一切,都跟羅國初無緣了。


    本來,他炒地是沒炒錯,但由於他的不謹慎,誤信騙子,導致簽錯了土地主人,後續一連串的後果,都由他自己承擔。


    羅國初就這樣,白忙活了十餘年,賺到的錢又賠光,最終一分錢沒賺。還欠了一屁股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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