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樂是很高興,曲卿則有點兒不放心,問馬輝:“可以大致鑒定出來,那木雕上的人血的存留時間嗎?”
這個問題,給方樂潑了一瓢涼水。
雖說那個木雕和黃自強藏匿期間(一年之內)所雕刻的其中一件木雕一模一樣,但也不表示,那木雕就是一年之內雕刻的。
更重要的是上麵所發現的人血,如果是一年前所留下的,甚至僅僅是2個月之前所留下的,即便那血是受害者的,也將毫無利用價值。
馬輝點頭:“可以做個鑒定,隻是血液存留時間越長,具體的時間段範疇就越不好確定,希望你們有個心理準備。”
“沒問題,麻煩你盡快從這些血裏提出dna數據,好和水庫死者的dna、吳大洪家發現的dna數據進行對比。”
“加上血液存留時間的鑒定。”
“一有結果,馬上告知給我們。”
“放心吧,我加班加點……”
——
等結果出來,需要時間。
而在這個不長不短的時間裏,大鬧法事會的後遺症,正在呈現中。
據說,孫美美因為網絡上的輿論效應(有些吃瓜群眾質疑她這個法會舉辦者也有問題),而緊急發布了一次新聞發布會。
在發布會上,她對藍海市的兩個辦案警察的偵查取證手段,進行了公開譴責,並聲明不放棄任何追訴的權力。
隨著她這則發布會,大量被她的公司所雇傭的水軍開始帶風向,不乏一些所謂的網絡大v的入場,集體聲討法製係統之敗壞,人.權之違背,定體問大行其道。
不僅是網絡輿論方麵,孫美美作為一家蒸蒸日上的上市公司老總,本地企業界的明星,也給予市府方麵直接施加了壓力,市府將壓力轉移給市局,市局又直接內部批評分局,且不單是口頭批評,曲卿這位當事人,連帶李海這位分局局長,都被市局給直接召喚到了市局那裏,據說是要詳細了解當時的情況。
方樂本想跟著參與,被李海和曲卿同時否了。
其實事件起源、經過,網絡上就有詳細的播報,市局叫他們去,主要的不過是確認而已。
方樂雖然沒能隨著進去那個內部會,卻一直在大院外頭焦躁不安地等著。
事情總歸是他惹出來的,希望不要太過牽涉到李叔和曲卿吧。
過了將近一個小時,那兩個人才一同出來,方樂連忙緊急上前,關心地問:“怎麽樣?”
李海簡單回答:“就是詳細詢問了一下當時的整個過程。”
說起來,李海雖然去得較晚,也算是個事件的參與者了。
曲卿則補充:“不過市局領導說,如果有必要的話,還會開一個公開的聽證會,以澄清這件事,抵消輿論的惡劣影響。”
也即,事情不會輕易結束就對了。
在回去的路上,方樂小聲詢問曲卿:“領導們有沒有對你們展開批評啊?”
曲卿沒回答,默認了。
這也正常,很多時候領導批評你,不見得是真的覺得你做錯了,而是需要展現出一種姿態。
三人一回到分局,就收到了好消息。
馬輝過來匯報說,木雕玉佩上麵的血,的確就是水庫裏的死者的,也是“吳大洪”家裏那個人的。
這樣一來,這木雕就完全可以成為一個物證了。
“那血液存留時間呢?”
對了,這才是更核心的。
馬輝迎著兩個人的期待目光,笑說:“恭喜二位,木雕上血液的留存時間……在一到兩個月之間,算是相對新鮮的血液殘留。”
一到兩個月之間,正包含了水庫裏被沉屍的死者的遇害時間段。
曲卿請示李海:“李局,往下怎麽辦?”
方樂則先說:“那當然是直接請那位把自己打造成了受害者的孫總來分局喝茶了。”
包括強製拘傳。
李海想了想,卻搖頭說:“必須先請示市局方麵,協調傳喚證件的通過。”
方樂不解:“為什麽還要請示市局啊,這個案子又不是他們掛牌督辦的。”
這案子最開始,隻是一樁普通的凶殺案(雖然有分屍和沉湖這個情節),所以市局方麵並沒有帶頭成立專案組,而現在案子調查遭遇到麻煩了(法事會那檔子事),方樂相信市局也不會輕易會把案子接手過去(避免吃不到狐狸惹得一身騷),也即,他們隻要照章辦事就成了,不必要什麽都經過市局允許。
李海無奈說:“我們當然可以案子照查,人照請,但這個案子已經形成了輿論效應,網絡上各種小道猜測都有,已經驚動了市局,再鬧大的話,不排除驚動到省廳,那就很麻煩了。”
“所以我們往下的行為,必須得到足夠的背書,不然所作的任何事情,都可能被從所謂的‘程序正義’上推翻。”
好吧,又是“程序正義”,這個某蛙島那裏搞到熱門的西方詞匯。
方樂一直認為,這個詞是個富有煽動意涵的偽命題詞匯。
畢竟程序在定立之初,其出發點肯定是依據律條規定,合法合理的,如果不符合這一點,修正就對了,加上“正義”的尾綴,不過是為著指摘不符合自己理念和形態意識的一些現有規則而已,為了隨意篡改法律、以達成自己清除異己獲取私利的目的。
曲卿也略有猶豫,說:“李局,如果市局方麵,包括市府方麵,想詳細了解我們的案情細節、現有進展該怎麽辦?”
有些事情,並不太好直截了當地講述出來,可那意思不難理解。
在明城縣,那幾個劫匪是怎麽突然冒出來的,譚浩又是怎麽突然去了孫美美家裏,劫持了後者的?
很多事情,不可不慮。uu看書 .uuashu
李海忖度著說:“我直接去溝通,你們等我的消息就行了。”
李海離去市局那裏,去掃清可能的傳喚障礙去了。
一個多小時後,李海都還沒回來,或者說,還沒有跟市局方麵溝通好吧。
畢竟一旦對孫美美正式刑事傳喚的話,那就無疑是攤牌了。
如果不能對孫美美最終定罪,那必將麵臨著輿論的反撲,並且後續再查會遇阻。
誰知道,李海忽然打來電話,壓低著聲音說:“在我的辦公室裏,已經簽好了兩份文件,一份是傳喚通知書,另一份,是拘傳通知書,小曲,不用等我的消息了,你去選一份,行動吧。”
接著那頭傳來衝水的動靜,很明顯是在廁所裏打的這通電話。
這——
曲卿立馬浮升出一股不好的聯想。
她覺得,往下需要當機立斷了……
這個問題,給方樂潑了一瓢涼水。
雖說那個木雕和黃自強藏匿期間(一年之內)所雕刻的其中一件木雕一模一樣,但也不表示,那木雕就是一年之內雕刻的。
更重要的是上麵所發現的人血,如果是一年前所留下的,甚至僅僅是2個月之前所留下的,即便那血是受害者的,也將毫無利用價值。
馬輝點頭:“可以做個鑒定,隻是血液存留時間越長,具體的時間段範疇就越不好確定,希望你們有個心理準備。”
“沒問題,麻煩你盡快從這些血裏提出dna數據,好和水庫死者的dna、吳大洪家發現的dna數據進行對比。”
“加上血液存留時間的鑒定。”
“一有結果,馬上告知給我們。”
“放心吧,我加班加點……”
——
等結果出來,需要時間。
而在這個不長不短的時間裏,大鬧法事會的後遺症,正在呈現中。
據說,孫美美因為網絡上的輿論效應(有些吃瓜群眾質疑她這個法會舉辦者也有問題),而緊急發布了一次新聞發布會。
在發布會上,她對藍海市的兩個辦案警察的偵查取證手段,進行了公開譴責,並聲明不放棄任何追訴的權力。
隨著她這則發布會,大量被她的公司所雇傭的水軍開始帶風向,不乏一些所謂的網絡大v的入場,集體聲討法製係統之敗壞,人.權之違背,定體問大行其道。
不僅是網絡輿論方麵,孫美美作為一家蒸蒸日上的上市公司老總,本地企業界的明星,也給予市府方麵直接施加了壓力,市府將壓力轉移給市局,市局又直接內部批評分局,且不單是口頭批評,曲卿這位當事人,連帶李海這位分局局長,都被市局給直接召喚到了市局那裏,據說是要詳細了解當時的情況。
方樂本想跟著參與,被李海和曲卿同時否了。
其實事件起源、經過,網絡上就有詳細的播報,市局叫他們去,主要的不過是確認而已。
方樂雖然沒能隨著進去那個內部會,卻一直在大院外頭焦躁不安地等著。
事情總歸是他惹出來的,希望不要太過牽涉到李叔和曲卿吧。
過了將近一個小時,那兩個人才一同出來,方樂連忙緊急上前,關心地問:“怎麽樣?”
李海簡單回答:“就是詳細詢問了一下當時的整個過程。”
說起來,李海雖然去得較晚,也算是個事件的參與者了。
曲卿則補充:“不過市局領導說,如果有必要的話,還會開一個公開的聽證會,以澄清這件事,抵消輿論的惡劣影響。”
也即,事情不會輕易結束就對了。
在回去的路上,方樂小聲詢問曲卿:“領導們有沒有對你們展開批評啊?”
曲卿沒回答,默認了。
這也正常,很多時候領導批評你,不見得是真的覺得你做錯了,而是需要展現出一種姿態。
三人一回到分局,就收到了好消息。
馬輝過來匯報說,木雕玉佩上麵的血,的確就是水庫裏的死者的,也是“吳大洪”家裏那個人的。
這樣一來,這木雕就完全可以成為一個物證了。
“那血液存留時間呢?”
對了,這才是更核心的。
馬輝迎著兩個人的期待目光,笑說:“恭喜二位,木雕上血液的留存時間……在一到兩個月之間,算是相對新鮮的血液殘留。”
一到兩個月之間,正包含了水庫裏被沉屍的死者的遇害時間段。
曲卿請示李海:“李局,往下怎麽辦?”
方樂則先說:“那當然是直接請那位把自己打造成了受害者的孫總來分局喝茶了。”
包括強製拘傳。
李海想了想,卻搖頭說:“必須先請示市局方麵,協調傳喚證件的通過。”
方樂不解:“為什麽還要請示市局啊,這個案子又不是他們掛牌督辦的。”
這案子最開始,隻是一樁普通的凶殺案(雖然有分屍和沉湖這個情節),所以市局方麵並沒有帶頭成立專案組,而現在案子調查遭遇到麻煩了(法事會那檔子事),方樂相信市局也不會輕易會把案子接手過去(避免吃不到狐狸惹得一身騷),也即,他們隻要照章辦事就成了,不必要什麽都經過市局允許。
李海無奈說:“我們當然可以案子照查,人照請,但這個案子已經形成了輿論效應,網絡上各種小道猜測都有,已經驚動了市局,再鬧大的話,不排除驚動到省廳,那就很麻煩了。”
“所以我們往下的行為,必須得到足夠的背書,不然所作的任何事情,都可能被從所謂的‘程序正義’上推翻。”
好吧,又是“程序正義”,這個某蛙島那裏搞到熱門的西方詞匯。
方樂一直認為,這個詞是個富有煽動意涵的偽命題詞匯。
畢竟程序在定立之初,其出發點肯定是依據律條規定,合法合理的,如果不符合這一點,修正就對了,加上“正義”的尾綴,不過是為著指摘不符合自己理念和形態意識的一些現有規則而已,為了隨意篡改法律、以達成自己清除異己獲取私利的目的。
曲卿也略有猶豫,說:“李局,如果市局方麵,包括市府方麵,想詳細了解我們的案情細節、現有進展該怎麽辦?”
有些事情,並不太好直截了當地講述出來,可那意思不難理解。
在明城縣,那幾個劫匪是怎麽突然冒出來的,譚浩又是怎麽突然去了孫美美家裏,劫持了後者的?
很多事情,不可不慮。uu看書 .uuashu
李海忖度著說:“我直接去溝通,你們等我的消息就行了。”
李海離去市局那裏,去掃清可能的傳喚障礙去了。
一個多小時後,李海都還沒回來,或者說,還沒有跟市局方麵溝通好吧。
畢竟一旦對孫美美正式刑事傳喚的話,那就無疑是攤牌了。
如果不能對孫美美最終定罪,那必將麵臨著輿論的反撲,並且後續再查會遇阻。
誰知道,李海忽然打來電話,壓低著聲音說:“在我的辦公室裏,已經簽好了兩份文件,一份是傳喚通知書,另一份,是拘傳通知書,小曲,不用等我的消息了,你去選一份,行動吧。”
接著那頭傳來衝水的動靜,很明顯是在廁所裏打的這通電話。
這——
曲卿立馬浮升出一股不好的聯想。
她覺得,往下需要當機立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