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而易見的事。”


    阿誠一點點分析。


    “你們的指控,有個核心的破綻。”


    “你們說秦義仲是11點20分被襲擊的,也就是說那時候那位凶手——按你們所說的,就是我本人——正吊在21層的窗戶外頭,我襲擊完人之後,又快速順著繩子下來,從16層的窗戶回到1606房間內,然後,解開繩索的結扣,將繩子拉扯下來,再脫下雨衣,拋棄掉所有可能的作案道具,之後再從1606門口出來。”


    “這整個過程,在1分鍾之內,是絕對無法完成的。”


    “你們或許不知道,在成為餘先生的保鏢之前,我曾當過特種兵。”


    “如果你們認為我是凶手,請先證明,這些作案過程,在1分鍾之內,真的能夠做到吧!”


    曲卿和方樂麵麵相覷。


    又碰上一個難對付的了,而且,是個硬茬子……


    ——


    “真的要驗證嗎?師姐?”


    在藍天賓館外頭,某處地麵上,小韓問現場指揮的曲卿。


    曲卿點頭,說:“想讓阿誠認罪,這是必須的一步。”


    方樂也抬頭,看到20多層的賓館樓頂,那裏正有一根對折著的繩子垂吊下來。


    一個人穿戴著渾身的裝備懸吊著,看位置就在2106的窗外。


    方樂不由擔憂。


    不僅是擔憂那位測試者的安全,實質上那是位從市武警部隊請來的標兵,在市比武大賽上獲得了格鬥一等獎的同誌,身手絕對有保證。


    他還擔憂,如果1分鍾內無法完成作案猜想,阿誠就無法被確認嫌疑。


    對講機裏,傳來那位武警的匯報:“曲隊長,我準備好了,開始嗎?”


    “好的,注意安全,開始——”


    表一掐,那位吊著的武警就利用繩索,借助於外牆體,一蕩一蕩地往下降落,然後來到了1606的窗戶口,讓身體進去,平穩落入室內,之後伸出兩隻手來到窗外,解開繩扣,將垂吊的繩子拉下來讓其掉落到樓外,再之後不久,雨衣等物體也被從窗口拋出。


    過了一會兒,那位武警的匯報重新傳來。


    “到了。”


    到了,意即其本人已經出了1606的房間門,站在了走廊上。


    曲卿也是在這刻掐下了秒表。


    方樂忙湊頭過去。


    隻見時間顯示為2分鍾45秒。


    兩人都皺眉,差別太大了。


    那位武警對講裏重新問:“曲隊長,需要進行第二次測試嗎?第一次的時候,我還有些不熟練,過程應該能再精簡一下。”


    驗證當然不會是一次性就行,曲卿回了聲好,正要請那位武警回歸樓頂那裏,方樂忽在旁說:“慢著——”


    曲卿扭頭:“怎麽了?”


    “曲隊,其實將吊繩拉扯下來的那一步,應該是可以省略的,你想啊,如果繩子足夠長,其中的一頭,長度能夠延伸到地麵上,那麽從2106窗戶外回到1606房間內時,作案者隻解開結扣就可以了,繩子可以出來大樓後,從樓外麵拉下來。”


    “也對。”


    這些話,自然也被那位武警聽到了,對方也認為這個辦法可以精簡過程。


    於是,第二次繩子被從樓頂順了下來,那位同樣裝扮的武警也再次從樓頂順著繩子,來到了2106窗外。


    這一次,曲卿喊開始之後,武警隻蕩落了三次,就來到了1606,進去,開結,往外丟物品。


    到那聲“到了”的匯報響起,用時顯示是1分50秒。


    還是差太多了。


    於是第三次、第四次……


    總用時在向1分鍾靠近,甚至後頭,那位武警完全是一次性滑落到1606的,全靠手上戴著的手套來抵消墜落帶來的摩擦力,看得驚險無比。


    盡管是這樣,最快的一次,也耗費了1分30秒左右。


    見此,曲卿隻好吩咐收工。


    不能再測試了,再測試,難免發生什麽意外。


    而至此,1分鍾之內,完成警方推斷的作案過程,已經是個被證實不可能的事情。


    曲卿和方樂兩人聚首商議。


    方樂開口就說:“我不認為阿誠不是凶手,無論如何,他出現在那裏太可疑了,無法簡單用巧合來解釋。”


    “這點我也知道,可現實的確是,1分鍾完成整個犯罪過程,無法實現。”


    這的確就是糾結的地方。


    方樂想了想,忽說出有點兒異想天開的話來。


    “曲隊,你說,阿誠會不會還有個共犯?”


    “你是說餘承海?”


    “不,我的意思不是幕後主謀,我是說,作案時候的共犯。”


    “仔細講講。”


    “前麵已經說過,繩子的長度可以長一些,從樓頂一直延伸到地麵,那麽可不可以有一個共犯,利用繩子從樓體外,往上攀爬,一直爬到了21層,2106窗外,在11點20分的時候,襲擊了秦義仲,又慢慢爬下來。”


    “阿誠要做的事,一是到樓頂綁繩子,二是在1606窗口那裏,接應同伴,或者是處理後續之類,以免留下證據,如果不是麻煩的後續,1分鍾應該可以完成的。”


    這是個腦洞。


    可是——


    曲卿挑毛病說:“按照這個思路,那個共犯完全可以自己爬上爬下,阿誠的存在,可有可無,他冒出來還會惹起嫌疑,視頻裏他也並沒有掩藏自己。”


    的確。


    方樂撓了撓頭。


    這個思路很有意思,但阿誠的作用,就很難猜度了。


    後頭的好幾個小時裏,方樂都一直一個人呆著,琢磨自己的這個思路,琢磨這個思路下,阿誠到底什麽分工。


    1分鍾之內,能處理完的後續,還要能在做完後快速走出1606房間,這個後續必須盡量地簡單簡短才行。


    譬如單純的打開繩結。


    打開繩結?


    方樂心一動。


    將那條繩子,在樓頂繞一圈順下來,再於其下的某處打個結,是為了防範作案者順著繩子上下的時候,隻抓住其中一根,沒有抓手而墜落下來。


    這個結,可以打在接近地麵的高度處,此刻的繩子全長至少要有藍天賓館樓高的兩倍。


    這個結,也可以打在1606窗外,阿誠能伸手夠到的地方,但問題是,在那個共犯沒有順著繩子下到樓外地麵之前,這個結打開的話,同伴會有危險的。


    而要是結的高度在1606以下,uu看書 .uukah乃至以上,阿誠根本就夠不到那個結的所在。


    總之,就算繩子綁了結,需要阿誠後續打開,那也必須在同伴抵達安全位置之後才能做。


    那樣的話,那個同伴從21層下到地麵,用時絕對有好幾分鍾了。


    莫非,是阿誠的作用隻是到樓頂綁繩子,開那個房間是為了掩飾自己出現在過賓館這個事實。


    他根本沒有參與進作案,之所以在秦義仲被襲擊後快速離開1606,是單純為了給自己製造時間上的不在場證明?


    這樣一來,就說得通了。


    阿誠被抓後,依舊淡定無比的理由也有了。


    因為他原本就知道指控他作案,會有個極大的破綻,他知道秦義仲的受襲擊時間,因此才能在恰到好處的時間裏,離開1606。


    可是,這樣的話,那個親自作案的同謀又是誰呢?


    思慮不清,曲卿卻聯絡他,說阿誠已經被釋放了。


    餘承海家的律師到來,在警方不能提供阿誠的直接涉案證據之後,將阿誠簡單就帶走了。


    所做的承諾,不過是在一定時間段內,阿誠本人不可無故離開本市,就算不得不離開,也要提前告知警方。


    警方想再找理由把阿誠抓起來,就難了,而有了這一遭烏龍事件,要對付餘承海,會有不少的障礙。


    如果幕後主使者就是餘承海,雙方無疑已經撕破了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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