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比對目標,對於藍天賓館的視頻可疑人物篩選很快就有結果了。
一隊辦公區域,有隊員驚喜地對曲卿匯報說:“頭兒,你看這個,17號案發當晚,賓館16層走廊裏的監控!”
大家都聚到了那台電腦前,一同觀看。
“頭兒,方顧問,你們看,11點21分,也就是秦義仲疑似出事的大約一分鍾之後,有個人從1606,也就是案發地2106下方對位的房間,走了出來!”
曲卿命令將走出的人臉放大,清清楚楚的,正是她和方樂記憶中的那位阿誠!
而這個阿誠,並未遮擋麵部,他施施然從16層坐電梯一路直達一樓大廳,又走出賓館。
方樂分析說:“根據我們之前對凶手作案過程的判斷,凶手從2106的窗外離開時,有兩種路線,一是回到樓頂,從樓頂走下來,二是沿著繩子往下爬,用其他辦法離開賓館。”
“看來,這個阿誠使用了第二種辦法啊,他順著繩子,來到了2106底下隔著5層樓的1606裏,再從容從門離開,這樣他可以完美避開16層往上的監控,讓自己不那麽可疑。”
大部分都點頭,可也有人不放心地說:
“可是,這些隻是我們的猜測啊?賓館樓頂那裏根本沒鑒定出繩子的磨痕,而且,案發那晚外頭是下著雨的,這個人是身上幹幹淨淨走出來的。”
的確。
曲卿看著定格後的影像,心一動,忽命令說:“把他的兩隻手,手腕的部位放大。”
那隊員將相應部位放大,曲卿手指過去,解釋:“你們看,阿誠的兩隻手,衣服袖口部分是濕的,身上其他地方卻沒有濕,這說明什麽?”
方樂率先接口:“阿誠作案的時候,穿了一件能包裹住全身大部分部位的雨衣,但不論包裹再嚴實,手腕的部分,都容易有雨水滲透進去,這是他到過樓體外頭的間接證據!”
曲卿直起腰,不再看視頻,並說:“到技術中隊請人,我們到藍天賓館,搜索1606房間,尋找可能的作案工具。”
——
藍天賓館1606,搜查之後,親自帶隊參與搜索的馬輝向曲卿匯報。
“曲隊,室內除了一些毛發,沒有發現其他可疑物品。”
沒有手套,沒有雨衣,沒有繩索,沒有血跡,沒有半點看上去像是作案工具的東西。
什麽都沒有?
方樂判斷說:“不用說,肯定是阿誠從窗戶那裏將道具都丟到了樓外,這是他趕緊從1606出來的原因,他必須去到樓外,將那些丟出去的東西處理掉,不然被誰看到或者撿走,就不妙了。”
“師姐,要不要傳喚那個阿誠?”
小韓眨巴著眼睛問。
曲卿想了想,傳喚理由充足,就說:“收隊,回局裏……”
甘南分局局長辦公室,看著提出了要求的曲卿,以及跟著進來的方樂,局長李海來回盯視著兩人,說:“小曲,方樂,你們兩個認為,自己對案情的判斷,是正確的嗎?”
曲卿還未答,方樂就忍不住手撐到桌麵上,很肯定地說:“叔,不會錯的,餘承海的貼身保鏢,當夜沒去保護主人,反而去了案發的賓館,就在2106垂直下方的房間裏,阿誠絕對有殺人嫌疑!”
曲卿也點頭:“李局,我們肯定。”
李海沒再猶豫,說:“既然如此,那你們就去做吧。”
“但要注意,你們要對付的人,不是阿誠本人,而是你們認為的幕後主使者餘承海,起先你們隻是懷疑他,現在要傳喚他的心腹保鏢,這無疑是要告訴他,你們在正式向他發起進攻了。”
“對於餘承海這樣的人,不出手則已,一出手就必須有一定的把握找到實質罪證,不然,他會有一百種辦法湮滅他的作案證據!”
說著這些話的李海,仿佛回憶起了往昔自己的某些經曆。
曲卿保證說:“您放心吧,局長。”
傳喚阿誠,比想象裏的要順利,被找到時,阿誠就在餘承海的山莊裏,陪侍著後者一同在綠地上散步,見到警察,他沒慌也沒跑,乃至被帶走時,也平靜無比。
反倒是主人餘承海,在看著阿誠被帶走的過程中,麵色很不好看,幾乎要黑出鍋底灰了。
阿誠的這份平淡,在公安局審訊室裏,他被固定在審訊椅子裏之後,依舊保持的很完好。
看了主審曲卿展示的賓館視頻監控,阿誠承認:“這的確是我,1606房間也是我開的。”
“為什麽要訂那裏的房間?”
“你們或許不信,我和我死去的前女友,多年前曾一同住進這所賓館,而不久前,是她的祭日。”
我們的確不信。
方樂撇撇嘴。
為了深度介入案子調查,他替代了本來是助理審訊員的大何的位置,坐在了曲卿旁邊,這還引發了小韓的不滿。
“那麽,你為何在17號的晚上11點21分,又離開了,你為什麽離開,又去外麵做什麽了?”
“散步。”
阿誠很幹脆。
“那晚下著雨,還刮了風,你出來根本就沒帶傘,你說自己去散步?”
方樂忍不住插話質問。
阿誠攤攤僅能稍微活動開的手,說:“個人愛好。”
這真是——
旁敲側擊,對這位自身保鏢,並沒有作用。
“阿誠,那你的袖口當時為什麽是濕的?”
“我出來前,去洗手間洗過手。”
看來,這位保鏢早有準備,曲卿隻好直達主題。
“你的袖口濕了,不是去洗了手吧!”
“你其實是從窗戶那裏,順著一根繩子,攀爬到了第21層,從2106客房窗外,潛伏下來,襲擊了住在那裏的秦義仲,然後你又爬了下來,回到1606,u看書 .uukanshu 將作案道具丟棄到了窗外,然後迅速離開了1606,離開了藍天賓館。”
“你離開不是為了什麽散步,而是去樓外處理作案道具的!”
“等等,等一等——”
阿誠一臉迷惑,消化了半天這些訊息的樣子,才說:“曲警官,你是說,那位有名的大律師,是我殺的?”
“什麽順著繩子,什麽作案道具,什麽外出處理道具,我聽不明白。”
“我那晚隻去過1606房間,也隻從1606出來,你們說我曾順著一根繩子爬上爬下,請問,你們是怎麽得出這些結論的,猜測嗎?”
曲卿播放起了那隻錄音筆的錄音,說:“錄音裏,秦義仲驚叫,也即受到襲擊的時間,是11點20分,你21分從正下麵的房間裏出來,你怎麽解釋這種時間上的巧合?”
案發當晚住了進去,住的地點就在2106正下方,出房間時袖口是濕的,又是在案發不久出來房間,太多巧合匯聚在一起,那就是某種必然了。
所以阿誠不再隨便的駁斥,垂頭靜思。
曲卿和方樂緊盯著審訊椅中的這個人。
撬不撬得開這個人的嘴,就看這個問題這個人怎麽解釋了。
沒想到,阿誠抬起了頭,眼中毫無淩亂和慌張,吐字清晰地說:“如果你們說的就是秦義仲的被害過程,那麽那個凶手,絕對不會是我!”
曲卿和方樂愣了……
一隊辦公區域,有隊員驚喜地對曲卿匯報說:“頭兒,你看這個,17號案發當晚,賓館16層走廊裏的監控!”
大家都聚到了那台電腦前,一同觀看。
“頭兒,方顧問,你們看,11點21分,也就是秦義仲疑似出事的大約一分鍾之後,有個人從1606,也就是案發地2106下方對位的房間,走了出來!”
曲卿命令將走出的人臉放大,清清楚楚的,正是她和方樂記憶中的那位阿誠!
而這個阿誠,並未遮擋麵部,他施施然從16層坐電梯一路直達一樓大廳,又走出賓館。
方樂分析說:“根據我們之前對凶手作案過程的判斷,凶手從2106的窗外離開時,有兩種路線,一是回到樓頂,從樓頂走下來,二是沿著繩子往下爬,用其他辦法離開賓館。”
“看來,這個阿誠使用了第二種辦法啊,他順著繩子,來到了2106底下隔著5層樓的1606裏,再從容從門離開,這樣他可以完美避開16層往上的監控,讓自己不那麽可疑。”
大部分都點頭,可也有人不放心地說:
“可是,這些隻是我們的猜測啊?賓館樓頂那裏根本沒鑒定出繩子的磨痕,而且,案發那晚外頭是下著雨的,這個人是身上幹幹淨淨走出來的。”
的確。
曲卿看著定格後的影像,心一動,忽命令說:“把他的兩隻手,手腕的部位放大。”
那隊員將相應部位放大,曲卿手指過去,解釋:“你們看,阿誠的兩隻手,衣服袖口部分是濕的,身上其他地方卻沒有濕,這說明什麽?”
方樂率先接口:“阿誠作案的時候,穿了一件能包裹住全身大部分部位的雨衣,但不論包裹再嚴實,手腕的部分,都容易有雨水滲透進去,這是他到過樓體外頭的間接證據!”
曲卿直起腰,不再看視頻,並說:“到技術中隊請人,我們到藍天賓館,搜索1606房間,尋找可能的作案工具。”
——
藍天賓館1606,搜查之後,親自帶隊參與搜索的馬輝向曲卿匯報。
“曲隊,室內除了一些毛發,沒有發現其他可疑物品。”
沒有手套,沒有雨衣,沒有繩索,沒有血跡,沒有半點看上去像是作案工具的東西。
什麽都沒有?
方樂判斷說:“不用說,肯定是阿誠從窗戶那裏將道具都丟到了樓外,這是他趕緊從1606出來的原因,他必須去到樓外,將那些丟出去的東西處理掉,不然被誰看到或者撿走,就不妙了。”
“師姐,要不要傳喚那個阿誠?”
小韓眨巴著眼睛問。
曲卿想了想,傳喚理由充足,就說:“收隊,回局裏……”
甘南分局局長辦公室,看著提出了要求的曲卿,以及跟著進來的方樂,局長李海來回盯視著兩人,說:“小曲,方樂,你們兩個認為,自己對案情的判斷,是正確的嗎?”
曲卿還未答,方樂就忍不住手撐到桌麵上,很肯定地說:“叔,不會錯的,餘承海的貼身保鏢,當夜沒去保護主人,反而去了案發的賓館,就在2106垂直下方的房間裏,阿誠絕對有殺人嫌疑!”
曲卿也點頭:“李局,我們肯定。”
李海沒再猶豫,說:“既然如此,那你們就去做吧。”
“但要注意,你們要對付的人,不是阿誠本人,而是你們認為的幕後主使者餘承海,起先你們隻是懷疑他,現在要傳喚他的心腹保鏢,這無疑是要告訴他,你們在正式向他發起進攻了。”
“對於餘承海這樣的人,不出手則已,一出手就必須有一定的把握找到實質罪證,不然,他會有一百種辦法湮滅他的作案證據!”
說著這些話的李海,仿佛回憶起了往昔自己的某些經曆。
曲卿保證說:“您放心吧,局長。”
傳喚阿誠,比想象裏的要順利,被找到時,阿誠就在餘承海的山莊裏,陪侍著後者一同在綠地上散步,見到警察,他沒慌也沒跑,乃至被帶走時,也平靜無比。
反倒是主人餘承海,在看著阿誠被帶走的過程中,麵色很不好看,幾乎要黑出鍋底灰了。
阿誠的這份平淡,在公安局審訊室裏,他被固定在審訊椅子裏之後,依舊保持的很完好。
看了主審曲卿展示的賓館視頻監控,阿誠承認:“這的確是我,1606房間也是我開的。”
“為什麽要訂那裏的房間?”
“你們或許不信,我和我死去的前女友,多年前曾一同住進這所賓館,而不久前,是她的祭日。”
我們的確不信。
方樂撇撇嘴。
為了深度介入案子調查,他替代了本來是助理審訊員的大何的位置,坐在了曲卿旁邊,這還引發了小韓的不滿。
“那麽,你為何在17號的晚上11點21分,又離開了,你為什麽離開,又去外麵做什麽了?”
“散步。”
阿誠很幹脆。
“那晚下著雨,還刮了風,你出來根本就沒帶傘,你說自己去散步?”
方樂忍不住插話質問。
阿誠攤攤僅能稍微活動開的手,說:“個人愛好。”
這真是——
旁敲側擊,對這位自身保鏢,並沒有作用。
“阿誠,那你的袖口當時為什麽是濕的?”
“我出來前,去洗手間洗過手。”
看來,這位保鏢早有準備,曲卿隻好直達主題。
“你的袖口濕了,不是去洗了手吧!”
“你其實是從窗戶那裏,順著一根繩子,攀爬到了第21層,從2106客房窗外,潛伏下來,襲擊了住在那裏的秦義仲,然後你又爬了下來,回到1606,u看書 .uukanshu 將作案道具丟棄到了窗外,然後迅速離開了1606,離開了藍天賓館。”
“你離開不是為了什麽散步,而是去樓外處理作案道具的!”
“等等,等一等——”
阿誠一臉迷惑,消化了半天這些訊息的樣子,才說:“曲警官,你是說,那位有名的大律師,是我殺的?”
“什麽順著繩子,什麽作案道具,什麽外出處理道具,我聽不明白。”
“我那晚隻去過1606房間,也隻從1606出來,你們說我曾順著一根繩子爬上爬下,請問,你們是怎麽得出這些結論的,猜測嗎?”
曲卿播放起了那隻錄音筆的錄音,說:“錄音裏,秦義仲驚叫,也即受到襲擊的時間,是11點20分,你21分從正下麵的房間裏出來,你怎麽解釋這種時間上的巧合?”
案發當晚住了進去,住的地點就在2106正下方,出房間時袖口是濕的,又是在案發不久出來房間,太多巧合匯聚在一起,那就是某種必然了。
所以阿誠不再隨便的駁斥,垂頭靜思。
曲卿和方樂緊盯著審訊椅中的這個人。
撬不撬得開這個人的嘴,就看這個問題這個人怎麽解釋了。
沒想到,阿誠抬起了頭,眼中毫無淩亂和慌張,吐字清晰地說:“如果你們說的就是秦義仲的被害過程,那麽那個凶手,絕對不會是我!”
曲卿和方樂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