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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感受體現在每個人的身上,究竟是怎麽樣的一個情況,或喜或悲的滋味就隻有自己知道了。
雍銘在同這個警局負責人的溝通過程中,對於“紅會醫院”的過往情況有了比較多的了解。
尤其對於當年創辦這個“紅會醫院”的來自意大利的傳教士的情況,雍銘是格外的關注,就此方麵的問題,是提了不少。
這個警局的負責人是原生的杭州土著,年紀約在四十歲左右,是一個不急不躁的溫和性情,很是健談。
在雍銘感興趣於有關“紅會醫院”的掌故,深入溝通,不斷相問時,他都是熱情的給予了解答,就自己所知道的情況,向雍銘進行著介紹。
其中,在確切的知道了“紅會醫院”在未捐獻移交前,其還是教會醫院前身的時候,醫院為收容救助因為各種原因而成為孤兒的孩子,曾經在院內專門開設了一個福利所的情況後,雍銘的心中不由得是一驚。
他進而再想到,之前在勘查“瑞祥軒”茶莊的案發現場的過程中,自己在寫字台的抽屜裏,發現的那個不起眼的小物件之後,對其來源所做的追溯推測,終於在這個時候獲得了最為直接的一個佐證。
雍銘察覺出“紅會醫院”和“瑞祥軒”茶莊這兩處看似沒有任何關聯的地方,實際上是暗中有著深厚淵源的。
現在那件東西就放在自己的挎包裏,雍銘從發現它的第一眼起,就知道它對於擁有它的人而言,肯是有著特殊意義的。
也正因為這樣,就可以從中找尋出通向它的擁有者內心秘密的路徑,解讀出其內心的秘密,知道他為何會被牽涉進命案的原因了。
一件命案的發生,絕不會是無緣無故,毫無征兆的。
命案的發生,一定是在各種糾結演變成無法調和的矛盾,在衝突的一方耐性已被完全耗盡的情況下發生的。
可以說,製造命案的凶手若是與被害人是有利益關聯的,那麽命案的發生就絕對是在利益發生衝突的背景下,情緒問題綜合爆發的結果反映。
不過有時候凶手與被害人是不相識的,彼此之間並沒有任何的關係,凶手隻是受雇於某個人或是組織。
深入分析“瑞祥軒”茶莊投毒殺人案的種種情況和線索,雍銘斷定製造這起命案的凶手與被害人是關係密切的相熟之人。
張台江的被害,絕不是倉促之間發生的,而是有著事先的預謀。
在一個相對封閉的室內環境中,待在裏麵的人員必然是相互之間認識的。
做為職業殺手,想要在這樣的環境中,完成刺殺目標人物的任務,幾乎是做不到的事情。
以一個外來人的身份,待在“瑞祥軒”茶莊裏麵而不被人懷疑,就是擺在他麵前需要解決的第一棘手的問題。
而能最大限度的接近目標人物,在成功實施投毒,就是決定其行動成敗的關鍵問題。
要知道,發生在“瑞祥軒”茶莊裏的殺人命案,雖然是典型的毒殺案件,但其案件的性質是屬於有著明確行動目標的刺殺。
凡具有刺殺性質的案件,為了保證在行動中能夠做到一擊必中,一定是要在行動條件完全許可的情況下,才會出手的。
否則,就會造成現場的混亂,引發目標人物的警覺,增加行動的難度。
像是亂中取勝,趁亂得手等這樣的事情,說的更多的是有著一定人數對抗的行動。
在講究單打獨鬥的有極強目標性的刺殺行動中,是絕不會將這樣的行動方案做為首選的。
刺殺發端於無形,在瞬間之中果斷出手,在不防備中成功得手,在不察覺中迅速撤離,重新消失於無形之中。
這就是一名有著豐富經驗的職業殺手,所要體現的技能素養,自我價值的體現。
毒殺不同於別的形式的刺殺方式,其在行動時的隱蔽性強,相較於其它的行動方式,對於實施者的保護程度是最高的。
但有得必有失,其在實施投毒時,行動的主動性是比較差的。
這是由投毒的行動性質決定的,並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
若是目標人物並沒有飲用被投放了毒藥的酒水飲料,做為實施行動的殺手即便心中再著急,也是不能當眾出手逼迫目標人物去被動的服下毒藥的。
如果這樣做了,殺手也就自身難保了。
當然,也不排除有殺手就是抱著同歸於盡的想法來實施刺殺行動的,u看書 ww.ukanshu 事先就立下了“不成功便成仁”的誓言,沒有想著在刺殺行動成功之後能活著離開事發地。
隻是,發生在“瑞祥軒”茶莊的投毒殺人案,並不是這樣的。
要是這樣的話,也就不用現在這麽樣的費心來查案了。
所以,雍銘判斷這個毒殺張台江的人,其身份首先是“瑞祥軒”茶莊的人。
那麽他在“瑞祥軒”茶莊裏的活動,必然是來去自由,並不會受到任何人的懷疑。
在這樣的情況下,他還要具備能接觸來店客人的機會。
綜合這兩個方麵的條件,可以說明這個人是獲得了“瑞祥軒”茶莊掌櫃的或是店東的認可與信賴的。
這個人要想實現這一點,就必須要在“瑞祥軒”茶莊裏至少工作了一年以上,才會有著這樣的被信任的。
那如果事情是這樣的,做為一個有著隱藏的行動任務的人來說,其為了一個刺殺行動而搭進去的時間,是不是太多了呢?
職業殺手是絕不會做時間成本如此高的,這麽不劃算的事情的。
那麽,製造“瑞祥軒”茶莊投毒殺人案的凶手,就絕不會是一個職業殺手。
在身份不複雜的情況下,這個人有什麽樣的深仇大恨非要置到茶莊來消費的張台江於死地呢?
而做為受雇於“瑞祥軒”茶莊,隻是在店裏掙錢做事的一個夥計或是跑腿之人,他怎麽會與茶莊的客人張台江有著超出店家與客戶之間的親密關係呢?
這樣說,是因為如果這個人與張台江隻是泛泛之交的普通關係,那他就不具備作案殺人的動機了。
這樣的感受體現在每個人的身上,究竟是怎麽樣的一個情況,或喜或悲的滋味就隻有自己知道了。
雍銘在同這個警局負責人的溝通過程中,對於“紅會醫院”的過往情況有了比較多的了解。
尤其對於當年創辦這個“紅會醫院”的來自意大利的傳教士的情況,雍銘是格外的關注,就此方麵的問題,是提了不少。
這個警局的負責人是原生的杭州土著,年紀約在四十歲左右,是一個不急不躁的溫和性情,很是健談。
在雍銘感興趣於有關“紅會醫院”的掌故,深入溝通,不斷相問時,他都是熱情的給予了解答,就自己所知道的情況,向雍銘進行著介紹。
其中,在確切的知道了“紅會醫院”在未捐獻移交前,其還是教會醫院前身的時候,醫院為收容救助因為各種原因而成為孤兒的孩子,曾經在院內專門開設了一個福利所的情況後,雍銘的心中不由得是一驚。
他進而再想到,之前在勘查“瑞祥軒”茶莊的案發現場的過程中,自己在寫字台的抽屜裏,發現的那個不起眼的小物件之後,對其來源所做的追溯推測,終於在這個時候獲得了最為直接的一個佐證。
雍銘察覺出“紅會醫院”和“瑞祥軒”茶莊這兩處看似沒有任何關聯的地方,實際上是暗中有著深厚淵源的。
現在那件東西就放在自己的挎包裏,雍銘從發現它的第一眼起,就知道它對於擁有它的人而言,肯是有著特殊意義的。
也正因為這樣,就可以從中找尋出通向它的擁有者內心秘密的路徑,解讀出其內心的秘密,知道他為何會被牽涉進命案的原因了。
一件命案的發生,絕不會是無緣無故,毫無征兆的。
命案的發生,一定是在各種糾結演變成無法調和的矛盾,在衝突的一方耐性已被完全耗盡的情況下發生的。
可以說,製造命案的凶手若是與被害人是有利益關聯的,那麽命案的發生就絕對是在利益發生衝突的背景下,情緒問題綜合爆發的結果反映。
不過有時候凶手與被害人是不相識的,彼此之間並沒有任何的關係,凶手隻是受雇於某個人或是組織。
深入分析“瑞祥軒”茶莊投毒殺人案的種種情況和線索,雍銘斷定製造這起命案的凶手與被害人是關係密切的相熟之人。
張台江的被害,絕不是倉促之間發生的,而是有著事先的預謀。
在一個相對封閉的室內環境中,待在裏麵的人員必然是相互之間認識的。
做為職業殺手,想要在這樣的環境中,完成刺殺目標人物的任務,幾乎是做不到的事情。
以一個外來人的身份,待在“瑞祥軒”茶莊裏麵而不被人懷疑,就是擺在他麵前需要解決的第一棘手的問題。
而能最大限度的接近目標人物,在成功實施投毒,就是決定其行動成敗的關鍵問題。
要知道,發生在“瑞祥軒”茶莊裏的殺人命案,雖然是典型的毒殺案件,但其案件的性質是屬於有著明確行動目標的刺殺。
凡具有刺殺性質的案件,為了保證在行動中能夠做到一擊必中,一定是要在行動條件完全許可的情況下,才會出手的。
否則,就會造成現場的混亂,引發目標人物的警覺,增加行動的難度。
像是亂中取勝,趁亂得手等這樣的事情,說的更多的是有著一定人數對抗的行動。
在講究單打獨鬥的有極強目標性的刺殺行動中,是絕不會將這樣的行動方案做為首選的。
刺殺發端於無形,在瞬間之中果斷出手,在不防備中成功得手,在不察覺中迅速撤離,重新消失於無形之中。
這就是一名有著豐富經驗的職業殺手,所要體現的技能素養,自我價值的體現。
毒殺不同於別的形式的刺殺方式,其在行動時的隱蔽性強,相較於其它的行動方式,對於實施者的保護程度是最高的。
但有得必有失,其在實施投毒時,行動的主動性是比較差的。
這是由投毒的行動性質決定的,並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
若是目標人物並沒有飲用被投放了毒藥的酒水飲料,做為實施行動的殺手即便心中再著急,也是不能當眾出手逼迫目標人物去被動的服下毒藥的。
如果這樣做了,殺手也就自身難保了。
當然,也不排除有殺手就是抱著同歸於盡的想法來實施刺殺行動的,u看書 ww.ukanshu 事先就立下了“不成功便成仁”的誓言,沒有想著在刺殺行動成功之後能活著離開事發地。
隻是,發生在“瑞祥軒”茶莊的投毒殺人案,並不是這樣的。
要是這樣的話,也就不用現在這麽樣的費心來查案了。
所以,雍銘判斷這個毒殺張台江的人,其身份首先是“瑞祥軒”茶莊的人。
那麽他在“瑞祥軒”茶莊裏的活動,必然是來去自由,並不會受到任何人的懷疑。
在這樣的情況下,他還要具備能接觸來店客人的機會。
綜合這兩個方麵的條件,可以說明這個人是獲得了“瑞祥軒”茶莊掌櫃的或是店東的認可與信賴的。
這個人要想實現這一點,就必須要在“瑞祥軒”茶莊裏至少工作了一年以上,才會有著這樣的被信任的。
那如果事情是這樣的,做為一個有著隱藏的行動任務的人來說,其為了一個刺殺行動而搭進去的時間,是不是太多了呢?
職業殺手是絕不會做時間成本如此高的,這麽不劃算的事情的。
那麽,製造“瑞祥軒”茶莊投毒殺人案的凶手,就絕不會是一個職業殺手。
在身份不複雜的情況下,這個人有什麽樣的深仇大恨非要置到茶莊來消費的張台江於死地呢?
而做為受雇於“瑞祥軒”茶莊,隻是在店裏掙錢做事的一個夥計或是跑腿之人,他怎麽會與茶莊的客人張台江有著超出店家與客戶之間的親密關係呢?
這樣說,是因為如果這個人與張台江隻是泛泛之交的普通關係,那他就不具備作案殺人的動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