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晨3點半,亂墳灘,夜黑風高。


    我拿著匕首,就像紮豆腐一樣!瘋狂的朝這人肚子上連續不斷,猛捅了七八刀!


    起初這人還知道反抗。


    慢慢的,他無力的靠在了我身上,眼神變得呆滯,渙散。


    我一把扯下了他口罩!


    這是個四十多歲的中年男人,顴骨很高,臉型偏瘦,我確定不認識他。


    我後退幾步,拿著帶血的刀,大口喘氣。


    這人雙手捂著自己腹部,張大嘴看我,他似乎想說話,但因為疼痛無法說出口。


    他就這麽看了我十幾秒鍾,身子噗通一聲栽倒在地。


    我過去,摸了摸他脖頸。


    沒了心跳。


    我滿手是血,無力的坐在地上掏出根煙。


    想點煙,打火機因為沾了血,怎麽打都打不著。


    “媽的!”


    我將打火機一把摔在地上,腦海裏有道聲音告訴自己,冷靜!


    他活該!


    他想謀財害命!我是正當防衛!我沒罪!


    如果他不死,那現在躺地上的百分百就是我!


    急匆匆回村裏找了把鐵鍬,我返回亂墳灘,找了處角落地方,然後開始挖坑。


    用最快速度挖了個一米多深的方坑。


    將這人拖過來,推到坑裏。


    他鞋掉了,我又跑回去撿起來鞋,一起丟坑裏。


    我沒猶豫,開始埋土。


    我一邊兒埋,一邊兒打量四周,很緊張,怕被人看到。


    突然!


    不知道哪裏響起了悠揚都笛子聲,嚇我一跳。


    伴隨的,還有嗡嗡的震動聲!


    我低頭一看。


    土已經蓋住了這人大半張臉。


    他上衣口袋那裏透出微弱亮光,笛子聲就是從這裏傳出的,是手機。


    我掏出手機看,是前幾年老款的小屏諾基亞,來電顯示了兩個字。


    “閨女”。


    我沒接,也不敢直接按掛斷。


    等手機響了一陣不響了,我把電池扣出來,連手機一塊埋了。


    十多分鍾後,土埋平,我來回走了幾步踏實地麵。


    想想不放心,又推過來幾塊兒大石頭,壓在了上頭。


    撿起我的包,確定沒丟下什麽東西後,我離開了亂墳灘這裏。


    回到村子中,我把那幾個紙人撿起來塞到車後備箱,匆忙開車離開。


    剛上大路不久,迎麵開來一輛出租車。


    開著大燈擦肩而過,我看到了後排坐著的小萱。


    一腳急刹車,我換了倒檔,快速倒回去。


    “雲峰!”


    小宣甩門下車,著急跑過來問:“你沒事兒吧雲峰!”


    跟她一塊兒來的還有折師傅,或許是來的急,折師傅穿著拖鞋褲衩,眼鏡都沒帶。


    “上車,我拉你們回去。”


    小萱點頭,忙轉身對出租車司機說:“師傅麻煩你了,我們不去了。”


    “不去了錢不能退,我都走到這兒了。”


    “不用退師傅,您慢走。”小萱打發走了出租車。


    看我胳膊上全是血,小萱心疼問:“剛才到底怎麽了!快跟我說說!”


    “沒什麽。”我不太想提起。


    看我不說,小萱不在問,而是緊緊的抓住我手腕。


    她手不大,但很溫暖。


    回去不久,魚哥和阿春也連夜從市裏打車回來了,見我沒出事兒,魚哥鬆了口氣說:“不管怎麽樣,人沒事兒就好,你剛才嚇我一跳,我想著誰要殺你。”


    “行了魚哥,你別逼雲峰了,他不想說。”小萱說。


    魚哥馬上閉嘴,不在問及此事。


    我包沾了血,那一兜子銀幣也沾了血,洗了好幾遍水才衝幹淨。


    和把頭聊了幾分鍾,我很困,便上床睡覺。


    我做了個噩夢,夢感很真實。


    過去好多年,到現在我都會不時想起,我問過一位心理醫生,醫生說這類夢叫“離體夢”,專業解釋說,是人的潛意識中,自己害怕的某種東西具像化了。


    比如,你晚上看了鬼片兒,這晚就夢到了鬼片裏的情節,並且自己也參與到了其中,這就是恐懼具像化,很玄乎。


    我夢到,當晚我正在旅館床上躺著,突然身子浮了起來。


    我想動卻動不了。


    扭頭朝下一看,發現是一對金童玉女的紙人把我抬了起來。


    兩個紙人,麵目栩栩如生,像活了。


    它們眼珠子隻會上下動,不會左右動,抬著我走的飛快,很快把我抬到了亂墳灘。


    到了亂墳攤,這裏霧氣彌漫,一個男的蹲在地上正抱頭哭泣。


    他猛的轉過頭來!


    臉白如紙,沒有鼻子,雙眼往外流的都是血!


    我扭頭想跑,兩個紙人卻一左一右抓住了我!


    就在這時,兩個架著我的紙人突然發出了和人聲音一樣的慘叫!隨即轟的一聲,不知道哪來的大火,將紙人燒著了!


    大火中,紙人被燒的卷曲,變形,很快成了一地黑灰。


    我胸前微微發燙,低頭一看。


    是老福留給我的眉心骨。


    從噩夢中驚醒,後背全是黏黏的冷汗,此刻太陽升起,已是天亮。


    我不敢在去霍莫村,提醒吊膽過了兩天,風平浪靜,什麽不好的事兒都沒發生。


    反而有好事兒。


    元四筆從派出所出來了。


    找了家飯館,他叫我去喝酒。


    “元哥,這才兩天,你怎麽就出來了?”


    “兄弟,你這話說的!你是不是想讓我在裏頭住兩年啊?”


    “怎麽會,元哥你開玩笑,來來,喝酒。”


    他是最早出來的,因為派出所沒在他住的地方搜到銀幣,那就等於沒有物證,所以他才能早早出來,當然,這都是我們暗中計劃好的。


    放下酒杯,他左右看了看,小聲問:“兄弟,我是拿命給你爭取了兩天時間,你搞了多少?”


    我笑著伸手比了個二,又比了個六。


    他激動的一拍桌子,把對過正吃飯一女的嚇一跳。


    之前收了八十多枚,加起來就是三百四十多枚。


    他小聲說:“兄弟,我剛才已經聯係了老板,他會坐飛機親自過來看咱們的貨,今天晚上就能到。”


    我點頭,說那感情好,晚上咱兩一塊去接老板。


    俗話說的好,親兄弟明算賬,何況我和元四筆也不是親兄弟,充其量算個合夥人。


    我們兩個人的收貨成本,加起來接近一百萬。


    如果我們能以最低一萬一枚的價格賣給香港老板,那就淨賺兩百多萬,對半分,一人分一百多萬。


    接下來,我將銀幣的鑄造背景和故事講給了元四筆,他聽的連連咋舌。


    有錢人收東西愛聽故事,他們更願意為有故事的古董多花錢。


    這東西背後的故事越離奇越傳奇,他們願意花錢的衝動就越大。


    不信?


    我這麽說,隻要你有證據證明故事的真實性,就算是武則天的一張擦屁股紙,都有人搶著花錢收藏聞一聞,看是臭的還是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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