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就是這一天收獲大了一些,林家一屋子的人已經是笑得合不攏嘴。


    林雙和林源拉著林決的手又笑又跳,


    “哥哥,是不是可以買糖了?”


    “哥哥,給我買小泥人吧!”


    林決敲了林雙頭上一下,“你買什麽糖,好好存著錢,給你念書呢!”林雙苦著臉,垂頭喪氣的站一邊去了。


    林源扯著哥哥的衣袖,使勁搖著,“哥哥,我不念書,可以給我買小泥人嗎?”


    “不行,冬天快來了,要給你做棉衣。”林決將銅板數好,小心的用布包起來。


    林源扁著嘴,要哭不哭的看著他。


    林氏放下手中正在折的衣服,一把拉過林源細聲哄道,“源兒不哭,做了新棉衣,冬天就不怕冷了,而且有新衣服,多漂亮啊。”


    林源吸了吸鼻子,“新棉衣想要,小泥人也想要。”


    “就你心厚!”林決罵他。


    林源把頭埋到林氏懷中,“我長大了,要嫁一個有錢的妻主,買好多好多小泥人。”


    “不知羞,不知羞。”林雙做著鬼臉,笑他。


    長歌收回跨進門的腳,悄悄退了出去。


    習慣性的摸到玉簫,剛剛抽出一半,又放了回去。


    歎了一口氣,背著手往外走。


    已經是傍晚,炊煙嫋嫋。


    長歌慢慢的走著,嘴角還有從剛剛起便一直沒有散去的笑容。


    以前藍兒,也是特別愛吃糖,尤其是麥芽糖,這個嗜好,也一直傳到了末逍身上。


    想到末逍,她微微閉了閉眼睛,當初藍兒交付於她的責任,想必會有人替她好好守護吧。


    這一生,她欠霜蕪絳夏兩人的,怕是永遠無法償清了。


    在村口的大石頭上,一坐便坐到了天黑。


    “常歌,你還在這兒坐著幹嘛啊,林春家出事了。”向敏挑著賣魚的擔子,從後麵走過來叫她。


    “出事?”長歌轉回頭。


    “對啊!”向敏搖頭歎氣,“那個林春啊,這次真是賭瘋了,真是可惜了林源那個孩子了,咦,常歌?”


    四處張望,哪裏還能看到長歌的影子。


    林家屋外圍著一群人,正在指指點點的說著什麽。


    林春搭拉著腦袋,坐在正屋的桌子上,一杯接一杯的喝著水,林氏披頭散發的抱著林雙坐在屋角哭泣,而林決,林決蜷縮在地上,長發蓋住了他整張臉。


    長歌蹲下身來,慢慢撥開了他臉上的頭發,他臉上,紅痕累累,眼中,卻沒有半滴淚。


    “林決?”她喚道。


    他閉著眼睛,沒有回答。


    心在這一刻,糾成一團。長歌雙手一使勁,將他抱在了起來。


    “不想看見她,永遠不想。”他伏在她懷裏,低低的呢喃。


    長歌微微一愣,答道,“好。”旋即將他抱出了主屋,進了她住的柴房。


    將他放在床上,蓋好被子,又轉身出去了。


    等她端了水拿了傷藥回來,他還靜靜的躺著,姿勢都沒有變過,如果不是那呼吸聲還清晰可聞,幾乎要讓人懷疑他還是不是還活著了。


    將他攥得緊緊的手掰開,用帕子擦了掌心泌出的血跡,將藥粉細細的抖在指甲掐出的傷口上,再用布條包好,站起身來要將盆放回原處,才發現他的手,拉著她的衣裳下擺。


    “常歌。”他看著她,開口喚道。


    長歌將盆放下,又坐回原處,“怎麽了?”


    “常歌。”他又叫,也不說別的。


    “你休息一會吧,我不走。”


    他看著她,慢慢的閉上了眼睛。


    而長歌,安靜的坐著,放輕了自己的呼吸。


    過了很久,久到長歌以為他已經睡著的時候,他又開了口,“他們帶走了源兒,我攔不住,娘把源兒輸了。”


    剛剛回來沒有看見林源,長歌就已經猜到幾分,此時聽他說來,卻仍是免不了有些震驚。


    她當然知道林春好賭,可是平日裏搶去一家人的日常用度也就算了,想不到竟然真的狠得下心拿親生兒子去抵債。


    可是此時看林決的樣子,她也不能說什麽,隻得按按他的肩膀,安慰道,“不怪你。”


    林決突然睜開了眼睛,“源兒長得那麽好看,你說,她們會把源兒送到哪裏去?”


    不等她回答,他又說,“我換不了他,也不能換。要是我走了,留下爹和雙兒源兒他們三個,不被娘賣掉,也遲早會餓死,凍死。”


    眼淚終於順著眼角,一顆一顆滑落,“源兒叫著哥哥,一直叫著,現在,應該也還在叫吧。”


    長歌抬起手來想要擦掉他臉上的淚,卻終是在手指快要碰到時停下,緩緩收回手,“你先躺一會兒,我先把水端出去。”


    “你輸了多少?”長歌站在林春麵前,問她。


    林春撐起頭來看了她一眼,答道,“五十兩。”


    “你瘋了。”長歌冷冷的說道,“你一年也賺不了這麽多。”


    林春的頭又垂了下來,不再說話了。她也不知道怎麽回事,賭著賭著就變成這樣了。


    “帶我去。”


    “什麽?”林春猛地抬起頭來,詫異的望著她。


    長歌深深的吸了一口氣,“那家賭坊,帶我去。”


    去往鎮上的路,其實並不很長,但對於長歌而言,卻是一段太過艱難的路程。


    在來這裏之前,她從未想過,自己還能有這樣清醒而平靜的一天;


    在來這裏之後,她從未想過,自己還會有這樣再融入人群的一日,。


    孟長歌當然不是個軟弱的女子,她可以為了孟長藍所向往的自由,毫無猶豫的舍棄了孟家長房嫡女的地位,飄泊江湖。也可以為了在朝中爭得一席之地,於千軍萬馬之中浴血而戰,智勇雙全,所向披靡。


    可是,她終究也有軟肋,她繼承了母親的果斷勇敢,也繼承了父親的悲天憫人,孟長藍是她身上最致命的軟肋,所以失了她,她才會那樣瘋狂絕決。


    如今,或許還有別人觸及了她骨子裏的溫柔,雖然不深刻,卻已經足夠讓她心軟。


    長歌暗自歎了一口氣,她的確沒有辦法,再袖手旁觀。


    小鎮上的賭坊設在集市最繁華的地段,門麵不大,卻是極為熱鬧,人來人往,絡繹不絕。


    “喲,這不是林春嗎?怎麽著,今兒才輸了一個兒子,又忍不住了,你家另外一個兒子咱們可要不起的。”才剛到門口,就被賭坊的人攔住了。


    林春漲紅了臉,辯解道,“不是我,是…….。”


    “是我。”長歌打斷了她,走上前來。


    那賭坊的人上下打量了她半響,抱著手道,“是來賭錢的客人我們歡迎,可是要是來找碴的話……。”她嘿嘿笑了兩聲,“得先問過我手裏的刀了。”


    “叮!”的一聲,她腰間的刀斷為兩截,掉落在地。


    長歌微笑,“我已經問過了,看來,它已經答應了。”推開臉色大變的兩人,她徑直走了進去。


    賭坊裏大大小小很多張台子,長歌也沒有多望,就往離門邊最近的一張走去。從懷裏掏出幾吊錢來,也沒數,眼睛都沒眨一下的押在了“大”上。


    莊家看了看這新來的女子,有些詫異,雖然看衣飾裝束與其他人並無不同,可是她人往那一站,就硬是站出幾分氣勢來。再轉眼一看她丟出來的幾個錢,心裏哧笑一聲,便放下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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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前被長歌嚇了一跳的打手,此時也跟進門來了,一看這情勢,也立刻放鬆下來,還以為是什麽了不得的人物呢,結果也不過是個賭鬼,還是個沒錢的賭鬼,鄙夷的冷笑了一聲。


    不過很快,她們便笑不出來了。


    原因無他,長歌每次都押大,每次押都將自己麵前所有的錢都押上,說來也怪,開出來的點數也每次都是大,已經連開十幾把大了。


    莊家額頭上已經隱隱見汗,賭坊中十幾位打手也慢慢圍了過來,可是任他們如何盯得目不轉睛,也看不出長歌是怎麽動的手腳。


    畢竟她人站在那裏,除了下注和收錢外,再無任何動作。


    “這位小姐,可否借一步說話?”眼看形勢不對,一個管事模樣的女子擠了進來。


    長歌搖搖頭,“不用了,就在這裏講吧。”


    先前門邊的那個打手在那女子耳邊說了幾句話,她擦擦額頭上的汗,看了林春一眼,再次笑道,“我是此間的管事,名喚方四,不如我們換個地方談談,有些事情就算小姐不急,林春也該急了吧?”


    長歌仍是拒絕,“我還沒有贏夠五十兩銀子。”


    方四拱手道,“萬事好商量,好商量。”


    長歌這才收了手,對一旁早已目瞪口呆的林春道,“把贏的錢收好。”才轉回頭來,“去哪裏商量?”


    方四走在前麵帶路,將長歌和林春帶到了二樓雅間裏,進去的時候,已經有一個人坐在那裏了。


    那是個年約四十的女人,略顯富態,方四上前行了禮,“老板,人我帶來了。”


    那人點點頭,看著長歌,“我是方顯,不知小姐如何稱呼?”


    長歌回答得很簡單,“常歌。”


    方顯細細打量了長歌一陣,笑道,“請問常小姐在何處高就?”


    “打魚的。”長歌有些不耐。


    方顯一怔,與方四對視了一眼,不掩震驚之色。


    “我要林源。”長歌不想再與她們周旋,直接道出來意,“你們如果把人交出來,我立刻就走,如果不願,我此刻便下去再贏四十兩銀子交換。”


    方顯笑笑,“那林源年紀尚小,又是個男孩,我留在賭坊做什麽,此刻,已經賣到醉花樓去了。”


    長歌也不多話,站起身來轉身就走。


    方四連忙上有攔住,“小姐要去醉花樓?”


    長歌看她一眼,“下去賭錢。”


    “老板不是說了人不在我們這裏了嗎?”


    長歌笑得意味深長,“去醉花樓贖人不是要錢嗎?估計這會人賣進去,我得花幾倍的銀子贖回來吧,我不多贏一點,怎麽夠用?”


    方四張著嘴巴,半天回不過神來,眼前這主兒顯然是把這賭坊當成她提銀子的地方了。


    “小姐有信心能走出這裏?”


    長歌臉上神色淡淡的,“我想走,還沒人能留得下。”


    方顯臉色一變,半響之後,開口道,“把人帶出來。”


    “老板,就這樣就讓她把人帶走,是不是太便宜她了?咱們那麽多人,我還不信她胳膊能擰得過大腿去。”在長歌走後,方四才問。


    方顯搖了搖頭,指了指先前長歌坐過的凳子,“你先看看那凳子。”


    “那凳子怎麽了?”方四迷惑不解,那凳子好好的啊!


    方顯也不說話,走過去輕輕一碰,那張表麵看起來還與原來無異的凳子,頃刻間散為一堆木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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