噠噠噠——
曲池坊內一片寂靜,因此,馬蹄鐵踏過青石板,發出的聲響傳得極遠。
薛牧抬眸望去,那是一個身穿深綠襴袍的文官,騎術不錯,任憑胯下駿馬如何狂奔,他依舊手持韁繩,穩穩地坐在馬鞍上。
“二郎,這家夥有點眼熟。”
那張臉一閃而過,王勃匆匆瞥了一眼,感覺自己應該在什麽地方見過他。
可惜,水霧蒙蒙,加上光線暗淡,即便沿途有火把照明,也難以看清外貌細節,薛牧索性把注意力集中到了騎士的身姿之上,並未注意其它。
當他想要回答時,一道中氣十足的聲音自前方傳來:
“大理丞狄懷英,告身在此!”
是他?
這聲音很有辨識度,王勃想到了不久前,在武侯鋪內為自己辯解、斥責執筆吏的中年文官。
狄仁傑?
元芳你怎麽看……這句話差點就脫口而出了,幸虧薛牧快速反應過來,不然又要被人追問,誰是元芳。
不怪他這樣,薛牧對大唐的了解,除了語文老師的課上科普,以及繼承的記憶之外,全靠一部神劇——《神探狄仁傑》。
略微激動了一下,薛牧又恢複了冷靜,畢竟,寫出《滕王閣序》的王勃、王子安,都與自己約為兄弟了,此時尚未在仕途之路上騰飛的狄仁傑,不值得他大驚小怪。
“大理丞狄懷英,某記住你了。”
王勃喃喃自語。
正所謂投我以桃報之以李,他下定決心,等見到太子殿下之後,一定要拉這家夥一把,至於能不能得到儲君的看重,全憑本事了。
然而,此刻正忙於調查案件的狄仁傑,尚不知道有兩個家夥“惦記”上了自己。
根據從京兆尹崔公那裏拿來的卷宗來看,這幾起命案大致可以歸為兩類:蓄意謀殺、不明手法的謀殺。
蓄意謀殺隻指仵作能在死者身上發現致命傷口,而不明手法的謀殺,是指溺亡,準確來說,是無傷口溺亡。
狄仁傑是個儒生,精通唐律,善於處理政務,要他去給死者驗屍,那絕對是強人所難,但根據仵作呈交上來的文案,分析、比對其中的異同,確實不算難,隻需心細即可。
起初,狄仁傑懷疑凶手是一群人,他們出於某種目的,埋伏在青龍、修政以及曲池三坊之間,專門伏殺過往路人。
正因為如此,他才會自告奮勇,幫同僚張嶽倫調查未婚妻被殺一事。
可是,在拿到京兆府提供的卷宗之後,尤其是參照了仵作提供的訊息,種種跡象表明……
他錯了,錯在自己太過相信直覺了,在還沒了解情況的情況下,便妄自做出判斷。
張婉是“溺亡”,屍體也被巡夜武侯找到了,之所以招魂而葬,是因為身體被碎成小段,無法打撈、無法拚接,隻能任其被暗流衝走。
與她類似的,還有隨行的護衛、侍女,隻不過他們留下了全屍,可任憑仵作如何探查,卻始終找不到傷口,銀針驗毒,也毫無發現。
見朝廷催得緊,有個經驗豐富的老吏,甚至把那些屍體一一剖開,取了腸胃中的殘液,喂給貓狗,最終牲畜無事,徹底排除了中毒而亡的可能。
根據記載,戰國時期有“令史”一職,專門帶領隸臣從事屍體檢驗。到了漢朝,這種風氣已相當盛行,一個縣約設置專門驗屍的胥吏一至三名。
而本朝,人們將那位負責驗屍、從事殯葬業的人,稱之為“仵作”。
仵作呈報的文書,可以直接當作證據,無需質疑——大唐境內找不到比他們更具權威的人。
第一次驗屍,確認有兩人死於脖頸遭巨力扭斷,一人因被割喉、失血而亡,其他人死因不明。
初檢結束,呈交於京兆府知曉,崔公認為仵作懈怠,不曾詳細勘驗。
於是,嚴令萬年縣糾集全城仵作,再次核查。而第二次驗屍,要求異常嚴格,流程全部寫在公文上。
勘驗發長幾何、頂心、囟門、額、兩眉、兩眼是否開合,若眼閉,則要撐開眼瞼,察看眼珠是否完整。
除此之外,還要檢查鼻內是否有破損,是否有異物殘留,口腔內牙齒、舌頭是否齊全,死者若為女子,還要進行額外檢查。
最後發現,原來那個被割喉的死者,真正的死因是前額破碎,凶手為了掩人耳目,先碎顱再割喉。
所知僅此而已,狄仁傑隻能依照情況,把這段時間發生的命案歸為兩類:行凶手法已知、行凶手法未知。
事實上,長安城人口稠密,登記在冊者足有110萬,再加上豪門貴族有隱匿人口的習慣,u看書 .uukanshu.o 說150萬都嫌少。
人員交往極其複雜,仇殺、情殺、錯殺……偶爾出現一些悍匪,在郊外幹些攔路搶劫的勾當,也不算稀奇,往年經常發生這種事,完全可以理解。
但另一類案件卻萬分棘手,根本找不到著力點。
財物尚在,排除劫殺。
虢國公性格和善,官職清貴,位高權輕,隻領俸祿、從不得罪人,幾乎可以排除仇殺。
集體跳水尋死?
要是說出去,三歲稚童都不信,雖然襖教有穿越火海,見神問心之說,可也沒見那些信眾投身火海,以示虔誠。
狄仁傑勒緊手中韁繩,馬兒吃痛,瞬間放慢了速度。
無傷口……無傷口……他口中不斷念叨卷宗上反複出現的詞。
會不會是先被人打昏了,再投入水渠之中?
稍作思考,這個可能就被排除了,死者中有幾位女子,體型纖柔,即便凶手控製力度,也難以保證不留下淤痕。
麻沸散?
逼迫死者喝下這類藥物之後,扔入水渠溺死?
這東西隻有老醫師才懂得調製,極為難得,而且效果因人而異,幾個侍衛均為體格健壯的府兵,被人扔入水中,肯定會掙紮。
那麽,痕跡何在?
最重要的是,螻蟻尚且偷生,何況是人!
他狄仁傑又不是沒見過投水自殺者,即便心生死誌,墜入水中也會本能地掙紮,將水草認作浮木、繩索,拚命拉扯,最終將手指劃傷,以及在指縫中留下泥沙之類的東西。
曲池坊內一片寂靜,因此,馬蹄鐵踏過青石板,發出的聲響傳得極遠。
薛牧抬眸望去,那是一個身穿深綠襴袍的文官,騎術不錯,任憑胯下駿馬如何狂奔,他依舊手持韁繩,穩穩地坐在馬鞍上。
“二郎,這家夥有點眼熟。”
那張臉一閃而過,王勃匆匆瞥了一眼,感覺自己應該在什麽地方見過他。
可惜,水霧蒙蒙,加上光線暗淡,即便沿途有火把照明,也難以看清外貌細節,薛牧索性把注意力集中到了騎士的身姿之上,並未注意其它。
當他想要回答時,一道中氣十足的聲音自前方傳來:
“大理丞狄懷英,告身在此!”
是他?
這聲音很有辨識度,王勃想到了不久前,在武侯鋪內為自己辯解、斥責執筆吏的中年文官。
狄仁傑?
元芳你怎麽看……這句話差點就脫口而出了,幸虧薛牧快速反應過來,不然又要被人追問,誰是元芳。
不怪他這樣,薛牧對大唐的了解,除了語文老師的課上科普,以及繼承的記憶之外,全靠一部神劇——《神探狄仁傑》。
略微激動了一下,薛牧又恢複了冷靜,畢竟,寫出《滕王閣序》的王勃、王子安,都與自己約為兄弟了,此時尚未在仕途之路上騰飛的狄仁傑,不值得他大驚小怪。
“大理丞狄懷英,某記住你了。”
王勃喃喃自語。
正所謂投我以桃報之以李,他下定決心,等見到太子殿下之後,一定要拉這家夥一把,至於能不能得到儲君的看重,全憑本事了。
然而,此刻正忙於調查案件的狄仁傑,尚不知道有兩個家夥“惦記”上了自己。
根據從京兆尹崔公那裏拿來的卷宗來看,這幾起命案大致可以歸為兩類:蓄意謀殺、不明手法的謀殺。
蓄意謀殺隻指仵作能在死者身上發現致命傷口,而不明手法的謀殺,是指溺亡,準確來說,是無傷口溺亡。
狄仁傑是個儒生,精通唐律,善於處理政務,要他去給死者驗屍,那絕對是強人所難,但根據仵作呈交上來的文案,分析、比對其中的異同,確實不算難,隻需心細即可。
起初,狄仁傑懷疑凶手是一群人,他們出於某種目的,埋伏在青龍、修政以及曲池三坊之間,專門伏殺過往路人。
正因為如此,他才會自告奮勇,幫同僚張嶽倫調查未婚妻被殺一事。
可是,在拿到京兆府提供的卷宗之後,尤其是參照了仵作提供的訊息,種種跡象表明……
他錯了,錯在自己太過相信直覺了,在還沒了解情況的情況下,便妄自做出判斷。
張婉是“溺亡”,屍體也被巡夜武侯找到了,之所以招魂而葬,是因為身體被碎成小段,無法打撈、無法拚接,隻能任其被暗流衝走。
與她類似的,還有隨行的護衛、侍女,隻不過他們留下了全屍,可任憑仵作如何探查,卻始終找不到傷口,銀針驗毒,也毫無發現。
見朝廷催得緊,有個經驗豐富的老吏,甚至把那些屍體一一剖開,取了腸胃中的殘液,喂給貓狗,最終牲畜無事,徹底排除了中毒而亡的可能。
根據記載,戰國時期有“令史”一職,專門帶領隸臣從事屍體檢驗。到了漢朝,這種風氣已相當盛行,一個縣約設置專門驗屍的胥吏一至三名。
而本朝,人們將那位負責驗屍、從事殯葬業的人,稱之為“仵作”。
仵作呈報的文書,可以直接當作證據,無需質疑——大唐境內找不到比他們更具權威的人。
第一次驗屍,確認有兩人死於脖頸遭巨力扭斷,一人因被割喉、失血而亡,其他人死因不明。
初檢結束,呈交於京兆府知曉,崔公認為仵作懈怠,不曾詳細勘驗。
於是,嚴令萬年縣糾集全城仵作,再次核查。而第二次驗屍,要求異常嚴格,流程全部寫在公文上。
勘驗發長幾何、頂心、囟門、額、兩眉、兩眼是否開合,若眼閉,則要撐開眼瞼,察看眼珠是否完整。
除此之外,還要檢查鼻內是否有破損,是否有異物殘留,口腔內牙齒、舌頭是否齊全,死者若為女子,還要進行額外檢查。
最後發現,原來那個被割喉的死者,真正的死因是前額破碎,凶手為了掩人耳目,先碎顱再割喉。
所知僅此而已,狄仁傑隻能依照情況,把這段時間發生的命案歸為兩類:行凶手法已知、行凶手法未知。
事實上,長安城人口稠密,登記在冊者足有110萬,再加上豪門貴族有隱匿人口的習慣,u看書 .uukanshu.o 說150萬都嫌少。
人員交往極其複雜,仇殺、情殺、錯殺……偶爾出現一些悍匪,在郊外幹些攔路搶劫的勾當,也不算稀奇,往年經常發生這種事,完全可以理解。
但另一類案件卻萬分棘手,根本找不到著力點。
財物尚在,排除劫殺。
虢國公性格和善,官職清貴,位高權輕,隻領俸祿、從不得罪人,幾乎可以排除仇殺。
集體跳水尋死?
要是說出去,三歲稚童都不信,雖然襖教有穿越火海,見神問心之說,可也沒見那些信眾投身火海,以示虔誠。
狄仁傑勒緊手中韁繩,馬兒吃痛,瞬間放慢了速度。
無傷口……無傷口……他口中不斷念叨卷宗上反複出現的詞。
會不會是先被人打昏了,再投入水渠之中?
稍作思考,這個可能就被排除了,死者中有幾位女子,體型纖柔,即便凶手控製力度,也難以保證不留下淤痕。
麻沸散?
逼迫死者喝下這類藥物之後,扔入水渠溺死?
這東西隻有老醫師才懂得調製,極為難得,而且效果因人而異,幾個侍衛均為體格健壯的府兵,被人扔入水中,肯定會掙紮。
那麽,痕跡何在?
最重要的是,螻蟻尚且偷生,何況是人!
他狄仁傑又不是沒見過投水自殺者,即便心生死誌,墜入水中也會本能地掙紮,將水草認作浮木、繩索,拚命拉扯,最終將手指劃傷,以及在指縫中留下泥沙之類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