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看下去,他居然發現了自己的通緝令。


    倒也不是他的通緝令,而是關於自己殺人的那件事。


    “茲有妖魔,於澧州城內殺人潛逃,據目擊者言:其妖身高八尺,皮膚血紅,蠻力驚人,刀槍不入,於澧州城內連殺十數人,窮凶惡極,疑似奪舍了名為李啟的纖夫,現不知所蹤,特此昭告縣人,小心為上,如遇此妖魔,需立刻逃竄,有線索者,賞五百錢,有證據擊殺此獠者,賞仟錢,生擒此獠者,賞仟五百錢。”


    合著自己殺了十幾個人,就值一千五百錢,勉勉強強夠到了十分之一金。


    按照現在的價格,用大鹿五銖錢的話,起碼需要萬錢才能換來一金。


    那個殺了能裂土封王的羅浮娘娘,光是一個消息就值百金。


    一百金啊……那得是多大一筆錢啊?


    想都不敢想。


    李啟一臉自如,雖然被通緝了,但這些原本就是在他的計算中,所以沒有什麽奇怪的。


    倒是說自己被妖魔奪舍了……


    呃,應該是六叔的主意。


    自己沒有趕盡殺絕,那幫逃回去的力壯幫纖夫,估計都知道那個紅皮大力妖魔其實就是李啟。


    這時候,李啟又直接逃遁了。


    官府肯定要去找排波幫問問情況。


    排波幫肯定會一口咬定不知道,再加上,這麽多年,排波幫都是那樣,不管是功法還是行事都很正常。


    按照這種情況,官府會懷疑的,恐怕隻有李啟這個人,要麽機緣巧合下學會了某種邪法,要麽就是被某種妖魔給奪舍了,以李啟的麵目去殺人,然後現在逃竄了。


    除魔司肯定已經動員起來了,但李啟當初賭的那一下,應該是賭對了。


    他是外道之人,占卜之法難以尋找到他的位置,占卜做不到,那麽就隻能依靠線索來尋找他了。


    可惜的是,李啟這個名字,簡直尋常的難以置信,澧州起碼有一萬個叫李啟的,依照名字來找根本就是大海撈針。


    那就隻有依靠畫像來找了。


    畫像要找誰呢?


    嗬嗬,最熟悉李啟的,莫過於排波幫了。


    他很相信六叔,六叔肯定會把畫像弄得麵目全非,隻要自己不在人前暴露出牛力術那種特證般的紅皮,想來是不會出事的。


    說到底,還是世間太亂,這種通緝,過個幾個月還沒抓到,也就這麽過去了。


    因為這甚至都不能算通緝,隻能說是昭告。


    真的緝捕文書可不是這麽輕易的東西,那是要用黃紙的。


    肯定是官府也知道希望渺茫,所以根本就沒有立案!


    畢竟,立了案,年底核查的時候,可是要給上頭交待的,沒有立案,那就無所謂,力壯幫還敢給官府施壓不成?


    隻要拖過這段時間,他換個名字身份,大搖大擺的回澧州城,估計都沒人理他。


    就像是那些行商一樣,巴奎等人,手裏肯定是染著人命的,這幫人可不在乎野外的時候順手幹點壞事。


    平時是商,有機會就做賊,而且不會被追究。


    這才是才是常態,這個世界,就是這樣的,不會有人覺得一個個人實力被誇張到這樣的世界還會很和平吧?


    “正是因為這樣……我才需要拿到能保護自己的力量。”李啟這次單人上路,險些死無葬身之地,內心之中,他對變強有了更多的渴望。


    隻是……


    “唉,先走吧,得找地方睡覺呢。”李啟轉身從告示處離開。


    各個團體之間,涇渭分明,想要加入談何容易?不管是門派也好,幫派也好,都不是隨便加入就能取信於人的。


    要麽是小時候就在其中成長,根底清清楚楚,所以容易得到信任。


    要麽……就準備拿命去換取信任吧。


    李啟若不是幾次三番挽救了排波幫,也不可能得到如此信任。


    排波幫人少,事情小,所以他的能力還能展現一二,得到信任,可那些大幫大派,他能當個什麽?就算進去做底層幫眾,估計也得不到核心功法,搞不好還不如排波勁呢。


    這麽一想……能機緣巧合拿到一門術法,還真是運氣爆棚了。


    所以……下一步該做什麽?


    李啟交了一錢的入城稅,這是人頭稅,進城之後會有個木牌,名叫傳驗,無論是住店還是購物,都需要出示。


    傳驗製度很先進,但李啟不知道為什麽,大鹿國的傳驗,皆是一城一城的單獨算,且不保留記錄,丟了花錢就能補辦,不同城市不通用。


    這一係列措施,導致人口非常混亂,也不知道為什麽會采用這種古怪的製度。


    或許有什麽隱情吧。


    走進城裏,李啟沒準備住店,他先是把包裏的幹糧拿出來,準備今晚吃,然後又買了一些炒米,米粑粑之類的東西,儲存著。


    沒辦法,米最便宜。


    聽說在北方,麵最便宜,不過大鹿國這塊,多山多水,四處險峻,沒什麽平地,很難種麥,所以大多食米。


    農民們在山上開墾梯田,據說,農家都有法子能讓莊稼汲取山氣,所以才能種出畝產三千斤的靈米。


    在這個世界……當農民都得有兩手,還真是……


    李啟想著這些,在路邊的茶攤上,又買了一壺茶,配著贈送的米糕,幹嚼自己的幹糧,實在是嚼的腮幫子疼,嘴裏幹的沒有口水的時候,就喝點茶水緩緩。


    他肚大,一頓能吃七八斤,這次又是準備吃掉所有的存糧,一直吃到天色暗了下來,才把存糧都吃幹淨,又把茶水喝光,吃了個肚圓,心滿意足的走了。


    這一頓全是吃米,什麽菜也沒有,不過也沒辦法,錢還是省點用好些。


    天色已經暗了,雖然還有酒家勾欄在營業,但那些都不是李啟能涉足的地方,那種地方吃一頓要好幾十錢,他一共也就一千錢,路上茶攤,幹糧和入城費還花掉了八錢,現在隻剩九百多錢,這些是半年的開銷,還是需要省著用。


    不過,明天巴奎要請他吃飯。


    到時候應該可以蹭點葷腥。


    一路上腦門裏轉悠著,享受著肚子滾圓的快樂,李啟找了一家屋簷延伸的比較長的大宅子,在屋簷下坐著,把包袱係緊,準備就在這裏睡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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