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商們鬆了一口氣,紛紛對李啟誇讚。


    “就是,我都準備拿刀了,結果李啟兄弟更厲害,沒想到居然糊弄過去了!”


    “我看那妖怪多半神誌不清,應該是熊嘎婆那種的,行事有章法的。”


    “確實,我也聽說,有些妖怪,晚上敲門,若是你不開,他便不會進來,但你開了,他就會吃了你,這些妖魔鬼怪,都有些古怪習性,這個妖怪怕是也是這樣,如果咱們真要動了刀兵,搞不好就出不來了,還是李啟機靈!”


    原來,李啟和巴奎等人,察覺那女人不對勁之後,第一時間意識到了她是妖怪。


    是妖怪怎麽辦?


    其他人都是立刻戒備,準備拚命。


    而李啟則看見了妖怪的不對勁,卻依然冷靜,甚至還嚐試著用章法來交流,沒想到當真跑出來了。


    運氣真好!那妖怪也是個講章法的!


    這種情況並不少見,例如熊嘎婆,耍猴戲,餓死鬼,黃大仙,看宅蛇這些傳說,裏麵的妖怪,多都有一些邏輯,不犯忌諱的話,其實是有一線生機的。


    李啟也正是想到了這個,才強作鎮定,和那妖怪說話的。


    那可是能化形的妖怪!要真的暴起,李啟毫不懷疑,自己這幫人絕對一個都活不下來。


    至於是李啟把那妖怪抱回來的這件事,眾人反而不是很在意。


    誰知道當時直接走了會不會被她追上來死?


    萬一見死不救,那妖怪便會索命呢?


    倒不如現在,說得好聽點,甚至可以說是和妖怪結了個善緣,皆大歡喜,所以也不會怪罪李啟。


    正如先前所說,這些行商,雖然善惡不忌,但卻還是有小義,李啟和他們曆經生死,他們也不會因為小事便翻臉不認人。


    眾人歡喜之際,也總算來到了城邊。


    豐縣已到了,再怎麽說,應該也安全了。


    城市周邊,都有除魔司,鎮守使,哪怕是鄉間,也多有一些巫婆神漢,能做得一些驅魔除妖的事情。


    所以,城邊肯定是安全的,如果城邊都不安全了……


    那就等死吧,能攻破縣城的妖魔,那得是什麽級別的存在啊?


    眾人總算放鬆之後,李啟也要和眾人離開了。


    大家不過是一麵之緣,不過同了一晚上的路,各自都有各自的事情要做,不可能一直呆在一起。


    “李大哥,那麽我就先走了,我要去的地方遠,事情還重,就先告辭了。”阿杜率先告別。


    這也很正常,他本來就是在茫茫冬日裏選擇獨自出行的人,身上有什麽重任也很正常,眾人也不留他,告別之後,他便離開了。


    再到行商們,他們都背著背簍,裏麵都是貨物,需要兜售或者早有人訂購,他們需要送去,也各自都要去忙活。


    巴奎倒是對李啟說:“咱明日中午便要啟程,去連峽了,說好的請你喝酒,今晚是不成了,明早,咱還是在這裏聚頭,一定讓你喝足!”


    連峽,是澧水江流淌過的一段峽穀,也是諸多船隻匯聚之所,行商去那裏,理所當然。


    李啟自然不會有意見,反正能白吃一頓,再加上能認識一些朋友,也是好事,他滿口答應,便與行商們分別了。


    路上眾人這才剛剛熟稔,卻轉眼就要分別。


    除了巴奎之外,其他人都沒說自己到底要幹什麽,大家都各自有自己的事情,沒必要所有秘密都和盤托出。


    世事多半如此,路過的總比相聚的多。


    眾人分別之後,李啟獨自走在城門處,暫時沒有進城。


    主要是,他看見不遠處,城門側麵,有一塊告示牌,上麵正有人在掛告示,很多人在圍觀,所以他準備湊過去看看。


    走過去,看著告示牌,上麵確實是新掛了一個告示。


    這個告示上,說是有一隊行商,十二個人,路上遇到了妖魔,全都死了,現在把告示掛出來,希望親友過來認領屍體。


    李啟毛骨悚然。


    該不會……巴奎這些人,自己遇到的是鬼吧!?


    不過,還沒等他自己嚇自己成功,疑惑就被解決了,因為下麵掛了畫像。


    仔細一看,和巴奎他們半點關係都沒有,純粹是另一夥倒黴蛋。


    他這才安下心,仔細閱讀起來。


    隻是,越是看,越是看畫像,他就越感覺那些人眼熟。


    仔細想了想,他才終於想起來,原來,這些掛起來的人,不就是當初和他在同一個路邊茶攤遇到的兩個行商團中的一個嗎!


    巴奎這個團成功跑到了,但這一幫人,卻全死在了路上,被行人發現之後,告訴了官府!


    理清事情之後,李啟搖了搖頭。


    他再度認識到了單人出門的危險。


    怪不得大家都不願意出遠門,單人出遠門更是視之如虎豹,害怕的要命。


    不過,隻是,李啟繼續往下看,卻看見一則通緝令。


    上麵寫著:


    “緝捕文書,澧州太守有令!”


    “今,唐國叛逆羅浮娘娘,身為妖神,得皇帝恩賞,牧民一方,卻無德無行,禍亂百姓,任用小人,致使一方大亂。”


    “劍南道刺史令其自查,卻不尊君命,妄自尊大,行事叛逆,皇帝寬厚,下旨令其自行閉門改過,然則此獠目無君命,公然辱君罔上,不聽調遣,意欲叛往天竺。”


    “犯此大罪,當誅,但羅浮娘娘法力高深,神通不俗,襲殺天使,叛國出逃,現遁入百越,不知所蹤,我大鹿國乃百越諸國之一,與唐國世代交好,結為兄弟,兄長之國叛逆,當為我大鹿國叛逆,凡有羅浮娘娘線索,賜百金,能殺其人,賜爵二級,封萬戶,能生擒其人,當裂一州之地,封王。”


    這一個通緝令和其他人都不一樣,是用黃布寫的,掛在城邊估計有一段時間了,但依然排在前列,顯然是很重要的東西。


    “叛國的通緝令啊……那確實。”李啟掃了一遍,直接略過。


    和他有毛關係?那種級別的猛男,噢,不對,猛人,還擱這殺其人呢?


    這告示的效果,多半也就是警示天下,原來出了這麽一個叛逆。


    僅此而已,怎麽可能靠民間的力量就殺的了啊?


    略過這個,李啟繼續往下看。


    然後他看到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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