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卯時過半,宜淩縣衙。


    “本官問你,你可知罪?”穿著官服的男子坐在堂上,氣勢洶洶。


    “不知。”遲風無甚表情,一動不動站在原地。


    “好!本官暫且不問你見官不跪之罪,若你能找出真凶,本官就放你離開,若是證明不了……”一臉精明之相的縣令拿起驚堂木一拍,厲聲喝道:“那本官就將你收監!定你擾亂本官斷案之罪!”


    “自然可以。”折騰了一早上,等的就是這一句,遲風看了眼站在旁邊的穆席雲,轉頭對著縣令道:“可否請驗屍的仵作將情況說明一番?”


    “宋喜,將你驗屍的情況說說。”縣令一指身旁站著的高瘦男人,吩咐道。


    叫宋喜的仵作往前邁了一步,謹慎小心地開口:“根據屍斑的情形,可以推斷人是在昨日傍晚時候上吊死的。用的是拇指粗細的麻繩,繩長七尺又四寸,繩頭餘兩寸,係的是死結。脖頸勒痕清晰,呈深紫色,於左右耳後分八字,並不相交,且與麻繩寬窄相符。死者小便有流出,舌伸出於唇間,手部散發不亂,身上亦無其他傷痕與中毒跡象,所以可以此斷定是自己上吊死的。”


    “那指甲裏的泥土有何說法?”遲風看著小心慎言的仵作,聲音平靜地問道。


    “許是之前幹農活或者玩鬧時留下的,並不能憑此斷言人是被殺害的。而且其母也道明了事前發生的情況,上吊尋死合情合理。”仵作所說並不違心,所以沒有任何顧忌。


    遲風看了看在場的人,繼續道:“不知驗屍是在何處進行的?”


    “在村中義莊。”仵作不明所以:“屍首昨夜已被挪動了位置,安放在村中義莊,屍斑也因此有些變化,但並不影響對死因的判斷。”


    遲風不作辯說,隻問:“可否帶我前去一看?”


    “這……”仵作有些為難,抬頭看向縣令。


    縣令同樣為難,看向了沈逸卿。沈家的人不能得罪,況且還是沈祟易最疼愛的幺子:“本官就允許你前去一看,倘若你再拿不出證據,休怪本官翻臉無情!”


    沒有在意縣令的威脅,遲風率先走出縣衙。


    村民加之許多看熱鬧的人,浩浩蕩蕩一起將小村子裏的義莊圍起來,再也找不到昨夜裏嚇人的情景。


    “本官允許你上前查看。”在差役搬來的椅子上坐下,縣令將官威擺了個十足十。


    仵作也跟著上了前,指著地上裏外擺了三圈的瓷碗道:“這瓷碗是死者之母為了防止有人夜動屍首布置的,這義莊沒有窗扇,若是有人進來,必然心虛不敢掌燈,隻要靠近屍體,就會打翻了瓷碗,灑出水濕了地上的鹽,留下痕跡。”


    遲風點頭,但並未立刻就上前,而是裝作不知般問道:“那若是有人打翻了碗,又將碗裏的水添回去,再擦掉地上的鹽漬,重新撒上鹽,可能看出?”


    仵作被此話一問,臉上不由多了笑。若深夜前來的人真如此小心謹慎,那自然是沒法看出了,畢竟地上撒的隻是些粗鹽而已。


    “來者倘使心細至此,自然是不能看出。”


    遲風並不急於反駁,而是看似不經意地踩翻了一隻瓷碗,繼續走近屍體。


    “人死之前必會掙紮,就算是自己尋死,所以勒痕必然不可能隻是一道清晰的痕跡而已。”遲風翻開了男孩屍體上的衣領,對著在場的所有人道:“但這具屍體上卻隻有一道清晰勒痕,可見死前並無掙紮。”


    在場之人不少發出了吸氣聲,心中暗覺此話說得極為有理。


    “勒痕如此,的確有可能是先被害死再被吊起,不過屍體我已驗過,其他部分並無傷痕,且有小便流出,舌頭也吐出於唇間,因此可以判斷是上吊致死。假若是被人勒死或悶死,都應有所表現才對。”仵作搖頭,儼然無法讚同遲風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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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錯。”遲風不作否認,隻繼續道:“若是被人用繩索勒死,繩痕位置會與上吊致死的有所區別,且死者多半手不下垂;若是被捂死,則不會有明顯傷痕,但麵色多青黯,臉有腫相。所以,這男孩確實是上吊死的。”


    仵作還有些被繞得轉不過彎,縣令卻已經反應過來自己被愚弄了一番,當下一拍木椅扶手,怒道:“大膽刁民!本官說人是上吊死的,你說不是!現在要你拿出證據證明,你又說人確實是上吊死的!”


    遲風皺起眉,被耳邊聲音震得有些不耐:“上吊不見得就得自己動手。如若在人暈厥之後將人吊起,死者又剛好在死前恢複了知覺,便會是此種死狀,既會大小便流出,舌吐出於唇間,又無明顯掙紮痕跡。”


    就在眾人皆在思考此話的可能性時,穆席雲頭個注意到了遲風鞋麵上微微泛出的白色鹽漬,頃刻心中疑惑解去大半,眼裏讚許與驚歎也愈盛。天亮之前,查看屍體僅僅用了一個火折子而已,在黑漆漆的義莊裏光芒微弱得很,而且統共停留了不到一盞茶的時間,這人竟已心思細密到如此地步?!


    “當然,這隻是推測,現下還沒有證據。”趕在縣令與仵作質問之前,遲風自己做了判斷:“不過人既然是死在後山上,便說明死者死前必須要走到山上去,不知在場各位可有意見?”


    眾人一齊沉默,覺得此說再正常不過。


    遲風走到義莊門口指著不遠處的青山,道:“此山隻有山北腳在宜淩城,且北麵山體陡峭,極難攀爬。所以想要在山上吊死,隻有兩種辦法過去,一是從臨城翻山過來,二是從山下走過去。但山腳周圍都種有水稻,要想過去,必須從中經過,從中經過,鞋底便會沾上泥土。”


    尚還站在屍體旁邊的仵作大呼精妙,立刻彎腰去查看死者鞋底,被磨得已經破損不少的鞋底根本沒有什麽東西。


    “我方才已查看過,塵土雖有,卻不是水稻田裏的那種。”遲風走回屍體附近,指著死者指甲裏的泥土道:“既然被吊死時可能因為暈厥而沒有掙紮,那暈厥之前總該有所掙紮,所以這泥土,極有可能是在暈厥前留下的。”


    “但這不過隻是推測……”仵作還是有些不死心。


    “不錯,斷案講求證據。”遲風走到之前被踩翻的那隻瓷碗邊,指了指地上漸漸顯現的鹽漬,又指了指自己鞋麵:“若是昨夜有人靠近屍體,即便不能斷定他是凶手,至少也是有嫌疑之人,不知縣老爺可否捉幾個有嫌疑之人來審一審?”


    十年寒窗,誰不是想要出人頭地有所抱負,就算後來礙於種種情勢忘了最初的念想,此情此景還是叫原本準備應付了事的縣令起了探明真相的心情。


    “你就如此肯定昨夜一定有人靠近過屍體?”


    “是。”遲風總不能說昨夜他來探過一回,見到了地上兩處未幹的水跡。


    “那好,本官就應你。”縣令兩眼一亮,抬手一招,道:“來人,去把全村人的鞋子都搜一遍!若遇反抗或是將鞋子沾水藏起的,一概定為嫌犯!”


    “是!”一十幾個差役聽令立馬散去,挨家挨戶進行搜查。


    借縣令下令的工夫,穆席雲將在場所有的人都打量了一圈,最後在看到婦人的女兒時,與道熟悉的視線望了個正著。要想懷疑對人並不困難,但要是能在如此有限的時間裏掌握證據,那才是真正值得人歎服的!很顯然,有的人大概確實有這個能耐……


    “你……是仵作?”叫宋喜的仵作不敢置信地看著神情自若站在義莊正中的人,忍不住問道。


    “不是。”懶於說明什麽,遲風用兩字將話擋了回去。他並不是仵作,隻不過曾經確實以為某日會子承父業。


    “報!這是從死者家裏找出來的。”一個差役拿著雙粗布單鞋,一路跑來。


    “人不是我殺的!”還不等縣令問話,臉上一片擦傷的女子就倒退一步倚在牆上:“你有什麽證據!你冤枉好人!要殺也是你殺的!”


    “安靜!”縣令大喝一聲,立刻令嘶喊的女子安靜下去:“本官問你,你姓甚名誰?這隻鞋可是你的?”


    女子看了眼驚愕的婦人,噗通一聲跪在地上:“民、民女呂秀,是石頭的姐姐,但人不是我殺的!”


    審問時威壓必不可少,縣令當下更加厲聲:“說!這鞋為何沾有鹽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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