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果在腦中不斷的搜索著她的好友或是熟人,嘴裏念叨著:“晨霧嗎?不對啊,她現在在上海,零度?不不,不可能……”
“是餘小。”張冥之直截了當的說道,“是不是很震驚?”
這怎麽可能不不震驚呢?簡直就是震驚我媽一萬年好嗎?
“真的假的……”成果果還是有些不敢相信,“他們……他們可是八竿子打不著的人啊,怎麽會走到一塊的呀?”
“緣分吧。”張冥之把整件事的來龍去脈的簡單的跟成果果講了一下,“他們現在算是正式的男女朋友了。”
仔細算算也有三四個月了,餘小都沒跟她們知會一聲,本來成果果還挺難過的,作為一直挺要好的朋友,也不透個口風,但是想想吧,依照小小的性格,暫時不打算告訴她們也挺正常的。
後來……
來到四川成都後,張冥之並沒有去當這個僚機,因為他感覺那跟電燈泡沒什麽兩樣,祝思羿去找他的小女友,張冥之就在附近轉了轉,附近的街市很繁華,特別是到了晚上,市井的氣息就更加濃鬱了。
他拿出手機,對著這番景象拍了張照,或許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果果者愛分享,現在的他,拍拍照,錄錄視頻,似乎已經成常態了。
看著自己拍攝的照片,張冥之甚是滿意,但慢慢的……他從照片裏看到了這樣的一幕。
不遠處,一個彪形大漢正指著一個十八九歲的少年似乎在訓斥著什麽。
本著湊熱鬧的想法,張冥之朝那兒走了過去。
“這小子偷我錢了,你知道嗎?”大漢氣勢洶洶,不依不饒的說道,“錢包就在他身上,證據確鑿!”
少年畏畏縮縮的站在一旁,眼眉低垂,一個勁的搖頭,嘴裏反複念叨著:“不是我偷的,不是我偷的……”
“要不是我發現的早,就被這小子蒙混過去了!”大漢翹著二郎腿,用力的拍了拍桌子,對著一旁不停道歉的老板娘大吼大叫,“怎麽說?你的店員做出這種偷雞摸狗的事兒,你打算怎麽解決?”
“要不,這桌給您免單?”老板娘趕忙賠笑道,然後轉過頭看向少年,低聲怒斥,“到時候從你工資裏扣!”
少年歎出一口氣,不敢說話。
“光這可不行,再給我賠五百塊錢,不然我得報警,咱們派出所見。”大漢神情囂張,得理不饒人的看著他們。
“好啊,那就派出所見。”不是少年,不是老板娘,更不是其他的吃瓜群眾,而是張冥之,他眼神鋒利的看了一眼大漢,然後又把少年叫到一邊,讓他把那個皮夾子給他,接著詢問道,“你先跟我說實話,到底是不是你偷的?”
少年看著眼前突然出現的陌生人,一時有些不知所措,雖然不確定他是否是來幫自己的,但他感覺他是個好人,於是便怯怯的說道:“真不是我偷的,我都不知道什麽時候這個皮夾子就出現在我身上了,明顯就是這家夥想要吃白食,還想訛我。”雖然話語聲很小,但卻斬釘截鐵。
“好的,我知道了……”
“哦對了,我不想去派出所,浪費時間,我等會兒還有份工作要等我去做呢。”
張冥之朝他點了點頭,表示了解了,這小子,脾氣不大,要求還挺多。
“好的,剛才我也是詢問了一下具體情況啊。”張冥之看向了大漢,依稀間似乎聽到老板娘在替那少年求情,好像說他家很困難,條件實在艱苦,讓他放他一馬,不過這邊的事兒重要,也就沒太在意,然後問道,“你說這個皮夾子是你的,請問裏麵有些什麽東西呢?”
“八百塊錢,兩張銀行卡,一張身份證,你看,是不是我本人。”
張冥之翻看了一下皮夾子,確實如他所說的一樣,不過張冥之並沒有感到很意外,而是徑直的走向他,先把皮夾子還給了他,然後將他拉到一邊,跟他竊竊私語道:“我是學攝影的,剛才看到這邊畫麵很美好,我就隨手拍了一張,好巧不巧的是,你把皮夾子放在人家小孩兒身上的動作被我拍下來了,去派出所也不是不行,但你要知道啊,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我看你是一個人吃飯的吧,滿打滿算一百來塊錢,把自己搭進去就不劃算了,趕緊的去把賬結了,跟人家小孩兒道個歉,這件事兒就這麽算了。”
大漢思忖了一會兒,將信將疑的問道:“嘖,你小子不會框我吧?照片?哪兒呢?”雖然依舊倔強,但早已沒了剛才的那股氣勢了。
“來,我給你看啊。”張冥之打開了剛才拍的照片,將手機拿的離大漢比較遠,指了指上麵的人,“你看,這是不是你,那個是不是那小孩兒?”
由於距離太遠,而且大漢見他真的拿出了張照片,也沒心思看,便被嚇住了,於是支支吾吾的說道:“行,算你狠,小子,等著!遲早找人弄你!”
“喲,你還挺來勁啊?”張冥之頂煩這種沒點本事還敢在自己麵前裝杯的人,“我現在改主意了,要麽去派出所,要麽賠人家二百塊錢,我跟你講,你剛才威脅我的話,我可錄下來了。”他切到了後台,果然在錄著音,“威脅恐嚇,等著進去吧你。”說罷,張冥之就做出了一副要去報警的樣子。
“等等!”大漢這下子被搞的是一點脾氣都沒有了,於是咬了咬牙,撂下三百塊錢,氣衝衝的走了,走的時候還不忘說一句,“不用找了!”
見鬧事的大漢不光人走了沒再繼續追究責任,而且還把賬給結了,更離譜的是,居然還多給了二百塊。
少年將三百塊遞給了老板娘,老板娘從中抽了一張,其餘兩張給了少年,心中大概明白發生了什麽,跟少年道了歉。
“老板娘給你就拿著吧。”張冥之見少年遲遲不拿,便說了一句,“算是他賠給你的精神損失費。”
眾人散去,張冥之到店裏點了盤小龍蝦和一些串串,要了兩罐啤酒,獨自坐在那兒吃了起來,仿佛什麽事兒都沒發生過一樣。
“你……”少年坐在了他的對麵,用難以置信的眼神看著他,淡淡的問道,“怎麽做到的?”
“不工作了?”
“現在客人少,老板娘允許的,這件事……還是謝謝你了。”
“我就跟他說,我是搞攝影的,那時候拍下了他偷偷把錢包放你身上的照片。”張冥之喝了口啤酒,“而且你不是也很篤定自己沒偷嗎?再說了,現在都什麽年代了,誰會帶八百塊現金在外麵吃飯的啊?”
“你……這麽信任我?”少年看著張冥之,小心翼翼的說道,“如果真是我偷的呢?”
“信任你是一方麵,但我更相信你不會自己害自己,而且……”張冥之頓了頓,然後笑道,“看你的樣子也不像是個有膽子偷別人錢包的人。”是啊,從他的眼神中,張冥之讀到了內向、膽小四個字。
少年沉默了,大概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麽,便開始瞎聊了起來:“你真是搞攝影的?真的拍到了照片嗎?”
“當然……不是,哪有那麽巧的事兒?嚇唬嚇唬他而已。”張冥之發現這孩子真的挺單純的,應該沒少被騙,“我是打電競的。”
聽到“電競”二字,少年的眼眸中似乎有了光,但也好像就那麽一下,稍縱即逝。
少年站起身來,朝張冥之微微欠身,“謝謝你。”然後便繼續去做他的工作了。
“是餘小。”張冥之直截了當的說道,“是不是很震驚?”
這怎麽可能不不震驚呢?簡直就是震驚我媽一萬年好嗎?
“真的假的……”成果果還是有些不敢相信,“他們……他們可是八竿子打不著的人啊,怎麽會走到一塊的呀?”
“緣分吧。”張冥之把整件事的來龍去脈的簡單的跟成果果講了一下,“他們現在算是正式的男女朋友了。”
仔細算算也有三四個月了,餘小都沒跟她們知會一聲,本來成果果還挺難過的,作為一直挺要好的朋友,也不透個口風,但是想想吧,依照小小的性格,暫時不打算告訴她們也挺正常的。
後來……
來到四川成都後,張冥之並沒有去當這個僚機,因為他感覺那跟電燈泡沒什麽兩樣,祝思羿去找他的小女友,張冥之就在附近轉了轉,附近的街市很繁華,特別是到了晚上,市井的氣息就更加濃鬱了。
他拿出手機,對著這番景象拍了張照,或許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果果者愛分享,現在的他,拍拍照,錄錄視頻,似乎已經成常態了。
看著自己拍攝的照片,張冥之甚是滿意,但慢慢的……他從照片裏看到了這樣的一幕。
不遠處,一個彪形大漢正指著一個十八九歲的少年似乎在訓斥著什麽。
本著湊熱鬧的想法,張冥之朝那兒走了過去。
“這小子偷我錢了,你知道嗎?”大漢氣勢洶洶,不依不饒的說道,“錢包就在他身上,證據確鑿!”
少年畏畏縮縮的站在一旁,眼眉低垂,一個勁的搖頭,嘴裏反複念叨著:“不是我偷的,不是我偷的……”
“要不是我發現的早,就被這小子蒙混過去了!”大漢翹著二郎腿,用力的拍了拍桌子,對著一旁不停道歉的老板娘大吼大叫,“怎麽說?你的店員做出這種偷雞摸狗的事兒,你打算怎麽解決?”
“要不,這桌給您免單?”老板娘趕忙賠笑道,然後轉過頭看向少年,低聲怒斥,“到時候從你工資裏扣!”
少年歎出一口氣,不敢說話。
“光這可不行,再給我賠五百塊錢,不然我得報警,咱們派出所見。”大漢神情囂張,得理不饒人的看著他們。
“好啊,那就派出所見。”不是少年,不是老板娘,更不是其他的吃瓜群眾,而是張冥之,他眼神鋒利的看了一眼大漢,然後又把少年叫到一邊,讓他把那個皮夾子給他,接著詢問道,“你先跟我說實話,到底是不是你偷的?”
少年看著眼前突然出現的陌生人,一時有些不知所措,雖然不確定他是否是來幫自己的,但他感覺他是個好人,於是便怯怯的說道:“真不是我偷的,我都不知道什麽時候這個皮夾子就出現在我身上了,明顯就是這家夥想要吃白食,還想訛我。”雖然話語聲很小,但卻斬釘截鐵。
“好的,我知道了……”
“哦對了,我不想去派出所,浪費時間,我等會兒還有份工作要等我去做呢。”
張冥之朝他點了點頭,表示了解了,這小子,脾氣不大,要求還挺多。
“好的,剛才我也是詢問了一下具體情況啊。”張冥之看向了大漢,依稀間似乎聽到老板娘在替那少年求情,好像說他家很困難,條件實在艱苦,讓他放他一馬,不過這邊的事兒重要,也就沒太在意,然後問道,“你說這個皮夾子是你的,請問裏麵有些什麽東西呢?”
“八百塊錢,兩張銀行卡,一張身份證,你看,是不是我本人。”
張冥之翻看了一下皮夾子,確實如他所說的一樣,不過張冥之並沒有感到很意外,而是徑直的走向他,先把皮夾子還給了他,然後將他拉到一邊,跟他竊竊私語道:“我是學攝影的,剛才看到這邊畫麵很美好,我就隨手拍了一張,好巧不巧的是,你把皮夾子放在人家小孩兒身上的動作被我拍下來了,去派出所也不是不行,但你要知道啊,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我看你是一個人吃飯的吧,滿打滿算一百來塊錢,把自己搭進去就不劃算了,趕緊的去把賬結了,跟人家小孩兒道個歉,這件事兒就這麽算了。”
大漢思忖了一會兒,將信將疑的問道:“嘖,你小子不會框我吧?照片?哪兒呢?”雖然依舊倔強,但早已沒了剛才的那股氣勢了。
“來,我給你看啊。”張冥之打開了剛才拍的照片,將手機拿的離大漢比較遠,指了指上麵的人,“你看,這是不是你,那個是不是那小孩兒?”
由於距離太遠,而且大漢見他真的拿出了張照片,也沒心思看,便被嚇住了,於是支支吾吾的說道:“行,算你狠,小子,等著!遲早找人弄你!”
“喲,你還挺來勁啊?”張冥之頂煩這種沒點本事還敢在自己麵前裝杯的人,“我現在改主意了,要麽去派出所,要麽賠人家二百塊錢,我跟你講,你剛才威脅我的話,我可錄下來了。”他切到了後台,果然在錄著音,“威脅恐嚇,等著進去吧你。”說罷,張冥之就做出了一副要去報警的樣子。
“等等!”大漢這下子被搞的是一點脾氣都沒有了,於是咬了咬牙,撂下三百塊錢,氣衝衝的走了,走的時候還不忘說一句,“不用找了!”
見鬧事的大漢不光人走了沒再繼續追究責任,而且還把賬給結了,更離譜的是,居然還多給了二百塊。
少年將三百塊遞給了老板娘,老板娘從中抽了一張,其餘兩張給了少年,心中大概明白發生了什麽,跟少年道了歉。
“老板娘給你就拿著吧。”張冥之見少年遲遲不拿,便說了一句,“算是他賠給你的精神損失費。”
眾人散去,張冥之到店裏點了盤小龍蝦和一些串串,要了兩罐啤酒,獨自坐在那兒吃了起來,仿佛什麽事兒都沒發生過一樣。
“你……”少年坐在了他的對麵,用難以置信的眼神看著他,淡淡的問道,“怎麽做到的?”
“不工作了?”
“現在客人少,老板娘允許的,這件事……還是謝謝你了。”
“我就跟他說,我是搞攝影的,那時候拍下了他偷偷把錢包放你身上的照片。”張冥之喝了口啤酒,“而且你不是也很篤定自己沒偷嗎?再說了,現在都什麽年代了,誰會帶八百塊現金在外麵吃飯的啊?”
“你……這麽信任我?”少年看著張冥之,小心翼翼的說道,“如果真是我偷的呢?”
“信任你是一方麵,但我更相信你不會自己害自己,而且……”張冥之頓了頓,然後笑道,“看你的樣子也不像是個有膽子偷別人錢包的人。”是啊,從他的眼神中,張冥之讀到了內向、膽小四個字。
少年沉默了,大概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麽,便開始瞎聊了起來:“你真是搞攝影的?真的拍到了照片嗎?”
“當然……不是,哪有那麽巧的事兒?嚇唬嚇唬他而已。”張冥之發現這孩子真的挺單純的,應該沒少被騙,“我是打電競的。”
聽到“電競”二字,少年的眼眸中似乎有了光,但也好像就那麽一下,稍縱即逝。
少年站起身來,朝張冥之微微欠身,“謝謝你。”然後便繼續去做他的工作了。